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4 天津普林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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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8:37 │天津普林(002134):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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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8:37 │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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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8:37 │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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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8:36 │天津普林(00213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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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8:35 │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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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07 │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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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6:31 │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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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9:02 │天津普林(00213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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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9:23 │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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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9:23 │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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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8:37│天津普林(002134):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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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
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7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6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及《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
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至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资格。另外,有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将前述人员原拟获授的权益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0人调整为47人
,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公司总股本
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1 熊城杰 董事、总裁 17.0110 3.64% 0.07%
2 杨文清 董事 9.0725 1.94% 0.04%
3 易剑平 高级副总裁 75.5787 16.19% 0.30%
4 王泰 副总裁、财务 11.3407 2.43% 0.05%
总监
5 核心骨干员工(43 人) 353.7218 75.80% 1.42%
合计(47 人) 466.7247 100.00% 1.88%
注:1、董事会秘书束海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
2、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6c19e727-8a40-451d-b597-1734b02b0b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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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8:37│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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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cde75ef0-d23c-4781-9d22-ce607a0b77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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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8:37│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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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进行核查,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10月14日作为授权日,以20.97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授
予466.7247万份股票期权。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二○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636dcbaf-bd81-451d-aaaf-79e80d461f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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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8:36│天津普林(00213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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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
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年 10月 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
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 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路志宏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6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熊城杰、杨文清
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至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资格。另外,有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拟获授
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调整,将前述人员原拟获授的权益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0
人调整为47人,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公告》。
2、《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熊城
杰、杨文清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 2026年 10月 14日作为授权日,以 20.97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
合条件的 47名激励对象授予466.7247万份股票期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12fd6a5c-cbe6-4041-a874-913d452b7a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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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8:35│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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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致: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5-323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天津普林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普林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普林”或“公司”)的委托,就天津普林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调整
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本次调整”)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查阅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公
司相关董事会文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文件、公司书面说明以及其他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文件,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
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
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
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天津普林本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天津普林为实施本激励计划
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天津普林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前提及限定,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我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天
津普林本激励计划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履行了如下程序:
1、 2026年 8月 21日,天津普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26年 8月 25日,天津普林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在审议该等议案时
,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进行了回避。
3、 2026 年 9 月 18 日,天津普林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在审议该等议案
时,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
4、 2026 年 10 月 14日,天津普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 2026 年 10 月 14 日,天津普林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在审议该等议案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
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进行了回避。天津普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 关于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因 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至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取消
其激励资格,另有 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50 人调整为 47 人,该等人员原拟获授的权益
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综上,本所认为: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 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1、根据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天津普林于 2026年 10月 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将 2026年 10月 14日作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3、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是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的交易日,且在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
(二)关于本次授予条件的满足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公司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本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均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
综上,本所认为: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
经满足,公司向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1、 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2、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e10c3094-ab83-4726-8558-de3d859bda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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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7:07│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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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7日、2026年 8月 1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及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内容如下:
1、名称: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 53号
4、法定代表人:熊城杰
5、注册资本: 贰亿肆仟柒佰捌拾壹万柒仟柒佰玖拾陆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
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d828ee41-62a3-4fd0-9811-677d6f0371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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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6:31│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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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 1,732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07%。涉
及回购注销金额 16,781.00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48,290,719股减少至 248,288,987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10月 9日起生效。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
币 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17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81),自 2023年 8月 28日至 2023年 10 月 1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7.72
万股,占回购时公司总股本的 0.36%,购买的最高价为10.41元/股、最低价为 9.4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49.90万元。本次股份
回购事项实施完毕。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月 15 日、2023年 9月 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月 16
日、2023 年 9月 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票。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8日披露了《关于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666,268股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2月 5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本
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1,732股。
二、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2026年 9月 1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732股股份。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1,732股,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完成日期
为 2026年 10月 9日。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48,290,719股变更为 248,288,987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2,941 0.45% 1,112,941 0.4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7,177,778 99.55% 247,176,046 99.55%
三、总股本 248,290,719 100.00% 248,288,987 100.00%
注:1、本表中回购股份注销前的总股本数为截至 2026年 9月 18日的总股本数,因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二
个行权期内行权,导致股本增加 472,923 股,公司总股本由 247,817,796股增加至 248,290,719 股。
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股票期权行权等其他因素影响,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股份注销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
备案等相关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ec4eaf99-3fb7-4768-9d7f-da180d6f5e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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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9:02│天津普林(002134):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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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具体内容如下:
持有公司股份 711,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的时任董事兼总裁庞东先生计划在 2026 年 6月 22 日至 2026 年 9月 21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7,9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持有公司股份 277,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的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王泰先生计划在 2026 年 6月 22日至 2026年 9月 21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9,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持有公司股份 196,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的董事会秘书束海峰先生计划在 2026年 6月 22日至 2026 年 9月 21 日期
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9,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
近日,公司收到庞东先生、王泰先生及束海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2026年 9月 21日,上
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
庞东 未减持 - - 0 0
王泰 集中竞价 2026-8-31 22.62 69,338 0.03
束海峰 集中竞价 2026-9-7 22.55 49,000 0.02
合计 118,338 0.05
注:1)上述公司总股本系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的数量,下同;
2)庞东先生于 2026年 6月 18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总裁职务,按照相关规定,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
6个月内将全部锁定。
3)合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王泰先生、束海峰先生的股份来源为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取得股份及 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股份。庞东先生的股份来源为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取得股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份以及任
职前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庞东 合计持有股份 711,940 0.29% 711,940 0.2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7,986 0.07%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33,954 0.22% 711,940 0.29%
王泰 合计持有股份 277,570 0.11% 208,232 0.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393 0.03% 55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8,177 0.08% 208,177 0.08%
束海峰 合计持有股份 196,371 0.08% 191,938 0.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093 0.02% 11,235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7,278 0.06% 180,703 0.07%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时股东所持有股份数量。庞东
先生离任 6个月内,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全部锁定。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束海峰先生因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
权新增股份 44,567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或违规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庞东先生、王泰先生及束海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76adc43e-2da2-437c-a06c-eb62d079d5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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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9:23│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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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号远洋大厦 4楼
致: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68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6 年 8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6 年 8月 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
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 15:00 在天津自贸试
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 53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路志宏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
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8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9月 18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96名,代表股份 84,337,784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4
.0100%(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47,980,82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1,732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本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
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777,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4%;反对 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3%;弃权 2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3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77,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1%;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3%;弃权 2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6%。
(2)《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3,903,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 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7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8%;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3%;弃权 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3)《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3,900,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 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2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74,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67%;反对 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6%;弃权 2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8%。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3,900,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2%;反对 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75,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75%;反对 1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6%;弃权 2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9%。
(5)《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4,294,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 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弃权 1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68,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9%;反对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2%;弃权 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9%。上述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其余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三分之二通过。根据
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345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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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9:23│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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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股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8日 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路志宏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6人,代表股份84,337,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00%。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73,000,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381%。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90人,代表股份11,337,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2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92人,代表股份11,411,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19%。其中,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74,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90人,代表股份11,337,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20%。
9、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淼律师和周佳怡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股 结果
) (股) (股) )
1.00 关于增加 总表决情况 11,777,23 99.7054 13,500 0.1143% 21,300 0.1803% 72,525,75 通过
2026 年度日 0 % 4
其中,中小 11,377,06 99.6951 13,500 0.1183% 21,300 0.1866% 0
股 0 %
常关联交易 东的表决情
预计的议案 况
2.00 关于《天津 总表决情况 83,903,01 99.9588 13,500 0.0161% 21,100 0.0251% 400,170 通过
普 4 %
林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 其中,中小 11,377,26 99.6968 13,500 0.1183% 21,100 0.1849% 0
》 股 0 %
及其摘要的 东的表决情
议案 况
3.00 关于《天津 总表决情况 83,900,71 99.9560 15,700 0.0187% 21,200 0.0253% 400,170 通过
普 4 %
林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 其中,中小 11,374,96 99.6767 15,700 0.1376% 21,200 0.1858% 0
管理办法》 股 0 %
的 东的表决情
议案 况
4.00 关于提请股 总表决情况 83,900,81 99.9562 15,700 0.0187% 21,100 0.0251% 400,170 通过
东会授权董 4 %
事会办理公
司 2026 年
股 其中,中小 11,375,06 99.6775 15,700 0.1376% 21,100 0.1849% 0
票期权激励 股 0 %
计划相关事 东的表决情
宜的议案 况
5.00 关于注销回 总表决情况 84,294,18 99.9483 25,700 0.0305% 17,900 0.0212% 0 通过
购股份并减 4 %
少注册资本
、 其中,中小 11,368,26 99.6179 25,700 0.2252% 17,900 0.1569% 0
修订《公司 股 0 %
章 东的表决情
程》的议案 况
注:1、关联股东TCL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中环投资有限公司对提案1.00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72,525,754股。
股东王泰、束海峰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提案2.00、3.00、4.00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400,170股。
2、提案2.00、3.00、4.00、5.00均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淼 周佳怡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17781e7b-9895-4fd9-8879-ba31d315b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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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9:22│天津普林(002134):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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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5 日、2026 年 9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及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732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 27日披露的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
将由 247,817,796 股减少至247,816,06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1,732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6年 9月 19日至 2026年 11月 2日(工作日 9:00-11:00,14:00-17:00)
2.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 53号
邮编:300308
联系人:李立财
电话:022-24893466
邮箱:ir@tianjin-pcb.com
3. 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此外,采取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88385641-22e0-4237-927b-63c939ca0b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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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9:22│天津普林(002134):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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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普
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
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21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有20名核查对象的股票交易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
共有5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系因其作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的自主行权操作,以及基于
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自主行权和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公司拟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其余15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是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
操作,系独立的个人行为,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
形。
2、另有1名核查对象在知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该名核查对
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其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筹划、决策过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授予价格、具体激励对象名单
及数量分配等未公开信息均不知悉,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及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个人判断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足够
理解所致,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激励计划任何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
进行公司股票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决定取消上述1名核查对象参与本
激励计划的资格。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
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经办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综上,在自查期间,上述1名激励对象存在知悉本次股权激励事项之后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相关
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其余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公司未发现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683d4bb4-51af-4852-b3ac-0140063241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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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3 16:17│天津普林(00213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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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普
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披露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7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及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
况,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
划。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4/47da6bd3-69a9-4e64-905c-ebdd14bf43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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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7│天津普林(002134):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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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994c8d87-af73-4fa0-aed6-92a6b6890e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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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02│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参加天津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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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参加天津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301c31e-3651-4a14-ad8b-61b36a455e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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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4│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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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0 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00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2.00、3.00、4.00、5.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
可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要求,上述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16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束海峰
联系电话:022-24893466
联系传真:022-24890198
电子邮箱:ir@tianjin-pcb.com
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 53号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6cd55db-8645-4813-90ca-c04e3417d3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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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4│天津普林(002134):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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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73f8cbd-649e-4111-a111-228e9346aa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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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3│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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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af1b7fb9-d648-49b8-a612-8f97edfb5c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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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3│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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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9705ae0-47e2-4bf1-987b-d9c9b4a5d2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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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2│天津普林(00213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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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43c6e38c-bfc9-4182-a5cc-6f4e4adc84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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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2│天津普林(002134):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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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
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指导思想,结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现将行动方案
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深耕PCB主业,经营质效持续提升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印制电路板(PCB)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深耕PCB行业三十余年。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天津
、惠州、珠海三地工厂的协同布局与差异化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388.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36.15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560.06%。公司持续推进精益生产管理,在制程优化、良率改善、交付周期压缩等方面持续积累,综合运营效率稳步提升
。华南基地方面,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客户认证导入及产能释放工作有序推进。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守PCB主业,扎实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各项实践,持续提升公司在PCB领域的市场地位与竞争优势。
二、坚持技术创新,竞争力不断增强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重点技术方向持续开展研发工作。珠海工厂产线建设稳
步推进,在提升生产效率、稳定产品品质等方面已初显成效。全员精益改善活动持续开展,一线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和覆盖面均有提升
,为公司降本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优化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稳步提升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
,公司有序推进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各项工作,持续健全“权责分明、科学高效、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治理架构。
公司不断完善治理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公司持续组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法规培训,增强合规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全面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切实保障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投资者沟通持续深化
公司致力于以高标准的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权益,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秉承以投资
者需求为导向的理念,始终以审慎态度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
,切实提高信息透明度。
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工作,持续构建涵盖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的多元沟通体系。
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投资者交流形式,助力公司价值的有效传递。
五、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坚持以稳健的经营业绩与持续的价值创造为基础,统筹兼顾当期回报与长远发展。在符
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将不断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在经营状况持续向好的前提下,积极研究提升股东回报水
平的可行路径。
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各项举措的落地实施,坚持立足长远、稳中求进,在持续深耕主业的过程中
不断夯实发展根基。公司将以战略定力应对市场变化,以务实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努力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中保持稳健的
经营节奏和良好的发展韧性。公司将一如既往重视投资者关切,持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沟通机制,积极传递公司经营动态与
发展规划。同时,公司将结合经营实际与资金安排,持续完善股东回报长效机制,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公司将对行动方案实
施效果持续跟踪评估,并在后续定期报告中及时向市场传递最新进展,以更加开放、透明的姿态与广大投资者携手同行,共享公司成
长历程中的每一步成果。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b9fb4592-af7c-4346-81f1-9e5ac0143b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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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2│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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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1afddc0c-4501-461a-b239-b06a931b73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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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2│天津普林(002134):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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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天津普
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
料,并审阅了 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6年 6月30 日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
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科技财务公司”)于 2005 年12 月由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筹建,2006 年 9月获得开业批复,2006 年 11月 8日正式开业运营。TCL 科技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
编码 L0066H34413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17867103C。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TCL 科技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 亿元,共 2家股东,其中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
2.3 亿元,占比 82%,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出资 2.7 亿,占比 18%。
TCL 科技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
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
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自身结售汇业务和
对TCL 科技集团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按规定提供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监管部门
批准的其他业务。(按《金融许可证》、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复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的备案通知书的规定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TCL 科技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1、组织架构及运行情况TCL 科技财务公司已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下设五个专
业委员会,稽核监察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其余为授信管理、投资决策、风险管理、信息科技委员会,各委员会均对
董事会负责。其中,授信管理委员会是信贷业务审查的主管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投资业务审查的主管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
制定有关识别、计量、监测涵盖各项业务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确保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稽核监察委员会负责制订对各项业务
的稽核制度,制订监察制度,负责对 TCL 科技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内控有效性进行监督;信息科技委员
会是信息科技建设、信息科技风险管控的主管机构。TCL 科技财务公司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管岗位,内设 8个部门,包括公司金
融部、现金管理部、机构市场部、财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人力行政部、信息科技部、稽核审计部,部门权责明晰。
2、控制活动
(1)授权管理与内部控制情况TCL 科技财务公司依据《授权管理办法》对高级管理层实行直接授权与转授权相结合的逐级有限
授权制度,报告关系清晰。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项下,实行自上而下的授权,副总经理对总经理汇报工作。TCL 科技财务公司由总
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各分管副总经理按职责分管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的部门经理向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负责,执行和汇
报日常经营工作。
(2)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TCL 科技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其《收付款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
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开展业务,在程序和流程中明确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TCL 科技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监管部门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
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 TCL 科技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 TCL 科技财务公司业务管理
信息系统网上提交指令或通过向 TCL 科技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以保障数据安全性及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现
金管理部所有手工业务均采用双人操作,一人经办,一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信贷业务控制情况
公司金融部以公司信贷规章制度为指导,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认真调查信贷业务贸易背景、资金需求的真实性、合法性
,严格审查借款人提供的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贷款发放后,按季开展贷后检查,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用途合法
。
(4)内部稽核控制
TCL 科技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制定了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
部审计和监督。稽核审计部负责 TCL 科技财务公司内部稽核审计业务,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
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针对稽核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
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TCL 科技财务公司的核心系统——资金管理平台集客户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管理于一体,融业务处理、流程控制、风险管理为
一身,有效整合了账户管理、收付核算、信贷融资、信息采集、决策分析等一体化运作功能。TCL 科技财务公司的信贷业务系统实现
授信管理、授信支用、对公合同出账、贷后管理等全流程线上化操作,对关键节点和操作实现系统化控制,以控制操作风险和合规风
险。
3、内部控制总体评价情况TCL 科技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TCL 科技财务公司较好的
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TCL 科技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TCL 科技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末,TCL科技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111.53亿元,净资产 20.3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0%。
2、管理情况
TCL 科技财务公司一贯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 TCL 科技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
理。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26年6月末,未发现与 TCL科技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
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3、监管指标
序号 监控指标 监管要求 TCL 科技财务公司
(截至2026年6月30日
1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 ≥10.5% 31.28%
2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25% 75.93%
3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 ≤80% 55.87%
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4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 ≤100% 0.00%
额
5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 ≤15% 0.16%
的 15%
6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 ≤300% 0.28%
余额的 3 倍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 ≤100% 4.23%
资本净额
8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 ≤10% 0.00%
款总额的 10%
9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19.30%
70%
10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20% 0.02%
的 20%
四、本公司在 TCL 科技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本公司在 TCL 科技财务公司的各项金融服务具体如下:
业务类型 期末余额(万元) 备注
存款 0
授信 0 未偿还信贷余额
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 TCL 科技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其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综上,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18e0ad72-1493-48da-8d35-8960b0e8ce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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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2│天津普林(002134):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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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80bd650-a8b4-47b0-a78a-a3e9d64649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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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1│天津普林(002134):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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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
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32股股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
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该部分股份的注
销、通知债权人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
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17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但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
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司于2023
年10月1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3-081),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7.72万股
,占回购时公司总股本的0.36%,购买的最高价为10.41元/股、最低价为9.4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49.90万元。本次股份回购事项
实施完毕。
截至目前,尚有1,732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拟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根据回购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但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完毕且存续时间即将期满36个月,结合公司整体规划,公司拟将上述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1,73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47,817,796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247,817,796股减少至247,816,
06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1,732元。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动: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拟注销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数(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1,216 0.45 0 1,111,216 0.4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6,706,580 99.55 1,732 246,704,848 99.55
总股本 247,817,796 100.00 1,732 247,816,064 1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73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1,732元,公司将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7,817,796 元。 247,816,064 元。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247,817,796,均为普通股。 247,816,064,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以上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五、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持续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股份注销、通知债权人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及信息披露等
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4f56f85e-1a23-40ff-9068-337711c29d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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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1│天津普林(00213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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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c8cf2c30-d147-46ef-bf17-95c2efb35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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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0│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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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01475fbe-ed74-45ee-9c43-43fdf2c0c7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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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47│天津普林(002134):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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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
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行权条件等事项)
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充分听取公众
意见后,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ce08e6b7-5455-46a5-83fa-39d601cc32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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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7:47│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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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
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
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运营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包括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业绩考核指标。具体考核规定如下
: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即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6.5 亿元;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79%,
即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即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7.9 亿元;
2、以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89%,
即 2027 年净利润不低于 9000 万元。
注:
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
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分年度进行考核。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绩效
系数。
绩效考核结果 S A B C D
个人绩效系数 100% X(0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年 7月 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核查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 7月 3日至 2024 年 7月 13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4年 7月 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4年 7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
大会批准。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 7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7月 22日作为授权日,以 8.98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
0名激励对象授予 398.92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5、2025年 8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26年 7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1、根据《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
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鉴于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
内全部行权,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 0.0244万份股票期权。
2、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期间因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对应行权比例未达 10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
有的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 0.89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
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
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天津普林本次注销以及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以及本次行权条件成就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
效。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 1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af2cb6e9-8bf3-4f25-91f8-31d385b21f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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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12│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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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累计行权数量为1,968,028份,导致公司股本相应
增加1,968,028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45,849,768股变更为247,817,796股,注册资本将由245,849,768元变更为247,817,796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将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
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5,849,768 元。 247,817,796 元。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是指公司的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
财务负责人。 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245,849,768,均为普通股。 247,817,796,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股东回报计划; (五)制订公司股东回报计划;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
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的情形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九)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九)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捐赠等事项; 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 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十五)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裁的工作; 查总裁的工作;
(十七)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 (十七)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
置; 置;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公司设高级副总裁若干名、副总裁若
者解聘。 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 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
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一百六十九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六十九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 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
总裁、财务负责人; 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八)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七十三条 副总裁及其他高级 第一百七十三条 高级副总裁、副总
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经
或者解聘。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本次修订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11e26693-200e-4ab2-91c9-dbce495a0d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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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11│天津普林(002134):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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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2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
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 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路志宏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
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24个月。综合授信额度的业
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等,各业务品种可按银行规定进行串用。具体金额、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及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敞口额度合计不超过 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
,经营周转类业务敞口额度不超过 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 2年,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额度不超过 3,000万元,额度期限不超过 3年。具体金额、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
行批复及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7月 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3、《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 2025年度已实现
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5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
件已成就。公司 10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98.5624万份,行权价格为 8.98元/份。公司将为符合行权条件
的 10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在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详见 2026年 7月 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4、《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
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鉴于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内
全部行权,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 0.0244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期间因 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对应行权比例未达 100%,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
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 0.89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 0.9220万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详见 2026年 7月 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公告》。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累计行权数量为 1,968,028份,导致公司股本相
应增加 1,968,028股,公司总股本将由 245,849,768股变更为 247,817,796股,注册资本将由 245,849,768元变更为 247,817,796元
。
基于上述变化,公司将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详见 2026年 7月 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定于 2026年 8月 13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详见 2026年 7月 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01ddad7a-524d-4407-93d2-4c8392ecbb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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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11│天津普林(002134):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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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0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98.5624万份。
2、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7cfc5001-4be6-472f-82b2-566df4ae1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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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10│天津普林(002134):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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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002134):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64c59f34-2a45-4ce7-b3a6-e48a1450bf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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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10│天津普林(00213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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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07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光大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1、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光大银行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
过24个月。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等,各业务品种可按银行规定进行串用。具体金额、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
复及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2、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安排,公司拟向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敞口额度合计不
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经营周转类业务敞口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金
额、期限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及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其他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总裁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9d37f06c-38e4-455a-8d63-71e3997fc7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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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8│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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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8日 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8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路志宏女士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7人,代表股份67,084,153股,占公司截至2026年7月1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7.0701%。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66,272,953股,占公司截至2026年7月1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6.7428%。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4人,代表股份811,200股,占公司截至2026年7月1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273%。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25人,代表股份817,061股,占公司截至2026年7月1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29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5,861股,占公司截至2026年7月1日(股权
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4人,代表股份811,200股,占公司截至202
6年7月1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3%。(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吴俊超律师和陈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997,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11%;反对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3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133%;反对54,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58%;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10%。
2、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014,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8%;反对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47,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306%;反对46,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6%;弃权2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3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俊超 陈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93c831ad-e026-4b99-8b4c-1a69d65ed9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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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3│天津普林(00213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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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01 月 01 日–2026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600 万元–5,200 万元 盈利:672.0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435.64% - 673.71%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3,300 万元–4,900 万元 盈利:709.6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365.05% - 590.53%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盈利:0.03 元/股
0.15 元/股–0.21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为:
1、公司经营态势持续向好,在手订单充足,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支撑。
2、泰和电路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产能稳步释放,营业收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实现大幅增长。
3、内部经营管理持续优化。公司通过深化精益生产、加强成本管控等多项举措,全面提升运营效率与治理水平,推动整体盈利
能力与资产质量稳步改善。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3116ebeb-6ee1-4841-a3cc-78875e55d05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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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天津普林: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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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20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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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天津普林: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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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4/1225097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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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天津普林: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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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7/12250348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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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天津普林: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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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5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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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天津普林: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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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36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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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天津普林: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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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63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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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天津普林: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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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64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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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天津普林: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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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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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天津普林: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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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40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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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天津普林: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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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17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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