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39 拓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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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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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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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拓邦股份(002139):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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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申请办理一照多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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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拓邦股份(002139):拓邦股份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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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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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拓邦股份(002139):《公司章程》(2026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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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14 │拓邦股份(002139):《公司章程》(2026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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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12 │拓邦股份(00213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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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12 │拓邦股份(00213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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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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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1)。经检查发现,原通知公告的部分子议案内容有误,现将相关内容
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武永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彭干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选举陈正旭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秦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申请办理“一照多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daee7136-dc1e-45db-a887-901b02186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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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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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仅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股股东需通过证券公司授权获取投票权,否则仅享有现场参会权益,无投票权。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 塘头社区永腾三路1号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武永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郑泗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选举陈正旭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秦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申请办理“一照多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
。
2、上述提案已经由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2026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4至议案6为特别表决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提案1.00至2.02采用累积投票方 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非 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 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
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办 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理登记;法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暂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须在2
026年10月13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公司(书面信函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
三路1号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08;电子邮箱地址:wenzh@topband.com.cn,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后确
认是否发送成功。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资格证件。
4、通过券商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如需现场参会投票,还须提供证券账户卡或者证券交
易营业机构提供的持股证明以及证券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表明证券公司授权投资者仅代表其所持股份数量参加股东
会并行使表决权;否则,默认为仅现场参会,不行使投票权。
5、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6、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1号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7、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 头社区永腾三路1号拓邦工业园董事会
办公室
联 系 人:文朝晖、张裕华
联系电话:0755-26957035
邮 编:518108
8、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 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cd62ad92-e19f-4125-8ea0-8b66ee7627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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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拓邦股份(002139):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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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9月 29日上午 11:00以现场、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9月 2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
生主持,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7名,实际参会的董事 7名,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申请办理“一照多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原注册地址的基础上增加工商经营场所备案,并办理“一照多址”,原
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 1号拓邦工业园;变更后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
区永腾三路 1号拓邦工业园(一照多址企业)。(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申请办理一照多址的公告》刊登于 2026年 9月 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整体业绩提
升和战略目标达成,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刊登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于 2026 年 10月 20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 1号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全文详见 2026年 9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d4aa4fbd-4445-43f8-97a6-7f4b448461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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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申请办理一照多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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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邦股份”)于 2026 年 9月 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申请办理“一照多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理一照多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原注册地址的基础上增加工商经营场所备案,并办理“一照多址”,原
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 1号拓邦工业园;变更后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
区永腾三路 1 号拓邦工业园(一照多址企业)。(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情况,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
区永腾三路 1号拓邦工业园,邮政编码:518108。 永腾三路 1 号拓邦工业园(一照多址企业)。邮政
编码:518108。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以上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
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8ab2522b-06c9-4fc3-a706-caae3762a3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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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拓邦股份(002139):拓邦股份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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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拓邦股份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9ac3c4cb-7074-4424-bc18-3bd45aa16d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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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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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仅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股股东需通过证券公司授权获取投票权,否则仅享有现场参会权益,无投票权。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 塘头社区永腾三路1号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1.01 选举武永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彭干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选举陈正旭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秦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申请办理“一照多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
。
2、上述提案已经由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2026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4至议案6为特别表决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4、提案1.00至2.02采用累积投票方 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非 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 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
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办 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理登记;法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暂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须在2
026年10月13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公司(书面信函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
三路1号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08;电子邮箱地址:wenzh@topband.com.cn,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后确
认是否发送成功。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资格证件。
4、通过券商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如需现场参会投票,还须提供证券账户卡或者证券交
易营业机构提供的持股证明以及证券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表明证券公司授权投资者仅代表其所持股份数量参加股东
会并行使表决权;否则,默认为仅现场参会,不行使投票权。
5、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6、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1号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7、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 头社区永腾三路1号拓邦工业园董事会
办公室
联 系 人:文朝晖、张裕华
联系电话:0755-26957035
邮 编:518108
8、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 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9965f9f4-184b-4bd1-9dcf-c94b264aec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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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拓邦股份(002139):《公司章程》(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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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公司章程》(2026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45bd6b3e-281a-4bc7-91b7-9a5e0f9415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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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14│拓邦股份(002139):《公司章程》(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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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公司章程》(2026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c5f518b3-11b2-4066-a15a-361ca3dcc2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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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12│拓邦股份(00213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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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23日上午 11:0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9月 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
,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7名,实际参会的董事 7名,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武永强先生、郑泗滨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重新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刊登于 2026年 9月 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
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正旭先生、秦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刊登于 2026年 9月 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
者查阅。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调整为 6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且拟注销6,266,600 股库存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为进一
步明确职工代表董事名额相关安排,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全文详见 2026年 9月 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司章程》(2026年 9月)全文详见 2026 年 9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的专业指导作用,便于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参考同地区、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
作用,公司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 10,000元人民币(含税),在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定期发放。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杭州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在杭州设立的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并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杭州分公司注销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注销杭州分公司的公告》全文详见 2026年 9月 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
资者查阅。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宝安智能控制产业基地暨签署<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生产经营规划安排,充分利用公司在智能控制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决定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
道投资建设“宝安智能控制产业基地”项目,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2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0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
让年期 30 年;项目总投资(含受让土地使用权价款、主体建筑、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投入)约为人民币 8.4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战略与 ESG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投资建设宝安智能控制产业基地暨签署<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公告》全 文 详 见 2026 年 9 月 24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 10月 30日公告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
鉴于该批次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且存续时间即将期满 36个月,结合公司整体规划,公司拟将上述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266,600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246,834,988 股变更为1,240,568,388股。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全文详见 2026年 9月 24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总体工作安排,本次董事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将另择期召开临时股东会,有关择期召开股东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并公告,具体召开时间及审议内容以后
续公告的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e90cc9d9-9e42-45e9-8b57-e7ec93b08e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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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12│拓邦股份(00213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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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邦股份”)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 9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届董事会拟提名武永强先生、郑泗滨先生、陈正旭先生、秦伟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 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 2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
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2、陈正旭先生、秦伟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秦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会计专业人士;陈正旭先生已获得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两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各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4、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向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a09480fa-0468-45dc-a4aa-4be47b9f3f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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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12│拓邦股份(00213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正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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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武永强现就提名陈正旭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
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武永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1712cfe6-bed8-42ad-a1a1-be2dc03e5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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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12│拓邦股份(002139):关于注销杭州分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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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 23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邦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杭州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在杭州设立的分公司,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概况
1、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杭州分公司原有的华东地区市场拓展和客户服务职能,已通过宁波子公司或深圳总部承接,为
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在杭州设立的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
理本次杭州分公司注销等相关事宜。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分公司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 8月 6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91734969H
4、分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5、分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楚天路 225号楚天科技大厦1号楼 307室
6、分公司负责人:马伟
7、经营范围:生产电磁炉智能控制器电子产品、电脑产品、集成电器、传感器的技术开发
三、注销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分公司充分考虑了分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
提高公司的管理运作效率。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
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分公司注销尚需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工商注销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104d32fd-0a32-42d8-b125-20f3821f61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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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12│拓邦股份(00213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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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1、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规定,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公司章
程应明确本公司董事会中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名额。原《公司章程》(2026 年 4 月)未对董事会中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名额做明确
表述,现增加相应条款。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任期为三年,第八届董事会于 2026年 9月届满,换届后第九届董事会人
数拟调整为 6人,独立董事人数为 2人,决定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3、根据公司 2023年 10月 30日公告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
销。鉴于该批次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且存续时间即将期满 36 个月,结合公司整体规划,公司拟将上述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266,600 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46,834,988股变更为 1,240,568,388股,公司注
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246,834,988元变更为 1,240,568,388元。现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246,834,988元。 1,240,568,388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
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 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
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授 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授
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 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
续。 续。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246,834,988股,均为普通股。 1,240,568,388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3名, 由 6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2名,
设董事长 1名。 独立董事 2名,设董事长 1名。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 9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d609fda7-b15f-4217-9da9-a135366dfd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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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12│拓邦股份(00213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秦伟)
─────────┴────────────────────────────────────────────────
声明人秦伟作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武永强提名为深圳拓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声明人:秦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307c2f76-3d87-49d6-89f8-53ef52e409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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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12│拓邦股份(00213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正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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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陈正旭作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武永强提名为深圳拓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
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声明人:陈正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1050e388-df0b-415d-bafb-a467ecffd6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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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12│拓邦股份(002139):关于投资建设宝安智能控制产业基地暨签署《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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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邦股份”“公司”)于 2026年 9月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建设宝安智能控制产业基地暨签署〈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生产经营规划安排,充分利用公司在智能控制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拟
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投资建设“宝安智能控制产业基地”项目,与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工信局”)签署
《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并竞买宗地编号为 A706-0262的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
2、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已于近日与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署了《宝安区重点产业类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监管协议》或《本协议》)。公司参与了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普通工业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并已签署《成交确认书》,
用于投资建设“宝安智能控制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2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00,
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30年,项目总投资(含受让土地使用权价款、主体建筑、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投入)约为人民
币 8.4亿元。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审议范
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宝安智能控制产业基地
2、项目实施主体: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
4、项目建设内容:通过竞买方式取得普通工业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30年)并投资建设智能控制产业基地
5、项目用地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2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00,000平方米
6、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含受让土地使用权价款、主体建筑、生产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投入)约为人民币 8.4亿元,最
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7、资金筹措方式:自有及自筹资金
8、项目建设进度:原则上自竞得用地后 1.5年内开工建设,3.5年内全部建成,竣工验收后 1年内投产(最终以项目公司签署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为准)。
三、《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方
甲方: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乙方: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二)权利限制
1、转让、出租限制:乙方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100%的建筑面积在全年期内不得转让;允许将一定比例用房租赁给产
业链相关企业,出租比例不超过建筑面积的 20%,租赁价格及备案等须符合相关规定。
2、抵押限制:允许以宗地为单位进行抵押,且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3、股权变更限制:在全年期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等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
其附属设施。
如因经营需要,在不导致控股权和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前提下,经乙方书面报告甲方后可进行股权调整。
(三)履约核查及违约责任(主要情形)
1、核查安排:甲方对乙方实行全年期考核监管,在项目建成投产后 1年内、投产后每隔 5年、出让期届满前 1年对本协议约定
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并有权进行不定期核查;乙方须按季度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直至项目建成投产。
2、主要违约责任:投资强度未达标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补足固定资产投资额,并支付投资不足部分 5%的违约金,再次核查仍
不合格的按不足部分 10%支付直至达标;土地产出效率未达标的,支付产出效率不足部分 1%的违约金,再次核查仍不合格的按不足
部分 2%支付直至达标;连续两个考核期土地产出效率未达标的,经宝安区政府审定后,甲方有权提请土地主管部门解除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并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产值能耗超标的,按超标部分能耗费用的 10%支付违约金,再次核查仍不合格的按 20%支
付;税收强度未达标的,一次性支付税收贡献不足部分 1.5倍的违约金,再次核查仍不合格的按不足部分2倍支付直至达标;违反转
让、出租、抵押、股权变更限制或报告配合义务的,按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其中擅自转让或违规调整股权的,按该地块出让价款的
20%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提请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退出机制
1、主动退出。乙方因自身原因终止项目投资建设,向土地主管部门提出终止履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申请退还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政府批准后,退还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
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方式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报经原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政府后未获批准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拒不履行的,建设用地使
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无偿收回。
2、强制退出。出现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解除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土地主管部门有权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处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智能控制器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兴业务快速发展,公司现有深圳基地利用趋于饱和,产能扩
充与产业升级需求日益迫切。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属于深圳市重点产业项目用地,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
产业导向目录》鼓励发展类产业导向,未来将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工业和机器人、AI应用、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自主智能业务等领域
开展研发与生产,打造集研发、制造、全球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产业基地。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公司依托深圳总部研发优势与珠三
角供应链体系,优化产能布局、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支撑公司业务长期发展,巩固并提升公司行业地位与核心竞争力。
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合理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运营。目
前项目尚处于筹划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投入建设期内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项目
建成投产后,将为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项目尚需取得建设用地,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涉及立项、环保、规划、
施工许可、环评、安评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视具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2、本次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为基于当前条件的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若未
来宏观环境、市场条件或公司业务规划发生变化,该预估金额及投资规模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逐步投入。
3、本次项目建设实施周期较长、投资金额较大,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技术衔接、资金筹措、工程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导致项
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的具体时间能否按预期计划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
4、项目建成投产后,未来实际产能的消化及预期收益的实现,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格局变化等外
部环境因素影响,存在实际收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宝安区重点产业类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f44ced25-fd2f-43cf-94c8-0f47848610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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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12│拓邦股份(00213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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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武永强现就提名秦伟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
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武永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c6d66688-8c85-4483-8a80-a8ebb24990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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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11│拓邦股份(002139):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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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回
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及部分回购股份即将期满 36个月,同意
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266,6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注销
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246,834,988股变更为 1,240,568,388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246,834,988元变更为 1,240,
568,388元。
一、本次拟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公司于 2023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
23年 10月 30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
,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
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 2023年12月 2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266,6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 59,969,998.65 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该批次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且
存续时间即将期满 36个月,结合公司整体规划,公司拟将上述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266,600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
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和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7:3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 1号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8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755-26957035
邮箱:wenzh@topband.com.cn
3、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5b7094fb-e10f-4ba6-9258-b24e3e2435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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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18:48│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半年度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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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半年度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5/b8390702-40bf-40cf-bea3-b8897106c2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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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8:37│拓邦股份(002139):关于与维谛签订框架性主供应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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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主供应协议,主要反映双方当前阶段的合作意向与安排,协议的具体执行内容、采购规模、采购进度等实际
需求以维谛后续下达的具体采购订单为依据。因此,协议实际执行情况与预期可能存在差异,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如维谛的业务需求、采购策略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协议的实际执行规模和持续性。本协议实际采购规模和持
续性可能受以下因素影响:维谛的市场需求和采购策略变化、所在行业景气度波动、双方合作中的技术衔接和交付能力匹配情况、其
他市场环境和宏观经济因素变化。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化均可能影响协议的实际合作规模。
3、自 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维谛已发生交易金额约 2,88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0.26%。本协
议的实施预计对公司 2026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能否以及何时通过该协议实现预期的业务效益,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1、签署概况:近日,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VertivGroup Corporation(维谛技术,以下简称“Verti
v”、“维谛”、“客户”)签署了《Master Supply Agreement》(主供应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约定公司作为
维谛的供应商,为其提供印刷电路板组件(PCBA)、电子组件、机电组件及系统组装等产品和服务,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其 UPS供配
电设备中。
2、协议类型:本协议为框架性主供应协议,具体产品的型号、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以双方后续签署的补充协议或采购订单
为准。
3、协议签署:本协议已经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
的签署在管理层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名称:Vertiv Group Corporation
主营业务:维谛是全球领先的关键数字基础设施解决方案提供商,实现电力、制冷、IT 与服务的协同联动,广泛服务于数据中
心、通信网络以及各类商业与工业场景。
2、履约能力分析:维谛为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VRT),是全球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的头部企业,经营规模和财务
状况良好,信誉优良,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买方:Vertiv Group Corporation
卖方: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公司为维谛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印刷电路板组件(PCBA)、电子组件、机电组件及系统组装等产品和服务,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其
UPS 供配电设备中。具体产品型号、规格以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3、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维谛是关键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的全球领导者,提供覆盖电力、制冷、IT及服务在内的端到端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多系统高
效协同、稳定运行,为全球的数据中心、通信网络以及商业和工业环境提供技术和服务。本协议签署建立在客户对公司产品技术、质
量管理和交付能力的审核认证基础上,本次合作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把握新兴行业市场机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
2、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主供应协议,主要反映双方当前阶段的合作意向与初步安排。协议的具体执行内容、采购规模、采购进度等
实际需求以维谛后续下达的具体采购订单为依据。因此,协议实际执行情况与预期可能存在差异,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如维谛的业务需求、采购策略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协议的实际执行规模和持续性。本协议的实际采购规模和
持续性可能受以下因素影响:维谛的市场需求和采购策略变化、所在行业景气度波动、双方合作中的技术衔接和交付能力匹配情况、
其他市场环境和宏观经济因素变化。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化均可能影响协议的实际合作规模。
3、自 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维谛已发生交易金额约 2,880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0.26%。本协
议的实施预计对公司 2026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能否以及何时通过该协议实现预期的业务效益,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业绩情况以最终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投资、注意上述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最近三年公司未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Master Supply Agreement》。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f6c4c796-c941-4675-a649-0e65335053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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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8:48│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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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10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9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1号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82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46,012,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208%
。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576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2,005,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70%。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李序蒙先生、秦伟先生于线上参加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代表股份234,007,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4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76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2,005,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70%。
三、股东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案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 结果
编 ) ) (股) (股 例
码 )
1.0 《关于续聘 总表决情况 243,708,9 99.0634 2,055,51 0.8355% 248,53 0.1010 0 0% 通过
0 2026年度审 37 % 4 9 %
计 其中,中小 9,701,691 80.8087 2,055,51 17.1211 248,53 2.0702 0 0% 通过
机构的议案 股 % 4 % 9 %
》 东的表决情
况
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俊、翁春娴;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3520edfd-ed12-4768-9947-85c696789c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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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8:47│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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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22c3a418-fec3-4691-ad7d-6bb5ffd47b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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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36│拓邦股份(00213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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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报告进行审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复杂程度、审计需要的人员配置及工作强度等因素经双方协商而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 2026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5)首席合伙人:刘维
(6)人员、业务收入及服务客户等情况: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
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263,719.56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57家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57,550.23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其中
,涉及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以下简称“华普天健”)有限公司和容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共同就 2011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及容诚事务所在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 3月 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
)闽 02民初 735号、(2025)闽 02民初 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
案尚处于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行政监管措施 12次、自律
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次、自律处分 1次。
10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共 3个项目),行政监
管措施 20 次、行业惩戒 1次、自律监管措施 10次、纪律处分 11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景亮,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拓邦股份、万讯自控、致尚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爱银,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
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拓邦股份、思瑞浦、乔锋智能、科力尔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丽华,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
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拓邦股份、致尚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及 IPO 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及 IPO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前述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爱银、范丽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田景亮先生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1 田景亮 2026年 1月 21日 警示函 安徽证监局 因审计项目部分程序执行不到
位,被安徽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用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
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综合确定。实际费用以后续签订合同为准,审计收费增减变动幅度预计在
20%以内,具体费用将在 2026年年报中披露。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
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及联系人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307e2afe-6cd3-4634-8d79-79714b112c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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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36│拓邦股份(00213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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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e13149e1-97f1-43bc-9493-31b8dcd54d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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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36│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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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b880dceb-fa81-48fe-b6a9-baadc08ed6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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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36│拓邦股份(00213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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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4日上午 10:3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8月 1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
,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7名,实际参会的董事 7名,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26 年 8 月 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年
半年度报告》刊登于 2026年 8月 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的连贯性,公司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详见 2026年 8月 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公司于 2025年 1月 23日发布《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为对行动方案执行质量进行持续监督,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特
对“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2026年半年度实施进展进行专项评估。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全文详见 2026年 8月 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于 2026年 9月10日下午 15:0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 1号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全文详见 2026年 8月 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86c1f954-6ff6-4785-9690-13e3119244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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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34│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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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232e8b0b-e91c-4c77-b620-c64d801104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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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33│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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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721f1ff-40f8-4a16-b1af-0615e06447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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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33│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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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665a83a2-12d9-43d5-a048-2769624d12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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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28│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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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11,552.74万元–14,853.52万元 盈利:33,007.82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5% - 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10,857.19万元–13,959.24万元 盈利:31,020.54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5% - 6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9元/股–0.12元/股 盈利:0.27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系公司初步测算结果,但公司已就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继续保持增长,经营总体稳健。2026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 58.09亿元,同比增长 5.57%;
其中第二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31.64亿元,较第一季度环比增长约 19.66%,经营情况较一季度进一步改善。分业务看,自主智能产
品增长较快,市场需求和竞争力持续提升;智能控制产品同比保持稳健增长,基本盘业务展现出较强韧性。
报告期内,公司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受汇率波动和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一方面,受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影
响,公司汇兑损失同比明显增加,对利润造成较大影响;另一方面,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且成本向下游传导存在一定滞后,毛利率
阶段性承压。
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和精细化管理,三费(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合计同比下降,费用管控效
果逐步体现。同时,自主智能产品随着规模扩大和产品力提升,毛利率同比有所改善,对整体经营形成积极作用。分季度看,第二季
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较第一季度均实现环比增长,盈利情况较一季度有所改善。
展望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产品结构优化、供应链协同、集中采购和内部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质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d88fd1a5-5910-4281-bc3e-7ca23a692b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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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08│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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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8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7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1号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21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46,604,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689%
。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615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2,597,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52%。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李序蒙先生、陈正旭先生、秦伟先生于线上参加了会议;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名,代表股份234,077,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49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13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2,527,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95%。
三、股东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243,859,6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8869%;反对 2,537,9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2%;弃权206,8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852,40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78.2106%;反对 2,5
37,9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0.1471%;弃权 206,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1.642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 244,766,3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46%;反对 1,704,5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912%;弃权133,5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2%。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0,759,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85.4082%;反对 1,7
04,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3.5314%;弃权 133,5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1.060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俊、戴余芳;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05fb1391-51db-44a4-a17e-f5b0b71cda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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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04│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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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现场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得到贵公司的如下保证:贵公司已经提供和披露了本所律师认为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必需的文件和全部事实情况,贵公
司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说明(包括书面及口头)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所提供的文件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和《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内
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深圳拓邦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规定期限内已将本次股东会会议基本情
况(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3:00 在深圳市宝安区石
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 1号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7月 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综上所述,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武永强主持。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贵公司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 621名,代表股份 246,604,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0689%(本法律意见书中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
其中,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名,代表股份 234,077,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0494%。
根据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取得的《拓邦股份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贵公司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13名,所持有的表决股份总数为 12,527,16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9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
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
议股东符合资格。
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以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通知中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
(二)经核查,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
(三)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审议情况
1.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43,859,6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8869%;反对 2,537,9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292%;弃权(含未投票默认弃权)206,8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839%。
此项议案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9,852,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8.2106%;反对 2,537,982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1471%;弃权(含未投票默认弃权)206,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6423%。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事项获表决通过。
2. 《关于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44,766,3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546%;反对 1,704,5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6912%;弃权(含未投票默认弃权)133,5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542%。
此项议案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0,759,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5.4082%;反对 1,704,582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5314%;弃权(含未投票默认弃权)133,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604%。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超过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该事项获表决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c334f28e-9d0d-4734-9231-8bf5c87f75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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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44│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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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提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仅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 股东需通过证券公司授权获取投票权,否则仅享有现场参会权益,无投票权。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 塘头社区永腾三路1号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表决提案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
1.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
2、上述提案已经由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3、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暂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须在2
026年7月2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公司(书面信函以公司证券部收 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
路1号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108;电子邮箱地址:wenzh@topband.com.cn, 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在发送后确认是
否发送成功。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资格证件。
4、通过券商融资融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如需现场参会投票,还须提供证券账户卡或者证券交
易营业机构提供的持股证明以及证券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表明证券公司授权投资者仅代表其所持股份数量参加股东
会并行使表决 ;否则,默认为仅现场参会,不行使投票权。
5、登记时间:2026年7月2日,上午 :00-11:30,下午14:30-17:00。
6、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 塘头社区永腾三路1号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 。
7、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1号拓邦工业园董事会
办公室
联 系 人:文朝晖、张裕华
联系电话:0755-26957035
联系传真:0755-26957440
邮 编:518108
8、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ad61e83-a9c9-4988-8a1f-237988e0c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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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44│拓邦股份(00213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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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使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等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一)公司内部董、高,包括:
1、公司董事长;
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3、担任子公司或事业部负责人的董事;
4、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5、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公司外部董事,指非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董事。
(三)公司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高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量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高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拉开档次,杜绝平均主义;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薪酬制定本着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尽量杜绝短期行为,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以经营规模、业绩目标、工作能力等为依据,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又要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公司董、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对公司董、高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八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每年基于公司战略目标、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公司人效情况综合评估确定工资总额,实行总
额控制及动态管理,建立工资总额随公司业绩的合理浮动机制,确保薪酬分配与公司发展相匹配,实现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第九条 非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董事,其工作津贴结合公司规模、市场行情等因素,由公司与其个人协商确定。
前述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季度发放。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一)在公司任职的董、高的薪酬,分为担任事业部、子公司(以下统称“事业部”)负责人职务的董、高和其余在公司任职但
不担任事业部负责人职务的董、高(以下简称“专职高管人员”,主要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专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等)两种情况。
(二)在公司任职的董、高的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与其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
(三)年薪中固定部分在每个月发放,称为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按照职系与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
基本薪酬以外部分称为绩效薪酬,即年薪减去基本薪酬。该部分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
经董事会或股东会确定具体金额。公司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
计的公司财务数据开展。
(四)担任事业部负责人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年薪:
1、经营年薪=绩效考核年薪+管理能力考核年薪;
2、绩效考核年薪以基础净利润目标值和增长值为主,结合业务价值、新老业务区分和增长情况进行计算;
3、管理能力考核年薪=事业部的规模奖金基数*组织绩效KPI考核系数;组织绩效KPI以财务指标、客户指标、内部运营、学习与
成长四个维度评定。
4、担任事业部负责人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年薪下不保底,具体根据当年度实际经营情况浮动调整。
(五)专职高管人员的经营年薪:
专职高管人员按所在部门创造的独特价值进行考核,专职高管人员经营年薪=独特价值奖金*组织绩效KPI,组织绩效KPI主要以当
年度关键目标、对事业部的支持度、部门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六)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对上述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考核提出修改意见,经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高的薪酬
的补充。
第十三条 鉴于每个经营年度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在经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可以
对按照上述计算的薪酬结果进行一定调整,并以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四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高的薪酬,基本年薪分为十二个月,每月按考勤结果发放;经营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结果,按年
发放。
经营年薪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经营业绩核算后发放,公司应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当年业绩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薪酬
并预提。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薪酬。
第十五条 非在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董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按季度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
费用和住房公积金费用、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
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
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
分追回。
第五章 薪资调整
第十八条 调整目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应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
发展需要。
第十九条 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届时的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第二十条 个别调整:职位、职责等岗位变动根据新岗位所在薪级进行调整。第六章 后续修订
第二十一条 薪酬体系将随着公司的发展以及治理水平的提高不断完善,主要是完善任期激励、期权激励等长效考核办法。
第二十二条 后续修订须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董、高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则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同时,必须向公司赔偿违约金,如造
成损失,应赔偿损失并依法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本制度第一条所述的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27d21297-918c-4c45-a841-304165af96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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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42│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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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2022-2025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
额的比例均为50%以上。公司外销业务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应对汇率
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额度。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无锁定的单边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
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是所
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
人进行交易。公司从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
指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外汇交易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外汇交易合同约
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公司远期外汇交易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港币等
公司结算相关币种。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额度,由原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增加至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
其他等值外币),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7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期
限内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计价。因此
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波动的风险,结合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
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开展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存在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
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外汇交易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造成
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
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信息隔离措施以及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能够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
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财务中心及审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岗位,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
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为防止远期外汇交易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任一时点的远期外汇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
收(付)款的年度计划总额的90%。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相匹配。
六、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完善了相关内控流
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
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c9b1842e-d6ed-49d7-bf35-0bdc32d1d9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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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42│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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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品种、金额、交易场所及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应对汇率变动对经营业绩影响,优化公司外汇风险管理策略,降低公司受外汇波动影响程度,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于20
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
务的额度,由原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
的保证金等,下同)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
超过3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增加至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7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2、交易额度及期限:
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
利金上限不超过2,6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50,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董事会审议2027年远期外汇交易相关议案之日,公司远期
外汇交易业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7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回
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和法律风险,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原因
2022-2025年,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0%以上,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港币、越南盾、印度卢比、日元等进行
结算。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决定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通过合理的人民币远期
外汇交易,有效降低汇兑波动风险,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决定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是指与
金融机构签订的远期结售汇、买卖期权、掉期等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
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三、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港币等公司结算相关币种,开展交割期
与预测回款期、交割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2、资金来源: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预计动用的保证金
和权利金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3、预计业务期间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1)交易金额:公司因业务需求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前,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2,6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5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
公司董事会审议2027年远期外汇交易相关议案之日,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美元(或其
他等值外币),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70,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期限
内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2)交易期限: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
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前述原则负责具体实施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事项。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
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外汇交易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造成
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
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决定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2、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部分海外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
动,当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
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反映资
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69c2197-eda2-45e2-a6be-d118593762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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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41│拓邦股份(00213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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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 14:3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
,会议应参会的董事 7名,实际参会的董事 7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情况如
下: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刊登于 2026年6月 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应对汇率变动对经营业绩影响,优化公司外汇风险管理策略,降低公司受外汇波动影响程度,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增
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额度,由原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下同),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增加至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6,000万美元,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70,000万美元。其中,任一时点不超过50,000万美元的交易额度可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使用,任一时点高于50,000万美元、不超过70,000万美元的交易额度,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增加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全文详见 2026年 6月 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于 2026年 7月8日下午 15:00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 1号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全文详见 2026年 6月 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3aa855a-13ec-41ff-9c67-532791bc1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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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9:37│拓邦股份(00213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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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武永强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
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同时进行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为补 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是,注明 充质
东及其一 (%) (%) 限售类 押
致行权人 型)
武永强 是 26,000,000 12.26 2.09 高管锁定 否 2026/5/26 2026/11/26 国 金证 质押
股 券 股份 融资
有 限公
司
是 44,960,000 21.21 3.61 高管锁定 否 2026/5/26 2027/5/25 招 商证 质押
股 券 股份 融资
有 限公
司
合计 - 70,960,000 33.47 5.69 - - - - - -
注:1、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上述持股比例四舍五入后,合计数与分项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2、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总股 是否为限售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本比例 股(如是, 申请人等
其一致行权人 数量 比例 (%) 注明限售类
(股) (%) 型)
武永强 是 26,000,000 12.26 2.09 高管锁定股 2023/5/30 2026/5/27 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26,000,000 12.26 2.09 - - - -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及解除质 及解除质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 押前的质 押后的质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限售和 押股份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量(股) 量(股) (%) (%) 记数量 1 比例 (股) (%)
(股) (%)
武永强 212,008,71 17.00 38,860,000 83,820,000 39.54 6.72 83,820,000 100.00 75,186,536 58.65
5
合计 212,008,71 17.00 38,860,000 83,820,000 39.54 6.72 83,820,000 100.00 75,186,536 58.65
5
注:1、武永强先生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中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武永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的高管锁定股共计 159,006,53
6 股,除此之外无其他限售、冻结股份。
2、上表“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的质押股份数量”已剔除期间解除质押数量。
二、其他情况说明
武永强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业务,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且其资信情况良好,具备
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
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质押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2f9e319-e4d3-4d7f-b9a6-9b0c8aad31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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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2│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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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8,045,6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
利,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46,834,988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8,045,600 股后股本1,228,789,38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86,015,257.1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2、因公司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
分红总额÷总股本=86,015,257.16 元÷1,246,834,988 股=0.0689868元/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
89868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228,789,388股(剔除回购账户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元(含税),现
金分红总额为 86,015,257.16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注销、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 1,228,789,388股(公司总股本 1,
246,834,988 股,回购专户股票数量 18,045,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投资者(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
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7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96 武永强
2 00*****410 纪树海
3 00*****443 马伟
4 00*****689 郑泗滨
5 00*****772 文朝晖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6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上的公司股份 18,045,6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 1,228,789,388 股*0.070000 元 /股=86,015,257.16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
.0689868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86,015,257.16元÷1,246,834,988 股=0.0689868 元/股)因此,
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分红派息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0.06
89868元/ 股)÷(1+0)。
2、对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行权价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 1号拓邦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文朝晖
咨询电话:0755-26957035
传真电话:0755-2695744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5de6534-33a9-4a82-b654-c7249ecde5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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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00:30│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度ESG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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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度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c3224de2-9666-4e0f-986b-10a2df2746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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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6│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年度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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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年度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05d7015b-c8dd-479e-868c-f8e15c15e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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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7│拓邦股份(00213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完成工商登记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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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
、 2026 年 4 月 24 日 在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就上述增加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登记通知书》。本次变更后,公司
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如下:“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照明电器、各类电子智能控制器、电力自动化系统设备、电机及其智能控
制器的研发、销售、生产(由分公司经营);流量仪表、动力电池、电源产品、电脑产品、集成电路、传感器、软件的技术开发与销
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电动
自行车销售;汽车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储能技术
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信息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经营项目是: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
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备查文件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4e5a9f4-08fd-4315-a38e-3604b907b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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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56│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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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f9f0b8d-5168-4ae8-be0c-fa2a879daf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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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9│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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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e22de5e-b2d5-42dc-90bd-5068b46956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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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49│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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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3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4月 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1号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52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48,397,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148%
。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646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4,389,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11%。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共计 12名,代表股份 236,012,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06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40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2,384,6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79%。
三、股东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245,253,1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43%;反对 2,984,9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017%;弃权15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0%。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45,8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78.1514%;反对 2,
984,9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0.7436%;弃权 15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1.1049%。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245,223,6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24%;反对 3,024,1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175%;弃权149,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1%。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16,3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77.9464%;反对 3,
024,1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1.0161%;弃权 14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1.0375%。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45,344,9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12%;反对 2,927,9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788%;弃权12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37,6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78.7894%;反对 2,
927,9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0.3475%;弃权 12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0.863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45,232,9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62%;反对 3,024,9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178%;弃权13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0%。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225,6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78.0110%;反对 3,
024,9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1.0216%;弃权 13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0.9673%。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薪酬及拟定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245,162,4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78%;反对 3,130,0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601%;弃权10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55,1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77.5211%;反对 3,
130,0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1.7520%;弃权 1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0.726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245,034,7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64%;反对 3,087,7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431%;弃权27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5%。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27,4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76.6337%;反对 3,
087,7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1.4580%;弃权 27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1.908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6-2028 年)的议案》;
同意 245,399,0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30%;反对 2,898,6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670%;弃权9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0%。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91,7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79.1653%;反对 2,
898,6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0.1439%;弃权 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0.690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245,438,8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8091%;反对 2,816,8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40%;弃权14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9%。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431,5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79.4419%;反对 2,
816,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19.5755%;弃权 14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0.982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245,096,6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8.6713%;反对 3,122,3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70%;弃权17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7%。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89,37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77.0638%;反对 3,
122,3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1.6985%;弃权 17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1.237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俊、罗逢林;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24acd1a-6e86-4f02-ad24-12ebec9bb3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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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01│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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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c65c47a1-97a2-4930-8d50-ed11e41d98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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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00:30│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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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b9519fda-0436-4ad8-b0e2-bb5f36b186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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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20:50│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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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51594ec2-b237-4223-b9e7-83481b974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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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20:50│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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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0084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518Z0084 号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邦股
份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拓邦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拓邦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6314a962-1b2f-4c46-98a0-c77a1a4d26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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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20:50│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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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d42ceb07-efb0-446f-aeac-d3065902b54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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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拓邦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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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5001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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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拓邦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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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5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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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拓邦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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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2/12250753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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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拓邦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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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拓邦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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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拓邦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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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拓邦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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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拓邦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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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拓邦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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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拓邦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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