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49 西部材料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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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4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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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 │西部材料(00214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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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2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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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1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参加2025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
│ │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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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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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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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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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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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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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 │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 │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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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4│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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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69e557b2-408f-4937-9201-2662d99fca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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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20│西部材料(00214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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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国浩”)接受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国浩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
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经办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1.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年 4月 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
4. 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5. 公司 2025年 4月 25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6. 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
7.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8.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本所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
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5 年4 月 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在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西金路西段 15 号西部材料公司泾渭工业园会议中心会议室-1 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就《会议
通知》所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行使了表决权。
国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
1. 经本所经办律师对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东的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授
权委托书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出席人员情况如下:
(1)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64,612,540股,现场参加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
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数量的33.717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根据公司提供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情况的相关数据,本次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18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310,539 股,网络参加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有表决权数量的4.3650%。
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上述参会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本所经办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在按
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后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5,821,2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2%;反对 9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弃权 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2.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5,821,3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3%;反对 9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8%;弃权 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3. 《202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85,816,8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9%;反对 96,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6%;弃权 1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4.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5,818,2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6%;反对 9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弃权 1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5.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818,1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6%;反对 9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弃权 1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6. 《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向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及资产抵押融资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814,8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8%;反对 9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弃权 1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7.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436,5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3%;反对 472,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3%;弃权 1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8.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5,405,3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6%;反对 51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6%;弃权 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9.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777,7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8%;反对 9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8%;弃权 5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10.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816,3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 96,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7%;弃权 1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5,818,1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6%;反对 94,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弃权 1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3ef96dd3-12ec-4fe0-abae-7de5039081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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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27│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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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4afb14e1-ef35-460c-bed4-2c75198f0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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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17│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参加2025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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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陕西上市公司协会在陕西证监局指导下,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5 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
!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活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15:00-17:00
活动地址:“全景路演”
网址:http://rs.p5w.net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活动当天登录“全景路演”平台(http://rs.p5w.net),选择本公司后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以将关注的问题通过“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提问入口:https://ir.p5w.net/zj 提出。公司将在本次活动中对投资
者近期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9d24163c-931d-4cf9-9884-09688044a2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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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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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3.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77.55 万元,截至 2
024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 39,399.48 万元;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440.69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44.07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4,666.04万元。股本基数为 488,214,274 股。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状况、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合理回报需求。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2024 年末公司总股本 488,214,27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97,642,85
4.8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
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4.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情况: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146,464,282.20 元,其中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 48,821,427.
40 元,2024 年度现金分红 97,642,854.80 元(预计)。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 92.83%。
三、2024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6,464,282.20 73,232,141.10 97,642,854.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7,775,528.81 196,201,824.04 185,173,160.80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393,994,836.15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146,660,425.60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317,339,278.10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79,716,837.88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317,339,278.10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公司 2022-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317,339,278.10 元,占 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76.58%,因此不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和股东、投资者合理回报需求。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90,650,512.73 元和 119,883,305.70 元,其分别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为 2.78%、1.83%,
均低于 50%。
四、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
业绩等因素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五、风险提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审计报告;
2.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49c346ac-d1a1-40aa-8a62-dfe3a8b4e4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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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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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25f13114-80e7-4bd8-92ee-ce668050d0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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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2:57│西部材料(002149):西部材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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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对相应会计政策
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 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定,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
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
”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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