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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25(湘潭电化)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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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25 湘潭电化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14 17:22 │湘潭电化(002125):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11-13 18:51 │湘潭电化(00212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13 18:49 │湘潭电化(0021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11-13 18:49 │湘潭电化(0021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13 18:47 │湘潭电化(002125):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5-11-10 17:46 │湘潭电化(002125):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11-10 17:09 │湘潭电化(00212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1-01 00:00 │湘潭电化(002125):《湘潭电化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11-01 00:00 │湘潭电化(002125):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 │ │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5-11-01 00:00 │湘潭电化(002125):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 └─────────┴──────────────────────────────────────────────┘ ─────────┬──────────────────────────────────────────────── 2025-11-14 17:22│湘潭电化(002125):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湘潭电化(002125):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5ff33860-d8db-4624-b1f9-f607962b5d3e.PDF ─────────┬──────────────────────────────────────────────── 2025-11-13 18:51│湘潭电化(00212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 11月13日在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 席会议选举一名职工董事后,以现场通知、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于当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 C305 会议室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干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何琪女士以通 讯方式出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刘干江(主任委员)、龙绍飞、丁建奇、成希军、贺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周波(主任委员)、寻怡、何琪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何琪(主任委员)、刘干江、舒洪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舒洪波(主任委员)、周波、何琪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b4363e03-b5bb-4e3a-ac64-53bdf01119ae.PDF ─────────┬──────────────────────────────────────────────── 2025-11-13 18:49│湘潭电化(0021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 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资料均已向本所披露;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所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述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合法性、有效性 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其他文件一并公告。未经 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25年 10月 29日、2025年 11月 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予以公告,并说 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3 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3日 15:30在湖南省湘潭市岳塘经开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三楼 C30 5会议室准时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等,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 名,代表公司股份265,813,3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2273%;通过网络形式参与投票的股东 507名,代表公司股份 7,556,9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00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及股东资格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进行认证。 出席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形式参与投票的股东合计 509 名,代表公司股份273,370,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4278%;其中,中 小股东 507名,代表公司股份 7,556,9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005%。 3.除出席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形式参与投票的股东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及本所见证律师,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未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 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 2和议案 3为普通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就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2,273,4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5987%;反对票 1,0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数的 0.3841%;弃权票 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6,460,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85.4848%;反对票 1,049,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3.8932%;弃权票 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6219%。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3,061,6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8871%;反对票 23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0867%;弃权票 7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2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7,248,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5.9150%;反对票 237,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3.1375%;弃权票 7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9475%。 3.《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3,054,4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8844%;反对票 26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0965%;弃权票 5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7,241,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5.8197%;反对票 263,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3.4922%;弃权票 5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6881%。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cc6de8c9-9309-4738-8b8e-b5e274cc86ea.PDF ─────────┬──────────────────────────────────────────────── 2025-11-13 18:49│湘潭电化(0021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3日 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经开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三楼 C305 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干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09 人,代表股份 273,370,3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3.4278%。其中中小投资者 507人,代表股份 7,556,9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0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股份265,813,3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273%。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7 人,代表股份 7,556,9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0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2,273,4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5987%;反对票 1,0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3841%;弃权票 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6,460,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85.4848%;反对票 1,04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13.8932%;弃权票 4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6219%。 2、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3,061,6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871%;反对票 23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867%;弃权票 7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2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7,248,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5.9150%;反对票 237,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3.1375%;弃权票 7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9475%。 3、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成希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273,054,4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844%;反对票 263,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965%;弃权票 5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7,241,0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5.8197%;反对票 263,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3.4922%;弃权票 5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688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2、见证律师:董亚杰、陈秋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b941b9b9-0a0c-4f6e-aa4a-827a4422e5a3.PDF ─────────┬──────────────────────────────────────────────── 2025-11-13 18:47│湘潭电化(002125):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收到董事彭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彭勇先生因工作 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 彭勇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彭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彭勇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 彭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 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选举寻怡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寻怡女士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联席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寻怡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董事辞职报告; 2、公司职代会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af58c15c-f9fb-445a-9518-aa6c027e295f.PDF ─────────┬──────────────────────────────────────────────── 2025-11-10 17:46│湘潭电化(002125):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湘潭电化(002125):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间接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56517d0a-7a70-42d5-8a05-022f093ea14e.PDF ─────────┬──────────────────────────────────────────────── 2025-11-10 17:09│湘潭电化(00212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将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经开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三楼C3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月 28日、10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 1为特殊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和议案 3为普通决议,须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就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8:30-11:30,14:00-17: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经开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三楼 B317 董事会工作部。 4、会议联系人:沈圆圆、王悦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102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8823c6c0-12df-48a4-8338-77627843ea79.PDF ─────────┬──────────────────────────────────────────────── 2025-11-0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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