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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39(拓邦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139 拓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7 17:52 │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 ├─────────┼──────────────────────────────────────────────┤ │2025-01-22 18:22 │拓邦股份(00213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 │2025-01-22 18:21 │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5-01-20 18:19 │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1-20 18:05 │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1-03 19:27 │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01-03 19:27 │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 ├─────────┼──────────────────────────────────────────────┤ │2025-01-03 19:26 │拓邦股份(002139):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03 19:25 │拓邦股份(002139):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03 19:24 │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5-02-17 17:52│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陈金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 个人原因,陈金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陈金舟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陈金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金 舟先生的辞职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其 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金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金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陈金舟先生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762f8122-c09a-4155-8514-ce875685447d.PDF ─────────┬──────────────────────────────────────────────── 2025-01-22 18:22│拓邦股份(00213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邦”或“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智能控制方案提供商,致力于“用智能控制技术,为客 户提供价值,使人人受益”。在智能控制领域,公司持续通过“四电一网(电控、电机、电池、电源和物联网)”综合技术体系持续 进行技术经验及产品解决方案积累,产品和服务广泛覆盖家电、工具、光储充、工业控制、机器人等多个下游领域。为更好地推动提 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公司制定了“质量回 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坚定出海,持续拓展产品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国内第一家智能控制领域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拓邦充分利用自身作为智能控制企业优势,在家电和工具应用领域,公 司与下游客户携手,从产品原材料选型、设计、生产等环节搭建可持续产业链,提供低碳、智能化产品。在新能源领域,公司加深与 国内外头部企业合作,持续在工商业储能、户储、充电桩、工商业光储充等市场输送安全、可靠的 BMS、EMS、PCS 和电芯产品,并 搭建云平台服务,构建了良好的业界口碑。在电机领域,公司长期聚焦直流无刷电机(BLDC)、空心杯电机、步进电机、伺服电机等 先进的电机产品平台,产品广泛应用在电动工具、自动化设备、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等领域。未来在人形机器人、工业机器人领域, 将加大空心杯电机、伺服电机的技术投入和应用拓展。 2024 年度,在制造出海的基础上,公司坚定市场出海,紧抓住订单转移的机会,开拓海外市场需求并有序投产。目前,公司在 越南和印度生产基地已实现规模化量产和稳定运营,产能快速提升;墨西哥及罗马尼亚工厂已实现量产,目前进入产能爬坡及运营优 化阶段。通过海外布局,公司积极拓展全球市场,提升响应能力和客户粘性,拓展机会获取渠道。 二、技术为本、升级创新,加大新兴产业领域应用 在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方面,公司秉持“技术具有价值”的核心理念,深耕电控、电机、电源、电池及物联网技术多年,通过加 强研发投入,强化核心研发人才梯队的培养,始终坚持技术具有价值,持续加大创新研发和新技术的应用。自2007 年上市以来,公 司累计研发投入 38.98 亿元,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现已获国内外专利授权 2,318 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项 409 项。截至 2023 年底,公司研发人员约 2,004 人,占员工人数比重约为 21.50%。通过持续的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公司不断满足市场的多样 化需求,为客户提供可靠、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的新产品,丰富产品矩阵,逐步成为环保、经济、创新、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公司 。 作为一家拥有二十多年技术积累的企业,拓邦在产品创新和技术实现方面建立了强大的能力。随着人工智能 (AI)和人形机器人 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产业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2024 年,公司成立机器人 BU,进一步探索新的产业机遇,尤其是在机器人和 A I 应用领域加大投入,主要围绕空心杯电机技术和 AI 视觉检视方面进行技术积累,积极配合客户进行产品研发、试制、迭代、送样 。另外在储能方面,公司密切跟踪储能系统技术发展动向,充分利用数据资源,融合多个模型应用,让云光储充系统越用越智能。公 司着眼于储能行业中长期发展潜力与公司核心技术的匹配,为后续开发有技术优势的产品奠定基础。 三、注重股东回报,与员工和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3-2025 年)》,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回报。公司自上市以来保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注重保持稳定的现金分红,积极回馈股东。上市以 来,公司累计向股东实现现金分红约 7.51 亿元。 通过稳健经营和持续分红,公司与各利益相关方共享企业持续成长带来的市值增长及发展成果,为长期价值投资者创造优良的价 值回报,进一步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未来,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前提下,公司将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考虑公司发展、业绩 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落实推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同时,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工作,自 2018 年首次发布回购股份方案以来,至今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约 2.88 亿元;其中 ,截至披露日,2024 年度公司已累计回购 9,570.21 万元。未来,公司将继续适时通过股份回购等方式作为稳定提升公司股价的有 效措施。回购股份未来将不限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激励计划或注销,以有效调动核心人才积极性与创造力,提升公司绩效水平,促进 公司、股东、员工的利益一致性。 四、强化公司治理能力,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自上市以来不断强化公司治理,以规范董事会建设为核心,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治理体系 下,搭建了一套高效、透明、公正的决策和监督机制,通过多种途径保障股东权益,为企业稳定增长提供了关键支撑。此外,拓邦还 不断加强组织流程变革、合规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以规避、防范经营风险,确保企业长远稳健发展。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 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同时,公司注重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有效性,加强对行业变化、公司业务进 展等关键信息的披露。为更好地满足境外投资者及客户需求,公司自 2020 年起持续披露英文版定期报告及中英文版社会责任报告( ESG报告),着重展示了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信心与行动。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通过投资者交流会、来电接听、现场接待、电子邮箱、互动易平台、股东大会等交流方 式加强信息沟通,以多样化途径促进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 努力通过聚焦主业、持续创新和运营提质增效提升自身内在价值,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保障公司内在价值持续提升的同时, 通过多种方式竭力维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切实做好“质量回报双提升”,为增强市场信心、促 进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方案,其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 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c66f5f53-12e8-433b-a0ed-01fe56eabd6a.PDF ─────────┬──────────────────────────────────────────────── 2025-01-22 18:21│拓邦股份(002139):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 议案》,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并且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 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增加至“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不超过 15,000 万元”,回购 股份方案中的回购方式、实施期限、回购价格等其余条款维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回购时间到期,回购总金额为 95,702,12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金额达到回购股份方案要 求,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 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价格不超过 13.00 元/股,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拟 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对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 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分别 于 2024 年 2 月 2 日、2024年 3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7月 2 日、2 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2 日、2024 年 12 月 4 日、2025 年 1 月 3 日, 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3、截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779,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4%,最 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9.5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6.34 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95,702,12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 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 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另外,公司回购账户尚存有 2023 年度回购计划已回购的股份 6,266,600 股,回购金额为 59,969,998.6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与本次回购股份累计计算为18,045,6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5%,两次合并回购金额 155,672,123.6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两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 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郑泗滨先生、马伟先生、彭干泉 先生、文朝晖女士、罗木晨先生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余 董事、监事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计划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 11,779,000 股,按照截至 2025 年 1月 22 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本次回购股份可能 带来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总股本没有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 175,745,141 14.10% 187,524,141 15.04% 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71,089,847 85.90% 1,059,310,847 84.96% 三、总股本 1,246,834,988 100.00% 1,246,834,988 100.00% 2、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总 股本将减少,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 175,745,141 14.10% 175,745,141 14.23% 股)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71,089,847 85.90% 1,059,310,847 85.77% 三、总股本 1,246,834,988 100.00% 1,235,055,988 100.00%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交易委托时段等实施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4 年 1 月 29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之和 7,748.75 万股的 25%,即 1,937.19 万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在完成回购股份后的三年内,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 和证券市场的变化,适时制定相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实施。如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 决策机构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或转让,其未被授出和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 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f3aaace4-4cb7-436f-9ce4-85fe040aeb5b.PDF ─────────┬──────────────────────────────────────────────── 2025-01-20 18:19│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59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274,898,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71 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计 952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40,571,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李序蒙先生于线上参加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1 名,代表股份 235,248,2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44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48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39,650,4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68%。 三、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74,451,4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3%;反对187,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83%;弃权25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4%。表决结果为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124,6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8976%;反对 18 7,68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4626%;弃权 25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份总数的 0.63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俊、王清清;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9ccdade9-7cb0-4f62-aa75-c89822e08792.PDF ─────────┬──────────────────────────────────────────────── 2025-01-20 18:05│拓邦股份(0021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 2 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现场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得到贵公司的如下保证:贵公司已经提供和披露了本所律师认为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必需的文件和全部事实情况,贵公 司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和说明(包括书面及口头)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所提供的文件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 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深圳拓 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贵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规定期限内已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基本情况(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予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宝 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武永强主持。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贵公司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959 名,代表股份 274,898,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3715%(本法律意见书中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 其中,贵公司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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