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7 实益达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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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 │实益达(00213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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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08 │实益达(00213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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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21:02 │实益达(00213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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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实益达(00213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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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26 │实益达(002137):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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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24 │实益达(0021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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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24 │实益达(0021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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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22 │实益达(00213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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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37 │实益达(00213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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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8 │实益达(00213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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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40│实益达(00213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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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实益达,证券代码:002137)连续 2 个交易日(20
26 年 7 月 14 日、2026 年 7月 15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3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
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截至目前,
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
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实益达,证券代码:002137)连续 2个交易日(2026年 7月 14 日、2026 年 7月 15 日)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3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
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截至目前,
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问询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6327575d-5057-4ed1-a261-046a4b0cd7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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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08│实益达(00213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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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600 ~ 3,600 1,546.44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68.13% ~ 132.79%
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800 ~ 1,200 1,825.82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34.28% ~ 56.18%
下降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50 ~ 0.0623 0.0268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盈利 2,600 万元-3,600 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68.13%-132.79%,主要系报
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1,800 万元-2,500 万元(去年同期为-279.38 万元),增
加的原因为公司确认参股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盈利 800 万元-1,200 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34.28%-56.18%。报告期内
,公司保持稳健发展,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呈现出增长态势。报告期内,智能硬件制造业务因客户需求增加,订单增长,收
入、毛利额同比增加,但智能终端产品业务因公司客户结构、产品结构变化,收入及毛利额下降,同时受汇率下行影响财务费用增加
,导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降。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于主业发展,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力争通过稳健的经营发展
,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效率与质量,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正式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 准 , 请 关 注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8a4e964-56cc-4350-8522-bb3be49fd4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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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21:02│实益达(00213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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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78,264,899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30.87%;股东、董事及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127,03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3%。陈亚妹女士及
乔昕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1,391,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1.80%。
上述一致行动人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拟申请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共计不超过 17,325,14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其中,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股东、董事及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且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
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关于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有关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的名称: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
(二)减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的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亚妹 178,264,899 30.87%
乔昕 63,127,032 10.93%
合计 241,391,931 41.80%
注:以上百分比数据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协议受让持有的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股东、董事及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协议受让持有的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325,144 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控
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5,775,04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
动情况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比例不变。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五)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七)承诺履行情况
(1)2007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
曾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此承诺事
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2)2007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
曾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尚在履行中。
(3)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及董监高于 2016 年 1月曾承诺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承诺从 2016
年 1月 12 日起 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4)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作为 2016 年度定向增发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之一,曾承诺如下:因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月内不得转让。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5)深圳市日升投资有
限公司于 2017 年增持公司股票 2,376,500 股,增持人及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曾
承诺如下: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此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并已履行完毕。
(6)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与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承诺自 2018 年 12 月 20 日的大宗
交易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7)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承诺自 2019 年 4月 30 日的大宗交易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
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综上,截至本申请日,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
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八)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减 持 股 份 》 第 五 条 至 第 九 条 规 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
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
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均未超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将严格遵守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e5a36be7-28cf-487f-99f5-bfc8f35954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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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实益达(00213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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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9e8bcb4e-4f14-41f8-b1ab-57806c5a52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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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26│实益达(002137):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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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 年 6月 8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与会董事一致推
举董事陈亚妹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陈亚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八届
董事会期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陈亚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
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且独立董
事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
战略委员会:乔昕先生、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陈亚妹女士、杨振宇先生,其中乔昕先生为主任
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陈亚妹女士,其中陶向南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杨振宇先生,其中张永德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委员会: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乔昕先生,其中陶向南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决定聘任乔昕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任期至第八届
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决定聘任袁素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第
八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决定聘任冯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期
满之日止。
冯敏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9672878
传真:0755-86000766
邮箱:dmb@zg-seastar.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
邮编:518118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暂无合适证券事务代表人选,董事会同意聘任冯敏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期满之日
止,待确定合适人选后公司将另行聘任。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林志刚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以上七项议案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年6月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6 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8c0f27f-b278-44a4-b108-d00281b5cf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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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24│实益达(0021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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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43f122c-e309-4468-a4f5-fedbc18c66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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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24│实益达(0021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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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亚妹女士。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2 人,代表股份数量 243,952,2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425%。其中
: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数量241,394,5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996
%。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9 人,代表股份数量 2,55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9%。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0人,代表股份数量 2,56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3%。
2、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
李心悦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亚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39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3,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400%
。
1.02、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乔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43,048,915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56,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184%
。
上述议案为累积投票制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陈亚妹女士、乔昕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累积投票逐项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陶向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229,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3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37,5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717%
。
2.02、以累积投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永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217,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25,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028%
。
上述议案为累积投票制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陶向南先生、张永德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李心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c17b503-edb8-42d5-b15e-ea6b11fa3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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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20:22│实益达(00213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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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6年 6月 7日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
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6年 6月 8日召开了 2026 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通过,选举杨振宇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
作完成后,杨振宇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84506d3-7d63-4a03-bb30-132773cca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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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9:37│实益达(00213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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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 2026 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及审计部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两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陈亚妹女士(董事长)、乔昕先生、杨振宇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张永德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且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成员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
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 年 5月 2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年 6 月 9 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
下:
1、战略委员会:乔昕先生、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陈亚妹女士、杨振宇先生,其中乔昕先生为
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陈亚妹女士,其中陶向南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杨振宇先生,其中张永德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委员会:陶向南先生(独立董事)、张永德先生(独立董事)、乔昕先生,其中陶向南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第八届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与张永德先生任期至其连续任
期满六年之日止。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1、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
2、财务负责人:袁素华女士
3、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冯敏先生
4、审计部负责人:林志刚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分别对上述相
关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职务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冯敏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冯敏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9672878
传真:0755-86000766
邮箱:dmb@zg-seastar.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
邮编:518118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部负责人的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亚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乔昕先生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该安排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需
求,有利于减少决策沟通成本,提高决策与运营效率,且相关任职程序合法合规。为规范内控治理,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首席执行官(CEO)工作细则》等制度清晰划分股东会、董事会与首席执行官(CEO)的职权,确
保决策、执行与监督的有效制衡。在保障独立性方面,公司已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能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公允
决策与回避程序,并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保持完全独立。
四、公司换届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同时为了落实《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原董事会秘书袁素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及担任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实益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袁素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相关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
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6 年度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a80fbcf8-a825-455a-9266-64d4a27697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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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9:38│实益达(00213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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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实益达,证券代码:002137)连续 2 个交易日(2026
年 6 月 2 日、2026 年 6 月 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
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针对网络上提及公司间接投资了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树科技”),关于此项投资事项,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容腾”)0.8333%股权,容腾持有宇树科技 1.1868%股
权,股权穿透后,公司持有宇树科技约 0.01%股权,公司持股比例较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显示,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6 年 6月 1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宇树科技科创板 IPO 申请,因公司穿透后对宇树科技持股比例较低,目前预计该事项对公司当期主要财务指标影
响较小。宇树科技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目前不涉及机器人业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问询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dd3833a1-f278-4fff-b116-a925507cc0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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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6│实益达(00213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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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1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 年 5 月 21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董事陈亚妹女士、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
参加。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 6 月 7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亚妹女士、乔昕先生、陶向南先生、张永德先生等 4人为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陶向南先生、张永德先生等2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1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关于选举陈亚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关于选举乔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1.2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关于选举陶向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关于选举张永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且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公告》以及刊登于 2026年 5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陶向南)》《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永德)》《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陶向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永德)》。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 6月8日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表决结果: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106f371-362b-440d-a315-7b3614123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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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实益达(0021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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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 年 5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6月 8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0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0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
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关于选举陈亚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乔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会董事的议案
2.00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关于选举陶向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张永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 2026 年 5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以上议案均为累积投票制议案,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2人、独立董事 2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
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
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票作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3日(星期三)
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6 月 3 日下午 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袁素华、冯敏
联系电话:0755-29672878
传真:0755-86000766
邮箱:dmb@zg-seastar.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
邮编:518118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cdea1ca-fe07-4ae0-be35-474d0270e3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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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实益达(00213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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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张永德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实益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张永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58e09a9-6baf-4d88-b305-7e1634f009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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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实益达(00213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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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永德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8d4a123-67dd-47ce-9766-12ad03d8b6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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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实益达(00213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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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 年 6月 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已由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2名,独立董事 2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亚妹女士、乔昕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陶向南先生、张永
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永德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八届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
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陶向南先生、张永德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其中张永德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且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过六年。由于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自 2
021 年 12 月 1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若其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为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15 日止;独立董事张永德先生自 2022 年 9月 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若其当
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为自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8 年 9月 7日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
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e5cb591-e5b5-467b-b387-e6be5fe2b7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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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实益达(00213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陶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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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陶向南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实益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陶向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5cb0b5e-41d0-44ff-8cd8-2f9f8151d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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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实益达(00213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陶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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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陶向南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a81039d-f1d0-496c-8867-1e9f6aefc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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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57│实益达(00213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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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77,504,854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87
5,242.70元(含税)。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剩余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7,504,8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
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241 乔昕
2 01*****032 陈亚妹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5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咨询联系人:袁素华、冯敏
咨询电话:0755-29672878
邮箱:dmb@zg-seastar.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273b966-ef18-4ea7-97a0-88d49e7b3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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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39│实益达(00213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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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3ed4866-cd5a-4c82-ad59-2884ea99d0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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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20:39│实益达(00213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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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02938dc-132a-4469-a586-353abc51cb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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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实益达(002137):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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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4188d55-d5c7-487e-bfee-72567fd27f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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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实益达(002137):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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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
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
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等情况公司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包括应收款项、
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252,456.68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
单位:元
项目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261,067.99
其中:应收账款 -261,067.99
二、资产减值损失 2,513,524.67
其中:存货 2,511,666.11
合同资产 1,858.56
合计 2,252,456.68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的情况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
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
失。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
收款外,公司按照客户性质或账龄为共同风险组合,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61,067.99 元。
2、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基于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
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
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计提或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以上方法对 2025 年第四季度各项存货及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计提存货减
值准备 2,511,666.11 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858.56 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513,524.67 元。
三、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对于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
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司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公司根据被投资公司情况,依据账面净资产、近期
融资价格及市场乘数法等估值方式计算公允价值。如采用市场乘数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则根据同类企业的市场价值参考确定其公
允价值。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的财务状况,针对主要的参股公司,公司聘请专业的评估专家对其进行评估咨询,结合估值结
果作为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为6,387,872.19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2,252,456.68 元,减少公司 2025 年 10月-12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1,69
9,931.67 元,相应减少 2025年 10月-12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699,931.67 元。本期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人民币 6,387,872.19 元,增加公司 2025年 10-12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604,407.61 元,相
应增加2025 年 10-12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4,604,407.61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事项已经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
的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
5 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的规定,按
照谨慎性原则及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346d3c0-19d0-4344-ae33-c5dd85504a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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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实益达(00213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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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
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
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日期
公司根据《解释第 19 号》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9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
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
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0d5c289-8a7b-4d2a-8f68-d47141bc9c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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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实益达(00213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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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54c8a89-1a5c-4428-ab62-8c6d0f5b3c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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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实益达(00213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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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61ef36c-6038-4197-8da0-9ba41dc03e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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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实益达(00213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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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
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
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等情况公司对 2026 年 3月 31 日相关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
货、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4,640,284.36 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表:
单位:元
项目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629,943.58
其中:应收账款 629,943.58
二、资产减值损失 4,010,340.78
其中:存货 4,010,336.96
合同资产 3.82
合计 4,640,284.36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3月31 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的情况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
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
失。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
收款外,公司按照客户性质或账龄为共同风险组合,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629,943.58 元。
2、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基于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
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
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计提或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以上方法对2026年第一季度各项存货及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存货减值准
备4,010,336.96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82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10,340.78元。
三、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说明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在2026年3月31日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确认。对于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
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司持有的未上市股权投资,公司根据被投资公司情况,依据账面净资产、近期
融资价格及市场乘数法等估值方式计算公允价值。如采用市场乘数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则根据同类企业的市场价值参考确定其公
允价值。结合公司对参股公司情况的了解及分析,及参股公司的报表情况等,对各参股公司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924,398.40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 4,640,284.36
元,减少公司 2026 年 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3,532,744.24 元,相应减少 2026 年 1-3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 3,532,744.24 元。本次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924,398.40 元,增加公司 2026 年 1-3 月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728,017.28 元,相应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4,728,017.28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未经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
的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202
6 年 1-3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的规定,按
照谨慎性原则及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能公允反映截至 202
6 年 3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bbf0dfe-8ce4-486f-8107-86f627b3cc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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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6│实益达(0021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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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b005f82-3ef5-4801-8ec8-f2edff5f8d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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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6│实益达(0021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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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7a5af70-85cd-4747-9232-46a44f4304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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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6│实益达(00213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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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4599da8-ea85-4887-b870-d237fa3987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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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6│实益达(00213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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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a9e792e-63b2-4eb0-9c31-1747058ad9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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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5│实益达(00213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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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3-127 号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实益达公司)2025 年 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实益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实益达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公
证明叶涵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127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张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
不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88c52ce-5d6e-4991-9e8d-2cf8565d0d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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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5│实益达(0021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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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0e74784-25f3-4705-a395-29582ab062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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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5│实益达(002137):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终止租赁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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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公司 YMOPTICS SDN.BHD.与出租方 ALTON INTELLIGENT TECHNOL
OGY SDN.BHD.、公司下属控股公司 SEA STAR SMART TECH SDN.BHD.与出租方 PANORAMIC LAND SDN.BHD.分别签署了厂房《租赁协议
》,均用于公司办公及生产经营。其中 YM OPTICSSDN.BHD.所承租的厂房为新增租赁,SEA STAR SMART TECH SDN.BHD.所承租的厂房
为原地址续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出租方 ALTON INTELLIGENT TECHNOLOGY SDN.BHD.基于自身原因向公司下属控股公司 YM OPTICS SDN.BHD.提出终止租赁
事宜,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于近日签订了《终止协议》,提前终止有关租赁事项。鉴于本次提前终止承租的厂房
为新增租赁,公司在马来西亚的原有厂房仍在继续承租,公司在马来西亚的原有业务不受影响。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LTON INTELLIGENT TECHNOLOGY SDN.BHD.
注册地址:No.22&22A,Jalan Sasa 2,Taman Gaya, 81800 Ulu Tiram, Johor营业地址:No.1,Jalan Teknologi1,Kawasan Perin
dustrian Tropicana,81500 Pekan Nanas,Johor
注册号码:202201039189 (1484886-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1,500,000 林吉特
成立日期:2022 年 10月 20日
法定代表人:WEIDONG LU
经营范围:RESEARCH & DEVELOPMENT, MANUFACTURE AND PRODUCTION,INVESTMENT, WHOLESALE & RETAIL SALE, EXPORT & IMPOR
T OF NURSING ROBOTS,SMART CLEANING EQUIPMENT, AERODYNAMIC EQUIPMENT, GARDENING TOOLS, NEWENERGY TOOLS, VACUUM MACHIN
E, AIR COMPRESSOR ETC
主要股东:ALTON TECHNOLOGIES (MALAYSIA) SDN.BHD.
其他情况说明:ALTON INTELLIGENT TECHNOLOGY SDN. BHD.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及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未查询到其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ALTON INTELLIGENT TECHNOLOGY SDN.BHD.
承租人:YM OPTICS SDN.BHD.
1、双方达成共同协议,决定解除租赁协议。
2、在承租人根据租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返还租赁物业后,且在出租方确认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
出租方支付部分补偿款以补偿承租人在租赁协议终止前对租赁物业内进行的工作及购买材料费用。出租方依据本授权向收款方支付的
任何款项,均应视为就该等金额已对承租人完成全部且最终的清偿,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主张或追索。
3、双方就本终止协议引起的或与本终止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马来西亚法院专属管辖。
四、签署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终止租赁协议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将按照终止协议有关约定处理后续事宜。本次提前终止租赁协
议不影响马来西亚现有制造基地的经营发展。本协议解除前,承租人尚未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且出租方为解除租赁协议给予了
一定的经济补偿,此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综合业务情况,持续优化现有厂房使用效率,并动态评估后续厂房租赁需求。
五、备查文件
1、《终止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9b36cd3-b360-4e95-b2b0-913a3dff6d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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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5│实益达(00213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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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鉴于国际环境、金融市场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外币汇率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在汇率波动较大的背景下,深圳市实益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合理的外汇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兑损失风
险、锁定成本。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外汇交易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
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类型包括: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
掉期等业务。主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进行。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拟开展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交易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2、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交易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
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存在汇率波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公司出口销售主要采用外币结算
,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此背景之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根据市场汇率的变动情
况,与金融机构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外汇交易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具体产品视金融机构的业务产品而定),降低
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交易金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预计未来 12 个月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金融机构要求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综
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
预留的保证金等)预计任一时点不超过 1,5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最高合约价值不超
过 10,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
金融机构。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在境外、场外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4、交易期限: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交易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锁定汇率风险,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
回款金额及需要偿还的到期贷款金额进行交易。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其仍存在下列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相关业务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交
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客户违约,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
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以上可能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
司损失。
4、其他风险:如合同条款不明确、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
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和保值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汇率变化对公司经
营业绩的影响。同时,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交易规模,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为控制交易风险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交易相关业务的决策程序、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
门、责任人和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
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将会定期、不定期对
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预计未来 12个月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额度不超过 1
0,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相关交易管理规范,合法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方签订条
款准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加强交易对手管理,交易对手均需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时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结算便捷、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进行交易。
进行境外交易时,需充分考虑交易地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选择机构;涉及场外交易的,对手方同时需为
拥有丰富业务经验和服务能力、信用优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满足
规定的套期会计适用条件的,采取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078a697-2e8e-496c-9cab-ac6ac34259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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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5│实益达(002137):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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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755c19f-a420-4774-9d83-e067c8268a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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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4│实益达(002137):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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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以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证券投资
的管理,进一步明确投资流程及审批程序,保证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和获得收益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证券投资的内容具体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期货投资、金融衍生品种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证券投资应遵循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公司应严格控制证券投资的
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四条 公司相关部门在进行证券投资前,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投资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
第五条 公司应以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公司应在证券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向深交所报备相应的证券账户以及资金账户信息。
公司投资境外证券的,应按照本条规定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向深交所报备相关信息。
第二章 证券投资的权限
第六条 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在投
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还应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证券投资总额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首席执行官(CEO)审批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四)公司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的证券投资行为,难以对每次投资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的,可对上述证券投资额度进行合理
预计,以预计的额度金额为标准适用本制度的规定,相关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总余额不超过额度
范围,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上述批准权限如与现行法律、法规、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不相符的,以从严规定为准。
第三章 投资管理与实施
第七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为证券投资的相关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在相关职权范围内行使
职能。
第八条 公司证券投资由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人员组成。审批、报告、资金划拨、证券买卖业务操作以及监管等分别实施。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通过证券投资决议后,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投资报告,经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首席执行
官(CEO)审签,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拨出款项到相应的专门账户。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资金的运作和管理,相关经办部门负责证券投资的具体操作。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证券投资事宜定期审计和监查,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 财务部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应当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证券和资金发生变
动当日应当出具台账,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相关经办部门应当定期(每季度)或不定期将证券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由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内证券投资情况。第十四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应当分析证券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
模及期限。公司相关经办部门应当持续跟踪证券投资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
上报董事会并采取措施,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第十五条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就证券投资提出风险管理专业意
见,进行风险检查、风险监督及相关的风险处置。
第四章 证券投资的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知情人员在公司证券投资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
得向公司外部和公司其他岗位人员泄露证券投资信息。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未公开证券投资信息的对外公布,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
权,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的证券投资信息。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在做出相关决议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二)保荐人意见;(如有)
(三)公司证券投资的内控制度;
(四)以公司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情况;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九条 公司披露的证券投资事项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证券投资概述,包括投资目的、投资额度、投资方式、投资期限、资金来源等;
(二)证券投资的投资流程、资金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
(三)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五)保荐人意见(如有);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视同公司证券投资,适用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4e5dc45-7b31-4528-9409-c4c497a5b7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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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4│实益达(002137):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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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
内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
1、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2、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1、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2、为他人承担费用;
3、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4、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5、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
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他第三方(该第三方不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充分担
保。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
(不包括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
股东会审议。
公司为前款以外的其他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该事项时应当回避表决。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
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公司是
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第二章 对外财务资助的审批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七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
议,并及时对外披露。如有关联董事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事项
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3、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
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和公允性,以及董事会
对被资助对象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保荐机构(如有)和独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对该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
险等发表意见。
第九条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上述其他
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条件同等。
第三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操作程序
第十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之前,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做好对财务资助对象企业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
、信用状况等方面的风险调查工作,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
违约责任等内容。
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部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手续,按照要求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并负责
做好对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后续跟踪、监督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做好资助对象企业日后的跟踪、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进行披
露。
第十五条 审计部负责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规性及日后跟踪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披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告文稿;
2、董事会决议和决议公告文稿;
3、与本次财务资助有关的协议;
4、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如适用);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公司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资助事项概述,包括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资金用途及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
2、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的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地点、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等;应说明被资助对象主要财务指标,至少应当包括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归
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并说明其资信情况或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如存在,应披露具体的关联情形;公司在上一
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3、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是否提供担保。由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
提供担保的,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4、为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披露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
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向该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相应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
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及采取的对应措施;
5、董事会意见,主要介绍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
、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和公允性,以及董事会对被财务资助对象偿还债
务能力的判断;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如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董事会应当在分析被资助对象经营情况、偿债
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财务资助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被资助对象或第三方未提供担保的,应当说明其合
理性以及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6、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如适用),主要对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意见;
7、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
额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及相关情况等;
8、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对于已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还应当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
1、被资助对象在债务到期后未能及时还款的;
2、被资助对象或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
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罚 责
第十九条 违反以上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31447f4-c4d4-40c8-b33e-b4abc3678f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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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4│实益达(00213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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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
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或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
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需逐项 对象的子议
表决) 案数(3)
6.01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津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2 关于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CEO)2025 年度薪酬
6.03 关于其他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7.00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需逐 对象的子议
项表决) 案数(3)
7.01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度津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2 关于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CEO)2026 年度薪酬方案
7.03 关于其他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8.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及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保的议案
10.00 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回报规划
11.00 关于修订<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2.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13.00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14.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6 年 4月 2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议案 1.00-14.00 均为普通议案,其中议案 6.00、7.00 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陈亚妹女士和
乔昕先生需对议案 6.02、议案 7.02 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上述
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
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
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5 月 8 日下午 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袁素华、冯敏
联系电话:0755-29672878
传真:0755-86000766
邮箱:dmb@zg-seastar.com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 10 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会议室
邮编:518118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b0400a7-9bd9-4110-87c3-79d142196a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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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4│实益达(00213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陶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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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陶向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8d13350-e746-4320-8a32-5eb090e9eb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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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4│实益达(00213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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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91abb8f-da09-4d2c-b8e9-0ad2368b5c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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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4│实益达(00213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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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
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委员
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并结合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
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绩效考核
第七条 非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董事,其工作津贴结合公司规模、市场行情等因素,由公司与其个人协商,经董事
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前述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独立董事津贴,结合公司实际及可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确定或调整,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独立
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
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与绩效薪酬:
(一)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
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二)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主要根据职位、责任、能力及结合市场薪资行情等确定,按月或者季度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
激励措施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条 每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具体确定相应年度薪酬金额。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执行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及地区薪酬增幅水平:每年参考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及同行业及地区影响下的薪酬数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职责内容或工作范围发生变动的调整。
第十六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3f8aaeb-3715-44b1-805b-864823154a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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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4│实益达(002137):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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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a36a7c1-4f24-4dd0-b5ed-3a67031aa4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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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4│实益达(002137):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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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张永德先
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陶向南先生、张永德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的相关独立性自查情况,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c460835-7da2-4c85-8585-2278180d8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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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4│实益达(002137):子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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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f8eac0b-128d-43e5-9d11-de93c1c7af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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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2│实益达(00213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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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国际环境、金融市场波动频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外币汇率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在汇率波动较大的背景下,深圳市实益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合理的外汇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兑损失风
险、锁定成本。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外汇交易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
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
是指与金融机构签订外汇套期保值合同,约定在将来的某个时间,按约定的结汇或售汇的币种、金额、汇率进行交割的结汇或售汇。
三、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拟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外汇套期保值指公司为减少实际经营活动中汇率波动带
来的对公司资产、负债和盈利水平变动影响,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的以保值为目的的业务,该类业务主要涉及外汇远期
、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
(二)业务情况
1、预计外汇套期保值规模:公司预计未来 12 个月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
币种)。
2、开展期间: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3、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
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4、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
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在境外、场外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5、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补充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
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锁定汇率风险,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
回款金额及需要偿还的到期贷款金额进行交易。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其仍存在下列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相关业务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远期外汇交易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交
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客户违约,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
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以上可能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
司损失。
4、其他风险:如合同条款不明确、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
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和保值方案,最大限度的降低汇率变化对公司经
营业绩的影响。同时,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交易规模,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为控制交易风险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交易相关业务的决策程序、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
门、责任人和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
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也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
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3、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预测,预计未来 12个月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总额度不超过 1
0,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4、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相关交易管理规范,合法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方签订条款准
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加强交易对手管理,交易对手均需限定为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时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结算便捷、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进行交易。从事
境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时,需充分考虑交易地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选择机构;涉及场外交易的,对手方同
时需为拥有丰富业务经验和服务能力、信用优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
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
六、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核算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确定。
2、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信息。公司的外汇交易行为达到披
露标准的,将以专项公告的形式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
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
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
及募集资金。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b5597f3-7023-4055-ba33-ff873236df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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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2│实益达(00213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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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或“天健会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
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
中,严谨、认真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
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 2026年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
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954 人
师
2024 年(经 业务收入总额 26.69 亿元
审计)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 客户家数 756 家
公司(含 A、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B股)审计情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况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
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 年 3月 6日 天健会所作为华仪 已完结(天
东海证券、 电气 2017 年度、 健会所需在
天健会所 2019 年度年报审计 5%的范围内
机构,因华仪电气 与华仪电气
涉嫌财务造假,在 承担连带责
后续证券虚假陈述 任,天健会
诉讼案件中被列为 所已按期履
共同被告,要求承 行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注册会计师
姓名 叶涵 张娟 宁一锋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 年 2020 年 2008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 2015 年 2017 年 2005 年
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9 年 2020 年 2008 年
何时开始为公司提供 2024 年 2024 年 2024 年
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近三年签署了长盈 近三年签署了新 近三年签署了拱东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精密、格林精密、骏 益昌、好想你等上 医疗、九洲药业、祥
鼎达等上市公司年 市公司年审计报 和实业等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报审计费用为 72 万元(含税),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持平。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6 年预计与
上一期审计费相比变化不超过 20%。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拟续聘的天健会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所 202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具备良好诚信、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所为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c9d8088-28d8-4bd8-b829-2d6fffc30c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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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2│实益达(00213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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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2a7f19d-e90c-48b1-906b-341cdf6eea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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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2│实益达(002137):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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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6.6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56 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 年 4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经公司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
内容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诚信、能够保持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18 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沟通
,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交换了意见。审计委员会成员
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方案,包括审计方法和程序、人员安排、时间计划、重点领域等内容。
(三)2026 年 4月 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重要审计事项、初步的年报审计意见及审计报告的重点内容等事项的汇报,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
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议案,相关议案内容于 2026 年 4月 1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工作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
及审核,认为其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202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执业水平,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ca509a6-5190-48cf-a3b4-869d7e0952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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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2│实益达(002137):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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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益达(002137):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4baa129-b4ca-4d4e-bc55-3395db422e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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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2│实益达(002137):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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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断完善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
、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规划制订的目的
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
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订原则及考虑因素
本规划的制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听取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未
来三年(2026年-2028年)将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成就后,在保证公司能够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60%。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制订本规划时,综合考虑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和透明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分配形式
未来三年,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具备分红条件、盈利、
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需同时满足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
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2026年-2028年,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
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但现金分红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
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6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将尽量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
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会批准。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
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提
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公司将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四条 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应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发展目标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
制订周期内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三年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期间间隔等内容。
2、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利润分
配预案,并由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或修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
3、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须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并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独立董
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4、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通过。若公司年度盈利且符合分
红条件,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审计委员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审计委员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和股
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股东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
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
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董事会将在
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理由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在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
东参与股东会表决。
7、存在公司的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在利润分配时扣减该股东可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第五条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六条 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修订时亦同。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b14bc40-5943-4bd8-9ecf-09e0475ac49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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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实益达: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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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5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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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实益达: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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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5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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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实益达: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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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2/12247238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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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实益达: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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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4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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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实益达: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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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实益达: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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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96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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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实益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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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0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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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实益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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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11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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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实益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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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4651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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