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6 安 纳 达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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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7:18 │安 纳 达(00213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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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1:44 │安 纳 达(00213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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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1:44 │安 纳 达(002136):关于公司调整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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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1:44 │安 纳 达(002136):安 纳 达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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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49 │安 纳 达(00213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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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46 │安 纳 达(00213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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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19 │安 纳 达(00213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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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19 │安 纳 达(00213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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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17 │安 纳 达(00213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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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6:32 │安 纳 达(00213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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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7:18│安 纳 达(00213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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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纳 达(00213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87cffebc-71a4-4550-9b0e-cffaf8ee34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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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1:44│安 纳 达(00213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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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纳 达(00213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6744d63-a71d-4185-b2e7-43929df86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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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1:44│安 纳 达(002136):关于公司调整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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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纳 达(002136):关于公司调整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00a3d82-3344-44c6-a81b-780dc31e79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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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1:44│安 纳 达(002136):安 纳 达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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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铜陵市铜官大道南段 1288 号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
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和持
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 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2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大道南段 1
288 号;
邮 编:244001;
传真号:0562-3861769。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地点: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任瑞瑄女士
联系电话:0562-3867798、0562-3862867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919fc10-b013-4fec-bcbe-d40e89e1ac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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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49│安 纳 达(00213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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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纳 达(00213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83e6738e-5654-4878-a821-56eb1ee287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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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6:46│安 纳 达(00213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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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月 16日以邮件及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通知,2025年 10月 2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应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 6名,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军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6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403c8d79-eb3f-4a56-9726-9d6ea7ce7c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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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19│安 纳 达(00213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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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8月 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8月 7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月 7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军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95人,代表股份 66,542,6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0.94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4,868,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6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1 人,代表股份 1,673,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2 人,代表股份 1,676,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1 人,代表股份 1,673,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85%。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到场见证
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335,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80%;反对 191,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2%;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9,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200%;反对 1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78%;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422%。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325,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3%;反对 201,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4%;弃权 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9,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356%;反对 20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83%;弃权 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9661%。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325,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9%;反对 196,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9%;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9,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595%;反对 19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419%;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86%。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321,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0%;反对 197,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2%;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851%;反对 1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538%;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10%。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军、叶慧慧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18c1ed47-8fea-4644-ada6-50b5727566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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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8:19│安 纳 达(00213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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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
受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军、叶慧慧两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公司于 202
5年 8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8 月 7 日 14:30 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军昌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内容与公告内
容一致。
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8 月 7 日 9:15-15:00。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4 名,代表股份 64,868,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687%。股东代理人均已得到有效授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91 名,代表股份 1,673,90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85%。
据此,在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计 195 名,代表股份 66,542,6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472%。
经核查,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
决。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并按《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
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6,335,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80%;反对 1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2%;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3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69,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200%;反对 19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378%;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22%。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6,325,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3%;反对 20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4%;弃权 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59,5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356%;反对 201,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83%;弃权 1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61%。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6,325,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9%;反对 19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9%;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0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459,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595%;反对 196,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419%;弃权 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86%。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6,321,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0%;反对 1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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