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53 石基信息 更新日期:2025-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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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石基信息(00215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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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石基信息(00215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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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石基信息(002153):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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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1:43 │石基信息(00215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瑰丽酒店集团签订选择SEP等为集团标准的重大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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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33 │石基信息(002153):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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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0 16:25 │石基信息(00215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锦江酒店(中国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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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石基信息(002153):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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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石基信息(00215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凯宾斯基酒店集团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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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 │石基信息(00215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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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00:00 │石基信息(002153):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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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石基信息(00215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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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签
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器件”)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保证金额
为最高额人民币 50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中电器件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5-03)详见 2025
年 4 月 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本次审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2 年 4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关东玉
注册资本:19403.8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 65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Ⅲ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
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 X 射线设备;医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
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Ⅱ类:物理治疗及健康设备;体外检验分析器;病房护理设备
及器具的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电子元器件、设备、专用材料、电子产品及应用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维修
;电子器件系统工程的总承包;承办组织进出口货源和配套服务;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通讯器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钢材、木
材、建筑材料、照明设备、仪器仪表、一般化工材料、办公用品及设备、服装、百货的销售;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信息服务;物业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鞋帽、箱包、玩具、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
车)、电子产品、厨房用具、日用杂货、家用电器;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中电器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与公司的关系:中电器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8,532.50 81,567.65
负债总额 25,907.91 26,893.24
净资产 52,624.59 54,674.42
科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459.02 57,252.61
净利润 -2,007.08 -1,688.8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
保证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协议签署日期:2025 年 3 月 28 日
2、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4、担保期限:自主合同(《授信额度合同》)债务人(中电器件)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中电器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中电器件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担保额
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签署协议等相关事宜。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中电器件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公司持有中电器件
100%的股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鉴于中电器件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5000 万元,皆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占 2023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0.6
12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相关协议文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f234019d-6290-4ddf-93f6-ecdae0966e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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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石基信息(00215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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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信息(00215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26598306-fa9f-4cca-820e-50cbe3d389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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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石基信息(002153):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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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信息(002153):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d1ee6be9-81ba-4d37-9447-ca664aeab8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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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1:43│石基信息(00215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瑰丽酒店集团签订选择SEP等为集团标准的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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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背景及概况
1、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处于全球化及平台化的转型时期,公司新一代云架构的企业级
酒店信息管理系统 Shiji Enterprise Platform (石基企业平台)为公司全球化及平台化转型中的重要产品,是一套可以完全替换
部分现有酒店信息管理系统(“PMS”)及其他酒店层面和集团层面子系统的全新一代解决方案。在欧洲、亚太地区、中东和美洲上
线一定数量酒店的基础上,石基企业平台已经得到五家国际标杆客户半岛、洲际、朗廷、新濠、凯宾斯基酒店集团的认可,并已在半
岛、洲际、朗廷实现批量上线工作,包括新开酒店上线和替换存量酒店原有的 PMS。
对应上述酒店集团,公司已经披露签订过的此类重大合同包括:Shiji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 “石基新加坡”)与
HSH Management Services Limited(代表半岛酒店集团)、Shiji (US) Inc.与 Six Continents Hotels, Inc.(代表洲际酒店集
团)、石基新加坡与 LanghamHotels International Limited(代表朗廷酒店集团)、石基新加坡与 Golden Future (ManagementSe
rvices) Limited(代表新濠酒店集团)、Shiji Deutschland GmbH 与 Kempinski Hotel S.A.(代表凯宾斯基酒店集团)分别签订
的《MASTER SERVICES AGREEMENT》,上述重大合同的公告分别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
fo.com.cn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0-3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六洲酒店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1-33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朗廷酒店集团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2-23),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24-1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凯宾斯基酒店集团签订重大合
同的公告》(2024-28)。
2、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基新加坡与 New World Hotel ManagementLimited(新世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客户”,代表瑰丽酒店集团)签订《MASTERSERVICES AGREEMENT》(以下简称“MSA”或“本协议”),约定公司将为客
户及其关联方旗下拥有、特许经营、管理或经营的酒店(以下简称“参与酒店”)以 SaaS 服务的方式提供新一代云架构的企业级酒
店信息管理系统 Shiji Enterprise Platform - SEP(替换现有 PMS),云餐饮系统 Infrasys Cloud、水疗及休闲解决方案 CONCEP
T、石基支付解决方案等产品及相关配套产品和服务。
3、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亦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New World Hotel Management Limited
2、办公地址:香港鲗鱼涌英皇道 728 号 K11 购物艺术中心 21 楼
3、主要业务:
New World Hotel Management Limited 隶属于瑰丽酒店集团。瑰丽(Rosewood)酒店 1979年成立于美国,目前瑰丽酒店集团在
全球 20 多个国家管理着约 50 家豪华酒店、度假村和住宅,另有超过 30 家新酒店正在开发建设中。
4、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客户与石基新加坡签署 MSA,约定客户和/或其关联公司与石基新加坡和/或其关联公司应签订服务订单,以
购买和选用公司的特定产品与服务。基于瑰丽酒店集团在酒店业的影响力、信誉度和实力,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条款主要内容
服务提供商:Shiji Singapore Pte Ltd.(石基)
客户:New World Hotel Management Limited
1、本主服务协议的期限应从生效日期开始,并应持续到生效日期后的第三个周年日,除非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前终止(“期限
”)。
2、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石基授予参与酒店在期限内访问和使用服务和/或产品的权利,并允许授权用户访问和使用服务和
/或产品,但仅限于参与酒店作为连锁酒店的正常业务用途。
3、石基应在相关订阅期内向参与活动的酒店提供支持服务。
4、石基应在相关订阅期内免费维护软件和/或服务,并提供软件和/或服务的所有补丁和修复。
5、石基明确指出,某些国家有关于使用基于云的软件即服务的法律规定。石基基于云的软件即服务在本协议签订时遵守法律法
规。如果参与酒店以书面形式通知石基任何法律修订,石基应在合理时间内尽其合理努力修改软件。
6、培训:石基特此同意根据适用订单文件中规定的费用,为参与活动的酒店提供产品使用培训。
7、咨询产品:石基特此同意,仅根据规定的费率、条款和条件,向参与活动的酒店和/或瑰丽酒店提供某些咨询服务。
8、参与酒店确认,产品(包括硬件、服务和软件)及其代码、衍生作品、组织、结构、界面、其任何文档、数据、商号、商标
、商业秘密、专有信息或其他相关材料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均属于且在任何时候均属于石基或其许可方的专有财产。
9、参与酒店应根据适用的订单文件向石基支付费用。
10、石基应根据适用订单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向参与活动的酒店开具费用发票。
11、参与活动的酒店必须在收到有效发票后的四十五(45)天内向石基支付到期应付的费用。
12、石基将遵守适用于其在本协议项下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法律和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协议和任何订单文件或本协议及其主题
相关的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反贿赂、反腐败、反奴隶制和劳动法项下的义务。石基或其任何人员或分包商不得使任何参与酒店违反任
何适用的法律和法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瑰丽酒店集团签订协议,意味着在前不久刚刚成功签约凯宾斯基后又一家知名高端国际连锁酒店集团通过签约认可公
司新一代云架构的企业级酒店信息系统——石基企业平台及云餐饮系统 Infrasys Cloud、水疗及休闲解决方案 Concept、全球支付
解决方案等的产品和技术领先地位。由于瑰丽酒店集团在全球拥有多个知名的奢华地标酒店,此次签约及后续成功切换公司目前主要
竞争对手的 PMS,将进一步在全球酒店业树立石基正在成为新一代技术创新领导者的形象,形成标杆效应带动更多的高端酒店做出正
确的选择,为公司带来持续可观的财务收益和积极的品牌影响。虽然本次协议的执行对公司全球化业务拓展具有积极影响,但具体实
施交付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由于国际酒店业市场空间巨大,公司未来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客户形成
严重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2、MSA 属于框架性协议,瑰丽酒店集团中酒店具体上线的时间和节奏可能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协议中的核心产品是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针对国际酒店集团的全新一代酒店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包含较多创新的算法和技术
实现方式,公司仍有可能面临需要继续投入更新、完善现有的产品的技术风险。
4、公司新一代云架构的企业级酒店信息系统的进一步推广可能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公司需要不断增加客户数量才能达到对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石基新加坡与客户签署的《MASTER SERVICES AGREEMENT》;
2、公司 2025 年第二次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e00b2ba5-69da-4047-88ed-0ef402555c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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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 18:33│石基信息(002153):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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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14000 万元–22000 万元 亏损:10,462.26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33.81% - 11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15000 万元–26000 万元 亏损:12,197.50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22.98% - 113.16%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13 元/股–0.0806 元/股 亏损:0.04 元/股
营业收入 250,000.00 万元–370,000.00 万元 274,932.87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47,000.00 万元–369,000.00 万元 273,922.85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截止目前,结合年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预计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系本报告期酒店、餐饮信息系统产品及第三方硬件配套业务收入较上
年同期增长较多共同所致。本报告期公司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主要系如下原因导致:(1)本期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无
形资产摊销增加较多,共同导致经营性亏损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2)由于公司处于全球化和平台化转型的关键时期,本期公司继
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力度,而公司酒店行业产品在海外已经 100%SaaS 化,国际化业务收入需要随着客户上线数量增长而逐年累积订
阅费(ARR)才能实现与投入的持平并继续增长实现盈利;(3)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全部参股公司进行长投减值测算后,本着会计谨慎
性原则,对部分参股公司计提了长投减值准备。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业绩变动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状态产生影响。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可动用资金及银行定期协议存款合计约 42 亿元,流动负债约 15 亿元,其中带息负
债较小,偿债能力较强;公司经营业务稳定,短期内无资金压力,仍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前述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3c59e14a-4824-4be1-af24-f490c977de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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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0 16:25│石基信息(00215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锦江酒店(中国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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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概况
1、2024 年 11 月 8 日,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基信息”)全资子公司杭州西软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软信息”)与深圳锦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代表锦江酒店(中国区),以下简称“深圳锦江
”)签订《锦江酒店(中国区)酒店管理系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约定西软信息为锦江酒店(中国
区)成员酒店提供酒店数字化管理的软件产品及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已经或将要与西软信息达成《项目工作书》(以下简称 SOW)的
锦江酒店(中国区)旗下各品牌酒店。这是继西软信息与锦江酒店(中国区)长期合作之后达成的又一项重要合作项目。
2、本次交易所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七次总裁办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深圳锦江不存在关联关系,本
次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锦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2、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 3331 号中建科工大厦 30 层
3、主要业务:深圳锦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代码:600754,以下简称
“锦江酒店”)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锦江为锦江酒店下属从事中国区酒店品牌运营管理业务的公司。根据锦江酒店 2024 年半年度报
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锦江酒店已经开业的酒店合计 12,938 家,其中中国大陆境内已开业酒店合计 11,755 家。
4、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深圳锦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鉴于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中所涉及的服务对象均为锦江酒店旗下酒店,签约主体为锦江酒店全资子公司
的分公司,基于锦江酒店在酒店领域的影响力、信誉度和实力,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本协议主要条款
客户(甲方):深圳锦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提供商(乙方):杭州西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仅对合作产品以及相关商务条款等约定,实际下单结算事宜以甲方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乙方指定邮
箱为准。
2、协议所述“软件产品”是指:西软 XMS 酒店管理系统、XMS SE 酒店管理系统。
3、协议期限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9 年 9 月 30 日止。协议期满前 90 日前,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4、交付方式:
西软 XMS 酒店管理系统的交付:以乙方为甲方门店完成该系统在服务器端的部署、授权视为完成交付。
西软 XMS SE 酒店管理系统的交付:乙方为甲方门店完成该系统在服务器端的部署、授权,视为完成交付。
授权是指乙方通过指定邮箱向甲方指定邮箱发送对应可用的电子许可或软件程序。
5、结算方式:甲方下达订单,双方每季度对甲方发出完成交付订单进行对账结算一次,甲乙双方于每季度结束的首月对上季度
完成的订单进行对账确认。对账完成后,乙方开具的合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凭乙方提交的对账单、合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等资料后进行付款。
6、甲方使用软件产品的范围限于:锦江酒店(中国区)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区域中心和旗下各品牌酒店(包括不限于前
述的直营店、加盟店、合作酒店)。
7、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作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项目风险提示
1、本项目产生的背景在于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下,为了提升客户体验、优化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最终实现业务增长,锦江酒
店(中国区)决定对现有的部分门店管理系统进行优化升级。而西软信息作为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酒店数字化软件服务商,通过自主
开发,专业致力于集团酒店数字化系统的建设,能为锦江(中国区)旗下部分酒店提供统一的 PMS系统,这于锦江酒店(中国区)而
言将有助于逐步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优化客户体验,并为集团的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于公司而言,西软信息与锦江酒店(
中国区)的本次战略合作将覆盖较大比例锦江酒店(中国区)存量酒店的升级改造,如能成功上线,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本地酒店信
息管理系统市场的领导地位。
2、鉴于本次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实际下单结算有赖于锦江酒店(中国区)的书面通知,具体实际下单酒店数量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且项目实施过程依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实现逐个切换,存在实施过程因多种不可控因素造成项目数量减少的风险。
3、本次战略协议商定的服务范围包含锦江(中国区)较大比例酒店,并非锦江酒店(中国区)下属的全部酒店,公司对本项目
的评估并不简单依赖于酒店数量,而是结合酒店品牌的计费方式不同,大批量酒店上线的综合成本不同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预计不
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4、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由于酒店领域市场空间巨大,公司未来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客户形成依
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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