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002146(荣盛发展)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146 荣盛发展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10 00:00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9-01 00:00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 ├─────────┼──────────────────────────────────────────────┤ │2026-08-24 18:14 │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4 18:14 │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4 18:12 │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24 18:12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诉讼事项及债务事项的公告 │ ├─────────┼──────────────────────────────────────────────┤ │2026-08-24 18:11 │荣盛发展(00214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21 17:58 │荣盛发展(002146):荣盛发展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8-21 17:58 │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8-17 18:18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6-09-10 00:00│荣盛发展(0021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0ceb6906-d296-4a40-9fdb-a5fe10c49b9b.PDF ─────────┬──────────────────────────────────────────────── 2026-09-01 00:00│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448108a3-3208-4a51-9a18-92d3bb1b4f14.PDF ─────────┬──────────────────────────────────────────────── 2026-08-24 18:14│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ffc2aa2d-25b2-48bf-843d-50fc390723d0.PDF ─────────┬──────────────────────────────────────────────── 2026-08-24 18:14│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2b21d7a5-3ab4-414b-9723-12249f5d2e47.PDF ─────────┬──────────────────────────────────────────────── 2026-08-24 18:12│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accc810-a539-4a6c-a4c5-71bb26ffc4a7.PDF ─────────┬──────────────────────────────────────────────── 2026-08-24 18:12│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诉讼事项及债务事项的公告 ─────────┴────────────────────────────────────────────────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诉讼事项及债务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7a0e6767-6a08-4eb6-b13e-eb2cc1447725.PDF ─────────┬──────────────────────────────────────────────── 2026-08-24 18:11│荣盛发展(00214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6年 8月 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定稿) ,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a4dac9b3-24bb-4020-bb22-93dd49cadb72.PDF ─────────┬──────────────────────────────────────────────── 2026-08-21 17:58│荣盛发展(002146):荣盛发展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8月 21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荣盛房 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补充通知》”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 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31日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分别于 2026 年 8月 1日、2026 年 8 月 12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及《召开股东会补充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及《召开股东会补充 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8月 21日下午 15:00在河北省廊坊市 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 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21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 3:00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2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972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40,521,206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3.1294%,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71,109,471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31.533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6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9,411,7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96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96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69,433,7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969%。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出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召开股东会补充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为邢台开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17,480,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05%;反对19,996,185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1%;弃权3,04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3%。其中,中小投 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6,393,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164%;反对19,996,185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989%;弃权3,04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4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为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17,076,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25%;反对20,632,485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23%;弃权2,81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2%。其中,中小投 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5,988,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340%;反对20,632,485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154%;弃权2,81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0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26,424,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14%;反对11,89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58%;弃权2,20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7%。其中,中小投 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5,337,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978%;反对11,89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33%;弃权2,20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9%。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a6b565b8-a016-4e38-ac8f-fed403dae4d8.PDF ─────────┬──────────────────────────────────────────────── 2026-08-21 17:58│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28d58c96-21ab-4a62-98df-c8a80ed24142.PDF ─────────┬──────────────────────────────────────────────── 2026-08-17 18:18│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补充通知》。本次股 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2026年 7月 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8月 2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8月 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8月 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为邢台开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为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供担保的议案》 3.00 《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8月 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 告》,以及 2026年 8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 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 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8月 20日下午 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8月 19日—8月 20日上午 9点—12点,下午 1点—5点。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邮箱:zhengquanbu2146@163.com; 联 系 人:梁涵。 4、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2483e7e6-3ce9-4f67-af13-9e2985585ae9.PDF ─────────┬──────────────────────────────────────────────── 2026-08-17 18:16│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增持主体已经完成增持金额613.54万元。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0号):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2026年6月30日起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 外),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增持主体已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66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03%,合计增持 金额613.5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增持金额 (股) 比例 (元) 1 邹家立 副董事长、董事 1,700,000 0.0391% 1,810,397 2 吴秋云 董事、总裁 480,600 0.0111% 532,848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增持金额 (股) 比例 (元) 3 穆旸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391,000 0.0090% 433,710 4 隆小康 董事、董事会秘书 1,187,100 0.0273% 1,276,255 5 王冰 副总裁 1,378,400 0.0317% 1,499,752 6 王晓辉 副总裁 530,100 0.0122% 582,417 合计 5,667,200 0.1303% 6,135,379 二、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增持主体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序 姓名 职务 增持前 增持后 号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1 邹家立 副董事长、董事 22,190,000 0.5103% 23,890,000 0.5494% 2 吴秋云 董事、总裁 - - 480,600 0.0111% 3 穆旸 董事、副总裁、财 - - 391,000 0.0090% 务总监 4 隆小康 董事、董事会秘书 - - 1,187,100 0.0273% 5 王冰 副总裁 - - 1,378,400 0.0317% 6 王晓辉 副总裁 - - 530,100 0.0122% 合计 22,190,000 0.5103% 27,857,200 0.6407%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的增持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8/990e49e4-78b1-4e23-8cb1-6c59830358fa.PDF ─────────┬──────────────────────────────────────────────── 2026-08-11 18:56│荣盛发展(00214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 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6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 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8月 1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 报 》 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906a2d6a-61c5-474b-aa17-1b1fde4ccf16.PDF ─────────┬──────────────────────────────────────────────── 2026-08-11 18:55│荣盛发展(002146):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廊坊市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宏地产”)在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 尚有未结清债务。为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公司经营稳定,盛宏地产拟与廊坊银行签订协议,约定采用先债务加入、后以物抵债的方式 对盛宏地产前述债务中约 3,633万元债务进行债务重组(具体资产待定,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其中,债务加入事项涉及下属子 公司间的担保,即公司子公司湛江开发区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廊坊市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 保金额不超过 3,633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 6个月。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最近一期 金额(万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可用担保额 可用担保额 资产负债 元) 万元) (万元) 度(万元) 度(万元) 率 盛宏地产 115.91% 3,633 - 3,633 - - 资产负债率 超过70% - - - 2,324,872 2,321,239 超过70%的各 级全资、控股 下属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盛宏地产; 2、成立日期:2019年7月9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光明西道南侧与永兴路东侧南城热力办公楼四楼402室; 4、法定代表人:徐宪民;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盛宏地产60%股权。 8、财务情况: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76,988.66 205,152.40 -28,163.74 650.32 -249.41 -250.72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提供担保方:湛江开发区荣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合计不超过3,633万元。债权 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 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 关于本次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盛宏地产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风险较小,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更好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盛宏地产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债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31.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4.2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 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6.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49%,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153.26亿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拟签署的相关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8ffa6695-fc7c-4c0d-826b-c1817c36c0f2.PDF ─────────┬──────────────────────────────────────────────── 2026-08-11 18:54│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增加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 2026年 8月 10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 12.88%股权的公司股东耿建明先生 同日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发布情况 2026 年 8 月 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荣盛房 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将于 2026年 8月 21日召开 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前 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截至 202 6年 7月31 日,耿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8%,且上述临时提案在公司 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召开 10日前提出。公司董事会核查后认为,耿建明先生关于增加 202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 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8月 21日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度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有关本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事项详 见刊登于2026年 8月 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补充通知》。 四、备查文件 股东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c05cd385-6368-4a0e-9749-c46ba435a19d.PDF ─────────┬──────────────────────────────────────────────── 2026-08-11 18:54│荣盛发展(002146):资产评估报告 ─────────┴──────────────────────────────────────────────── 荣盛发展(002146):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7af56136-d5a9-41b9-84b7-55c86041252d.PDF ─────────┬──────────────────────────────────────────────── 2026-08-11 18:54│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补充通知 ─────────┴────────────────────────────────────────────────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补充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5044774b-ae3d-4efb-b442-d195286d8181.PDF ─────────┬──────────────────────────────────────────────── 2026-08-11 18:52│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9a2af193-a7a0-40a2-b1af-967aaea7749e.PDF ─────────┬──────────────────────────────────────────────── 2026-08-04 18:45│荣盛发展(002146):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010384f8-8106-441d-ac35-864c94a6215c.PDF ─────────┬──────────────────────────────────────────────── 2026-08-01 00:00│荣盛发展(00214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6 年 7 月 3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 报 》 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关于为邢台开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 报 》 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关于为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 报 》 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公司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 报 》 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0ada123d-a8d2-410f-a7fd-c20ad784b81e.PDF ─────────┬──────────────────────────────────────────────── 2026-08-01 00:00│荣盛发展(00214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规范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聘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 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职的,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 履行董事职责,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监督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监督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职之日起 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职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职之日起 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起,其董事职务自动解除。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续聘的,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自动解除。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改聘,在改选或者改聘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第十一条 股东会可以决 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与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签订的合法有效的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应与继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未完成工作事项等。对正在处理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续安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公司应全面梳理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业绩承诺、股份锁定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对其在任职期间作出的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不因 离职而变更或豁免,仍需继续履行。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应在离职前向公司提交书面后续履行方案。公司应对离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若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责追偿。 第十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 认为有必要的,可启动离任审计。 第四章 离职后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离职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的商业、技术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 前仍然有效,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争等义务。 第十七条 对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存在的其他未尽事宜或对其履职期间各事项的后续核查,如涉及法律纠纷、仲裁、重 大业务遗留问题、潜在风险等,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调查、说明情况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不得拒绝提供公司要 求的必要文件或者说明。公司可视情况要求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相关协议,明确其在相关事项中的已知信息、责任归属及后 续配合义务。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八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本制度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前 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十九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或保密义务等情形的,公司有权要求其停 止违约行为、追索违约金、主张损害赔偿,必要时可以召开董事会审议对相关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e5180c0e-beca-490d-9980-1debe02ba1a0.PDF ─────────┬──────────────────────────────────────────────── 2026-08-01 00:00│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2026年 7月 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8月 2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8月 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8月 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9、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 2026年 8月 18日就本次临时股东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并行使 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为邢台开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为滁州同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担保的议案》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8月 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 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 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8月 20日下午 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8月 19日—8月 20日上午 9点-12点,下午 1点-5点。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邮箱:zhengquanbu2146@163.com; 联 系 人:梁涵。 4、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4af6f0a2-3b91-4458-8098-d9a10ee833d3.PDF ─────────┬──────────────────────────────────────────────── 2026-08-01 00:00│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邢台开源的担保 因业务需要,为确保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邢台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 荣盛”)在邢台的“荣盛华府”项目的建设资金安全及按期交付,由邢台市襄都区主管部门主导,确定由邢台市襄都区政府平台公司 邢台开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开源”)作为保交楼项目贷款主体,向银行申请保交楼贷款,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 10,900万元,并由邢台开源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及由公司和公司子公司邢台荣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子公司石家 庄荣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涞水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公司 及具体资产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的本金金额不超过10,900万元,担保期限自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主债权协议及补充协 议约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不超过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6号),且该事项已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和2025年1月1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应金融机构要求,在原有担保方案基础上本次需新增邢台荣盛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资产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本 次新增抵押担保之后,整体担保的本金金额依然为不超过10,900万元,全部担保期限统一自本次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主债权协议及 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不超过36个月。 本次为邢台开源贷款新增的担保措施,是公司为了妥善完成保交楼任务,在当地主管部门和银行要求下而产生的,被担保对象邢 台开源的此次贷款,也将为公司子公司邢台荣盛作为项目主导操盘方的融资投入使用,且本次融资日常项目资金管控由邢台荣盛、邢 台开源、邢台市襄都区政府共同管理。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滁州同业的担保 为化解债务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滁州联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联荣”)拟与滁州政府平台公司滁州同业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同业”)签署协议,由滁州同业收购滁州联荣名下部分资产,且各方约定,公司子公司荣盛康旅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康旅”)和秦皇岛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金海”)分别以其名下资产为滁州同业支付 的全部预付款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 2.70亿元,担保期限待全部交易资产完成过户等约定义务 后解除抵押担保。 本次为滁州同业预付款提供担保措施有助于盘活公司资产,缓解存量债务压力,减轻公司资金归还债务的压力,进而优化整体债 务结构。被担保方为政府平台公司,信用良好,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上述担保审议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对外担保均不属于关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对邢台开源的担保 1、被担保人:邢台开源; 2、成立日期:2014年7月23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888号; 4、法定代表人:张驰;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以公司自有资金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市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土地整治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房地 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经营的除外,限制经营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7、股东情况:邢台襄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8、信用情况: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邢台开源资产总额68.48亿元,负债总额56.20亿元,资产负债率82.06%,净 资产12.27亿元,2026年1季度营业收入0亿元。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邢台开源为政府平台公司,邢台开源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二)对滁州同业的担保 1、被担保人:滁州同业; 2、成立日期:2012年6月18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全椒路77号; 4、法定代表人:李辉; 5、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 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 、劳务派遣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养老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光伏发电设 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住宅水电安装维 护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合同能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广告设计、代 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东情况: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滁州同业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安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8、信用情况:滁州同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滁州同业资产总额12.52亿元,负债总额8.06亿元,资产负债率64.41%,净 资产4.46亿元,2026年1季度营业收入0.15亿元,净利润-0.066亿元。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滁州同业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 担保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对邢台开源的担保 1、担保相关主体: ①原担保:债务人:邢台开源;债权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及邮储银行6家银行;保证担保人:邢台荣盛、公司; 抵押担保人:邢台开源、石家庄荣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涞水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 公司及具体资产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 ②本次新增抵押担保:债务人:邢台开源;债权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及邮储银行6家银行;抵押担保人:邢台荣 盛。 2、担保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的所有义务;债务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主合同项 下的任何义务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债权人为实现抵押协议项下权利、或由于债务人违反主合同、或由于抵押担保 人违反抵押协议而导致债权人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翻译费等。 债务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及/或其他义务而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或 迟延履行金;发生主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时,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抵押担保期间自抵押登 记生效之日起至主债权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不超过36个月。具体以相关抵押协议及抵押清单的约定为准 。 (二)对滁州同业的担保 1、担保相关主体:提供担保方:荣盛康旅、秦皇岛金海。因滁州同业拟与公司子公司滁州联荣签署协议,由滁州同业收购滁州 联荣名下部分资产,各方约定,由公司子公司荣盛康旅、秦皇岛金海与滁州同业签订抵押合同,分别以各自名下资产为滁州同业支付 的全部预付款提供抵押担保。 2、担保范围:相关协议中约定的滁州同业支付的全部预付款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抵 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以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协议约定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对邢台开源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为了妥善完成保交楼任务,在当地主管部门和银行要求下而产生的,被担保对象邢台开源的 此次贷款,也将为公司子公司邢台荣盛作为项目主导操盘方的融资投入使用,且本次融资日常项目资金管控由邢台荣盛、邢台开源、 邢台市襄都区政府共同管理。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滁州同业提供的担保,是为了盘活公司资产、化解债务风险的有效措施,本次为滁州同业预付款提供担保措施有助于盘活 公司资产,缓解存量债务压力,减轻公司资金归还债务的压力,进而优化整体债务结构。被担保方为政府平台公司,信用良好,此次 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32.6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5.73%。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 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6.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49%,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149.01亿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拟签署的协议。 htt ─────────┬──────────────────────────────────────────────── 2026-07-22 19:16│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增持主体已经完成增持金额505.44万元。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0号):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2026年6月30日起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 外),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增持主体已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9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80%,合计增持 金额505.4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增持金额 比例 (元) 1 邹家立 副董事长、董事 1,660,000 0.0382% 1,765,197 2 吴秋云 董事、总裁 40,600 0.0009% 44,448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增持金额 比例 (元) 3 穆旸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31,000 0.0007% 34,110 4 隆小康 董事、董事会秘书 1,166,100 0.0268% 1,252,565 5 王冰 副总裁 1,378,400 0.0317% 1,499,752 6 王晓辉 副总裁 420,100 0.0097% 458,317 合计 4,696,200 0.1080% 5,054,389 二、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增持主体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前 增持后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1 邹家立 副董事长、董事 22,190,000 0.5103% 23,850,000 0.5485% 2 吴秋云 董事、总裁 - - 40,600 0.0009% 3 穆旸 董事、副总裁、财 - - 31,000 0.0007% 务总监 4 隆小康 董事、董事会秘书 - - 1,166,100 0.0268% 5 王冰 副总裁 - - 1,378,400 0.0317% 6 王晓辉 副总裁 - - 420,100 0.0097% 合计 22,190,000 0.5103% 26,886,200 0.6183%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的增持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9f1f9882-94ec-47b1-9125-33b3f14b5f0d.PDF ─────────┬──────────────────────────────────────────────── 2026-07-17 20:06│荣盛发展(0021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荣盛发展(00214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103434ff-879f-4fce-8ded-974ea411f1ef.PDF ─────────┬──────────────────────────────────────────────── 2026-07-17 20:06│荣盛发展(00214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荣盛发展(00214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7f3e6eb4-1148-4989-a210-8d353d2cb90e.PDF ─────────┬──────────────────────────────────────────────── 2026-07-14 20:16│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增持价格上限及增持进展的公 │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信心,公司增持主体决定调整原定增持价格上限。 除前述变动之外,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增持主体将在增持期限内继续实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 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增持计划。 截至目前,增持主体已经完成增持金额457.69万元。 一、关于调整增持价格上限的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发展”)今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调整增持价格上限及增持进展告知函》: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不再设置增持价格上限,以实际行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除前述变动之外,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即相关人员计划自2026年6月30日起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 币、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二、关于增持进展的情况 截至目前,增持主体的增持进展如下: 1、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25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79%,合计增持金额457. 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增持金额 (股) (元) 1 邹家立 副董事长、董事 1,630,000 0.0375% 1,731,897 2 隆小康 董事、董事会秘书 1,150,000 0.0264% 1,234,800 3 王冰 副总裁 1,376,000 0.0316% 1,497,088 4 王晓辉 副总裁 100,100 0.0023% 113,107 合计 4,256,100 0.0979% 4,576,892 2、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前 增持后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1 邹家立 副董事长、董事 22,190,000 0.5103% 23,820,000 0.5478% 2 隆小康 董事、董事会秘书 - - 1,150,000 0.0264% 3 王冰 副总裁 - - 1,376,000 0.0316% 4 王晓辉 副总裁 - - 100,100 0.0023% 合计 22,190,000 0.5103% 26,446,100 0.6082% 三、相关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增持价格上限及增持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a3e7bf3-ccb0-4d07-a4c7-29eeacb42801.PDF ─────────┬──────────────────────────────────────────────── 2026-07-14 20:13│荣盛发展(00214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95,000万元–140,000万元 亏损:286,669.91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80,000万元–225,000万元 亏损:273,409.15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2元/股–0.32元/股 亏损:0.66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期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导致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受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影响,公司上半年结转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利息支出等费用在营业总成本中占比较高,导致业绩 承压; 第二,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经营化债与金融化债,债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司 2026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中的化债收 益预计为 9亿元–1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从而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提升; 第三,公司保交楼稳步推进,物业、酒店、商管等产业化业务加快发展,由辅转主初见成效。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持续聚焦保交 楼、化债务、稳经营三大核心任务,推动公司基本面稳步改善,同时加快物业、酒店、商管等业务产业化发展,并积极培育新增长动 能。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b6e2c4b-774f-442c-a510-e621edd551ef.PDF ─────────┬──────────────────────────────────────────────── 2026-07-08 18:25│荣盛发展(002146):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 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相关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荣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荣恩置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红山路 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京红山路支行”)继续合作业务 44,300 万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保证担 保总额不超过 54,000 万元(计算至 2026 年 7 月 10 日,最终以还款时点实际计算结果为准),担保期间为协议约定的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同时,南京荣恩置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欧舜都”)以 名下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子公司南京荣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荣盛置业”)以其持有的南京荣恩置业 90% 股权、南京苏荣达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苏荣达”)以其持有的南京荣恩置业 10%股权为上述融资 提供质押担保。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近一期资产 保金额 前担保余 担保余额 可用担保额 可用担保额 负债率 (万元) 额(万元) (万元) 度(万元) 度(万元) 南京荣恩置业 150.11% 54,000 - 54,000 - - 资产负债率超 超过 70% - - - 2,389,872 2,335,872 过 70%的各级 全资、控股下 属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南京荣恩置业; 2、成立日期:2019 年 5月 16 日; 3、注册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平港路 1号办公楼 1099 室; 4、法定代表人:张威; 5、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南京荣恩置业 90%股权;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86,046.68 129,166.41 -43,119.73 0 -950.64 -950.64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提供方:公司、南京荣盛置业、南京苏荣达、南京荣恩置业及南京华欧舜都。 2、担保主要方式: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荣恩置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欧舜都分别 以名下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南京荣盛置业以其持有的南京荣恩置业 90%股权、南京苏荣达以其持有的南京荣恩置业 10%股 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 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关于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 南京荣恩置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掌握上述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 风险较小,由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述子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 南京荣恩置业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432.8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66.14%。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 76.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5.49%,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149.02亿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 2025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fe10b094-9d97-4aa4-bef9-ef8a5e09b45e.PDF ─────────┬──────────────────────────────────────────────── 2026-06-30 00:00│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以实际行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6年6月30日起未来3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按照增持价格为不高于1.20元/股、通过 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发展”)今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告知函》: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以实际行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相关人员计划自2026年6月30日起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即邹家立、吴秋云、穆旸、隆小康、王冰、王晓辉6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计划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1 邹家立 副董事长、董事 22,190,000 0.51% 2 吴秋云 董事、总裁 0 0.00% 3 穆旸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0 0.00% 4 隆小康 董事、董事会秘书 0 0.00% 5 王冰 副总裁 0 0.00% 6 王晓辉 副总裁 0 0.00%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不存在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形。 4、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以实际行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上述增持主体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计划增持金额不 计划增持金额不 低于以下金额 超过以下金额 (万元) (万元) 1 邹家立 副董事长、董事 250 360 2 吴秋云 董事、总裁 250 360 3 穆旸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250 320 序号 姓名 职务 计划增持金额不 计划增持金额不 低于以下金额 超过以下金额 (万元) (万元) 4 隆小康 董事、董事会秘书 250 320 5 王冰 副总裁 250 320 6 王晓辉 副总裁 250 320 合计 1,500 2,000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价格为不高于1.20元/股,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计划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6月30日起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增持人员自有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9、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其他锁定期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股票增持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 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增持主体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其他说明 1、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6、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窗口期限制等因素影响,存在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1fa5379-2802-4372-812d-09b1a091739a.PDF ─────────┬──────────────────────────────────────────────── 2026-06-30 00:00│荣盛发展(002146):关于经营债务化解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一、背景说明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及房地产行业周期性调整等因素影响,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临一定的 债务压力。为有效化解债务风险、维护公司经营稳定、保障债权人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推进经营债务的化解 工作,努力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经营质量。 二、公司 2026 年截至目前经营债务化解完成情况 2026年截至目前,公司经营债务化解完成 70,568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营化债工作的推进,对公司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通过多种化债方式的综合运用,公司债务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偿债压力有所缓解,为公司平稳运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减轻质保金负担 结算化债等工作的推进,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公司在工程质保金方面的资金占用压力,释放了部分经营性现金流,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 (三)为公司长期发展赢得时间 经营化债工作的有序推进,缓解了公司短期偿债压力,为公司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业务布局、提升经营质量争取了宝贵的时间窗 口,有助于公司实现长期稳健发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经营债务化解工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61b52d4-92d2-414c-9eab-97ab8353d88a.PDF ─────────┬──────────────────────────────────────────────── 2026-06-30 00:00│荣盛发展(002146):关于金融债务化解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一、背景说明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化解金融债务风险,实现公司脱危解困,2026年以来,公司围绕金融 化债工作积极展开自救行动,与各金融机构债权人不断加强沟通对接,积极组织开展谈判,制定差异化解决策略,力求化解金融债务 风险。现将2026年截至目前公司金融债务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化债展期工作进展 2026年截至目前,公司共完成金融债务展期金额合计 4.59亿元。 三、化债降息免息工作进展 2026年截至目前,公司共完成化解金融债务本金 1.55亿元,完成降息免息金额 3.82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金融债务化解工作的推进,有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债务结构、缓解流动性压力,对公司改善财务状况、恢复经营能 力具有积极意义。公司将持续推进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商工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稳步推进后续化债工作。 五、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金融债务化解工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5a502fe-c3cb-4a79-8184-2296daa4edf5.PDF ─────────┬──────────────────────────────────────────────── 2026-06-12 18:32│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请求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2,629.81万元、利息及诉讼费用、保全费用;请求被告二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损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 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机构名称: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唐山市冀唐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一:荣盛兴城(唐山)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二:荣盛兴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案件概述: 原告承包了被告一项目线路迁改工程并施工验收,现原告认为被告一未能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2,629.81万元及利息、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请求被告二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一审尚未开庭。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未达到单项披露标准的新增诉讼事项主要为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等,涉及总金额约 5.22 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25%。 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a88937c-57ad-4d3f-9de2-e7dd790546e7.PDF ─────────┬──────────────────────────────────────────────── 2026-05-30 00:00│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29日下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 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08名 ,代表股份1,596,132,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08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50 0,163,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0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03名,代表股份95,969,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2071%。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803名,代表股份52,043,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9%。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90,599,7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3%;反对 4,85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43%;弃权 67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6,509,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680%;反对 4,857,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27%;弃权 67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93%。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590,588,4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6%;反对 4,37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742%;弃权 1,16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6,498,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463%;反对 4,37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84%;弃权 1,16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5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经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589,976,7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3%;反对 5,46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424%;弃权 69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886,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709%;反对 5,465,7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23%;弃权 69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68%。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9,821,6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46%;反对 5,17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244%;弃权 1,13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731,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729%;反对 5,177,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1%;弃权 1,1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8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90,062,7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7%;反对 5,3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76%;弃权 6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72,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362%;反对 5,389,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549%;弃权 68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89%。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589,707,8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5%;反对 5,70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573%;弃权 72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617,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543%;反对 5,703,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82%;弃权 7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75%。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7,669,2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97%;反对 7,89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48%;弃权 56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579,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371%;反对 7,898,1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761%;弃权 56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68%。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所作的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于进进、黄婧雅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1449aa68-fcb5-4c16-9030-3cafe8d93469.PDF ─────────┬──────────────────────────────────────────────── 2026-05-30 00:00│荣盛发展(002146):荣盛发展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荣盛发展(002146):荣盛发展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20d05aad-28c4-4480-b360-1325bec4fabd.PDF ─────────┬──────────────────────────────────────────────── 2026-05-30 00:00│荣盛发展(00214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荣盛房地 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包括工资总额决定机 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绩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考核、奖惩等激励机制挂钩; (三)公平公正原则: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薪酬水平体现岗位价值、岗位责任、管理难度、内部公平等,符合公司 规模与业绩的情况,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四)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五)与行业周期性发展相协调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制定与审议流程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 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第九条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和发放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构成 第十一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 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 励。 (二)未在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可以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其不参与公司内部 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三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规模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级、从业经验、工作能力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 ,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最终核定 ,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等。 第十四条 公司在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时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科学划分董事、高管与普 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倾斜,重点保障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薪酬待遇,提高 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 ,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按岗定薪、薪随岗变、易岗易薪的调薪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经营管理规模、特征和盈利状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调整; (三)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任免。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施行。第十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 ,应当披露原因。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发放方式为: (一)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部分、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 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不实等错误行为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20dd6770-e006-448b-86d0-523d6969e056.PDF ─────────┬──────────────────────────────────────────────── 2026-05-25 18:14│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经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 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 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7日—5月 28日上午 9点—12点,下午 1点—5点。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邮箱:zhengquanbu2146@163.com; 联 系 人:梁涵。 4、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02bc951-9b9e-453a-91ff-7a1097a194c0.PDF ─────────┬──────────────────────────────────────────────── 2026-04-29 00:33│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7bab14-3d3d-4c0c-9bc2-0ec36cee322e.PDF ─────────┬──────────────────────────────────────────────── 2026-04-29 00:06│荣盛发展(002146):关于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6年4月25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5号),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函告:根据淘宝网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拍卖已全部流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流拍的情况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拍卖结果显示,2026年 4月 27日 10时起至 2026年 4月 28日 10时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荣盛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 13,249 万股,因无人报名已流拍。 二、相关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盛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751,611,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9%,本次流拍的股份后续是否会被相关法 院继续执行其他司法程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拍卖流拍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荣盛控股通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1e8956-9008-48f0-b00e-a54403c49ec0.PDF ─────────┬──────────────────────────────────────────────── 2026-04-29 00:06│荣盛发展(002146):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6年 4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定稿), 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 (六)《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截至2025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5年度亏损,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当前公司正处在实现脱危解困的过程中,公司的现金将用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项目建设、偿还债务的需要,提升财务稳健性和 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本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具有合法、合规性。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七)《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十)《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十二)《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 2026年计划开工11.03万平方米,计划竣工104.05万平方米。上述经营计划数据并不代表公司2026年度最终计划,实际经营中, 公司将根据市场状况、新项目的取得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上述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定稿 ),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五)《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均回避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基 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6年5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1f49764-adea-4453-95f8-cbd2fc3dcf50.PDF ─────────┬──────────────────────────────────────────────── 2026-04-29 00:05│荣盛发展(00214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CHENGYU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号 聚杰金融大厦 12楼 邮编:100073电话:(010) 63357658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二、审计报告附件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企业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abee788-bd52-4d97-8548-9c0327ab6573.PDF ─────────┬──────────────────────────────────────────────── 2026-04-29 00:04│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2026年 4月 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9、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26日就本次临时股东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并行使 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经审计的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荣盛房地产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 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 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7日—5月 28日上午 9点—12点,下午 1点—5点。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 81号荣盛发展大厦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邮箱:zhengquanbu2146@163.com; 联系人:梁涵。 4、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00adb06-7c33-46d5-93e5-3be386e7e314.PDF ─────────┬──────────────────────────────────────────────── 2026-04-29 00:04│荣盛发展(002146):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程玉民) ─────────┴──────────────────────────────────────────────── 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 议,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程玉民,1955 年出生,会计学教授。天津财经学院工业管理系毕业。历任公司第一届、二届、四届、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廊坊精密机械工业学校教员、华北航天工业学院管理工程系主任、北华航天工业学院财会金融系主任、会计学院教授、《航天财会 》杂志社主编、廊坊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廊坊市审计学会副会长,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 13 次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 2次、通讯方式出席 11 次)和 8 次股东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监督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6 次审计监督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 财务报告、聘任年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 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认真审核议案内容,与其他独立董事深入沟通及交流,并对会议通过的议 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严谨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情况、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本人利用参加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等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亲临公司项目场景,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 ,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 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 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 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 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 25 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了上述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上述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 12 月 2日,审计委员会审议《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经公司2025年12月8日举行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 12 月 31 日举行的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本人作为审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经充分了解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及专业胜任能力,认为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等服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12月 2 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5 年 12月 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此次换届选举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相关高管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履职能力,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相应的提名、推荐、表决、选 举、聘任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 (五)其他重大事项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终止本 次交易事项是鉴于拟收购资产所在行业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长期利益,经 公司认真研究,审慎考虑所作出的决定。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5 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我们履职提供方便,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 生。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董权利,妥善履行独董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chengym395@163.com。 独立董事:程玉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7e1912-0066-4aee-a990-a6b97dc49935.PDF ─────────┬──────────────────────────────────────────────── 2026-04-29 00:04│荣盛发展(00214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荣盛房地 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包括工资总额决定机 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业绩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考核、奖惩等激励机制挂钩; (三)公平公正原则: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薪酬水平体现岗位价值、岗位责任、管理难度、内部公平等,符合公司 规模与业绩的情况,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四)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五)与行业周期性发展相协调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制定与审议流程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 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第九条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和发放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构成 第十一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 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 励。 (二)未在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可以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其不参与公司内部 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三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规模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级、从业经验、工作能力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 ,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最终核定 ,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 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等。 第十四条 公司在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时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科学划分董事、高管与普 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倾斜,重点保障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薪酬待遇,提高 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 ,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按岗定薪、薪随岗变、易岗易薪的调薪原则。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公司经营管理规模、特征和盈利状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调整; (三)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任免。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施行。第十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 ,应当披露原因。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发放方式为: (一)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部分、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 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财务不实等错误行为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 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da26299-fafb-4b9d-b58f-fe0534ded943.PDF ─────────┬──────────────────────────────────────────────── 2026-04-29 00:04│荣盛发展(002146):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荣盛房地产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情况。当前公司正处在实现脱危解困的过程中,公 司的现金将用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项目建设、偿还债务的需要,提升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93f96d6-50fd-473c-9a1d-06308237ce70.PDF ─────────┬──────────────────────────────────────────────── 2026-04-29 00:04│荣盛发展(002146):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金文辉) ─────────┴──────────────────────────────────────────────── 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金文辉,1970 年出生,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先后毕业于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曾 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任教,历任中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荣盛控股总裁助理、财务总监,公司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 13 次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 2次、通讯方式出席 11 次)和 8 次股东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 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5 年 4 月 2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4 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对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 见,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并根据规定发放了相关 薪酬。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2025 年度经营计划及主要工 作部署的议案》进行了讨论,经研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经营班子按照所述发展战略及发展目标开展日常经营工作,切实履行了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认真审核议案内容,与其他独立董事深入沟通及交流,并对会议通过的议 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严谨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情况、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本人利用参加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等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亲临公司项目场景,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 ,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 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 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 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 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 25 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了上述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上述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12月 2 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5 年 12月 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此次换届选举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相关高管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履职能力,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相应的提名、推荐、表 决、选举、聘任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 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薪酬 管理制度,并根据规定发放了相关薪酬。 (五)2025 年度经营计划及主要工作部署 2025 年 4月 23 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经营计划及主要工作部署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及主要工作部署进行了讨论,经研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经营班子 按照上述发展战略及发展目标开展日常经营工作,同意将上述战略及发展目标在公司年度报告中对外披露。 (六)其他重大事项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终止本 次交易事项是鉴于拟收购资产所在行业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长期利益,经 公司认真研究,审慎考虑所作出的决定。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5 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我们履职提供方便,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 生。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董权利,妥善履行独董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联系方式:291967276@qq.com。 独立董事:金文辉 http://disc.static.s ─────────┬──────────────────────────────────────────────── 2026-04-29 00:04│荣盛发展(002146):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王力) ─────────┴──────────────────────────────────────────────── 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 议,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力,1959 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财贸系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 。历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社科院大学商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校外导师,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 监督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 13 次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 2次、通讯方式出席 11 次)和 8 次股东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监督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6 次审计监督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 报告、聘任年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5 年 4 月 2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2024 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对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 见,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并根据规定发放了相关 薪酬。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出席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认真审核议案内容,与其他独立董事深入沟通及交流,并对会议通过的议 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严谨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情况、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本人利用参加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等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亲临公司项目场景,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 ,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 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 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 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 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 25 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了上述定期报告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上述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 年 12 月 2日,审计委员会审议《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经公司2025年12月8日举行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 12 月 31 日举行的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本人作为审计监督委员会委员,经充分了解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及专业胜任能力,认为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 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等服务。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 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执行了 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并根据规定发放了相关薪酬。 (五)其他重大事项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终止本 次交易事项是鉴于拟收购资产所在行业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初期已经发生巨大变化,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长期利益,经 公司认真研究,审慎考虑所作出的决定。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5 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我们履职提供方便,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 生。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2026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董权利,妥善履行独董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wangli2899@126.com。 独立董事:王 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a87adb-5052-477a-8206-c8b63e33a4c3.PDF ─────────┬──────────────────────────────────────────────── 2026-04-29 00:03│荣盛发展(002146):审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5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意见 ─────────┴────────────────────────────────────────────────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澄宇”)对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涉及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澄宇审字(2026)第 0177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关于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澄宇报字(2026)第0012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 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5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尊重北京澄宇的独立判断,高度重视北京澄宇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 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应对所涉及事项的相关问题,积极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c718bb-b360-4a02-a67c-3447c3da98d4.PDF ─────────┬──────────────────────────────────────────────── 2026-04-29 00:03│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荣盛发展(00214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24f674-bc9b-44b5-b762-5f601a399e72.PDF ─────────┬──────────────────────────────────────────────── 2026-04-29 00:03│荣盛发展(00214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科目 当期计提金额(元) 计提原因 资产减值损失 3,801,785,788.16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 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 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 1,172,184,816.03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 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 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 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 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合计 4,973,970,604.19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2025年 12月 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开发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 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开发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开发成品)的可变现净 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售 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综上,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照目前市场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801,785,788.16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 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 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 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 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 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公司按上述原则,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172,184,816.03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 2025 年年度合并利润总额4,973,970,604.19 元 , 减 少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4,461,210,745.97 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46a240-fec6-4a32-88a0-31a393ef4968.PDF ─────────┬──────────────────────────────────────────────── 2026-04-29 00:03│荣盛发展(002146):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澄宇”)作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北京澄宇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2025 年北京澄宇资质等 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能做到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澄宇成立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 49 号院 4 号楼 3 层 367,首席合伙人为吴朝晖 ,截至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5 人。 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2025 年收入总额 8,444.6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444.6 5 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 1,159.68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2 家,所属行业为房地产行业、有色金属 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审计费用 790 万元。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谢维,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 澄宇执业,2022 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贵宝,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 12 月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202 3 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名元,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北京澄宇执业。2022 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年末,北京澄宇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北京澄宇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无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三)执业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四)独立性 北京澄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二、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召开相关会议,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讨论,同意续聘北京澄宇为公司 2025 年 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北京澄宇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等服务,期限一年。在 2025 年度审计等 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支付北京澄宇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合计 430 万元( 不含差旅费)。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其他执业规范要求,北京澄宇配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制定了 具体的审计计划与合理的时间安排,并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北京澄宇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以及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重 点、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审计监督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审计,北京澄宇出具了无保留意 见(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北京澄宇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法定执业资格。在审计过程中,北京澄宇严格 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团队勤勉尽责、恪守职业操守,展现了专业的胜任能力;审计程序规范严谨,如期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333c58-5c45-435e-bb62-d9904f13362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5│荣盛发展: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6022.PDF ─────────┬──────────────────────────────────────────────── 2026-04-29│荣盛发展: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9748.PDF ─────────┬──────────────────────────────────────────────── 2026-04-29│荣盛发展: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9760.PDF ─────────┬──────────────────────────────────────────────── 2025-10-31│荣盛发展: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3761.PDF ─────────┬──────────────────────────────────────────────── 2025-08-30│荣盛发展: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4864.PDF ─────────┬──────────────────────────────────────────────── 2025-04-28│荣盛发展: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7098.PDF ─────────┬──────────────────────────────────────────────── 2025-04-28│荣盛发展: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7096.PDF ─────────┬──────────────────────────────────────────────── 2024-10-31│荣盛发展: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5569.PDF ─────────┬──────────────────────────────────────────────── 2024-08-28│荣盛发展: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5401.PDF ─────────┬──────────────────────────────────────────────── 2024-04-29│荣盛发展: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548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