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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24(天邦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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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24 天邦食品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5 21:40 │天邦食品(002124):关于与部分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 ├─────────┼──────────────────────────────────────────────┤ │2025-06-24 19:47 │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 ├─────────┼──────────────────────────────────────────────┤ │2025-06-11 17:05 │天邦食品(002124):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6 17:30 │天邦食品(002124):关于与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3 17:27 │天邦食品(002124):2025年5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 │ ├─────────┼──────────────────────────────────────────────┤ │2025-06-02 15:37 │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 ├─────────┼──────────────────────────────────────────────┤ │2025-05-15 16:35 │天邦食品(002124):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5-08 21:17 │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 ├─────────┼──────────────────────────────────────────────┤ │2025-05-08 21:15 │天邦食品(002124):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 ├─────────┼──────────────────────────────────────────────┤ │2025-05-06 16:17 │天邦食品(002124):2025年4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 │ └─────────┴──────────────────────────────────────────────┘ ─────────┬──────────────────────────────────────────────── 2025-06-25 21:40│天邦食品(002124):关于与部分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 天邦食品(002124):关于与部分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9fc6e9d3-ae73-49a1-92a4-556b833f5808.PDF ─────────┬──────────────────────────────────────────────── 2025-06-24 19:47│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案涉子公司执行转破产收到法院决定预重整决定书。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3、涉案金额:涉及工程款 12.96 亿元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仲裁费等。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杭州中院决定对富阳农发公司进行预重整,将有利于富阳农发公司提前启动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与评估等基础工作,推进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充分协商 沟通,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并结合富阳农发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的推 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如果富阳农发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富阳农发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富阳农发公司的持 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公司前期已经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本次仲裁进展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3 月,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作为申请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杭州仲裁 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被申请人湖州吴兴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兴农发”)、衢州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海农业”)、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浔农发”)、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农发” )、建德农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农发”)、杭州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汉世伟”)和天邦食品支付 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仲裁费。2024 年 7 月,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号(2024)杭仲 01 裁字第 532 号、第 533 号、第 534 号、第 535 号及第 544 号出具的对应的 5 份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款项 1,150,952,497.40 元及资金占 用费、违约金、仲裁费、律师费等,被申请人杭州汉世伟、天邦食品对 5 份裁决结果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基本情 况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5)。 2024 年 9 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出具的 5 份《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等法律文书。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4)杭仲 01 裁字第 532 号、第 533 号、第 534 号、第 535 号及第 544 号裁决书已发 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已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中院于 2024年 8 月 29 日依法立案执行。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2024 年 11 月,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4)杭仲 01 裁字第 545号裁决书,裁决吴兴农发向申请人浙江建投支付 建安工程费、管理费人民币40,240,671.72 元和支付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以及仲裁费,被申请人杭州 汉世伟、天邦食品对上述裁决结果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 责 任 。 详 情 参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 2024 年 12 月,公司收到杭州中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4)杭仲 01 裁字第 545 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已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中院于 2024 年 12 月 17日依法立案执行。强 制执行具体执行过程中,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查封、冻结等),并完成对案涉五家子公司猪场及杭州汉世伟所持股权 的资产评估。 案涉五家子公司(被执行人富阳农发、南浔农发、吴兴农发、建德农发、一海农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向杭州中院申请执 行转破产,后杭州中院将执行案件移送上述五公司属地基层法院进行破产受理审查。富阳、建德两法院因管辖权问题将案件移送杭州 中院。其中,富阳农发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传票》,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杭州中院听证,其余四家尚在审查中。 二、本次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中院出具的《决定书》((2025)浙 01 破申 56 号),主要内容如下: 执行过程中,富阳农发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本院提出破产 预重整申请,并向本院提交了承诺。 本院经审理查明,认为富阳农发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鉴于该公司仍具有一定的重整价 值及可能性,且债务人亦表示愿意预重整。为准确识别富阳农发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提升重整效率,可在破产重整审查阶段 预先开展相关重整工作。故决定如下: 1、受理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提出的预重整申请。 2、预重整期间,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配合临时管理人调查,如实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以及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 (三)继续经营的,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四)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对财产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 (五)停止清偿债务,但维系基本生产所必要的开支或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六)不得实施放弃债权、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七)与债权人、出资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 (八)全面、如实、准确披露与预重整相关的所有信息,就预重整方案作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 (九)完成与预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 同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浙 01 破申 56 号之一),法院指定了富阳农发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主 要内容如下: 参照《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细则(2024 年修订)》第十二条、《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预重整 案件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预重整工作指南》)第六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院通过邀请竞争方式指定北京盈科(杭州) 律师事务所担任富阳农发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预重整工作指南》规定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临时债权人 委员会的监督。临时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全面调查债务人基本情况,包括资产负债、企业运营、财产保全、涉诉涉执等情况; (二)查明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 (三)监督债务人履行《预重整工作指南》规定的相关义务并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 (四)根据需要辅助债务人引进意向投资人; (五)推动债务人与债权人、出资人、意向投资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并通过召集已知债权人会议或通过书 面方式征集各方对预重整方案的意见; (六)定期向人民法院报告预重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交终结预重整程序的申请或预重整工作报告; (七)负责预重整期间债务人对外涉诉、涉仲裁、涉执案件的处理; (八)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外,其他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前期已披 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合 计约为人民币 27,671.45 万 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53%。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进展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杭州中院决定对富阳农发公司进行预重整,将有利于富阳农发公司提前启动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 查、资产调查、审计与评估等基础工作,推进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充分协商沟通,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 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并结合富阳农发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的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如果公 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富阳农发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富阳农发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公司前期已经 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本次诉讼进展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结 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杭州中院出具的((2025)浙 01 破申 56 号)及((2025)浙 01 破申 56号之一)《决定书》; 2、其他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a003fd18-d86c-4e95-901f-2c8a0f8791bd.PDF ─────────┬──────────────────────────────────────────────── 2025-06-11 17:05│天邦食品(002124):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4月2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 担保的议案》,同意在有效评估风险和保证资金(资产)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对子 公司的客户、养殖场(户)、合作伙伴及其担保方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2.6亿元。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另行做出决议 的担保或者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的担保将不再占用上述授权额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担保额度总计为152.6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41亿元;公司对合作伙伴及担保方的担 保额度25亿元;对联营、合营公司的担保额度1.6亿元;另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75亿元。担保有效期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累计75.28亿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32.16亿元,对合作伙伴及担保方担保余 额5.86亿元,对联营、合营公司担保余额1.37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35.88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具体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 截至 2025 年 6 月 2025 年度担保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 是否关 比例 10 日担保余额 额度(亿元) 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联担保 (亿元) 比例 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100% 13.07 18.00 48.98% 否 子公司 拾分味道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 100% 2.69 6.00 16.33% 否 其子公司 宁波天邦供应链有限公司 100% 1.50 8.00 21.77% 否 杭州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及其 100% 13.94 15.00 40.81% 否 分子公司 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不适用 5.86 23.00 62.58% 否 子公司的养殖场(户)、合作 伙伴及担保方 拾分味道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 不适用 0.00 2.00 5.44% 否 其子公司合作伙伴及担保方 鄄城汉世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100% 0.96 2.00 5.44% 否 安徽农垦汉世伟和安食品有限 49% 0.85 1.00 2.72% 否 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 16.09% 0.52 0.60 1.63% 否 公司 合肥嗨客猪管家技术服务有限 70% 0.00 2.00 5.44% 否 公司及其子公司 注:上表各数据之和与合计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二、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一)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类型 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 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 累计发生额 担保余额 对参股企业、客户、养殖户、合作伙伴的担保 84,256.65 72,301.65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349,026.20 321,621.19 合计 433,282.85 393,922.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的19.67%。 公司2025年度可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5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15.21%。其中对外担保额度26.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2.38%,包括对合作伙伴及担保方的担保额度25亿元和对联营、合营公司的担保 额度1.6亿元。 (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中,尚未消除担保责任的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6,873.03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中,尚未消除担保责任的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8,000.00万元。公司为合作伙伴及担保方、联营、 合营公司提供的担保尚未发生逾期。具体情况如下: 到期日 借款主体 贷款主体 逾期本金 逾期情况 (万元) 2024/3/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207.83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6/5/30 蚌埠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银行 1,537.41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4/4/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208.79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4/5/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209.75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4/6/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210.72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4/7/6 阜阳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银行 3,200.00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4/7/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211.70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4/8/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212.68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4/9/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213.66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4/10/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81.23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4/11/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81.61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4/12/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81.99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5/1/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82.37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5/1/30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 8,000.00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5/2/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82.75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5/3/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83.13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5/4/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83.52 担保逾期(已披露) 2025/5/19 杭州萧山江南养殖有限公司 租赁机构 83.90 担保逾期(新增) 合计 14,873.03 注:1.上表各数据之和与合计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2.公司已于2025年5月19日与贷款银行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洪泽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的项目贷款4998.55万元的担保逾期已 解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fe06f4ff-85e7-4325-97fe-351ff979a2b5.PDF ─────────┬──────────────────────────────────────────────── 2025-06-06 17:30│天邦食品(002124):关于与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进展公告 ─────────┴──────────────────────────────────────────────── 根据 2025 年 5 月 8 日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邦食品”或“公司”)与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 发物产”)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公司与财务投资人应于《重整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投资协议,目前 二十个工作日已届满,公司仍在与多家财务投资人进行商务谈判,以争取对公司更有利的投资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概况 2024 年 8 月 9 日,宁波中院作出(2024)浙 02 民诉前调 595 号《决定书》,决定对天邦食品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 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2024 年 8 月 27 日,宁波中院作出(2024)浙 02 民诉前调 595 号《通知书》,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 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担任天邦食品预重整阶段的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 院指定预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公司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含当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 2024 年 10 月 20 日 18:00(预重整管理人可以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期限)前,根据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提交至预重整管理人。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共收到 5 家产业投资人,2 家财务投资人提交 的正式报名材料。 2025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4)浙 02 民诉前调 595 号之一《决定书》,宁波中院准许天邦食品的延期申 请,决定延长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至 2025 年 5 月 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 及变更预重整管理人办公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与产业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并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5)浙 02 破申 7 号《决定书》, 宁波中院准许天邦食品的延期申请,延长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至 2025 年 11 月 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与产业 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及《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二、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还在与多家财务投资人进行商务谈判,以争取对公司更有利的投资方案,截至目前尚未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 议》。为保证后续预重整及重整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继续积极与财务投资人进行商务谈判并根据谈判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 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 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公司与财务投资人无法就《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导致 《重整投资协议》最终未能签署的风险。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11 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3dec390a-1c04-44ab-8de5-96ce9c9af569.PDF ─────────┬──────────────────────────────────────────────── 2025-06-03 17:27│天邦食品(002124):2025年5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 ─────────┴──────────────────────────────────────────────── 一、商品猪销售情况 公司 2025 年 5 月份销售商品猪 50.09 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16.61 万头),销售收入 70,332.23 万元,销售均价 16.29 元/ 公斤(商品肥猪均价为 14.62 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 6.38%、1.83%、-0.02%。 2025 年 1-5 月销售商品猪 245.18 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77.49 万头),销售收入346,834.60 万元,销售均价 16.26 元/公斤 (商品肥猪均价为 14.83 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2.83%、8.79%、4.97%。 上述数据统计口径仅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包括公司参股公司。参股公司 2025年 5 月份销售各类商品猪合计 134,934 头。 年份 月份 销售数量(万头) 销售收入(万元) 商品肥猪均价 (元/公斤) 当期 累计 当期 累计 当期 2024 5 55.63 252.32 84,565.85 318,814.60 15.88 6 49.51 301.83 79,806.23 398,620.83 18.25 7 52.94 354.77 85,934.09 484,554.92 18.94 8 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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