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4 天津普林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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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11 │天津普林(002134):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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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10 │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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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09 │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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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07 │天津普林(002134):关于2025年度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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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07 │天津普林(002134):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自│
│ │我评价报告的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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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07 │天津普林(002134):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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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26 │天津普林(002134):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归属持有人部分股票第一次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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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天津普林(002134):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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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天津普林(002134):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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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天津普林(00213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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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11│天津普林(002134):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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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
《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路志宏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 2025 年度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净春梅回避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预计的公告》。
2、《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泰和”)的全资
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泰和”、“孙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5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珠海分行和惠州分行各承贷50%,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用于珠海泰和厂房及配套项目工程建设及置
换珠海泰和在光大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的存量项目贷款。
惠州泰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惠州市弘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持有惠州泰和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珠海泰和以其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动产权证抵押担保,项目设备购置并取得发票后三个月内,追加项目设备抵押担
保。具体贷款及担保额度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3、《关于孙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拟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额度期限1年,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以及项下融资、贸易融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明保理额度、保函等。单笔流动资
金贷款期限最长1年且不超过额度到期日后6个月。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上述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4《、关于孙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拟
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授信品种为流
动资金贷款。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上述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5、《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a323f5d5-debc-4e23-a25a-d07649b629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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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10│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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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泰和”“孙公司”)为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泰和”)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30,090 万元,惠州泰和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
保额为 63,000 万元,前述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实际发生,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截至2025 年 3 月 31 日,珠海泰和的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惠州泰和的全资子公司珠海泰和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其中珠海分行和惠州分行各承贷 50%,贷款期限不超过 10 年,用于珠海泰和
厂房及配套项目工程建设及置换珠海泰和在光大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的存量项目贷款。
惠州泰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惠州市弘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持有惠州泰和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珠海泰和以其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动产权证提供抵押担保,项目设备购置并取得发票后三个月内,追加项目设备抵
押担保。公司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 30,090 万元,惠州泰和拟为珠海泰和提供的担保额为 59,000 万元,具体贷款及担保额
度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珠海泰和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授信额
度,额度期限 1 年,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以及项下融资、贸易
融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明保理额度、保函等。单笔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 1 年且不超过额度到期日后 6 个月。惠州泰和为珠海泰
和该笔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该笔授信提供的担保额为 1,000 万元。具体授信及担保额度及期
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三)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珠海泰和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 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该笔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该笔授信提供的担保额为 3,000 万元。具体授信及担保额度及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本次担保
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于 2025 年 06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孙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孙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惠州泰和为孙公司珠海泰和申请项目贷款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由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9 月 27 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七星大道 1088 号
法定代表人:易剑平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
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货
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珠海泰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1,888.81 66,921.68
负债总额 53,328.41 48,054.14
净资产 18,560.41 18,867.54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6,583.42 8,656.33
利润总额 -307.14 -1,286.16
净利润 -307.14 -811.71
经查询,珠海泰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担保方: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
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担保方: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保证期间: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尚未就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
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珠海泰和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由公司、惠州泰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
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项目贷款由惠州泰和另一股东惠州市弘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同比例担保,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担保合同金额)为 74,275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54.42
%。其中公司及惠州泰和为珠海泰和向光大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申请的 47,500 万元项目贷款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合同金
额)为 71,725 万元。截止目前,实际负有担保义务的担保金额为 27,647.51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7.48%。以
上担保均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为 93,09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93.54%。珠海泰和本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的项目贷款部分资金将用于置换珠海泰和在光大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的存量项目贷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1b71cc30-2b1f-4184-a78e-04058dc48c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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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09│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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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07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07月1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07月0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07月0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
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孙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 √
担保的议案
3.00 关于孙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 √
担保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06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要求,上述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07月09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
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
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证
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束海峰
联系电话:022-24893466
联系传真:022-24890198
电子邮箱:ir@tianjin-pcb.com
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 53 号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另
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f462c200-27c6-4be7-8d1e-beca95ef53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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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07│天津普林(002134):关于2025年度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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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
4 年 5 月 7 日,公司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就服务内容及定价、
交易限额、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界定及争议的解决途径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有效期为三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 TCL 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7.20 万元。2024年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在财务公司办
理信贷业务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 TCL 财务公司发生的存贷款额度及其他金融服务额度严格按照已审议批准额度执行,实际实施的各类金融
服务业务未超出批准额度。
(二)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
服务业务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未来业务发展、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预计2025 年度与 TCL 财务公司开展各项金融服务业务的
额度为:
1、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在 TCL 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2,800 万元。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
的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公司在国内主要合作商业银行提供同类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亦不低于 TCL 财务公司控
股股东控股的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 TCL 财务公司的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标准。
2、预计 2025 年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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