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22 ST汇洲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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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1 │ST汇洲(00212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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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48 │ST汇洲(00212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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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43 │ST汇洲(00212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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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ST汇洲(002122):关于控股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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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1 │ST汇洲(002122):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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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9 │ST汇洲(0021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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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9 │ST汇洲(00212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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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7 │ST汇洲(00212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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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7 │ST汇洲(00212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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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7 │ST汇洲(002122):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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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1│ST汇洲(00212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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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13 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
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
6年 7月 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剑飞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刘京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b75893c-54a0-4ef1-be4c-f9b425851c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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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48│ST汇洲(00212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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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60,000万元~61,500万元 54,798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6,000万元~7,500万元 盈利:1,899万元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800万元~1,200万元 盈利:1,786万元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300元/股~0.0375元/股 盈利:0.0095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
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期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 1-6月,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至-6,00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 9,399 万元至 7,89
9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涉税事项进行自查,补缴
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6,073.42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
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补缴的税款及滞纳金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减少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550.84万元,该损益为非经常性损益。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补缴税款的
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业绩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板块高端装备制造和大模型数据服务业务发展良好,在手订单充足,营业收入预计约 60,000 万元-61,5
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9%-12.23%,是公司经常性利润的主要来源。
3、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9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将在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满 12个月后及时向交易所提交有关申请,争取尽早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当前的各项指标均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退市情形的各项标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e60428e-6f86-4676-9a50-f557014876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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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43│ST汇洲(00212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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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2026年 7月 2日、2026 年
7月 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目前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不触及有关退市风险的各项指标。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17号)
,因公司披露的 2019、2020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10月 31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 2025年 1
1月 19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被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书之日起满 12个月后及时向交易所提交有关申请,争取尽早撤销风险警示。
3、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0日、4月 24日发布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73,255,562.70元,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913,416.26 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3,196,
929.6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642,492.82元。公司当前的各项指标均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有关退市情形的各项指标。
4、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及在手订单均正常,亦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对外提供。
6、《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57b8d663-60a6-4c44-9228-fb466d811d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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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ST汇洲(002122):关于控股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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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重数控”)近期依
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缴税款基本情况
经自查,齐重数控需补缴税款 4,160.89 万元、滞纳金 1,912.53 万元,合计6,073.42万元。本次补缴税款不涉及行政处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重数控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
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等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5,550.8
4万元,最终以 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本次税费补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febf913b-c5b1-40db-bd47-2795195168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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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1│ST汇洲(002122):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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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于当日召开的股东会换届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要求,与会的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参与表决
的董事 9名,其中董事苏丽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会议,特授权董事刘京平代为出席并形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夏朝恒、胡传雨以通讯
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选举武剑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会议同意选
举刘京平女士为副董事长。
2、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聘任武剑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俊峰先生、侯雪峰先生、孙伟先生为副总经理,陈莹莹女士为财务总监,张丽女士为
董事会秘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4、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聘任杨艳凤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5、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聘任胡冰洋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6、关于确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武剑飞先生、孙伟先生回避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九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62f6543-f96e-48d8-b0db-192c52c654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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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9│ST汇洲(0021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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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新融中街1号院首特钢大厦1号楼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3人,代表股份482,691,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1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9,86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8人,代表股份472,823,39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2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0人,代表股份25,551,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6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6人,代表股份24,887,21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74,413,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51%;反对7,997,318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8%;弃权2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8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046%;反对7,997,31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988%;弃权2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8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66%。
(3)表决结果:通过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74,094,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89%;反对7,890,218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46%;弃权7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46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534%;反对7,890,21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796%;弃权7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2,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70%。
(3)表决结果:通过
3.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73,985,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64%;反对8,061,218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1%;弃权6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33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276%;反对8,061,21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89%;弃权6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5%。
(3)表决结果:通过
4.00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73,198,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33%;反对8,664,718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1%;弃权8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71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479%;反对8,664,71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108%;弃权8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13%。
(3)表决结果:通过
5.00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1)总表决情况:同意464,149,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79%;反对8,777,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8%;弃权560,1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8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553%;反对8,777,618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526%;弃权5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2,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0%。
(3)表决结果:通过
6.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武剑飞先生、刘京平女士、孙斌先生、苏丽女士、孙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武剑飞先生:同意股份数:196,212,765股
6.02.候选人刘京平女士:同意股份数:196,640,369股
6.03.候选人孙斌先生:同意股份数:196,263,461股
6.04.候选人苏丽女士:同意股份数:196,514,295股
6.05.候选人孙伟先生:同意股份数:196,287,161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武剑飞先生:同意股份数:7,872,887股
6.02.候选人刘京平女士:同意股份数:8,300,491股
6.03.候选人孙斌先生:同意股份数:7,923,583股
6.04.候选人苏丽女士:同意股份数:8,174,417股
6.05.候选人孙伟先生:同意股份数:7,947,283股
(3)表决结果:以上人员均当选。
7.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夏朝恒先生、刘天保先生、胡传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夏朝恒先生:同意股份数:196,238,214股
7.02.候选人刘天保先生:同意股份数:196,322,101股
7.03.候选人胡传雨先生:同意股份数:196,244,602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夏朝恒先生:同意股份数:7,898,336股
7.02.候选人刘天保先生:同意股份数:7,982,223股
7.03.候选人胡传雨先生:同意股份数:7,904,724股
(3)表决结果:以上人员均当选。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向股东会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解冰、张雨晨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eff0006-cb5a-4628-8baa-3c8a4f5f3d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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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9│ST汇洲(00212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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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fd82004-d665-4082-8fb8-7cec9f4da5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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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7│ST汇洲(00212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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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高管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经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本方案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和相关薪酬制度,依据风险、责任、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责、业
绩,确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按照实际担任职务、岗位级别
及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
薪酬按月/季度发放;绩效薪酬的 80%根据公司与该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相关劳动/劳务合同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季度发放
;其余 20%的绩效薪酬将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两个(含本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只因其担任、兼任(或代行)的一个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
薪,不得因多重职务受薪,但就其担任、兼任(或代行)的职务,受薪可以依据就高原则。
四、其他事项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53c42ea-7d48-45ab-9da4-5d541c7ee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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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7│ST汇洲(00212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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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产生了 5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当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随即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组成人员
董事长:武剑飞先生
副董事长:刘京平女士
独立董事:夏朝恒先生、刘天保先生、胡传雨先生
非独立董事:武剑飞先生、刘京平女士、孙斌先生、苏丽女士、孙伟先生、陈灿梅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职工代表董事陈灿梅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为保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夏朝恒先生(独立董事)、刘天保先生(独立董事)、孙斌先生,由夏朝恒先生担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夏朝恒先生(独立董事)、胡传雨先生(独立董事)、武剑飞先生,由夏朝恒先生担任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胡传雨先生(独立董事)、刘天保先生(独立董事)、苏丽女士,由胡传雨先生担任召集人。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总经理:武剑飞先生
2、副总经理:王俊峰先生、侯雪峰先生、孙伟先生
3、财务总监:陈莹莹女士
4、董事会秘书:张丽女士
5、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杨艳凤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胡冰洋女士
张丽女士、胡冰洋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相关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新融中街 1号院首特钢大厦 1号楼
电话:010-85660012
电子邮箱:dsh@tianma-group.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192424c-d02f-4ebc-904f-e91905ddd9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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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7│ST汇洲(002122):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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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 5月 21日,公司相关主体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表决通过,同意选举陈灿梅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
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afbabfd-71aa-48c8-b7ce-ac5700942f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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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22│ST汇洲(002122):关于参加2026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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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省上
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2026 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武剑飞
先生、财务总监陈莹莹女士、独立董事刘天保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张丽女士(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
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2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交您
所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a17af756-f52b-4ba0-8aa9-1e83a68aa2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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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4│ST汇洲(0021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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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a29c167-8d7b-493d-9227-7a6b6d270b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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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ST汇洲(00212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夏朝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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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夏朝恒 作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汇洲智能技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已于2025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组织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但因未及时申请结业
又逾期而未取得相关证书,目前已再次报名参加最近一期培训。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夏朝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4005132-a0f4-423a-8e3a-e32f36d443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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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ST汇洲(00212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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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胡传雨 作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汇洲智能技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胡传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518afb0-d66b-4ef3-8cbc-d5918ecb2b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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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ST汇洲(00212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经公司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本方案薪酬(津贴)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拟根据薪酬相关制度,依据风险、责任、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综合个人能力、岗位职
责、业绩,确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薪酬(津贴)。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1、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职工董事属于公司员工,按其在公司任职的职级、职务、岗位责任以及个人绩效完成情况领取员工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除职工代表董事的其他董事:按照其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薪酬方案、考核办法执行。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该部分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
月/季度发放;绩效薪酬的80%根据公司与该部分董事签订的相关劳动/劳务合同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季度发放;其余 20%的
绩效薪酬由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二)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 12万元/年
(含税)。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7fc9ec4-d358-414e-8a2c-68e0ff7b52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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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ST汇洲(00212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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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刘天保 作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汇洲智能技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予以撤
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刘天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97fc2f3-1e23-409a-8457-ea3d3d2386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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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ST汇洲(00212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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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武剑飞先生、刘京平女士、孙斌先生、苏丽女士、孙伟先生共 5
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夏朝恒先生、刘天保先生、胡传雨先生共 3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夏朝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1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方式选举产生。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
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 8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天保先生、胡传雨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夏朝恒先生已于 2025
年 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组织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但因其未及时申请结业又逾期而未取得相关证书,目前已再
次报名参加最近一期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的8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方式选
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
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21955d8-081c-47f9-abef-490b96bff6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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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2│ST汇洲(00212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夏朝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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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夏朝恒 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
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证书,目前已再次报名参加最近一期培训。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 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0b53782-0403-4b53-81d3-a9be90e585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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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1│ST汇洲(0021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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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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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1│ST汇洲(00212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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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13 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汇洲智
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其中董事刘京平、苏丽,独立董事夏朝恒、刘天保、胡传雨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武剑飞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6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届满,经提名委员会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武剑飞先生、刘京平女士、孙斌先生、苏丽女士、孙伟先
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提名委员会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夏朝恒先生、刘天保先生、胡传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
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ef65762-5bfd-43a5-843f-da5f69e3a4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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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0│ST汇洲(002122):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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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汇科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汇科”)是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汇洲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汇洲”)、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重数控”)各持股 19.11
%的参股公司,目前注册资本 2,616.6万元。基于当前浙江汇科新业务的拓展及增强员工信心考虑,相关方拟对其进行增资共计 700
万元,其中北京汇洲增资 500万元、持股平台北京云汇百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汇百川”)增资 200万元
。增资完成后,北京汇洲和齐重数控各自持股比例为 30.15%、15.08%,即共计 45.23%,公司为浙江汇科的第一大股东。但由于公司
在其董事会层面不形成控制,在股权比例上也不占据绝对优势,因此本次对现有公司增资并不会导致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现高级管理人员侯雪峰先生为浙江汇科董事、法定代表人,本次认购了持股平台增资款中的 10万元,因此《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构成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涉及关联交易。
(三)本次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
审议权限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
姓名:侯雪峰
身份证号:6543241978********
侯雪峰将认购浙江汇科持股平台 10万增资款;侯雪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人;侯雪峰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二)北京云汇百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EHWUYP5A
执行事务合伙人:谈勇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04-23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天秀路 10号中国农大国际创业园 2号楼四层456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云汇百川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次增资的员工持股平台,其以货币增资 200万元,将持有浙江汇科 6.03%股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谈勇
。前述关联方侯雪峰先生为其有限合伙人,认购 10 万元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除此之外,其余认购主体均为齐重数控、浙江汇科和公
司内部的部分员工。该员工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分配尚未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工商变更手续,后续将根据增资进度及安排进行后续的
工商登记手续。
(三)非关联方一
名称:衢州智造安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衢州智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E6NQ9K5L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11-22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 711幢 2单元 309-1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衢州信安众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衢州智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三股
东各持有其 49.95%、49.95%、0.0999%的股份。其实际控制人为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该合伙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非关联方二
姓名:谈勇
身份证号:4207001978********
谈勇持有浙江汇科 25.48%股权,为云汇百川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谈
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汇科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 2月 10日
法定代表人:侯雪峰
注册资本:2616.6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EATRBM3C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新新街道凯旋南路 6号 1幢 B区 13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研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润滑油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
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
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名称/姓名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占比 认缴出资 认缴出资占比
额
北京汇洲 500 19.11% 1,000 30.15% 货币
齐重数控 500 19.11% 500 15.08% 货币
衢州智 950 36.30% 950 28.64% 货币
造安合股权
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谈勇 666.6 25.48% 666.6 20.10% 技术
持股平台 0 0 200 6.03% 货币
合计 2,616.6 100% 3,316.6 100% /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12月(未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74.35 1876.83
负债总额 137.42 136.17
净资产 1836.93 1740.66
营业收入 222.87 60.88
净利润 -329.67 -96.27
(四)浙江汇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浙江汇科成立于 2025年 2月,至今仅一年时间,刚完成团队组建及部分产品开发,业务规模较小,2025年完成收入 222.87万元
,产生亏损 329.67万元,净资产 1836.93万元。鉴于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目前情况较成立时尚未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本次增加
注册资本的价格采取 1元/股,系协议各方协商确定,和公司成立时各股东出资价格相同,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本次关联交易遵循
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增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相关方尚未签署有关增资合同,但主要内容如下:
1、北京汇洲拟以货币形式对浙江汇科增资 500万元,单价为 1元/股,增加500万元注册资本。
2、员工持股平台云汇百川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谈勇,其他有限合伙人为齐重数控、浙江汇科、公司的部分员工,后
续将视情况及时变更出资人手续。该平台将以货币形式对浙江汇科增资 200万元,单价为 1元/股,增加 200万元注册资本。
3、北京汇洲与云汇百川将同比例向浙江汇科进行实缴出资。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投资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对参股公司的增资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或持续经营能力。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增资事项的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汇科为公司参股公司,其主营的数控系统业务及柔性自动化产线业务对公司目前的数控机床制造业务是较好的补充,符合机
床产业智能化、柔性化、数字化的发展趋势,也符合国家“强链补链”的战略导向,对公司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公司本次向参股公
司增资符合公司及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本次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参
股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侯雪峰先生(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 0。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3fa156c-87f3-46d6-b1d4-8cdd3cdb50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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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7│ST汇洲(00212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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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刘天保 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
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 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 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 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
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68bdc66-bcae-4f53-a7c8-92e114378c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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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37│ST汇洲(00212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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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传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752feab-fe4f-4f6d-aa6c-95c619fe1e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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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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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18b724ef-b9ed-49b7-a421-26e034bc20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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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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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3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汇洲智能
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苏丽,独立董事夏朝恒、刘天保、胡传雨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剑飞先
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 2026 年 4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全文登载于 2026年 4月 20日的巨潮资讯
网。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各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据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65,228.87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
7,280.70万元;合并报表层面,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91.34 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7,668.1
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同意将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董事会据此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委员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会议同意将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调整为:夏朝恒、刘天保、孙斌。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4141411a-2df7-4285-a4e0-eb2835374d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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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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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5371e472-0981-429e-975f-9910a469de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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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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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b4a705bd-6995-4f53-9057-023b3c2b6e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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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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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
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
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
相关内容,该会计准则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
,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21f5480f-1adb-4269-b80b-be19d8e5da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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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10.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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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的公告》,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会议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自
筹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含,下同)人民币 2.8 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在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其中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2 亿元用于委托理财,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0.8 亿元用于证券投资。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 年 4 月 24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二、报告期内执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情况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关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规定了委托理财的内部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决
策管理等,有效防范风险。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在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
内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三、董事会对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及日常
经营运作,公司会进一步强化投资研究及风险控制,根据证券投资的收益情况,适时调整证券投资规模,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将不再开展新的证券投资事项,对于截至本说明披露之日的存量证券投资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择机退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04ab6fc6-5bc6-4a77-9c73-635715168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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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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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
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76,681,583.18元,实收股本为 2,001,500,575.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107,325.56万元,同比增长 14.58%;营业利润 2,533.96万元,同比增加 41,259.98万元;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1.34 万元,同比增加 41,722.13 万元,较上年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较
大,致使公司 2025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2025 年,公司各业务板块总体运行平稳。数控机床业务在行业整体下行压力持续的情况下,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增长,重型立卧
车产品市场地位进一步稳固,公司前期研发投入成果显著,年内推出多个新产品,为公司可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创投服务与资产管
理业务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投后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适时退出了部分存量项目,确保投出资金保值增值;大模型数据服务业
务在2025年的收入实现了大规模的增长。
2026年,公司以构建“科技创新,安全可信”的全面自主可控体系为使命,聚焦高端装备制造和大模型数据服务两大领域,通过
对产业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配置以及集团化高效运营管控与赋能,不断夯实公司在两大领域的领先优势,深耕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行
业地位。
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方面,公司将大力探索人工智能在设计、工艺、制造等环节的应用,以数控机床及相关产业链为基本盘,继
续巩固公司在重型车床、卧式加工中心及五轴联动数控机床等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通过练内功,补短板,不断突破技术难关,提升
产品品质。同时,加强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板块现有各分子公司间的业务协同,优化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率。同时,以自主可控和国
产替代为主要目标,研究拓展在产业链其他细分领域的布局,通过扩产、孵化、企业间合作、参控股等方式,在上下游产业链中寻找
新机会进行布局。
在大模型数据服务方面,未来热热数据将进一步拓展垂直行业 AI解决方案、成品数据集等业务,不断拓宽业务应用场景,构建
应用生态,基于 RAG、Agent、大模型等技术,构建智能安防、智慧能源、工业制造、具身智能、智慧医学、智慧教育、智慧金融、
政府等领域的 AI 应用,赋能产业智能化转型和生态发展。
在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方面,公司将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坚持专业化道路和合作共赢理念,聚焦擅长的行业,与地方政府深度合
作,产投结合,实现资本增值的同时为高端装备产业发展做好服务。发挥信息优势,资源优势,以资金为重要纽带,协助高端装备产
业各项拓展业务的落地,推动和孵化新的、可持发展的高质量业务。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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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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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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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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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
事夏朝恒、刘天保、胡传雨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夏朝恒、刘天保、胡传雨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405ee9b3-eee1-4d84-ac8c-d4168abee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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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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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 11月 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1号楼 805#
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中瑞诚拥有合伙人 51名、注册会计师 28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名。
中瑞诚 2024 年经审计收入总额 19,616.78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5,122.5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716 万元。2024 年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4家。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716万元,客户主要行业为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电信、广播电
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瑞诚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4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012万元,购
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请中瑞诚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瑞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
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瑞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外,中
瑞诚认为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中瑞诚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11月 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提议公司聘请中瑞诚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议将该事项提
交董事会审议。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瑞诚沟通协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
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中瑞诚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3、2026年 4月 17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中瑞诚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瑞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e5ed54f1-fa18-49e8-a9e6-0b627d18a0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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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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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531319d7-4f4a-4848-8052-66bedd84b7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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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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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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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胡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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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
将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胡传雨,男,汉族,1978 年 8月出生,硕士学历。2008 年 9月-2020 年 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办公室主任; 2013年
7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2013年 10月-2019年 11月,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助理;2018年 12月-
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教育部金融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同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出席股东会次数
8 8 0 0 否 1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相关会议。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相关决策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与信息披露义务,整个过程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对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以此为基础,在会议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负
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 2025年度工作总结;同时,每个季度审议了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和下一个
季度的工作计划,并提请公司关注可能存在风险的事项。
2、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为深入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
相关报道,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以及不定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
,了解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为公司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治理水平提出
意见。
2、报告期内,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在会务、通讯、人员安排、业务培训等方面,为本人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和履职支撑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已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报告中相关的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
等。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多次电话会
议,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多方面了解,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全面及时地提供各会议所需相关资料,为保证我们独立董事有效行
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及时对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予以反馈、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
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发表相关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受让联力昭离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受让基金份
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债务重组暨继续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等。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关注公司上述
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
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由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中坚持了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高的专业水准,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
信状况良好。公司由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在对前期业务及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梳理核实时,发现 2
019年度及 2020年度部分互联网信息推广业务和部分版权授权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会计处理不当,财务报表存在差错,因此对 201
9年度及 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对受上述事项影响的 2021至 2023年度及 2024年中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该次差错更正涉及对 2019年度及 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并对受上述事项影响的 2021 至 2023年度及 2024年中期合
并财务报表进行更正,不涉及母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不会改变公司在有
关报告期内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会叠加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并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通过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
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熟悉公司经营环境风险,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胡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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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刘天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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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刘天保)。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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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夏朝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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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夏朝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1ef343fb-cf0c-46ae-947a-e258e8be9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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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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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UNG RU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电话:010-62267688 邮编:100033 传真:62267682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ung Ru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Office Address:Room805,Building1, NO.35 Jinrong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Street,Xicheng District,Beijing
邮政编码:100033 电话:+86(01)62267688 Post Code:100033 Tel: +86(01)62267688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瑞诚审字[2026]第 611132 号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洲智能”)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汇洲智能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汇洲智能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汇洲智能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cb40600b-1e4f-41b4-a614-750b9113a3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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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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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UNG RUI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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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专项核查报告············································· 1-22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4地址: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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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瑞诚核字[2026]第 611134 号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洲智能公司”)2025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
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
对后附的《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汇洲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
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计汇洲智
能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汇洲智能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表应当与已审的
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核查报告仅供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b1b7d58d-e9f8-4d73-8257-479fca659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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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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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9273912e-5f80-44a4-bcf0-7dc1793b4a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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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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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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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ST汇洲(00212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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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c9127ef5-38c1-447f-83eb-4ddeafe6d0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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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6:31│ST汇洲(00212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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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4月 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9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送达,因情况紧急且重要,在全体参会董事一致同意的前提
下,豁免本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
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黄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黄佳女士因家庭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黄佳女士在担任内审部门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
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侯雪峰先生为内审部门负责人,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侯雪峰先生简历:
侯雪峰,男,1978 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5年 5月至 2016年 6月,任华利光晖
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 7月至 2017年 4月,任北京几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 5月至 2018年 2月,任
北京汇垠天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 12月至 2019年 8月,任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教育委员会副主任。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cec41dc1-1c75-4776-bb09-db67574e1e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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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5:42│ST汇洲(00212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暨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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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暨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3b815100-e362-4cde-a55b-87f6774a3e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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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5:57│ST汇洲(002122):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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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吴昌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个人原因,吴昌霞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副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前述职务的原定任期至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昌霞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昌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吴昌霞先生仍应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待审计委员会成员补足后,其辞职报
告再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昌霞先生持有公司 1,277,600股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申请生效后仍将继续
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股份变动的规定。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34afed15-d188-4470-b22f-3250b2dc3b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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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7:08│ST汇洲(00212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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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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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7:08│ST汇洲(00212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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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新融中街1号院首特钢大厦1号楼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37人,代表股份477,453,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9,78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5人,代表股份467,671,72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6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3人,代表股份20,313,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7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2人,代表股份19,735,54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6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00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74,585,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4%;反对1,8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3%;弃权1,018,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3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445,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825%;反对1,849,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30%;弃权1,018,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5%。
(3)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寒、张雨晨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06ff83fd-fc46-46ef-ab00-5012d9fd44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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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58│ST汇洲(002122):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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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4003c63d-2b4a-4d61-8ad9-abca223637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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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57│ST汇洲(00212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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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00212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2dd09f5d-1764-47ff-8752-d453500dddc9.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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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ST汇洲: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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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ST汇洲: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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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0/12251193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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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汇洲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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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8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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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汇洲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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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85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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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汇洲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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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汇洲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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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07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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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汇洲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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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62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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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汇洲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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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69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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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汇洲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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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758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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