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2 恒星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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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17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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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7:00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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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7:00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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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7:00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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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9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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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9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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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7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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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6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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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6:31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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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7:52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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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6:17│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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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29bf03d4-dd8f-4705-928c-e9df182cd8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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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7:00│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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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资金安全和流
动性的前提下,拟利用自有资金向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具体事宜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细化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计划利用自
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从而进一步提升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投资余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期限内,该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该投资理财额度将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券商理财产品、基金公司理财产品等。投资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
(1)银行理财产品:全国性商业银行、公开上市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等;
(2)信托产品:具有抵押充分、变现性强的抵押,或者信誉度高的第三方担保的信托产品;
(3)券商、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
(4)其他合法、合规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
二、授权情况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 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其控股、控股子(孙)公司仅限于进行风险可控的短期投资,而不进行高风险的证券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及道德风险。
2、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
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量力而行。在选择投资时机和投资品种时,财务部及证券部共
同负责审核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投资文件,必要时应咨询财务、证券专业人士,提出投资参考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并根据审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制定相应的理财产品投资审批制度,切实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
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
2、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资金效率,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2024 年初至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300.05 万元(发生额),主要产品
名称为兴银现金增利,主要产品类型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300.05 万元,预计可实现收益 0.083
万元,实际实现收益 0.083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持有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有 0万元未到期。
六、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
在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含)期间可以滚动使用。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54cfe458-47ec-4f79-9525-2e213c5b04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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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7:00│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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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e50e1bae-83db-425b-b563-c29e005def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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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7:00│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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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e1fc74da-417a-439f-bbec-0f0ce6d557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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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9│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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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9761c3cd-2a4e-4c52-97e1-9a02d31c11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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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9│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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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16370ea5-190e-41ec-9240-ff335bbe96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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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7│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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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
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与公司及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应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所在2023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
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所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
排等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
责任。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119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黄志刚,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
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红帅,2024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
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
华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红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黄志刚于2024年4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所协商
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止。
3、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abb08290-3984-40fc-91da-3d4bc74a4b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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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6:56│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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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29日以当面送达、电话、
微信等方式通知,会议于 2024年 12月 4日 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
晓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周文博先生、郭志宏先生、张建胜先生、杨晓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为全资子(孙)公司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
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子公
司融资提供余额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具体负责与银行
等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全资子(孙)公司由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
相关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
实际启用的授信额度为准)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同时,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如总经理等)具体
负责上述额度范围内与选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全资子(孙)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体负责上述额
度范围内与选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权代表以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上述授权期限为相关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文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 2024年 12月 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0a35930c-ae59-47df-a3b1-1b631b55ca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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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6:31│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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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的
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3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实施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公司回购报告书》规定,本次股份回购的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1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0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1月22日。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
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9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2,325,8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17%,最高成交价为2.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49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
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787,4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
,最高成交价为2.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95,429.04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
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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