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1 利欧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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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28 │利欧股份(00213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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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02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对利欧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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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全资子公司税务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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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52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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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41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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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42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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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36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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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35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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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发行H股并上市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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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1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业绩补偿的进展│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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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28│利欧股份(00213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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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1,000万元–15,000万元 盈利:47,818.62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8.63%–77.00%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9,000万元–13,000万元 盈利:14,832.85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68元/股–0.0230元/股 盈利:0.0706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向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有的理想汽车股票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报告期出售的部分理想汽车股票合计确认的损益金额约为-
3.57亿元人民币,该因素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2.68亿元人民币,计入非经常性损益;而去年同期该因素对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1.55亿元人民币。上述理想汽车股票相关损益主要来源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会计核算
层面的损益确认,并非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亏损或实际现金流出。
尽管理想汽车股票相关损益对公司本期业绩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新风光股票及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基金
、股票等)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部分处置损益取得较好收益,其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5亿元人民币,
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已覆盖理想汽车股票相关损益对公司业绩形成的负面影响。
2、2026年上半年,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机械制造业务板块收入规模有所承压;同时,受原材料成本波动、汇率波
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财务费用同比上升。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机械制造业务板块当期亏损,对公
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一步推进产品价格调整、新客户拓展、成本管控、汇率波动管理及产品矩阵优化等经营改善措施。从季度
趋势看,二季度公司机械制造业务板块收入规模和毛利率较一季度均有所提升。
3、2026年上半年,公司数字营销业务板块紧抓市场机遇,持续加强客户拓展与服务能力建设,业务收入规模、净利润较上年同
期均实现增长,整体经营业绩保持向好态势。同时,公司数字营销业务板块积极推进AI技术在数字营销业务中的应用落地,持续丰富
业务形态,增强数字营销业务的发展动能。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7c571d9-b646-4998-aa83-5491ae0ee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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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02│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对利欧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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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给予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滨海镇利欧路 1号;
王相荣,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浩,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6 年 1月 31日,利欧股份披露《2025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
为 1.9 亿元至 2.5 亿元。2026 年 4月 24 日,利欧股份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 2025 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 30
00万元至 4500 万元。2026 年 4 月 29 日,利欧股份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 3374.44 万元。
利欧股份在《2025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 2025 年度预计净利润与《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利欧股
份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5.1.3 条第一款、第 5.1.9 条第二
款的规定。
利欧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相荣、财务总监杨浩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款、第 5.1.9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利欧股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13.2.1 条、第 13.2.3 条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
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相荣、财务总监杨浩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利欧股份、王相荣、杨浩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
2 —
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统一由利欧股份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
(曹女士,电话:0755-88668399)。
对于利欧股份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9F274D7E233FE62085AFF473B2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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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全资子公司税务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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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泵业”)于近日收到国家
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补缴税款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税务机关认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泵业就以前年度部分业务税务事项,需补缴税款 541.24万元,滞纳金 274.28万元,罚款
223.61万元,合计 1,039.1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已缴纳完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事项不属于前
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约 633.41万元,最终以公司 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三、风险提示及后续措施
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针对本次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已对相关子公司涉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对相关工作流程、管理机制进行整改完善。公司将以
此为戒,持续完善内部管理,深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强化各个环节的责任意识,切实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08d26c7-a993-4fae-a88d-6d9af9e81f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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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52│利欧股份(002131):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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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相荣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股东或第一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为限 为补 日 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万股) 售股 充质
一致行动人 押
王相荣 是 8,500 13.34% 1.26% 否 否 2026-6-16 - 兴业银行股 个人融
份有限公司 资需要
台州温岭支
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万股) 比例 累计质押股 累计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份数量(万 份数量(万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股) (%) 比例 冻结、标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 记数量
王相荣 63,738.7033 9.41 21,850 30,350 47.62 4.48 0 0 0 0
王壮利 50,390.3819 7.44 22,000 22,000 43.66 3.25 0 0 0 0
合计 114,129.085 16.85 43,850 52,350 45.87 7.73 0 0 0 0
2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情况。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证明材料;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1663aaa-138c-422e-8229-c00e8f95b4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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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41│利欧股份(002131):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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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1)。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于 2026年 6月 16日 10时至 2026年 6月 17日 10时,对迹象信息技
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迹象信息”)所持有的公司 45,779,213股股份进行第二次拍卖。
一、公开拍卖进展情况
截 至 拍 卖 结 束 时 间 , 根 据 京 东 拍 卖 破 产 强 清 平 台 ( 网 址 :https://paimai.jd.com/310796111)显示
的拍卖结果,因无人竞拍,该次股票拍卖已流拍。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迹象信息持有本公司股份 45,779,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45,779
,213股。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e2290a2a-352a-4cc6-9918-2f53a5075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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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42│利欧股份(002131):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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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相荣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
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质押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份数量(万股) 份比例 本比例
其一致行动人
王相荣 是 7,000 10.98% 1.03% 2023-7-24 2026-6-12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台州
温岭支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万股) 比例 累计质押股 累计质押股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份数量(万 份数量(万 比例 股本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股) (%) 比例 冻结、标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 记数量
王相荣 63,738.7033 9.41 28,850 21,850 34.28 3.23 0 0 0 0
王壮利 50,390.3819 7.44 22,000 22,000 43.66 3.25 0 0 0 0
合计 114,129.085 16.85 50,850 43,850 38.42 6.48 0 0 0 0
2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情况。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质押证明材料;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72fb49cd-fd7a-4f62-9918-a0e99dd796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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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36│利欧股份(002131):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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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业绩补偿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于 2026年 6月 5日 10时至 2026年 6月 6日 10时,对
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迹象信息”)所持有的公司 45,779,213股股份进行司法拍卖。
一、公开拍卖进展情况
截至拍卖结束时间,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paimai.jd.com/310725710)显示的拍卖结果,因无人竞拍,
该次股票拍卖已流拍。
近日,公司收到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所持的质押给国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的利欧股份45,779,213股首发限售流通股(附业绩承诺)第二次拍卖的通知》,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将在
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对上述 45,779,213股股票提起第二次拍卖。具体信息如下:
股东 本次涉及拍 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股份 拍卖起 拍卖到 拍卖人 起拍价(元)
名称 卖股份数量 份总数 股本比例 性质 始日 期日
(股) (股) (%)
迹象 45,779,213 45,779,220 0.68 首发 2026 年 2026 年 迹象信息技术 92,169,403.86[注]
信息 后限 6 月 16 6 月 17 (上海)有限公
售股 日 10 时 日 10时 司管理人
注:上述起拍价系在参考市场公允价值的基础上,扣除该股份所对应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影响后确定。本次迹象信息所持公司部
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详细信息,可通过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paimai.jd.com/310796111)进行查询了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除本次所持公司 45,779,213股将被司法拍卖之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 2026年 5月 23 日披露《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8),对迹象信息持有的公司 45,779,213股首发后限售股(附业绩承诺)被第一次司法拍卖及相关业绩补偿事
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鉴于前次拍卖已流拍,本次拍卖为上述股份的第二次司法拍卖。
2、本次拍卖的股份的证券类别为附业绩承诺的首发限售流通股,且均已被迹象信息质押给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前
需履行相应的业绩承诺。
鉴于迹象信息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3.4 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的股份尚不
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若本次拍卖股份竞买成交并完成过户,相关受让方需履行迹象信息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后方可申请解除限售,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迹象信息未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规定“
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
相关承诺。”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3.4 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的购买人存在需遵守迹象信息作出的股份补偿承
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日,迹象信息持有本公司股份 45,779,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 45
,779,213股。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bba0d13-1f22-40c5-91a2-4a7779397d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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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35│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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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公
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不超过 76.0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近日,公司与北京快手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快手”)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微创时代广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时代”)与北京快手签署的《快手 2026年度合作伙伴合作协议》及其任何补充、变更、延续等法律文件
项下微创时代所负的全部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7亿元,本次担保为原担保合同到期续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微创时代”)
成立时间:2011年 8月 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海亮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38号 4层 A座 407-013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编辑服务;翻译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网络技术服务;礼仪服务;经
济信息咨询;销售工艺品、文化用品、通讯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2025 年,微创时代实现营业收入 480,152.97 万元,净利润 4,128.9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微创时代资产总额
为 125,783.57 万元,净资产为54,812.49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乙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北京快手广告有限公司
债务人: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
为确保甲方与微创时代签署并生效的《快手 2026年度合作伙伴合作协议》(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名称为准)及其任何补
充、变更、延续(含就同类合作另行签署的新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件(以下简称“被保证交易”)项下债务人所负的全部债务的履行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无条件的、独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1、保证范围
乙方就被保证交易下产生的债务人对甲方的所有应付款项、滞纳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实现债权的所
有费用(以下简称“主债务”),向甲方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债务人全面履行被保证交易并按期
偿付其因此所产生的对甲方的债务。
乙方就担保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人未按被保证交易约定偿付主债务,或债务人出现可能导致其无
法按时偿付主债务时,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状况恶化、转移财产、被申请或宣告破产、受到重大行政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重大诉讼、仲
裁案件等,无论甲方对主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无须
先行向债务人追偿,即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清偿主债务。乙方同意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 3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2、保证期间
担保合同项下乙方的保证期间为: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限额
担保的最高额度为 37,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277,146.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度合并
报表)的 21.67%。其中,涉及金融机构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88,865.5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 年度合并报表)
的 14.77%;涉及数字营销业务合作的实际担保余额为88,280.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度合并报表)的 6.9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186effa9-f08a-4540-9247-d23755a3da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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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发行H股并上市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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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9月29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
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已于2026年5月29日向香港联交所更新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
,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更新的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前述申请材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
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新及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
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境内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
请资料披露的本次发行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查阅:
中文版: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601/documents/sehk26052903332_c.pdf
英文版: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601/documents/sehk26052903333.pdf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
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
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等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5a435f6b-ada1-45e0-863b-4c3cf0e7c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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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1│利欧股份(002131):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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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股东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迹象信息”)持有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5,779,213 股,股份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迹象信息持有公司股份 45,779,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8%。
2、本次拍卖的股份系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向迹象信息发行的股份。因交易标的业绩承诺未能完成,根据公司与迹
象信息等相关各方签订的《智趣广告股权转让合同》、《智趣广告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文件,迹象信息作为业绩承诺补偿
义务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年12月 27日披露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122)。
后因迹象信息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庭裁定迹象信息应向公司交付 45,779,
220 股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代码:002131),并协助公司办理前述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2月 9日披露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3、本次拍卖的股份的证券类别为附业绩承诺的首发限售流通股,且均已被迹象信息质押给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前
需履行相应的业绩承诺。
鉴于迹象信息未履行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3.4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的股份尚
不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若本次拍卖股份竞买成交并完成过户,相关受让方需履行迹象信息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后方可申请解除限售,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鉴于迹象信息未履行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规
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
出的相关承诺。”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3.4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的购买人存在需遵守迹象信息作出的股份补
偿承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拍卖原因
本次拍卖的股份系公司 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向迹象信息发行的股份。因交易标的业绩承诺未能完成,根据公司与迹象信
息等相关各方签订的《智趣广告股权转让合同》、《智趣广告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文件,迹象信息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27日披露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122)。
后因迹象信息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庭裁定迹象信息应向公司交付 45,779,
220股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代码:002131),并协助公司办理前述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2
月 9日披露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因迹象信息尚未根据裁决结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迹象信息破产清算
,上述破产申请已被受理。
截至目前,迹象信息尚处于被破产清算过程中,迹象信息尚未根据裁决结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迹象信息存在无法完成业绩补偿
义务的风险。
二、拍卖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所持的质押给国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的利欧股份45,779,213股首发限售流通股(附业绩承诺)拍卖的通知》,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将在京东拍
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对上述 45,779,213股股票提起第一次拍卖。具体信息如下:
股东 本次涉及拍 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股份 拍卖起 拍卖到 拍卖人 起拍价(元)
名称 卖股份数量 份总数 股本比例 性质 始日 期日
(股) (股) (%)
迹象 45,779,213 45,779,220 0.68 首发 2026 年 2026 年 迹象信息技术 92,169,403.86[注]
信息 后限 6月 5日 6月 6日 (上海)有限公
售股 10时 10时 司管理人
注:上述起拍价系在参考市场公允价值的基础上,扣除该股份所对应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影响后确定。本次迹象信息所持公司部
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详细信息,可通过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paimai.jd.com/310725710)进行查询了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除本次所持公司 45,779,213股将被司法拍卖之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的股份系公司 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向迹象信息发行的股份。因交易标的业绩承诺未能完成,根据公司与迹象
信息等相关各方签订的《智趣广告股权转让合同》、《智趣广告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等文件,迹象信息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2月 27日披露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122)。
因迹象信息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庭裁决如下:(1)迹象信息(“被申请
人”)向公司(“申请人”)交付 45,779,220股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代码:002131),并协助申请人办理前述股份的
回购、注销事宜;(2)如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 45天内无法足额向申请人交付上述 45,779,220股股份,则应将交付不足部
分的股份数折算现金补偿金支付给申请人(计算公式:应付现金补偿金=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16.17/3.5);(3)被申请人向申请
人支付现金补偿款人民币 9,626,612.92元,并按公式(损失赔偿金=9,626,612.92*3.85%/365*N)向申请人支付损失赔偿金,其中 N
为从 2019 年 12 月 4日起至前述现金补偿款偿清之日为止的日历天数;(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现金分红款人民币 987,523.17
元;(5)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500,000 元;(6)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1,632,434元,由申请
人承担 30%,即人民币 489,730.20元,被申请人承担 70%,即人民币 1,142,703.80元。鉴于申请人已全额预缴本案仲裁费,被申请
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1,142,703.8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2月 9日披露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
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2、同时,迹象信息与国投证券存在另案纠纷。因迹象信息已将其持有的公司 45,779,213股股份质押给国投证券,后因相关债务
未能按期清偿,双方产生债权债务纠纷。国投证券就上述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起诉讼。该
案现已判决。公司已收到深圳中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 03执 468号之一】。深圳中院裁定强制拍卖、变卖质押股票
即迹象信息持有的“利欧股份”45,779,213股以清偿迹象信息所欠国投证券的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月 30日披露的《
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3、本次拍卖的股份的证券类别为附业绩承诺的首发限售流通股,且均已被迹象信息质押给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前
需履行相应的业绩承诺。
鉴于迹象信息未履行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3.4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的股份尚
不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若本次拍卖股份竞买成交并完成过户,相关受让方需履行迹象信息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后方可申请解除限售,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鉴于迹象信息未履行上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规
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
出的相关承诺。”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3.4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的购买人存在需遵守迹象信息作出的股份补
偿承诺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
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4aacd40-2592-4dfa-accd-32d23fe47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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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7│利欧股份(00213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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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771,778,703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143,536,043 股及
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45,779,220股(迹象信息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份 45,779,220股),即以 6,582,463,4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197,473,903.20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及迹象信息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
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实际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 10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97,473,903.20 元/
6,771,778,703股*10股=0.29161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291613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前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1613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由 2026年 5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6年 5月 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
以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6,771,778,7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截至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为 143,536,
043股)及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 45,779,220 股(迹象信息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份45,779,22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97,473,903.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或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量发生变动导致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71,778,70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43,536,043 股及迹象信息未完成业
绩承诺补偿股份 45,779,220 股后,以最终具有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 6,582,463,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3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
.0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61 王相荣
2 01*****031 王壮利
3 08*****279 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注:公司与迹象信息、徐佳亮、徐晓峰签订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徐佳亮、徐晓峰、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之业
绩补偿协议》,因标的公司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迹象信息需将其持有的45,779,220股公司股份交由公司办理回购注销。根据《业绩
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补偿回购注销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在自行派发时对迹象信息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持股对应的现金红利将不予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197,473,903.20元;因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及迹象信息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实际权益分派
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 10股现
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97,473,903.20 元/6,771,778,703股*10股=0.29161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291613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前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1613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2900号东方国际元中大厦 A栋 13楼
咨询联系人:张旭波
咨询电话:021-60158601
传真电话:021-6015860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bb0943c-d1ab-4ab8-979f-3dda6cc552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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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利欧股份(00213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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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于 2026 年 4 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
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 15:00在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 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张诚毅律师、何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为 6,771,778,70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43,536,043股,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80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67,729,8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9.1262%。其中,参
加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59,716,30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7.496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的人数为 7,80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8,013,53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6296%。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人数为 7,80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3,714,73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7156%。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60,870,9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90%;反对 4,314,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3%;弃权 2,54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6,855,8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683%;反对 4,314,3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940
%;弃权 2,54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37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60,79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3%;反对 4,690,7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0%;弃权 2,23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6,784,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055%;反对 4,690,7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250
%;弃权 2,2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9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5,461,89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47%;反对 30,083,0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30%;弃权 2,18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81,446,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6238%;反对 30,083,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454
8%;弃权 2,18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21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16,426,8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532%;反对 48,687,6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05%;弃权 2,61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62,41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8845%;反对 48,687,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815
6%;弃权 2,6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999%。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61,010,5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00%;反对 4,314,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3%;弃权 2,40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6,995,4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0911%;反对 4,314,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943
%;弃权 2,40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14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9,737,3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5%;反对 5,255,9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6%;弃权 2,73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5,722,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714%;反对 5,255,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220
%;弃权 2,73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6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59,752,7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08%;反对 5,254,1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5%;弃权 2,722,9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5,737,6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850%;反对 5,254,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204
%;弃权 2,722,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94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公司董事的股东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并且该等股东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表决情况:同意 111,920,9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98%;反对 5,702,1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46%;弃权 2,81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5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5,19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119%;反对 5,702,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145
%;弃权 2,8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36%。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并且该等股东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表决情况:同意 608,983,56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9%;反对 5,796,9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86%;弃权 2,83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05,079,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065%;反对 5,796,9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978
%;弃权 2,83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5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张诚毅律师、何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3c54722-cb17-4875-bbce-3345312afe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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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利欧股份(00213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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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00213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75d3ba3-9505-4f21-8f5e-f022189842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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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30│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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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 4月 26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 5月 23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85.23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近日,公司与深圳市奇付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奇付通”)签署了《保证合同》。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大网时代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网时代”)与深圳奇付通签订了 2026年度合作代理协议,大网时代有义务按照主合同约定按时足
额向深圳奇付通支付服务费用,公司自愿就主合同项下大网时代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的支付等)向深圳奇付通提
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5亿元。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胜万合”)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聚胜万合在 2026年度与百度时
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因相关合作协议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
责任保证,并出具《连带责任担保函》。上述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12,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大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网时代”)
成立时间:2013年 8月 2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春辉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 2729号 2幢 3层 301-19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大网时代实现营业收入 166,863.00万元,净利润 789.72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网时代资产总额为 59,760
.42万元,净资产为 14,066.40万元。
上海大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聚胜万合”)
成立时间:2009年 12月 17日
注册资本:17,0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兴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2900号 13层 13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摄像及视频
制作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 年,聚胜万合实现营业收入 420,368.57 万元,净利润 2,083.79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聚胜万合资产总额
为 292,699.16 万元,净资产为15,857.36万元。
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深圳奇付通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丙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深圳市奇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乙方):上海大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担保概况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 2026年度合作代理协议,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名称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对前述商务协议的修改、更替
、补充、延展或重述等文本均统称“主合同”。
乙方及丙方知悉并充分理解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的全部事实和背景。
各方确认,乙方有义务按照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丙方自愿就主合同项下乙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服务费用的支付等)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债权
(1)乙方应当按照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及付款时间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2)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所涉服务费用;滞纳金、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等因乙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和应赔偿的全部损失;手续费等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同而发生的费用
;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或保全保险费)、律师
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以及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和款项(统称“被担保债务”)。
3、保证方式
丙方自愿为担保债权的按时足额偿付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方同意接受该保证。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3年止。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 3年。若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该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 3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
为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年。
5、保证担保金额
丙方为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为人民币 150,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含本数)。无论担保合同是否有特别
约定,但对于超过部分,丙方不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乙方应付未付款超出前述保证担保金额,且超出甲方给的合理支付账期仍未
支付的,甲方有权立即将所有债权提前到期,并同步调整主合同账期周期。甲方针对本条约定发生情形的调整无需另行获得乙、丙方
的同意。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丙方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1)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提前到期的债务,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分期履行的,乙方未按
时依约履行当期债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
(2)乙方或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被宣告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合并
、分立、组织形式变更或出现其他类似情形;
(3)乙方或丙方发生危及或损害债权人权利、权益或利益的其他事件;
(4)乙方或丙方违反担保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二)公司为聚胜万合出具的《连带责任担保函》主要内容
担保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
债务人: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
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了《2026年百度核心分销商合作协议》以及与此协议有关其他已签署或即将签署的合作协议。基于百度公司
分销商合作的特殊性及相关合同约定,在签署下一年度分销商合同前,合作协议仍然实际延续及履行,最长可延续一个自然年,并因
此产生相应债务,公司完全知悉且不持异议。公司自愿为债务人在 2026年度因合作协议(包括已签署合作协议和未签署但已实际履
行合作协议)产生的所有债务,向债权人做出连带责任保证。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债务人与债权人因合作协议产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欠款、违约金、罚金、多享受优惠、利息及实现债权全部
费用(包括但不限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诉讼费)等。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补充担保合同内容的,公司保证债务人会及时告知
,且公司表示认可,并会按照担保函约定向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担保范围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人民币
壹亿贰仟万元),即当担保人为此承担的保证责任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时,其对超出部分不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4、债务人如违反担保合同约定,未及时向债权人付款,公司会按照担保函约定,在债权人通知送达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按通知
金额、方式为其清偿所有债务。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276,476.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度合并
报表)的 21.62%。其中,涉及金融机构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92,908.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 年度合并报表)
的 15.08%;涉及数字营销业务合作的实际担保余额为83,568.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度合并报表)的 6.5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连带责任担保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96518b0-741f-4500-abb6-3a241f3629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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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利欧股份(002131):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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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5,934,594.44元,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7,593,459.44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475,268,367.82元,扣除 2024年度现金分红 193,432,903.20元及 202
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 32,238,817.20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17,937,782.42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
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06,039,879.98 元。按照孰低原则,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3、2015年 12 月 7日,公司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迹象信息”)、徐佳亮、徐晓峰签订了《利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与徐佳亮、徐晓峰、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补偿回购注销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因标的公司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迹象信息需将其持有的 45,779,220股公司股份交由公司办理回购注销
。因迹象信息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请求。上海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下发了《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2021)沪贸仲裁字第 0132 号】,裁决迹象信
息向公司交付 45,779,220股公司股份,并协助公司办理前述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因此,迹象信息持有的 45,779,220股公司股份
不享有本次股利分配的权利。
公司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6,771,778,7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 143,536,043 股)及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的股份 45,779,220 股(迹象信息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份 45,779,2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0.30 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97,473,903.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4、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已派发现金分红 32,238,817.20元,如本议案获得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预计为 229,712,720.4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0元;现
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 229,712,720.40元(含税),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80.74%。
5、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或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量发生变动导致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 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29,712,720.40 193,432,903.20 201,732,097.0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3,744,355.26 -259,290,305.13 1,966,029,323.73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4,506,039,879.98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317,937,782.42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624,877,720.68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580,161,124.62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624,877,720.68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注:上表中的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预计数,包含拟实施的 2025年度现金分红(分红预案尚待股东会审议)和已实施的
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624,877,720.68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07.71%
,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现金流状况、盈利水平
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4f4b0a-db17-493f-afe6-e00de43682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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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利欧股份(00213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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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利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
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全
资和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主要业务为机械制造业务和数字营销业务,主要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内部监督、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生产与全面质量管理、销售与收款、预算管理、投资管理、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子公司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控制、信息系统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投资
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综合公司规模、行
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
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1.0%,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1.0%但小于3.0%,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3.0%,
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并对主要指标做出超过10%以上的修正);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
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对于检查中识别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跟进和监督整改
落实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提高风险应对和管控能力,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d78813-1b12-4399-9b0c-6fb56ec1bd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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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利欧股份(00213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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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
总经理提名,并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聆羽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王聆羽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王聆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0f7ad70-d1bd-441b-b7b9-3b7e85b99b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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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利欧股份(002131):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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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
023]4号)的规定。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亿元
2025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
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年3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东海证券、 月6日 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5%的范围内与华
天健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仪电气承担连带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责任,天健已按期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112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 目 组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成员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本公司提供 告情况
师 公司审计 业 审计服务
项 目 合 罗联玬 2009年 2007年 2009年 2022年 签署或复核美迪凯、海利得、浙江大
伙人 农、利欧股份、天通股份、银都股份
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签 字 注 罗联玬 2009年 2007年 2009年 2022年 同上
册 会 计 严增华 2021年 2013年 2021年 2024年 签署或复核海利得、浙江大农、美迪
师 凯、利欧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
告。
质 量 控 李斌 1998年 1995年 1998年 2024年 签署或复核国金证券、品瑶股份、利
制 复 核 欧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2026年度预计审计费用为
155万元(含税,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
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以及其他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其在公
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则,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 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b54f231-5fe7-4b43-85b3-ee6b563528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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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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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大,为有效应对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
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的影响,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根据业务所需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和投融资业务需要,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更好维护股东利益,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方式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
务等。币种限于公司实际经营所涉及的贸易结算、投融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港币等。
2、交易金额及授权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4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预计不超过等额2,5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
超过已审议额度。有效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内。
3、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业务授权及期限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间为自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内有效。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增强财
务稳健性,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采取的针
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依托于真实业务和投融资需求,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
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手出现违约的风险,即交易对手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
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造成公司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进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密切关注国内外金融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控制潜在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及风险
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相关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
机和套利交易。
4、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须基于出口收汇、外币投融资金额的谨慎预测,交易期限或交割日期原则上应与预测
外币收款、外币投融资期限相匹配。
5、公司仅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制交易对手风险。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
健性。公司开展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真实业务和投融资需求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
司稳健经营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
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
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4f0104e-2e9a-43db-8821-b344a8f62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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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利欧股份(002131):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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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2025年
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所2025年审
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具备执业资质,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现将具
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亿元
2025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8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
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年3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
东海证券、 月6日 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在5%的范围内与
天健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华仪电气承担连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带责任,天健已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112人。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 目 组 姓名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成员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本公司提供 告情况
师 公司审计 业 审计服务
项 目 合 罗联玬 2009年 2007年 2009年 2022年 签署或复核美迪凯、海利得、浙江大
伙人 农、利欧股份、天通股份、银都股份
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签 字 注 罗联玬 2009年 2007年 2009年 2022年 同上
册 会 计 严增华 2021年 2013年 2021年 2024年 签署或复核海利得、浙江大农、美迪
凯、利欧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
师 告。
质 量 控 李斌 1998年 1995年 1998年 2024年 签署或复核国金证券、品瑶股份、利
制 复 核 欧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人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 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天健所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均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支持。
2. 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
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
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 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
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
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 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健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天健所完整
、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递延所得税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天健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
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所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
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天健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
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天健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
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
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d99cacb-20e9-4441-be37-f3c976adb9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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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利欧股份(002131):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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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002131):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d3f1f48-116d-4c27-a2d1-9bf75e543b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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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利欧股份(002131):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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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发布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
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日: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2、接待时间:接待日当日下午13:00-15:00
3、接待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公司会议室
4、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
和安排。联系人:张旭波;电话:021-60158601;传真:021-60158602。
5、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
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7、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相荣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浩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
旭波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6a1326-479f-40fb-8a04-0b722d9820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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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利欧股份(00213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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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tgWMz8ldm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利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
line.cn)举办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相荣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旭波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浩先生,独立董事黄溶冰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tgWMz8ldm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旭波
电话:021-60158601
传真:021-60158602
邮箱:sec@leogroup.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5b52e6-9d7d-4e1b-80b1-0f9f1325e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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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利欧股份(00213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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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原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是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要求,为了更加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
票据、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部分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了核
销处理,另外,对部分处置的资产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了转销处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明细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计提 收回 其他 转回 核销 转销 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19,670.29 6,344.07 487.13 34,371.37 91,155.8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389.55 461.75 89.09 570.65 7,191.56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68.20 33.38 34.82
存货跌价准备 1,815.43 2,214.76 1,332.43 2,697.76
商誉减值准备 353,861.45 353,861.4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9,420.78 14,506.12 33,926.90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260.21 436.96 2,697.17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 1.06 1.06 0.00
小计 504,486.97 23,963.66 - - 610.66 34,942.02 1,332.43 - 491,565.52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主要根据会计政策,对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按单项或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单体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以及按账
龄组合与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应收账款核销主要系账龄较长且经多次催收无法收回的客户款项。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主要根据会计政策,对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按单项或账龄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其
他应收款核销主要系已无法收回、不重大的部分其他应收款项。
3、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主要根据会计政策,对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按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系采用期末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
收回金额低于商誉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6、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对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
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7、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8、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计提主要根据会计政策,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
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本次核销部分资产的情况说明
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账龄过长,且经各种渠道催收后均无法回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经核查取证
后,确认实际已形成损失且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34,371.37万元,相应核销其坏账准备34,37
1.37万元,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570.65万元,相应核销其坏账准备570.6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对公司的影响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353
.01万元(已剔除转回金额610.66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34,942.02万元(其对应的坏账准备合计34,942.02万元)
,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上述事项合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90.34万元,相应减少2025年度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9,190.34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同时,该议案已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
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
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本次计提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审议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04f063e-346b-48a5-b352-257d749098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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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利欧股份(002131):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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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并
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26年度任期内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独立董事履职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及区域经济环境等因素,
拟对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调整如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 10.0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 15万元(含税)。除此之外
,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津贴)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公司副董事长薪酬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同时担任公司具体管理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除其本职岗位薪酬外不在公司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
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56fa97-ed38-407c-8d9e-a85dcc4d40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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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利欧股份(00213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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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
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29.8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
2025年度天健所为756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
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开展审计工作及提交
审计意见的时间总体符合审计工作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2日,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
(二)审计委员会多次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
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预沟通。
(三)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了天健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
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并提出了专业的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审查和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天健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a228a4e-dda4-4bf8-81e2-df012b4be0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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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6│利欧股份(00213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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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00213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89c57e1-c7ec-41d6-892e-ff3bfdbf19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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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6│利欧股份(00213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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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00213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33c8679-6855-4aef-8f23-f5a922ce85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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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6│利欧股份(00213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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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00213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c47913d-10bc-4048-84f7-75da54f799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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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6│利欧股份(0021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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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0021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a624cdb-9f7d-4be5-bad1-c430127e9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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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利欧股份(00213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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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0928 号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股份
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利欧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利欧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91c1878-5617-4348-9bc1-9a16b429e2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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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利欧股份(0021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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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0021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b22a46-f57e-4192-bfc1-b841aec5e7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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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利欧股份(00213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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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10929 号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利欧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利欧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利欧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利欧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利欧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利欧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利欧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利欧股份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8e1654-759d-41ea-a0b4-6812e30f24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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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利欧股份(002131):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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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6〕10930 号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股份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利欧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
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利欧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利欧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利欧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扣除
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利欧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利欧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利欧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2e48867-898e-4c03-85a6-d6b81243d6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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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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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大,为有效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的影响,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根据业务所需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和投融资业务需要,合理降低财务费
用,更好维护股东利益,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方式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
务等。币种限于公司实际经营所涉及的贸易结算、投融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港币等。
3、交易金额及授权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4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预计不超过等额2,500万美元。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
超过已审议额度。有效期限自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内。
4、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业务授权及期限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间为自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依托于真实业务和投融资需求,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
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手出现违约的风险,即交易对手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
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造成公司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进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密切关注国内外金融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控制潜在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该业务的交易原则、决策权限、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
规定。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相关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
机和套利交易。
4、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须基于出口收汇、外币投融资金额的谨慎预测,交易期限或交割日期原则上应与预测
外币收款、外币投融资期限相匹配。
5、公司仅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制交易对手风险。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
健性。公司开展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d0232a1-44c4-4c92-8336-f6c75fe47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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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利欧股份(00213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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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风险可控、保证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该事项尚需获
得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产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度投资理财,有利于
加强资金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
类的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
4、投资期限: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
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
保证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aa4382-ad37-46c2-ae76-2b5d661f4c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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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利欧股份(002131):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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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002131):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781bbe-598a-4af7-be3b-c1a911397e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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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5│利欧股份(002131):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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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002131):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79ff4e-965e-4d1a-b9f3-d4d8759a1b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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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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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周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
东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
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本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2026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3、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 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6年5月18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9:30—11:30、13:30—15: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00号东方国际元中大厦13楼利欧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旭波
联系电话:021-60158601
传 真:021-60158602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00号东方国际元中大厦A栋13楼
邮 编:200062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0fbbe5-3aee-4e93-ab5c-56efd8aac3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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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利欧股份(00213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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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障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切实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的独立董事除外。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
业绩联动要求。第八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
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及津贴的标准及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及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
取董事津贴。公司副董事长薪酬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二)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为 15 万元/年(税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独立
董事除外。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津贴、社会保险
及福利和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厘定年度的基本报酬。基本薪酬
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
相关重要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与健康、守法合规、绿色减排发展、社会责任等)相挂钩,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当年考核结果,按年度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
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社会保险以及公司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保险,公
司可根据需要制定其他公司福利办法,津贴根据公司的制度按时发放。
(五)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且董事或高管在其中发挥
主要作用及做出贡献的,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批准,董事或高管的绩效薪酬考核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第十二条 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
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人力资源部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适时调整公司薪酬体系。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的调整。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处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f1bb1e-5ade-43c4-a4ab-79d76fdd0e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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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利欧股份(00213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黄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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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00213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黄溶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ac66fea-3742-4985-88c8-acb8206864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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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利欧股份(002131):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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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颜世富先生、
黄溶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颜世富先生、黄溶冰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091a01d-40f5-48b3-894e-aa3b3b21de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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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利欧股份(00213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戴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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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在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7日。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戴海平,男,1963年 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注册税务师。1981 年起就职于温岭市税务局
。自 2017 年 10 月退休以来,一直从事会计和税务咨询工作。本人已于 2025年 9月 7日离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 6次,股东会 1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实际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戴海平 6 6 0 0 否 1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决策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审计
委员会 4次,战略决策委员会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
、法规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在 2025年度主持召开了 1次会议,对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在 2025年度主持召开了 2次会议,对公司关于 2024年度总结及 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进
行了审议。同时,就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议,重点对上市方案、资金使用计划
等事项进行了研究与讨论。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了解公司各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
况。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联系,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在年报审计期间,积极参加年审会
计师沟通会,及时跟进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保障公司年报资料的及时、准确的披露。
五、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利用电话询
问、与管理层的面对面交流等方式,积极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外部环境变化,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以及内部风险控制执行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出席年度股东会,在会前、会中间歇时间、会后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就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并主动参加
公司 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充分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关注点。
七、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以下事
项予以重点关注:
(一)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遵循了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
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
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
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 4月 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
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协同其他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进行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
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H股发行上市事项
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组织并参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论证与审议工
作,对上市方案、对公司长远发展的影响等进行了充分研究与讨论。公司 H股上市有助于满足公司全球化发展需要,深入推进公司全
球化战略布局,增强全球资本运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全球品牌知名度及综合竞争力。相关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在 2025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定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述职人:戴海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da3607d-5724-4001-af91-c21dd0acaf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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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4│利欧股份(00213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颜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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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00213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颜世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249b3f-41a0-4f10-8419-28cb032225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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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3│利欧股份(002131):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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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31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 19,000.00万元至 25,0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区间为15,000.00万元至19,00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281元 / 股 至 0.0369 元 /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1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是否
进行
原预计 最新预计 修正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9,000 万元–25,000 盈利:3,000 万元–4,500 亏损:25,929.03万元 是
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5,000 万元–19,000 盈利:3,500 万元–5,000 盈利:16,120.90万元 是
股东的扣除非经 万元 万元
常性损益后的净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 比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 是
利润 -6.95%–17.86% 68.98%–78.29%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81元/股–0.0369 盈利:0.0044元/股–0.0066 亏损:0.0389元/股 是
元/股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
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在推进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对相关参股公司的业务运营及财务审计工作进行持续跟踪。基于目前获取的参股公
司最新信息,公司认为相关参股公司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据此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重新测算与复核。经审慎判断,
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准备,并对前期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告予以修正。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系经公司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后谨慎确认并对财务报表及时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正式披露
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五、其他相关说明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2db9e5e-9dd4-407a-becc-6fdc906e2e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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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55│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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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 4月 26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 5月 23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85.23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近日,公司与深圳今日头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今日头条”)、重庆懂车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懂车
族”)签署了《保证合同》。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大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网时代”)、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时代”)与深圳今日头条、重庆懂车族之间签订了《代理商商务合作协议》,大网时代、微创时代有义务按
照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深圳今日头条、重庆懂车族支付费用,公司自愿就主合同项下大网时代、微创时代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服务费用的支付等)向深圳今日头条、重庆懂车族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大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 8月 2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春辉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 2729号 2幢 3层 301-19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大网时代实现营业收入 186,826.99万元,净利润 586.44万元。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大网时代资产总额为 52,683
.65万元,净资产为 13,276.68万元。
2、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 8月 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海亮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38号 4层 A座 407-013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编辑服务;翻译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网络技术服务;礼仪服务;经
济信息咨询;销售工艺品、文化用品、通讯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2024 年,微创时代实现营业收入 455,744.89 万元,净利润 3,369.42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微创时代资产总额
为 128,815.15 万元,净资产为50,650.46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丙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深圳今日头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懂车族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乙方):上海大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
1、担保概况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代理商商务合作协议》,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名称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对前述商务协议的修改、更替
、补充、延展或重述等文本均统称“主合同”。
根据主合同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客户提供平台服务及/或巨量星图服务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乙方及丙方知悉并充分理解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的全部事实和背景。
各方确认,乙方有义务按照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费用,丙方自愿就主合同项下乙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服
务费用的支付等)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债权
(1)乙方应当按照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金额及付款时间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2)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指服务费用,包括预借款充值额度对应的金额;滞纳
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因乙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和应赔偿的全部损失;手续费等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同而
发生的费用;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或保全保险
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以及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和款项(统称“被担保债
务”)。
(3)担保合同项下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其中包含乙方(上海
大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整),乙方(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担
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0,000,000元(大写:伍仟万元整)。对于超过部分,丙方不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
丙方自愿为担保债权的按时足额偿付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方同意接受该保证。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3年止。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 3年。若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该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 3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
为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年。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丙方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1)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提前到期的债务,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分期履行的,乙方未按
时依约履行当期债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
(2)乙方或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被宣告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合并
、分立、组织形式变更或出现其他类似情形;
(3)乙方或丙方发生危及或损害债权人权利、权益或利益的其他事件;
(4)乙方或丙方违反担保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275,915.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度合并
报表)的 21.41%。其中,涉及金融机构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05,77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 年度合并报表)
的 15.97%;涉及数字营销业务合作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0,139.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度合并报表)的 5.44%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6ed9a65-83a8-4bc9-80a9-69d8871b19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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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8:51│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回购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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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
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35,4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
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出售计划实施完毕时,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1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134,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
成交最高价为 8.29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5.64元/股,成交均价为 7.03元/股,成交金额为 947,402,265.07元。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减持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减持回购股份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出售前 本次出售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22,054,861 13.62% 916,980,249 13.54%
高管锁定股 876,275,641 12.94% 871,201,029 12.8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849,723,842 86.38% 5,854,798,454 86.46%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 278,236,043 4.11% 143,536,043 2.12%
户
1、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278,236,043 4.11% 143,536,043 2.12%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拟
用于出售
三、股份总数 6,771,778,703 100% 6,771,778,703 10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的原因为:(1)离任董事离职后满六个月后解除部分限售;(2)2025 年度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公司股份,致使 2026 年度高管锁定股数量相应发生变化。
三、本次已回购股份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减持是根据公司于 2024年 6月 25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约定用途。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的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
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51d31b1-cb7e-400d-9406-0bccd3e81a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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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51│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减持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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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
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35,4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
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
期间,出售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120,23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8%,
成交最高价为 8.17 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5.64元/股,成交均价为 6.90元/股,成交金额为 829,735,633.07元。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
,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9ef99ad1-a0ba-439b-9617-6a3fa9f767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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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9:26│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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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
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35,4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
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
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6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成
交最高价为 6.7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5.64元/股,成交均价为 6.01元/股,成交金额为 402,579,575.07元。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
,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d93cb34e-8106-4703-bec5-34a1de7bef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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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7:56│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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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
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35,4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
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
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2月 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6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成
交最高价为 6.7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 5.64元/股,成交均价为 6.01元/股,成交金额为 402,579,575.07元。
二、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
,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3f733c08-5522-4baf-89e8-2e1ebdca49d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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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利欧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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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91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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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利欧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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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91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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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利欧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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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60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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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利欧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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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58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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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利欧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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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22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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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利欧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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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2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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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利欧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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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39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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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利欧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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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9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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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利欧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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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603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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