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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44(宏达高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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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44 宏达高科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2 00:00│宏达高科(002144):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宏达高科(002144):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845cd055-7089-48bc-9b51-264d0ebdbe96.PDF ─────────┬──────────────────────────────────────────────── 2024-03-13 00:00│宏达高科(002144):关于副总经理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宏达高科(002144):关于副总经理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2/2358dfae-7bda-4292-a288-d0f11c744570.PDF ─────────┬──────────────────────────────────────────────── 2024-01-18 00:00│宏达高科(002144):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近日,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税务局联 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04359,发证日期:2023 年 12 月 8 日,有效期:三年)。公司本次高新技 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3 年度至2025 年度)内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 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 2023 年度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会对 2023 年已披露 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对未来经营有一定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7/81caaf37-7f80-44b4-b2d1-7472cfea7239.PDF ─────────┬──────────────────────────────────────────────── 2023-11-29 00:00│宏达高科(002144):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11 月 28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沈国甫先生的通知, 获悉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控股股 质押等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东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沈国 是 30,000,000 72.65% 16.97% 2021年 7 2023年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甫 月 29日 月 27日 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合计 30,000,000 72.65% 16.97% 2021 年 7 月 29 日,沈国甫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30,000,000 股无限售股份(部分股份高管锁定)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本次质押融资用于控股股东其他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7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23 年 11 月 27 日,控股股东沈国甫先生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沈国甫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41,294,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6%。本次解除质押后,沈国甫先生持有的 公司股份均未处于质押状态股。 三、 备查文件 1、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2023 年 11 月 27 日);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28/8da476fe-ee5e-47d1-8dfa-7dd859f7e620.PDF ─────────┬──────────────────────────────────────────────── 2023-10-28 00:00│宏达高科(002144):2023年三季度报告 ─────────┴──────────────────────────────────────────────── 宏达高科(002144):2023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28/85ae4999-a0c6-400f-a6f3-d44d827e313c.PDF ─────────┬──────────────────────────────────────────────── 2023-10-27 00:00│宏达高科(002144):关于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国甫先生、沈珺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 0 元购买关联方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且未实际出资的嘉兴迪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 兴迪鑫”)的 5100 万元人民币(下同)有限合伙人份额。之后公司将就该部分 5100 万元认购份额进行实际出资。嘉兴迪鑫是专为 完成此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单一目的基金,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向独立第三方购买国内某家车规级半导体行业头部企业(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部分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24)。 二、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 近日,公司已取得嘉兴迪鑫的 5100 万元的有限合伙人份额,占其全部实缴份额的 25.5%,并已完成实缴出资及登记备案工作。 嘉兴迪鑫目前已受让标的公司 2,967,894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6505%,并已取得标的公司提供的载有嘉兴迪鑫股东资格的《股东 名册》。 三、进行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 1、进行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及发展需求。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 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资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并提示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嘉兴迪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登记情况; 2、嘉兴迪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标的公司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26/acb17e20-5207-4003-a312-c0817865fd4f.PDF ─────────┬──────────────────────────────────────────────── 2023-09-13 00:00│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此次对外投资标的具有一定稀缺性,且属于国家重点发展行业领域,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自 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对外投资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大股东控制的基金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用符合行业惯例, 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此次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伟良(签名): 平 衡(签名): 高 琪(签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9-12/f4fb7578-cbc4-4c3f-8218-21f6e35c7978.PDF ─────────┬──────────────────────────────────────────────── 2023-09-13 00:00│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9-12/3e1c83cf-017b-4ad4-b481-b8c675b921cd.PDF ─────────┬──────────────────────────────────────────────── 2023-09-13 00:00│宏达高科(002144):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23 年 9 月 11 日上午十点,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 118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位,实到董事 9 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过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因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副董事长沈珺先生分别担任交易对手方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故 关联董事沈国甫先生、沈珺先生回避该事项表决。 本次董事会同意以 0 元购买关联方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缴且未实际出资的嘉兴迪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嘉兴迪鑫”)的 5100万元人民币(下同)有限合伙人份额。之后公司将就该部分 5100 万元认购份额进行实际出资。嘉兴迪 鑫是专为完成此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单一目的基金,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向独立第三方购买国内某家车规级半导体行业头 部企业的部分股权。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9-12/75f762bf-6159-4445-ac43-9ef5036884e3.PDF ─────────┬──────────────────────────────────────────────── 2023-09-13 00:00│宏达高科(00214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6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 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11 日上午十一点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 11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 际参加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建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 并通过如下决议: 1、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张建福先生担任 本次关联交易对手方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属于关联监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及发展需求。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私募投资基金模式,定价符合行业常规,且与 其他非关联有限合伙人的收费标准一致,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合以上因素,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事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9-12/33c96173-c077-4fba-a69e-c24e3c648238.PDF ─────────┬──────────────────────────────────────────────── 2023-09-13 00:00│宏达高科(002144):关于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宏达高科(002144):关于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9-12/1e209960-3552-4720-a5c8-194f3f5b3824.PDF ─────────┬──────────────────────────────────────────────── 2023-09-06 00:00│宏达高科(002144):关于公司获得温室气体核查声明和产品碳足迹核查声明书的公告 ─────────┴──────────────────────────────────────────────── 近日,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得了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GS”)颁发的温室气 体核查声明和产品碳足迹核查声明书。 SGS依据ISO 14064-3:2019《温室气体声明审定与核查的规范及指南》,并在满足ISO 14064-1:2018《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 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的要求下,对公司2022年度的温室气体盘查清册进行核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温室气体核查 声明。 公司获得碳足迹核查认证的产品为汽车内饰复合面料及针织服装面料产品,取得的声明书编号分别为CN23/00004293和CN23/0000 4294。以上两项产品的碳足迹认证经SGS核查计算,符合ISO 14067:2018《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的要求和指南》的要求,与商定 的核查范围、目标和准则一致。 公司全面落实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勇于担当社会责任,积极探索在纺织面料领域中节能降碳的科学技术及生产工艺,从而降 低产业能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据了解,公司是针织面料行业内首家同时获得两类SGS碳排放相关证书的企业。以上证书的取得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及增强产品 综合竞争力,但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9-06/24699531-0f56-4e0f-b6e0-b8e74b20ac1b.PDF ─────────┬──────────────────────────────────────────────── 2023-08-24 00:00│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作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2023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事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没有逾期担保情形,报告期内新审 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0万元,占公司本报告期期末净资产的0.00%;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0万元,实际尚未到期 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本报告期期末净资产的0.00%。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以下的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没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 况。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经营管理经 验、专业业务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及充分了解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的学历、专业资格、职业经历、兼职情况及履职能力等,认为金小红先生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相关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金小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伟良(签名): 平 衡(签名): 高 琪(签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24/7a274166-cf57-4277-92c3-2ff5f23e79a5.PDF ─────────┬──────────────────────────────────────────────── 2023-08-24 00:00│宏达高科(002144):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23 年 8 月 23 日上午十点,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 118 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位,实到董事 9 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过表决,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金小红先生为副总经理,金小红先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止。具体情况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24/7e0fd0f9-068e-4691-8206-8395808f8386.PDF ─────────┬──────────────────────────────────────────────── 2023-08-24 00:00│宏达高科(002144):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宏达高科(002144):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24/c3274b82-b219-42b0-a0fd-100409724efc.PDF ─────────┬──────────────────────────────────────────────── 2023-08-24 00:00│宏达高科(002144):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宏达高科(002144):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23/f0353357-b6c1-4016-81ba-352acc2cbc43.PDF ─────────┬──────────────────────────────────────────────── 2023-08-24 00:00│宏达高科(002144):宏达高科: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技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金小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公司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等技术方面的管理工作;副总 经理顾伟锋先生不再分管技术方面的管理工作。金小红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止。金 小红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24/b250f8e9-d81e-43c2-94f9-1fda00676dc0.PDF ─────────┬──────────────────────────────────────────────── 2023-08-24 00:00│宏达高科(002144):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宏达高科(002144):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23/ecff461f-86c9-41be-90c8-f9f16dc2542a.PDF ─────────┬──────────────────────────────────────────────── 2023-08-24 00:00│宏达高科(002144):2023年半年度报告 ─────────┴──────────────────────────────────────────────── 宏达高科(002144):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23/a97c61b8-5c10-473d-a493-6dd861a55c57.PDF ─────────┬──────────────────────────────────────────────── 2023-06-13 00:00│宏达高科(002144):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5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按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分派总金额为17,676,252.80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55 沈国甫 2 01*****528 毛志林 3 00*****660 李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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