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158(汉钟精机)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158 汉钟精机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30 00:00 │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9-30 00:00 │汉钟精机(002158):《长期股权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30 00:00 │汉钟精机(0021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9月) │ ├─────────┼──────────────────────────────────────────────┤ │2025-09-30 00:00 │汉钟精机(00215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 │2025-09-30 00:00 │汉钟精机(002158):《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 │2025-09-30 00:00 │汉钟精机(002158):《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 │2025-09-30 00:00 │汉钟精机(002158):《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30 00:00 │汉钟精机(00215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 ├─────────┼──────────────────────────────────────────────┤ │2025-09-30 00:00 │汉钟精机(002158):《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30 00:00 │汉钟精机(002158):《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 └─────────┴──────────────────────────────────────────────┘ ─────────┬──────────────────────────────────────────────── 2025-09-30 00:00│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 2 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股东会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 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0 月 16 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 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 828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审议关于修订《融资与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9.00 审议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9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5 年 9月 30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 1、2、3 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含)同意。 3、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中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 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证券公 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10月22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室,信函上须注 明“股东会”字样。) 2、 登记时间 2025 年 10 月 22 日 9:00—11:30、14:00—16:30 3、 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 8289 号公司证券室,邮编:201501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电话:021-57350280 转 1005 或 1131 传真:021-57351127 邮箱:amywu@hanbell.cn 、IR@hanbell.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 特此通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4f4e56ad-25ba-4ad5-aadd-4b2f71c2628c.PDF ─────────┬──────────────────────────────────────────────── 2025-09-30 00:00│汉钟精机(002158):《长期股权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一)对子公司的投资; (二)对联营公司的投资; (三)对合营公司的投资; (四)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重点关注涉及长期股权投资业务的风险: (一)投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投资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投资项目未经科学、严密的评估和论证,可能因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 (四)投资项目执行缺乏有效的管理,可能因不能保障投资安全和投资收益而导致损失。 (五)投资项目处置的决策与执行不当,可能导致权益受损。 第四条 长期股权投资内部控制基本要求: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可靠,支持投资建议和可行性的依据与理由应当充分恰当,投资合同或 协议的签订应当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 (三)投资实施方案应当科学完整,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应当全面及时,投资收益的确认应当符合规定,投资权益证书的管理 应当严格有效,计提投资减值准备的依据应当充分恰当。 (四)投资处置的方式和程序应当明确规范,与投资处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凭证记录应当真实完整。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 监控。 投资业务不相容岗位应当包括: (一)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二)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三)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四)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第六条 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金融、投资、财 会、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七条 公司的投资授权和审核批准按照公司制定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投资业务。 第八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类型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明确投资中主要业务环节的责任人员、风险点和控制措施等。 公司应当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投资业务各环节的开展情况。公司应当明确各种与投资业务相关文件资料的取得、归 档、保管、调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三章 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控制 第九条 公司应当对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环节的控制,对投资项目建议书的提出、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等做出明确 规定,确保投资决策合法、科学、合理。 公司因发展战略需要,在原投资基础上追加投资的,仍应严格履行控制程序。第十条 公司应当编制投资项目建议书或投资效益 分析报告,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与论证,对被投资公司资信情况进行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并关注被投资公司管理 层或实际控制人的能力、资信等情况。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应当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 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等做出评价。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重大 投资项目,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 第十三条 对公司经股东会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应按照职责分工和审批权限,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重大的投资项目,应 当根据公司章程及《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应权限,报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司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审查时,应当关注下列内容: (一)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调控政策,是否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和投资的总体要求,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 (二)拟订的投资方案是否可行,主要的风险是否可控,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公司是否具有相应的资金能力和项目监管能力。 (四)拟投资项目的预计经营目标、收益目标等是否能够实现,公司的投资利益能否确保,所投入的资金能否按时收回。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对所属公司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时,应当采取总额控制等措施,防止所属公司分拆投 资项目、逃避更为严格的授权审批的行为。 第四章 投资执行控制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制定投资实施方案,明确出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及责任人员等内容。投资实施方案及方案的变更,应当 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被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定期 组织投资质量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和有关规定向被投资公司派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针对派驻被投资公司有关人员的适时报告、业绩考评与轮岗制度。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收益的控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对投资收益进行核算。 对于被投资单位以股票形式发放的股利,应及时更新账面股份数量。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有关权益证书的管理,指定专 门部门或人员保管权益证书,建立详细的记录。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接触权益证书。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与投资管理部门和人 员清点核对有关权益证书。 被投资公司股权结构等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取得被投资公司的相关文件,及时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反映股权变更对本公司 的影响。 第二十条 公司应设置投资备查登记簿,记载被投资单位基本情况、动态信息、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 值信息、历年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发放股票股利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与被投资公司核对有关投资账目,保证投资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项目减值情况的定期检查和归口管理,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审批程序,按照公司资产减值内 部控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投资处置控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处置环节的控制,对投资收回、转让、核销等的决策和授权批准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 投资的收回、转让与核销,应当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对应收回的投资资产,要及时足额收取。 转让投资,应当由相关机构或人员合理确定转让价格,并报授权批准部门批准;必要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 估。 核销投资,应当取得因被投资公司破产等原因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认真审核与投资处置 有关的审批文件、会议记录、资产回收清单等相关资料,确保资产处置真实、合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投资项目后续跟踪评价管理,对公司的重要投资项目和所属公司超过一定标准的投资项目,有重点地 开展后续跟踪评价工作,并作为进行投资奖励和责任追究的基本依据。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87cde3ae-9f2c-4681-a7f0-a9403ffff43d.PDF ─────────┬──────────────────────────────────────────────── 2025-09-30 00:00│汉钟精机(0021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9月) ─────────┴──────────────────────────────────────────────── 汉钟精机(0021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6dda0e44-49dd-477a-ab60-0ce82adfbbfd.PDF ─────────┬──────────────────────────────────────────────── 2025-09-30 00:00│汉钟精机(00215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的整理及准备、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 等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确定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等进行检查。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 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主任委员(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其中一名委员代为履行召集人职责, 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