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123(梦网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123 梦网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1 00:00 │梦网科技(00212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3-26 17:15 │梦网科技(00212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3-21 18:27 │梦网科技(002123):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 │2025-03-20 00:00 │梦网科技(00212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3-17 16:32 │梦网科技(002123):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 │ │告 │ ├─────────┼──────────────────────────────────────────────┤ │2025-03-14 15:45 │梦网科技(00212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3-06 19:32 │梦网科技(002123):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2-16 15:32 │梦网科技(002123):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2-14 17:40 │梦网科技(00212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2-13 17:48 │梦网科技(00212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 2025-04-01 00:00│梦网科技(00212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梦网科技”)于 2024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其中向资 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 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 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2024 年 6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梦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融资,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天下”)为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物联天下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 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 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3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 30 号龙泰利科技大厦二楼 202、203、206。 法定代表人:余文胜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商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 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财务数据均为子公司单体口径,未合并其下属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 计) 计) 资产总额 415,428.21 417,690.49 负债总额 277,733.38 287,830.9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1,429.70 176,541.26 流动负债总额 256,720.92 267,912.73 净资产 137,694.82 129,859.51 营业收入 366,772.07 414,028.27 利润总额 11,324.02 -3,269.55 净利润 10,814.06 -2,959.95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 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金额约合人民币 178,7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109.98%,前述担保额度预计方案中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 58,2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5.83%。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以本担保额度预计方案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的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情况统计)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 为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8%。 截至目前,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13,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1 95,31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20.1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公司 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物联天下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2f7511ac-f8c7-4da6-9796-55a13e27044e.PDF ─────────┬──────────────────────────────────────────────── 2025-03-26 17:15│梦网科技(00212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梦网科技”)于 2024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其中向资 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 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 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2024 年 6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梦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万元的融资,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天下”)为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物联天下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1)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 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 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 3 年止。(2)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 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 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 3 年止。(3)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 ,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3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 30 号龙泰利科技大厦二楼 202、203、206。 法定代表人:余文胜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商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 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财务数据均为子公司单体口径,未合并其下属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 计) 计) 资产总额 415,428.21 417,690.49 负债总额 277,733.38 287,830.9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1,429.70 176,541.26 流动负债总额 256,720.92 267,912.73 净资产 137,694.82 129,859.51 营业收入 366,772.07 414,028.27 利润总额 11,324.02 -3,269.55 净利润 10,814.06 -2,959.95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 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金额约合人民币 168,7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103.83%,前述担保额度预计方案中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 68,2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1.99%。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以本担保额度预计方案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的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情况统计)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 为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8%。 截至目前,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13,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1 85,31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14.0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公司 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物联天下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09176031-5b7b-4a85-bd3b-fa1f139155b0.PDF ─────────┬──────────────────────────────────────────────── 2025-03-21 18:27│梦网科技(002123):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 称“辽宁证监局”)《关于对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余文胜、徐刚、李局春、刘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 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余文胜、徐刚、李局春、刘勇: 经查,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网科技或公司)存在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 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 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公司时任董事长余文胜、总裁徐刚及时任财务总监李局春、刘勇应当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 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余文胜、徐刚、李局春、刘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并将以此为鉴,严格按照辽宁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 切实加强对《信披办法》及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1/8924e71e-4318-4c36-845f-328ff53d8e59.PDF ─────────┬──────────────────────────────────────────────── 2025-03-20 00:00│梦网科技(00212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梦网科技”)于 2024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其中向资 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 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 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2024 年 6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梦网”)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申请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融资,公司为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第 1.1 条、第 1.2 条约定属于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 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 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 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 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5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3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 30 号龙泰利科技大厦二楼 202、203、206。 法定代表人:余文胜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商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 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财务数据均为子公司单体口径,未合并其下属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 计) 计) 资产总额 415,428.21 417,690.49 负债总额 277,733.38 287,830.9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1,429.70 176,541.26 流动负债总额 256,720.92 267,912.73 净资产 137,694.82 129,859.51 营业收入 366,772.07 414,028.27 利润总额 11,324.02 -3,269.55 净利润 10,814.06 -2,959.95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 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