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46 荣盛发展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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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6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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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6 │荣盛发展(00214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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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16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增持价格上限及增持进展│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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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13 │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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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25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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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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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经营债务化解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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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金融债务化解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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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2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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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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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6│荣盛发展(0021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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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103434ff-879f-4fce-8ded-974ea411f1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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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20:06│荣盛发展(00214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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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7f3e6eb4-1148-4989-a210-8d353d2cb9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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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16│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增持价格上限及增持进展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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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信心,公司增持主体决定调整原定增持价格上限。
除前述变动之外,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增持主体将在增持期限内继续实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
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增持计划。
截至目前,增持主体已经完成增持金额457.69万元。
一、关于调整增持价格上限的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发展”)今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调整增持价格上限及增持进展告知函》: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不再设置增持价格上限,以实际行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除前述变动之外,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即相关人员计划自2026年6月30日起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
币、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二、关于增持进展的情况
截至目前,增持主体的增持进展如下:
1、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25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79%,合计增持金额457.
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增持金额
(股) (元)
1 邹家立 副董事长、董事 1,630,000 0.0375% 1,731,897
2 隆小康 董事、董事会秘书 1,150,000 0.0264% 1,234,800
3 王冰 副总裁 1,376,000 0.0316% 1,497,088
4 王晓辉 副总裁 100,100 0.0023% 113,107
合计 4,256,100 0.0979% 4,576,892
2、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前 增持后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1 邹家立 副董事长、董事 22,190,000 0.5103% 23,820,000 0.5478%
2 隆小康 董事、董事会秘书 - - 1,150,000 0.0264%
3 王冰 副总裁 - - 1,376,000 0.0316%
4 王晓辉 副总裁 - - 100,100 0.0023%
合计 22,190,000 0.5103% 26,446,100 0.6082%
三、相关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增持价格上限及增持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a3e7bf3-ccb0-4d07-a4c7-29eeacb42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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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13│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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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95,000万元–140,000万元 亏损:286,669.91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80,000万元–225,000万元 亏损:273,409.15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2元/股–0.32元/股 亏损:0.66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期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导致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受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影响,公司上半年结转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利息支出等费用在营业总成本中占比较高,导致业绩
承压;
第二,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经营化债与金融化债,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 2026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中的化债收
益预计为 9亿元–1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从而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提升;
第三,公司保交楼稳步推进,物业、酒店、商管等产业化业务加快发展,由辅转主初见成效。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持续聚焦保交
楼、化债务、稳经营三大核心任务,推动公司基本面稳步改善,同时加快物业、酒店、商管等业务产业化发展,并积极培育新增长动
能。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b6e2c4b-774f-442c-a510-e621edd551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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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25│荣盛发展(002146):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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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相关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荣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荣恩置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红山路
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京红山路支行”)继续合作业务 44,300 万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
保总额不超过 54,000 万元(计算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最终以还款时点实际计算结果为准),担保期间为协议约定的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南京荣恩置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欧舜都”)以
名下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子公司南京荣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荣盛置业”)以其持有的南京荣恩置业 90%
股权、南京苏荣达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苏荣达”)以其持有的南京荣恩置业 10%股权为上述融资
提供质押担保。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近一期资产 保金额 前担保余 担保余额 可用担保额 可用担保额
负债率 (万元) 额(万元) (万元) 度(万元) 度(万元)
南京荣恩置业 150.11% 54,000 - 54,000 - -
资产负债率超 超过 70% - - - 2,389,872 2,335,872
过 70%的各级
全资、控股下
属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南京荣恩置业;
2、成立日期:2019 年 5月 16 日;
3、注册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平港路 1号办公楼 1099 室;
4、法定代表人:张威;
5、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南京荣恩置业 90%股权;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86,046.68 129,166.41 -43,119.73 0 -950.64 -950.64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提供方:公司、南京荣盛置业、南京苏荣达、南京荣恩置业及南京华欧舜都。
2、担保主要方式: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荣恩置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欧舜都分别
以名下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南京荣盛置业以其持有的南京荣恩置业 90%股权、南京苏荣达以其持有的南京荣恩置业 10%股
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
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关于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
南京荣恩置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掌握上述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
风险较小,由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述子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
南京荣恩置业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432.8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66.14%。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 76.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5.49%,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149.02亿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 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fe10b094-9d97-4aa4-bef9-ef8a5e09b4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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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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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以实际行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6年6月30日起未来3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按照增持价格为不高于1.20元/股、通过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发展”)今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告知函》: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以实际行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相关人员计划自2026年6月30日起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即邹家立、吴秋云、穆旸、隆小康、王冰、王晓辉6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计划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1 邹家立 副董事长、董事 22,190,000 0.51%
2 吴秋云 董事、总裁 0 0.00%
3 穆旸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0 0.00%
4 隆小康 董事、董事会秘书 0 0.00%
5 王冰 副总裁 0 0.00%
6 王晓辉 副总裁 0 0.00%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不存在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形。
4、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以实际行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上述增持主体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计划增持金额不 计划增持金额不
低于以下金额 超过以下金额
(万元) (万元)
1 邹家立 副董事长、董事 250 360
2 吴秋云 董事、总裁 250 360
3 穆旸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250 320
序号 姓名 职务 计划增持金额不 计划增持金额不
低于以下金额 超过以下金额
(万元) (万元)
4 隆小康 董事、董事会秘书 250 320
5 王冰 副总裁 250 320
6 王晓辉 副总裁 250 320
合计 1,500 2,000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1.20元/股,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6月30日起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人员自有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9、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其他锁定期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股票增持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
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增持主体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6、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窗口期限制等因素影响,存在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1fa5379-2802-4372-812d-09b1a09173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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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荣盛发展(002146):关于经营债务化解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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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说明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房地产行业周期性调整等因素影响,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临一定的
债务压力。为有效化解债务风险、维护公司经营稳定、保障债权人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推进经营债务的化解
工作,努力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经营质量。
二、公司 2026 年截至目前经营债务化解完成情况
2026年截至目前,公司经营债务化解完成 70,568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营化债工作的推进,对公司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通过多种化债方式的综合运用,公司债务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偿债压力有所缓解,为公司平稳运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减轻质保金负担
结算化债等工作的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公司在工程质保金方面的资金占用压力,释放了部分经营性现金流,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
(三)为公司长期发展赢得时间
经营化债工作的有序推进,缓解了公司短期偿债压力,为公司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业务布局、提升经营质量争取了宝贵的时间窗
口,有助于公司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经营债务化解工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61b52d4-92d2-414c-9eab-97ab8353d8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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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荣盛发展(002146):关于金融债务化解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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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说明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化解金融债务风险,实现公司脱危解困,2026年以来,公司围绕金融
化债工作积极展开自救行动,与各金融机构债权人不断加强沟通对接,积极组织开展谈判,制定差异化解决策略,力求化解金融债务
风险。现将2026年截至目前公司金融债务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化债展期工作进展
2026年截至目前,公司共完成金融债务展期金额合计 4.59亿元。
三、化债降息免息工作进展
2026年截至目前,公司共完成化解金融债务本金 1.55亿元,完成降息免息金额 3.82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金融债务化解工作的推进,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债务结构、缓解流动性压力,对公司改善财务状况、恢复经营能
力具有积极意义。公司将持续推进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商工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稳步推进后续化债工作。
五、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金融债务化解工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5a502fe-c3cb-4a79-8184-2296daa4ed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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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32│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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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请求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2,629.81万元、利息及诉讼费用、保全费用;请求被告二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损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
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唐山市冀唐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一:荣盛兴城(唐山)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二:荣盛兴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案件概述:
原告承包了被告一项目线路迁改工程并施工验收,现原告认为被告一未能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2,629.81万元及利息、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请求被告二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一审尚未开庭。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未达到单项披露标准的新增诉讼事项主要为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等,涉及总金额约 5.22 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25%。
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a88937c-57ad-4d3f-9de2-e7dd790546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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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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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9日下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
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08名
,代表股份1,596,132,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08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50
0,163,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0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03名,代表股份95,969,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2071%。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803名,代表股份52,043,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9%。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90,599,7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3%;反对 4,8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43%;弃权 67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6,509,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680%;反对 4,85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27%;弃权 67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93%。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590,588,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6%;反对 4,37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742%;弃权 1,16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6,498,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463%;反对 4,3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84%;弃权 1,16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5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经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89,976,7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3%;反对 5,46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424%;弃权 69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886,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709%;反对 5,465,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23%;弃权 6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68%。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9,821,6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6%;反对 5,17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244%;弃权 1,13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731,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729%;反对 5,177,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1%;弃权 1,1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8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0,062,7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7%;反对 5,3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76%;弃权 6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72,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362%;反对 5,389,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549%;弃权 68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89%。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589,707,8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5%;反对 5,70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573%;弃权 72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617,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543%;反对 5,703,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82%;弃权 7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75%。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7,669,2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7%;反对 7,89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48%;弃权 56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579,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371%;反对 7,898,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761%;弃权 56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68%。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所作的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于进进、黄婧雅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1449aa68-fcb5-4c16-9030-3cafe8d93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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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荣盛发展(002146):荣盛发展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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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荣盛发展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20d05aad-28c4-4480-b360-1325bec4fa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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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荣盛发展(00214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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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荣盛房地
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包括工资总额决定机
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绩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考核、奖惩等激励机制挂钩;
(三)公平公正原则: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薪酬水平体现岗位价值、岗位责任、管理难度、内部公平等,符合公司
规模与业绩的情况,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四)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五)与行业周期性发展相协调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制定与审议流程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
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第九条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和发放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构成
第十一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
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
励。
(二)未在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可以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其不参与公司内部
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三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规模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级、从业经验、工作能力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
,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最终核定
,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等。
第十四条 公司在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时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科学划分董事、高管与普
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倾斜,重点保障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薪酬待遇,提高
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
,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按岗定薪、薪随岗变、易岗易薪的调薪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经营管理规模、特征和盈利状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调整;
(三)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任免。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施行。第十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
,应当披露原因。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发放方式为:
(一)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部分、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
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不实等错误行为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20dd6770-e006-448b-86d0-523d6969e0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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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4│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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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经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
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 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7日—5月 28日上午 9点—12点,下午 1点—5点。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邮箱:zhengquanbu2146@163.com;
联 系 人:梁涵。
4、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02bc951-9b9e-453a-91ff-7a1097a194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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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33│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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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7bab14-3d3d-4c0c-9bc2-0ec36cee32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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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6│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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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6年4月25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5号),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函告:根据淘宝网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拍卖已全部流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流拍的情况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拍卖结果显示,2026年 4月 27日 10时起至 2026年 4月 28日 10时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荣盛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 13,249 万股,因无人报名已流拍。
二、相关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盛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751,611,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9%,本次流拍的股份后续是否会被相关法
院继续执行其他司法程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拍卖流拍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荣盛控股通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1e8956-9008-48f0-b00e-a54403c49e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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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6│荣盛发展(00214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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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6年 4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定稿),
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
(六)《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截至2025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5年度亏损,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当前公司正处在实现脱危解困的过程中,公司的现金将用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项目建设、偿还债务的需要,提升财务稳健性和
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本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具有合法、合规性。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十)《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十二)《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
2026年计划开工11.03万平方米,计划竣工104.05万平方米。上述经营计划数据并不代表公司2026年度最终计划,实际经营中,
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新项目的取得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上述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定稿
),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五)《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均回避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基
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6年5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1f49764-adea-4453-95f8-cbd2fc3dcf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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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5│荣盛发展(00214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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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CHENGYU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号
聚杰金融大厦 12楼 邮编:100073电话:(010) 63357658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二、审计报告附件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abee788-bd52-4d97-8548-9c0327ab65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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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4│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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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9、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26日就本次临时股东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并行使
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经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
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 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7日—5月 28日上午 9点—12点,下午 1点—5点。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邮箱:zhengquanbu2146@163.com;
联系人:梁涵。
4、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00adb06-7c33-46d5-93e5-3be386e7e3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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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4│荣盛发展(002146):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程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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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
议,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程玉民,1955 年出生,会计学教授。天津财经学院工业管理系毕业。历任公司第一届、二届、四届、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廊坊精密机械工业学校教员、华北航天工业学院管理工程系主任、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财会金融系主任、会计学院教授、《航天财会
》杂志社主编、廊坊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廊坊市审计学会副会长,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 13 次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 2次、通讯方式出席 11 次)和 8 次股东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监督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6 次审计监督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
财务报告、聘任年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
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认真审核议案内容,与其他独立董事深入沟通及交流,并对会议通过的议
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严谨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情况、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本人利用参加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等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亲临公司项目场景,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
,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
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
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
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
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
25 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了上述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上述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 12 月 2日,审计委员会审议《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经公司2025年12月8日举行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 12 月 31 日举行的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本人作为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经充分了解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及专业胜任能力,认为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等服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12月 2 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5 年 12月 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此次换届选举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相关高管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履职能力,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相应的提名、推荐、表决、选
举、聘任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
(五)其他重大事项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终止本
次交易事项是鉴于拟收购资产所在行业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长期利益,经
公司认真研究,审慎考虑所作出的决定。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5 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我们履职提供方便,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
生。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董权利,妥善履行独董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chengym395@163.com。
独立董事:程玉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7e1912-0066-4aee-a990-a6b97dc49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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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4│荣盛发展(00214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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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荣盛房地
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包括工资总额决定机
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绩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考核、奖惩等激励机制挂钩;
(三)公平公正原则: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薪酬水平体现岗位价值、岗位责任、管理难度、内部公平等,符合公司
规模与业绩的情况,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四)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五)与行业周期性发展相协调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制定与审议流程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
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第九条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和发放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构成
第十一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
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
励。
(二)未在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可以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其不参与公司内部
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三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规模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级、从业经验、工作能力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
,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最终核定
,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等。
第十四条 公司在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时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科学划分董事、高管与普
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倾斜,重点保障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薪酬待遇,提高
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
,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按岗定薪、薪随岗变、易岗易薪的调薪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经营管理规模、特征和盈利状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调整;
(三)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任免。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施行。第十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
,应当披露原因。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发放方式为:
(一)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部分、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
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不实等错误行为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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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4│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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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荣盛房地产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情况。当前公司正处在实现脱危解困的过程中,公
司的现金将用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项目建设、偿还债务的需要,提升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93f96d6-50fd-473c-9a1d-06308237ce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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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4│荣盛发展(002146):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金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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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金文辉,1970 年出生,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先后毕业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曾
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任教,历任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荣盛控股总裁助理、财务总监,公司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 13 次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 2次、通讯方式出席 11 次)和 8 次股东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
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5 年 4 月 2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4 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对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
见,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并根据规定发放了相关
薪酬。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2025 年度经营计划及主要工
作部署的议案》进行了讨论,经研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经营班子按照所述发展战略及发展目标开展日常经营工作,切实履行了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认真审核议案内容,与其他独立董事深入沟通及交流,并对会议通过的议
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严谨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情况、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本人利用参加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等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亲临公司项目场景,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
,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
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
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
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
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
25 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了上述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上述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12月 2 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5 年 12月 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此次换届选举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相关高管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履职能力,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相应的提名、推荐、表
决、选举、聘任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
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薪酬
管理制度,并根据规定发放了相关薪酬。
(五)2025 年度经营计划及主要工作部署
2025 年 4月 23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经营计划及主要工作部署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及主要工作部署进行了讨论,经研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经营班子
按照上述发展战略及发展目标开展日常经营工作,同意将上述战略及发展目标在公司年度报告中对外披露。
(六)其他重大事项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终止本
次交易事项是鉴于拟收购资产所在行业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长期利益,经
公司认真研究,审慎考虑所作出的决定。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5 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我们履职提供方便,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
生。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董权利,妥善履行独董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联系方式:291967276@qq.com。
独立董事:金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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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4│荣盛发展(002146):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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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
议,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力,1959 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财贸系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
。历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社科院大学商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校外导师,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
监督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 13 次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 2次、通讯方式出席 11 次)和 8 次股东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监督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6 次审计监督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
报告、聘任年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5 年 4 月 2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4 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对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
见,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并根据规定发放了相关
薪酬。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认真审核议案内容,与其他独立董事深入沟通及交流,并对会议通过的议
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严谨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情况、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本人利用参加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等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亲临公司项目场景,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
,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
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
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
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
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
25 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了上述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上述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 12 月 2日,审计委员会审议《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经公司2025年12月8日举行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 12 月 31 日举行的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本人作为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经充分了解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及专业胜任能力,认为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等服务。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
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
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并根据规定发放了相关薪酬。
(五)其他重大事项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终止本
次交易事项是鉴于拟收购资产所在行业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长期利益,经
公司认真研究,审慎考虑所作出的决定。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5 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我们履职提供方便,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
生。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董权利,妥善履行独董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wangli2899@126.com。
独立董事:王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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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荣盛发展(002146):审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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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澄宇”)对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涉及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澄宇审字(2026)第 0177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关于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澄宇报字(2026)第0012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
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5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尊重北京澄宇的独立判断,高度重视北京澄宇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
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应对所涉及事项的相关问题,积极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c718bb-b360-4a02-a67c-3447c3da98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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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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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24f674-bc9b-44b5-b762-5f601a399e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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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荣盛发展(00214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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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科目 当期计提金额(元) 计提原因
资产减值损失 3,801,785,788.16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
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
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 1,172,184,816.03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
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
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
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
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合计 4,973,970,604.19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2025年 12月 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开发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
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开发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开发成品)的可变现净
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
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综上,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照目前市场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801,785,788.16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
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
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
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
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公司按上述原则,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172,184,816.03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 2025 年年度合并利润总额4,973,970,604.19 元 , 减 少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4,461,210,745.97 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46a240-fec6-4a32-88a0-31a393ef49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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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荣盛发展(002146):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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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澄宇”)作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北京澄宇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2025 年北京澄宇资质等
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能做到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澄宇成立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 49 号院 4 号楼 3 层 367,首席合伙人为吴朝晖
,截至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5 人。
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2025 年收入总额 8,444.6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444.6
5 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 1,159.6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2 家,所属行业为房地产行业、有色金属
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审计费用 790 万元。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谢维,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
澄宇执业,2022 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贵宝,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202
3 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名元,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2022
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年末,北京澄宇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北京澄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无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三)执业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四)独立性
北京澄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二、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讨论,同意续聘北京澄宇为公司 2025 年
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北京澄宇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等服务,期限一年。在 2025 年度审计等
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支付北京澄宇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合计 430 万元(
不含差旅费)。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北京澄宇配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制定了
具体的审计计划与合理的时间安排,并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北京澄宇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以及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
点、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审计,北京澄宇出具了无保留意
见(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北京澄宇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法定执业资格。在审计过程中,北京澄宇严格
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团队勤勉尽责、恪守职业操守,展现了专业的胜任能力;审计程序规范严谨,如期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333c58-5c45-435e-bb62-d9904f1336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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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荣盛发展(002146):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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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澄宇”)作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北京澄宇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澄宇成立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 49 号院 4 号楼 3 层 367,首席合伙人为吴朝晖
,截至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5 人。
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2025 年收入总额 8,444.6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444.6
5 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 1,159.6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2 家,所属行业为房地产行业、有色金属
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审计费用 790 万元。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谢维,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
澄宇执业,2022 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贵宝,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202
3 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名元,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2022
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
(二)执业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三)独立性
北京澄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二、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北京澄宇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等服务,期限一年。在 2025 年度审计等
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支付北京澄宇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合计 430 万元(
不含差旅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讨论,同意续聘北京澄宇为公司 2025 年度的
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北京澄宇配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制定了
具体的审计计划与合理的时间安排,并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北京澄宇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以及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
点、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审计,北京澄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2 月 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
澄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审查,在查阅了北京澄宇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北
京澄宇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期
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认为北京澄宇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
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澄宇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3 月 19 日,北京澄宇对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情况、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预审情况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
。
(三)2026 年 3 月 26 日,北京澄宇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初审数据及审计师重点关注事项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汇报。
(四)2026 年 4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初稿)》、《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同意以上述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
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6 年 4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定稿)》、《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定稿)》、《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5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
、《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定稿)》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澄宇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1f1e24-d3ca-49c2-bcbc-390e5db57e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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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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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均回
避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方可生效。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2026 年是公司脱危解困的关键之年,也是实现业绩突破和“保交房”、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阶段。面对依然严峻的外部
环境与艰巨的内部攻坚任务,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力,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全面达成,根据《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行业状况、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间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构成
(一)公司独立董事只领取董事津贴,津贴为每人 25 万元/年。
(二)未在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只领取董事津贴,津贴为每人 5 万元/年。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四)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分工,根据公司薪酬制度
,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等综合因素领取薪酬。标准年薪由基本年薪和年度绩效薪酬两部分
组成。
1、基本年薪: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规模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级、从业经验、工作特征与管理幅度及所承担的责任
、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基本年薪占标准年薪 80%。基本年薪中,固定薪酬占比 60%,绩效薪酬占比 40%。
2、年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占标准年薪 20%,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分阶设定发放比例,期末结合业绩
表现核定,并关联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后发放。
四、薪酬发放
(一)公司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的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固定薪酬:关联个人任职时间系数,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月度、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最终
核定,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2.1 基本年薪中的绩效薪酬(简称月度绩效薪酬,下同),关联个人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
2.2 年度绩效薪酬
年度绩效薪酬=标准年薪×20%×发放比例R×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K
(1)发放比例 R 根据公司业绩增长率确定,详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一览表》。
(2)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K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并结合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职责,制定个人年度业绩责任书,年末根据业绩责任书相
关指标完成情况及评分规则核定考核结果。同时,设置特别加减分机制,对表现突出、贡献重大的,由上级主管领导给予绩效加分;
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较大损失的,予以绩效扣分。
(3)年度绩效薪酬分两个时点发放:年度考核期末,在公司内部绩效审计和绩效预评价完成后预发 50%,剩余 50%在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核准后一个月内发放。
2.3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亏损扩大或仅小幅减亏(业绩增幅小于20%)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详
见下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一览表
业绩(归母净利润)增长率 对应归母净利润实现(亿元) 年度绩效薪酬发放比例 R
<-5% <-100 0
[-5%,0) [-100,-95) 0
[0%,20%) [-95,-76) 0
[20%,45%) [-76,-52) 0
[45%,60%) [-52,-38) 10%
[60%,70%) [-38,-29) 30%
[70%,80%) [-29,-19) 50%
[80%,100%) [-19,0) 80%
[100%,105%) [0,4.75) 110%
[105%,110%) [4.75,9.5) 120%
≥110% ≥9.5 130%
五、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
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职务和实际绩效情况计算薪酬、
津贴并予以发放。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等公司制度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执行。
六、风险提示
本方案中涉及的业绩增长目标及薪酬发放比例,均为基于当前经营形势和战略规划设定的预期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未来业绩的承
诺。实际薪酬发放将严格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fc64203-4140-4e51-a814-3be28dde32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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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荣盛发展(002146):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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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澄宇”)对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涉及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澄宇审字(2026)第0177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的主要内容
北京澄宇在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荣盛发展
2025年度产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人民币 94 亿元,截至 2025 年12 月 31日流动负债中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中相关的有息负债合计人民币 258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其中包括受限资金人民币 10 亿元。这些事项
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荣盛发展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或情况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澄宇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涉及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公司将在政
府和专班指导下,积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在稳定经营的同时,推进债务重组工作,
提升持续经营能力,以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董事会关于消除审计意见中涉及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帮助
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具体如下:
1、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保障公司经营可持续发展
2025 年,公司直面严峻的行业形势,用责任、使命、勇气、毅力和办法完成多项债务重组,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协议,签订了
《债务重组合同》,减轻了公司债务压力,有助于促进公司经营稳定、可持续发展。
面对当下债务风险,为高效实现风险化解目标,公司将继续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推进三项具体工作:经营化债聚焦日常经营重点
债务领域,提前铺排化解计划、创新化解模式,确保落地见效;金融化债严格恪守监管底线,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协同协作,持续优化
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债务重组坚持“一项目一策”精准施策,实现“化债、消险、盘活”三位一体,推动资产价值最大化。
公司还将紧密围绕战略规划,积极把握市场窗口期,统筹债务重组与业务优化。在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与回报的前提下,积极推
动相关项目落地实施,从而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及整体估值的提升。
2、多措并举守住净资产与净现金流目标
在提升净资产方面,公司将结合行业化债政策,通过多元化、市场化等方式,降低存量负债,严控资产折损,优化成本费用,聚
焦投入产出效能,提升资产运营质量。
在提升净现金流方面,公司将聚焦销售回款、资产处置、款项清欠三大渠道,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强化督导,同时严控现金支
出、优化资金配置,筑牢资金链安全防线,为风险化解与持续经营提供保障。
3、聚焦“保交楼”履约责任,打造“好房子”
“保交楼”是房企生存发展的生命线、维护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以及重塑市场信心的关键点,公司将继续聚焦“保交楼”核心履约
责任,统筹内外部资源攻克项目建设与交付难点,严控工程质量、提升服务品质,维护品牌公信力与业主权益,践行房企社会责任。
针对已交付项目,公司将持续跟进业主需求,优化售后维保服务,及时响应解决业主诉求,不断提升业主居住满意度;针对在建
及待交付项目,公司将倒排建设工期、压实主体责任,保障施工资源投入,严把建材质量关、施工管控关、竣工验收关,在确保按时
交付的基础上,打造品质过硬、居住舒适的“好房子”,稳步修复市场信任,为公司平稳经营筑牢基础。
4、产业公司“由辅转主”,培育新的发展动能
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出发,公司将不断推动各产业公司实现“由辅转主”战略转型,充分发挥各板块协同效应,培育新的发展
动能。其中:
物业公司抢抓行业服务升级机遇,布局物业服务新赛道,全力打造公司“第二增长曲线”;
康旅事业部精准把握文旅地产发展趋势,主动适配市场需求变化,聚焦管理输出核心业务,培育新利润增长点;
实业公司坚守“保交付”核心履约责任,严格按照交付节点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交付、品质达标,并做好债务化解与成
本管控,助力公司净资产保值增值;
设计公司持续加大外部市场开拓力度,依托专业优势提升服务品质,拓展业务边界,为公司创造更多营收价值。
5、加强项目管理建设,努力提高产品竞争力,控制成本,增强项目盈利水平
公司将继续紧跟国家高质量发展导向,深耕项目管理、优化产品设计,严控工程建设质量,实施全流程品质管控,匠心打造“好
房子”,以优质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高品质居住需求。
同时搭建全周期成本管控体系,从项目拿地、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全环节压降不合理开支,精准管控各项运营成本,进一步优化
项目投入产出比,稳步提升单个项目的盈利空间,夯实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基础。
6、锻造攻坚铁军,筑牢决胜保障体系
全体人员需树牢底线思维,构建风险防控钢铁城墙。紧紧围绕保资产、消风险、守底线的工作目标,加强风险防控的体系化、制
度化、标准化建设,构建“集团统筹、大区主责、职能支撑、全员参与”的团队凝聚力,形成防控合力。
锻造攻坚铁军,实施精益管理。全公司各级管理干部要发挥好引领和示范作用,坚守文化、不忘初心、保持进取、敢于突破。员
工要主动担当、以干成事为荣。整支队伍必须在坚持中站稳脚跟,在攻坚中成就事业,推动公司尽早脱危解困,实现正常化。
7、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提升公司
内部治理机制和经营决策机制,强化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和内部监管机构的监督职能,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搭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平台,着力提高中小投资者的参与度。树立良
好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积极探索,规范操作,努力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树立
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14338e4-3d10-45c8-ae2d-2b1e571541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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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3│荣盛发展(00214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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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况
经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 9,427,545,118.94 元,
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9,026,430,292.75 元;公司实收股本金额为4,348,163,851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
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 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市场环境与前所未有的经营压力,公司在政府及专班的关心与支持下,公司通过总分联动,强化法务
、财务等职能条线的协同攻坚,用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的精神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积极化解金融债务、经营债务,守住不发生重大
风险的底线。但受行业持续调整、市场需求较弱以及债务包袱沉重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2025 年经营业绩未能实现盈利,亏损的主
要原因如下:
1、房地产开发项目结算规模显著下降,毛利率仍处低位。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业务结算利润主要对应 2021 年至 2024 年开
发销售的项目以及 2025 年消化的现房和准现房库存,这些项目的地价获取成本较高,项目销售价格不达预期,导致报告期结算毛利
总额大幅减少。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对部分房地产项目的存货计提相应的
减值。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为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以“化解风险”作为经营总纲领,贯穿经营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作为所
有经营决策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以高度的责任意识严守战略底线,保障公司经营稳健有序。具体措施为:
1、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保障公司经营可持续发展
2025 年,公司直面严峻的行业形势,用责任、使命、勇气、毅力和办法完成多项债务重组,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协议,签订了
《债务重组合同》,减轻了公司债务压力,有助于促进公司经营稳定、可持续发展。
面对当下债务风险,为高效实现风险化解目标,公司将继续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推进三项具体工作:经营化债聚焦日常经营重点
债务领域,提前铺排化解计划、创新化解模式,确保落地见效;金融化债严格恪守监管底线,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协同协作,持续优化
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债务重组坚持“一项目一策”精准施策,实现“化债、消险、盘活”三位一体,推动资产价值最大化。
公司还将紧密围绕战略规划,积极把握市场窗口期,统筹债务重组与业务优化。在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与回报的前提下,积极推
动相关项目落地实施,从而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及整体估值的提升。
2、多措并举守住净资产与净现金流目标
在提升净资产方面,公司将结合行业化债政策,通过多元化、市场化等方式,降低存量负债,严控资产折损,优化成本费用,聚
焦投入产出效能,提升资产运营质量。
在提升净现金流方面,公司将聚焦销售回款、资产处置、款项清欠三大渠道,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强化督导,同时严控现金支
出、优化资金配置,筑牢资金链安全防线,为风险化解与持续经营提供保障。
3、聚焦“保交楼”履约责任,打造“好房子”
“保交楼”是房企生存发展的生命线、维护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以及重塑市场信心的关键点,公司将继续聚焦“保交楼”核心履约
责任,统筹内外部资源攻克项目建设与交付难点,严控工程质量、提升服务品质,维护品牌公信力与业主权益,践行房企社会责任。
针对已交付项目,公司将持续跟进业主需求,优化售后维保服务,及时响应解决业主诉求,不断提升业主居住满意度;针对在建
及待交付项目,公司将倒排建设工期、压实主体责任,保障施工资源投入,严把建材质量关、施工管控关、竣工验收关,在确保按时
交付的基础上,打造品质过硬、居住舒适的“好房子”,稳步修复市场信任,为公司平稳经营筑牢基础。
4、产业公司“由辅转主”,培育新的发展动能
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出发,公司将不断推动各产业公司实现“由辅转主”战略转型,充分发挥各板块协同效应,培育新的发展
动能。其中:
物业公司抢抓行业服务升级机遇,布局物业服务新赛道,全力打造公司“第二增长曲线”;
康旅事业部精准把握文旅地产发展趋势,主动适配市场需求变化,聚焦管理输出核心业务,培育新利润增长点;
实业公司坚守“保交付”核心履约责任,严格按照交付节点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交付、品质达标,并做好债务化解与成
本管控,助力公司净资产保值增值;
设计公司持续加大外部市场开拓力度,依托专业优势提升服务品质,拓展业务边界,为公司创造更多营收价值。
5、加强项目管理建设,努力提高产品竞争力,控制成本,增强项目盈利水平
公司将继续紧跟国家高质量发展导向,深耕项目管理、优化产品设计,严控工程建设质量,实施全流程品质管控,匠心打造“好
房子”,以优质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高品质居住需求。
同时搭建全周期成本管控体系,从项目拿地、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全环节压降不合理开支,精准管控各项运营成本,进一步优化
项目投入产出比,稳步提升单个项目的盈利空间,夯实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基础。
6、锻造攻坚铁军,筑牢决胜保障体系
全体人员需树牢底线思维,构建风险防控钢铁城墙。紧紧围绕保资产、消风险、守底线的工作目标,加强风险防控的体系化、制
度化、标准化建设,构建“集团统筹、大区主责、职能支撑、全员参与”的团队凝聚力,形成防控合力。
锻造攻坚铁军,实施精益管理。全公司各级管理干部要发挥好引领和示范作用,坚守文化、不忘初心、保持进取、敢于突破。员
工要主动担当、以干成事为荣。整支队伍必须在坚持中站稳脚跟,在攻坚中成就事业,推动公司尽早脱危解困,实现正常化。
7、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提升公司
内部治理机制和经营决策机制,强化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和内部监管机构的监督职能,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搭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平台,着力提高中小投资者的参与度。树立良
好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积极探索,规范操作,努力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树立
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ab35322-e89c-455d-9cca-621db9cfc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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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荣盛发展(00214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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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
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7,545,118.94元,合并报表
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9,026,430,292.75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
流充沛,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期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截至 2025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 2025年度亏损,公司目前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为保
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427,545,1 -8,443,756,7 385,019,315.
(元) 18.94 52.13 1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9,026,430,292.75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9,728,637,240.72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828,760,851.9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截至 202
5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 2025年度亏损,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决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当前公司正处在实现脱危解困的过程中,公司的现金将用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项目建设、偿还债务的需要,提升财务稳健性和
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在资金使用方面,公司首先要做的是调动各方力量,克服各类困难,持续做好“保交楼”工作;其次,公司需要积极化解债务,
促进公司债务规模不断减少;第三,公司需要“保运营”,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尤其增强酒店、商管等轻资产运营能力,提前布局,
努力夯实和开拓非房新业务,为公司升级转型打下坚实基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利润分配
政策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具有合法、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0afa16-9e91-4ddf-bc13-8d909bcfaa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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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荣盛发展(002146):关于高管人员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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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尚中卫先生、陈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分工安排调整,尚中卫先生、陈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任后,尚中卫先生、陈亮先生仍继续在公司子公司任
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中卫先生、陈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尚中卫先生、陈亮先
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尚中卫、陈亮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bd4104-8d3a-4460-b7c0-f05a22129a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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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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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0cfc98-da76-40c3-8204-5694a99c43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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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2│荣盛发展(002146):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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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78dcf2-b531-4484-bc2a-a511716e72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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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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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e8f917-f5de-479e-a6af-e32b177a39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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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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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59c632e-1470-4abe-bbc5-f2f48bff59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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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1│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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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e603bb1-2384-43ca-890b-7bb056c92d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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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0│荣盛发展(002146):关于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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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2
二、专项说明附件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 E I J I N G C H E N G Y U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1 6 号 聚 杰 金 融 大 厦 1 2 楼12/F,JUJIE FIN
ANCIAL BUILDING,16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话(tel):010-63357658 邮编:100073关于荣盛房地产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段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澄宇报字(2026)第 001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发展”)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澄宇审字(2026)第0177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的重要性水平。由于荣盛发展近年来利润金额波动较大,因此,本年继续以近五年税前利润绝对值的平均数作为基准,按
5%的比例计算出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41,375.59万元。
二、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荣盛发展 2025年度产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人民币 94亿
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流动负债中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相关的有息负债合计人民币 258亿元,货币资金
余额为人民币 20亿元,其中包括受限资金人民币 10亿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荣盛发展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或情况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5bd04c1-27f8-454e-9bd5-8c0cdceb13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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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0│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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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CHENGYU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号
聚杰金融大厦 12楼 邮编:100073电话:(010) 63357658
一、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
查意见 1-2
二、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三、专项核查意见附件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 E I J I N G C H E N G Y U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1 6 号 聚 杰 金 融 大 厦 1 2 楼12/F,JUJIE FIN
ANCIAL BUILDING,16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话(tel):010-63357658 邮编:100073关于荣盛房地
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澄宇报字(2026)第 001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发展”)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澄宇审字(2
026)第 0177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荣盛发展编制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
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荣盛发展管理层负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
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反映了荣盛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2e4b6e2-27cb-4ae4-a438-4528028a59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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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0│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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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2e003a-bdea-4966-b9d9-1756057ac8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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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00│荣盛发展(00214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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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CHENGYU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号
聚杰金融大厦 12楼 邮编:100073电话:(010) 63357658
一、关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1-2二、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
三、汇总表的专项说明附件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 E I J I N G C H E N G Y U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1 6 号 聚 杰 金 融 大 厦 1 2 楼12/F,JUJIE FI
NANCIAL BUILDING,16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话(tel):010-63357658 邮编:100073关于荣盛房地
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澄宇报字(2026)第 0010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发展”)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荣盛发展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澄宇审字(2026)第 0177 号带持续经营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要求,荣盛发展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荣盛发展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荣盛发
展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荣
盛发展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荣盛发展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荣盛发展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633e90-ee6c-4e37-9877-31b78bc6c4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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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59│荣盛发展(00214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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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3f8201f-edd7-4db2-aa46-1dbc38fe4b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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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2│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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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4,153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损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
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作为原告向被告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一:滁州联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北京联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原告承包了被告一项目工程并进行施工,现原告认为被告一未能完全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违约金及损失等共计 4,153万元;请求被告二作为被告一股东在出资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未达到单项披露标准的新增诉讼事项主要为金融借款纠纷等,涉及总金额约 8
.04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41%。
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154d3ed-59af-47cf-82b7-dc670227f1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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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1│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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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事项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据荣盛控股函告:近日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查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6年 4月 27日 10时起至 2026年 4月 28日 10时
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荣盛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 13,249万股,起拍参考价约为 18,279万元,折合每
股价格约为人民币 1.38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是否为 本次拍卖 占其所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 起始日 到期日 拍卖人 原
名称 控股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售股及限 因
东及其 (万股) 比例 售类型
一致行
动人
荣盛 是 13,249.41 17.63% 3.05% 否 2026年 4月 2026年4月 天津市高 司法
控股 27日 10时 28日 10 时 级人民法 裁定
院
二、相关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荣盛控股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拍卖尚无人报名。
2、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
,本次司法拍卖的出让方及受让方后续股份变动时,应当遵守股份变动比例、信息披露等相关限制性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
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荣盛控股通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90af0dd-05f1-4112-8671-5aa5ffc168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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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32│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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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efffc37-b9c0-433e-8582-6213b9992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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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30│荣盛发展(002146):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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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荣盛(蔚县)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县新城公司”)与张家口蔚县信用联社(以
下简称“蔚县信用社”)拟继续合作业务 498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荣盛(蔚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县房地产”)
以自有资产为该融资继续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担保预计总额不超过 590万元。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近一期资产 保金额 前担保余 后担保余 前可用担 后可用担
负债率 (万元) 额(万元) 额(万元) 保额度 保额度
(万元) (万元)
蔚县新城 34.64% 590 - 590 - -
公司
资产负债 不超过 70% - - - 500,000 499,410
率不超过
70%的各级
全资、控股
下属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蔚县新城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 5月 22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经济开发区工业街 5号荣盛科技园;
4、法定代表人:陈尊青;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整理、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产业发展服务、规划设计;
企业管理咨询;环境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娱乐服务;旅游服务;住宿、餐饮服务;仓储服务;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货物运输;家
具制造;批发零售建材;新能源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蔚县新城公司 100%股权;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0,112.65 10,430.05 19,682.60 181.29 -469.73 -469.73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抵押担保协议方:蔚县房地产与蔚县信用社。
2、担保主要内容:蔚县房地产与蔚县信用社签署抵押合同,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每单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与主合同有关的其他债权
,均属于本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关于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
蔚县新城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蔚县房地产为此次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该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蔚县新城公司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435.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2.9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 76.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54%,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140.85亿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 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1654aae-7d09-41ba-9381-6304754b5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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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30│荣盛发展(002146):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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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发展(002146):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c3a1687-9590-4932-b59a-e51ac961a9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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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27│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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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原告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 866万元、诉讼费及保全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损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
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唐山冀东水泥胥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人: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原告向第三人索要已生效判决的欠款,第三人声称因未从被告处取得工程款导致不能向原告偿还欠款。现原告认为,第三人怠于
行使对被告的到期债权损害了自己的债权实现,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 866万元、诉讼费及保全费。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未达到单项披露标准的新增诉讼仲裁事项主要为金融借款纠纷等,涉及总金额
约14.18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9.55%。
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09eab72-9820-4035-9448-5b2b8bb2ac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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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35│荣盛发展(002146):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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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拟与相关融资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州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州荣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
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永州分行”)拟继续合作业务 8,496.75万元,由公司继续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
额不超过12,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78个月。同时,永州荣丰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后
最近一期 保金额 前担保余 保后 前可用担 可用担保额
资产负债 (万元) 额(万元) 担保余 保额度 度(万元)
率 额 (万元)
(万元)
永州荣丰 141.54% 12,000 12,000 - -
资产负债率超过 超过 70% - - - 2,411,872 2,399,872
70%的各级全资、
控股下属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永州荣丰;
2、成立日期:2020年 04月 07日;
3、注册地点:湖南省永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康路 43号;
4、法定代表人:孙杰;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万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代收代缴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永州荣丰 98.47%股权;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5,727.13 107,183.00 -31,455.87 1,454.64 -372.29 -334.90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借款协议方:永州荣丰与建设银行永州分行;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建设银行永州分行;抵押担保协议方:永州荣丰与建
设银行永州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上述融资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永州荣丰为上述融资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
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
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关于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
永州荣丰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掌握上述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风险
较小,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述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永州荣
丰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435.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3.16%。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 76.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1.54%,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140.85亿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 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6f3e63fa-83f4-4926-8312-394b9324b6d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荣盛发展: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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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9748.PDF
─────────┬────────────────────────────────────────────────
2026-04-29│荣盛发展: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9760.PDF
─────────┬────────────────────────────────────────────────
2025-10-31│荣盛发展: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3761.PDF
─────────┬────────────────────────────────────────────────
2025-08-30│荣盛发展: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4864.PDF
─────────┬────────────────────────────────────────────────
2025-04-28│荣盛发展: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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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70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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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荣盛发展: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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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7096.PDF
─────────┬────────────────────────────────────────────────
2024-10-31│荣盛发展: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5569.PDF
─────────┬────────────────────────────────────────────────
2024-08-28│荣盛发展: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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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5401.PDF
─────────┬────────────────────────────────────────────────
2024-04-29│荣盛发展: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548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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