公司公告☆ ◇002121 科陆电子 更新日期:2026-0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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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 │科陆电子(0021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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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20:46 │科陆电子(00212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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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20:45 │科陆电子(0021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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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20:44 │科陆电子(0021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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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科陆电子(002121):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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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8:32 │科陆电子(002121):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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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40 │科陆电子(002121):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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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科陆电子(002121):关于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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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科陆电子(00212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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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科陆电子(00212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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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科陆电子(0021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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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0021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2e5c55cf-b317-46d8-9bd1-c4451a07be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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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20:46│科陆电子(00212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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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 月 8 日以
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
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
行调整,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谢东明先生(独立董事)、姜齐荣先生(独立董事)、沙小兰女士,谢东明先生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李葛丰先生、徐腊平先生、赖亮生先生、李建林先生(独立董事)、谢伟光先生,李葛丰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姜齐荣先生(独立董事)、谢东明先生(独立董事)、彭建春先生(独立董事)、李葛丰先生、张铭先生,
姜齐荣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李建林先生(独立董事)、彭建春先生(独立董事)、李葛丰先生,李建林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b94f6d6e-a603-48fe-b301-fe32cdf809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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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20:45│科陆电子(0021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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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0021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fe589715-189b-4e7d-b232-f3bac0477d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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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20:44│科陆电子(0021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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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0021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68a17d94-628e-40c4-8a82-62baaeaff5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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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科陆电子(002121):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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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2月 30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0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年 12月 30日至 2026年 1月 8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
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
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2862e975-f7b8-4b4a-88d2-ccc11d27cb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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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8:32│科陆电子(002121):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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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002121):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1e19029a-f446-4de1-b426-6deaff4467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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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4 15:40│科陆电子(002121):关于筹划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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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向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开发院
有限公司、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光明智慧能源产业园相关资产,包括厂房、研发办公用房、配套公寓等。
2、本次各方签署的《科陆光明智慧能源产业园资产收购意向性协议》仅为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最终交易方案
尚需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且以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本次交易事项的实施及推进需以各方有权机构及/或有关政府主
管部门完成审批为前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交易实施过程中存在因审批未通过、协议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等因素导致交易方案调整或
交易终止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资产出售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预估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4、本次签署的意向性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初步估算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金,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与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
、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合称“收购方”)签订了《科陆光明智慧能源产业园资产收购意向性协议》,收购方(或其指定的主体)
拟联合通过现金收购方式,取得公司所持光明智慧能源产业园相关资产,包括厂房、研发办公用房、配套公寓等。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对手方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初步估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鑫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城市更新改造;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股权投资母基金;投资兴办实业;创业投资以及为创业企业
提供孵化、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招商引资服务;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出租自有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智慧城市
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和服务;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创投路160号光明科技金融大厦一单元2601
股权结构: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实体;科技中介服务与培训;高新技术成果及
其产品的转化与交易;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自有物业的管理和租赁;创业投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机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南十路中科研发园新产业孵化中心楼九楼东
股权结构: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顾问服务(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白石路3939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301
股权结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85%股权,佛山市美的空调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美的创新投资有
限公司15%股权。
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
规定的关联人情形。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光明智慧能源产业园相关资产,包括厂房、研发办公用房、配套公寓等,交易标的资产范围尚在讨论中,最
终以交易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四、意向性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 1: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2: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
甲方 3:美的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 1、甲方 2、甲方 3合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交易意向
甲方(或其指定的主体)拟联合通过现金收购方式,取得科陆电子所持光明智慧能源产业园相关资产,包括厂房、研发办公用房
、配套公寓等。
2、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资产范围尚在讨论中,最终以交易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3、交易安排
交易各方同意积极给予其他方以必要的配合,积极推进本次园区资产收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推动各自内部审批程序、取得必要
的审批或授权等,并完成相关正式交易协议的签署。
4、其他
4.1本意向协议仅为交易各方就本次园区资产收购达成的阶段性意向,不构成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义务,具体权利义务以各方
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文本为准,并且交易需以各方有权机构及/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完成审批为前提。
4.2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终止本协议。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资产出售,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不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优化资产结构,通过
现金回笼补充运营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最终交易方案尚需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且以各方签署的正
式交易文件为准。本次交易事项的实施及推进需以各方有权机构及/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完成审批为前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交易
实施过程中存在因审批未通过、协议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等因素导致交易方案调整或交易终止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
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科陆光明智慧能源产业园资产收购意向性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a585308b-d22c-4b46-ae64-9963b1c695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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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科陆电子(002121):关于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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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资
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坐落于深圳市光明区科陆智慧能源产业园(工业区)5B栋4-30层整租给深圳市光明新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光明产投”),租赁期限14年零7个月,租金(含税)合计13,485.60万元,董事会授权委托子公司深圳市科陆园区运
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园区”)代为与光明产投签署《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原合同”),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关于对外出租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光明新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深圳市光明区科陆智慧能源产业园(工业区)5B栋4-30层房产转租给了深圳市惠友酒店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友酒店”),双方签订了《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转租合同”)。经协商一致,公司、
科陆园区、光明产投、惠友酒店四方拟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商务条款补充协议》,约定原合同中关于科陆园区的全部权
利和义务转让给公司,科陆园区退出原合同;原合同中关于光明产投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惠友酒店,光明产投退出原合同。
本次租赁合同主体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变更后承租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惠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雄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玉塘社区科陆智慧能源产业园 3栋 301经营范围: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棋牌室服
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国内贸易代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张雄兵持有惠友酒店 50%股权、王敏持有惠友酒店 25%股权、杨正坤持有惠友酒店 25%股权。
公司与深圳市惠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深圳市惠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 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深圳市科陆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光明新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惠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权利与义务转让
经四方共同商定:甲方 2自 2026年 1月 1日起将原合同中关于“甲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甲方 1,甲方 2退出原合同,
由甲方 1承接原合同中“甲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乙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将原合同中关于“乙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丙方,乙方退出原合同,由丙方继承乙方在原合同
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1、甲方 2、乙方、丙方对上述转让无异议。
2、四方确认:自原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之日(即 2026年 1月 1日)起,丙方应按原合同约定向甲方 1支付费用。
3、依转租合同,乙方已收取丙方租赁保证金 1,200,249.66 元,乙方不直接退回丙方,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并收到丙方租赁押金
单后转付至甲方 1,最后由甲方 1给予丙方开具新的租赁押金单据。
同时,丙方与乙方签署的《转租合同》于丙方与乙方结清 2025年 6月 30日之前所有费用之日自行终止,互不追究任何责任。
4、依照《转租合同》,丙方所承租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陆智慧能源产业园 5B栋 4-30层 2025年的月租金为 600,124.83 元
,截至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之日,丙方尚欠付 2025年 7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期间应缴未缴租金合计3,600,748.98元。经各方
协商确认,丙方应将前述欠付的租金直接支付给甲方 1,甲方 1同意丙方应在 2025年 12月 31日前支付完毕。
5、协议效力
5.1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为统一整体,系原合同之补充,构成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约定与
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原合同约定为准。
5.2本协议效力溯及既往,效力高于各方之前所就原合同所约定之租赁物所达成的全部协议。
5.3自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完付款义务及按原合同约定与甲方 2结清 2025年 6月 30日之前所有费用后,丙方、甲方 1、2之间
的全部争议与乙方再无关系;丙方、甲方 1、2不会对乙方再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也不会对丙方、甲方 1、2任意一方主张权利。
5.4本协议自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四、本次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租赁合同主体,主要为既有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由科陆园区变更为公司,承租人由光明产投变更为惠友酒店,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或承租方自身的情况或战略规划变化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公司将严格防范法律风险并及时跟进合同履行情况,
同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商务条款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5bf91c9f-4326-452a-aaef-6c7d864e73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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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科陆电子(00212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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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00212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f54c5bae-7169-4037-b3ef-c156e11052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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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科陆电子(00212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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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2月 22日以
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5年 12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的《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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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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