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2 恒星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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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23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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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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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第三期(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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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26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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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22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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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22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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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3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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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2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探矿协议履行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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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恒星科技(00213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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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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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23│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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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7,500.00–11,250 盈利:2,137.56
比上年同期增长:250.87%-426.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7,200.00–10,800.00 盈利:-466.46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 1,643.54%-
2,415.3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6 元/股–0.08 元/股 盈利:0.0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对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等流动资产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将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从而对公司 20
26 年上半年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以相关公告为准)。另一方面,受市场环境及行业供需格局改善的影响,有
机硅行业主要产品的价格回升,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a333fd2-ee9b-4bf7-a975-a8d43006d2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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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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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22eda8e-ca6a-4566-a359-ca6bc982e2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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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第三期(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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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2022年 12 月 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2022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
三期持股计划》”或“本期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
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有的 14,116,097 股(占非交易过户时公司总股本的 1.01%)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证券专
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期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第二批锁定期已分别于 2024 年 1月 2日、2024 年 4月 29 日届满且解锁条件达成,解锁比
例分别为本期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32.23%、13.38%,解锁股数分别为 4,549,392 股、1,888,874 股。本期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三个解锁期对应的全体持有人 54.39%的持股份额,即 7,677,83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5%)不
得解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持股计划尚持有股份为 14,116,0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公司将择机进行处置。本期持股计划
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二、本期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一)根据《第三期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第三期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
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本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
(二)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本期持股计划的变更及终止
1、变更
本期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及名单等事项,应当经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 以上份额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如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子公司发生合并
、分立和出售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在情形发生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实施本期持股计划。
2、终止
(1)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期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c2355b6-1a83-46cd-9162-d560a33f3c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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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26│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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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5 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
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
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谢晓博先生、周文博先生、郭志宏先生、赵志英女士、刘振辉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
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 月 1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9afd7730-9ef8-4538-8b7d-0a96c277c6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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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2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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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星科技”)日前收到控股股东谢保军先生办理股票质押展期的文件,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票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1、本次股票质押展期情况
单位:万股
股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 是否 质押 原质 展期 质权 质
东 股股东或 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否 为补 起始 押到 后到 人 押
名 第一大股 为 充质 日 期日 期日 用
称 东及其一 限 押 途
致行动人 售
股
谢 是 4,000 16.6717% 2.8540% 否 否 2025 2026 2027 国泰 展
保 年 6月 年 6月 年 6月 海通 期
军 10 日 10 日 10 日 证券
2,400 10.0030% 1.7124% 2025 2026 2027 股份
年 6月 年 6月 年 6月 有限
12 日 12 日 10 日 公司
合计 6,400 26.6747% 4.5664%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单位:万股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押前质 押后质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情况 情况
名 押股份 押股份 已质 占已 未质 占未
称 数量 数量 押股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限 股份 份限 股份
售和 比例 售和 比例
冻结 冻结
数量 数量
谢 23,992.7345 17.1188% 6,400 6,400 26.6747% 4.5664% 0 0 0 0
保
军
3、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二、其他说明
谢保军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谢保军先
生的股票质押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两方)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ede36e6-cba4-4dc6-ba3b-2c6ac7879c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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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6:2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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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
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开展流动资金贷款、贸易金融等业
务,总授信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公司拟以不动产及存款或保证金为公司在中国进出口
银行河南省分行的上述总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期限不超过 3年。相关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表一:
不动产权利人 类别 不动产权证号 宗地位置 用途 建筑面积 宗地面积(㎡)
(㎡)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 房地产 豫(2017)巩义市不动 巩义市康店 其他 1,729.56 63,079.00
有限公司 产权第 0005905 号 镇恒星大道 6
号 10 号楼
豫(2017)巩义市不动 巩义市康店 其他 7,469.34
产权第 0005906 号 镇恒星大道 6
号 9号楼
豫(2017)巩义市不动 巩义市康店 其他 2,345.10
产权第 0005908 号 镇恒星大道 6
号 8号楼
豫(2017)巩义市不动 巩义市康店 工业 28,969.32
产权第 0005911 号 镇恒星大道 6
号
豫(2017)巩义市不动 巩义市康店 工业 41.40
产权第 0005912 号 镇恒星大道 6
号
豫(2017)巩义市不动 巩义市康店 工业 41.40
产权第 0005913 号 镇恒星大道 6
号
豫(2017)巩义市不动 巩义市康店 工业 8,111.84 50,044.20
产权第 0005909 号 镇恒星大道 6
号 5号楼
豫(2017)巩义市不动 巩义市康店 工业 27,957.38
产权第 0005910 号 镇恒星大道 6
号
豫(2020)巩义市不动 巩义市康店 工业 11,174.96 16,897.03
产权第 0006126 号 镇焦湾村恒
星路 9 号 16
号楼
合计 87,840.30 130,020.23
表二:
不动产权利人 类别 不动产权证号 宗地位置 用途 建筑面积 宗地面积(㎡)
(㎡)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 房地产 豫(2019)巩义市不动 巩义市康店镇 其他 3,635.69 51,626.79
有限公司 产权第 0000048 号 焦湾村恒星路9
号
豫(2019)巩义市不动 巩义市康店镇 其他 11,718.29
产权第 0000046 号 焦湾村恒星路9
号
豫(2019)巩义市不动 巩义市康店镇 其他 12,483.10
产权第 0000045 号 焦湾村恒星路9
号
豫(2019)巩义市不动 巩义市康店镇 工业 20,828.18 29,750.74
产权第 0000049 号 焦湾村恒星路9
号
合计 48,665.26 81,377.53
注:上述不动产价值以有效的评估报告或银行与企业签订的价值确认书为准。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d1d6d82-bbf5-4a34-803a-6878adec3a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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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3│恒星科技(002132):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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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月 3日、2026年 6月 4日、2026 年 6月 5日连续三个交易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关注到近期有部分媒体、自媒体报道和股吧等平台对公司业务相关讨论涉及“光纤”“黄金”“机械设备”等热点概念
,公司澄清如下:
(1)光纤概念
涉及“光纤概念”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恒星化学有限公司客户 2026 年 4月采购公司少量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产品,向
内蒙古亨通光学材料有限公司送样,用于该公司光纤生产的新客商导入验证,目前尚未有验证结果。公司 2025 年八甲基环四硅氧烷
(D4)实现营业收入 642.45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13%,2026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313.63 万元,占公司
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89%,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黄金概念
涉及“黄金概念”系公司下游客户货款无法支付,公司通过司法抵偿获得赤峰龙头山金矿。公司子公司赤峰市永金矿业有限公司
于 2025 年 4月委托第三方对上述金矿进行勘探,具体合作进展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
资子公司探矿协议履行情况的公告》。上述金矿目前尚处于勘探阶段,未形成营业收入,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此外,由
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受矿体自身禀赋、开采技术条件、市场需求、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诸多不可预见的风险,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机械设备概念
经核实,截至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机械设备业务。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热点概念炒作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市场存在对公司涉及“光纤”“黄金”“机械设备”等热点概念的传闻,请
投资者基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已披露信息进行理性判断,避免盲目跟风炒作。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db39b296-7163-43ee-a591-09ace8601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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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探矿协议履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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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市永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金矿业”)于 2025 年 4
月委托内蒙古第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十地质勘查公司”)对龙头山金矿进行勘探详查,根据合同约定,
合作已经到期,第十地质勘查公司向永金矿业出具了《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龙头山矿区岩金矿普查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合同期内工作情况
(一)完成的各项实物工作量
第十地质勘查公司受永金矿业委托,于 2025 年 4月 26 日正式进入工作区现场进行勘查工作。2025年进行了全区 1:2000地质
填图、遥感调查、遥感解译、激电测深及钻探等工作,具体如下:
工作项目 完成工作量 单位
一、地形测绘 1:2000地形测量 2.4 km2
工程地质测量 22 点
二、地质测量 1:2000地质填图 2.4 km2
1:1000地质填图 0.287 km2
三、物探 激电测深 64 点
微动测量 680 m
四、钻探 机械岩心钻探 5678.69 m
五、岩矿鉴定 1、基本分析 908 件
2、岩矿鉴定 3 件
六、设计论证编写 1 份
(二)取得的主要地质成果
1、地质勘查工作成果
本次勘查工作新发现地表金矿体 8条,金矿化体 14 条,蚀变带 43 条。本次深部勘查对原Ⅰ号(对应原矿体 1)、Ⅱ号(对应
原矿体 2)、Ⅴ号(对应原矿体 5)矿体和新发现矿体Ⅲ、Ⅴ-1、Ⅴ-2、Ⅴ-3、Ⅷ进行深部勘查,Ⅱ号、Ⅴ号、Ⅷ有矿化显示。在Ⅱ
号布设 4个钻孔、Ⅴ号布设 2个钻孔、Ⅷ号布设 1个钻孔,上述布设钻孔中,1处钻孔见其矿化蚀变带,没有明显矿化显示,其余钻
孔矿体Au品位在 0.15×10-6_6.52×10-6之间,穿越厚度在 0.13m—0.42m 之间。
2.物探激电中梯测量工作
通过之前年度物探激电中梯测量工作,全区共获得 C1-1~C1-5、C2-1~C2-9、C3-1~C3-10、C4-1~C4-4 等极化率异常 28 处
。本次对激电异常 C1-1~C1-5 号异常布设两条激电测深剖面 CS1、CS2。CS1 号剖面的异常相对集中,显示矿化丛集性特征,异常
场的强度略高于 CS2 号剖面,并且出现典型的低阻-高极化组合,可能更靠近硫化物富集中心;CS2 号剖面以高阻-中等极化为主,
推断反映硫化物呈浸染状分布。据经验判断,CS1 号剖面中段高极化异常更可能会找到具有一定规模的矿化体,而 CS2 号剖面的矿
化可能较之分散,建议参考以往钻探部署下一步探矿工作。
三、勘测结论
本次勘查工作新发现地表金矿体 8条,金矿化体 14 条,蚀变带 43 条。本次深部勘查对原Ⅰ号(对应原矿体 1)、Ⅱ号(对应
原矿体 2)、Ⅴ号(对应原矿体 5)矿体进行深部验证,其中Ⅱ、Ⅴ号矿体有矿化显示。本次对新发现矿体Ⅲ、Ⅴ-1、Ⅴ-2、Ⅴ-3、
Ⅷ号矿体进行深部勘查,Ⅷ号相对较好。其余未见明显矿化。根据目前钻探工程验证情况来看,本区矿体多呈细脉状产出,连续性较
差,但矿体所在矿化蚀变带基本连续。
同时,根据现有工程控制程度和矿体赋存情况,本矿区目前仍处于地质普查初期阶段,结合区域及矿区周边矿山企业情况,本区
成矿地质环境优越,且区内已发现多条矿体、矿化体和蚀变带,根据本区矿体工程控制程度与相邻几个生产矿山见矿情况类比分析,
本区找矿远景较好。
三、风险提示
1、上述普查报告仅为龙头山金矿地质勘查的阶段性成果,相关数据是基于本次在该矿区进行的勘探工程及取得的矿体样本检测
所得,实际资源储量、品位等存在不确定性。该普查报告不作为资源储量依据,亦不作为投资建议,提醒投资者理性判断。
2、永金矿业与第十地质勘查公司的相关协议已到期。永金矿业根据第十地质勘查公司的工作情况已支付相应的费用,后续将继
续遴选合作单位并投入资源进行矿区勘探工作,为下一步该矿区的建设、生产提供决策依据。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金矿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0d185a5f-6073-4a11-b709-6b56a0e7e4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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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恒星科技(00213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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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c844dbd-be0f-418f-ad5e-c0da67ad12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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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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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b7dff42-16ed-4936-b69e-6429e1c90a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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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0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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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5月6日在公司
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召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9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
等方式送达给全体持有人。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70 名,实际出席持有人 60 名,代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为 17,380,904 份,占公
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86.0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设立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统一管理员工
持股计划,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权利。本次设立的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1
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 17,380,904 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二、审议《关于选举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斌斌、郅玉娜、张阳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
表决结果:同意 17,380,904 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同日,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选举吴斌斌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关于授权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等事宜;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7.负责公司的沟通联系事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7,380,904 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e271aa8-4b1f-4eca-badf-254bbe7a88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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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01│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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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27日、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
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2022-2023年度回购的未授予部分的股份。
公司分别于 2022年 4月 26日、2022年 5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 2022年 5月 13日披露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3年 5月 12日,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465,65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平均成交价为 4.79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6.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
,091,620.5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回购股份数量为73,545,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5%。本员工持股计划
通过非交易过户受让的股份数量为 10,465,650股,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本次非交易
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3,079,646股。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532024。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份额为持有单位,每份份额为 1.
00 元,本计划持有的份额上限为 2,019.87 万份(拟认购股份数量乘以授予价格所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均为与公司或
者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的员工。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为 2,019.87 万份,实际受让的股份总数为1,046.565万股,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20,198,704.50
元。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
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相关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年 4月 23日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6】
0011000129 号)。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有的10,465,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股票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河南恒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
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实施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置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在相关实操事务等方面独立运行
,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将分别独立核算。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565d18b-e1cd-46d3-bffd-46a3c2f004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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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恒星科技(00213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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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8a0131f-8c49-42e4-8da5-db1f219b42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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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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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6] 0011000097 号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
科技)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恒星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志刚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红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fa1c26-5dd4-4948-83c4-5c17effd82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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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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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
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
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审议《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审议《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审议《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审议《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7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7:00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5 月 27 日 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463fd2-74bb-45df-bba7-42d1710c41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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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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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郭志宏,1968年生,中国国籍,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河南省法学会会员,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会员,毕业于郑州大学
法学院,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
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2025 年应参加董事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郭志宏 8 7 1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 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会,本人均参会。
独立董事 2025 年应参加股东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郭志宏 3 3 0 0 0
3.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6 6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职责,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在
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并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本人专业所长,
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健全公司内控,促进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
效的探讨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
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董事会换届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于 2025年 11月 3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
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同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的带领下,走向更大的辉煌。
(三)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在董事会审
议该事项前已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是一家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与公司及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应的独
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所在 2024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
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本人不定期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及内审部门、财务部门、董秘等管理层人员进行沟通;关注企业
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公司舆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
工作时间为 18天。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新的一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
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
的作用。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七、联系方式
姓名:郭志宏
本人的电子信箱:guozhihonglawyer@163.com
独立董事:
郭志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d1bef7a-51cb-4da0-9989-f0152712b6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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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建胜-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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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5年 11月 3日届满,本人任期结束,不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现将 2025年度本
人履行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建胜,出生于 1971年,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博士,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
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晟航(北京)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农瑞丰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能萃食品(中国)
有限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
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2025 年应参加董事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张建胜 6 1 5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 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均参会。
独立董事 2025 年应参加股东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张建胜 2 0 2 0 0
3.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
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的高速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发挥专门委员会的
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
效的探讨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
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董事会换届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于 2025年 11月 3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
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本人不定期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及内审部门、财务部门、董秘等管理层人员进行沟通;关注企业
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公司舆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
工作时间为 5天。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于 2025年 11月 3日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正式离任
,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最后,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
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联系方式
姓名:张建胜
本人的电子信箱:bit@cau.edu.cn
独立董事:
张建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5623060-464a-44e5-a0d8-023019be36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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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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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振辉,1989 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观韬(郑州
)律师事务所律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
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2025 年应参加董事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刘振辉 2 2 0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 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均参会。
独立董事 2025 年应参加股东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刘振辉 1 1 0 0 0
3.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责,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及
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并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本人专业所长,为公司
的风险防范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健全公司内控,促进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
效的探讨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
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在董事
会审议该事项前已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是一家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与公司及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应
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所在 2024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
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不定期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及内审部门、财务部门、董秘等管理层人员进行沟通;关注企
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公司舆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
场工作时间为 10 天。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新的一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
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
的作用。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七、联系方式
姓名:刘振辉
本人的电子信箱:liuzhenhui@139.com
独立董事:
刘振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dc63207-1aa1-4c8b-8d88-dc8dbb47ed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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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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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志英,1973 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高级会计师,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现任河南宏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
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2025 年应参加董事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赵志英 2 2 0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 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均参会。
独立董事 2025 年应参加股东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赵志英 1 1 0 0 0
3.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2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责,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在审议及
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并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本人专业所长,为公司
的风险防范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健全公司内控,促进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
效的探讨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
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在董事
会审议该事项前已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是一家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与公司及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应
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大华所在 2024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
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及内审部门、财务部门、董秘等管理层人员进行沟通;关注企业外部
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公司舆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
时间为 10 天。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新的一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
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
的作用。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七、联系方式
姓名:赵志英
本人的电子信箱:1792848175@qq.com
独立董事:
赵志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6e81eec-ad06-4373-b622-021206fe6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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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晓勇-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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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5年 11月 3日届满,本人任期结束,不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现将 2025年度本
人履行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晓勇,1955年生,中国国籍,未有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永久海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总工程师,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岳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资料,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
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2025 年应参加董事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杨晓勇 6 0 6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 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股东会,本人均参会。
独立董事 2025 年应参加股东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杨晓勇 2 0 2 0 0
3.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4 4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
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
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的高速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
效的探讨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
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董事会换届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于 2025年 11月 3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
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本人不定期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及内审部门、财务部门、董秘等管理层人员进行沟通;关注企业
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公司舆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
工作时间为 6天。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本人于 2025年 11月 3日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最后,本人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联系方式
姓名:杨晓勇
本人的电子信箱:13908234565@139.com
独立董事:
杨晓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04cf279-758c-447b-9c06-0db58b6b8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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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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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2、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和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3、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4、坚持标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总额决定机制及构成
第四条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
情况,合理确定工资总额。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
和具体构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所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
过,并予以披露后方可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结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
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
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公司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可以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
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拟定。
3.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4.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止付与追索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批准聘任的实际时间计算薪酬或津贴并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
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九条 如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
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三条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2、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3、通胀水平;
4、公司经营状况;
5、组织结构调整;
6、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7、其他合理因素。
第十四条 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时,公司可设立专项奖励,实行一事一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其中,涉及董事的专项奖励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ff8e0f-6ca3-4745-87a5-46cf9de85b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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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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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
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4、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员工持股非交易过户等事项导致公司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总额,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774,249.89 元,合
并报表 2025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460,611,835.69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81,311,407.10 元,其他综合收益 9,184,
058.97,按照母公司 2025 年度综合收益总额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9,049,546.6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0,856,537.93元,减
2024 年年度已分配利润 66,016,080.94 元,母公司 2025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6,286,376.45 元。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401,
544,698 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73,545,296 股,若以此计算,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1,327,999,402 股,公司本次预计
将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66,399,970.1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53.68%。
如本预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员工持股非交易过户等事项导致公司可参与分配
股本发生变动的,保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6,399,970.10 132,746,196.04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774,249.89 13,607,471.67 54,459,990.1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60,611,835.6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86,286,376.4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99,146,166.1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8,947,237.2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99,146,166.14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是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
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4cddf8a-36f7-4d8a-bc71-3bff7b7b8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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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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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河南恒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进行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所成立于 2012 年 2月 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
路 16 号院 7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共有合伙人 15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88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04 人。
2024 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 亿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8.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8.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 112 家,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5 亿元,审计的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大华所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出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5 年 12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
大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内审部负责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工作现场沟通,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计划的开展及审计项目组前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现场审计等相关
事项安排进行了沟通。审计完成阶段,大华所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内审部负责人就本次审计的独立性、重点审计领域、函证情况、关
键审计事项、初步审计结果进行了沟通交流。2026 年 4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5bae9b-1604-418f-9f00-2677c4b70f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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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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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于 2026 年 4月 29日披露,为了让
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暨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6:
3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
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谢晓龙先生、独立董事郭志宏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召平先生、财务总监张新芳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及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7日(星期四)16:00 前将关心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hxkj@hxkjgf.com,或者通过扫
描以下二维码提交相关问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3065a9a-fc8d-4e76-89fd-aa3bded05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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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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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6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以
下简称“《通知》”),规定“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问题”“关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关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处理问题”的相关内容。
(二)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该《通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公司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起执行《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执行该通知对本报告期内
财务报表无实质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实质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
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e425636-e183-471f-b399-dba8799369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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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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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河南恒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
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为杨晨辉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亿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8.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
户112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5亿元,审计的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
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
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等服务。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华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其他事项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多次沟通。经审计,大华所
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所有者权益变动;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华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
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独立、客观、公正、公允评价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
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审
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593e0f-b4cf-4e05-b01d-9f85b7bf2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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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恒星科技(00213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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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张建胜先生、杨晓勇先
生、郭志宏先生、赵志英女士、刘振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建胜先生、杨晓勇先生、郭志宏先生、赵志英女士、刘振辉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
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d6d6b5f-c85e-4faa-8352-3833962dcc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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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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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真实
、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
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明细如下表: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或冲回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如下:
项目 2025年 1月1日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或转回 核销或转销/其他
信用减值 9,754.97 433.28 1,320.21 8,868.04
应收账款 9,373.02 33.53 1,319.72 8,086.83
应收票据 80.99 -26.99 54.00
其他应收款 300.96 426.74 0.49 727.21
资产减值 5,407.88 8,642.31 4,900.51 9,149.68
存货 5,407.54 6,439.45 4,900.51 6,946.48
固定资产 0.34 1,921.66 1,922.00
合同资产 281.20 281.20
合 计 15,162.85 9,075.59 6,220.72 18,017.72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
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本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3.5
3 万元、核销应收账款1,319.72 万元、冲回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6.99 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26.74万元、核销其他应收
款 0.4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本年
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6,439.45万元,转销存货跌价 4,900.51万元,主要是对在产品、库存商品、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
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921.66万元。
(四)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
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本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81.20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4,175.07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相关法规和准则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更加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8482882-473c-42f0-8ad1-0f307c244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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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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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 1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6] 0011004143 号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7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6]0011008619号无保留意见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
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就恒星科技编制的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恒星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
恒星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
对恒星科技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恒星科技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
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志刚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红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2cf1fd3-bb6b-473b-b9d3-a6ca04e369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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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恒星科技(00213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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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503bc7b-0b03-4c57-bdf8-21da3040ca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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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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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
务贡献等因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1.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并按照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如有)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根据所担任的职务,岗位责任、工作能力及行业薪资情况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
结合公司业绩以及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其中 90%在绩效评价后发放,剩余 10%的绩效薪酬在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
3.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 6万(含税,按月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税法规则统一代扣代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
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
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3.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
津贴)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
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d060ae1-ddd4-4566-a971-cc25fb1e10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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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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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6月 4日届满,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两年,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8 年 6月 4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月 16 日、2021 年 5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6月 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 25,445,700 股(占非交易过户时公司总股本的 2.03%,)。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
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2 年 6 月 4 日届满,根据 2021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个人考核结果,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
至目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部分股票进行了处置。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 2023 年 6 月 4 日届满,根据 2022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个人考核结果,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
至目前,该部分股票尚未进行处置。
2024 年 4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两年,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6 年 6月 4日止。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两年,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8 年 6月 4日止。存续期内,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
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两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
事宜。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79f489-3c4e-45d3-8d19-4b3879cd09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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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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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
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类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控制活动风险、收入确认风险、采
购风险、资金风险、安全与健康风险、环境保护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工程管理风险等;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
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资金管理、财务预算管
理、投融资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存货管理、生产与成本管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程
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子公司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控制、研究与开发管理、关联方交易管理。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控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潜在营业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5% 营业收入总额的 3%≤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3%
收入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5%
潜在利润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总额错报 润总额的 5%
潜在资产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总额错报 资产总额的 1%
潜在所有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者权益错 2%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2% 1%
报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a)财务报告的任何舞弊;(b)
对已公布/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重报,以更正重大错误;(c)审计中发现重大
错报,需进行调整;(d)内部审计对财务报告的监督无效等。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构
成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a)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整改情况
不理想;(b)集团内就同一交易、事项的会计政策不统一;(c)未依照公认
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d)对非常规、特殊和复杂交易未给予足够
重视,影响实际的会计处理工作;(e)期末财务报告的编制不规范。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持续经营 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 环保
重大缺陷 重大影响(如当 造成 2 人以上死亡, 严重违规并被 对周围环境造成的
年内关键人才流 或者 10 人以上重伤, 处以重罚或承 污染导致有人员死
失率达到 10%以 或者 500 万元以上直 担刑事责任 亡或 3 名以上人员
上)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中毒事件,使区域
经济、社会活动受
到影响
重要缺陷 重要影响(如当 造成 1 人死亡,或者 违规并被处罚 对周围环境造成的
年内关键人才流 5-10 人重伤,或 200 污染导致不超过 3
失率达到 5%以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 名人员中毒,造成
上) 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群众投诉或一般群
故 体事件
一般缺陷 轻度影响(如当 造成 3-5 人重伤,或 轻微违规并已 污染物排放短时间
年内关键人才流 100 万元以上 200 万 整改 内失控,但未发生
失率达到 3%以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人员中毒
上) 的事故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做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
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
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
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f672ec-5a44-4763-9dd5-219280ae56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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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1│恒星科技(00213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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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71ca04f-3c2c-48fd-a31a-1d1fb9fe4d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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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1│恒星科技(00213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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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ed6a82-8ebc-4716-b138-7b1a7d855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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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1│恒星科技(00213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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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75c038-bd5e-4fa9-a533-2b625ae68b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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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1│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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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基本情况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7日以当面送达、电话、微信
等方式通知,会议于 2026 年4 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晓博先
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周文博先生、谢保万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杨晓勇先生、张建胜先生、郭志宏先生、赵志英女士、刘振辉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下简称“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上述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
财务章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在总结 2025 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 2026 年度财务进行了
预算。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
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写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
6]0011000097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经 本 次 董 事 会 批 准 报 出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6]0011
008619 号)。
(九)审议《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
G)报告》。
(十)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
(十三)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该议案涉及董事自身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
)方案》。
(十四)审议《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关联董事谢晓龙先生、张云红女士、李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
)方案》。
(十五)审议《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联董事谢晓博先生、谢晓龙先生、李明先生、张云红女士、周文博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董事未达到董事会全体成
员的二分之一以上,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十六)审议《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详见
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e33460-7ab1-4a66-827d-23d69ea473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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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0│恒星科技(002132):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6] 0011005724号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 [2026]0
011008619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
细表已由恒星科技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
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恒星科技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
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恒星科技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2026] 0011008619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志刚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红帅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 。
具体情况
编制单位:河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 度 具体扣除 上年 度 具体扣除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513,743.40 508,543.1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7,461.81 6,388.8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 1.45% 1.26%
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7,461.81 主要为 6,388.87 主要为
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 销售材 销售材
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 料、废 料、废
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 料及房 料及房
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 屋租赁 屋租赁
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 产生的 产生的
外的收入 收入 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
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
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
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
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
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
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
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
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
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
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7,461.81 6,388.87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
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
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
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
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
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
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
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
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
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
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506,281.59 502,154.32
河南
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67d9ff9-84ae-4c2e-8c04-6859eaf9fd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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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08│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5年度业绩快报
─────────┴────────────────────────────────────────────────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
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万元) 513,743.87 508,543.19 1.02%
营业利润(万元) -1,208.46 3,566.62 -133.88%
利润总额(万元) 1,384.28 1,332.3 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840.13 1,360.75 35.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36.3 1,356.92 -191.11%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3% 0.37% 0.16%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万元) 760,994.77 813,042.4 -6.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347,829.15 351,611.62 -1.08%
股本(万元) 140,154.47 140,154.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元/股) 2.48 2.51 -1.20%
注:1.上述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3,545,296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计算每股收益等相关指
标时,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13,743.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营业利润-1,208.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3.88%;
利润总额1,384.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0.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23%;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6.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1.1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760,994.77万元,较年
初下降6.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47,829.15万元,较年初下降1.08%。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5.23%,主要系营业外收入增加及营业外支出减少所致;营业利润较上年
同期下降133.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91.11%,主要系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将减少2025年度利润总额约4,100余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不适用。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e330cc7-1560-4e7d-9cab-33d2538a9e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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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08│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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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db89f74-33bd-475e-b82a-d6a73f27a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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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9:05│恒星科技(00213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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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赤峰市永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金矿业”)增资 2,700万元。增资完成后,
永金矿业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一、拟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赤峰市永金矿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大水清村民委员会
3.注册资本:300 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永金矿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0,938,062.07 21,741,445.45
负债总额 22,908,295.87 24,004,552.14
净资产 -1,970,233.80 -2,263,106.69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123,685.85 -292,872.89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6.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1)增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0 80% 2,940 98%
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 60 20% 60 2%
合计 300 100% 3,000 100%
注:河南恒星钢缆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
二、对外投资目的、资金来源、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并考虑子公司财务状况及政策变动因素,决定对永金矿业进行增资。通过本次增资,可以改善其财务状
况并为其下一步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2.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环境
、政策变化、市场波动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a7b5e5e-532f-42f7-adfe-9462a1d682e0.PDF
─────────┬────────────────────────────────────────────────
2026-04-13 17:59│恒星科技(00213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 年 3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本
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13 日 14 时3
0 分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 4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3 日9:15-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谢晓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8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6,946,0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3.3275%,其中出席
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11,756,47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243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7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189,53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838%。
(二)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47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874,2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844%。其中,参加现场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为 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8,684,74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006%;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
股东共 47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189,53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838%。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谢保军先生、谢晓博先生、谢保万先生、张云红女士、李明先生、徐会景女士、谢进宝先生、谢保建先生均实施了回避
表决。
同意 83,026,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97%;反对76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085%;弃权 8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8%。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不超过上市公司 5%股
份的股东)同意 83,026,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97%;反对 76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85%;弃权 8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谢保军先生、谢晓博先生、谢保万先生、张云红女士、李明先生、徐会景女士、谢进宝先生、谢保建先生均实施了回避
表决。
同意 82,997,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47%;反对7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160%;弃权 10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不超过上市公司 5%
股份的股东)同意 82,997,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47%;反对 7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60%;弃权 10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谢保军先生、谢晓博先生、谢保万先生、张云红女士、李明先生、徐会景女士、谢进宝先生、谢保建先生均实施了回避
表决。
同意 82,176,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57%;反对1,586,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920%;弃权 1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不超过上市公司 5%
股份的股东)同意 82,176,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57%;反对 1,586,888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20%;弃权 1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3%。(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建设高性能有机硅聚合物二期提档升级和产业链延伸项
目的议案》
同意 326,378,2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3%;反对4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56%;弃权 9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同意 83,306,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30%;反对 4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6%;弃权9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93%。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黄辽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6f2f97c9-098e-458e-a2f7-b1da55d785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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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57│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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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076654f2-c837-440a-8674-c241c6b428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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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55│恒星科技(0021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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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a71d1ded-4d72-4a5a-8d7c-04ee8f3874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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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2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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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487079b-abb3-49b9-bbb2-b68cb02ab5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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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2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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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7227ecb-bcb4-4783-86da-b56a26a584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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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2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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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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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2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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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公司第四期(202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d76b977-31cf-4809-bcc8-71b23e07f8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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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22│恒星科技(002132):公司关于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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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
资产抵押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不动产权为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融资不超过27,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抵押担保,相关抵押资产明细
如下:
不动产权利人 类别 不动产权证号 宗地位置 用途 建筑面积 评估总价
(㎡) (万元)
河南恒星科技股 房产 豫(2020)巩义市不 巩义市站街镇 工业 110,942.96 13,091.27
份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7690 号 开元路6号第 3
幢(联合厂房)
豫(2020)巩义市不 巩义市站街镇 其他 3,151.08 521.82
动产权第 0007691 号 开元路6号第 1
幢(食堂)
豫(2020)巩义市不 巩义市站街镇 其他 2,608.98 480.05
动产权第 0007693 号 开元路6号第 2
幢(宿舍楼)
豫(2020)巩义市不 巩义市站街镇 其他 12,570.22 2,312.92
动产权第 0007694 号 开元路6号第 2
幢(宿舍楼)
建筑物价值 129,273.24 16,406.05
土地 - 199,234.64 8,148.70
小计 - 24,554.76
河南恒星科技股 土地 豫(2019)巩义市不 巩义市康店镇 工业 69,300.10 2,522.52
份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0047 号 民营科技创业 用地
园
小计 土地价值 69,300.10 2,522.52
合计 27,077.28
注:上述不动产由河南凯业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土地评估报告。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3、土地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99fd162-336d-41ad-8463-95c622f588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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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22│恒星科技(002132):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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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002132):第四期(202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e5ec845-c528-4471-bcb3-783f198d1cd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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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恒星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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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65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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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恒星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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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65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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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恒星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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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3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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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恒星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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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1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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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恒星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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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99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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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恒星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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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98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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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恒星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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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20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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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恒星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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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0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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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恒星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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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5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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