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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21(科陆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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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21 科陆电子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3 00:00│科陆电子(002121):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深圳市中电绿源纯电动汽车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电绿源”)与东风特专(深圳)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湖北雷 雨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中电绿源向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 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中电绿源与东风特专(深圳)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东风特种汽车有限公司、湖北 雷雨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于普通 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中电绿源已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3)粤 0307 民初 6830 号《民 事判决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 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东风特专(深圳)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 告深圳市中电绿源纯电动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支付地方补贴款 5,468.85 万元; 2、驳回原告深圳市中电绿源纯电动汽车运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32.63 万元、保全费 0.5 万元,合计 33.13 万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1.29 万元,由被告东风特专 (深圳)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31.84 万元。原告已预交的 31.84 万元,本院 予以退回。被告东风特专(深圳)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 本院缴纳案件诉讼费 31.84 万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 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该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存在不确定性。该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评估,公司将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54696277-1760-496f-8cfb-869dab920977.PDF ─────────┬──────────────────────────────────────────────── 2024-04-13 00:00│科陆电子(002121):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 2024年4月7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公告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五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一次计量设备 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8,104.2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近日, 公司收到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 1、招标项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五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一次计量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24OTL01522004 ) 2、招标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3、中标单位: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品类名称:A级单相智能电能表、B级三相智能电能表、C级三相智能电能表、集中器及采集器、专变采集终端 5、中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8,104.26万元 二、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03年5月1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2,9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 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招标单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项目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8,104.26万元,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69%。本次项目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会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相关公司签订正式项目合同,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相关商务条款为准。在 签订正式合同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2c16c84c-754d-4aea-9a9c-417c2a7be614.PDF ─────────┬──────────────────────────────────────────────── 2024-04-12 00:00│科陆电子(00212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科陆电子(00212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8da25d4c-442d-410b-9e08-8c89fd0bf260.PDF ─────────┬──────────────────────────────────────────────── 2024-04-12 00:00│科陆电子(00212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科陆电子(00212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2d6d7ba3-d76f-4627-8886-d30c0596f2ca.PDF ─────────┬──────────────────────────────────────────────── 2024-04-09 00:00│科陆电子(002121):关于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 2024 年 4 月 7 日 , 国 家 电 网 有 限 公 司 在 其 电 子 商 务 平 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公告 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五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一次计量设备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8,104.26万元,现将相关预中标 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中标项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中标项目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五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一次计量设备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24OTL01 522004),该项目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根据预中标公示的内容,公司本次预中标分标为:A级单相智能电能表、B级三相智能电能表、C级三相智能电能表、集中器及采 集器、专变采集终端。 本次预中标公示媒体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具体内容详见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doc/doci-w in/2024040730741759_20180502001。 二、预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预中标数量以及报价测算,公司本次预中标金额合计约人民币28,104.26万元,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69%。 项目中标后,其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三、预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目前,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情况尚处于公示期,公司尚未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否收到 公示中相关中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35f47fe4-2985-4402-95ea-f19505ea0617.PDF ─────────┬──────────────────────────────────────────────── 2024-04-09 00:00│科陆电子(002121):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 ─────────┴──────────────────────────────────────────────── 科陆电子(002121):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6cf9e793-cbeb-48ee-ad38-055e9bc1da6c.PDF ─────────┬──────────────────────────────────────────────── 2024-03-22 00:00│科陆电子(002121):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科陆电子(002121):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b732fce3-2d3e-435a-ad77-799b59446c68.PDF ─────────┬──────────────────────────────────────────────── 2024-03-22 00:00│科陆电子(002121):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一、情况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 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 字[2024]0011010447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 负 债 表 中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339,720,290.76 元 , 公 司 未 弥 补 亏 损 金 额3,339,720,290.76 元,公司实收股本 1,660,816,688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 1、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受资金紧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处置损失、汇兑损失等因素影响,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2.20 亿元、-23.76 亿元、-6.65 亿元、-1.01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8.11 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 28.11 亿元。 2、2023 年度,受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较大营业外支出等因素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9 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扩大。 三、应对措施 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弥补亏损: 1、紧跟国家“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步伐,抢占新机遇、拓展新业务,发挥公司在电力领域的技术优势,进一步加强 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电网产业集团及地方电网公司的合作,持续开拓智能配用电市场。探索海外本地化、规模化发展模式,快速 实现规模突破。 2、储能业务将发挥出海优势,继续加强与海外客户的合作,以深耕美洲市场、加速开拓欧洲市场、布局“一带一路”市场为战 略方向,加大新市场新客户开发力度,提升海外品牌影响力与知名度,加速拓展海外市场份额。国内市场方面,积极拓展新能源配储 、独立电站、共享电站、工商储、台区扩容等应用市场。 3、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加快产品开发,推进产品的快速迭代,提升产品竞争力,锻造新质生产力。 4、持续拉通全价值链降本增效,继续加大产线技改投入,提升工厂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顺德储能生产基地建成投产。 5、坚定组织变革,以业绩为导向,梳理匹配责权利,提高组织人效比;全面梳理业务流程,通过数字化工具革新管理体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4523fc65-b7ab-4521-9cae-e69062f957c8.PDF ─────────┬──────────────────────────────────────────────── 2024-03-22 00:00│科陆电子(00212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 经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 12 万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在公司担任日常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奖金构成。其中,固定薪酬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目标年薪中的固定部分,根据岗 位职责、市场对标、历史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根据岗位角色及管理职责设置对应的固定薪酬占比。绩效奖金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全面薪酬中与当年度公司业绩表现和个人绩效结果挂钩的薪酬部分,根据岗位职责、市场对标、任职资格、公司业绩表现、个人绩效 结果等因素确定。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伏拥军先生、徐腊平先生、吴德海先生、张铭先生、职帅先生、孙慧荣先生、周云福先生、 骆文辉女士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经核算,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含税)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伏拥军 董事长 现任 0 徐腊平 董事 现任 0 姜华方 董事、总裁 现任 18.89 吴德海 董事 现任 0 张铭 董事 现任 0 职帅 董事 现任 0 谢东明 独立董事 现任 6.16 姜齐荣 独立董事 现任 6.16 李建林 独立董事 现任 6.16 谢伟光 财务总监 现任 80.70 黄幼平 董事会秘书 现任 135.32 刘标 原董事长、总裁 离任 82.02 孙慧荣 原董事 离任 0 熊晓建 原董事、财务总监 离任 65.00 丘运良 原独立董事 离任 6.00 张文 原独立董事 离任 6.00 谢华清 原独立董事 离任 6.00 曾驱虎 原副总裁 离任 49.44 蔡赟东 原副总裁 离任 66.41 周云福 原董事 离任 0 周涵 原总裁 离任 86.39 骆文辉 原董事 离任 0 合计 -- -- 620.65 备注: 1、2023 年 6 月 8 日,刘标、熊晓建分别辞去总裁、财务总监职务,周涵被聘任为公司总裁,谢伟光被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 2023 年 6 月 26 日,伏拥军、周云福、吴德海、骆文辉、张铭、职帅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谢东明、姜齐荣、李建林被选举为 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26 日后,刘标、孙慧荣、熊晓建、张文、丘运良、谢华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曾驱虎、蔡赟东不 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2023 年 10 月 19 日,周涵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周云福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023 年 10 月 25 日,姜华方 被聘任为公司总裁。2023 年 11 月 10 日,徐腊平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 6 日,骆文辉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02 4 年 1 月 3 日,姜华方被选举为公司董事。 2、上述为 2023 年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整体薪酬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2024 年 3 月)》定 薪方案执行。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 12 万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在公司担任日常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职务报酬。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的董事的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专项奖金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 法(2024 年 3 月)》的相关规定确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专项奖金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2024 年 3 月)》的相关规定确定及发放。 3、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伏拥军先生、徐腊平先生、吴德海先生、张铭先生、职帅先生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专项奖金构成。其中,基本年薪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绩效管理办法(2024 年 3 月)》的相关规定确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专项奖金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 效管理办法(2024 年 3 月)》的相关规定确定及发放。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7fc90685-ded3-42cc-acfd-2cd0d1c4103e.PDF ─────────┬──────────────────────────────────────────────── 2024-03-22 00:00│科陆电子(002121):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所合伙人数量为 270 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71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141 名。 2022 年度,大华所业务总收入为 332,731.8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38,862.04 万元。 大华所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 61,034.29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88 家,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行业,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 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 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 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丽莹,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 3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涵,2019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 3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辉,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8 年 8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公司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 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20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14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60 万元。2024 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年度具体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大华所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监事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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