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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33(广宇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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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33 广宇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20:28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1 16:06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1 19:06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5-30 00:00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30 00:00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5-30 00:00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回购报告书 │ ├─────────┼──────────────────────────────────────────────┤ │2026-05-30 00:00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信息公告│ ├─────────┼──────────────────────────────────────────────┤ │2026-05-28 17:01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 │2026-05-28 17:01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8 17:00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 2026-07-14 20:28│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 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500 万元至 1,250 万元 盈利:9,065.8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27.58%至 113.79%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3,500 万元至 1,750 万元 盈利:8,835.4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39.61%至 119.81%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327 元/股-0.0164 元/股 盈利:0.117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主要依托地产存量尾盘实现。因无新增开发项目竣工交付;在与上年同期“锦上云澜”项目竣工 交付,形成的较高营业收入与毛利的对比影响下,本期营业收入和毛利同比下降;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2026 半年度报告为准。 2.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2318489-44f2-4b1a-b76c-43c7453edc67.PDF ─────────┬──────────────────────────────────────────────── 2026-07-01 16:06│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42cc3820-0707-45ca-a19d-11ded9b5c720.PDF ─────────┬──────────────────────────────────────────────── 2026-06-01 19:06│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4.83 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 2026 年 5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23%,最高成交价为 2.9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85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8f4ce5ff-40ec-470d-b357-f2d1ebc21757.PDF ─────────┬──────────────────────────────────────────────── 2026-05-30 00:0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集团”或“公司”)近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杭州 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石巨鑫”)向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取得的一年期 综合授信 15000 万元人民币。广宇集团为此最高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等其他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一石巨鑫的少数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上述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公司新增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提 供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亿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 70%)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 超过14 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 股东大会 前次使用 本次使用 本次剩余额 率 审批额度 剩余额度 度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4 12.02 1.50 10.52 <70% 1 1 0 1 合计 15 13.02 1.50 11.52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一石巨鑫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 年 6月 7日 (2)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明珠广场 A号楼 109-1 室 (3)法定代表人:胡巍华 (4)注册资本:562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食品销售(详情请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一石巨鑫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浙江自贸区豪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其 49%股权。(7)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一石巨鑫资产总额 74895.51 万元,负债总额 61523.38 万元,所有者权益 13 372.13 万元,2025 年营业收入 119490.91 万元,净利润 1178.47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一石巨鑫资产总额 60264.37 万元,负债总额49125.19 万元,所有者权益 11139.18 万元,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14414.07万元,净利润 513.0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一石巨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石巨鑫向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取得的一年期综合授信 15000 万元人民币。广宇集团为此最高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一石巨鑫的少数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 件的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7568.6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本金 15000 万元,合计占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42.4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和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7755f19e-622f-4065-83cf-0170ecab1506.PDF ─────────┬──────────────────────────────────────────────── 2026-05-30 00:0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4.83 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 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5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 3%,最高成交价为 2.9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85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3a3f0d8-44be-41f1-83c3-6ef837171128.PDF ─────────┬──────────────────────────────────────────────── 2026-05-30 00:0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回购报告书 ─────────┴────────────────────────────────────────────────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2def33b-c459-4dd1-b35c-1f5411a6db2d.PDF ─────────┬──────────────────────────────────────────────── 2026-05-30 00:0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信息公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 将公司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 年 5月 27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 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信息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1 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 134757000.00 17.41 2 王鹤鸣 74150737.00 9.58 3 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967033.00 4.26 4 严建光 13186200.00 1.71 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08000.00 1.31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6 单玲玲 6867620.00 0.89 7 吴群 5340000.00 0.69 8 #何小春 4428040.00 0.58 9 戴琳 4322100.00 0.56 10 彭诗岑 3900000.00 0.51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信息 序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 号 条件股份的比 例(%) 1 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 134757000.00 17.50 2 王鹤鸣 74150737.00 9.63 3 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967033.00 4.28 4 严建光 13186200.00 1.71 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08000.00 1.31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6 单玲玲 6867620.00 0.89 7 吴群 5340000.00 0.69 8 #何小春 4428040.00 0.58 9 戴琳 4322100.00 0.56 10 彭诗岑 3900000.00 0.51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9538b09-6b07-4c60-a485-ee3c7ddd7052.PDF ─────────┬──────────────────────────────────────────────── 2026-05-28 17:01│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03e3c9c-fafb-4eaf-961f-386397c687fe.PDF ─────────┬──────────────────────────────────────────────── 2026-05-28 17:01│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次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 6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3元/股,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6-018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e7eac3dc-84d7-4d94-92a9-cd0602ed06c1.PDF ─────────┬──────────────────────────────────────────────── 2026-05-28 17:0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集团”或“公司”)近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石巨鑫”)获得光大银行杭州分行一年期 综合授信。增信措施:广宇集团为主债权最高本金 8000万元(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一石巨鑫的少数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上述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公司新增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提 供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亿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 70%)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 超过14 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 股东大会 前次使用 本次使用 本次剩余额 率 审批额度 剩余额度 度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4 12.82 0.80 12.02 <70% 1 1 0 1 合计 15 13.82 0.80 13.02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一石巨鑫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 年 6月 7日 (2)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明珠广场 A号楼 109-1 室 (3)法定代表人:胡巍华 (4)注册资本:562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食品销售(详情请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一石巨鑫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浙江自贸区豪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其 49%股权。(7)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一石巨鑫资产总额 74895.51 万元,负债总额 61523.38 万元,所有者权益 13 372.13 万元,2025 年营业收入 119490.91 万元,净利润 1178.47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一石巨鑫资产总额 60264.37 万元,负债总额49125.19 万元,所有者权益 11139.18 万元,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 14414.07万元,净利润 513.0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一石巨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获得光大银行杭州分行一年期综合授信。增信措施:广宇集团为主债权最高本金 8000 万元(及其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一石巨鑫的少数股东以其出资比例为公司提供同等 条件的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8318.6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本金 8000 万元,合计占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40.2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和光大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f25adaa9-eabb-4c44-87d7-380a2e88d742.PDF ─────────┬──────────────────────────────────────────────── 2026-05-20 00:0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月 19 日(周二)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5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5月 1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 68 号鹤鸣广宇大厦 18 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253,743,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7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48,867,8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4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8 人,代表股份 4,875,4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98%。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687,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8%;反对 9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8%;弃权 6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 4%。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鉴于盈利规模有限,且已于 2025 年中期完成分红 3,820.41 万元,占全 年净利润的 97.22%。为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2025 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 表决结果:同意 252,329,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30%;反对1,39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7%;弃权 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56,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917%;反对 1,3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490%;弃权 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3%。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 2026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252,684,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7%;反对1,04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9%;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10,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374%;反对 1,04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579%;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7%。 4、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659,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8%;反对1,0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8%;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74%。 5、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逐项表决了以下议案: 5.01、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关联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王鹤鸣、杭州澜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轶磊、江利雄、胡巍华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同 意 4,961,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111%;反对 1,18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9.2697%;弃权 1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61,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111%;反对 1,188,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697%;弃权 1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3%。 5.02、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52,544,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6%;反对1,1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0%;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971,2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731%;反对 1,179,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222%;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劳正中律师和许洲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7785043-4828-4b06-a975-a01165d5f58d.PDF ─────────┬──────────────────────────────────────────────── 2026-05-20 00:00│广宇集团(002133):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委托,就公司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年4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及网站 上刊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 、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日。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月 19 日 14:00在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 68 号鹤鸣广宇大厦 1号楼 18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 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章及授权委托书,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8,867,803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47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网络表决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 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875,40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98%。据此,参加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 9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3,743,20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773%。 以上股东均为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169,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970%。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内容 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逐项审议《关于制定 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01、审议《关于制定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2、审议《关于制定 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 ;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52,687,1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38%;反对99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8 %;弃权6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2、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252,329,8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30%;反对1,39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 7%;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756,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917%;反对1,39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490%;弃权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3%。 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52,684,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7%;反对1,04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 9%;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110,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374%;反对1,040,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579%;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7%。 4、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52,659,3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8%;反对1,06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 8%;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5、审议《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01、审议《关于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4,961,2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111%;反对1,18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97% ;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961,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111%;反对1,188,9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97%;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3%。 5.02、审议《关于制定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52,544,6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6%;反对1,17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0 %;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971,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731%;反对1,17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22%;弃权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47%。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e4f703d-9fc1-44ee-8b7d-6504262585e1.PDF ─────────┬──────────────────────────────────────────────── 2026-05-08 16:27│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 │会的通知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 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 独立董事姚铮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陈连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华欣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调整),将在线就公 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提前向所有关心公司的投资者公开征集交流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 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7: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 交您所关心的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互动交流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52431492-94e7-409e-b6ea-767c9b4dab68.PDF ─────────┬──────────────────────────────────────────────── 2026-04-30 00:00│广宇集团(00213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广宇集团(00213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9b27556-0110-49a8-9669-264b6e2ca39a.PDF ─────────┬──────────────────────────────────────────────── 2026-04-28 20:06│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 6年4月27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公司独立董事姚铮先生、王小毅先生、孙建平先生和已卸任的贾生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二、关于《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相关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 26-006 号)。 四、关于《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报告》,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008号)全文详见2026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广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009号)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8,265,367.82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150,849,269.84 元,不提取盈余公积,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93,334,472.18元,减去 2025 年 度中期利润分配 38,204,053.75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4,281,148.59 元。 2025 年中期,公司以总股本 774,144,175 股剔除回购股份 10,063,100 股后的 764,081,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8,204,053.75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2025 年 10 月 17 日实施完毕,占全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99.84%。鉴于盈利规模有限,为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6-0 10 号)。 七、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 资讯网。 八、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姚铮先生、王小毅先生、孙建平先生分别向公司 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复核和评估,发表如下核查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姚铮先生、王小毅 先生、孙建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以及审计委员会为此出具的《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 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意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 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011 号)。 十一、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二、关于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逐项表决了以下议案 : 1.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轶磊、江利雄、胡巍华、华欣、黎洁、白琳回避表决,由三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同意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2.关于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姚铮、王小毅、孙建平回避表决,由六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同意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江利雄、胡巍华、华欣、黎洁回避表决,由五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汇报 本议案。 薪酬方案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公告》(2026-012号)。 十三、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2026 年 5月 19 日(周二)召开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 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013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cbe4be-8053-430e-ba09-e383fbf2e887.PDF ─────────┬──────────────────────────────────────────────── 2026-04-28 20:06│广宇集团(00213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广宇集团(00213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2058d54-07f2-4d15-9e52-63cbbceb6c8d.PDF ─────────┬──────────────────────────────────────────────── 2026-04-28 20:06│广宇集团(002133):2025年年度报告 ─────────┴──────────────────────────────────────────────── 广宇集团(00213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c2fabc-5043-4a3b-b56c-740fe7325ed7.PDF ─────────┬──────────────────────────────────────────────── 2026-04-28 20:05│广宇集团(0021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广宇集团(00213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94a2144-dd24-4d37-8bb5-46062a3cf161.PDF ─────────┬──────────────────────────────────────────────── 2026-04-28 20:04│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周二)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5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5月 1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委托授权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 68号鹤鸣广宇大厦 1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需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2) 5.01 关于制定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5.02 关于制定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事项。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 2、3、5.01、5.02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6 年 5月 15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 68 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2026 年 5月 15 日,每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 68 号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华欣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8fad6a8-4319-46c6-a34a-8b4ac173e8d8.PDF ─────────┬──────────────────────────────────────────────── 2026-04-28 20:04│广宇集团(002133):27广宇集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订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公正、以岗定薪酬、与绩效挂钩、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和分 管工作职责与目标,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年度薪酬收入。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 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非独立董事有固定的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岗位薪酬由基本薪 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自 律性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规定。 1、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建立不同的基本年薪序列,并按月平 均发放。 2、绩效薪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利润完成率、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及所分管部门的绩效考评结 果等因素挂钩,须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绩效评价确定,绩效评价应当依据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应与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保 持正相关,当出现变动方向不一致或浮动比例相差较大时,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 性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规定予以说明并披露原因;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总额中的比例,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规定进行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另行制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最终考核结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实施。 第四章 绩效考核标准与程序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标准,围绕工作业绩、工作质量、领导能力、职责履行等方面 进行考核。 第九条 绩效考核的程序如下: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本制度和公司经营情况制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在年度经营过程中,如经营环境等外部条件及公司整体经营、财务等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对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作适当调整; (三)年度绩效考核期限届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的年度经营状况、经营成果、个人 工作业绩和质量、履职情况等方面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无过失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过失离任的或 者在任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绩效薪酬不予发放。 第十五条 发生以下任一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或止付追索;董事会决定是否扣减或停止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全 额或部分追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或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同业竞争、竞业禁止等承诺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 ,并给公司造成经济利益损失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78f0295-4575-4b8c-8fb8-455db139848b.PDF ─────────┬──────────────────────────────────────────────── 2026-04-28 20:04│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姚铮) ─────────┴────────────────────────────────────────────────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姚铮,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与会计学系主任、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资 本市场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履职概况 2025 年,我坚持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参与决策过程并对相关议案发表明确意 见。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 11 次,本人均全程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及缺席情形。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各项会 议议案均开展了审慎研读与充分研判,结合议案具体内容、宏观形势及公司经营实际作出独立客观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 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7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报告期内共召集、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8次,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出售和购买资产、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在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中与审计人员进行沟通讨论,确保审计 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情况;对公司审计部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审议。 同时,本人还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次,审议了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中“绩效与履 职评价”的有关内容;就公司建立“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可行性与具体构想展开讨论。 此外,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针对需补充履行审批程序并予以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查。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议案讨论,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审慎表决。本人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 况,关注董事会意见的落实。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座谈会、现场办公等形式,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在现场工作中,听取了公司管理层 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薪酬考核评价体系、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套期保值、安诺新程运营进展等事项的汇报,了解掌握公司 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现金流安全性、债务结构合理性、贸易业务风险性。从财务角度优化投融资结构,降低财 务成本,提升财务的精细化管理,完善业务盈利模型与盈利测算,稳步推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情况,认真核查与监督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相关 事项,做出了公正、客观的判断,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动 态,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让社会公众股东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 3、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自觉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 相关文件,以增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和自身的履职能力。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治理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等关键事项予以重点关注与审慎 核查,全面跟踪相关事项的决策流程、执行过程及信息披露流程,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独立、明确的判断意见,同时持续监 督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的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防范利益输送风险,保障公司治理规范有序。 (一)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重点核查交易定价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性,严格把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执行情况, 确保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细致审阅,核查财务数据真实性、内控体系有效性,督促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就公司聘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慎评估事务所执业资质、独立性与专业能力。 (四)关注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核查相关聘任程序合规性,考量任职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保障公司财务管控体系稳定运行 。 (五)对公司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严格审核提名程序、任职资格条件,确保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治理规范。 (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的相关内容,就公司建立“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可行性 与具体构想展开讨论,跟进公司建立相关制度的进度,将敦促公司在 2026 年上半年完成制度建设和方案披露。 六、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 ,恪守诚信勤勉履职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履职期间,始终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秉 持客观审慎态度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规范运行与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高效顺畅沟通 ,积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助力公司持续健全治理架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 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守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忠实与勤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审慎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与内部控制有效性,为优化公司治 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推动经营管理提质增效贡献力量。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姚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2ef48e-9a1d-41f3-b343-db94a6b65c49.PDF ─────────┬──────────────────────────────────────────────── 2026-04-28 20:04│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孙建平) ─────────┴────────────────────────────────────────────────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经于 2025 年 9月 2日召开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孙建平,高教管理副研究员;曾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中心主任,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中心顾问,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均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上市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履职概况 2025 年,我坚持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股东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参与决策过程并对相关议案发表明确意见。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3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实、诚信 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本人对 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亲自出席公司股东会 2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在履职期间召集、主持召开提名与战略委员会会议 1次,对拟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进行了详尽地审查。 本人还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 3次,审议了聘任财务负责人、2025 年三季度报告、对外投 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资金流向监控等议案;并对公司审计部 2 025 年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审议。 三、现场办公情况 自2025年9月2日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参与专题交流研讨、开展实地办公等多种方式,累计现场履职 五天。 本人充分依托在教育培训领域的专业优势,深入调研公司人才发展与用人需求,重点围绕康养人才体系建设、国际化康养人才双 向交流、康养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等核心内容,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开展多次深度沟通与交流。 本人持续跟踪养老行业政策导向与市场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特点提出“政—校—企—研”协同育人模式,助力整合多方行业资源 ,推动公司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同时,密切关注市场舆情动态及其对公司经营与投资者权益的潜在影响,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建 言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认真、审慎地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的情况,用专业知识对会议须审议事项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考 察,对公司对外担保、衍生品投资、高管聘任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让社会公众股股东能够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3、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培训 ,认真学习监管机构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增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 企业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创造了专业工作条件。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治理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等关键事项予以重点关注与审慎 核查,全面跟踪相关事项的决策流程、执行过程及信息披露流程,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独立、明确的判断意见,同时持续监 督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的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防范利益输送风险,保障公司治理规范有序。 (一)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细致审阅,核查财务数据真实性、内控体系有效性,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关注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核查相关聘任程序合规性,考量任职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保障公司财务管控体系稳定运行 。 (三)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严格审核提名程序、任职资格条件,确保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治理规范。 六、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 ,恪守诚信勤勉履职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履职期间,始终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秉 持客观审慎态度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规范运行与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高效顺畅沟通 ,积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助力公司持续健全治理架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 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守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忠实与勤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审慎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与内部控制有效性,为优化公司治 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推动经营管理提质增效贡献力量。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孙建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8fc525-0290-4e37-b0a3-cb36eec7b9b8.PDF ─────────┬──────────────────────────────────────────────── 2026-04-28 20:04│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贾生华-已卸任) ─────────┴────────────────────────────────────────────────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已于 2025 年 9月 2日卸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贾生华,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现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和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专家委员会 成员,世界华人不动产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研究分会主任,浙江省高级经济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 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城中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均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履职概况 2025 年,本人坚持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参与决策过程并对相关议案发表明确 意见。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8次,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对于所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务 实、诚信负责的态度,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阅读会议材料、客观判断市场形势和公司实际的基础上 ,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参加公司股东会 5次,均亲自出席。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在履职期间召集、主持召开提名与战略委员会会议 2次,会议开展了对公司经营 情况和战略发展问题的讨论,对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本人还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 5次,审议了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出售和购买资产、对外 投资、对外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议案;并与公司财务、审计人员沟通讨论定期报告编制工 作,确保定期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针对需补充履行审批程序并予以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查。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现场办公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参与专题交流研讨、开展实地办公等多种方式,累计现场履职逾十天。关注并了解公司经营实 际、项目进度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微信、邮件沟通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审计部等有关人员均保持 密切联系。 本人还密切关注地产行业政策和市场的动态变化,关注行业及区域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在本人的专业范围内向公司提供 建议和意见。此外,本人也密切关注网络、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舆情对公司和投资者的影响,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 维护公司及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的情况,用专业 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客观、独立、公正的考察,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让社会公众股东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3、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增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 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创造了专业工作条件。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治理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等关键事项予以重 点关注与审慎核查,全面跟踪相关事项的决策流程、执行过程及信息披露流程,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独立、明确的判断意见 ,同时持续监督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的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防范利益输送风险,保障公司治 理规范有序。 (一)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重点核查交易定价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性,严格把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执行情况, 确保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细致审阅,核查财务数据真实性、内控体系有效性,督 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就公司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慎评估事务所执业资质、独立性与专业能力,对相关聘任与解聘程序发表独立意见 。 (四)对公司提名、任免董事事项,严格审核提名程序、任职资格,确保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治理规范。 六、总体评价及建议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 ,恪守诚信勤勉履职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始终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秉持客观审慎 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规范运行与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高效顺畅沟通,积极为董事会 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助力公司持续健全治理架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 发展。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贾生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0894c69-d5d1-4093-a9cd-3408246e503c.PDF ─────────┬──────────────────────────────────────────────── 2026-04-28 20:04│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小毅) ─────────┴────────────────────────────────────────────────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王小毅,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院长助理,兼任浙江大学神经管理学实验室副主任、中 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万得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履职概况 2025 年,我坚持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参与决策过程并对相关议案发表明确意 见。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 11 次,本人均全程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及缺席情形。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各项会 议议案均开展了审慎研读与充分研判,结合议案具体内容、宏观形势及公司经营实际作出独立客观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 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7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现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如下: 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方面,作为召集人共计召集并主持会议 3 次,重点审议了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 评价情况、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兑付情况;专题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10月修订)》中有关绩效与履职评 价的相关规定,并围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构建可行性与具体实施思路进行深入研讨。 在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履职方面,参与会议3次,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全面审慎核查; 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相关议题开展研讨,结合各业务板块经营现状进行梳理分析,审慎研讨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此外,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针对需补充履行审批程序并予以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查。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议案讨论,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审慎表决;并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和落 实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实地到访等多种形式,在公司现场办公累计十五天,实地调研考察公司经营发展实 况;日常亦通过电话、邮件等线上渠道与公司保持常态化高效沟通,保障信息传递及时、沟通渠道畅通。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跟进公司生产经营态势与重点项目推进进度,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落地执行情况,跟踪督导 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及信息披露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与核查,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立足自身专业领域,以数智消费生态为切入点,结合公司康养及地产板块业务实际,围绕 AI 应用逻辑、消费者供需 匹配、业务提升路径、运营效率优化、营销矩阵搭建及营销人才培育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与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力参 考。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细致研读各项会议材料,依托专业能力对审议议案 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研判,并针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秉持客观审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具专业意见。 (二)强化信息披露监督。持续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重点监督,督促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监管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障社 会公众股东及时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管理状况。 (三)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浙江监管局发布的最新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不断深化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解,强化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持续提升履职水平与投资者保护能力。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治理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等关键事项予以重点 关注与审慎核查,全面跟踪相关事项的决策流程、执行过程及信息披露流程,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独立、明确的判断意见, 同时持续监督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的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防范利益输送风险,保障公司治理 规范有序。 (一)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重点核查交易定价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性,严格把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执行情况, 确保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细致审阅,核查财务数据真实性、内控体系有效性,督促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就公司聘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慎评估事务所执业资质、独立性与专业能力。 (四)关注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核查相关聘任程序合规性,考量任职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保障公司财务管控体系稳定运行 。 (五)对公司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严格审核提名程序、任职资格条件,确保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治理规范。 (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的相关内容,就公司建立“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可行性 与具体构想展开讨论,跟进公司建立相关制度的进度,将敦促公司在 2026 年上半年完成制度建设和方案披露。 六、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 ,恪守诚信勤勉履职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始终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秉持客观审慎 态度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规范运行与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高效顺畅沟通,积极为董 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助力公司持续健全治理架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实现稳健可 持续发展。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守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忠实与勤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审慎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与内部控制有效性,为优化公司治 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推动经营管理提质增效贡献力量。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王小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e6324d-eb8d-4945-a3ce-632e51884c0c.PDF ─────────┬──────────────────────────────────────────────── 2026-04-28 20:02│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 股东 的净 利润 38,265,367.82 元, 其 中 母公 司实 现净 利润-150,849,269.84 元,不提取盈余公积,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93,334,472.18元,减去 2025 年度中期利 润分配 38,204,053.75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4,281,148.59 元。 3.2025 年中期,公司以总股本 774,144,175 股剔除回购股份 10,063,100 股后的 764,081,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8,204,053.75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已于2025 年 10 月 17 日实施完毕,占全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99.84%。鉴于盈利规模有限,为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没有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8,204,053.75 0 38,707,208.75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038,265,367.82 0-1,008,975,023.88 038,014,478.87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 2025 年度累计 1,008,259,068.2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 2025 年度累 1,104,281,148.5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6,911,262.5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10,898,392.40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6,911,262.5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一贯重视发放现金红利回报投资者,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2025 年中期,公司以总股本 774,144,175 股剔除回购股份 10,063,100 股后的 764,081,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8,204,053.75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已于 2025 年 10 月17 日实施完毕,占全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99.84%。鉴于盈利规模有限,本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38fd343-8aa4-4e57-ab3d-7528a6ed4f99.PDF ─────────┬──────────────────────────────────────────────── 2026-04-28 20:02│广宇集团(00213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广宇集团(00213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5e8ea1-e617-43b2-8c43-97f742fd0eb2.PDF ─────────┬──────────────────────────────────────────────── 2026-04-28 20:02│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 慎性的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等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次需计提减值准 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商誉等,详细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发生额(万元) 一、信用减值准备 1,152.26 1.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115.55 2.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759.47 3.发放贷款及垫款信用减值损失 -37.50 4.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314.73 二、资产减值准备 20,677.46 1.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16,666.50 2.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3,422.51 3.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588.45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计 21,829.72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约21,829.72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4,891. 9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本次计提是本着谨慎性原则,减值依据合理, 计提减值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减值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账龄组合 账龄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票据类型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本公司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确认时点开始计算账龄,按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各期末账龄。 (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 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 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详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七、备查文件 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bb0064d-1e17-4756-ab65-3772965b90ed.PDF ─────────┬──────────────────────────────────────────────── 2026-04-28 20:02│广宇集团(00213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集团)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广宇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广宇集团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昌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喆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4e3a05a-506e-4c82-8782-28317abf8578.PDF ─────────┬──────────────────────────────────────────────── 2026-04-28 20:02│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82.2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4.2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 面,通过严谨的制度安排履行必要的监管,评价范围主要包括:子公司管理、重要投资控制、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货币资产管理、 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筹资、固定资产、成本与费用、人力资源、信息披露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投资 决策、对外担保决策、工程合同签署、工程资金支付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 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重大缺陷 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 a、控制环境无效; b、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要程度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负面影响 损失<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 3% 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损 面影响 失<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或受到省级以上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 损失≥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5% 响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 损失<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3% 面影响 或受到省级以上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 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损 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失<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 响 损失≥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重大缺陷 5% 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任一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 a、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 b、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污染环境; c、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出现以上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石巨鑫”)出现合作方信用违约等外部因素,致使相关业务在期后形 成较大金额的损失,一石巨鑫在 2025 年度根据资产期后处置情况计提相应减值准备,计提后一石巨鑫 2025年度仍保持盈利,同时 该笔减值影响上市公司归母净利润 1,296.40 万元。事件发生后,公司立即排查相关业务履行情况并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控股子 公司全面停止此类业务;2、根据一石巨鑫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少数股东浙江自贸区豪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一石 巨鑫管理层持股平台)通过分红方式全额弥补本业务对上市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目前已补偿到位;3、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风 控管理,调整子公司原业务授权范围,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风险的再次发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750fcb-ec7e-4149-8611-9d8ae3208712.PDF ─────────┬──────────────────────────────────────────────── 2026-04-28 20:02│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公司 202 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关联人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1)通过了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董事会通 过后即可实施,将在 2025 年度年度股东会上汇报;(2)分别通过了独立董事和董事的薪酬方案,将提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8万元人民币(含税),实际任期内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有固定的董事津贴,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5万元人民币(含税),实际任期内按月发放。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岗位、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按照任 职岗位相应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薪酬标 准与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应符合《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中长期激励 公司规范有序探索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跟投等多种激励方式,在满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适时开展中长期激励工作。 五、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 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67b121a-ad2d-4211-b479-1ee0fb940efe.PDF ─────────┬──────────────────────────────────────────────── 2026-04-28 20:02│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8e2a0d-d9f9-4fad-825b-1aa6baa5a05f.PDF ─────────┬──────────────────────────────────────────────── 2026-04-28 20:02│广宇集团(002133):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姚铮先生、王小毅先 生、孙建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姚铮先生、王小毅先生、孙建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00c9e4-dd3e-48cc-8720-34d5861cb3c2.PDF ─────────┬──────────────────────────────────────────────── 2026-04-28 20:02│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 │计委...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监督职责,现将公司对立信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 名。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5年 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协商相关 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 存在的不同意见,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立信出具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 2025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 的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立信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的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如期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 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9ecc7d-35ec-4eb6-a3c1-b813f060612d.PDF ─────────┬──────────────────────────────────────────────── 2026-04-28 20:02│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事项须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为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在过去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 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 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裁)人 投资者 投资者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人 裁)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 金亚科技、周 尚余500万元 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 旭辉、立信 1,096万元 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 保千里、东北 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 证券、银信评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估、立信等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 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 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 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 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 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 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 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 2014年报 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2015年重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 组、2015 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 年报、2016 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年报 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 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王昌功 2009年 2007年 2009年 2024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蒋喆 2021年 4月 2017年 10月 2021年 4月 2019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红玉 2009年 9月 2009年 2009年 9月 2022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昌功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 年-2025 年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 年-2025 年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 年-2025 年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 年-2025 年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5 年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5 年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 年-2025 年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 年-2025 年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 年-2025 年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喆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 年-2025 年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3 年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邓红玉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2024年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2025年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2025年 2025年 宁波德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2025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年 2025年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5年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收费金额(万元 年报审计 内控审计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 110 万 110 万 作实际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 — 10 万 10 万 定其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独立性、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 中,很好地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外还恪守了独立性和保持职业谨慎性,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工作,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10f03f-c289-4765-a4d6-f453f415b96c.PDF ─────────┬──────────────────────────────────────────────── 2026-04-28 20:02│广宇集团(00213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报告 ─────────┴──────────────────────────────────────────────── 广宇集团(00213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bda7e46-032a-47db-8968-d4995b997717.PDF ─────────┬──────────────────────────────────────────────── 2026-04-28 20:02│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5 年 7 月 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 以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以及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12 月15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颁布的《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 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 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 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 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 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 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 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 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 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规范和明确,自2026年1 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163020-b1a5-4daa-8a7e-ace7716b23fe.PDF ─────────┬──────────────────────────────────────────────── 2026-03-23 20:51│广宇集团(002133):(2026)004广宇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 广宇集团(002133):(2026)004广宇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78bd19a9-e0e9-446f-a5cd-8cd5392f4dd8.PDF ─────────┬──────────────────────────────────────────────── 2026-03-23 20:51│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宇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6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1)舟山龙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 实缴注册资本金1:1的价格即17386万元转让其全资子公司舟山聚龙房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给上海瑞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舟 山龙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实缴注册资本金1:1的价格即17453万元转让其全资子公司舟山观宇房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给广宇集团 。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 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2026-004号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f8ea64c3-c79d-40fc-abe1-c50bdea6c6cb.PDF ─────────┬──────────────────────────────────────────────── 2026-02-10 16:15│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a8fc0b1c-2f39-417f-b9f8-2167362a725e.PDF ─────────┬──────────────────────────────────────────────── 2026-01-30 00:00│广宇集团(002133):(2026)001广宇集团2025年度业绩预告 ─────────┴──────────────────────────────────────────────── 广宇集团(002133):(2026)001广宇集团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96c135b9-9328-4ad3-876a-efa3eb711b6a.PDF ─────────┬──────────────────────────────────────────────── 2025-12-12 18:59│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周五)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2 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2 月 12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 68 号鹤鸣广宇大厦 18 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253,656,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6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49,988,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9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17 人,代表股份 3,66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38%。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1,067,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6%;反对2,58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9%;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9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458%;反对 2,5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473%;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9%。 二、《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9,728,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16%;反对3,87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0%;弃权 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5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273%;反对 3,87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195%;弃权 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许洲波律师和金晶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4968c1ce-4e8b-4cdb-a445-5ff40b4a583b.PDF ─────────┬──────────────────────────────────────────────── 2025-12-12 18:59│广宇集团(002133):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广宇集团(002133):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59f7c823-2706-4923-95fb-f44cd417fd4e.PDF ─────────┬──────────────────────────────────────────────── 2025-11-25 20:14│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周五)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2 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2 月 12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8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委托授权书模版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 68号鹤鸣广宇大厦 1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需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 √ 2.00 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提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2025-073 号)和《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预计新增担保的公告》(2025-074 号)。 3、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均为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5 年 12 月 10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 68 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东 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9 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每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 68 号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华欣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2843f20b-e462-46ea-ae1b-8cbdf12eb6ab.PDF ─────────┬──────────────────────────────────────────────── 2025-11-25 20:11│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 25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2026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 1、2026 年度(即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公司新增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控股子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下同);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对象提供担 保额度不超过 1亿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 70%)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4 亿元。 2、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3、2026年度内的任一时点新增担保的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担保额度。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新增担保的公告》(2025-074号)。 二、《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各子分公司)在2026年度继续为公司(含 各子分公司)的客户购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本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有效期 2026 年 1月 1日至2026 年 12 月 31 日,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 公告》(2025-075号)。四、《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 有限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在国内期货交易所,开展聚氯乙烯、玉米、尿素、烧碱、纯碱、 淀粉、豆粕、菜粕、玻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 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本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 超过上述额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18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2025-076号)。 五、《关于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其可行性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其可行性方案》,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贸易类子公司(以下简称“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其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 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或其他存在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外币币种。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付款或回款金额,且交割期与预测付款和回款 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2、为合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31 日止,业务公司签署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的 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交易协议)所涉及的合约金额不超过 1600 万美元(其他币种按业务发生日汇率折算),预计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700 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300 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其可 行性方案的公告》(2025-077号)。 六、《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周五)召开公司2025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会通知详情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2025-078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c094b7bb-abac-40cd-866d-59c545646b63.PDF ─────────┬──────────────────────────────────────────────── 2025-11-25 20:1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2026年度预计新增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预计2026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 1、2026 年度(即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公司新增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控股子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下同);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对象提供担 保额度不超过 1亿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 70%)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4 亿元。 2、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3、2026 年度内的任一时点新增担保的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 意,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自身融资需求实施,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预计,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促进项目生产经营,满足项目开发贷款及融 资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其相关方按比例提供同 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 0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40933.55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8.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 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c7410943-8fe0-4a37-ab48-b6b2b97a7f67.PDF ─────────┬──────────────────────────────────────────────── 2025-11-25 20:1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其可行性方案的公告 ─────────┴────────────────────────────────────────────────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贸易类子公司(以下简称“业务公司”)存在向国外采销商品原 材料的需求。当外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业务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汇兑损益大幅波动对利润的影响 ,业务公司计划与符合资质的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2.交易金额 为合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日止,业务公司签署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的协 议(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协议、交易协议)所涉及的合约金额不超过 1600 万美元(其他币种按业务发生日汇率折算),预计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700 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 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3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期限 在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有效。 4.资金来源 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5.交易品种 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其进出口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或其他存在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外币币种。开展 外币金额不得超过预测付款或回款金额,且交割期与预测付款和回款期一致的外汇交易业务。 6.业务公司基本情况 (1)一石巨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石巨鑫”) 成立时间:2018 年 6月 7日 法人代表:胡巍华 注册资本金:562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等(详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与公司关联关系:一石巨鑫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2)杭州广宇久熙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久熙”) 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21 日 法人代表:严灵峰 注册资本金:5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详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广宇安诺实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宇久熙 51%股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子公 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及其可行性方案》。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方案 (一)业务概述:详见本公告一、投资情况概述 (二)可行性分析 业务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 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业务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满足《企业会计准 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业务公司的影响,使业务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业务公司仍保持一 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对此制定了风控措施,详情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及其风控措施: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 ,或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售汇汇率高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公司及业务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 时调整交易方案,以稳定进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及其风控措施: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 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业务的决策机制、审批流程和监督机制等,公司及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 执行各项操作。对异常事项及时预警,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和流程。业务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 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3、客户违约风险及其风控措施: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 损失。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及业务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 4、回款和付款预测风险及其风控措施:业务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付款或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 单和预测,造成业务公司付款或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公司及业务公司将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规模,将风险 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公司审计部将不定期对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业务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依据相关规定及制度 执行。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将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及其指南,对远 期结售汇相关业务进行核算。 (五)结论 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 求。公司充分理解远期结售汇的特点和潜在风险,将严格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方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a74d07ce-b498-4896-99e0-392f20472a3a.PDF ─────────┬──────────────────────────────────────────────── 2025-11-25 20:1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 ─────────┴────────────────────────────────────────────────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主要从事大宗 商品的供应链管理和服务。商品的价格波动对其商品采购成本及库存价值有较大的影响,除采用日常的商品备库及提前向上下游锁定 成本或利润等措施外,子公司将适当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或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 格不利变动对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 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本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任一交易日持 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18000 万元。 3.交易方式: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子公司从事的产业链相关,而且是在国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聚氯乙烯、玉米、尿 素、烧碱、纯碱、淀粉、豆粕、菜粕、玻璃期货合约。 4.交易期限:在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有效。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子公 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 施。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业务概述:详见本公告一、投资情况概述 (二)可行性分析 1、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根据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一石巨鑫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作为其开展套保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 保业务的原则、组织架构、业务范围、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实物交割、风险管理、信息保密、档案管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 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保业务内控制度。 2、公司合理设置套保业务的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策略执行审核和财务独立控 制垂直管理模式,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保证财务监督管理的独立性。 3、子公司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套保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保业务,其计划套保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 与其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其正常经营贸易业务。 (三)开展商品期货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子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了规避或者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格不利变动对子公司正 常经营的影响,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为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以期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避 免或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子公司也根据公司的内控制度和要求,建立了相应管理办法。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套保头寸价格变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不利波动,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行情急剧变化时,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5、道德风险:可能由相关人员道德问题引发道德风险。 (四)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风险,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与其生产经营相匹配,开展套保业务前,子公司须将包括但不限于建仓品种、总套保量、拟投入 的总保证金、风险控制要求、应对措施等要素形成套保计划;在权力机构授权范围内谨慎实施套保方案。 2、套保方案的拟定将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保证金比例和止盈止损点位等;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期货账 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公司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套保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 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保头寸时被强制平仓;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子公司套保过程中的资金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加强内控管 理和资金安全管理,及时识别和防范交易中出现的资金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程序的评价和适时监督,不定期对套保业务进行内部审 计;公司董事会定期对现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一致;公司也将 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 4、子公司合理设置符合交易需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以期最大程度保障交易的正常开展。 5、公司合理设置套保业务的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要求从事套保业务的人员具 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职业技能;规范其自身行为,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过经公司权力机构审批同意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或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 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格不利变动对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和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应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六)结论 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或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格不利变动对子公司正 常经营的影响,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具有与套保业务相匹配的自有 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利的。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99fdefef-9729-4ff3-81d6-5d786b19413b.PDF ─────────┬──────────────────────────────────────────────── 2025-11-25 20:1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08a666e5-8125-4551-9db1-0b77b14fd2bf.PDF ─────────┬──────────────────────────────────────────────── 2025-11-20 00:0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ee3b25cf-e3b0-4f6d-9ca7-8645487a7726.PDF ─────────┬──────────────────────────────────────────────── 2025-11-14 17:0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集团”或“公司”)近日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广宇安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宇安诺”)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文晖支行”)的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1000 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广宇安诺的少数股东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上述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公司新增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 司提供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亿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 70%)的对象提供担保额 度不超过 15 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 股东大会 前次使用 本次使用 本次剩余额 率 审批额度 剩余额度 度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5 8.99 0.10 8.89 <70% 3 3 0 3 合计 18 11.99 0.10 11.89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广宇安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紫丁香街 150 号 (2)法定代表人:肖艳彦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等。(详情请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广宇安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 76%的股权,另一股东杭州联鸣贸易有限公司持 有其 24%的股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广宇安诺资产总额 27179.92 万元,负债总额26917.90 万元,所有者权益 262.02 万元,2024 年 度营业收入 10739.37 万元,净利润-3724.36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广宇安诺资产总额 25200.38 万元,负债总额26354.82 万元,所有者权益-1154.44 万元,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8449.99万元,净利润-1773.3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广宇安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宇安诺在浦发银行文晖支行的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少数股东为公司提供同等 条件的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1683.55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本金 1000 万元,合计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49.0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223fdb39-0917-440b-bcd1-3cb6392d313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广宇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7763.PDF ─────────┬──────────────────────────────────────────────── 2026-04-29│广宇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8031.PDF ─────────┬──────────────────────────────────────────────── 2025-10-31│广宇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9259.PDF ─────────┬──────────────────────────────────────────────── 2025-08-30│广宇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0948.PDF ─────────┬──────────────────────────────────────────────── 2025-04-30│广宇集团: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4636.PDF ─────────┬──────────────────────────────────────────────── 2025-04-26│广宇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1578.PDF ─────────┬──────────────────────────────────────────────── 2024-10-31│广宇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982.PDF ─────────┬──────────────────────────────────────────────── 2024-08-31│广宇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6047.PDF ─────────┬──────────────────────────────────────────────── 2024-04-30│广宇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182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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