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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40(东华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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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40 东华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6 18:57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10 00:00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 ├─────────┼──────────────────────────────────────────────┤ │2026-06-10 00:00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新材实施年产30万吨乙二醇项目技改的公告 │ ├─────────┼──────────────────────────────────────────────┤ │2026-05-07 18:00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贷款逾期及利息欠付的公告 │ ├─────────┼──────────────────────────────────────────────┤ │2026-04-30 00:00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简报 │ ├─────────┼──────────────────────────────────────────────┤ │2026-04-28 16:51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4-28 16:47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 │2026-04-28 16:46 │东华科技(00214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8 16:46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 ├─────────┼──────────────────────────────────────────────┤ │2026-04-27 19:24 │东华科技(00214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 2026-06-16 18:57│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东华科技”)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于 2026 年 4 月 2 7 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28 号《20 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派 1.5 元(含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董事会 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公司总股本 708,013,872 股为基数计算,派发的现金股利为 106,202,080.80 元。自利润分配预案公 布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 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6-017 号《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相一致; 4.本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5.本次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708,013,8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15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七、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东华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孙政 3.咨询电话:0551-63626768、13856002499 咨询传真:0551-63631706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本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5c830da3-cce3-434d-bbfe-47981483fb07.PDF ─────────┬──────────────────────────────────────────────── 2026-06-10 00:00│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 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 6月 8日在公司 A楼17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李立新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 出席董事 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新材实施年产 30 万吨乙二醇项目技改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35 号《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新材实施年产 30 万吨乙二醇项目技改的公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此形成 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东华科技约旦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在约旦设立分公司,主要情况如下: 1.分公司名称: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约旦分公司(以注册地核定为准); 2.注册地点:约旦安曼市(以实际租赁合同及注册核定地址为准); 3.经营范围:主要执行约旦 IJC 日产 2300 吨硫酸扩建项目(SAP-II),开拓当地市场并参与当地其他工程总承包(EPC)等业 务。 4.授权经理层遵照约旦当地法律规定办理约旦分公司注册等相关事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此形成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东华科技越南氟硅酸钠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在越南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情况如下: 1.机构名称: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越南化学 DAP 股份公司年产 9000 吨氟硅酸钠项目管理办公室(暂定); 2.注册地点:越南海防市; 3.退出条件:项目竣工并完成保修责任后,注销 PMO。 4.授权经理层遵照越南及当地法律规定办理注册等相关事宜。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此形成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审议通过《东华科技 202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此形成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3.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3f05c6f-c277-46e7-83cc-d6d165e9d7c8.PDF ─────────┬──────────────────────────────────────────────── 2026-06-10 00:00│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新材实施年产30万吨乙二醇项目技改的公告 ─────────┴──────────────────────────────────────────────── 一、技改项目概述 1.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华科技”)控股子公司中化学(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内蒙新材”)计划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实施 3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技改,以实现项目节能降耗减排、提升项目经济效益及 保障项目安全运行。技改项目报批总投资(含税)17135.26 万元。技改项目已完成预留口施工,可在内蒙新材正常生产期间开展技 改施工,不影响乙二醇装置生产运营。 2.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新材实施年产 30 万吨乙二醇项目技改 的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此形成同意的审核意见。 3.该技改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不构成关联交 易;尚需办理行政许可等手续。 二、技改项目基本情况 内蒙新材成立于 2010 年,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磊先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5265641666715 ,注册地址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产业园化工区一街中段南;注册资本为 10亿元,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60%,陕 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化学”)持股比例为 40%;主要从事合成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生物基材料 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等制造、销售。 内蒙新材 30 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始建于 2014 年,当时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乃尔公司” ),本公司为EPC 总承包商。2022 年,康乃尔公司实施破产重整。2023 年,康乃尔公司股东变更为本公司、榆林化学,名称变更为 中化学(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启动乙二醇项目复建工作。上述事项详见东华科技2014-008 号、2022-089 号、2023-0 03 号、2023-042 号公告。2024 年 10月,内蒙新材乙二醇装置一次性打通全流程,生产出合格的乙二醇产品。2025 年 12 月,内 蒙新材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乙二醇项目正式生产。 三、技改项目方案 本次技改系在 30 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基础上实施技术改造,包括增加乙醇分离、乙二醇浓缩系统和驰放气回收等装置,新建消 防站(含气防站)及危险化学品库房,实现余热综合利用、蒸汽梯级利用、副产品提质、扩能改造、技术装备升级等。 根据可研报告,技改项目报批总投资(含税)17135.26 万元。项目实施后,能够有效降低水、电、燃料煤、液氨、液化石油气 、轻馏分、杂醇油、驰放气等原辅材料及公用工程消耗,提升乙二醇和副产品收率。根据可研测算,项目增量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 9 5.21%,投资回收期(税后)为 2.70 年(含建设期)。 技改项目已完成预留口施工,可在内蒙新材正常生产期间开展技改施工,不影响乙二醇装置生产运营。 四、实施技改项目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影响 本技改项目是在原项目基础上的技术改造,通过余热综合利用、蒸汽梯级利用、副产品提质、扩能改造、技术装备升级等手段, 降低装置的原辅物料和公用工程消耗,补全装置短板,降低运行风险,实现装置的安稳长满环优运行。 (一)实施技改的目的 1.项目节能降耗减排。实施技改项目,通过余热综合利用、蒸汽梯级利用、副产品提质、扩能改造、技术装备升级等手段,降低 项目的水、电、汽、煤消耗,降低碳排放,减少水资源浪费,实现节能降耗减排。 2.提升项目经济效益。实施技改项目,一方面能够降低原辅料和动力燃料的消耗成本,另一方面能够增加乙二醇产品收率,提升 乙二醇产品品质,提高副产品价值,提升项目经济效益。 3.保障项目安全运行。实施技改项目,将补全装置短板,降低运行风险,实现装置的安稳长满环优运行。新建的消防站(和气体 防护站合建)服务于乙二醇项目的消防救援,为项目运行提供安全可靠的保障。 (二)技改风险及影响 本次技改旨在实现乙二醇装置的安稳长满环优运行并降本增效,可能存在技改不达预期等风险。本公司将依托在乙二醇工程领域 的先进技术、丰富经验,确保技改项目达到预期目的,同时做到技改施工不影响乙二醇装置生产运营。 内蒙新材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实施技改项目,不会对本公司、内蒙新材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将根据技改项目进展情况,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71b54899-4ed6-4b59-86c8-62f40d4151d3.PDF ─────────┬──────────────────────────────────────────────── 2026-05-07 18:00│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贷款逾期及利息欠付的公告 ─────────┴──────────────────────────────────────────────── 由于当地政府方拖欠贵州省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 项目(以下简称“该 PPP 项目”)建设服务费等问题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华科技”)控股子公司瓮安东华星景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 安东华”)出现银行贷款本金、利息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瓮安东华及 PPP 项目情况 瓮安东华成立于 2017 年,系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 项目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 其中:本公司出资 19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7%;瓮安县草塘古邑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当地政府方代表出资 500 万 元,占 2.5%;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出资 100 万元,占 0.5%。各股东方均已实缴所认缴的注册资本。 该 PPP 项目总投资约 10亿元人民币(暂定),合作期限为 12 年。采用政府付费机制(详见发布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证 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17-005 号《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省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 项目项目公司 的公告》)。 根据该 PPP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瓮安东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行申请借款 6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9年, 并用于建设该 PPP 项目。 上述借款由贵州黔兴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剑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瓮安县悦居养生养老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担保;本公司未提供任何担保。 二、瓮安东华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人 债权人 贷款本息到期日 本金金额 利息金额 瓮安东华星景生态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2026 年 5月 4日 56,800.00 3,010.27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黔南州分 行 注:上述利息金额不包含逾期产生的违约金、罚息等。 三、瓮安东华贷款逾期原因及影响 根据该 PPP 项目合同等,瓮安东华采用“DBFO”方式,负责该 PPP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当地政府方通过支付建设服 务费、运营维护费等来购买瓮安东华提供的建设服务和运营维护服务。 瓮安东华依约履行了 PPP 项目合同等所约定的义务,而当地政府方未足额按照 PPP 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向瓮安东华支付服务费 ,导致瓮安东华资金紧张,无法按照贷款合同等约定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及利息。 本公司未对瓮安东华上述借款提供任何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由于上述贷款及利息逾期,瓮安东华可能会 承担相应的罚息、违约金等,可能导致增加瓮安东华的财务费用。瓮安东华可能还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或资产被冻结等风险。 四、本公司及瓮安东华应对措施 1.本公司督促瓮安东华积极与银行方协调沟通,争取通过贷款展期方式,逐步化解债务逾期问题。 2.本公司督促瓮安东华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力度,采取法律措施等有效途径,妥善处理当地政府方拖欠 PPP 项目建设、运营服务 费用等事项。 3.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和重视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d720ff7-b4b5-4236-b1b4-fcafcecc7ec0.PDF ─────────┬──────────────────────────────────────────────── 2026-04-30 00:00│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简报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简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1227804-60d1-4923-9b0d-8e5baf22be82.PDF ─────────┬──────────────────────────────────────────────── 2026-04-28 16:51│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的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 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市场对标,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 (二)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相挂钩,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三)坚持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 一、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相协调。 (四)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 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资产部等部门配合薪酬委员会办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根据职务、岗位 职责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委员会负责组织,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在董事会或者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 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若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以董事会工作报告等方式予以披露。 第九条 董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 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按照《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具体津贴标准由薪酬委员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程序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所任职务、岗位职责,根据公司现行 的薪酬管理制度,依据经营业绩和绩效结果领取薪酬。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 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或代扣代缴)下列 款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款项。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按本制度发 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可视其责任和损失情况,提出扣减或取消其薪酬或津贴的议案,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追回相应超额发放部 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 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 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冲突的,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12e3ea-4cc1-4b73-a89d-6c90f6bf9b2d.PDF ─────────┬──────────────────────────────────────────────── 2026-04-28 16:47│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孟陈周总经理提名,公司聘任赵小彬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聘任赵小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工作需要,聘任赵小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 赵小彬先生调任副总经理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赵小彬先生简历:男,1985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自 2007 年 7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电控室副主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公司办公室主任、国际经 营部主任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国际业务部主任、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会议召开之日,赵小彬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 本公司股份 13,750 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审核意见 经前置审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一致同意聘任赵小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赵小彬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工作能力。 3.赵小彬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赵小彬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一致同意将该聘任副总经理事项提交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ff954b9-268a-4a3f-a3f8-aed9f243c34b.PDF ─────────┬──────────────────────────────────────────────── 2026-04-28 16:46│东华科技(00214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东华科技(00214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df04ac-2d6b-4104-a14f-46c20e548c6e.PDF ─────────┬──────────────────────────────────────────────── 2026-04-28 16:46│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 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 4月 27日在公司A楼 3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李立新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 出席董事 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赵小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4 月 29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30 号《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此形成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31 号《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此形成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适时召开股东会予以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发布于 2026 年 4月 2 9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3.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a47fa2-2492-41fa-811f-8f1c824608d4.PDF ─────────┬──────────────────────────────────────────────── 2026-04-27 19:24│东华科技(00214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东华科技(00214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4cac4ea-7779-445a-9e38-4fa52533e592.PDF ─────────┬──────────────────────────────────────────────── 2026-04-27 19:24│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a205069-d64e-4aaa-b4ed-34ed41c89b6f.PDF ─────────┬──────────────────────────────────────────────── 2026-04-21 16:2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副总经理陈志荣先生离任的公告 ─────────┴──────────────────────────────────────────────── 2026 年 4月 20 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陈志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已调任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注: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工作,陈志荣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陈志荣先生在辞职 报告中声明,在任职期间,与本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人员合作良好,无意见分歧,并对本公司给予的工作支持致以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志荣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即于 2026 年 4月 20 日起不再担任本 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陈志荣先生已办理相关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离任后,陈志荣先生不在本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陈志荣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7 年 4 月 28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志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计 15 万 股,承诺在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股份锁定要求,并委托本公司办理股票 锁定等事宜。 陈志荣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公司董事会对陈志荣先生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90daef5-70df-482f-a5cf-1c7bede519e2.PDF ─────────┬──────────────────────────────────────────────── 2026-04-20 16:49│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东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于 2 026 年 4月 27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并已于 2026 年 3月31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东华科技 2026-023 号)。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 ,公司现将 2025 年度股东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依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而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6 年 4 月 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在本次股东会上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回避 表决,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6-015 号《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同时,上述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的投票委托。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八)会议地点:本公司A楼302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7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6.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 7.00 关于与中国化学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6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新材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续签产 √ 品销售合同的议案 9.00 关于与陕煤集团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6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00 关于续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00 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 上述 11 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业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材料。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次股东 会审议的上述第 4 至第 10 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对第7项议案回避表决;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第8、第9项议案 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关联股东对第6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并应在 2026 年 4月 24 日下午17:00 前以传真或信函送达本公司;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 ,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本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公司 B 楼 509 室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邮编:230024)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注明“年度股东会”字样 传真号码:0551-63631706 3.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3 日、24 日(9:0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邮编:230024) 联 系 人:余伟胜、孙政 联系电话:0551-63628083、0551-63626768、13856002499 传真号码:0551-63631706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0c2f45e-e21a-4835-b3b2-7e98bba79742.PDF ─────────┬──────────────────────────────────────────────── 2026-04-13 17:17│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提示: 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30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召开网址: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d1cyRKte8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 会前提问。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加强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情况的了解 ,本公司将于 2026 年 4月 17 日(星期五)15:00-16:30,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17日(星期五)15:00-16:30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李立新董事长、孟陈周总经理、陆熹独立董事、赵德艳财务总监、余伟胜董事会秘书(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 四、问题征集与投资者参与方式 1.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互动交流的针对性,本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 ( 星 期 五 ) 前 通 过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d1cyRKte8 或使用微信 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 2.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15:00-16:30,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d1cyRKte8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 程序码,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参与互动交流。 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本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 网上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政 电话:13856002499 传真:0551-63631706 邮箱:sunzheng@cncec.cn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业 绩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价 值 在 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 召开情况及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f10422f-2174-4520-a547-c658ac257231.PDF ─────────┬──────────────────────────────────────────────── 2026-04-01 00:00│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叶平先生退休并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 2026 年 3月 31 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叶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已届法定 退休年龄并经批准退休,叶平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叶平先生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叶平先生现已办理相关工作交 接,其退休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退休后,叶平先生将不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叶平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4月 29 日至 2027 年 4月 28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计 21 万股,承 诺在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股份锁定要求,并委托本公司办理股票锁定等 事宜。 叶平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公司董事会对叶平先生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85bae940-ccfe-4d7c-9f31-20cf3517a800.PDF ─────────┬──────────────────────────────────────────────── 2026-03-31 00:41│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2acf8b0-ab3b-4d5b-9a20-d194bdafdf41.PDF ─────────┬──────────────────────────────────────────────── 2026-03-30 19:1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1549eb6-c0f1-446f-8833-ae1d4315c581.PDF ─────────┬──────────────────────────────────────────────── 2026-03-30 19:1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025 年,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紧紧围绕自身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目标,积极应对行业竞争形势, 稳步调整经营布局,不断夯实资产质量,确保在建项目按计划推进,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较高增长。 一、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地泰华会审报字[2026]第 100001 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经营成果情况 (一)营业收入情况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02,461.69 万元,同比增长 13.12%,其中:工程总承包收入 890,593.5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88. 84%,同比增长 5.61%;设计、技术性收入 29,431.4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2.94%,同比增长 13.77%;其他收入 82,436.64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 8.22%。本年度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 2025 年公司稳步推进生产经营工作,在建总承包项目进展正常,按合同履约进 度确认的收入同比有所增加。 (二)成本费用情况 1.2025 年度发生营业成本 889,760.04 万元,同比增长 14.18%,其中:工程总承包成本 788,466.89 万元,同比增长 6.06%;设 计、技术性成本 20,523.04 万元,同比增长 12.23%;其他成本 80,770.11 万元。 2.2025 年度发生管理费用 14,037.04 万元,同比增长 6.46%,主要系公司本年度职工薪酬、折旧费增加。 3.2025 年度发生研发费用 34,184.58 万元,同比增长 9.58%,主要系公司本年度持续增加研发投入。 4.2025 年度发生财务费用-1,325.12 万元,同比增长 39.80%,主要系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等。 (三)资产减值情况 2025 年度较上年计提减值减少 177.20%,其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等合计冲回信用减值损失 13,937 .28 万元,合同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6,754.31 万元。 (四)投资收益情况 2025 年度实现投资收益-912.04 万元,主要系按权益法确认的浙江天泽大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南充柏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股权投资收益 3,252.12 万元,天盈项目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3,949.74 万元。 三、2025 年末财务状况 (一)2025 年末资产状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1,599,812.33 万元,比年初减少 10,231.38 万元,减少 0.64%,公司资产结构稳 健,财务状况良好。其中: 1.预付款项年末余额 92,467.36 万元,较年初减少 47.42%,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总承包项目与供应商及分包商进行了结算,相 应减少了预付款项。 2.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年末净额 422,632.52 万元,比年初增长53,644.75 万元,增长 14.54%,主要系中化学(内蒙古)新材 料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购建长期资产增加。 (二)2025 年末负债状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总额 1,063,543.80 万元,比年初减少 47,444.93 万元,减少 4.27%,其中: 1.应付票据年末余额84,477.36万元,比年初减少32,849.53万元,较年初减少 28.00%,主要系本年度公司票据到期解付。 2.合同负债年末余额 145,771.17 万元,比年初减少 138,853.94 万元,较年初减少 48.78%,主要系报告期内部分总承包项目 进入施工高峰,结算金额增加,预收款项减少,同时收入确认增加,已结算未完工金额相应减少。 3.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年末余额276,958.21 万元,比年初增加 77,416.15 万元,较年初增长 38.80 %,主要系中化学(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取得银团贷款。 (三)2025 年末股东权益状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东权益为 536,268.53 万元,较年初增加37,213.55万元,增长7.46%,主要系报告期实现净 利润52,026.80万元。 四、2025 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 2025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 859,240.82 万元,同比减少 1.98%。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 808,431.18 万元,同比减少 1.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0,809.65 万元,同比减少 14.2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 2025 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 1,891.62 万元,较上年度减少47.27%,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联营企业较大金额分红款。投资活 动现金流出为 77,769.93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0.2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109,782.80万元,较上年度增长0.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 117,082.94 万元,较上年度增 长 214.36%,主要系公司本年度偿还当期新增的供应链融资款项。 五、主营业务板块分析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2025 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占比 总承包收入 890,593.56 788,466.89 11.47% 88.84% 设计技术性收入 29,431.49 20,523.04 30.27% 2.94% 其他 82,436.64 80,770.11 2.02% 8.22% 合计 1,002,461.69 889,760.04 11.24% 100.00% 业务名称 2024 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占比 总承包收入 843,284.05 743,414.80 11.84% 95.15% 设计技术性收入 25,870.22 18,285.86 29.32% 2.92% 其他 17,068.02 17,563.92 -2.91% 1.93% 合计 886,222.28 779,264.57 12.07% 100.00%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61,694.19 万元、净利润 52,026.8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286.02 万元,同比 分别上升23.54%、31.11%、29.89%。2025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11.24%,同比下降 0.83 个百分点,其中:总承包项目毛利率为 1 1.47%,同比下降 0.37个百分点;设计、技术性项目毛利率为 30.27%,同比上升 0.95 个百分点。主要系 2025 年部分营收占比较 高的项目毛利率较低,整体总承包项目的毛利率略有下降;同时部分实业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收入同比增长,但盈利水平暂未明显 提升,故进一步拉低总体毛利率。 六、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项目 指 标 2025 年 2024 年 增减幅度 盈利能力 营业利润率(%) 6.19 5.71 0.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3 9.81 1.8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528 0.5814 29.48% 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 66.48 69.00 -2.52 流动比率 1.07 1.05 0.02 速动比率 1.05 1.00 0.05 营运能力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75 8.55 -0.80 存货周转率(次) 18.41 17.45 0.96 增长能力 收入增长率(%) 13.12 17.25 -4.13 资本积累率(%) 7.46 13.75 -6.29 资产增长率(%) -0.64 12.30 -12.94 1.盈利能力分析。营业利润率较上年同期上升 0.48 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上升 1.82 个百分点,基本 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 29.48%,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部分项目收回长账龄工程款,坏账准备冲回金额较大。 2.偿债能力分析。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为66.48%,流动比率为1.07,速动比率为 1.05。资产负债率较去年有所降低,主要系公 司合同负债降低,负债规模减少。 3.营运能力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减少 0.80 次,存货周转率较上年增长 0.96 次。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减少主要系 2 025 年公司部分项目与业主确认结算,应收账款增长。存货周转率较上年增长主要系营业成本增长、存货降低。 4.增长能力。2025 年度公司总资产小幅减少,主要系预付款项减少;净利润较上年度有一定幅度提升,充分反映出公司发展态 势良好。 七、利润、利润分配及利润留存情况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2,860,214.84 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503,273,200.59 元提取 10%法定盈 余公积50,327,320.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02,459,081.63元,减去2025年 已 分 配 股 利 141,588,074.40 元 ( 含 202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106,202,080.80 元,2025 年度三季度利润分配 35,400,693.60 元,减去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股利 14,700.00 元),2025 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13,816,887.76 元。 八、2026 年度财务预算 2026 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公司将围绕集团“135”战略布局,坚定不移推进“一个基本盘+三纵三横”发展战略落地见 效,真正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各项指标持续改善,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工程公司。 根据预算管理工作安排,公司在总结 2025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公司面临的内外部形势与市场环境,以及公司 2026 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本着稳健、求实的原则,制定 2026 年度财务预算。具体如下: 1.新签合同额预算:年度计划新签合同预计额为 250.00 亿元,同比(指上年度预计额,下同)增幅保持在 13%左右。 2.主营业务预计:年度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额为 105.00 亿元,同比增幅保持在 5%左右。 3.利润总额预计:年度计划实现利润总额为 6.30 亿元,同比增幅保持在 10%左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 ─────────┬──────────────────────────────────────────────── 2026-03-30 19:1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在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在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9b4897a-8322-427d-9502-340b4d5e71f5.PDF ─────────┬──────────────────────────────────────────────── 2026-03-30 19:1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续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拟续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地泰华事务所”) 作为审计机构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2.本公司续聘大地泰华事务所作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中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地泰华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大地泰华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具有财政部批准的财务审计执业资质,通过财政部与证监会证券期货业务备案。大 地泰华事务所审计咨询业务涉及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等多个领域,2012-2024 年连续多年入围全国 事务所综合评价 50强,2024 年位列 28 名。 审计机构名称: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4MA6CX58B36 首席合伙人:于洋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10 层 1003-1008成立日期:1995 年 7月(事务所特普改制时间:2019 年 9 月)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税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 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末,大地泰华事务所合伙人为 18人,注册会计师为2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为7人。截至目前,大地泰华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为 23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10 人。 3.业务规模:大地泰华事务所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36,392.23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984.6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2. 44 万元。(未经审计)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5 年末,大地泰华事务所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736.81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来,大地泰华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大地泰华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大地泰华事务所已拟定承担公司 2026 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上述人员的基本 信息如下: 1.人员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执业时间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签字 李凤玉 2010 年 2020 年 2010 年 2024 年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执业时间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邹昕 2017 年 2011 年 2024 年 2024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史洪波 1994 年 2020 年 1995 年 2024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李凤玉女士,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大地泰华事务所执业,2 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经验超 15 年。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凤玉女士,从业情况同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昕先生,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大地泰华事务所执业,20 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经验超 15 年。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洪波女士,199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大地泰 华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经验 30 年。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凤玉、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昕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洪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不存在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审计收费 2025 年,本公司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 75万元。 2026 年,本公司根据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基于审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 审计人员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遵照市场化原则,与大地泰华事务所拟定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等服务收费为7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查询了大地泰华事务所的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等信息,查验了大地泰华事务所营业执照 、执业证书、业务许可证等资质,梳理了大地泰华事务所 2025 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鉴证、咨询等服务情况,并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会议予以审议。 经审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1.大地泰华事务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完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以及诚信状况等评价信息良好,具备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基本条件。2.大地泰华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中,遵照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根据审计协议约定,客观公允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等保持着顺畅的业务沟通。3.大地泰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况。大地泰华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的连续年限以及签字会计师的连续年限均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4.同意续聘大地泰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聘请大地泰华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地泰华事务所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 2026 年公司审计业务情况,商定审计服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三)生效日期 该聘请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3.大地泰华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说明及营业执照等材料;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32fb3e9-f3fe-4534-b8fa-a6fa29f4dd26.PDF ─────────┬──────────────────────────────────────────────── 2026-03-30 19:1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有效核查、监督年度审 计机构工作,现将年度审计机构履职及相关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续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地泰华事务所”)作为年度审计机构。 大地泰华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具有财政部批准的财务审计执业资质,通过财政部与证监会证券期货业务备案。大地泰华事务所 审计咨询业务涉及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等多个领域,2012-2024 年连续多年入围全国事务所综合评 价 50 强,2024 年位列 28 名。截至 2025 年末,大地泰华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为 23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为 7人。近三年来,大地泰华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情况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地泰华事务所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切实满足审计履职要求,续聘其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1.2025 年 3 月 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聘任大地泰华事务所作为年度审计机构。审核意见全文发布于 2025 年 3 月 3 1 日的巨潮资讯网。 2.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大地泰华事务所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发布于 2025 年3月 31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5-020 号公告。 3.2025 年 4 月 26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发布于 2025 年 4 月 26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5-026 号公告。 三、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以及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大地泰华事务所对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开展现场审计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有关执业规范,大地泰华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 计,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等。 经审计,大地泰华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对此,大地泰华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鉴证,大地泰华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如实反映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在审计执行过程中,大地泰华事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团队组成、审计方案与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识 别与评估、舞弊风险测试与评价、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及内审、财务等职能部门进行充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职的监督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相关核查情况 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地泰华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 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沟通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沟通、线上交流等途径,与大地泰华事务所进行三次正式沟通。 1.2025 年 12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与大地泰华事务所进行审前沟通,明确审计范围、人员安排、 重要时间节点、审计业务重点等事项。 2.2026 年 2 月 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与大地泰华事务所进行审中交流,沟通审计重点应对情况、回函 情况、初步审计结果等事项。 3.2026 年 3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听取大地泰华事务所相关汇报,审议通过财务决算报告及财务报 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同意将上述议案及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认真核查审计机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等情况,与审计机构保持有效沟通并提出合理建议,督促审计机构独立、规范地开展审计 工作,按期出具审计报告及鉴证报告。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作为专门委员会的管理作用,切实履行对审计机构的监督 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地泰华事务所根据相关执业规定,本着公允、客观原则,规范开展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按期完成年报 审计相关工作,合规出具相关审计、鉴证报告。大地泰华事务所审计行为规范有序,体现良好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东华科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e4ac081-ef43-496c-95b4-4778f78c9f82.PDF ─────────┬──────────────────────────────────────────────── 2026-03-30 19:1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a6a1b08-c94e-4e33-8f5c-1ede06737cc2.PDF ─────────┬──────────────────────────────────────────────── 2026-03-30 19:1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8815b25-19f1-4a25-af29-31cacfee6dd2.PDF ─────────┬──────────────────────────────────────────────── 2026-03-30 19:12│东华科技(002140):中金公司关于东华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3,557,432股 新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 中金公司”)担任东华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修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3号)核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普通股 163,557,432 股,发行价格为 5.54 元 /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06,108,173.28元,扣除 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13,341,676.97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92,766,496.31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考虑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及相关税费人民币 13,705,814.71元后为人民币 892,402,358.5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11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46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详情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一 募集资金实际收款 89,276.65 二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余额 1,375.88 三 2025年度按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605.56 1 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0.00 2 芜湖“JADE玉”EPC项目 526.54 3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79.02 4 置换发行费用及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 0.00 四 手续费支出 0.09 五 利息收入 0.78 六 募集资金余额 771.0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一 募集资金实际收款 89,276.65 二 2025年末按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88,895.90 1 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13,000.00 2 芜湖“JADE玉”EPC项目 16,253.37 3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59,590.36 4 置换发行费用及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 52.17 三 手续费支出 0.55 四 利息收入 390.81 五 募集资金余额 771.01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共收到利息 390.8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771.0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中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至 东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元)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2011729200251604 97,517.75 活期 合肥城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188769220622 7,606,536.19 活期 望江中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551902066810105 6,023.28 活期 政务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50145860800002454 - - 合肥城南支行 合计 -- 7,710,077.2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161,400,074.62元 及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计 471,698.1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51号)予以鉴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3 日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2022年 12 月 26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1,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智能通知存款”产 品,年化收益率为 2.0%。2023年 12月,该产品已到期赎回,累计实现利息收入 3,482,748.11元。 2025年,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10,077.22 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 的情形。 六、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出具了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地泰华会审字[2026]100001-1002号)。报告结论为:“东华科技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东华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华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修正)》《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d974613-8a2e-44d3-9869-f43736de52d0.PDF ─────────┬──────────────────────────────────────────────── 2026-03-30 19:1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26年 3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计提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谨 慎性原则,本公司对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分析和相应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 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1.资产范围:本公司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固定 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 2.计提金额:经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对 2025 年 12 月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 为-7,182.97万元,占本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3.48%。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 序 项目 本年计提资产 占 2025 年经审计 号 减值准备金额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绝对 值的比例 一 信用减值损失 -13,937.28 -26.16% 1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305.51 9.96% 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699.34 -1.31% 3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69.19 -0.32% 4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1,451.30 -2.72% 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16,922.95 -31.76% 二 资产减值损失 6,754.31 12.68% 1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0.00% 2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6,836.85 12.83% 3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82.53 -0.15% 合计 -7,182.97 -13.48% 注:1.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 损失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三)报告期间: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该事项予以事前审 议,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将增加本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16.70 万元,增加本公司 2025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6,216.70 万元。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年度审计机构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7,182.97 万元,占本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3.48%,将增加本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16.70 万元,增加本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6,216.70 万元。上述资产减值准备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经全面清查、分析 和相应评估后,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合理,可更为公允、真实地反映本公司资产状况和关 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该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 分。公司该计提事项系遵循稳健的会计原则,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利润操纵。一致同意将该计提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3.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66e96d7-4fff-4e2a-9e27-68debd4d757e.PDF ─────────┬──────────────────────────────────────────────── 2026-03-30 19:1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408631d-314c-4ed9-b59e-3f3076ec95fa.PDF ─────────┬──────────────────────────────────────────────── 2026-03-30 19:1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2025 年度,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地泰华事务所”)作为年度审计机构。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本公司内部制度等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对大地泰华事务所 2025 年度审 计履职情况进行专项评估。董事会认为:大地泰华事务所执业资质完备,审计独立客观,勤勉尽责、严谨规范,遵循客观、公允原则 发表专业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大地泰华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具有财政部批准的财务审计执业资质,通过财政部与证监会证券期货业务备案。大地泰华事务所 审计咨询业务涉及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等多个领域,2012-2024 年连续多年入围全国事务所综合评 价 50 强,2024 年位列 28 名。截至 2025 年末,大地泰华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为 23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为 7人。近三年来,大地泰华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大地泰华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 (一)审计及鉴证结论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大地泰华事务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执业规范,结合 2025 年年报披露工作 要求,对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进行审计及鉴证,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款、贷款等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1.关于年度财务报告:大地泰华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关于内部控制:大地泰华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大地泰华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如实反映了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审计工作情况 大地泰华事务所重视审计投入,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及工程行业等审计经验,同时事务所 有关后台支持团队全程提供支持服务。大地泰华事务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和沟通方案,稳步推进相关审计及 鉴证工作;同时全面配合公司开展审计工作,及时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切实满足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大地泰华事 务所就业务发展、管理提升等方面提出相关管理建议,积极提供增值服务。 (三)审计沟通情况 大地泰华事务所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内审、财务等职能部门之间沟通渠道顺畅。在审计过程中,双方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 计团队组成、审计方案与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识别与评估、舞弊风险测试与评价、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充 分沟通。 三、公司对审计机构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地泰华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审计团队勤勉尽责,年 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在审计工作中,大地泰华事务所恪守独立、客观的执业原则,秉持严谨、负责的职业操守,规范开展审计、鉴 证等工作。按时出具审计、鉴证及核查报告,公允、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履职成效符合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94fddc5-048e-404e-b8fd-af7b4449020f.PDF ─────────┬──────────────────────────────────────────────── 2026-03-30 19:1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1aab334-6438-41a0-9aab-0613995c345b.PDF ─────────┬──────────────────────────────────────────────── 2026-03-30 19:1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56a8654-d41d-403a-84b4-06857bb0c377.PDF ─────────┬──────────────────────────────────────────────── 2026-03-30 19:11│东华科技(0021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东华科技(0021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a382b71-1a8d-4250-aecb-30d1e57120cc.PDF ─────────┬──────────────────────────────────────────────── 2026-03-30 19:11│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 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 A 楼 1701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李立新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 到董事 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报告应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全文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洪涛先生、郭社增先生、陆熹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 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发布于202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董事会出具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发布于202 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及摘要应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发布于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月 3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16 号《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该报告应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全文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预案应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17 号《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此形成同意的审核意见。 (六)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全文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此形成同意 的审核意见。审计机构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地泰华事务所”)对此出具《审计报告》,报告 全文发布于 2026 年 3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该专项报告应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月3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18 号《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形成同意的审核意见。大地泰华事务所对此出具 《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均全文发布于 2026年 3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2025 年度 ESG 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025年度ESG报告》全文发布于2026年 3月31日的巨潮 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19 号《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形成同意的审核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7票,其中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袁学民董事、潘来安董事系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委派,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6.3.8 条第(二)项所称的关联关系,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风险评估报告》全文发布于 2026 年 3月 31 日的巨 潮资讯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予以事前认可并形成同意的专门意见。 (十一)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应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5年度薪酬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的相关 内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在前置审议中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化学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7票,其中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袁学民董事、潘来安董事系中国化学委派,均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第(二)项所称的关联关系, 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应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中国化学等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20 号《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此予以事前认可并形成同意的专门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新材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续签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7票,其中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张小军董事、王会民董事均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委派,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6.3.8 条第(二)项所称的关联关系,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应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陕煤集团等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21 号《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新材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续签产品销售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对此予以事前认可并形成同意的专门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与陕煤集团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7票,其中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张小军董事、王会民董事均由陕煤集团委派,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第(二)项所称的关联关 系,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应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陕煤集团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20 号《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此予以事前认可并形成同意的专门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应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22 号《关于续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出具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关于对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均全文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经前置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年度审 计机构事项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免保综合授信额度为 3,247,070.50 万 元,其中公司本部 2,388,000.00 万元、子公司 859,070.50 万元。内容包括融资、远期结售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 用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用信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来确定。授权经理层在授信期限和上述授信 额度内办理用信业务。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应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决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主要审议八届十五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23 号《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 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9c6f041-4902-4368-9694-dbccaeac8365.PDF ─────────┬──────────────────────────────────────────────── 2026-03-30 19:11│东华科技(002140):2025年年度报告 ─────────┴──────────────────────────────────────────────── 东华科技(00214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de8084e-d3e3-4663-95db-cc0694080d01.PDF ─────────┬──────────────────────────────────────────────── 2026-03-30 19:10│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新材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续签产品销售合同的关联交易公 │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化学(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内蒙新材”“甲方”)于 2024 年与其参股股东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化学”“乙方”)签订的 《产品销售合同》已 1年期满,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内蒙新材拟与榆林化学续签《产品销售合同》,约定榆林化学销售内蒙新材 生产的乙二醇及副产品。 2.榆林化学系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陕煤集团现持有本公司 20.79%的股份 。本公司与榆林化学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三)项“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所称的关联关系,内蒙新材与榆林化学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于2026年 3月27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新材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续签产品销售合同 的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其中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张小军、王会民董事均由陕煤集团委派,与公司构成《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第(二)项所称的关联关系,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 项予以事前审议并形成同意的专门意见。 4.该议案将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陕煤集团作为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5.合同到期后,若价格政策不变,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续签事项。同时应在日常性关联性交易预计中对该项关联销售交易进行 预计,提交股东会审议。 6.上述产品销售行为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称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 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榆林化学及主要股东情况 榆林化学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800MA708M1D63,法定代表人为王 会民先生,注册资本为 1,501,1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在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汇源大道 1 号,主要从事煤制活性炭 及其他煤炭加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煤炭及制品 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等业务。 榆林化学的股东是陕煤集团,实际控制人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榆林化学业务和财务数据 榆林化学主要负责陕煤集团“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榆林化学总资 产 4,172,468.43万元,净资产1,382,869.23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2,899.37万元,净利润 124,474.45 万元(未经审计 )。 (三)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陕煤集团现持有本公司 20.79%的股份。本公司与榆林化学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三)项“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所称的关联关系。 (四)其他情况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榆林化学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续签的《产品销售合同》,内蒙新材继续委托榆林化学销售其生产的乙二醇及副产品,以形成相对稳定的下游市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产品销售以市场化原则定价,即聚酯级乙二醇销售价格以中国化纤网的月结参考价为标准进行折算,副产品以网拍销售订单价格 进行折算。 五、销售合同主要内容 (一)销售品种、数量 1.销售品种:内蒙新材生产的聚酯级乙二醇主产品以及副产品。 2.销售数量:以甲乙双方每月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二)合同有效期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到期后,若价格政策不变,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履行续签手续。 (三)产品价格 产品价格分为暂定价和结算价。具体产品价格由甲乙双方依据市场行情及以下公式,在实际的销售订单中进行明确。 1.产品暂定价(甲方收取乙方预付款时按该价格执行) 聚酯级乙二醇合约发运销售价格公式:P=CP1×0.973-实际物流运费合同平均单价 注:CP1=CCF(中国化纤网)当月预估月结参考价或实际月结参考价,月结参考价格确定后对前期暂定价预付款部分进行核销。 2.产品结算价 (1)聚酯级乙二醇合约销售价格公式:P=CP2*0.973-实际物流运费合同平均单价 (2)聚酯级乙二醇网拍销售价格公式:P=网拍销售订单价格×0.99(≤3000t 月度) (3)聚酯级乙二醇网拍销售价格公式:P=网拍销售订单价格×0.998(>3000t 月度部分) 注:CP2= CCF(中国化纤网)本月最终实际公布的本月月结参考价。 3.副产品结算价格公式:P=网拍销售订单价格×0.99 4.实际物流运费合同平均单价以乙方公开招标乙二醇物流服务实际中标均价为准。 (四)货款支付 聚酯级乙二醇合约销售业务:乙方配送货物到达对应站点或港口后按照预付货款价格计算对应货款数量的 100%金额在 10 个工 作日内完成付款。 聚酯级乙二醇和副产品网拍业务付款:订单完成提货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五)产品交割界面 本合同下全部货物由乙方安排运输工具到甲方厂区自提,货物的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该货物装入乙方运输工具并完全出 厂时转移至乙方。 (六)统计结算 1.月度结算 (1)聚酯级乙二醇合约结算:当月合约原则在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日计价周期内完成发运、如因生产或其他原因甲乙双方可协 商延后发运本月合约或提前发运下月合约、价格均按照相应月份价格执行。 (2)网拍产品结算:双方在结算周期(上月 26 日-本月 25 日)按照当月付款时间进行结算,每月 30日前,甲方为乙方开具 本月 25日前完成提货的销售订单的产品发票。 2.年度结算 本合同期完成月前一个月和完成月当月 26 日进行两次年度结算核对,双方根据全年产品销量据实结算。 (七)其他条款:合同还约定计量检验、物流运输、购货确认、双方职责、不可抗力、保密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争议解 决等。 六、涉及到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内蒙新材与榆林化学续签《产品销售合同》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形。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产品销售目的 内蒙新材与榆林化学续签《产品销售合同》,可借助榆林化学的销售渠道,有利于稳定产品销售和保障生产运营。 (二)对内蒙新材和本公司的影响 内蒙新材委托榆林化学销售产品,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化原则定价,做到公平合理,并依法履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内蒙新材和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榆林化学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榆林化学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本公司提供工程劳务及内蒙新材接受销售服务 ,关联交易金额为 85,484.69 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的事前认可和专门意见 经审议,专门会议认为:与榆林化学续签《产品销售合同》,旨在保障内蒙新材产品销售,形成相对稳定的下游市场,不会对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市场化原则确定销售价格,以协议形式明确双方权责,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内蒙新材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内蒙新材应拓展销售渠道,形成完备生产经营体系,夯实面向市场的竞争能力。该销售事项应提 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应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内蒙新材与榆林化学续签《产品销售合同》,一致同意将事项提交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4.内蒙新材与榆林化学达成的产品销售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d58bc43-6c47-489f-b7a0-cd5507135bab.PDF ─────────┬──────────────────────────────────────────────── 2026-03-30 19:10│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aba0bb2-9f43-4f9f-a031-a8e9618180de.PDF ─────────┬──────────────────────────────────────────────── 2026-03-30 19:09│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东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现定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依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而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6 年 4 月 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在本次股东会上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回避 表决,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6-015 号《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同时,上述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的投票委托。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八)会议地点:本公司A楼302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7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6.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 7.00 关于与中国化学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6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新材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续签产 √ 品销售合同的议案 9.00 关于与陕煤集团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6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00 关于续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00 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 上述 11 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业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材料。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上述第 4 至第 10 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公开披露。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对第7项议案回避表决;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第8、第9项议案 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关联股东对第6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并应在 2026 年 4月 24 日下午17:00 前以传真或信函送达本公司;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 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本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公司 B 楼 509 室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邮编:230024)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注明“年度股东会”字样 传真号码:0551-63631706 3.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23 日、24 日(9:0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邮编:230024) 联 系 人:余伟胜、孙政 联系电话:0551-63628083、0551-63626768、13856002499 传真号码:0551-63631706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f2e6930-ad8f-4a8f-a8a0-addca2f5d59a.PDF ─────────┬──────────────────────────────────────────────── 2026-03-30 19:09│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郭社增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郭社增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d7ccc3e-e1d1-4d12-ba8d-cbf9cfc724f2.PDF ─────────┬──────────────────────────────────────────────── 2026-03-30 19:09│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郑洪涛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 2025 年,本人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确保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行职责,力求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任职基本情况 (一)任职信息。本人系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声明。本人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获取除独立董事津贴外的其他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充分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决策,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对相关会议审议事项积极提出建议并发表明确意见,独立客观判 断并审慎进行表决,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明确发表意见。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 组织召开会议,重点关注外审机构选聘、财务预决算、内部控制建设、重大风险防范、内外部审计等工作,并与外部审计机构、内部 审计部门定期沟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有关薪酬考核议案,重点关注限制性股票解售及回购注销、薪酬考核 及发放、津贴调整等事项。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议计 6次,即八届七次至八届十二次,审议议案 42 项。本人以现场方式出 席 6 次,无委托出席情况,并对会议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次,即 2024 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至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计 20 项。本人现场 出席 4 次,无委托出席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公司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6 次,审议议案及听取报告计 18 项;本人现场主持召开 上述会议,对会议议案均持同意意见。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审议议案计 3项;本人均现场参加会议,对会议议案均持 同意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次,审议议案 13 项;本人均现场出席,对会议议案均持同意 意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力求全面了解公司治理及运营情况,尤为关注公司规范运作、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以及需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发表专门审核意 见的重大事项。 (一)关于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所属企业提供的工程劳务,公司子公司内蒙新材接受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陕煤 集团所属榆林化学提供的销售劳务,同时向陕煤集团及其所属企业提供工程劳务。上述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均构成日常关联交易。上 述关联交易系工程与实业业务开展、主营业务发展等需要,采取招投标等方式运作,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对公司利益、股东权益不 产生不利影响,在业务上不形成依赖,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人认真查阅上述关联交易材料,对此予以事前认可。公司在履行决策 程序时实行关联方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本报告 期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公司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关联交易程序合规、价格公允,均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认真查阅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材料,对此予以认可 。 (三)关于在集团财务公司存贷款及风险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继续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相关金融服务。公司制订《风险 处置预案》,可有效控制相关风险。公司每半年对财务公司实施全面风险评估,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 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损害公司利益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本人认真查 阅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制度建设、风险控制、业务运行等情况,对此予以事前认可。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实行关联方回避表决,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关于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和基本管理制度建设,重视健全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体系,稳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 防范能力。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形成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内控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本人认真查阅纳入评价范 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对此予以前置审议并认可。 (五)关于股东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出的2024年度及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股东利益、股本规模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正确 处理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以及频次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董事会在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时,事先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其决策程序及机制与公司《章程》等规定相符合。本人认真 查阅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情况,对此予以前置审议并认可。 (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和专项报告披露的情况相一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等相关政策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本人认真查阅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此予以前置审议并认可。 (七)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岗位、绩效、薪酬“三位一体”的模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和薪酬确认。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符合,薪酬方案与其所在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相符合,年度薪酬总额与公司战略目标、经 营指标等实现情况相符合。年度薪酬审议、分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认真查阅相关人员绩效考核、薪 酬确定及发放等情况,对此予以前置审议并认可。 (八)关于聘任年度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真查阅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证书、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独立性等情况,对此予以前置审议并认可。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 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还通过与经理层精准对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听取管 理层工作汇报、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实地考察调研、参加职代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本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一)重视经营发展。本人与经理层、相关职能部门保持广泛沟通,全面了解法人治理、改革改制、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情况 ,获取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依据材料。同时结合自身专业和业务优势,对公司实业投资及运营、基础设施业务拓展、财务管 理、内外部审计等事项提供客观、专业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二)关注信息披露。本人通过深交所官网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审阅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关注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督促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指南等规定,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知情权。同时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宣传报道和公司开展的舆情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现场调研。本人参加为期 3天的新疆现场调研,实地考察东华天业公司,走访天业集团等单位,调研 PBAT、石墨烯 等化工新材料下游应用拓展情况;了解石河子开发区发展目标及整体规划,探讨在新疆等地项目投资与业务合作机会。 (四)加强业务学习。本人坚持学习与证券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重点学习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指南等规定以及 《上市公司参考》《资本市场监管动态》等文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以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持续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水平 ,以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职能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特别职权行使情况。本人依法行使《公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报告期内 ,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公开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联系方式。姓名:郑洪涛;邮箱:zhenght@mail.nai.edu.cn 2026 年是公司“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本人将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和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态度,切实遵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依法行使权利和规范履行职责,力求促进规范运作和提高决策水平,有效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616878e-8068-4ed7-8a47-48497b2b08bf.PDF ─────────┬──────────────────────────────────────────────── 2026-03-30 19:09│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陆熹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陆熹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d18aecc-ea37-4a17-9360-d7c28963b0b4.PDF ─────────┬──────────────────────────────────────────────── 2026-03-30 19:09│东华科技(002140):大地泰华会计师关于东华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二、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3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地泰华会审字[2026]100001-1002号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华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东华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 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 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华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东华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东华科技为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3号)核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普通股 163,557,432 股,发行价格为 5.54 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06,108,173.28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实 际 收 款 为 人 民 币892,766,496.3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11月 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468号)。上述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771.01万元,明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一 募集资金实际收款 二 报告期末按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一 二 募集资金实际收款 89,276.65 报告期末按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88,895.90 89,276.65 88,895.90 1 其中: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13,000.00 2 芜湖“JADE 玉”EPC 项目 3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 3 芜湖“JADE 玉”EPC 项目 16,253.37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59,590.36 16,253.37 59,590.36 4 置换发行费用及支付中介机构服务费 52.17 三 四 手续费支出 0.55 利息收入 390.81 五 募集资金余额 771.0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中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至东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南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元) 存储方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2011729200251604 97,517.75 活期合肥城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望江中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551902066810105 6,023.28 政务区支行 3405014586080000245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合肥城南支行 7,710,077.22 活期 活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161,871,772.7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551号)予以鉴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 2022年 12月 26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51,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智能通知存款”产品 ,预计年化收益率为 2.0%。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该产品已到期赎回,累计实现利息收入 3,482,748.11元。 2025年,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10,077.22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f459b1a-baef-4c1e-bc29-5bf5f115aec6.PDF ─────────┬──────────────────────────────────────────────── 2026-03-30 19:09│东华科技(002140):大地泰华会计师关于东华科技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地泰华会审字[2026]100001-1001号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dceaa01-1d58-4942-ae74-36f2a8241b71.PDF ─────────┬──────────────────────────────────────────────── 2026-03-30 19:09│东华科技(002140):大地泰华会计师关于东华科技2025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 一、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1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二、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 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大地泰华会审字[2026]100001-1003号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大地泰华会审字[2026] 1000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东华科技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东华科技编制了后附的《东华工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东华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东华科技 2025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东华科技实施 202 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东华科技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0b03895-94ec-4629-83d0-927500fdb58f.PDF ─────────┬──────────────────────────────────────────────── 2026-03-30 19:09│东华科技(0021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东华科技(0021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53dde46-8f2e-43cc-aa55-f01b780a6553.PDF ─────────┬──────────────────────────────────────────────── 2026-03-30 19:09│东华科技(002140):大地泰华会计师关于东华科技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 东华科技(002140):大地泰华会计师关于东华科技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893723e-d49a-41f6-92b3-a35025b8c506.PDF ─────────┬──────────────────────────────────────────────── 2026-03-16 20:5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与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暨收到二审判决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3.判决结果及金额: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二审判决金额为本公司向星景环保支付工程款 63,478,303.77 元和逾期付款利息 ,退还工程保障金 38,216,242 元及利息,支付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2,980,000 元及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公司将按照判决结果履行相关支付义务。根据二审判决结果以及本公司 对上述工程项目相关确认情况进行预计,本次判决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近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诉人”“一审被告”“本公司”“东华科技”)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贵州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黔民终 390 号)。贵州高院对本公司、瓮安东华星景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瓮安东华”)与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星景环保”)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 2017 年 5月,本公司就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与瓮安东华正式签订《瓮安县草塘“十二 塘”景观工程(一期)项目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暂估总价款为 87,449.17 万元人民币(详见发布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17-019 号公告)。根据该项目建设需要,本公司与瓮安东华、星景环保 共同签订《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备忘录》(以下统称“《施工合同》”)。《施工 合同》约定,星景环保作为施工承包商,承担该《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建设工作,合同暂估总价为 83,650.77 万元人民币。2025 年 4月,星景环保就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款项支付纠纷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一审受理及判决情况 (一)一审受理情况 2025 年 4月 9日,本公司收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黔南中院”)开庭传票以及转来的《民 事起诉状》。星景环保就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款项支付纠纷向黔南中院起诉本公司和瓮安东华。详见发布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5-023 号《关于与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同时,星景环 保变更诉讼请求,其诉求金额变更为 26682.9 万元。 (二)一审判决情况 2025 年 8月 22 日,黔南中院就此纠纷出具《民事判决书》(【2025】黔 27 民初 18 号)。一审具体判决如下: 1.东华科技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星景环保支付所欠工程款 63,478,303.77 元及利息(利息以 63,478,303.7 7 元为基数,从 2024 年 1月 26 日至 2024 年 3月 21 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利息 ,从 2024 年 3月 22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计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2.东华科技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星景环保退还工程保障金 114,648,726.03 元及利息(利息以 114,648,726 .03 元为基数,从 2024 年 1 月 26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3.东华科技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星景环保支付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和竣工图编制费 5,364,000 元及利息(利 息以5,364,000 元为基数,从 2025 年 3月 17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款项付清 之日止); 4.驳回星景环保的其他诉请。 详见发布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5-036 号《关于与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 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三、本次诉讼二审受理及判决情况 (一)二审受理情况 一审判决后,本公司不服贵州省黔南中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款项支付纠纷做出的一审判决,上诉至贵州高院。 (二)二审判决情况 2026 年 2月 10 日,贵州高院就此纠纷出具《民事判决书》(【2025】黔民终 390 号),公司于近日收到该判决书。二审具体 判决如下: 1.撤销黔南中院(2025)黔 27 民初 18 号民事判决; 2.东华科技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星景环保工程款 63,478,303.77 元及利息(利息以 63,478,303.77 元为 基数,按照实际欠付金额从2025年 3月17日起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3.东华科技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星景环保退还工程保障金 38,216,242 元及利息(利息以 38,216,242 元为 基数,按照实际欠付金额从2025年 3月17日起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4.东华科技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星景环保支付施工图预算编制费2,9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980,000元为 基数,从 2025 年 3 月 17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5.驳回星景环保的其他诉讼请求。 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 1,375,945 元,由星景环保负担 675,945 元,东华科技负担 700,000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东华科技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 959,255 元,由星景环保负担 459,255 元,由东华科技负担 500,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关于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一)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1.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标的额超过 200 万元) 与扬州逸轩园林有限公司的诉讼:扬州逸轩园林有限公司就瓮安草塘项目工程款事宜起诉星景环保、本公司及瓮安东华,要求支 付工程款468.4 万元及利息。各方已达成调解协议,本案现已结案。 与安徽星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诉讼,安徽星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就淮北零碳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款事宜起诉安徽优循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要求安徽优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工程款 670.23万元,本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各方已达成调解协议 ,本案现已结案。 2.除上述诉讼、仲裁外,本公司尚有正在进行中的小额诉讼案件 9起,其中本公司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计 5起,涉案金额为 203 .35 万元;本公司为被申请人的仲裁案件 4起,涉案金额为 16.14 万元。 (二)除上述诉讼、仲裁外,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没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判决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公司将按照判决结果履行相关支付义务。根据二审判决结果以及本公司对上述工程项目相关确认情况进行 预计,本次判决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本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贵州高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黔民终 390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6a3990ac-928c-4d3b-8fcd-6abc4bc63407.PDF ─────────┬──────────────────────────────────────────────── 2026-03-16 20:51│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 3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 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在公司 A 楼 17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李立新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中化学埃及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7票,其中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东华科技 2026-012 号《关于投资参股中化学埃及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均形成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3 月 17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6-013 号《关于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的公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此形成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越南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9票,其中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项目执行和市场开拓等需要,本公司在越南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情况如下: 机构类型:项目管理办公室; 拟定名称: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越南化学 DAP 股份公司磷酸提质及年产 6 万吨 MAP 化肥项目管理办公室(暂定); 注册地点:越南海防市; 注册资本:不需要注册资金; 退出条件:项目竣工并完成保修责任后予以注销。 授权经理层遵照当地法律规定办理注册等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dfd9155f-98b5-4910-9e85-3b1628168922.PDF ─────────┬──────────────────────────────────────────────── 2026-03-16 20:50│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出资 500万泰铢(按八届十四次董事会通知发出之日即 2026 年 3 月 6 日汇率中间价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108.77 万元,最终以实际结汇为准),在泰国曼谷设立全资子公司“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泰国子公司”(暂定名,以注册地核定为准),主要执行泰国东盟钾盐公司(以下简称“APOT”)钾肥项目,拓展泰国及周边国别 工程业务市场。 2.本公司于2026年 3月16日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的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此形成同意的审核意见。 3.该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不构成关联交 易;尚需提交国家商务部等政府部门备案。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概况 近年来,本公司着力推进“国际化”战略。自 2023 年始,聚焦泰国市场,拓展化工、新能源等工程业务。2025 年度,本公司 被授予泰国APOT 钾肥项目的 LOA,已签署项目采购供货合同,并有望正式签订该项目 EPCC(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车运行)合同。 按照泰国《外商经营法》(FBA)等相关法律的要求,外国主体从事FBA 所附清单三中明确列明的受限业务活动,应事先取得外 商经营执照(Foreign Business License,简称 FBL)。 鉴于本公司有望签署的上述钾肥项目 EPCC 合同,其业务范围明确归属于 FBA 所附清单三规定的受限业务范畴之内。因此,本 公司应先行取得FBL,以确保能够合法合规地开展相关业务。而申请特定项目的FBL,需要在泰国设立实体机构,如分公司或子公司。 经实地调研并综合比较,本次本公司拟在泰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二)项目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名称: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国子公司(以注册地核定为准) 注册地址:泰国曼谷(以注册地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500 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 108.77 万元,最终以实际结汇为准)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100%。 经营范围:主要执行泰国钾肥项目,拓展泰国及周边国别工程业务市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存在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出资情况。泰国子公司系新设公司,不存在增资等情况。 2.泰国子公司主要执行泰国钾肥项目,拓展泰国及周边国别工程业务市场,不属于投资进入新领域等情况。 四、泰国子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1.泰国子公司由本公司以货币形式全额出资,注册资本为 500 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 108.77 万元,最终以实际结汇为准),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2.泰国子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法行使职权。 3.泰国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 1 名,由本公司委派,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可连任。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经营 管理。 4.泰国子公司经理层成员 3-7 人,设总经理 1 名、总会计师 1名。经理层是执行机构;总经理对董事负责。 5.泰国子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建立财务、会计、审计和法律顾问制度。 五、对外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旨在更好拓展泰国及周边国别市场,同时满足泰国对境外承包商实施项目的合规性要求。泰国子公司执行 的 APOT钾肥项目产能为年产 123.5 万吨钾肥。 (二)投资风险分析 1.合规风险 风险描述:泰国对外国企业监管要求较严,尤其是在建筑行业,涉及土地使用、环保、劳动法等方面的合规要求较多。 应对措施:明确相关管理人员授权范围,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报税纳税等活动。聘请泰国律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保障经营合法 合规。 2.经济风险 风险描述:面临全球经济波动、货币汇率波动等经济风险。 应对措施:制定灵活的财务策略,并采用套期保值工具,如远期外汇合约等。 (三)投资影响分析 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主要执行泰国 APOT 钾肥项目,拓展泰国及周边国别工程业务市场,有利于依法合规开展境外业务,推动“ 国际化”战略落实落地。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约 108.77 万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结汇为准),不会对本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将根据投资事项进展情况,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本公司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d41379c2-5eb3-4329-b05e-be1672d5062e.PDF ─────────┬──────────────────────────────────────────────── 2026-03-16 20:50│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投资参股中化学埃及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投资参股中化学埃及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7/6ed32d58-f215-4053-925e-7048264be5c5.PDF ─────────┬──────────────────────────────────────────────── 2026-03-06 17:02│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与再生绿氢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签署年产80万吨风光氢氨一体化项 │目一期...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绿氨项目总承包合同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视EPC项目执行进展情况而定。 2.本次签署绿氨项目总承包合同系总价合同;合同中有关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材料购置费用为暂估价,未来以双方审定的设计概 算为基准确认新的价格,取代本合同中的暂估价,合同转为固定总价合同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6 年 3月 5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华科技”)与再生绿氢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再生能源”)在安徽省合肥市签署年产 80 万吨风光氢氨一体化项目一期一阶段绿氨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本合同经双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金额为 20.26 亿元(暂估价),建设工期(机械竣工)至 20 28 年 6月 18 日,本公司主要承担该EPC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保运服务及指导开车调试等工作。 本公司与再生能源签订的上述总承包合同系正常的主营业务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项目业主基本情况 再生能源成立于 2024 年 9 月,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翠珍女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928MADY DGQCXP,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已实缴),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察干镇内蒙古乌兰察布 新材料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五楼 504 室,主要从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再生能源的控股股东为亿境星绿氢能源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再生绿氢能源科技亚 洲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再生能源作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主体,具备了对该项目的履约能力。 本公司与再生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中,本公司与再生能源未签订此类总承包合同。 三、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 1.工程内容及规模:80 万吨绿氨项目一期一阶段绿氨工程,包含新建工艺生产装置、新建储运装置、新建辅助设施、新建公用 工程、新建厂前生活设施等;装置规模为年产 20 万吨绿氨。 2.工作范围:本公司承担包括项目前期咨询、设计、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实施、试验及检查测试、配合竣工验收、保运、建设 期工程保险、移交、指导开车调试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工作。 3.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合同价款及支付:本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20.26亿元(暂估价),包括工程设计费、设备材料购置费(暂估价)、建筑安装 工程费(暂估价)、总包管理费、工程保险费等。上述款项按照本合同约定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等款项类别、金额和时间进行支付。 5.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合同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机械竣工日期为 2028 年 6 月 18 日。 7.双方责任:再生能源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本 公司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 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8.本合同还约定了违约、合同解除、不可抗力、保险、索赔、争议解决等事项。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绿氨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为 20.26 亿元(暂估价),计划机械竣工时间为 2028 年 6 月 18 日,合同工期约 27 个月 ,合同金额占本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22.86%,年均合同金额占本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1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总承包业务在合同期内按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因此,上述合同项目的顺利执行将对执行期 内本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2.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该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在绿色能源化工领域的工程业绩,提高在风光氢储一体化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上述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公司拥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实施风光氢氨项目总承包的工程经验,具备了对该 EPC 总承包合同的履约能力。 上述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合同总价调整以及不可预计、不可抗力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再生能源签署的《再生绿氢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年产80 万吨风光氢氨一体化项目一期一阶段绿氨工程 EPC 总承包 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86ba3272-a7fc-4162-a9f9-a3bc9c5d11ca.PDF ─────────┬──────────────────────────────────────────────── 2026-02-27 16:18│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2025年度业绩快报 ─────────┴────────────────────────────────────────────────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5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0,024,616,921.37 8,862,222,844.58 13.12 营业利润 660,226,599.40 506,412,688.52 30.37 利润总额 616,941,895.66 499,400,614.20 23.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2,860,214.85 410,250,060.43 29.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407,461,630.95 379,840,443.47 7.27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528 0.5814 29.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3% 9.81% 1.82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15,998,123,258.64 16,100,437,077.47 -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741,395,741.16 4,352,726,799.70 8.93 股本 708,013,872.00 708,040,122.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6.70 6.17 8.59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以本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期初的普通股总 额为基数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02,461.69万元,同比增长13.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286.02万元,同比 增长29.89%。 (一)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稳步推进生产经营工作,正在执行的工程订单同比增加;二是在建总承包项目进 展正常,按合同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同比有所增长。 (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营业收入总体增长;二是部分项目收回长账龄工程款,坏账 准备冲回金额较大。 三、业绩泄露原因和股价异动情况分析 本公司无业绩泄露和股价异动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 2.董事会关于业绩快报情况的说明; 3.公司内部审计报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4eb64d2a-3c9e-4407-8a0e-955b49f7f0ee.PDF ─────────┬──────────────────────────────────────────────── 2026-02-04 20:00│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与青海东台吉乃尔锂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东华科技(002140):东华科技关于与青海东台吉乃尔锂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c59c5f60-51cd-4c2a-a8cb-68f76926122f.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东华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5383.PDF ─────────┬──────────────────────────────────────────────── 2026-03-31│东华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0576.PDF ─────────┬──────────────────────────────────────────────── 2025-10-31│东华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7482.PDF ─────────┬──────────────────────────────────────────────── 2025-08-30│东华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4728.PDF ─────────┬──────────────────────────────────────────────── 2025-04-30│东华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8752.PDF ─────────┬──────────────────────────────────────────────── 2025-03-31│东华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31/1222946422.PDF ─────────┬──────────────────────────────────────────────── 2024-10-31│东华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3613.PDF ─────────┬──────────────────────────────────────────────── 2024-08-31│东华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3394.PDF ─────────┬──────────────────────────────────────────────── 2024-04-30│东华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314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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