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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31(利欧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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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31 利欧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23 18:13 │利欧股份(00213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3 18:13 │利欧股份(00213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4-28 18:32 │利欧股份(002131):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4-28 18:32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5-04-28 18:32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告 │ ├─────────┼──────────────────────────────────────────────┤ │2025-04-28 18:32 │利欧股份(002131):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 │2025-04-28 18:32 │利欧股份(00213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5-04-28 18:32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 ├─────────┼──────────────────────────────────────────────┤ │2025-04-28 18:32 │利欧股份(00213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5-04-28 18:32 │利欧股份(002131):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 2025-05-23 18:13│利欧股份(00213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4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 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 在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 1 号公司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23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何湾律师、吴佳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20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54,414,25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09%。其中, 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0,069,83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278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的人数为 5,19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4,344,42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722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人数为 5,19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6,046,88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7474%。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41,530,0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87%;反对 10,552,25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1%;弃权 2,331,9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73,162,6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747%;反对10,552,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7 18%;弃权 2,331,9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3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40,797,4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46%;反对 11,154,65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6%;弃权 2,462,1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72,430,0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810%;反对11,154,6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9 56%;弃权 2,462,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23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40,643,3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33%;反对 11,147,75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1%;弃权 2,623,1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72,275,9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981%;反对11,147,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9 19%;弃权 2,623,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340,778,1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32%;反对 11,123,25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13%;弃权 2,512,8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72,410,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706%;反对11,123,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7 87%;弃权 2,512,8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5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41,208,4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50%;反对 11,293,692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38%;弃权 1,912,0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72,841,1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019%;反对11,293,6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7 03%;弃权 1,912,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7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的自查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40,120,6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47%;反对 11,540,85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21%;弃权 2,752,7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71,753,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172%;反对11,540,8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 32%;弃权 2,752,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9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08,720,8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263%;反对 43,705,23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69%;弃权 1,988,1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40,353,4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4398%;反对43,705,2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 915%;弃权 1,988,1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8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93,097,3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728%;反对 59,082,386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22%;弃权 2,234,4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24,730,0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0422%;反对59,082,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7 567%;弃权 2,234,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10%。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39,302,1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42%;反对 12,431,75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79%;弃权 2,680,3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70,934,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772%;反对12,431,7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8 21%;弃权 2,680,3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0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公司董事的股东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并且该等股东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表决情况:同意 178,931,6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577%;反对 13,657,7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38%;弃权 2,415,1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69,973,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608%;反对13,657,7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4 11%;弃权 2,415,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98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公司监事的股东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并且该等股东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表决情况:同意 1,338,301,4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03%;反对 13,686,195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05%;弃权 2,426,6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69,934,0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394%;反对13,686,1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5 63%;弃权 2,426,6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4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何湾律师、吴佳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19e23fae-627d-4db8- ─────────┬──────────────────────────────────────────────── 2025-05-23 18:13│利欧股份(00213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利欧股份(00213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4/aa308af0-dd09-4890-9e19-a55e7e67a151.PDF ─────────┬──────────────────────────────────────────────── 2025-04-28 18:32│利欧股份(002131):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498,078.01 元,加上 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705,498,542.91元,扣除 2023 年度现金分红 201,732,097.08 元,2024 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 75,268,367.82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705,560,704.56 元。按照孰低原则,将以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迹象信息”)、徐佳亮、徐晓峰签订了《利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徐佳亮、徐晓峰、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补偿回购注销的股份不享有表决 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因标的公司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迹象信息需将其持有的 45,779,220 股公司股份交由公司办理回购注 销。因迹象信息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请求。上海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下发了《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2021)沪贸仲裁字第 0132 号】,裁决迹象 信息向公司交付 45,779,220 股公司股份,并协助公司办理前述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因此,迹象信息持有的 45,779,220 股公司 股份不享有本次股利分配的权利。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截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期限已届 满,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278,236,043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 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6,771,778,70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78,236,043股及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45,779,220 股(迹象信息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份 45,779,220 股),即以 6,447,763,4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 金股利 0.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4 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如本议案获得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现金分红总额预计 为 193,432,903.20 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00,367,917.06 元,现 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 593,800,820.26 元。 5、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 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93,432,903.20 201,732,097.08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59,290,305.13 1,966,029,323.73 -441,101,401.43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4,705,560,704.56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475,268,367.82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95,165,000.28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421,879,205.72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95,165,000.28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395,165,000.28 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平均值的 9 3.67%,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现金流状况、盈利水 平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61b348ee-2a42-4ae1-8a31-dcfe038d6696.PDF ─────────┬──────────────────────────────────────────────── 2025-04-28 18:32│利欧股份(00213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波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全球货币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大,为有效应对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风 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的影响,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根据业务所需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和投融资业务需要,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更好维护股东利益,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方式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 务等。币种限于公司实际经营所涉及的贸易结算、投融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港币等。 2、交易金额及授权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美元(含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等额3亿美元。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 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3、资金来源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业务期限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增强财 务稳健性,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采取的针 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依托于真实业务和投融资需求,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 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交易违约风险: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手出现违约的风险,即交易对手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 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造成公司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进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密切关注国内外金融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控制潜在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及风险 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3、公司总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相关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4、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须基于出口收汇、外币投融资金额的谨慎预测,交易期限或交割日期原则上应与预测 外币收款、外币投融资期限相匹配。 5、公司仅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控制交易对手风险。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 健性。公司开展该业务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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