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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58(汉钟精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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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58 汉钟精机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 │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表 │ ├─────────┼──────────────────────────────────────────────┤ │2026-04-24 16:21 │汉钟精机(00215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4 16:21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分配依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8,740,036.47 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836,460,371.54 元,扣除支付2024 年度股东现金分红 310,140,000.61 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 37,474,565.7 2 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957,585,841.6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791,295,121.91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1,791,295,121.91 元进行分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 534,724,139 股。 3、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 发展战略,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534,724,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 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40,625,862.55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1.3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 4、拟实施 2025 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5 年度累计分红总额:2025 年度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40,625,862.55 元(含税)。 (2)2025 年度,公司未实施过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40,625,862.55 元和股份回购 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8,740, 036.47 元的 51.33%。 5、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其他说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总额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40,625,862.55 310,140,000.61 310,140,000.61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8,740,036.47 862,593,975.15 865,028,182.8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957,585,841.6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791,295,121.9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60,905,863.7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732,120,731.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860,905,863.77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是 ?否 他风险警示情形 说明:公司 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 240,625,862.55 元,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860,905,863.77 元,占最近 三年(2023-2025 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117.59%,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以及公司的盈利水平 、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战略前提下,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 年 )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则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 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为 1,848,409,041.17 元、2,271,153,760.80 元 ,分别占其总资产的30.62%、36.33%,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374be01-537e-424e-945d-6fa08a752749.PDF ─────────┬──────────────────────────────────────────────── 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背景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收付汇,公司日常的收付汇结算不可避 免的受到汇率及利率波动的影响,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基于此,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 1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前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1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2、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实质为外汇远期交易、外汇货币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外汇利率掉期交易等产品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 3、交易对手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流动性安排 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公司预期外汇收支规模和期限相匹配。 6、合约期限及结算 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结算。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 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 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 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 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 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遵循公司谨慎、 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投资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 、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 风险,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 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 ,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为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该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 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和安全性。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 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公司适 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c5b07f8-2c59-45f6-911d-c4a9937c57af.PDF ─────────┬──────────────────────────────────────────────── 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 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 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 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 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视频等方式,与公司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3、2026 年 4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 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慎评估。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d1107ed-a71b-4f5f-b96f-bb1bd7ed37b0.PDF ─────────┬──────────────────────────────────────────────── 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基于谨慎原则,全体委员、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标准及实际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能够有 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为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具体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按照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 10,000 元/月,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 10,000 元/月,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放;中长 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4、薪酬结构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其基本薪酬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参考市场同行业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职位、责任、能力 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结合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 结果确定,按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可递延支付。 三、其他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作为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绩效薪酬确定和支付的重要依据,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可根据行业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849aee8-8983-4bfd-93c7-652d5f503e8f.PDF ─────────┬──────────────────────────────────────────────── 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 制,维护股东依法享有的合理回报,同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盈利能力、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定《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度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要原则,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以可持续性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实行持续性、稳定性的利润分配政策,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听取 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公司未来营运状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 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每年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可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金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公司在资金充裕、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 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未能按照前述原则进行分红的,公司将在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的同时,按照规定对 相关情形予以披露。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六)公司如发生以下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因国内外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致使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 上或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以自有资金进行收购资产、对外投资、购置重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含 10%); 4、该年度末经审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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