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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48(北纬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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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48 北纬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6 00:00│北纬科技(002148):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告 ─────────┴────────────────────────────────────────────────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0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 00至17:00时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一、投资者参与方式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傅乐民,独立董事刘平,财务总监张文涛,董事会秘书黄潇。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8ecfcf1c-1913-4b76-be56-808f5bc0003b.PDF ─────────┬──────────────────────────────────────────────── 2024-04-12 00:00│北纬科技(002148):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蓬锦主持,经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助 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 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刊登于2024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 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登于2024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 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刊登于2024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根据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0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06元/股加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62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是依据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的,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马贺、王春祥2人因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6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9,600股,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1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000股。 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以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即2023年度的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对应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为50%,针对激励对象持有的已 授予但无法解锁的893,6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拟予以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790,35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103,250股。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具体解锁数量将在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规定比例解除限售。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908,2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为2.06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2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资金均为公 司自有资金。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马贺、王春祥等 2 人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 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 14,6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因 2023 年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对应解除限售期股票全部解除锁定的条件, 拟回购注销 8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93,600 股。上述回购注销行为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按规定回购 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52acc9c3-ce5f-4403-b0d3-8208a7390d33.PDF ─────────┬──────────────────────────────────────────────── 2024-04-12 00:00│北纬科技(002148):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资料,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 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 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用于本次激励的计划或安排。 5、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 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实施 本次激励计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2b8ef8e2-c7e3-4b41-b412-034e9832f6c2.PDF ─────────┬──────────────────────────────────────────────── 2024-04-12 00:00│北纬科技(00214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33元/ 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3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截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30日披露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2024年3 月2日、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07、2024-008、2024-015)。 3、公司此次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股份2,9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最高成交价为5.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4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13,005,63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 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达到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 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 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 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 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2,924,500股,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按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如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的公司股 权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454,894 19.22% 110,379,394 19.75% 无限售条件股份 451,489,136 80.78% 448,564,636 80.25% 总股本 558,944,030 100% 558,944,030 1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该部分股份 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4741a53e-491b-4ddc-9196-d20f3afc87c7.PDF ─────────┬──────────────────────────────────────────────── 2024-04-12 00:00│北纬科技(002148):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 2.07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 2.06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 2、2021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 2.63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 2.62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已实施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简述 1、2021 年 4 月 8 日,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632.1 万 股,其中首次授予 572.1 万股,预留 60 万股。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个别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对激 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同意首次授予 79 名激励对象 560.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10 元/股,并确定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 年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份登记工作完成,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7 月 9 日。 4、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 注销 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4,000 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10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 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7.7 万股,授予的 激励对象人数为 74 人。该议案已经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2 年 4 月 27 日,授予 22 名激励对象 47.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66 元/股。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 已完成,股份上市日为 2022 年 6 月 20 日。 6、2022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的 74 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 象在第一个解锁期持有的 2,190,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10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调整为 2.07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66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调整为 2.63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上市流通。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600股,其中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105,600股;1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48,0 00股。同时,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以及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801,800股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590,30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11,500股。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955,4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1,590,3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0人;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1,500股,授予的 激励对象人数为21人。 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8、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的议案》,将对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导致对应考核期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锁,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08,200股。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0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调整为2.06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62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鉴于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工作,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58,944,03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根据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因派息原因导致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 1、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2.0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0.01元/股=2.06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2.6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0.01元/股=2.62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系因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是依据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的,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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