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24 天邦食品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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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6:50 │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开招募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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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6:59 │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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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6:57 │天邦食品(002124):关于与财务投资人解除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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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6:56 │天邦食品(00212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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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1 16:17 │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9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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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7:27 │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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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7:26 │天邦食品(00212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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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7:25 │天邦食品(002124):关于与产业投资人解除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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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2 │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变更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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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1 │天邦食品(00212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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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6:50│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开招募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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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8 月 9 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2024)浙 02 民诉前调 595 号《决定书》,决定
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邦食品”或“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指定预重整管理人。
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现将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
根据《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 2026 年 10 月15 日 18:00 前提交报名材料。公司接预重整
管理人通知,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共有 6 家报名主体(2 家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视为 1个报名主体)提交报名材料并
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其中 3家为产业投资人,3家为财务投资人。
目前,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正在持续推进重整投资人招募及预重整程序其他工作。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
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ST)。
3.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果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
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如仍为负值,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相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f2846e07-4654-45fc-aefb-75fdb348ee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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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6:59│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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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4cd02ce9-2280-461a-b4c1-5c78d37bd8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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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6:57│天邦食品(002124):关于与财务投资人解除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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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11家财务投资人的重整投资协议均已依法解除,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及解除情况
2025 年 5月,经投资人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选投资人。2025 年 5月 8日,公司与
联合体中的产业投资人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物产”)、南宁漓源粮油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漓源”)签
署了《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
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025 年 6月 25 日,公司与部分财务投资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天津美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
永利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双鱼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华楚国科十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深圳市信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昱昇富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与部分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 年 7 月 16 日,公司与其余财务投资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吉瑞泽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昌玉泽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
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由于政策调整,建发物产参与公司重整投资事项未获得建发物产国资管理部门核准。2026 年 9月 18 日,公司收到建发物产送
达的《关于解除<重整投资协议>并退回保证金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相关约定,建发物产行使
单方解除权正式解除重整投资协议,已支付的保证金和投资款应予以退还。同日公司收到南宁漓源送达的《关于磋商解除<天邦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的函》(以下简称“《磋商函》”),鉴于建发物产已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南宁漓
源的重整投资协议继续履行已不具备现实基础,主张解除重整投资协议。
收到告知函及磋商函后,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同意解除与南宁漓源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公司与南宁
漓源经协商后于 2026 年 9月 18 日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财务投资人进行沟通协商
,并根据协商结果办理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保证金退还及后续信息披露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48)及《关于与产业投资人解除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同日,公司继续公开招募
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二、本次进展情况
经沟通协商,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与 11 家财务投资人分别签署了《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
(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各方同意解除此前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根据解除协议,11 家财务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已无息退还至
其指定账户。
三、本次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投资人退出公司的重整投资是公司预重整及重整进展的重大变化,给公司的预重整及重整进程带来了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目
前正继续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
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由预重整管理人银行账户保管,未被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退还保证金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继续招募重整投资人,预重整周期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拉长,能否进入重整
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法
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
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表述的非
标准审计意见,公司 2025 年末归母净资产为 23.66 亿元。公司目前面临市场猪价低迷、经营亏损、资金紧张的局面。2026 年前三
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6.58 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19.33 亿元;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 7.08 亿元
,未分配利润为-59.71 亿元。债权人可能采取诉讼、冻结、资产保全等措施,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陷入停顿,亏损进一步扩大,净资
产由正转负,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如果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ST),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如仍为负值,
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7df8f163-8b17-40cf-8b2f-0c72b78b19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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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6:56│天邦食品(00212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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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已
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00 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在上海行政总部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张邦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人,其中董事陈良华先生、陈有安先生、陈柳先生、
盛宇华先生、汪玉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
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6-05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665e4f75-ca18-4d00-ba57-9a7ee72c50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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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1 16:17│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9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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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猪销售情况
公司 2026年 9月份销售商品猪 50.34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9.22万头),销售收入46,197.17万元,销售均价 9.97元/公斤(商
品肥猪均价为 10.03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19.13%、-6.22%、-3.52%。
2026 年 1-9 月销售商品猪 571.95 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206.02 万头),销售收入479,432.98万元,销售均价 10.75元/公斤
(商品肥猪均价为 10.17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 23.34%、-21.21%、-31.84%。
上述数据统计口径仅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包括公司参股公司。参股公司 2026年 9月份销售各类商品猪合计 196,694头。
年份 月份 销售数量(万头) 销售收入(万元) 商品肥猪均价
(元/公斤)
当期 累计 当期 累计 当期
2026 1 68.20 68.20 67,438.26 67,438.26 12.50
2 48.11 116.31 47,970.06 115,408.32 11.57
3 64.47 180.78 57,534.53 172,942.85 9.82
4 66.83 247.62 52,422.21 225,365.06 9.14
5 73.72 321.33 57,789.93 283,154.99 9.42
6 67.41 388.75 49,141.25 332,296.25 9.17
7 70.62 459.36 51,677.65 383,973.90 10.10
8 62.25 521.61 49,261.92 433,235.81 10.14
9 50.34 571.95 46,197.17 479,432.98 10.03
注:以上数据仅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2026年 9月公司生猪屠宰头数 138,846头,1-9月份累计生猪屠宰头数为 1,294,623头。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风险提示
1、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生猪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
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2/48f5e032-c6c7-41f3-bb2a-a518a6fd9f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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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7:27│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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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c304f098-f969-447d-b130-6039ab1ebd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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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7:26│天邦食品(00212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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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55411312-385d-464f-8715-fb8d24a4e5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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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7:25│天邦食品(002124):关于与产业投资人解除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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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产业投资人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物产”)、南宁漓源粮油饲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漓源”)的重整投资协议均已依法解除。同时,公司继续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招募具体内容详见《天
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与产业投资人解除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前期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概况
2025年 5月,经投资人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选投资人。2025 年 5月 8日,公司与
联合体中的产业投资人建发物产、南宁漓源签署了《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具
体内容详见《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025年 6月 25日,公司与部分财务投资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天津美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永
利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双鱼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华楚国科十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陆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市信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昱昇富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与部分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 7月 16 日,公司与其余财务投资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吉瑞泽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昌玉泽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
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本次进展情况
由于政策调整,建发物产参与公司重整投资事项未获得建发物产国资管理部门核准。2026年 9月 18 日,公司收到建发物产送达
的《关于解除<重整投资协议>并退回保证金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相关约定,建发物产行使单
方解除权正式解除重整投资协议,已支付的保证金和投资款应予以退还。
同日公司收到南宁漓源送达的《关于磋商解除<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的函》(以下简称“《磋商函》”),鉴于
建发物产已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南宁漓源的重整投资协议继续履行已不具备现实基础,主张解除重整投资协议。
收到告知函及磋商函后,公司即召开董事会,同意解除与建发物产、南宁漓源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并继续推进预重整及重整工作
,继续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司与建发物产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根据建发物产《告知函》已经解除。公司与南宁漓源经协商后于 2
026 年 9月 18 日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财务投资人就是否继续参与公司重整投资事
宜进行沟通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办理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保证金退还及后续信息披露等。
三、本次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产业投资人退出公司的重整投资是公司重整进展的重大变化,给公司的预重整及重整进程带来了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决定继续推
进预重整及重整工作,继续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人支付的保证金由预
重整管理人银行账户保管,未被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将予以退还,退还保证金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处于预重整阶段,产业投资人重整投资协议解除后,公司继续招募重整投资人,预重整周期根据
实际情况可能拉长,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公
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其他财务投资人退出重整投资的申请,后续如有,公司将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表述的非标
准审计意见,公司 2025 年末归母净资产为 23.66 亿元。公司目前面临市场猪价低迷、经营亏损、资金紧张的局面。2026 年上半年
,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5.43 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16.72亿元;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归母净资产为 8.23 亿元,未分配
利润为-58.56亿元。债权人可能采取诉讼、冻结、资产保全等措施,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陷入停顿,亏损进一步扩大,净资产由正转负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如果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ST),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如仍为负值,将被终止上
市。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建发物产《关于解除<重整投资协议>并退回保证金的函》;
2、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93de89b6-fb64-49a2-aea9-105d93bcb0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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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2│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变更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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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一
致同意免除李永红先生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务,选举张炳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张炳良先
生将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张炳良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3fc99213-16be-4433-8fec-3bf795e21a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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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1│天邦食品(00212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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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9月 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年 9月 11日下午 15:00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在上海行政总部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张邦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人,其中董事陈良华先生、陈有安先生、陈柳先生、盛宇华先
生、汪玉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进行调整。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陈有安(召集人)、陈柳、李永红调整为陈有安(召集人)、陈柳、张炳良。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184fa8b4-63d1-4066-a434-786ae8b135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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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6:42│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8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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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猪销售情况
公司 2026年 8 月份销售商品猪 62.25 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20.72 万头),销售收入 49,261.92万元,销售均价 10.34元/公
斤(商品肥猪均价为 10.14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11.85%、-4.67%、-2.76%。
2026 年 1-8 月销售商品猪 521.61 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196.8 万头),销售收入433,235.81万元,销售均价 10.84元/公斤(
商品肥猪均价为 10.19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 29.61%、-20.51%、-32.48%。
上述数据统计口径仅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包括公司参股公司。参股公司 2026年 8月份销售各类商品猪合计 178,341头。
年份 月份 销售数量(万头) 销售收入(万元) 商品肥猪均价
(元/公斤)
当期 累计 当期 累计 当期
2026 1 68.20 68.20 67,438.26 67,438.26 12.50
2 48.11 116.31 47,970.06 115,408.32 11.57
3 64.47 180.78 57,534.53 172,942.85 9.82
4 66.83 247.62 52,422.21 225,365.06 9.14
5 73.72 321.33 57,789.93 283,154.99 9.42
6 67.41 388.75 49,141.25 332,296.25 9.17
7 70.62 459.36 51,677.65 383,973.90 10.10
8 62.25 521.61 49,261.92 433,235.81 10.14
注:以上数据仅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2026年 8月公司生猪屠宰头数 139,250头,1-8月份累计生猪屠宰头数为 1,155,777头。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风险提示
1、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生猪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
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9cf35ae0-158d-442a-af91-108add7aaf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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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7:02│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司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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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司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755f7f5a-22f8-4e18-940c-0ed7d70c55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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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6:52│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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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涉案子公司之一衢州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海农业”)收到衢州市衢江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江法院”)受理预重整申请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2026)浙 0803 破申 28 号)、《指定预重整临时
管理人通知书》((2026)浙 0803 破申 28 号之一)及《预重整公告》。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3、涉案金额:五家子公司涉及工程款 12.96 亿元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仲裁费等。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衢江法院决定对一海农业公司启动预重整,如果一海农业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
于优化一海农业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一海农业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公司前期已经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本次仲裁
进展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3月,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作为申请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杭州仲裁
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被申请人湖州吴兴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兴农发”)、衢州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海农业”)、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浔农发”)、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农发”
)、建德农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农发”)、杭州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汉世伟”)和天邦食品支付
工程款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仲裁费。2024年 7月,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号(2024)杭仲 01裁字第 532号、第533号
、第 534号、第 535号及第 544号出具的对应的 5份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款项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仲裁费、律师费等
,被申请人杭州汉世伟、天邦食品对 5份裁决结果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基本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 9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出具的 5份《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等法
律文书。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4)杭仲 01裁字第 532号、第 533号、第 534号、第 535号及第 544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已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中院于 2024年 8月29 日依法立案执行。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2024 年 11 月,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4)杭仲 01 裁字第 545号裁决书,裁决吴兴农发向申请人浙江建投支付
建安工程费、管理费人民币40,240,671.72元和支付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以及仲裁费,被申请人杭州
汉世伟、天邦食品对上述裁决结果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2024年 12月,公司收到杭州中院
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4)杭仲 01裁字第 545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已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中院于 2024年 12月 17日依法立案执行。强制执行具体过程中,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相
应执行措施(查封、冻结等),并完成对案涉五家子公司猪场及杭州汉世伟所持股权的资产评估。涉案五家子公司(被执行人富阳农
发、南浔农发、吴兴农发、建德农发、一海农业)于 2024年 12月 23日向杭州中院申请执行转破产。后杭州中院将执行案件移送上
述五公司属地基层法院进行破产受理审查。富阳、建德两法院因管辖权问题将案件移送杭州中院。其中,富阳农发于 2025年 4月 15
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已于 2025年 4月18日在杭
州中院听证。
2025 年 6月,公司收到杭州中院出具的《决定书》,受理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提出的预重整申请。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3)。
2026年 1月,富阳农发收到杭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浙 01破申 56号)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2026)浙 01破 1号),进入重整阶段。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026 年 3 月,富阳农发因破产重整程序中法院指定
管理人接管,公司无法对富阳农发的重大经营决策、人事、资产等实施控制,公司丧失对富阳农发的控制权,根据会计准则,富阳农
发自 2026 年 3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2026年 6月,南浔农发收到南浔法院出具的《决定书》((2026)浙 0503 破申 25 号)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6
)浙 0503 破申 25 号),受理南 浔 农 发 预 重 整 。 详 情 参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026 年 8月,建德农发收到建德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浙 0182破申 45号)及《决定书》((2026)浙 01
82破 54号),受理建德农发重整。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2026年 8月 12日,建德农发管理人依据法院指定正式
要求接管建德农发的生产经营管理,杭州汉世伟与建德农发管理人签署了《关于建德农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权移交确认书》
,自 2026年 8月 12日管理人实际接管生产经营之日起,公司丧失对建德农发的控制权,建德农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情
参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
26-038)。
二、本次重大仲裁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江法院”)受理预重整申请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2026)浙 0803
破申 28 号)、《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通知书》((2026)浙 0803 破申 28 号之一)及《预重整公告》。衢江法院根据债务人衢
州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6年 9月 1日作出(2026)浙 0803 破申 28 号通知书,决定对一海农业公司启动预重整,
并确定浙江五正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一海农业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6年 9月30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
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受理预重整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你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向本院申请预重整。经审查,你公司符合预重整条件,本院对此进行备案登记。预重整期间,你
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妥善保管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材料,向临时管理人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职工安置预案、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妥善管理财产,除继续经营的必要开支或者能使企业财产受益的外,不得擅自处分企业财产;
(三)配合临时管理人的调查,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对财产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配合审
计评估;
(四)如实披露可能影响利害关系人就预重整方案作出决策的信息,就预重整方案作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
(五)债务人继续经营的,接受临时管理人监督,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
(六)积极寻找重整投资人,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并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拟定预重整方案
;
(七)法院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仲裁事项的进展外,其他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前期已披露的诉
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尚未披
露的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1,112.13 万元(不含已撤诉案件),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70%。公司(包
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进展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衢江法院决定对一海农业公司进行预重整,如果一海农业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一海农业公司资产负债
结构,提升一海农业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公司前期已经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本次仲裁进展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衢江法院出具的《受理预重整通知书》((2026)浙 0803 破申 28 号)及《指定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通知书》((2026)浙
0803 破申 28 号之一);
2、衢江法院《预重整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542b37e0-f06c-4b21-8a76-2a9ad5ee5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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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4│天邦食品(002124):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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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324af643-22a1-4832-b759-f5fcc15e87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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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3│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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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67af8d36-585e-4d7c-a8c9-0e70992091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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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3│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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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3eb519a-aa8c-4a5e-a1d4-4bf50a0fc9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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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2│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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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9233f591-281b-4892-a142-7a19e41dab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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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2│天邦食品(002124):关于2026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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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关于2026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1e6a0acb-b302-4d28-92ba-fa5d719dfb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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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2│天邦食品(002124):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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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6c5f60b2-ce5e-4fba-8996-c2776e3272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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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8:21│天邦食品(002124):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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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813187ae-8de1-430f-b68e-cd094e0d7b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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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9:12│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司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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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司重大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19f0780f-8d37-4ec1-8635-dd013b300a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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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7:00│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清理内部债务往来并转让全资孙公司100%股权的进
│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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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清理内部债务往来并转让全资孙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拾分味道食品(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拾分味道”)转让全资孙公司淮安拾分味道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拾分味道”)的 100%股权给
上海新征隆和农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新征隆和”)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淮安拾分味道评估价
值为依据,综合考虑标的资产的实际状况及行业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800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
26 年 8月 4日发布在指定媒体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清理内部债务往来并转让全资孙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4)。
二、交易进展
近日,上海拾分味道已完成了增资事项,并收到股权转让款尾款 1,000万元。淮安拾分味道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
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淮安拾分味道食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盱眙县经济开发区国槐大道 5号
法定代表人:任玉龙
注册资本:33,300万元
设立时间:2012年 4月 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30595553025W
主营业务:生猪屠宰加工、猪肉制品加工、销售,生猪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生鲜猪肉、牛肉、羊肉批发与零售,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生鲜农副产品、水产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肉品市场管理服务。牲畜批发;农副产品批发;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主要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新征隆和农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300 100%
合计 33,300 100%
变更完成后,上海新征隆和持有淮安拾分味道股权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 1,800万元。至此,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全部完成。
三、备查文件
1、淮安拾分味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股权转让款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dbfc226c-fa45-470b-a8a7-a4dd71937e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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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8:17│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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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c265a554-44ed-47ef-8709-afeb90d91f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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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6:52│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7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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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猪销售情况
公司 2026年 7 月份销售商品猪 70.62 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29.25 万头),销售收入 51,677.65万元,销售均价 10.63元/公
斤(商品肥猪均价为 10.10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 4.76%、5.16%、10.51%。
2026 年 1-7 月销售商品猪 459.36 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176.08 万头),销售收入383,973.90万元,销售均价 10.90元/公斤
(商品肥猪均价为 10.20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 31.44%、-20.49%、-32.66%。
上述数据统计口径仅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包括公司参股公司。参股公司 2026年 7月份销售各类商品猪合计 176,387 头。
年份 月份 销售数量(万头) 销售收入(万元) 商品肥猪均价
(元/公斤)
当期 累计 当期 累计 当期
2026 1 68.20 68.20 67,438.26 67,438.26 12.50
2 48.11 116.31 47,970.06 115,408.32 11.57
3 64.47 180.78 57,534.53 172,942.85 9.82
4 66.83 247.62 52,422.21 225,365.06 9.14
5 73.72 321.33 57,789.93 283,154.99 9.42
6 67.41 388.75 49,141.25 332,296.25 9.17
7 70.62 459.36 51,677.65 383,973.90 10.10
注:以上数据仅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2026年 7月公司生猪屠宰头数 135,120头,1-7月份累计生猪屠宰头数为 1,016,527头。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风险提示
1、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生猪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
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81eb6a21-56f6-4439-9bce-0181e9810b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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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9:50│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清理内部债务往来并转让全资孙公司100%股权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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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清理内部债务往来并转让全资孙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0ca6b650-a44f-404e-9ac4-f750eab3f6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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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9:46│天邦食品(002124):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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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09625031-3e7a-4195-8150-c5f255345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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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20:08│天邦食品(002124):天邦食品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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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000~-160,000 35,203.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65,000~-175,000 23,985.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751~-0.7201 0.158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2026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商品猪销售 388.75 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146.83 万头),销售头数同比增长 31.41%(剔除仔猪
后头数增长 20.48%),但商品肥猪销售均价仅为 10.21 元/公斤,较去年同期销售均价 14.75 元/公斤下降 30.78%。报告期内,公
司实现商品猪销售收入 33.23 亿元,同比下降19.80%。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分析、评估并进行减值测试。2026 年上半年度公司预计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0.97 亿元至 0.98 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49 亿元至 10.99 亿元,上半年存货跌价准备预计转销 6.42 亿元,预计减少上半年
归母净利润 5.04亿元至 5.55 亿元。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二季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
3、在行业价格低迷时期,公司推进多项降本增效举措,有效控制了亏损的进一步扩大。养殖业务方面,公司持续推进生物安全
升级、创新管理等各项降本增效措施,育肥全成本进一步降低。与此同时,2026 年上半年公司总计计提利息费用约 1.53 亿元,因
未满产或空置猪场产生的费用约为 1.38 亿元,两项费用合计减少报告期利润总额约 2.91 亿元,分摊到 2026 年度上半年出栏商品
猪的头均费用约为75 元/头,制约了公司进一步降本的能力。
4、公司通过推动经营优化、改善经营现金流,保障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净额预计为 2.5 亿
元到 3 亿元。同时,公司积极推进预重整及重整进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重整受理事项处于审批阶段。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
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
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3、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
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
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非洲猪瘟等疫病风险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c8de8806-f3dc-4b87-b414-9d56bbe60c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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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20:08│天邦食品(002124):关于2026年二季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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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26年二季度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7,010万
元至52,0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
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分析、评估并进行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预计20
26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约为47,010万元至52,07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明细
如下:
序号 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占 2025 年度经审计归
(万元)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的比例
1 信用减值损失 10万元至 70万元 0.01%至 0.05%
2 存货跌价准备 47,000万元至 52,000万元 35.90%至 39.72%
合计 47,010万元至 52,070万元 35.91%至 39.77%
二、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
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
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当在单
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
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定的预期信用损失政策等相关规定,2026年二季度预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万元至70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公司应当检查生
物资产是否有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有减值迹象,在此基础上计算确定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
判断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的主要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准则对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采取了易于判断的
方式,即公司期末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的
情况下,生物资产才可能存在减值迹象。
①因遭受火灾、旱灾、水灾、冻灾、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造成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实体损坏,影响该资产的进一步生长或生
产,从而降低其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②因遭口蹄疫等动物疫病侵袭,造成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大幅度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③因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公司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④因公司所处经营环境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导致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⑤其他足以证明消耗性生物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
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物资产跌价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可变现净值,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确定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2026年6月份市场价格同时考虑其他存货减值的情况,二季度预计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47,000万元至52,000万元。
三、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6 年二季度预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0 万元至 70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47,000万元至 52,000万元,预计转销存货
跌价准备 42,415 万元,预计减少归母净利润 4,595 万元至 9,655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
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地体现
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
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及经营成果。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9c35d882-c8d3-4b5c-afe7-d6f10f447f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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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52│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6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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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猪销售情况
公司 2026年 6 月份销售商品猪 67.41 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25.39 万头),销售收入 49,141.25万元,销售均价 9.62元/公斤
(商品肥猪均价为 9.17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8.56%、-14.97%、-5.48%。
2026 年 1-6 月销售商品猪 388.75 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146.83 万头),销售收入332,296.25万元,销售均价 10.95元/公斤
(商品肥猪均价为 10.21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 31.41%、-19.80%、-32.39%。
上述数据统计口径仅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包括公司参股公司。参股公司 2026年 6月份销售各类商品猪合计 169,261头。
年份 月份 销售数量(万头) 销售收入(万元) 商品肥猪均价
(元/公斤)
当期 累计 当期 累计 当期
2026 1 68.20 68.20 67,438.26 67,438.26 12.50
2 48.11 116.31 47,970.06 115,408.32 11.57
3 64.47 180.78 57,534.53 172,942.85 9.82
4 66.83 247.62 52,422.21 225,365.06 9.14
5 73.72 321.33 57,789.93 283,154.99 9.42
6 67.41 388.75 49,141.25 332,296.25 9.17
注:以上数据仅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2026年 6月公司生猪屠宰头数 147,304头,1-6月份累计生猪屠宰头数为 881,407头。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风险提示
1、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生猪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
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682b4a44-cd60-431a-bd50-f5d3c2e3d0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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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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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涉案子公司之一南浔农发执行转破产收到法院受理破产预重整申请的《决定书》。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3、涉案金额:五家子公司涉及工程款 12.96 亿元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仲裁费等。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裁定对涉案子公司之一南浔农发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如果南浔农发公司破
产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南浔农发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南浔农发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公司前期已经
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本次仲裁进展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结
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 3月,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作为申请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杭州仲裁委
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被申请人湖州吴兴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兴农发”)、衢州一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一海农业”)、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浔农发”)、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阳农发”)
、建德农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农发”)、杭州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汉世伟”)和天邦食品支付工
程款及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仲裁费。2024年 7月,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案号(2024)杭仲 01裁字第 532号、第 533号
、第 534号、第 535号及第 544号出具的对应的 5份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款项 1,150,952,497.40 元及资金占用费、违约
金、仲裁费、律师费等,被申请人杭州汉世伟、天邦食品对 5份裁决结果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基本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
5)。
2024年 9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出具的 5份《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等法
律文书。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4)杭仲 01裁字第 532号、第 533 号、第 534号、第 535号及第 544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已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中院于 2024年 8 月 29 日依法立案执行。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2024年 11月,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4)杭仲 01裁字第 545号裁决书,裁决吴兴农发向申请人浙江建投支付建安
工程费、管理费人民币40,240,671.72元和支付资金占用费、违约金、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以及仲裁费,被申请人杭州汉世
伟、天邦食品对上述裁决结果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 责 任 。 详 情 参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
2024年 12月,公司收到杭州中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4)杭仲 01
裁字第 545 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已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中院于 2024 年 12 月 17日依法立案执行。强制执
行具体执行过程中,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查封、冻结等),并完成对案涉五家子公司猪场及杭州汉世伟所持股权的资
产评估。涉案五家子公司(被执行人富阳农发、南浔农发、吴兴农发、建德农发、一海农业)于 2024年 12 月 23 日向杭州中院申
请执行转破产。后杭州中院将执行案件移送上述五公司属地基层法院进行破产受理审查。富阳、建德两法院因管辖权问题将案件移送
杭州中院。其中,富阳农发于 2025年 4月 15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传票》,已于 2025年 4月 18日在杭州中院听证,其余四家尚在审查中。
2025 年 6月,公司收到杭州中院出具的《决定书》,受理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提出的预重整申请。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3)。
2026 年 1月,富阳农发收到杭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浙01 破申 56 号)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2026)浙 01 破 1号),进 入 重 整 阶 段 。 详 情 参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本次重大仲裁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浔法院”)出具的《决定书》((2026)浙 0503 破申 25 号)及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2026)浙 0503 破申 25 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6年 6月 26日,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其公司具有重整可能性
为由,向本院申请对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
本院查明,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年 12月 9日,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
人孙海,现有股东为杭州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住所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善
琏镇和平村,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猪养殖与销售;农作物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畜牧养殖技术咨询服务;畜牧业技术开发、技术推
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另查明,根据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及杭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情况等资料显示,该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股东会决议向本院申请对公司
进行破产预重整。
本院认为,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系由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住所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和平
村,故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且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属于破产法规定的破产适格主体
。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破产原因。现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经股东
会决议,以其公司具有重整可能性为由向本院申请进行破产预重整,为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破产拯救功能,应予准
许。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七十条规定,决定如下:
对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外,其他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前期已披
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合
计约为人民币 17,877.38万元(不含已撤诉案件),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56%。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进展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南浔法院决定对南浔农发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如果南浔农发公司破产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优化南浔农发公司
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南浔农发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公司前期已经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本次仲裁进展情况预计不会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南浔法院出具的《决定书》((2026)浙 0503 破申 25 号)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6)浙 0503 破申 25 号
);
2、其他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4550610-68bd-4fa7-b9ca-0d5aaef183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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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27│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5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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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猪销售情况
公司 2026年 5 月份销售商品猪 73.72 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28.40 万头),销售收入 57,789.93 万元,销售均价 10.18元/公
斤(商品肥猪均价为 9.42 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 10.30%、10.24%、5.57%。
2026 年 1-5 月销售商品猪 321.33 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121.44 万头),销售收入283,154.99万元,销售均价 11.22元/公斤
(商品肥猪均价为 10.41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 31.06%、-18.36%、-31.00%。
上述数据统计口径仅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包括公司参股公司。参股公司 2026年 5月份销售各类商品猪合计 174,777头。
年份 月份 销售数量(万头) 销售收入(万元) 商品肥猪均价
(元/公斤)
当期 累计 当期 累计 当期
2026 1 68.20 68.20 67,438.26 67,438.26 12.50
2 48.11 116.31 47,970.06 115,408.32 11.57
3 64.47 180.78 57,534.53 172,942.85 9.82
4 66.83 247.62 52,422.21 225,365.06 9.14
5 73.72 321.33 57,789.93 283,154.99 9.42
注:以上数据仅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2026年 5月公司生猪屠宰头数 170,579 头,1-5月份累计生猪屠宰头数为 734,103头。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风险提示
1、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生猪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
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e5f2ee0-20f1-44ac-a24b-ec57c73561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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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27│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司前期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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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富阳农发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简称“富阳农发”)、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简称“南浔
农发”)、湖州吴兴农发牧业有限公司(简称“吴兴农发”)、建德农发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建德农发”)、衢州一海农业发
展有限公司(简称“一海农业”)作为仲裁申请人,就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工程
质量等问题,分别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五个仲裁案件申请的涉案金额合计362,088,130.62元。2025年7月14日,南浔农
发、一海农业、建德农发及吴兴农发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案号:(2025)杭仲01字第1516号、1517号、1518
号、1519号)。2025年8月5日,富阳农发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案号:(2025)杭仲01字第1739号)。杭州仲
裁委员会已正式受理上述案件。2025年8月28日,南浔农发及吴兴农发两个子公司收到了杭州仲裁委送达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仲裁反请求申请书。2025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出庭通知书。五个仲裁案件中南浔农发案已于2025年
11月19日开庭审理待裁决,其余几家待开庭。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决定书》((2025)杭仲01撤决字第1516号、1517号、1518号、1519号),准
予撤回仲裁申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26年5月24日,申请人南浔农发、一海农业、建德农发及吴兴农发向仲裁庭提交了《申请书》,述称因本案特殊情况,希望庭
外友好协商解决,故申请撤回仲裁申请。
2026年5月25日,被申请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南浔农发及吴兴农发的争议事宜向仲裁庭提交了《撤回仲裁反请
求申请书》,述称鉴于本案争议事宜已另行协商处置,故申请撤回相关仲裁反请求申请。
根据《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准许申请人南浔农发、一海农业、建德农发及吴兴农发撤回相
关仲裁申请;准予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对南浔农发及吴兴农发的仲裁反请求申请。
相关仲裁费用与反请求仲裁费用分别由公司申请人各自承担。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
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关于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仲裁案进展,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2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于2024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及
<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仲裁事项结果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122),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仲裁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目前
该案处于执行阶段,涉案五家子公司:被执行人富阳农发、南浔农发、吴兴农发、建德农发、一海农业向法院申请执行转破产,其中
富阳农发已收到杭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5)浙01破申56号)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6)浙01破1号
),进入重整阶段,其余四家尚在审查中。根据杭州中院指定的管理人履职安排,自2026年3月起,公司不再能够主导杭州富阳农发
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不再享有可变回报并运用权力影响回报金额,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根据上述情况,公司自2026年3月起不
再将杭州富阳农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关于与安徽国元天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股权回购纠纷诉讼进展,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
累计新增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于2025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及前期累计诉讼、仲裁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9),于2025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债务归还协议书>等执行和解协议暨重大诉讼进展及前期累计诉讼
、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各方已签署《债务归还协议书》等执行和解协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外,其他前期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前期
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表》。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
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2,301.51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43%。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包括
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撤回仲裁申请是为了妥善处理与债权人的关系,以更有利于公司预重整暨重整工作的推进,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审计
结果为准。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风险提示
2024年8月9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浙02民诉前调595号《决定书》,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
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6年4月30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5)浙02破申7号之二《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
宁波中院认为天邦食品确实存在仍需时间完成有关审批程序的情况,为实现天邦食品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全体债权人及债
务人合法权益,确保预重整实现应有效果,宁波中院准许天邦食品的延期申请,决定延长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至2026
年11月9日。目前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但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经营能力;但即使法院正式
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做好日
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六、备查文件
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e6afdd1-52d8-40bc-b28b-ed2d81f4c3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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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24│天邦食品(002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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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e2a181b-b21f-40bf-86b1-7a5ec6b67f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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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20│天邦食品(002124):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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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30ca155-383f-4d31-9260-b5f2e1839b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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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42│天邦食品(002124):2026年4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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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猪销售情况
公司 2026年 4 月份销售商品猪 66.83 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24.46 万头),销售收入 52,422.21万元,销售均价 9.64元/公斤
(商品肥猪均价为 9.14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 3.67%、-8.89%、-9.25%。
2026 年 1-4 月销售商品猪 247.62 万头(其中仔猪销售 93.05 万头),销售收入225,365.06万元,销售均价 11.52元/公斤(
商品肥猪均价为 10.67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 26.92%、-18.49%、-29.12%。商品猪销售价格、收入同比降幅较大,主要受生猪
市场价格降幅较大影响。
上述数据统计口径仅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包括公司参股公司。参股公司 2026年 4月份销售各类商品猪合计 214,814头。
年份 月份 销售数量(万头) 销售收入(万元) 商品肥猪均价
(元/公斤)
当期 累计 当期 累计 当期
2026 1 68.20 68.20 67,438.26 67,438.26 12.50
2 48.11 116.31 47,970.06 115,408.32 11.57
3 64.47 180.78 57,534.53 172,942.85 9.82
4 66.83 247.62 52,422.21 225,365.06 9.14
注:以上数据仅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2026年 4月公司生猪屠宰头数 157,405头,1-4月份累计生猪屠宰头数为 563,524头。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风险提示
1、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生猪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是整个生猪生产行业的系统风险,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控制的外部风
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69076bb6-15d6-43b0-83b0-45fc3a5fb7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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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天邦食品(002124):关于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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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重整及预重整事项概况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邦食品”)于 2024年 8月 9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
院”)送达的(2024)浙 02民诉前调 595号《决定书》,宁波中院决定对天邦食品进行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六个月。2024年8月 2
7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4)浙 02民诉前调 595号《通知书》,宁波中院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
务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2025年 2月 8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4)浙 02民诉前调 59
5 号之一《决定书》,宁波中院准许天邦食品的延期申请,决定延长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至 2025年 5月 9日。2025
年 5月 8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5)浙 02破申 7号《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宁波中院准许天邦食品的延
期申请,决定延长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至 2025年 11月 9日。2025年 11月 6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5)
浙 02破申 7号之一《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宁波中院准许天邦食品的延期申请,决定延长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
预重整期间至 2026年 5月 9日。
根据预重整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4年 9月 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于 2024年 10月 22日披露了《关于公开
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于 2025年 5月 8日披露了《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
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于 2025年 6月 25日披露了《关于与部分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于 2025 年 7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与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0)。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6年 4月 28日,公司以进行重整需要履行有关审批程序等为由向宁波中院申请再次延长六个月预重整期间。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2025)浙 02破申 7号之二《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宁波中院认为
天邦食品确实存在仍需时间完成有关审批程序的情况,为实现天邦食品财产价值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合法权益
,确保预重整实现应有效果,宁波中院准许天邦食品的延期申请,决定延长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期间至 2026年 11月 9日
。
在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期间,预重整管理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宁波中院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公司也将积极配合完成预重
整管理人及法院的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公司预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管理人,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
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ST)。
3、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相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浙 02破申 7号之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5299b8ed-a9b0-4903-9083-9eeec110ee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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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31│天邦食品(002124):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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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a46017-8dcb-4941-b917-99fd01df3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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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天邦食品(002124):中国银河关于天邦食品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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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中国银河关于天邦食品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ee4705-c5e8-43d1-8a53-13f464e151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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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天邦食品(002124):内部控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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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内部控制审计。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b18557-80dd-4907-a7d3-239a710d78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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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天邦食品(002124):中国银河关于天邦食品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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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中国银河关于天邦食品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641a6a-ea5f-4d89-aee7-9fe7ad926a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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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天邦食品(002124):中国银河关于天邦食品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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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中国银河关于天邦食品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0a106ee-bfd3-4812-822d-5e74047762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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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天邦食品(00212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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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b64220-2dc9-49f2-804b-c77dd8b44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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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天邦食品(00212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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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271728-bc24-4e31-a898-779ed3f469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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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天邦食品(002124):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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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a38261-1832-41a5-963d-aa001301c7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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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公司累计新增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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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累计债务逾期的情况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债务
逾期的公告》。为妥善化解债务风险,公司已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调,落实降息、展期、调整还款周期等偿债方案,签署调解、和解
协议等方式化解了部分逾期债务。由于公司现金流压力较大,无法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导致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
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金额较2024年8月15日的累计逾期金额增加30,000.00万元,
累计逾期增加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16%,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68%。具体情况如下:
1. 逾期的银行债务
序号 逾期日期 债务人 债权人 逾期金额(万元)
1 2025/10/21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 7,100.00
2 2025/12/10 宁波天邦供应链有限公司 银行 15,000.00
3 2025/12/12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 7,900.00
合计 30,000.00
注:逾期金额为逾期本金合计金额(未包含利息、罚息等),合计数据尾数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由于部分债务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滞纳金等额外财务成本,同时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
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公司已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合理控制产能,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降低成本。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工作
,公司已与主要债权人积极协商,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留债展期、以股抵债等方式缓解偿付压力、压降债务规模,保障经营现
金流。
三、风险提示
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公司将根据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e29522-2dc8-4079-8914-944a30b5ec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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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0│天邦食品(002124):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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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002124):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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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9│天邦食品(00212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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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于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决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本次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
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8楼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的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
构的议案
6.00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
7.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 √
方案的议案
8.00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9.00 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会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10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
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
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登记部门:公司证券发展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
闵行区申长路818号虹桥天地北区1号楼1102室;邮编:201106。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湘云、胡尔丹
电话:021-64182751
会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8楼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电子邮箱:liuhc@tian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6211bd7-25cf-4323-ab40-3715720244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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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9│天邦食品(00212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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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担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良华,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博士,东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目前为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会计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委员会委员、江苏会计学会管理会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物价学会常务理事、南
京物价学会副会长等。现任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2025年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5年度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 (次) (反对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陈良华 9 9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委
员。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分别讨论及审议了如下议题:
1、与会计师事务所交流沟通2024年年度报告进场安排及重点关注事项,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4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审阅并给出建议;
2、对2024年报审计关注点进行提示并讨论;
3、对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查并进行交流讨论,对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讨论;
4、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阅并讨论,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进行讨论并给出建议,同时对新一届董事
会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议案进行审议;
5、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报告审查并进行交流讨论,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进行讨
论并给出建议;
6、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查并进行交流讨论,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进行讨论并给出建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
要事项均发表了意见。在内部控制方面,本人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报告,监督内控机制有效运行。
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分别讨论及审议了如下议题:
1、审查公司董事、高管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2、对2025年董事、高管薪酬及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审查与讨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对公司薪酬情况、绩效管理、奖金发放提出了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时间 会议 事项 意见类型
2025年 3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27 日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2、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3、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专项说明
4、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交流,
确保了审计过程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每次
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事先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
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
3、认真履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制度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有效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投入15个工作日进行现场履职。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积极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汇报,深入审查并了解了公司在经营、财务及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此外,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建议,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
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加深了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聘任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3月21日,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讨论,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致同意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及重要事项,向投资者清晰展示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于2025年3月2
7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于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审慎评估,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及风险评估体系,相关机制
和制度运行有效,能够切实防范内部风险。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亦未发现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忠实勤勉的原则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及经营决策,与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为公司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专业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公司及全体股东服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和落实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制订和执行,进一步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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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9│天邦食品(00212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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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的规模、业绩变动趋势等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与行业周期、行业市场薪酬水平相符合的原则;
(三)坚持薪酬按劳分配,以及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表决。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
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发放及调整
第五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经济效益、行业薪酬水平等情
况合理确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参考市场同行业同类薪
酬标准,结合具体管理职务、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在薪酬标准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
十。该等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由公司结合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发放一定的津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
,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
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行使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在薪酬标准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就职管理岗位不同,部分岗位享有一定的岗位津贴,岗位变
化,岗位津贴亦发生变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
果发放。
第八条 薪酬发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等挂钩,以年度确定的薪酬标准为基础,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确定最
终发放金额。
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考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对董事及高管的业绩考核认定情况,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考核后递延支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税前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按规定需由个
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第九条 薪酬调整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战略目标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情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组织结构调整及个人岗位变动等。
薪酬调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薪酬调整方案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由董事会审议
确定。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条 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以年度目标经营期限为依据,绩效考核周期为每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第十一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及调整的重要依据
。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如果公司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十二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参加公司为关键管理人员与核心人才设立的创享长期激励计划(现金性长期激
励),具体事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享长期激励计划》确定。
第十三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由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第六章 止付追索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七条 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有权以决议形式决定减少、暂停或者终
止向其发放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三)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的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个人负有主要责任的;(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其他情形。做出上述有关决议时,当事的董事本人须回避表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4d4988-bb05-42d0-922c-2960a6554d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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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9│天邦食品(00212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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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担任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有安,1958年出生,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谐健康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2025年度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25年度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 (次) (反对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陈有安 9 9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及提名委
员会委员。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5年度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分别讨论及审议了如下议题:
1、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2、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成员,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2025年主要审议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分别讨论及审议了如下议题: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事项的审查与讨论;
2、聘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内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事项的审查与讨论。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对公司重要岗位任命情况进行讨论并发表建议,对已聘任董事及高管继续监督其绩效和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时间 会议 事项 意见类型
2025年 3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1、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27 日 年第一次会议 2、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3、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
4、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交流,
确保了审计过程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1、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每次
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事先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
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
3、认真履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制度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有效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投入15个工作日进行现场履职。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积极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汇报,深入审查并了解了公司在经营、财务及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此外,本人对公司临泉工厂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对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经营管理提供参考建议,履职所需资料公司
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加深了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聘任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3月21日,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讨论,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致同意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及重要事项,向投资者清晰展示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于2025年3月2
7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于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审慎评估,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及风险评估体系,相关机制
和制度运行有效,能够切实防范内部风险。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亦未发现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持忠实勤勉的原则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及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为公司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专业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公司及全体股东服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和落实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参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制订和执行,进一步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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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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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天邦食品:2026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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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天邦食品: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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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天邦食品: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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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天邦食品: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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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天邦食品: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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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天邦食品: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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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ST天邦: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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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ST天邦: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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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ST天邦: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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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ST天邦: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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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天邦食品: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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