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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44(宏达高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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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44 宏达高科 更新日期:2026-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0 18:52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6 16:52 │宏达高科(002144):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6-05-15 18:29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5-15 18:29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0 16:17 │宏达高科(002144):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4-26 16:01 │宏达高科(00214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18 00:33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 │2026-04-17 19:42 │宏达高科(00214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17 19:42 │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自查报告-于斌 │ ├─────────┼──────────────────────────────────────────────┤ │2026-04-17 19:42 │宏达高科(002144):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 ─────────┬──────────────────────────────────────────────── 2026-06-10 18:52│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5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按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分派总金额为8,838,126.40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55 沈国甫 2 00*****999 毛志林 3 00*****992 白 宁 4 00*****660 李 宏 5 01*****761 马月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8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27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马强强 咨询电话:0573-87550882 传真电话:0573-8755268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52d81d37-4af7-4d57-850c-50e15aec640e.PDF ─────────┬──────────────────────────────────────────────── 2026-05-26 16:52│宏达高科(002144):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顾伟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治 理结构调整,顾伟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顾伟锋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原定任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即2024年5月28日至2027年5月27日)。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顾伟锋先生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伟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顾伟锋先生辞任后,将继续遵 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一致同意选举顾伟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顾伟锋先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八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顾伟锋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顾伟锋先生的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480555bc-f23e-4e77-974f-0fa63ef22e55.PDF ─────────┬──────────────────────────────────────────────── 2026-05-15 18:29│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f949d99-20c1-42f7-9cb2-fd2ffbc9e754.PDF ─────────┬──────────────────────────────────────────────── 2026-05-15 18:29│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 5月 15日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 27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9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61,849,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99%。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9,817,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 。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第 3-8项非累计投票议案采 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5、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 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0,514,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反对 1,3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 股份总数的 2.14%;弃权 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0,514,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反对 1,3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 股份总数的 2.14%;弃权 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40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反对 1,4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 股份总数的 2.31%;弃权 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76,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5.33%;反对 1,429,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4.56%;弃权 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50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反对 1,3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 股份总数的 2.15%;弃权 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76,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6.34%;反对 1,329,8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3.55%;弃权 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1%。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489,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 1,3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 股份总数的 2.18%;弃权 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56,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6.14%;反对 1,349,6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3.75%;弃权 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1%。 6、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489,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 1,3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 股份总数的 2.14%;弃权 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56,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6.14%;反对 1,324,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3.49%;弃权 3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37%。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48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反对 1,35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 股份总数的 2.19%;弃权 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51,6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6.09%;反对 1,354,6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3.80%;弃权 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488,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 1,32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 股份总数的 2.14%;弃权 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55,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6.13%;反对 1,324,50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3.49%;弃权 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3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徐晓璇律师和张钦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7813ec01-db5a-460f-8d5b-1b78151c2ad5.PDF ─────────┬──────────────────────────────────────────────── 2026-05-10 16:17│宏达高科(002144):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 2026 年 4月 2 7 日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1、接待时间 2026年 5月 15日 15:30-16:30 2、接待方式 采用现场接待方式 3、接待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 27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登记预约方式 请来访投资者于 2026年 5月 12日和 13日工作时间与公司证券部联系,并可以同时提供调研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沈婷婷; 电话:0573—87566909;传真:0573-87552681。 5、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总经理许建舟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凤娟女士、董事会秘书马强强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 员会有调整)。 6、注意事项 (1)来访证件: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 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留档复印件,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来访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向公司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 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db0acc30-5e17-4d9c-a0ba-401adf62dc49.PDF ─────────┬──────────────────────────────────────────────── 2026-04-26 16:01│宏达高科(00214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宏达高科(00214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10643f1-ea43-4a34-97fc-d88bb1a56cfe.PDF ─────────┬──────────────────────────────────────────────── 2026-04-18 00:33│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3be073d-3d36-4320-8b69-ec39246f4005.PDF ─────────┬──────────────────────────────────────────────── 2026-04-17 19:42│宏达高科(00214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217号),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43,248,412.2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302,038.99元,加上年初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932,449,036.77元,因出售富特 科技部分股票增加未分配利润 17,819,091.19元,再扣除本年度支付 2024年度现金股利 8,838,126.4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992,732,040.55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为更 好的回报股东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 2025年 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元(含税),共计 派发人民币 8,838,126.4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983,893,914.1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838,126.40 8,838,126.40 26,514,379.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3,248,412.20 27,944,496.63 82,253,031.5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40,039,331.7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92,732,040.55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44,190,632.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1,148,646.80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44,190,632.0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 □是?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4,190,632.00元,占最近三年(2023-2025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86.39%,因此公司不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0.44%,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 合法、合规、合理。 鉴于当前公司正在实施的总投资规模 20亿元的产业化升级项目,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以用于项目建设、技术研发等资本性 支出。结合当下及未来的市场发展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因此,基于公司实 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 公司 2025 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合计金额 分别为 891,551,945.99元和 690,429,043.54元,分别占对应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8.71%、30.73%,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e8c4b09-a86c-47ea-be85-a276da47a2f2.PDF ─────────┬──────────────────────────────────────────────── 2026-04-17 19:42│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自查报告-于斌 ─────────┴──────────────────────────────────────────────── 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自查报告-于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18c625b-88d5-4516-8548-9be9524e0fdb.PDF ─────────┬──────────────────────────────────────────────── 2026-04-17 19:42│宏达高科(002144):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 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自公司 2011年聘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 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4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 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 华仪电气、 2024 年 3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已完结(天健需在 5% 者 东海、证券、 月 6 日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的范围内与华 天健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 仪电气承担连带责 诉讼案件中 任,天健已按期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 履行判决) 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 管理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会计师 姓名 唐彬彬 兰笑 禤文欣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3年 2021 年 2004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2010年 2012 年 2001年 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3年 2021 年 2012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2023年 2021 年 2022年 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2025年,签署明新旭腾 近三年未 2025年,签署慧智微、安达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等上市公司 2024年度 签署或复 智能、思林杰、超声电子等 审计报告; 核上市公 上市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 2024年,签署明新旭腾 司审计报 告; 等上市公司 2023年度 告 2024年,签署慧智微、安达 审计报告; 智能等上市公司 2023 年度 2023年,签署宁波华翔 审计报告; 等上市公 2022年度审 2023年,签署蒙娜丽莎、安 计报告; 达智能、纬德信息 2022年 度审计报告;复核宏达高 科、正特股份、时创能源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含税),本次收费是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 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及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其在从事往年公司审计工 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 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聘任合同。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 2026年度审 计机构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5c4153e-4846-43db-ab45-8ee33523d71e.PDF ─────────┬──────────────────────────────────────────────── 2026-04-17 19:42│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自查报告-陈相瑜 ─────────┴──────────────────────────────────────────────── 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自查报告-陈相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0b6e6d7-9777-4c2e-a2cb-a03333fbe58d.PDF ─────────┬──────────────────────────────────────────────── 2026-04-17 19:42│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签字版) ─────────┴────────────────────────────────────────────────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签字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9c45431-09f1-49c3-9e62-1d653c9b66ff.PDF ─────────┬──────────────────────────────────────────────── 2026-04-17 19:42│宏达高科(002144):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7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jnqDuUcP或使用微信扫描下 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 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27日 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7日 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沈国甫先生,总经理许建舟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王凤娟女士,独立董事张敏华女士,董事会秘书马强强先生(如遇 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7日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jnqDuUcP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 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马强强 联系电话:0573—87550882 传真:0573—87552681 邮箱:mqq@zjhongda.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971d355-af91-4dd0-bfcd-c77b1f4a5f59.PDF ─────────┬──────────────────────────────────────────────── 2026-04-17 19:42│宏达高科(00214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4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 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 及公司关联交易的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等。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的审计 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 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程序、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年报审计要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相关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 意见与建议。 (三)2026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内审 机构负责人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 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情况的报告的签字页 委员签字: 张敏华(签名): 陈相瑜(签名): 毛志林(签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9dd3851-9de6-4b6d-a1f3-ad54318e8dc5.PDF ─────────┬──────────────────────────────────────────────── 2026-04-17 19:42│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ee48f07-db13-4c0f-8e5c-b1b8ce9125b7.PDF ─────────┬──────────────────────────────────────────────── 2026-04-17 19:42│宏达高科(002144):宏达高科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4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 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 华仪电气、 2024年3月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 已完结(天健需在5% 者 东海、证券 6日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的范围内与华 、天健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 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 诉讼案件中 ,天健已按期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 履行判决) 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 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 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会计师 姓名 唐彬彬 兰笑 禤文欣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3年 2021年 2004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2010年 2012年 2001年 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13年 2021年 2012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2023年 2021年 2022年 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2025年,签署明新旭腾 近三年未 2025年,签署慧智微、安达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等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 签署或复 智能、思林杰、超声电子等 计报告; 核上市公 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 2024年,签署明新旭腾 司审计报 告; 等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 告 2024年,签署慧智微、安达 计报告; 智能等上市公司2023年度 2023年,签署宁波华翔 审计报告; 等上市公2022年度审计 2023年,签署蒙娜丽莎、安 报告; 达智能、纬德信息2022年度 审计报告;复核宏达高科、 正特股份、时创能源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 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含税)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 及公司关联交易的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等。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85ac7d2-7963-4de6-9b09-e19d98736265.PDF ─────────┬──────────────────────────────────────────────── 2026-04-17 19:42│宏达高科(002144):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关于计提长期股权 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 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6年全年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合计为5,053.78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已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情况说明 存货跌价损失 -1,809.91 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预计可变净现值,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2,730.74 公司持有的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 减值损失 资存在减值迹象,拟对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损失 -513.13 因公司发行股份并购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产生 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拟对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合计 -5,053.78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09.91万元,本期转回或核销存货跌价准备1,580.08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 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 高者。 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长期股权投 资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组合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6〕276号)。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计算,通过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组组合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经测试,宏达小贷资产组组合可回收金额为196,000,000.00 元。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为223,307,443.54元,因宏达小贷资产组组合可回收金额低于包含长期股权投资 的该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故对该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7,307,443.54元。 3、商誉减值准备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 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 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减值测 试所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股权形 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组合可回收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6〕257号)。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计算,通过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组组合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经测试,威尔德资产组组合可回收金额为88,000,000.00元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含商誉)总额为93,131,250.35元,因威尔德资产组组合可回收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该资产组 组合账面价值总额,故对该差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131,250.35元。 三、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053.78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7 2.68万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01f2ec5-0452-45fe-9d1c-40c69256527d.PDF ─────────┬──────────────────────────────────────────────── 2026-04-17 19:42│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自查报告-张敏华 ─────────┴──────────────────────────────────────────────── 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自查报告-张敏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03829b6-e9e2-4c8c-823e-592a114fdc29.PDF ─────────┬──────────────────────────────────────────────── 2026-04-17 19:42│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aca6349-178e-4229-8244-86fe596b744c.PDF ─────────┬──────────────────────────────────────────────── 2026-04-17 19:41│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32b9310-9048-4542-936e-1a1e31996193.PDF ─────────┬──────────────────────────────────────────────── 2026-04-17 19:41│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年度报告 ─────────┴────────────────────────────────────────────────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8f0195f-10cc-42a1-8ef3-5262d98be577.PDF ─────────┬──────────────────────────────────────────────── 2026-04-17 19:41│宏达高科(002144):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2026年 4月 16 日下午 13 点 30 分,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 27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位,实到董事 9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 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过现场表决方式,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1、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3、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见同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4、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预案如下: 以 2025年 12月 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 派发人民币 8,838,126.40 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983,893,914.15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5、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6、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7、《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2026年度,公司董事税前薪酬额度为: 单位:元 姓名 职位 基本年薪(税前) 绩效年薪(税前) 合计年薪(税前) 沈国甫 董事长 800,000 800,000 1,600,000 毛志林 副董事长 300,000 300,000 600,000 沈珺 副董事长 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许建舟 董事 350,000 350,000 700,000 顾伟锋 董事 300,000 300,000 600,000 王凤娟 董事 250,000 250,000 500,000 独立董事津贴税前为 8万元。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8、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6年度,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额度为: 单位:元 姓名 职位 基本年薪(税前) 绩效年薪(税前) 合计年薪(税前) 许建舟 总经理 350,000 350,000 700,000 顾伟锋 副总经理 300,000 300,000 600,000 孙云浩 副总经理 300,000 300,000 600,000 金小红 副总经理 250,000 250,000 500,000 王凤娟 副总经理 250,000 250,000 500,000 马强强 董事会秘书 150,000 150,000 300,000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并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内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董事会同意聘任审计部顾利梅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职务,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即本议案通过之日至 2027年 5月 27日。 10、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 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11、以 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三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12、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13、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4、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滚动使用不超过8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15、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专项管理制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同意向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提交《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以上制度的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16、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收购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发现商誉存在减值情况。本 次董事会同意计提因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减值准备 5,131,250.35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7、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期末对持有的对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发现该项资产存在减值情况。本 次董事会同意计提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7,307,443.54元,将计入公司 2025 年度损益。本次计提后公司持有该项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96,000,000.00 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18、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5月 15日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 27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向此次股 东会提交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 8个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 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b197822-c384-482c-b9af-01b114244b80.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专项管理制度 ─────────┴──────────────────────────────────────────────── 宏达高科(00214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专项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5c218e2-2ffb-48b9-a23e-5ad9dfc24169.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ebb1267-ff41-44a5-9e2b-386c74425689.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敏华) ─────────┴────────────────────────────────────────────────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在 2025年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的相关会议,并进行了表决。现将 2025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次董事会和 2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4次,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应出席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是否连续 事会会议 两次未亲 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自出席 4 2 2 0 0 否 2、对董事会有关议案的投票情况: 对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会议、调研、电话和邮件等形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正。 2、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出差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管理 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分析,并用自己专业知识给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建议。 3、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内部制度,不断督促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规范公司运作。 四、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指 导了内审部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主持开展了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的沟通和审核工作、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工作,审议了《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切实履行 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第八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并对拟任董事 进行核查,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zdcta@163.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自 2024年 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忠实、有效地履行好作为第八届 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本人将利用自己的财务和税务领域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忠实、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团队等公司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张敏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0c1372f-28f6-4463-b6d8-4e1c6e0b5f9a.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宏达高科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176号)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7176 号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 高科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宏达高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宏达高科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本复印件仅供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176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本复印件仅供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7176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7d3a109-11b0-4472-a94d-8714d36bc80b.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 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七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 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会决议;形成否定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在改 聘下一年度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 召开股东会审议。 第八条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九条 本工作规程未尽事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第十条 本工作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一条 本工作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6b1dd6e-306f-4beb-b5b7-9380b877cdf0.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工资总额决定机制遵循战略导向、业绩 联动、公平合理、市场适配、可持续发展原则,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 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如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分别负责、配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方案 第八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 (一)非独立董事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第九条执行。 2、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确定。 3、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领取固定董事职务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基本薪酬: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及个人年度工作目标情况核 发至个人。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三)中长期激励:依据公司中长期激励方案的具体规定执行。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时,年薪方案上限以孰高者确定。 第十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有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业绩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会 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领取津贴的董事,其津贴按月度或按其他期限定期发放。 第十三条 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相关发放制度确定 ,其中绩效薪酬的 5%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算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评价与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 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以及本人绩效达成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者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75bcc77-e940-44d3-ad7b-b886030f1ff8.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总经理工作细则 ─────────┴──────────────────────────────────────────────── 宏达高科(002144):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80bb0ba-d634-448d-a0d6-25f6e98850ab.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暨应急预案 ─────────┴──────────────────────────────────────────────── 宏达高科(002144):突发事件管理制度暨应急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405f324-d5e4-4687-8e44-e237ee85ac3e.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宏达高科(002144):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7fd23d9-73b7-457a-9195-be5fab0ca5c4.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于斌先生、陈相瑜先生、张敏华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于斌先生、陈相瑜先生、张敏华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67ed0a9-4f46-4f9d-9e4f-56e4ebf90dcb.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于斌) ─────────┴────────────────────────────────────────────────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在2025年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 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席了公司 2025年的相关会议,并进行了表决。现将 2025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次董事会和 2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4次,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应出席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是否连续 事会会议 两次未亲 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自出席 4 2 2 0 0 否 2、对董事会有关议案的投票情况: 对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会议、调研、电话和邮件等形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正。 2、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出差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管理 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分析,并用自己专业知识给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建议。 3、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等事项进行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 制度,不断督促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效率,规范公司运作。 4、建议公司加强与内外部监管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 誉。 四、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审议了 2025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 案,审查了公司 2024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和 2025半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 和义务。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传递行业发展动态信息,并积极为公司未来远景 、市场定位及行业分析等事项出谋划策。参与审阅了《公司 2025年度经营计划》,重点关注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提出有针 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决策,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 五、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yubin7712@163.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自 2024年 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忠实、有效地履行好作为第八届 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利用自己在纺织印染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为促进公司稳 健经营发挥积极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团队等公司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于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20418e7-3df9-41ae-9bc1-04bca90c17ba.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天健审〔 │2026〕7177号) ─────────┴──────────────────────────────────────────────── 宏达高科(002144):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天健审〔2026〕7177号)。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342d44d-a82e-49de-8bac-ae5e66e7b072.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 宏达高科(002144):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70fc6f4-e4c3-4ee1-9e19-39f4a51474df.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宏达高科(002144):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d81f5cc-565d-43b7-8462-b08914d2970b.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 宏达高科(002144):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d462eb2-e019-46b9-bff6-3e574e97d14b.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相瑜) ─────────┴────────────────────────────────────────────────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在 2025年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 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席了公司 2025年的相关会议并进行了表决。现将 2025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次董事会和 2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4次,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应出席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是否连续 事会会议 两次未亲 次数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自出席 4 2 2 0 0 否 2、对董事会有关议案的投票情况: 对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会议、调研、电话和邮件等形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 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正。 2、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出差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管理 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分析,并用自己专业知识给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建议。建议公司加强对董事、高管和员工的教育和管 理,确保公司员工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在公司治理方面,我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确保公 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及时向监事会和股东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4、在公司风险管理方面,我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意 见,帮助公司制定了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确保公司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四、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 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第八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并对拟任董事进行核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审议了 2025年度公司高管薪酬的议案、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查了公司 2024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和 2025半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了 《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审议 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切 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76035016@qq.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自 2024年 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着法律人的诚信精神,将忠实、有效 地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未来也将利用自己的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为促 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积极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团队等公司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陈相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b2da118-f897-4c32-ae8c-bfbc6e86366e.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 虑公司可能使用的银行授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信托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的同时,董事会转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实施,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的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内 审部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监督。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 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 2、授权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若公司有并购或其他资本性支出需求时 ,可减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3、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 4、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国债回购、委托贷款、定期存款、信托产品等业务。 5、单次理财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 6、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实施方式及风险控制 公司管理层根据财务部对于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以及对投资对象的分析,审慎行使决策权。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内审部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内容。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 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承诺事项 如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属《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则公司承诺在具体进行属于此类高风险投资的现金管理业务的近 12个月内及以后的 12个月内不实施下述行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出具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 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效 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ad8d683-4189-49a7-aa8e-db23cdf3ab3b.PDF ─────────┬──────────────────────────────────────────────── 2026-04-17 19:40│宏达高科(002144):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 宏达高科(002144):关于申请202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cba95ce-ad41-438a-80a1-1ff265a8ee2a.PDF ─────────┬──────────────────────────────────────────────── 2026-04-17 19:39│宏达高科(00214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6 年 5 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 公布的方式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 275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申请 2026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第 3 、4、5、6、7、8 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告中单独列示。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至 13 日的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上述资料应于登记时间 截止前送达公司董事会; 2、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 275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6 年 5 月13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不接受仅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婷婷 联系电话:0573—87566909 传真:0573—87552681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e275ed0-8097-4098-9061-65c563014343.PDF ─────────┬──────────────────────────────────────────────── 2026-02-10 19:36│宏达高科(002144):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顾伟锋先生自上述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566%,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13.3333%,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 公司于 2026年 2月 10日收到顾伟锋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顾伟锋先生本次减持 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 减持股份 称 (元/股) 份总数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顾伟锋 集中竞价 2025年 12月 3日至 14.2484 100,000 0.0566% 2026年 2月 9日 说明: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发上市前取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顾伟锋 合计持股 750,000 0.4243% 650,000 0.36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7,500 0.1061% 102,500 0.05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2,500 0.3182% 547,500 0.3097% 说明:上述股份限售条件为上市公司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顾伟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顾伟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 日,顾伟锋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顾伟锋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顾伟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及锁定股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9e612b77-8d12-4deb-a675-fcf887d62cb3.PDF ─────────┬──────────────────────────────────────────────── 2026-01-30 00:00│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度业绩预告 ─────────┴────────────────────────────────────────────────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9c569be7-69bb-4e04-92be-28342db6859c.PDF ─────────┬──────────────────────────────────────────────── 2026-01-30 00:00│宏达高科(002144):关于2025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宏达高科(002144):关于2025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3b522a5c-8327-41d1-9d14-0122c1ef4ed5.PDF ─────────┬──────────────────────────────────────────────── 2025-11-10 00:00│宏达高科(002144):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宏达高科(002144):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f05976ca-49e7-4d52-8b70-d301e1d9ee8b.PDF ─────────┬──────────────────────────────────────────────── 2025-10-30 00:00│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00408e9-86a7-42b2-9c63-55fcae2c0ecc.PDF ─────────┬──────────────────────────────────────────────── 2025-10-23 19:02│宏达高科(002144):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延期披露的公告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5年 10 月 25日披露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因部分工作需进一步 完善,本着审慎原则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确保编制的质量和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现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 2025年 10月 30日。 公司对本次延期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68e9619c-0992-4163-b352-4e63658d4ef0.PDF ─────────┬──────────────────────────────────────────────── 2025-09-20 00:00│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9日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 路27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沈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62,466,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5.34%。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0,34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 3、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9 日 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228,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反对 1,227,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股份总数的 1.97%;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05,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03%;反对 1,227,91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87%;弃权 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225,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反对 1,231,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股份总数的 1.97%;弃权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102,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7.99%;反对 1,231,214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90%;弃权 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马恺律师和张钦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55592b2c-ece2-4283-9eec-64e208874aed.PDF ─────────┬──────────────────────────────────────────────── 2025-09-20 00:00│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 编号: 01G20250440-1致: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宏达高科”)委托,指派马恺律师、张钦律师(下称“本 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5年 9月 19日 14:30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其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 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1.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2.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宏达高科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 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内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 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9日 14:30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 27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9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9月 1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召开方式 等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106 人,代表股份数62,466,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4%。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人,代表股份数 60,299,988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98人,代表股份数 2,166,989股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于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且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资格真实、合 法、有效。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2.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分别进行了监票、点票和计票。公司将投票结果当场予以公布。股东投票结束后,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了相关决议及会议记录 。 3.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1,228,3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反对1,227,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弃 权 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采取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是10,344,500股,同意 9,105,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3%;反对 1,227,91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7%;弃权 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审议《关 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同意 61,225,06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1%;反对1,231,2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弃 权 1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采取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是10,344,500股,同意 9,102,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9%;反对 1,231,214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弃权 1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第 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法律意见一式四份,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0/a0fd25d2-5a97-4ba4-835a-23d67fa14251.PDF ─────────┬──────────────────────────────────────────────── 2025-08-28 19:30│宏达高科(002144):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通过书面方式向各监事 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日在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 27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维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内容公允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018df2a-e2c7-46f4-b889-ee26c3148ff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7│宏达高科: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4753.PDF ─────────┬──────────────────────────────────────────────── 2026-04-18│宏达高科: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0235.PDF ─────────┬──────────────────────────────────────────────── 2025-10-30│宏达高科: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1708.PDF ─────────┬──────────────────────────────────────────────── 2025-08-29│宏达高科: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7277.PDF ─────────┬──────────────────────────────────────────────── 2025-04-30│宏达高科: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6788.PDF ─────────┬──────────────────────────────────────────────── 2025-04-26│宏达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1123.PDF ─────────┬──────────────────────────────────────────────── 2024-10-30│宏达高科: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139.PDF ─────────┬──────────────────────────────────────────────── 2024-08-28│宏达高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847.PDF ─────────┬──────────────────────────────────────────────── 2024-04-30│宏达高科: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688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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