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7 实益达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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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9 │实益达(0021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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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9 │实益达(002137):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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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7 │实益达(002137):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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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7 │实益达(002137):关于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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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7 │实益达(002137):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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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7 │实益达(002137):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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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7 │实益达(002137):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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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7 │实益达(002137):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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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6 │实益达(002137):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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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4 │实益达(002137):2026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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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9│实益达(0021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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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 年 10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1 月 1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1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1 月 0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11 月 0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
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5 年度薪酬暨不领取 2025 年度剩余
未发放薪酬的议案
5.00 关于制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 2026 年 10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上述议案中,议案 1.00-3.00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4.00-5.00 为普通议案,关联股东陈亚妹女士和乔昕先生需对议案4.00 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上
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11 月 05日(星期四)
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11 月 05 日下午 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
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冯敏
联系电话:0755-29672878
传真:0755-86000766
邮箱:dmb@zg-seastar.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
邮编:518118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51906f96-9af4-42eb-95d0-779ceb223d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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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9│实益达(002137):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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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务的管理,在
充分维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益事业捐赠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与合法的受赠对象,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
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帮助社会抵抗自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事项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六条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员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
要求受赠人落实公司自身正当的受赠意愿,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第七条 量力而行原则:公司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促进所在地区的发展。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
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按照内部议事规则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外
,不能对外捐赠。
第八条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则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类型和对象
第九条 对外捐赠的类型:
(一)公益性捐赠,即向卫生医疗、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国家确认的地区以及慈善协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青少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
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符合公司企业价值观的捐赠。
第十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对象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弱势群体
等组织或者个人。其中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
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
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对与公司在股权、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公司不得给予捐赠。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资产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包括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及其他有形资产等)。公司生产经营需
用的主要固定资产、国家财政拨款、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
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五章 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制
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捐赠时的账面净值等比例折算
为金额计算,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捐赠,相应审议程序的具体规定为:
(一)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新增额度后实施;
(二)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总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新增额度报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未达到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捐赠,由首席执行官(CEO)批准后实施。
以上权限的行使需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在会计年度内因累计计算的原则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仅需要将本次对外捐赠提交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已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十五条 上述“累计金额”,包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捐赠金额,由公司统一计算和管理,各子公司对外捐赠事宜必须按
上述规定上报公司,并按本制度第十三条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对外捐赠。
第十六条 对外捐赠事项,应当由经办部门提出捐赠申请,并由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审核后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
程序。捐赠申请应当包括: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以及捐赠财产交接程序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司经批准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财务部门按相关要求完成审批及支付并进行登记。公司应定期将对外捐赠情况向董事
会做出汇报,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对外捐赠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经办部门严格按照本制度和公司内部议事规范执行,禁止随
意对外捐赠行为。第十九条 对于未执行规定程序擅自进行的捐赠,或者以权谋私、转移企业资产等违规的捐赠,公司将依法依规追
究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e21397fd-16f1-487f-85f8-8e71645b83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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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7│实益达(002137):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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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fc6d3686-2c27-4b5f-9166-b4ea16f291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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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7│实益达(002137):关于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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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长、首席执行官(CEO)2025年度薪酬暨不领取2025年度剩余未发放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特制
定如下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
二、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2、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3、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4、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薪酬收入实行年薪制,年薪酬收入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主要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
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并结合公司的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综合确定,不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2025年度薪酬》,该
议案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未通过,鉴于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作为公司核心治理与运营团队,公司2025年度实现了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双增长,公司的业绩增长离不开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CEO)的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在2025年度原薪酬议案中,
公司已结合2025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情况,根据各自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且未单独领取董事津贴,该薪酬对标了行业水平、强化
业绩约束,具备合理性。目前结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意见,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的薪酬方案进行了调整,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2025年度税前报酬原定各为216
万元,其中2025年度未发放的薪酬均为36万元,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放弃领取,即调整后,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2025
年度税前报酬均由216万元调整为180万元,各调减36万元。以上,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认为上述议案对于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
,有利于健全约束机制,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076c77d2-cf5a-45ee-8858-5b0d75ab4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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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7│实益达(002137):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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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真审查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材料,对其合理
性说明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能够更准确、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b6fbcbdf-5e39-4a4c-af60-0d119b0dd8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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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7│实益达(002137):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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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各期
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环境变化,管理层基于当前应收款项账龄结构、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历史回款情况及前瞻性信息,对
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了重新评估。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准确体现公司业务的实际回款和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采用账龄
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前期孵化的汽车电子相关业务已逐渐成熟并稳步量产,目前该业务主要客户信用记录良好,结算方式主要以商业承兑汇票或
电子债权凭证结算,整体结算账期长于原公司主要客户结算账期,考虑该部分业务如沿用原坏账计提比例,无法恰当反映该类应收款
项预期信用损失,为了更加审慎、公允反映公司应收款项可收回金额,真实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将“以商业承兑
汇票或电子债权凭证结算且信用记录优质的客户”及“其他客户”分别按照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比例计提,以完善预期信用
损失参数。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6 年 07月 01 日起开始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公司综合评估智能硬件业务的应收款项回款周期、结构以及历史坏账核销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中同行业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标
准后,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了重新评估。
公司拟调整坏账准备计提比率,调整方案如下:将原“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智能硬件外部客户”账龄组合拆分成 “以商业承兑
汇票或电子债权凭证结算且信用记录优质的客户”账龄组合及“其他客户” 账龄组合,分别按照不同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
备。公司智能硬件外部客户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变更前后对照表如下:
账 龄 变更前 变更后
应收账款 合同资 应收账款-智能硬件外部客 合同资产-智能硬件外部客
-智能硬 产-智能 户预期信用损失率(%) 户预期信用损失率(%)
件外部客 硬件外 以商业承兑汇 其他客户 以商业承兑汇 其他客户
户预期信 部客户 票或电子债权 票或电子债权
用损失率 预期信 凭证结算且信 凭证结算且信
(%) 用损失 用记录优质的 用记录优质的
率(%) 客户 客户
0-3 0.1 0.1 1 0.1 1 0.1
个月
4-6 5 5 5 5
个月
7-12 10 10 10 10
个月
1-2 20 20 20 20 20 20
年
2-3 50 50 50 50 50 50
年
3 年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以上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仅调整了公司智能硬件外部客户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1年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因“以商业承兑汇票
或电子债权凭证结算且信用记录优质的客户”结算账期较长,信用记录优质,为更客观、科学反映公司经营情况,有效督促和加强应
收账款管理,公司将其 1年内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坏账计提比例设定为 1%。公司本次应收账款会计估计变更张弛有度,有利于
公司长期经营和长远发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仅适用于公司智能硬件外部客户中“以商业承兑汇票或电子债权凭证结算且信用记录优
质的客户”,其他未予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业绩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以后期间损益的影响金额,取决于后
续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实际发生情况,由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处于持续变动状态,实际影响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假定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从 2025 年 1月 1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87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0.21%;同时增加公司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8.87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01%。
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从 2026 年 7月 1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 2026 年 1-9 月(未经审计,下同)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 87.5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3%,占公司 2026 年1-9 月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1.59%;同时增加公司 2026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87.5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06%,占公司 2026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06%。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核算,无需对以往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规规定,变更
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以往各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74ec19de-74a2-4779-b69a-9387e68f2b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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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7│实益达(002137):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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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6 年第三季度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末对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进行确认。2026 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1,043.07 万元。
二、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 2026 年 9月 30 日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对于金融工具存在活
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司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公司根据被投资公司情况,依据账面净资产、
近期融资价格及市场乘数法等估值方式计算公允价值。如采用市场乘数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则根据同类企业的市场价值参考确定
其公允价值。结合公司对参股公司情况的了解及分析,及参股公司的报表情况等,对各参股公司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确认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2026 年第三季度公司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 1,043.07 万元。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系参股的基金公司部分投资项目估值增加所致。
三、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 1,043.07 万元,增加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人民币1,085.77万元,相应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1,085.77 万元。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事项未经审计。
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的规定,能够公允的
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确认其
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结合
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确认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e5e84396-222c-4a06-abd1-9459e26440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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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7│实益达(002137):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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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变更为“深圳
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 2号厂房 901”。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及发展需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
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修订。
变更前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互联网电子商务与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投资;数据处理和数据存
储服务,大数据分析及商业应用;智能照明、智能家居管理系统;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通
讯产品、电器、照明灯具及其零部件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互联网信息服
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核准登记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
;照明器具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
子元器件零售;工业设计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信
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同时涉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2、公司本次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的变更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
3、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以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所涉条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向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变
更以及《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授权其按照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相
应的调整、修改,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6 年 10月);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fa2a8355-a409-4a4e-9c09-bc8f9a3b4a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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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6│实益达(002137):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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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 年 10月 19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董事长陈
亚妹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次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三季度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公司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结合
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登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 年第三季度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能够更准确、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变更为“深圳
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 2 号厂房 901”,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
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及发展需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
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
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
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
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公告》。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登记及备案等事宜办
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2025 年度薪酬暨不领取 2025 年度剩余未发放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CEO)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不领取 2025 年度剩余未发放薪酬,且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CEO)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陈亚妹、乔昕回避表决。
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 年 10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1月10日召
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6年10月2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e2ffde38-3520-481c-abc2-b3dce156b1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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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4│实益达(002137):2026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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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6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782fbd3f-678c-4fb8-80f4-c6d2811d06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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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6:54│实益达(002137):公司章程(202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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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公司章程(2026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1/5fd6848d-e44f-49fe-9779-6ed01e1e99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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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6:00│实益达(00213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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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d50ec205-d415-4485-8bba-ec211d41aa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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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实益达(00213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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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任一时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
授信,同时在具体授信业务流程办理过程中,公司可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司向下属公司深圳市实益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市益明光电有限公司任一时点提供授信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向深圳市实益达工业有限公司任一时点提供授信担
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深圳市实益达工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
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 年 4月 2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前述总额度内办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借款及其他
担保等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实益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技术”)通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其子公司深圳
市实益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工业”)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2个月,即 2026 年 9月 15日起至 2027 年 9月 14日止。
实益达技术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益达工业是实益达技术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益达工业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近日在深圳市
龙岗区为实益达工业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实益达工业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最高本金限额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
为实益达工业提供的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实益达工业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本次担保后
为实益达工业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500 万元。
鉴于公司对下属公司实益达工业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实施有效控制,实益达工业的股东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且下属公司实益
达工业的业务系公司核心业务之一,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现有负债主要为经营性负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故本担保不涉
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措施。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实益达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08 月 26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 1 号厂房101 (1-5 层)
法定代表人:陈熙亚
经营范围:智能家居管理系统、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电器、照明灯具及其零部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
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电器、照明灯具及其零
部件的生产。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实益达技术 96.10%的股权,实益达工业系实益达技术的控股子公司,实益达技术直接持有实益达工业
股份比例为 68%,公司控股下属公司深圳市达益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为 32%。
项目 截止至 2025 年 12月 31日 截止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24,738.48 万元 28,722.55 万元
总负债 19,564.04 万元 22,672.36 万元
所有者权益 5,174.44 万元 6,050.19 万元
资产负债率 79.08% 78.94%
营业收入 21,416.12 万元 16,750.19 万元
利润总额 620.41 万元 1,030.55 万元
净利润 600.92 万元 875.75 万元
实益达工业信用状况良好,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及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于 2026 年 9月 29日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深圳市实益达工业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
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6)担保金额及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
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
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合同生效:担保书于保证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13.13%。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5,5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 3.6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行为、逾期对外担保、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fedbabe7-9c86-4759-b6ae-50e2b2dbbd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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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8:16│实益达(00213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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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5f59ecfd-3b74-4317-8aad-a371cc7705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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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8:16│实益达(00213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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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ee1101be-acf2-489b-bda8-45a8a4cfbc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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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6:36│实益达(00213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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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a9bd3ea8-d786-46ca-992a-22a7fd7549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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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6 15:34│实益达(00213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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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B座 11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50149-00014号
致: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9月 4
日(星期五)召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受公司委托,指派唐永生律师、韩雪律师(以下简称“德恒
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或《证券时报》公布的《深圳市实益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四)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五)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六)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
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德恒及德恒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以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的
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 根据 2026 年 8月 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2.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或《证券时报》发布了《股
东会通知》。本次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15 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之间间隔不多于 7个工
作日。
3. 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登记方法、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等。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4 日(星期五)15: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
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股东会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9月 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月 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月 4日 9:
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进行记录。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主
持人、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签名。
3. 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47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45,343,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4834%。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1,394,8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996
%。
德恒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东
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 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7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948,78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38%。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
证。
3.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7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951,68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43%。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经德恒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会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会议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由两名股东代表与德恒律
师共同负责进行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其中,公司对相关
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为: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031,0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4%;反对2,18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10%;弃权 126,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39,0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781%
;反对 2,185,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156%;弃权 126,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62%。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581,5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4%;反对 597,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4%;弃权 16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189,5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146%
;反对 597,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100%;弃权 16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5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会议
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
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见证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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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6 15:34│实益达(00213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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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0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9 月 04 日的 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4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亚妹女士。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78 人,代表股份数量 245,343,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834%。其
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人,代表股份数量 241,394,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996
%。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72 人,代表股份数量 3,948,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38%。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76 人,代表股份数量 3,951,6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43%。
9、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
韩雪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称 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 结果
(股) (股) (股) (股) 例
1.00 关于开 总表决 243,031 99.05 2,185,9 0.891% 126,700 0.0516% 0 0% 表决
展票据 情况 ,017 74% 00 通过
池业务 其中, 1,639,0 41.47 2,185,9 55.3156% 126,700 3.2062% 0 0%
的议案 中小股 86 81% 00
东的表
决情况
2.00 关于使 总表决 244,581 99.68 597,100 0.2434% 165,000 0.0673% 0 0% 表决
用部分 情况 ,517 94% 通过
自有闲
置资金 其中, 3,189,5 80.71 597,100 15.11% 165,000 4.1754% 0 0%
进行现 中小股 86 46%
金管理 东的表
的议案 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韩雪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9a145706-fd24-421a-a2a0-bf03b7d807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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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06│实益达(00213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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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995cbb94-04b4-4d57-b511-be3548cb5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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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02│实益达(00213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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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6年6月4日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相关规定(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本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6 年 6 月 4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20 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
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月 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
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20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20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
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
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6d5bd95c-228f-49e8-b650-bb6aabc18c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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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02│实益达(00213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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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第二季度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末对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进行确认。2026 年第二季度,公司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5,315,282.94 元。
二、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 2026 年 6月 30 日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对于金融工具存在活
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司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公司根据被投资公司情况,依据账面净资产、
近期融资价格及市场乘数法等估值方式计算公允价值。如采用市场乘数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则根据同类企业的市场价值参考确定
其公允价值。结合公司对参股公司情况的了解及分析,及参股公司的报表情况等,对各参股公司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确认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2026 年第二季度公司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 5,315,282.94 元。三、本次确认其他非
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 5,315,282.94 元,增加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5,315,282.94元,相应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5,315,282.94 元。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事项未经审计。
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的规定,能够公允的
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6 年第二季度确认其
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结合
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确认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c170a7a1-97fc-49d1-a251-0e70aca92c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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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02│实益达(002137):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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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b14eca2e-2ff6-4ab5-b082-f2ff1e0e0b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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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02│实益达(00213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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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7787214a-c649-44bc-b19f-1869ae75cd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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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9:00│实益达(002137):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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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2d9b736a-a54f-4aa7-960e-4965500022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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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8:59│实益达(0021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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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08 月 07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09 月 04 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9月 04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9 月 04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月 3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
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26 年 08 月 1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议案 1.00-2.00 均为普通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上述
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09月 01日(星期二)
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09 月 01日下午 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冯敏
联系电话:0755-29672878
传真:0755-86000766
邮箱:dmb@zg-seastar.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
邮编:518118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ceadf083-a0bd-4bfe-a60c-66330a4793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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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8:59│实益达(002137):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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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b902e9aa-4a21-4415-bfcb-679c194c28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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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8:58│实益达(00213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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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f69c6912-6301-4fdd-bde5-90c1d677a6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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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8:58│实益达(00213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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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5e64ccb4-1407-4cc3-996c-4c2ad57e4c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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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实益达(00213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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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实益达,证券代码:002137)连续 2 个交易日(20
26 年 7 月 14 日、2026 年 7月 15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3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
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截至目前,
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
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实益达,证券代码:002137)连续 2个交易日(2026年 7月 14 日、2026 年 7月 15 日)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3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
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截至目前,
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问询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6327575d-5057-4ed1-a261-046a4b0cd7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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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08│实益达(00213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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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00 ~ 3,600 1,546.44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68.13% ~ 132.79%
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800 ~ 1,200 1,825.82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34.28% ~ 56.18%
下降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50 ~ 0.0623 0.0268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盈利 2,600 万元-3,600 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68.13%-132.79%,主要系报
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1,800 万元-2,500 万元(去年同期为-279.38 万元),增
加的原因为公司确认参股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盈利 800 万元-1,200 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34.28%-56.18%。报告期内
,公司保持稳健发展,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呈现出增长态势。报告期内,智能硬件制造业务因客户需求增加,订单增长,收
入、毛利额同比增加,但智能终端产品业务因公司客户结构、产品结构变化,收入及毛利额下降,同时受汇率下行影响财务费用增加
,导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降。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于主业发展,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力争通过稳健的经营发展
,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效率与质量,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正式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 准 , 请 关 注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8a4e964-56cc-4350-8522-bb3be49fd4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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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21:02│实益达(00213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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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78,264,899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30.87%;股东、董事及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127,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3%。陈亚妹女士及
乔昕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1,391,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1.80%。
上述一致行动人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拟申请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共计不超过 17,325,14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其中,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股东、董事及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且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
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关于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有关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的名称: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
(二)减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的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亚妹 178,264,899 30.87%
乔昕 63,127,032 10.93%
合计 241,391,931 41.80%
注:以上百分比数据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协议受让持有的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股东、董事及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协议受让持有的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325,144 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控
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
动情况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比例不变。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五)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七)承诺履行情况
(1)2007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
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此承诺事
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2)2007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
曾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尚在履行中。
(3)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及董监高于 2016 年 1月曾承诺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承诺从 2016
年 1月 12 日起 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4)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作为 2016 年度定向增发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之一,曾承诺如下:因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月内不得转让。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5)深圳市日升投资有
限公司于 2017 年增持公司股票 2,376,500 股,增持人及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曾
承诺如下: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6)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与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承诺自 2018 年 12 月 20 日的大宗
交易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7)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承诺自 2019 年 4月 30 日的大宗交易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
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综上,截至本申请日,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
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八)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减 持 股 份 》 第 五 条 至 第 九 条 规 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
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
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均未超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将严格遵守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e5a36be7-28cf-487f-99f5-bfc8f35954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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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实益达(00213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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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9e8bcb4e-4f14-41f8-b1ab-57806c5a52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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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26│实益达(002137):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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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 年 6月 8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与会董事一致推
举董事陈亚妹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陈亚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八届
董事会期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陈亚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
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且独立董
事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
战略委员会:乔昕先生、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陈亚妹女士、杨振宇先生,其中乔昕先生为主任
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陈亚妹女士,其中陶向南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杨振宇先生,其中张永德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委员会: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乔昕先生,其中陶向南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决定聘任乔昕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任期至第八届
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决定聘任袁素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
八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决定聘任冯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期
满之日止。
冯敏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9672878
传真:0755-86000766
邮箱:dmb@zg-seastar.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
邮编:518118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暂无合适证券事务代表人选,董事会同意聘任冯敏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期满之日
止,待确定合适人选后公司将另行聘任。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林志刚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以上七项议案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年6月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6 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8c0f27f-b278-44a4-b108-d00281b5cf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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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24│实益达(0021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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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43f122c-e309-4468-a4f5-fedbc18c66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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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24│实益达(0021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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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亚妹女士。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2 人,代表股份数量 243,952,2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425%。其中
: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数量241,394,5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996
%。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9 人,代表股份数量 2,55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9%。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0人,代表股份数量 2,56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3%。
2、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
李心悦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亚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39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3,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400%
。
1.02、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乔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43,048,91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6,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184%
。
上述议案为累积投票制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陈亚妹女士、乔昕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陶向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229,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7,5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717%
。
2.02、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永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217,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5,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028%
。
上述议案为累积投票制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陶向南先生、张永德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李心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c17b503-edb8-42d5-b15e-ea6b11fa3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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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22│实益达(00213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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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6年 6月 7日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
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6年 6月 8日召开了 2026 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通过,选举杨振宇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
作完成后,杨振宇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84506d3-7d63-4a03-bb30-132773cca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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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37│实益达(00213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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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审计部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两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陈亚妹女士(董事长)、乔昕先生、杨振宇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张永德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且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成员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
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 年 5月 2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年 6 月 9 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
下:
1、战略委员会:乔昕先生、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陈亚妹女士、杨振宇先生,其中乔昕先生为
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陈亚妹女士,其中陶向南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杨振宇先生,其中张永德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委员会: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乔昕先生,其中陶向南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第八届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与张永德先生任期至其连续任
期满六年之日止。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1、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
2、财务负责人:袁素华女士
3、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冯敏先生
4、审计部负责人:林志刚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分别对上述相
关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职务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冯敏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冯敏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9672878
传真:0755-86000766
邮箱:dmb@zg-seastar.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
邮编:518118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的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亚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乔昕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该安排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需
求,有利于减少决策沟通成本,提高决策与运营效率,且相关任职程序合法合规。为规范内控治理,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首席执行官(CEO)工作细则》等制度清晰划分股东会、董事会与首席执行官(CEO)的职权,确
保决策、执行与监督的有效制衡。在保障独立性方面,公司已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能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公允
决策与回避程序,并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保持完全独立。
四、公司换届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同时为了落实《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原董事会秘书袁素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及担任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实益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袁素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相关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
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6 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80fbcf8-a825-455a-9266-64d4a2769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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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8│实益达(00213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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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实益达,证券代码:002137)连续 2 个交易日(2026
年 6 月 2 日、2026 年 6 月 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
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针对网络上提及公司间接投资了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树科技”),关于此项投资事项,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容腾”)0.8333%股权,容腾持有宇树科技 1.1868%股
权,股权穿透后,公司持有宇树科技约 0.01%股权,公司持股比例较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显示,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6 年 6月 1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宇树科技科创板 IPO 申请,因公司穿透后对宇树科技持股比例较低,目前预计该事项对公司当期主要财务指标影
响较小。宇树科技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目前不涉及机器人业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问询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d3833a1-f278-4fff-b116-a925507cc0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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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6│实益达(00213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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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 年 5 月 21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董事陈亚妹女士、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
参加。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 6 月 7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亚妹女士、乔昕先生、陶向南先生、张永德先生等 4人为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陶向南先生、张永德先生等2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1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关于选举陈亚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关于选举乔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1.2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关于选举陶向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关于选举张永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且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公告》以及刊登于 2026年 5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陶向南)》《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永德)》《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陶向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永德)》。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 6月8日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106f371-362b-440d-a315-7b3614123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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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实益达(0021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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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 年 5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6月 8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0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0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
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关于选举陈亚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乔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关于选举陶向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张永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 2026 年 5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以上议案均为累积投票制议案,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2人、独立董事 2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
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
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票作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3日(星期三)
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6 月 3 日下午 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袁素华、冯敏
联系电话:0755-29672878
传真:0755-86000766
邮箱:dmb@zg-seastar.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
邮编:518118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cdea1ca-fe07-4ae0-be35-474d0270e3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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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实益达(00213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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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张永德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实益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张永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58e09a9-6baf-4d88-b305-7e1634f009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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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实益达(00213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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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永德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8d4a123-67dd-47ce-9766-12ad03d8b6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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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实益达(00213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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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 6月 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已由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2名,独立董事 2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亚妹女士、乔昕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陶向南先生、张永
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永德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
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陶向南先生、张永德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其中张永德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且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由于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自 2
021 年 12 月 1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若其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为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15 日止;独立董事张永德先生自 2022 年 9月 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若其当
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为自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8 年 9月 7日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
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e5cb591-e5b5-467b-b387-e6be5fe2b7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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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实益达(00213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陶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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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陶向南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实益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陶向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5cb0b5e-41d0-44ff-8cd8-2f9f8151d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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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实益达(00213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陶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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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陶向南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a81039d-f1d0-496c-8867-1e9f6aefc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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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57│实益达(00213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77,504,854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87
5,242.70元(含税)。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剩余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7,504,8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
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241 乔昕
2 01*****032 陈亚妹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咨询联系人:袁素华、冯敏
咨询电话:0755-29672878
邮箱:dmb@zg-seastar.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273b966-ef18-4ea7-97a0-88d49e7b3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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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39│实益达(00213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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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3ed4866-cd5a-4c82-ad59-2884ea99d0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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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39│实益达(00213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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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02938dc-132a-4469-a586-353abc51cb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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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实益达(002137):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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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4188d55-d5c7-487e-bfee-72567fd27f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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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实益达(002137):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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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
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
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等情况公司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包括应收款项、
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252,456.68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
单位:元
项目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261,067.99
其中:应收账款 -261,067.99
二、资产减值损失 2,513,524.67
其中:存货 2,511,666.11
合同资产 1,858.56
合计 2,252,456.68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的情况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
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
失。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
收款外,公司按照客户性质或账龄为共同风险组合,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61,067.99 元。
2、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基于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
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
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计提或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以上方法对 2025 年第四季度各项存货及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计提存货减
值准备 2,511,666.11 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858.56 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513,524.67 元。
三、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对于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
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司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公司根据被投资公司情况,依据账面净资产、近期
融资价格及市场乘数法等估值方式计算公允价值。如采用市场乘数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则根据同类企业的市场价值参考确定其公
允价值。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的财务状况,针对主要的参股公司,公司聘请专业的评估专家对其进行评估咨询,结合估值结
果作为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6,387,872.19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2,252,456.68 元,减少公司 2025 年 10月-12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1,69
9,931.67 元,相应减少 2025年 10月-12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699,931.67 元。本期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人民币 6,387,872.19 元,增加公司 2025年 10-12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604,407.61 元,相
应增加2025 年 10-12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4,604,407.61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事项已经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
的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
5 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的规定,按
照谨慎性原则及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346d3c0-19d0-4344-ae33-c5dd85504af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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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实益达:2026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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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实益达: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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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1/1225466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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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实益达: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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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5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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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实益达: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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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5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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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实益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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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实益达: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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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4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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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实益达: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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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97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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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实益达: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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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96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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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实益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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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0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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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实益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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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11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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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实益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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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651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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