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3 广宇集团 更新日期:2025-10-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5 18:04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25 18:00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9-20 00:00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9-05 16:00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9-03 15:52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02 17:09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9-02 17:04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1 19:41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8-30 00:00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
├─────────┼──────────────────────────────────────────────┤
│2025-08-30 00:00 │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
─────────┬────────────────────────────────────────────────
2025-09-25 18:04│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25 日(周四)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9月 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9月 25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 68号鹤鸣广宇大厦 18 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9 人,代表股份 255,216,8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6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248,538,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0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5 人,代表股份 6,678,4
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27%。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4,948,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0%;反对8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 18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
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75,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51%;反对 8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64%;弃权 18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劳正中律师和许洲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0fc8eca2-a98e-4e85-9835-08fbc904daf3.PDF
─────────┬────────────────────────────────────────────────
2025-09-25 18:0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本次股东会于 2025年 9月 25日下午 14:00在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 68号鹤鸣广宇大厦 18 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签章及授权委托书,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8,538,403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0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表决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 1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678,49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27%。据此,参加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 12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5,216,89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676%。
以上股东均为截至 2025年 9月 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643,49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9873%。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内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
;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948,9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0%;反对8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37%;弃权1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375,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951%;反对8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4%;弃权18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85
%。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0a9b338f-c4de-4151-a153-ebe68e20fcb7.PDF
─────────┬────────────────────────────────────────────────
2025-09-20 00:0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宇集团”)近日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广宇安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宇安诺”)、杭州广宇久熙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久熙”)、浙江安诺康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康养”)
在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以下简称“联合银行城西支行”)的各一年期转贷 500 万元人民币(共计 1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主体的少数股东分别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上述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公司新增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
司提供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亿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 70%)的对象提供担保额
度不超过 15 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 股东大会 前次使用 本次使用 本次剩余额
率 审批额度 剩余额度 度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5 9.24 0.15 9.09
<70% 3 3 0 3
合计 18 12.24 0.15 12.09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 1名称:杭州广宇安诺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紫丁香街 150 号
(2)法定代表人:肖艳彦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等。(详情请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广宇安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其 76%的股权,另一股东杭州联鸣贸易有限公司持
有其 24%的股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广宇安诺资产总额 27179.92 万元,负债总额26917.90 万元,所有者权益 262.02 万元,2024 年
度营业收入 10739.37 万元,净利润-3724.36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广宇安诺资产总额 24841.62 万元,负债总额25754.27 万元,所有者权益-912.65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5022.44万元,净利润-1288.2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广宇安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 2名称:杭州广宇久熙进出口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21 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紫丁香街 108 号
(3)法定代表人:严灵锋
(4)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详情请见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广宇久熙系广宇安诺的控股子公司,广宇安诺持有其 51%的股权,另一股东杭州雷娜科技有限公司持
有其 49%的股权。
(7)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广宇久熙资产总额 3424.34 万元,负债总额2655.32 万元,所有者权益 769.02 万元,2024
年营业收入 3691.50 万元,净利润 158.92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广宇久熙资产总额 2345.51 万元,负债总额 1560.13万元,所有者权益 785.38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1470.68 万元,净利润 16.3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广宇久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 3名称:浙江安诺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 6-8 号三层 318 室
(2)法定代表人:余镭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老服务等(详情请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安诺康养系广宇安诺的控股子公司,广宇安诺持有其 100%股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安诺康养资产总额 11754.75 万元,负债总额8758.82 万元,所有者权益 2995.93 万元,2024 年
度营业收入 2987.09 万元,净利润-599.02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安诺康养资产总额 9773.13 万元,负债总额 7057.50万元,所有者权益 2715.63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1573.94 万元,净利润-280.3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安诺康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宇安诺、广宇久熙、安诺康养在联合银行城西支行的各一年期转贷 500 万元人民币(共计 1500 万元)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少数股东分别为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9625.75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本金 1500 万元,合计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51.9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广宇安诺、广宇久熙、安诺康养在联合银行城西支行办理转贷的凭证;
2.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47dfe477-cff6-4d06-8f3e-b08eff608515.PDF
─────────┬────────────────────────────────────────────────
2025-09-05 16:00│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宇集团”或“公司”)近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杭州
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石巨鑫”)向上海银行杭州分行取得的一年期
综合授信 6000 万元人民币。广宇集团为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
有银行费用、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以及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一石巨鑫另一股东浙江自贸区豪鑫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豪鑫”)以其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上述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公司新增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8 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
司提供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3亿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 70%)的对象提供担保额
度不超过 15 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 股东大会 前次使用 本次使用 本次剩余额
率 审批额度 剩余额度 度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15 9.84 0.60 9.24
<70% 3 3 0 3
合计 18 12.84 0.60 12.24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一石巨鑫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 年 6月 7日
(2)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明珠广场 A号楼 109-1 室
(3)法定代表人:胡巍华
(4)注册资本:562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食品销售(详情请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一石巨鑫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浙江豪鑫持有其 49%股权。
(7)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一石巨鑫资产总额 77883.75 万元,负债总额 64940.09 万元,所有者权益 12943.66 万元
,2024 年营业收入 203440.17 万元,净利润 1720.84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一石巨鑫资产总额 88892.64 万元,负债总额75480.06 万元,所有者权益 13412.58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81781.44万元,净利润 1218.9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一石巨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向上海银行杭州分行取得一年期综合授信 6000 万元人民币,广宇集团为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以及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
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一石巨鑫另一股东浙江豪鑫以其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3610.75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本金 6000 万元,合计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51.3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和上海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67dda5c1-4f1d-4b89-936a-f918e02df2d7.PDF
─────────┬────────────────────────────────────────────────
2025-09-03 15:52│广宇集团(002133):广宇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
5年9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推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推选王轶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轶磊先生担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与会董事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结果如
下:
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孙建平先生
成员:孙建平先生、王小毅先生和江利雄先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王小毅先生
成员:王小毅先生、姚铮先生和王轶磊先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姚铮先生
成员:姚铮先生、孙建平先生和白琳先生
上述各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的议案
经由公司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同意聘任江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