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51 北斗星通 更新日期:2025-09-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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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10 │北斗星通(00215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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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 │北斗星通(002151):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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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 │北斗星通(00215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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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 │北斗星通(00215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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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 │北斗星通(00215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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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 │北斗星通(002151):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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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 │北斗星通(002151):子公司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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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 │北斗星通(002151):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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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 │北斗星通(00215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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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 │北斗星通(00215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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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10│北斗星通(00215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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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00215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e909afdb-1925-4a71-9b6e-9c16583b3d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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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北斗星通(002151):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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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10月 16日下午 1: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0月 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
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9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0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提案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提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提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5.00 提案 5.《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提案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提案 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提案 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
9.00 提案 9.《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 √
议案》;
10.00 提案 10.《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11.00 提案 11.《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00 提案 12.《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委员的议案》。
上述提案第 1项、第 2项、第 3项将采用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5)《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章程(2025 年 9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 10月 10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5年 10月 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 7号北斗星通
大厦南二层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姜治文 王亚飞
邮编:100094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8c74a691-0f56-4d8c-a7e3-949d821722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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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北斗星通(00215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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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
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
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
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
披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的;
(二)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三)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 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五)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日常工作。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程序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筹备、组织:
(一) 关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董事会秘书在请示董事长后,应尽快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则规定的时限、方式和内
容发出通知;
(二) 凡需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其关联性与程序性后报董事长确定是否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 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召开前,按照规定的时间将会议资料送达各与会者;
(四) 董事会秘书应负责保存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七条 对于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董事会秘书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准备资料回答问题,完成后进行审核。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第九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
故解聘,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十条 公司原则上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
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且不存在本工作制度第
四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
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可以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的问询,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
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与董事会秘书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在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
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制度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给投资者
造成重大损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
的有关规定若与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或修订后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工作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ecac32d5-b69e-4591-9f2b-a094d52982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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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北斗星通(00215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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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00215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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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北斗星通(00215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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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00215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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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北斗星通(002151):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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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002151):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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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北斗星通(002151):子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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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002151):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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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北斗星通(002151):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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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002151):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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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北斗星通(00215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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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 年修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
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
造成不良影响的。
2.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
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 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4. 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6. 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1.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2. 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3. 不执行董事会依法做出的处理决定的;
4. 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1.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2. 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3. 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4. 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九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询问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责任人未按时陈述或申辩,或者未提供
相应证据及依据,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形式
第十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4.赔偿损失;
5.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的范围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
,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章程
》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8f0454fe-e264-4f9a-8878-e24f4ba2ef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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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7:09│北斗星通(00215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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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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