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25 湘潭电化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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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9 │湘潭电化(00212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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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9 │湘潭电化(002125):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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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57 │湘潭电化(002125):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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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8 │湘潭电化(00212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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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5 │湘潭电化(002125):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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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5 │湘潭电化(002125):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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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1 │湘潭电化(00212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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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1 │湘潭电化(002125):关于不提前赎回“电化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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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0 │湘潭电化(002125):不提前赎回“电化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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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湘潭电化(00212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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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9│湘潭电化(00212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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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天鹅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 C305 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干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0 人,代表股份 279,598,1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4.4148%。其中中小投资者 208人,代表股份 13,784,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265,813,4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251%。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7 人,代表股份 13,784,6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7%。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500,5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51%;反对票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34%;弃权票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215%。
2、通过《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500,5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51%;反对票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34%;弃权票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215%。
3、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475,0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560%;反对票 7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261%;弃权票 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3,661,6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1070%;反对票 73,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5296%;弃权票 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3634%。
4、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279,492,8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数的99.9623%;反对票 5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97%;弃权票 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3,679,4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2361%;反对票 55,2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4004%;弃权票 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3634%。
5、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49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18%;反对票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87%;弃权票 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95%。
6、通过《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9,488,6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9608%;反对票 5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84%;弃权票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208%。
7、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8,688,6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747%;反对票 855,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3060%;弃权票 53,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93%。
8、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8,693,1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763%;反对票 85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3044%;弃权票 53,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93%。
9、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8,692,6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761%;反对票 8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3046%;弃权票 53,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9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2、见证律师:董亚杰、宋炫澄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8e0c33c-1b64-4698-8b09-e36062ef89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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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9│湘潭电化(002125):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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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
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资料和信息,一切足以影响本
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资料均已向本所披露;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所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述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合法性、有效性
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其他文件一并公告。未经
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 4月 25日、2026 年 5月 12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分别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
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会议通知披露一
致。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 15:00 在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天鹅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 C305会
议室准时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及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等,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名,代表公司股份265,813,4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2251%;通过网络形式参与投票的股东 207名,代表公司股份 13,784,64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89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及股东资格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进行认证。
出席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形式参与投票的股东合计 210 名,代表公司股份279,598,1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4148%;其中,中
小股东 208名,代表股份 13,784,7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7%。
3.除出席现场会议及通过网络形式参与投票的股东外,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
见证律师,该等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列席会议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未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就第 3、4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9,500,5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651%;反对票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0134%;弃权票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215%。
2.《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9,500,5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651%;反对票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0134%;弃权票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215%。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9,475,0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560%;反对票 7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0261%;弃权票 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3,661,6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1070%;反对票 73,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5296%;弃权票 5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3634%。
4.《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9,492,8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623%;反对票 55,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0197%;弃权票 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13,679,4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2361%;反对票 55,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4004%;弃权票 5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3634%。
5.《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9,491,2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618%;反对票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0187%;弃权票 5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95%。
6.《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9,488,6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608%;反对票 5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0184%;弃权票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208%。
7.《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8,688,6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6747%;反对票 85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3060%;弃权票 5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93%。
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8,693,1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6763%;反对票 8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3044%;弃权票 5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93%。
9.《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8,692,63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6761%;反对票 85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
的 0.3046%;弃权票 5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193%。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1f3086b-a2e4-422b-944c-89c372101b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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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57│湘潭电化(002125):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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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
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定于2026年5月18日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5:00-17: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4、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成希军先生、董事会秘书沈圆圆女士、财务总监张伏林先生、独立董事周波女
士、保荐人代表胡楚风先生。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 ( 星 期 一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YPXIRZg6A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征
求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8日15:00前按上述参会方式进入线上交流平台,点击“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公
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7cc3cbf-ab3b-413f-b986-2a32dce1a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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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8│湘潭电化(00212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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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3),公司将于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 20
25 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天鹅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C30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0 日和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 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就议案 3、议案 4 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8:30-11:30,14:00-17: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天鹅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B317 董事会工作部。
4、会议联系人:沈圆圆、王悦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102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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