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42 宁波银行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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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8:27│宁波银行(002142):宁波银行第一期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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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002142):宁波银行第一期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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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宁波银行(002142):宁波银行第二期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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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002142):宁波银行第二期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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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宁波银行(002142):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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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23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进行了表决。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7 人。会议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ac2b5fe9-b2f1-43a8-ba70-2335a75f3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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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宁波银行(002142):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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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23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进行了表决。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 14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4 名。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放优先股股息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向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宁行优 01(优先股代码:140001)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宁行优 01 票面股息率 4.68%计算,每股发放现金
股息人民币 4.68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22,698万元(含税)。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向截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宁行优 02(优先股代码:140007)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宁行优 02 票面股息率 4.5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
息人民币 4.5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45,000万元(含税)。
本议案同意票 1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616675c1-0229-46e6-a6fd-8e350afda2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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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宁波银行(002142):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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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002142):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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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宁波银行(002142):宁波银行关于独立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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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李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6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25%)的独立董事李浩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1,
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6%)。
近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独立董事李浩先生《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具体情况如下:
一、 董事的基本情况
1、董事姓名:李浩。
2、董事持股情况:李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5%。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份、公开发行股份(配股)。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不超过4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
本公告披露后,如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7日-2025年2月6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浩先生未做出过股份限售承诺,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的规定,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李浩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
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李浩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
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李浩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 备查文件
李浩先生出具的《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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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 00:00│宁波银行(002142):宁波银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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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现行
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执业律师朱
和鸽、何卓君(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
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
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8月 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指定媒体发出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该公告载明公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在宁波朗豪酒店(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2109 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发布的公告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以及出
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二)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月 23 日下午 15时 30分在宁波朗豪酒店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23日 9:15-15:00。
经核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5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55,900,6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483%。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40,606,8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0.5877%;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8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15,293,7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605%
。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列席人员、召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关于发行金融债券有关授权的议案
2.00 关于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00 关于取消续聘并重新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相符,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根据统计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发行金融债券有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072,034,8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97%;反对 173,455,439 股;弃权 10,4
10,273 股。
2.关于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4,467,4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3%;反对 1,172,930 股;弃权 260,26
2 股。
3.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4,618,0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9%%;反对 1,042,530 股;弃权 240,0
02 股。
4.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254,678,7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3%;反对 1,019,940 股;弃权 201,927 股。
5.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254,654,8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7%;反对 1,025,930 股;弃权 219,842 股。
6.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4,254,639,8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4%;反对 1,018,860 股;弃权 241,904 股。
7.关于取消续聘并重新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54,649,12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6%;反对 936,650 股;弃权 314,832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49,687,4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4%;反对 936,650 股;弃权
314,832 股。
经查验:
1.上述第一至三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第四至七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议案获得
有效表决权的通过,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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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 00:00│宁波银行(002142):宁波银行关于2024年第二期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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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发行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2.17%。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用于补充公司二级资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4/a7c0c14d-a2cd-4be7-aa73-40ac92d6d7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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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 00:00│宁波银行(002142):宁波银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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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002142):宁波银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4/eaaf90ef-be9d-423a-a896-aa43004450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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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00:00│宁波银行(002142):宁波银行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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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 15:30 召开,会议有关事项
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3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9月 23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18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2109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发行金融债券有关授权的议案 √
2.00 关于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取消续聘并重新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第一至三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第四至七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其中,第七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和 9 月 20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办法: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邮编:315042)
联系人:童卓超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1.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42”;投票简称为“宁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五、 备查文件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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