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41 *ST贤丰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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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5 │*ST贤丰(002141):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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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5 │*ST贤丰(002141):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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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5 │*ST贤丰(002141):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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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4 │*ST贤丰(002141):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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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4 │*ST贤丰(00214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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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4 │*ST贤丰(00214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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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4 │*ST贤丰(00214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延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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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3 │*ST贤丰(002141):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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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2 │*ST贤丰(002141):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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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2 │*ST贤丰(00214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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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5│*ST贤丰(002141):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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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贤丰(002141):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03c2816d-1156-486c-8e9d-e5bf4a034d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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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5│*ST贤丰(002141):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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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贤丰(002141):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e041d677-90ab-4ad5-aec9-50840ff8c8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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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5│*ST贤丰(002141):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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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贤丰(002141):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9cfdc056-55e4-4c3c-9bbe-ca8854445c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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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4│*ST贤丰(002141):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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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贤丰(002141):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ca611d29-267d-42a3-84a5-63f78a5a3b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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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4│*ST贤丰(00214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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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贤丰控股”)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肖世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供职于广州海关、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
师事务所、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现任职于广州健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兼任蜂助手股
份有限公司(301382.SZ)、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93.SZ)、深圳市新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10月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贤丰控股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
独立性的关系,满足有关规定中对于出任贤丰控股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1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3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本人以现场
方式出席3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10次;均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或弃权
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了9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1次会议,对董监高2023年薪
酬与考核方案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审议。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与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会议讨论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日常关联交易、非标准审
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一次会议是讨论关于要求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有关内部控制缺陷消除的事项
,本人均认真讨论与交流相关事项的意见和观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内控审计部和财务部门
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经营管控情况;通过现场参加沟通会议方式,接触和了解年审会计师,关切审计重点和审计师的年度审计工
作计划,并定期了解审计师的工作进展。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关注外界传媒、网络平台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和议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与
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不含线上会议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5天,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25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专项审计报告事项会议;
2.2024年3月1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议;
3.2024年4月7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4.2024年5月9日,现场出席公司理财事项专项汇报会议;
5.2024年5月11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6.2024年6月26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7.2024年7月25日,现场出席经营沟通会议;
8.2024年8月16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半年报专项会议;
9.2024年8月19日,与管理层一起进行项目现场考察;
10.2024年10月25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三季报专项会议;
11.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现场考察宜春、遵义子公司;
12.2024年12月16日,现场出席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3.2024年12月30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年审总体计划的初步沟通启动会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10月9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保障。1. 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内审负责人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畅通
,确保本人履职时能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 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及时向本人发送会议通知和资料,为本人出席会议和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提供必要支
持,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与本人保持充分沟通,保证本人能够充分表达意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
3. 给予适当的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除该津贴外,本人不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坚持独立判断,重点关注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日常关联交易、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董监高薪酬、回购公司股份、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基于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积极督促管理层推进内
部控制缺陷消除和改善公司经营状况相关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本人将进一步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个人专长,努力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4496636d-31e5-49d7-9127-7862890d1c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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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4│*ST贤丰(00214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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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贤丰控股”)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梁融,律师执业经验逾10年,曾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现任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兼任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115.SZ)独立董事、深圳市一搏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301366.SZ)独立董事,2020年5月21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贤丰控股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经自查,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满足有关规定中对于出任贤丰控股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2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2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本人以现场
方式出席4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9次;均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形。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符合法律规定
,内容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了1次会议,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审核董监高2023年薪酬与考核
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进行了考察。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列席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2023年报审计工作、2023年年报和2024年一季报披
露、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沟通会议,参与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会议讨论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日常关联交易
、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1次会议是讨论关于要求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有关内部控制缺陷
消除的事项,本人均认真讨论与交流相关事项的意见和观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列席审计委员会沟通会议的方式,与公司内控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听取中小投资者意见,并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外界传
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不含线上会议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6天,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7日,现场考察公司新办公场所;
2.2024年1月25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专项审计报告事项会议;
3.2024年3月1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议;
4.2024年3月20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监管沟通会议;
5.2024年4月5日,现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董监高薪酬执行情况专项会议;
6.2024年4月19日,现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报和2024年一季报专项会议;
7.2024年4月23日,现场出席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专项会议;
8.2024年4月24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9.2024年5月9日,现场出席公司理财事项专项汇报会议;
10.2024年5月11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1.2024年5月16日,现场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12.2024年6月26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3.2024年8月21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4.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现场考察宜春、遵义子公司。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1. 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
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 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及时向本人发送会议通知和资料,为本人出席会议和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提供必要支
持,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与本人保持充分沟通,保证本人能够充分表达意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
3. 给予适当的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除该津贴外,本人不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规定进行独立的判断,重点关注定期报告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监高薪酬、提名董事候选人、日常关联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积极督促管理
层推进内部控制缺陷消除和改善公司经营状况相关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促进公司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发挥个人专长,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99c0b40f-b6c9-44e2-b915-c3ceef8889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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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4│*ST贤丰(00214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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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贤丰控股”)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邓延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辽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院长、国家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监审专家、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
司(000975.SZ)独立董事。2020年1月2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兼职情况。
本人不在贤丰控股担任其他职务,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满足有关规定中对于出任贤丰控股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1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本人以现场
方式出席5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8次;均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或弃权情
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了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进行了考察;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1次会议,从自身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角度出发,为公司发展和战略规划献言献策;作为审计委员
会委员,本人参与了9次会议,参与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与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会议讨论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日常关联交易、非标准审计
意见的专项说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1次会议是讨论关于要求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有关内部控制缺陷消除的事项,
本人均认真讨论与交流相关事项的意见和观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和沟通会的方式,与公司内控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了
解公司内部经营管控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关注外界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和投资者的意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与沟
通,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不含线上会议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8天,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3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营沟通会议;
2.2024年1月7日,现场考察公司新办公场所;
3.2024年1月25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专项审计报告事项会议;
4.2024年3月1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议;
5.2024年3月20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监管沟通会议;
6.2024年4月7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7.2024年4月19日,现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报和2024年一季报专项会议、战略委员会关于2023年报
专项会议;
8.2024年4月23日,现场出席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专项会议;
9.2024年4月24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0.2024年4月29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11.2024年5月9日,现场出席公司理财事项专项汇报会议;
12.2024年5月11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3.2024年5月16日,现场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14.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现场考察宜春、遵义子公司;
15.2024年11月27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年审会计师聘任专项会议;
16.2024年12月16日,现场出席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1. 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
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 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及时向本人发送会议通知和资料,为本人出席会议和召集专门委员会会议提供必要支
持,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与本人保持充分沟通,保证本人能够充分表达意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
3. 给予适当的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除该津贴外,本人不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定期报告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提名董事
候选人、回购公司股份、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要求进行独立的判断,认为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积极督促管理层推进内部控
制缺陷消除和改善公司经营状况相关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促进公司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本人将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发挥个人专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13025c5f-2be5-4768-9c3f-6d9387b0aa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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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53│*ST贤丰(002141):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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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
条件。据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
险警示。
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
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股票交易前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
23年 8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月 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说明
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后的营业
收入超过 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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