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1 利欧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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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利欧股份(002131):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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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利欧股份(00213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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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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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利欧股份(002131):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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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利欧股份(00213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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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7:27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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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0:46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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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3 │利欧股份(00213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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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8:13 │利欧股份(00213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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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32 │利欧股份(002131):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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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利欧股份(002131):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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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仁勇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
划”、“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2元/份调整为1.49
元/份。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1eab8cd8-ad38-4427-bbe7-ccb76a9675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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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利欧股份(00213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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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并通过
电话进行确认,于2025年6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召开。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 100%。
鉴于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52 元/份调整为 1.49 元/份。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59cb6ef1-5e55-45ca-a0e8-7199ff75eb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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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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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5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
权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6月10日,以1.5
5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3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3,190.60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22年7月4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3,144.57万份。
6、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
分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0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1,294.5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为1.5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2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15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285.59万份。
8、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
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4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7名激励对象授予2,002.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1.5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9、2023年5月9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13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02.30万份。
10、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等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 17,811,354 份。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512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16,584,526 份,行权价格为 1.55 元/份。
11、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3,980,216 份;为简化注销相关手续,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合并办理本次注销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注销数量 17,811,354 份,两次合
计注销股票期权总数 21,791,570 份。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21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328,544 份,行权价格
为 1.55 元/份。
12、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55 元/份调整为 1.52
元/份。
13、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拟累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 36,691,558 份。
14、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
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52 元/份调整为 1.49
元/份。
二、本次调整事由和调整方法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4 年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6,771,778,703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78,236,043 股及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
股份 45,779,220 股(迹象信息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份45,779,220 股),即以 6,447,763,4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26 日。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及迹象信息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
息价格时,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 193,432,903.20 元/6,771,778,703 股*10股=0.2856
4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285645 元。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1.52–0.0285645=1.49 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二位小数)。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自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 2025 年 6月 26 日)起生效,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本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2元/份调整为1.49元/份。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具体内
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办理行权价格变更登记手
续和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239511bd-5704-41b1-9900-4f80a0ff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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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利欧股份(002131):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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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002131):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a4ac69e3-1ebb-4d0b-99aa-845acd5620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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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利欧股份(00213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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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771,778,703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78,236,043 股及
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45,779,220股(迹象信息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份 45,779,220股),即以 6,447,763,4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193,432,903.20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及迹象信息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
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实际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93,432,903.20 元
/6,771,778,703 股*10 股=0.28564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285645 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前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85645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由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
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
以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6,771,778,7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78,236,043 股及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
股份 45,779,220 股(迹象信息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份 45,779,220 股),即以 6,447,763,44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71,778,70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78,236,043 股及迹象信息未完成
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45,779,220 股后,以最终具有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 6,447,763,4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61 王相荣
2 01*****031 王壮利
3 08*****279 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注:公司与迹象信息、徐佳亮、徐晓峰签订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徐佳亮、徐晓峰、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之业
绩补偿协议》,因标的公司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迹象信息需将其持有的 45,779,220股公司股份交由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根据《业
绩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补偿回购注销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在自行派发时对迹象信息技术(
上海)有限公司持股对应的现金红利将不予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193,432,903.20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及迹象信息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
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实际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93,432,903.20 元
/6,771,778,703 股*10 股=0.28564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285645 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前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85645元/股。
七、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52 元/份调整为 1.49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2900 号东方国际元中大厦 A 栋 13 楼
咨询联系人:张旭波
咨询电话:021-60158601
传真电话:021-6015860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66906845-87d3-448a-9f02-98c986875f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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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7:27│利欧股份(002131):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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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相荣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质押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份数量(万股) 份比例 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王相荣 是 6,000 9.41% 0.89% 2023-07-24 2025-6-16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台州
温岭支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万股) 比例 累计质押股 累计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份数量(万 份数量(万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股) (%) 比例 冻结、标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 记数量
王相荣 63,738.7033 9.41 31,350 25,350 39.77 3.74 0 0 0 0
王壮利 50,390.3819 7.44 25,000 25,000 49.61 3.69 0 0 0 0
合计 114,129.085 16.85 56,350 50,350 44.12 7.44 0 0 0 0
2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情况。
三、查备文件
1、股份解质押证明材料;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bfcd2459-44f3-4407-ba6a-d1bb181215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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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20:46│利欧股份(002131):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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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 8,003,9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的股东张旭波先生(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00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持有公司股份 10,114,8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的股东陈林富先生(任公司董事),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52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
持有公司股份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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