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6 安 纳 达 更新日期:2025-12-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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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00 │安 纳 达(002136):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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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7:56 │安 纳 达(00213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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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6 15:33 │安 纳 达(00213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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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6 15:33 │安 纳 达(00213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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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6 15:32 │安 纳 达(002136):关于选举董事长以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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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6 15:31 │安 纳 达(00213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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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7:18 │安 纳 达(00213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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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1:44 │安 纳 达(00213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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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1:44 │安 纳 达(002136):关于公司调整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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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1:44 │安 纳 达(002136):安 纳 达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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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8:00│安 纳 达(002136):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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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将增加与关联方铜陵市嘉尚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尚能源”)、万华环保科技(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环保”)、烟台万华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华设计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与上述3家关联方的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15万元。
1.公司《关于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5年12月24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
陈毅峰先生、李崇军先生、王刚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原预计金 增加金额 增加预计后 截至 9 月 30
易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额(万元, (万元,不 金额(万元, 日已发生金
不含税) 含税) 不含税) 额(万元,不含税)
采购商 嘉尚能 蒸汽 以市场价 7,185.00 1,200.00 8,385.00 6,464.32
品 源 为基础,协
议确定
接受关 宁波环 污水处 以市场价 1,867.92 450.00 2,317.92 899.08
联人提 保 理 为基础,协
供的劳 议确定
务
接受关 万华设 设计费 以市场价 0.00 165.00 165.00 0.00
联人提 计院 为基础,协
供的劳 议确定
务
合计金 9,052.92 1,815.00 10,867.92 7,363.40
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铜陵市嘉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铜陵市铜官大道南段3228号
法定代表人:黄强
注册资本: 3,598.9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3487934274
经营范围:供热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市内工业、民用集中供热,供热管网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热力输配,供热设备材料供
应,研发、生产及销售新能源磁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嘉尚能源总资产为7,559.63万元,净资产为3,496.80万元,2025年1-9月年营业收入9,298.15万元,实现净
利润431.2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嘉尚能源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控股的企业,铜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
东万华电池一致行动人且为持股5%以上股东。
(2)公司名称:万华环保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环岛北路39号万华工业园综合办公楼226室
法定代表人:李崇军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C4GE9X5E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水环境污染
防治服务;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
治理;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宁波环保总资产为26,930.10万元,净资产为8,770.00万元,2025年1-9月年营业收入5,221.32万元,实现
净利润685.4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宁波环保为万华化学控股的企业,万华化学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华电池母公司。
(3)公司名称:烟台万华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亚路3号
法定代表人:聂存良
注册资本: 3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42413162H
经营范围:烟台万华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8月1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亚路3号,法定代
表人为聂存良。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万华设计院总资产为6,462.85万元,净资产为5,099.97万元,2025年1-9月年营业收入6,295.32万元,实现
净利润1,656.3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万华设计院为万华化学控股的企业,万华化学为公司控股股东万华电池母公司。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以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双方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公平、友好、自主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将以具体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
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预计发生的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交易价格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日
常经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ab505992-96eb-49f4-a86e-0be5a2efab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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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7:56│安 纳 达(00213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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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2月19日以邮件及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通知,2025年12月 2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应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 6名,实际出席
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 6名。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崇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毅
峰先生、李崇军先生、王刚先生回避表决。
公告详细情况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2f5c0bae-9b52-4549-a217-b02162b431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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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6 15:33│安 纳 达(00213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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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军、陈策两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公司于 2025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与了本次股东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5:00 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军昌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内容与公告内
容一致。
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9:15-15:00。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4 名,代表股份数 64,866,7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1678
%。股东代理人均已得到有效授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直接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 117 名,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524,2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438%。
据此,在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计 121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65,390,9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4115%。
经核查,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并按《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实施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
司董事签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表决通
过。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5,341,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8%;反对 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76,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323%;反对 38,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33%;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4%。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7/fce18a3e-95d4-4ecf-95db-6e5d40ecc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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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6 15:33│安 纳 达(00213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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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纳 达(00213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7/23ea179f-a5b3-4ec6-8c01-2ba403e49d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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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6 15:32│安 纳 达(002136):关于选举董事长以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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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情况
董事会选举表决通过李崇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了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运作,并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各
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作如下调整: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毅峰
委员: 李崇军 吕斌(独立董事)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斌(独立董事)
委员:李崇军 何文龙(独立董事)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斌(独立董事)
委员:李崇军 何文龙(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主任委员为何文龙先生(独立董事),委员王刚先生、吕斌先生(独立董事)。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7/c896e603-bd0e-425d-a1a9-60e34ea1cb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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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6 15:31│安 纳 达(00213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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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纳 达(00213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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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7:18│安 纳 达(00213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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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纳 达(00213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87cffebc-71a4-4550-9b0e-cffaf8ee34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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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1:44│安 纳 达(00213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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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纳 达(00213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6744d63-a71d-4185-b2e7-43929df86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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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1:44│安 纳 达(002136):关于公司调整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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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纳 达(002136):关于公司调整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00a3d82-3344-44c6-a81b-780dc31e79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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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1:44│安 纳 达(002136):安 纳 达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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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铜陵市铜官大道南段 1288 号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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