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44 宏达高科 更新日期:2025-06-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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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57 │宏达高科(00214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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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54 │宏达高科(0021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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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54 │宏达高科(0021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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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32 │宏达高科(002144):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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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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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3 │宏达高科(00214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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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2 │宏达高科(00214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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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2 │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自查报告-陈相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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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2 │宏达高科(002144):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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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2 │宏达高科(002144):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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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9:57│宏达高科(00214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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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5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按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分派总金额为8,838,126.40元。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55 沈国甫
2 00*****999 毛志林
3 00*****992 白 宁
4 00*****660 李 宏
5 01*****761 马月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27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马强强
咨询电话:0573-87550882
传真电话:0573-8755268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44e6aa98-d2ad-4e6a-a672-b49f852af9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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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54│宏达高科(0021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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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 年 5 月 28 日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
27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7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62,077,2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5.12%。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3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0,474,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93%。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第 5-10 项非累计投票
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8 日 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1,152,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反对 163,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股份总数的 0.26%;弃权761,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3%。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1,152,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反对 163,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股份总数的 0.26%;弃权761,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3%。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1,152,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反对 163,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股份总数的 0.26%;弃权761,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3%。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1,147,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反对 153,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股份总数的 0.25%;弃权776,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5%。
5、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76,762,5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8,838,126.40 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923,610,910.37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60,943,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反对 1,079,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股份总数的 1.74%;弃权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341,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9.18%;反对 1,079,81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31%;弃权 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董事 2025 年度税前薪酬额度如下:
单位:元
姓名 职位 基本年薪(税前) 绩效年薪(税前) 合计年薪(税前)
沈国甫 董事长 1,200,000 400,000 1,600,000
毛志林 副董事长 420,000 180,000 600,000
沈珺 副董事长 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许建舟 董事 500,000 200,000 700,000
顾伟锋 董事 450,000 150,000 600,000
王凤娟 董事 380,000 120,000 500,000
独立董事的津贴税前为 8 万元。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60,834,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反对 1,172,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股份总数的 1.89%;弃权7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31,7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13%;反对 1,172,31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1.19%;弃权 7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67%。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5 年度监事税前津贴为 1000 元/月。
表决结果:同意 60,841,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反对 566,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股份总数的 0.91%;弃权669,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39,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20%;反对 566,314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5.41%;弃权 669,3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39%。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61,146,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反对 164,4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股份总数的 0.26%;弃权766,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544,2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1.12%;反对 164,414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57%;弃权 766,0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31%。
9、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5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2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61,097,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反对 213,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股份总数的 0.34%;弃权766,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495,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0.65%;反对 213,514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4%;弃权 766,0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3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滚动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信托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的同时,董事会转授权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实施,公司及其子公
司、孙公司的财务部具体操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
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61,147,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反对 887,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股份总数的 1.43%;弃权4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545,1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1.13%;反对 887,91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48%;弃权 4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马恺律师和张钦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d72ff233-d06e-464c-8552-2e32d6e058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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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54│宏达高科(0021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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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00214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84c54e42-0a4c-46d0-95f1-cf4fef239e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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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32│宏达高科(002144):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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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
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时间
2025 年 5 月 28 日 16:00-17:00
2、接待方式
采用现场接待方式
3、接待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 275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登记预约方式
请来访投资者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和 26 日工作时间与公司证券部联系,并可以同时提供调研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马强强;
电话:0573-87550882;传真:0573-87552681。
5、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独立董事张敏华女士、总经理许建舟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凤娟女士、董事会秘书马强强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6、注意事项
(1)来访证件: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
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留档复印件,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来访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向公司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
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069f4596-b63c-4afe-8d35-8f5d924e4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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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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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002144):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074f6197-729a-4a94-9108-8f34989111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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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3│宏达高科(00214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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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00214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be7aa1e2-fa48-46c1-86bb-5b31e3e8f5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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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2│宏达高科(00214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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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00214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fb467cca-182a-4bcf-868a-91de0daac2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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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2│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自查报告-陈相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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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002144):独立董事自查报告-陈相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967127c5-83f4-4b73-8ae1-010bbb2101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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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2│宏达高科(002144):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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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和《关于计提长期股权
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2024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 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4年全年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合计约为10,177.48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已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情况说明
信用减值准备 190.15 对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1,768.57 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预计可变净现值,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7,722.71 公司持有的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 存在减值迹象,拟对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 496.05 因公司发行股份并购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产生的
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拟对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合计 10,177.48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金融资产的性质和客户信用风险特征,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190.15万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6.33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68.57万元,本期转回或核销存货跌价准备1,476.72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
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
高者。
为客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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