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9 拓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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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3 │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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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3 │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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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2 │拓邦股份(002139):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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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2 │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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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1 │拓邦股份(00213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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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0 │拓邦股份(00213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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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8:57 │拓邦股份(00213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登记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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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9 │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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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9 │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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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24 │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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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3│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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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273093dd-8b38-4f47-a300-ad57d905c9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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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3│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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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fcffe171-9272-4fac-8081-322d55c4e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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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2│拓邦股份(002139):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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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dd9dd4c7-0e79-4f1d-bbc3-0b8fc046e5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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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2│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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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0d05ef6d-9bc5-4aa3-87a1-ca8d412195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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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1│拓邦股份(002139):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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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1日下午 16:00时以现场、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11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7名,实际参会的董事 7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
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 2025年 8月 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决定为墨西哥拓邦、香港拓邦向银行
申请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墨西哥拓邦担保本金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为香港拓邦担保本金为3,000万美元,担保期限
三年,在银行的贷款额度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详见 2025年 8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a479496f-f0fb-4088-bd17-e487804c02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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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0│拓邦股份(00213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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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拓邦(香港)有限公司(TOPBAND (HK) CO., LIMITED ,以下简称“香港拓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申请贷款美元 3,000万元,全资孙公司拓邦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TOPBAND MEXICO, S. DE R.L. DE C.V. ,以下简称“墨西哥拓邦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20,000万元。公司为上述银行贷款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
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7名董事表决通过,满足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的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拓邦
1、注册时间:2010年 9月 13日
2、注册地点:香港九龙湾新蒲岗大有街 3号万迪广场 19H
3、法定代表人:武永强
4、注册资本:15,500万港币
5、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照明电器、各类电子智能控制器产品国际进出口贸易。
6、与担保方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63,005,808.94
负债总额 3,404,732.08
净资产 1,059,601,076.86
2025年 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0,169.22
利润总额 2,059,550.26
净利润 2,059,547.38
8、经查询,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墨西哥拓邦
1、注册时间:2021年 10月 7日
2、注册地点:墨西哥蒙特雷
3、法定代表人:易方
4、注册资本:3,500万美元
5、主营业务: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园林工具、开关电源、个人护理、工业控制、燃气控制、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机器人、
物联网等诸多领域的智能控制器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维修等。
6、与担保方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拓邦及新加坡拓邦(Q.B.PTE.LTD)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16,551,702.44
负债总额 406,225,824.94
净资产 210,325,877.50
2025年 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5,189,389.75
利润总额 45,865,830.86
净利润 48,678,311.54
8、经查询,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方:香港拓邦
1、担保方: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融资机构/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3、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三年;
5、担保额度:3,000万美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主要协议内容:
同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子公司香港拓邦提供最高限额为 3,000万美元,大写
:叁仟万美元的保证担保额度,含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其他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文件为准。
(二)被担保方:墨西哥拓邦
1、担保方: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融资机构/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三年;
5、担保额度:人民币 20,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主要协议内容:
同意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孙公司墨西哥拓邦(TOPBAND MEXICO, S. DE R.L. DE C.V.
)提供 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2亿元债权本金及债权产生的费用之和)。其他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直接持有香港拓邦,通过香港拓邦、新加坡拓邦持有墨西哥拓邦100%股权,对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且财务风险可控
。此次对外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在全球产业链重构的背景下,把握机遇拓展全球市场份额,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
违背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
年度经审计的担保额度总额为 41,396.3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本次担保的额度,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667,232.78万元的 6
.20%。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于 2025年 8月 22日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美元对人民币 7.1321元进行折算)
六、其他
公司会根据担保协议文件的签署和其他事项进展或变化依据信息披露准则进行披露。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8f3d68e3-63c1-47a0-b4d1-6607747d46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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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8:57│拓邦股份(00213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登记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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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2/744a6271-bb35-4476-916e-1dd084ad5d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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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9│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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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95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46,934,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95
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计 789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2,927,7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1%。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陈正旭先生于线上参加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等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名,代表股份234,131,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53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88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2,803,2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19%。
三、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45,932,0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38%;反对876,8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551%;弃权12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924,7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2.2419%;反对 87
6,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6.7827%;弃权 126,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0.975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俊、戴余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d2c3376a-dfdb-4cfe-8af8-96e9018e4d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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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9│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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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现场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得到贵公司的如下保证:贵公司已经提供和披露了本所律师认为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必需的文件和全部事实情况,贵公
司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说明(包括书面及口头)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所提供的文件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和《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深圳拓
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规定期限内已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基本情况(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2:30 在深圳市宝安
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6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武永强主持。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贵公司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795 名,代表股份 246,934,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0.0958%(本法律意见书中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
其中,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 名,代表股份 234,131,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9.0539%。
根据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取得的《拓邦股份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贵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88 名,所持有的表决股份总数为 12,803,23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1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
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
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的股东)共计 789 人,代表股份
12,927,7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1%。
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以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通知中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
(二)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
(三)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审议情况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45,932,0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938%;反对 876,8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551%;弃权 1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
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11%。
此项议案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1,924,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2419%;反对 876,84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7827%;弃权 1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9754%。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该事项获表决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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