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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49(西部材料)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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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49 西部材料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2 21:02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修订部分治│ │ │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09-12 21:01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2 21:00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2 20:59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9-12 20:59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2 20:59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2 20:59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2 20:59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2 20:59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 ├─────────┼──────────────────────────────────────────────┤ │2025-09-12 20:59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 └─────────┴──────────────────────────────────────────────┘ ─────────┬──────────────────────────────────────────────── 2025-09-12 21:02│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修订部分治理制 │度的公告 ─────────┴────────────────────────────────────────────────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16cc0bf0-4105-47d9-bdfa-affee8e19306.PDF ─────────┬──────────────────────────────────────────────── 2025-09-12 21:01│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 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8人,实际参加董事 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也将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程〉及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增加部分业务,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管理规范性要求,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企业经营范围的表述变更是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登记平台的规范进行变更,最终 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程〉及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取消监事会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等相关事项,同时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上市规则》《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代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等具体事宜,具 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 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修订后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资管理 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办法》9项治理制度,部分修订后制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 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专项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 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 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14项治理制度,部分修订后制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项治理制度,上述制度全文刊载于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 2025年 9月 29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中心 会议室-1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37)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e70a1bf5-d2ef-40dd-a235-7c05d4953d3e.PDF ─────────┬──────────────────────────────────────────────── 2025-09-12 21:00│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年 9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 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年 9 月 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 4人,实际参加监事 4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也将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 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 修订〈公司章程〉及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3b1f95c5-b3f3-419f-8851-93e1cc6e625e.PDF ─────────┬──────────────────────────────────────────────── 2025-09-12 20:59│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召开的股东会为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已于2025年9月11日经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 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15号西部材料公司泾渭工业园会议中心会议室-1。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4.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 4.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4.03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4.0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4.0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4.06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4.07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4.08 投资管理制度 √ 4.09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 (1)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5年 9月 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案1.00、3.00、4.01、4.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4.00需逐项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 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及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 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 2025年 9月 28日 16:30前公司收到信件或电子邮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至 2025年 9月 28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14:00至 16:30); 3.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 15号西部材料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杨虹 联系电话:029-86968418 邮编:710201 邮箱:xbclzqb@163.com(信函及电子邮件主体请注明“股东会参会登记”)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 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8139491a-619a-49db-bea7-3a991f479e0b.PDF ─────────┬──────────────────────────────────────────────── 2025-09-12 20:59│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四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不得限制或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 对于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公司应给予充分重视,及时落实或整改,并将落实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独立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主要履行如下职责:(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公司年度报告工作进程以及信息披露和保密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及主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初步审计意见的沟通 。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 (五)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第七条 财务负 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第九条 独立 董事应当对年报中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或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 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具有异议的,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 独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十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以及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fa67f5c4-4930-452d-b4b9-47c094888c9c.PDF ─────────┬──────────────────────────────────────────────── 2025-09-12 20:59│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 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下列情形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除上述事项外,表决是否适用累积投票制,依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 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 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除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外,持有或 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之前提交新的董事候选人提案;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的 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之前提交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案。 第九条 当全部提案所提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进行差额选举。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十条 股东会对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独立董事或 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 第十一条 股东会对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 位或某几位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表决权分别投给全部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第十 二条 每位投票股东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第十三条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 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视为无效;股东对某一位或某几位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 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视为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四章 董事的当选原则 第十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到低排列,位次在本次 应选董事人数之前(含本数)的董事候选人当选,但当选董事的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 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第十六条 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且该得票总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超过应选人数的 ,该次股东会应就上述得票总数相同的董事候选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再次选举。再次选举仍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十七条 如果在股东会上当选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应选人数二分之一时,此次选举失败,原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并尽快组织实 施下一轮选举程序。如果当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时,则新一届董事会成立,新董事会可就所缺名额再 次进行选举或重新启动提名、资格审核、选举等程序。 第五章 累积投票制的特别操作程序 第十八条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予以特别说明。第十九条 在股东会选举董事前,应向股东发 放或公布由公司制定并经股东会通过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必须制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该选票应当标明:会议名称、董事候选人姓名、股东姓名 、代理人姓名、所持股份数、累积投票时的表决票数、投票时间,并在选票的显著位置就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计票方法作 出说明和解释。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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