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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48(北纬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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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48 北纬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3 18:27 │北纬科技(00214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5-12 19:31 │北纬科技(00214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5-12 19:31 │北纬科技(002148):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2 19:29 │北纬科技(002148):北纬科技202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2 19:29 │北纬科技(0021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2 19:27 │北纬科技(002148):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 │ │的公告 │ ├─────────┼──────────────────────────────────────────────┤ │2026-04-28 18:37 │北纬科技(00214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4-28 18:36 │北纬科技(00214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8 18:36 │北纬科技(002148):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8 18:35 │北纬科技(002148):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 ─────────┬──────────────────────────────────────────────── 2026-05-13 18:27│北纬科技(00214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傅乐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乐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9,613,584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21.4%,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6年 6月 5日至 2026年 9月 4日)以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6,769,6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为 5,589,87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 份总数为 11,179,74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乐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傅乐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乐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9,613,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为 558,987,33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含因持有股份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二级市场 增持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6,769,61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为 5,589,87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为 11,179,74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6月 5日至 2026年 9月 4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 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 的,则减持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关于股份转让的承诺 (1)傅乐民先生在公司于 2007 年 7月 25 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在任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3)傅乐民先生在公司于 2015 年 7月 10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中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个月内 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份。 2、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 200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傅乐民先生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人并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的企业。今后本人及本人将来可能控制的公司 将不会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将 给予足额赔偿。” (2)公司于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傅乐民先生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为了维护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代表本人及本人未来可能控制的或具有实际控制权、重大影响的企业(以下合 称“可能竞争方”)承诺并保证如下: ①目前,不存在可能竞争方。②本人承诺将来如果产生可能竞争方,则可能竞争方不会以任何方式与公司从事相同、类似或任何 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业务”),并保证可能竞争方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 的任何活动。③本人承诺将来可能竞争方不会向从事竞争性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渠 道、客户信息支持。可能竞争方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以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性业务的活动,可能竞争方将优 先让与或介绍给公司。④本人将不会利用对公司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⑤本人愿意赔偿公司因可 能竞争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⑥本人确认并向公司声明,本人在签署本承诺函时,是代表可能竞争方签署的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乐民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傅乐民先生此前作出的各项 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傅乐民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 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傅乐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 乐民先生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5、傅乐民先生承诺,在根据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要求实施减持行为,不在禁止交易窗口期减 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傅乐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dba0e8ff-e7fe-4f8a-97c5-20fc69f8266a.PDF ─────────┬──────────────────────────────────────────────── 2026-05-12 19:31│北纬科技(00214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苏文龙、徐源等 10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3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事项已经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58,987,330股减少为 558,751,330股,注册资本由 558,987,330 元减少至 558,751,330 元。具体回购注销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 4月 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及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 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 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 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 (2)申报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10-88356661。 (5)邮箱:ir@bw30.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54429fe-c3a1-4b93-a856-14644aa69196.PDF ─────────┬──────────────────────────────────────────────── 2026-05-12 19:31│北纬科技(002148):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为保持董事会工作连续性,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后,以口头、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出席会议董事应到5 人,实到 5 人。会议由傅乐民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傅乐民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 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选举胡明、傅乐民、李雪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胡明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选举胡明、刘平、李雪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胡明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选举李雪松、胡明、刘宁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李雪松担任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 聘任公司总经理 聘任傅乐民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刘宁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聘任张文涛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黄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 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聘任王波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聘任冯晶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 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2cb9cef-fe33-4805-88be-a2abaf9f650f.PDF ─────────┬──────────────────────────────────────────────── 2026-05-12 19:29│北纬科技(002148):北纬科技202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北纬科技(002148):北纬科技202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f139800-26c3-4f00-b72a-dff6bd72a001.PDF ─────────┬──────────────────────────────────────────────── 2026-05-12 19:29│北纬科技(0021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北纬科技(00214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c2c77df-0269-4b08-9fde-0757493dea12.PDF ─────────┬──────────────────────────────────────────────── 2026-05-12 19:27│北纬科技(002148):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 ─────────┴────────────────────────────────────────────────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选 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傅乐民(董事长)、刘宁、刘平 2、独立董事:胡明、李雪松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任期 三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刊登于2026年4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胡明(主任委员)、傅乐民、李雪松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胡明(主任委员)、刘平、李雪松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雪松(主任委员)、胡明、刘宁 上述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 专业人士。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傅乐民 2、副总经理:刘宁 3、财务总监:张文涛 4、董事会秘书:黄潇 5、内审部负责人:王波 6、证券事务代表:冯晶晶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 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黄潇和证券事务代表冯晶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 、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乐民同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其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有利于提升沟通效率、保持管理团队稳 定及经营理念的统一,确保经营决策有效落地。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确保权责清晰,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相关内控制度,明确董事长和总经理职责权限,在经营管理中严格履行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及决策程序,确保公司在业务、人 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运作,有效防止利益冲突,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具备有效的内部制衡与监督机制,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88356661; 传真:010-88356273; 邮箱:ir@bw30.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号国兴大厦 26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510a829-3398-47c9-81b2-948522a0060a.PDF ─────────┬──────────────────────────────────────────────── 2026-04-28 18:37│北纬科技(00214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纬科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 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属于自主变 更会计政策行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日期 1、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fa09fa1-3dd1-40fb-9061-56ddf4af5516.PDF ─────────┬──────────────────────────────────────────────── 2026-04-28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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