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51 北斗星通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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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北斗星通(002151):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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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北斗星通(002151):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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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5 │北斗星通(002151):关于收购深圳市天丽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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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6:16 │北斗星通(002151):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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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北斗星通(002151):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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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北斗星通(00215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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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北斗星通(00215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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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北斗星通(00215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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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50 │北斗星通(002151):深圳市天丽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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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 03:16 │北斗星通(00215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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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北斗星通(002151):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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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07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74,501 股,发行
价格为 30.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50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107.5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9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面向物联网领域应用的低功耗北斗 GNSS SoC 芯片
研制及产业化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 17,00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17.99%。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发布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前述公告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5年 3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开立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面向物联网领域应用的低功耗北斗 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专
款专用。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管理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项目实施主体采取分批拨付的方式。
2025年 4月 24 日,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名称 账号
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31050161393600007862
司 张江分行
2025年 5月 1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张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甲方: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以下共同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各方经协商,就甲方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1050161393600007862】,截止 2025 年 4 月 30 日
,专户余额为 0 万元。甲方承诺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面向物联网领域应用的低功耗北斗 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拟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17,000.00万元。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
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
理。甲方及乙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
(每月 10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
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国军、王希婧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及甲方募集资金涉及的相
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
的资料。具体操作需符合乙方业务规范。
5、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
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丙方接收账户对账单的邮箱地址详见
本协议第 17 条第(3)款。
7、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
印鉴相符,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
8、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个
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 17 条约定的联系方式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若乙方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由甲方按照丙方要求陪同其前往乙方获取对账单。
11、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
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2、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3、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
(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或专户依法销户(以孰早为准)后失效。
14、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15、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
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
约束力。
16、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125c15e8-3ee2-4290-a5b0-e532a7cdd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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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北斗星通(002151):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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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年5月19日在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198人,代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67,144,700份,占公司2025年
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份额67,144,700份的100%。本次会议由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国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144,7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为保证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同意设立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144,7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选举潘国平、武亚航、方小莉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同意由上述人员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主任。其中潘国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除上述情况外,管理委
员会委员不为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日,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潘国平先生为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期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144,7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实施,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或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确定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收回、出售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6、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变更及继承登记;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8、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d0324736-433e-4041-a173-5f548ab120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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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5:45│北斗星通(002151):关于收购深圳市天丽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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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深圳市天丽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按 25,245 万元的交易对价收购深圳市天丽汽
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丽”)51%股权。《关于收购深圳市天丽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近日,深圳天丽办理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事宜,且已符合《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第二期支付款条件。公司现已按照协议约
定向其支付了第二笔股权收购款,深圳天丽正式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天丽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
杨鹤鸣 43.6100%
深圳市汉唐明元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625%
廉 健 1.8375%
廖艳飞 0.4900%
合 计 100.0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91fa2e9f-bf7e-4115-bc02-e930426918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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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6:16│北斗星通(002151):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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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2025 年 4 月 7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9日和 2025 年 4 月 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截至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18,17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2%,回购
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31.3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8.9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 15,036.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4,970,000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公司股份余额为 48,178 股,鉴于前述已回购股份即将三年届满,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注销。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过户情况
1. 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472532。
2. 资金来源及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
过 501.8178 万股,受让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13.51 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持股计划的
份额上限为 6,779.5585 万份。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总人
数不超过 213人,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14.47 万元,实际认购总份额为 6,714.47 万份,实际缴款人数为 198 人。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募集的资金总额、实际认购总份额以及实际参与人数均未超过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实施
上限。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证报告》(大华核字【2025】0011004108号)。
3. 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 5月 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 5 月 9 日非交易过户至“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
户股份数量为 4,9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2%,过户价格为 13.51 元/股。在实际认购过程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1
5名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认购股份,实际过户股份数量为 4,970,000股,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相差 48,178 股。除此之
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根据《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
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批解锁,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30%、30%、40%,各年度具体归属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
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但未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议案时应回避表决。除前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通过协议、其
他安排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
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
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
施进展情况,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43f62f3b-f82e-4718-896f-39dc021c93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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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北斗星通(002151):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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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1075 号),公司于2023 年 6 月 26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74,501 股,发行价格为 30.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4,50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107.59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全部到账,并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99 号《验资确认》。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
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条件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
资金,变更用于“面向物联网领域应用的低功耗北斗 GNSS 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 17,000.00 万元。
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及《北京北斗星通
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募集资 原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 截至 2024 年
号 金投资 募集资金 用募集资金 12 月 31 日累
总额 金额 金额 计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1 面 向 综 合 和芯星通科 23,157.72 23,157.72 23,157.72 3,214.23
PNT 应用的 技(北京)
北 斗 有限公司
/GNSS (以下简称
SoC 芯片研 “和芯星
制及产业化 通”)
项目
2 车载功能安 和芯星通 13,567.34 13,567.34 13,567.34 302.15
全高精度北
斗
/GNSS
SoC 芯片研
制及产业化
项目
3 研发条件建 北斗星通 29,774.94 28,451.94 11,451.94 2,080.58
设项目
4 面向物联网 芯与物(上 - - 17,000.00 -
领域应用的 海)技术有
低功耗北斗 限公司(以
/GNSS SoC 下简称“芯
芯片研制及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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