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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52(广电运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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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52 广电运通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2 18:22 │广电运通(002152):关于接受控股子公司广电五舟股东表决权委托的公告 │ ├─────────┼──────────────────────────────────────────────┤ │2025-01-24 17:26 │广电运通(00215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24 17:25 │广电运通(00215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24 17:25 │广电运通(002152):关于全资子公司运通信息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01-21 17:15 │广电运通(002152):关于共同投资建设西安产业基地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4-12-13 16:26 │广电运通(00215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3 16:25 │广电运通(002152):关于承接广州智算运行服务平台(一期)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4-12-13 16:25 │广电运通(00215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3 16:25 │广电运通(002152):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 │2024-12-12 16:35 │广电运通(002152):关于全资子公司运通信息增资扩股事项预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5-02-12 18:22│广电运通(002152):关于接受控股子公司广电五舟股东表决权委托的公告 ─────────┴──────────────────────────────────────────────── 一、事项概述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或“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日与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电五舟”)股东杨灵及其配偶彭海荣签订《关于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杨灵将其直接持有 广电五舟的 18,939,394 股(占广电五舟股份总数 15.01%),及截至委托期限内上述直接持有的股份因广电五舟送股、公积金转增 、拆分股份和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杨灵直接持有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知情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 电五舟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分红权除外),独家委托广电运通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 年 1 月 15 日 止。本次接受表决权委托后,公司持有广电五舟股权比例不变,合计持有广电五舟表决权比例由 45.36%增加至 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接受表决权委托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 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委托方基本情况 1、杨灵 身份证号码:362131XXXXXXXX3321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 关联关系:杨灵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说明:杨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彭海荣 身份证号码:362131XXXXXXXX3314 住 所:上海市闵行区 关联关系:彭海荣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说明:彭海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电五舟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高辉 注册资本:12,618.94 万元 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16 日 住 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 11 号 C2 栋 401 室 经营范围: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网络技术服务;人工智能 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 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工业自动 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气)物 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工业控制 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智能化工程 施工。 2、广电五舟的控股股东为广电运通,持有广电五舟 33,104,34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6.23%;本次接受表决权委托前,通过表 决权委托的方式合计拥有广电五舟 57,237,004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原表决权比例为 45.36%。 3、财务状况 广电五舟(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0,230.50 167,239.09 负债总额 119,370.28 145,853.86 净资产 20,860.22 21,385.23 项目 2023 年度(已经审计) 2024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9,824.93 85,844.81 净利润 681.60 532.24 4、其他说明 广电五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杨灵(乙方)及其配偶彭海荣签署了《关于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1、表决权委托之标的股份 乙方同意在委托期限内将其直接持有广电五舟的全部股份共 18,939,394 股,及截至委托期限内上述直接持有的股份因广电五舟 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和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乙方直接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 权、知情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电五舟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分红权除外),独家委托甲方行使(以下简称“委托权 利”),甲方同意接受该委托。 2、表决权委托范围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标的股份唯一的、排他的受托人,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广电五舟章程等制度,完 整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表决权及其他法定权利: (1)召集、召开、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广电五舟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 (2)行使股东提案权,包括但不限于提议选举或者罢免董事(或候选人)、监事(或候选人)及其他议案; (3)对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及广电五舟章程规定需要广电五舟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事项行使股东表决权,对广电五舟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其他与股东表决权、知情权、质询权等合法权利相关的事项。 3、委托权利的行使 3.1 在本协议项下的表决权委托期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或者再委托任何第三方行使表决权。 3.2 双方确认,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会因受托行使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权利而被要求对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或作出任何经济上的 或其他方面的补偿,但因甲方自身过错或对广电五舟提供担保所导致的除外。 4、乙方陈述、保证与承诺 4.1 乙方应确保甲方对所委托的标的股份能够行使完整表决权,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得撤销委托,不得以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而 排除甲方行使委托权利,或对甲方行使委托权利设置任何障碍。 4.2 乙方配偶同意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处置乙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乙方配偶承诺不作出与本协议对该股份安排相悖或不一致的 主张,不影响上述协议的正常执行。 5、违约责任 若一方虚假陈述,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保证与承诺事项,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某项义务,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和合理差旅费)。 6、委托期限与效力 6.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项下,表决权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广电五舟股东杨灵将其持有的广电五舟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将增强公司对广电五舟的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 效率,对广电五舟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次接受表决权委托事项不会改变公司持有广电五舟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合计持有广电五舟表决权比例由45.36%增加至60.37%, 公司仍为广电五舟的控股股东。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a6806887-da47-4013-b307-a6b46be3ee5b.PDF ─────────┬──────────────────────────────────────────────── 2025-01-24 17:26│广电运通(00215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5 年 1 月 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2025 年 1 月 24 日,9 位董事 均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运通信息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信息”)以公开挂牌和非公开协议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 者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本次增资扩股拟引入战略投资者不超过 4 家,其中,广州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数据集团” )将作为战略投资者,与员工持股平台通过非公开协议的方式对运通信息增资,增资价格按照运通信息本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的最终 交易价格确定。本次运通信息增资扩股拟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1,666.67 万元,对应每一元注册资本认购价格不低于 4.90 元,实际 出资额与认缴注册资本的差额计入运通信息资本公积。基于长远的规划和考虑,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利。 本次战略投资者之一的广州数据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广州数据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邓家青、赵倩、钟勇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9c155d60-268a-41fa-934c-ed04fe484d02.PDF ─────────┬──────────────────────────────────────────────── 2025-01-24 17:25│广电运通(00215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 年 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2025 年 1 月 24 日,3 位监事均 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运通信息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广州广电运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信息”)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运通信息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e041649e-4cf1-4cf7-a352-5016ba84a1bf.PDF ─────────┬──────────────────────────────────────────────── 2025-01-24 17:25│广电运通(002152):关于全资子公司运通信息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广电运通(002152):关于全资子公司运通信息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0a661da4-9d68-47c6-afc8-302ab85c7356.PDF ─────────┬──────────────────────────────────────────────── 2025-01-21 17:15│广电运通(002152):关于共同投资建设西安产业基地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投资建设西安产业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数科集团”)、广州广电新兴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新兴产业园”)、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计量”)、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哈通信”)在西安高新区投资建设“广州数科集团西安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不低于 120,000 万元(固定资 产投资额预计不低于 113,140 万元),其中公司总投资额为 16,0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为 15,040 万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及项目建设子公司在投资额度内与各关联方联合竞拍项目用地、项目建设以及签署相关建设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月 1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进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 挂牌出让活动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运通智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智科”)与广电新兴产业园全资子公司西安广数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数科技”)、海格通信全资子公司陕西海通天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天线”)、广电计量全 资子公司广电计量检测(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广电计量”)、广哈通信全资子公司西安广哈智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哈智控”)联合竞得 GX3-41-31-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 799.98 元,总价为41,000,000 元,并与西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联合竞得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交易事项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广数科技、西安广电计量、运通智科、海通天线、广哈智控(联合体) 1、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 1.1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 GX3-41-31-1,宗地总面积 51,251.4 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 51,251.4 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西安高新区。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高新区细柳街道纬三十四路以北、经四十路以东、 纬三十二路以南、经三十八路以西。 1.2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1.3 出让人同意在 2025 年 3 月 10 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1.4 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50 年,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1.5 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总价为 41,000,000 元,每平方米 799.98 元。 1.6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 10,000,000 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1.7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2、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2.1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 1,1 29,323,130 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 22,035 元。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 施、设备投资和出让价款等。 2.2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 划条件。其中: 主体建筑物性质工业;总建筑面积 164,038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28,128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35,910 平方米;建筑 容积率不小于 2.5;建筑系数不小于 40%;绿地率不大于 15%。 2.3 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5 年 9 月 10 日之前开工,在 2028 年 9月 9 日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 30 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 超过一年。 2.4 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如果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 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双方同意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3、违约责任 3.1 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税务部门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税务部门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经税务部门催交后仍不能支 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2 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向出让人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报经原批准土地出让方案 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分别按以下约定,退还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不予补偿,出让人还可要求受让人清除已建建筑物、构筑 物及其附属设施,恢复场地平整;但出让人愿意继续利用该宗地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给予受让人一定补 偿: (一)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 60 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在扣除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 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受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超过一年但未满二年,并在届满二年前不少于 60 日向出让人提出申请的,出让人应 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并按照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后,将剩余的已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受让人。 3.3 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4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价款总额 1‰的违约金。 3.5 工业建设项目的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任 何一项指标超过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 1‰的违约金,并自行拆除相应的绿化和建筑设施 。 3.6 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 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 款的 1‰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 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 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 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 4、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说明 本项目建设相关事项尚需履行政府部门相关审批程序。本项目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地方政策调整以及市场发展态势等多种因 素的综合影响,项目进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5319be06-0c3f-4475-9c71-961e89c87d05.PDF ─────────┬──────────────────────────────────────────────── 2024-12-13 16:26│广电运通(00215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广电运通(00215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18c70b31-4910-4ffa-9772-0808ed545eb4.PDF ─────────┬──────────────────────────────────────────────── 2024-12-13 16:25│广电运通(002152):关于承接广州智算运行服务平台(一期)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公司为“ 广州智算运行服务平台(一期)项目(项目编号:GDHXFB2410108)”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为 2,750 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广州智算运行服务 平台(一期)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承 接广州智算运行服务平台(一期)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邓家青、赵倩、钟勇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承 接广州智算运行服务平台(一期)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鉴于本次公开比选项目的采购人广州广电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研究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数科集团”)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董 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广电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PFRG45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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