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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58(汉钟精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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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58 汉钟精机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5 20:16 │汉钟精机(002158):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6-01 00:00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6-05-22 18:51 │汉钟精机(002158):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8:49 │汉钟精机(0021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 │2026-05-22 18:48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8:48 │汉钟精机(002158):汉钟精机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7 17:28 │汉钟精机(00215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 2026-06-25 20:16│汉钟精机(002158):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董事柯永昌先生、陈嘉兴先生、吴宽裕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游百乐先生、邱玉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01,183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1498%)的公司副董 事长柯永昌先生、董事陈嘉兴先生、董事吴宽裕先生、副总经理游百乐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邱玉英女士,计划自本次减持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7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00,295 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375%)。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买卖汉 钟精机股票计划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本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的比例 1 柯永昌 副董事长 127,125 0.0238% 2 陈嘉兴 董事 230,000 0.0430% 3 吴宽裕 董事 10,000 0.0019% 4 游百乐 副总经理 213,164 0.0399% 5 邱玉英 副总经理/董秘/财务长 220,894 0.0413% 合计 801,183 0.1498% 注:合计数若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及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数占公 股份来源 数(股) 司总股份数比例 1 柯永昌 31,781 0.0059% 二级市场买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 2 陈嘉兴 57,500 0.0108% 二级市场买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 3 吴宽裕 2,500 0.0005% 二级市场买入 4 游百乐 53,291 0.0100% 二级市场买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 5 邱玉英 55,223 0.0103% 二级市场买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 合计 200,295 0.0375% 注:合计数若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7 月 20 日至2026 年 10 月 19 日(根据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二)本次减持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 限制性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亦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 三、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和减持数量的不 确定性。 2、上述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买卖汉钟精机股票计划的通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b0be3535-2c35-4055-b519-949e47c715f4.PDF ─────────┬──────────────────────────────────────────────── 2026-06-01 00:00│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以公司当前总股本534,724,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40,625,862.5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4,724,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注】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9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4日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月 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2 HERMES EQUITIES CORP. 2 08*****071 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 108 号 汉钟精机证券室 2、咨询联系人:吴兰 3、咨询电话:021-57350280 转 1131 4、咨询邮箱:amywu@hanbell.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4af694c2-f2b0-42e0-8fd2-cdfdd6ac48a3.PDF ─────────┬──────────────────────────────────────────────── 2026-05-22 18:51│汉钟精机(002158):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2026 年 5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2026年 5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0a9eacba-4ec1-43a2-977d-999a58e74363.PDF ─────────┬──────────────────────────────────────────────── 2026-05-22 18:49│汉钟精机(0021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与公司战略发展、经营 业绩及个人履职效能相匹配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及公司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长)、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量 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确保薪酬管理流程、决策程序、披露要求合法合规。 (二)激励约束原则: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核心业务指标及个人履职评价紧密挂钩,体现激励导向,强化风险约束,防范 短期行为。 (三)公平公正原则:薪酬水平综合考量行业均值、岗位价值、履职难度及个人贡献,确保内部公平、外部合理,避免利益输送 。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总额与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相适配,兼顾当期业绩与长期战略,支持公司创新发展和可持续 经营。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第六 条 公司管理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确定依据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方式,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 钩的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任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结构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承担的风险等确定,每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绩效薪酬以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以及其绩效完成情况核定。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 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 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 薪酬水平变动情况、通货膨胀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调整方案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 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的核算与发放 第十四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公司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结合相关管理人员的述职,综合财务、管理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年度数据, 组织并完成绩效考核评定,确定相关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金额。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董事津贴按月发放。第十六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具体岗 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 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错报等情形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或停止支付其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 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部分或全额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 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前述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e3c27a0-9c87-4be5-980d-d947910d93f9.PDF ─────────┬──────────────────────────────────────────────── 2026-05-22 18:48│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ecb8a51-0e67-4676-9c48-6bbf32748537.PDF ─────────┬──────────────────────────────────────────────── 2026-05-22 18:48│汉钟精机(002158):汉钟精机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汉钟精机(002158):汉钟精机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32388152-661a-4ec6-b172-1002d2253e31.PDF ─────────┬──────────────────────────────────────────────── 2026-05-07 17:28│汉钟精机(00215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汉钟精机、证券代码:002158)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5 月 6 日、5 月 7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原则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原则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2025 年度报告》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2,672.7 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0.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87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5.66%;基本每股收益 0.876 6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5.66%。2026 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8,863.3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58.2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0%;基本每股收益0.227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2、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相关事项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0841537-c668-4562-8fde-a666e375875c.PDF ─────────┬──────────────────────────────────────────────── 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分配依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8,740,036.47 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836,460,371.54 元,扣除支付2024 年度股东现金分红 310,140,000.61 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 37,474,565.7 2 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957,585,841.6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791,295,121.91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1,791,295,121.91 元进行分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 534,724,139 股。 3、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 发展战略,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534,724,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 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40,625,862.55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1.3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 4、拟实施 2025 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5 年度累计分红总额:2025 年度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40,625,862.55 元(含税)。 (2)2025 年度,公司未实施过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40,625,862.55 元和股份回购 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8,740, 036.47 元的 51.33%。 5、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其他说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总额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40,625,862.55 310,140,000.61 310,140,000.61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8,740,036.47 862,593,975.15 865,028,182.8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957,585,841.6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791,295,121.9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60,905,863.7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732,120,731.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860,905,863.77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是 ?否 他风险警示情形 说明:公司 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 240,625,862.55 元,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860,905,863.77 元,占最近 三年(2023-2025 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117.59%,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以及公司的盈利水平 、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战略前提下,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 年 )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则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 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为 1,848,409,041.17 元、2,271,153,760.80 元 ,分别占其总资产的30.62%、36.33%,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374be01-537e-424e-945d-6fa08a752749.PDF ─────────┬──────────────────────────────────────────────── 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背景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收付汇,公司日常的收付汇结算不可避 免的受到汇率及利率波动的影响,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基于此,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 1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前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1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2、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实质为外汇远期交易、外汇货币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外汇利率掉期交易等产品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 3、交易对手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流动性安排 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公司预期外汇收支规模和期限相匹配。 6、合约期限及结算 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结算。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 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 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 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 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 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遵循公司谨慎、 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投资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 、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 风险,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 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 ,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为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该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能够提高公司 积极应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和安全性。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 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所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公司适 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c5b07f8-2c59-45f6-911d-c4a9937c57af.PDF ─────────┬──────────────────────────────────────────────── 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 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 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 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 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视频等方式,与公司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3、2026 年 4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 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慎评估。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d1107ed-a71b-4f5f-b96f-bb1bd7ed37b0.PDF ─────────┬──────────────────────────────────────────────── 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基于谨慎原则,全体委员、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标准及实际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能够有 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为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具体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按照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 10,000 元/月,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 10,000 元/月,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放;中长 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4、薪酬结构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其基本薪酬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参考市场同行业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职位、责任、能力 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结合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考核 结果确定,按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可递延支付。 三、其他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作为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绩效薪酬确定和支付的重要依据,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可根据行业水平和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849aee8-8983-4bfd-93c7-652d5f503e8f.PDF ─────────┬──────────────────────────────────────────────── 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 制,维护股东依法享有的合理回报,同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盈利能力、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定《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度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要原则,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以可持续性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实行持续性、稳定性的利润分配政策,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听取 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公司未来营运状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 学的回报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每年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可用于转增的资本公积金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分配比例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公司在资金充裕、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 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未能按照前述原则进行分红的,公司将在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的同时,按照规定对 相关情形予以披露。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六)公司如发生以下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因国内外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致使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 上或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以自有资金进行收购资产、对外投资、购置重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含 10%); 4、该年度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 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第四条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一)公司董事会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政策变化进行及时、合理的修订,确保内容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相关方的意见, 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 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提出的相关问题。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求,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必须由董事会作 出专项讨论,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报告,书面报告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以及全体独立董事通过,通过后,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五条 附则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修订时亦同。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b0ec9d1-dd69-4963-abf5-4a23a8f0b7dd.PDF ─────────┬──────────────────────────────────────────────── 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066ffc1-c5df-4c1c-88c1-0157fcab0b30.PDF ─────────┬──────────────────────────────────────────────── 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f6db462-2882-43d9-8089-5f264f3d4949.PDF ─────────┬──────────────────────────────────────────────── 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表 ─────────┴────────────────────────────────────────────────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81a63d3-0e85-4d60-8837-b66664472d6f.PDF ─────────┬──────────────────────────────────────────────── 2026-04-24 16:21│汉钟精机(00215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汉钟精机(00215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da47e52-13be-45f8-b5b1-8e89c59d1636.PDF ─────────┬──────────────────────────────────────────────── 2026-04-24 16:21│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bf98565-2e28-4d31-89eb-b1277ce00de4.PDF ─────────┬──────────────────────────────────────────────── 2026-04-24 16:21│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年度报告 ─────────┴────────────────────────────────────────────────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37cdd44-3373-442e-b45b-fa95a981af08.PDF ─────────┬──────────────────────────────────────────────── 2026-04-24 16:21│汉钟精机(002158):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发出,2026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傅仁辉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魏春燕女士出席会议并 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余昱暄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周志华先生、魏春燕女士、傅仁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度股东 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6 年度营业收入 33.4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65 亿元。本预算为公司 2026 年年度经营计划的 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 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因该议案涉及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会委员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基于谨慎 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签署融资额度及日常业务的议案 为了给公司发展进一步提供资金支持,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同时为了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根据相关规定,公 司拟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3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与银行签署融资额度合同,并代表公司向银行办理借款开户及 融资等相关事项,有效期为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前述融资额度包含子公司的融资额 度。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关联董事余昱暄先生、曾文章先生、陈嘉兴先生、廖植生先生回避表决,赞成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17、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8、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9、审议关于修订《ESG 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ec659c1-c475-400d-8716-b3720d0371e4.PDF ─────────┬──────────────────────────────────────────────── 2026-04-24 16:20│汉钟精机(002158):容诚专字[2026]100Z1111号-汉钟精机-2025年度资金占用报告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100Z1111号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钟精机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100Z263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汉钟精机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汉钟精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汉钟精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汉钟精机公司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汉钟精机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汉钟精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0a8d81f-b6b3-4f4e-8e93-9059612ea457.PDF ─────────┬──────────────────────────────────────────────── 2026-04-24 16:20│汉钟精机(002158):容诚审字[2026]100Z2632号-汉钟精机-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4+1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100Z2632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6]100Z2632 号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 钟精机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汉钟精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汉钟精机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90a6745-f32f-4ec4-b276-bc9b83cb7be9.PDF ─────────┬──────────────────────────────────────────────── 2026-04-24 16:20│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ffa4f61-43e2-41c8-bc41-dc915bf6defc.PDF ─────────┬──────────────────────────────────────────────── 2026-04-24 16:20│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202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 一、投资概述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6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成本, 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及股 东创造更多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类型:理财产品、债券投资、国债逆回购等投资。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实施 具体投资的相关事项。 6、实施方式: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投资具体事宜,根据资金、市场情况确定 具体投资品种和投资金额。 7、审批程序:本次投资事项待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投资风险与内部管控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可预测性,且可 能会存在工作人员对市场判断失误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进行决策。同时,公司制定的《风险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投资理 财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实施与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防控投资风险。同时要求参与和实施投资理 财计划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投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在公司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公司投资决定提供合理建议 。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情况的日常监督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审核和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核查投资情况,以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的风险管控。独立董事 有权对公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及时提出,有必要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的日常经营,并可有效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f2e23d9-0397-4914-932b-c62a7dd73e72.PDF ─────────┬──────────────────────────────────────────────── 2026-04-24 16:20│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在 2026 年度 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为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或 等值的外币。在该范围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对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担保事项所需的合同及相关文件 。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海柯茂机械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柯茂” 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汉声” 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汉钟” 青岛世纪东元高新机电有限公司,简称“青岛世纪东元” 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湾汉钟” 越南海尔梅斯责任有限公司,简称“越南西宁汉钟” 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汉扬” 浙江柯茂节能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柯茂” 本担保事项尚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1、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 担保额度占上市 是否 比例 近一期资产 保余额 增担保 公司最近一期净 关联 负债率 额度 资产比例 担保 汉钟精机 上海柯茂 100% 低于 70% - 60,000 13.72% 否 或子公司 浙江汉声 100% - 否 香港汉钟 100% - 否 青岛世纪东元 52% - 否 台湾汉钟 99.50% - 否 越南西宁汉钟 100% - 否 安徽汉扬 100% - 否 浙江柯茂 100% - 否 合计 - 60,000 13.72%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均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序号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1 上海柯茂 100% 人民币 5,000 万元 余昱暄 离心压缩机生产制造 2 浙江汉声 100% 人民币 33,500 万元 陈嘉兴 精密铸造及加工 3 香港汉钟 100% 美金 8,871.82 万元 余昱暄 投资、贸易 4 青岛世纪东元 52% 美金 2,616 万元 曾文章 研发生产制冷空调设备 5 台湾汉钟 注 1 新台币 55,810 万元 廖哲男 机械制造、国际贸易 6 越南西宁汉钟 注 2 美金 350 万元 余昱暄 压缩机生产、研发 7 安徽汉扬 注 3 人民币 15,000 万元 陈嘉兴 精密铸造及加工 8 浙江柯茂 注 4 人民币 10,000 万元 余昱暄 压缩机生产、研发 注 1: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为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9.50%。 注 2:越南海尔梅斯责任有限公司为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注 3:安徽汉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为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注 4:浙江柯茂节能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 70%,香港汉钟持股 30%。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担保人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上海柯茂 19,665.42 11,859.29 14,984.34 1,146.76 2 浙江汉声 55,745.10 11,931.16 25,422.91 1,097.08 3 香港汉钟 35,940.23 513.32 2,234.98 2.39 4 青岛世纪东元 4,633.82 1,399.98 1,375.23 179.93 5 台湾汉钟 153,199.63 32,960.18 68,848.58 3,176.65 6 越南隆安汉钟 3,709.84 799.11 2,003.04 146.90 7 安徽汉扬 23,477.13 10,061.10 11,135.14 1,210.09 8 浙江柯茂 10,241.64 4,565.92 4,287.96 -56.76 注:以上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为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数据,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2025年 1~12月数据。均为单体报表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内容 本公告为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实际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后,公司根据股 东会决议内容及融资实施进度与金融机构协商签订有关担保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担保方式及期限 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3、担保金额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或等值的外币,在该范围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金额。 五、相关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 拓展市场、发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则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进一步发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目前各子公司经营情况 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4e47956-95cf-4849-9efb-9600359bfa58.PDF ─────────┬──────────────────────────────────────────────── 2026-04-24 16:20│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实质为外汇远期交易、外汇货币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外汇利率掉期交易等 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 1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前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1 亿美元或等值 其他货币。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提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背景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收付汇,公司日常的收付汇结算不可避免的受 到汇率及利率波动的影响,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基于此,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 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 1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前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1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2、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实质为外汇远期交易、外汇货币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外汇利率掉期交易等产品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 3、交易对手 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流动性安排 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公司预期外汇收支规模和期限相匹配。 6、合约期限及结算 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结算。 三、审议程序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种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尚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 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 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 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 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 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遵循公司谨慎、 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投资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 、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3、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 风险,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 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执行。 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八、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外汇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针对外汇衍 生品交易公司已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制度,相关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ead6670-641d-4851-9137-0576ccaff944.PDF ─────────┬──────────────────────────────────────────────── 2026-04-24 16:20│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0d65721-9ba8-4c32-87d0-6b4a2fa7a1be.PDF ─────────┬──────────────────────────────────────────────── 2026-04-24 16:19│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05 月 22 日召开 2 025 年度股东会,现将股东会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5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月 2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 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 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5月 15 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6年0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 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 10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审议关于公司拟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 案的议案 6.00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签署融资额度及日常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审议关于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 披露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周志华先生、魏春燕女士、傅仁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度 股东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上述议案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 特别说明 (1)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 8 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含)同意。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 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 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证券公 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6年05月21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室,信函上须注 明“股东会”字样。) 2、 登记时间 2026 年 05月 21日 9:00—11:30、14:00—16:30 3、 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 108 号公司证券室,邮编:201502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电话:021-57350280 转 1005 或 1131 传真:021-57351127 邮箱:amywu@hanbell.cn 、IR@hanbell.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 六、备案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6287f7c-37a7-4eee-8c94-9de547cfdca2.PDF ─────────┬──────────────────────────────────────────────── 2026-04-24 16:19│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志华) ─────────┴────────────────────────────────────────────────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志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1971093-1ca0-4c82-97f4-b074fb72fdfe.PDF ─────────┬──────────────────────────────────────────────── 2026-04-24 16:19│汉钟精机(0021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与公司战略发展、经营 业绩及个人履职效能相匹配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及公司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长)、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量 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确保薪酬管理流程、决策程序、披露要求合法合规。 (二)激励约束原则: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核心业务指标及个人履职评价紧密挂钩,体现激励导向,强化风险约束,防范 短期行为。 (三)公平公正原则:薪酬水平综合考量行业均值、岗位价值、履职难度及个人贡献,确保内部公平、外部合理,避免利益输送 。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总额与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相适配,兼顾当期业绩与长期战略,支持公司创新发展和可持续 经营。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 司代扣代缴。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第七 条 公司管理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九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确定依据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方式,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 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具体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构成。 (二)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挂钩。 (三)绩效薪酬以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以及其绩效完成情况核定。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第十三条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可以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通货膨胀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 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调整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 准。 第四章 薪酬的核算与发放 第十五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公司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结合相关管理人员的述职,综合财务、人力资源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年度数 据,组织并完成绩效考核评定,确定相关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金额。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董事津贴按月发放。第十七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具体岗 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 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错报等情形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或停止支付其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 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部分或全额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监 管规定不一致的,以新规定为准。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3d74c3d-8eca-43ae-a55c-cbc3f2d0409a.PDF ─────────┬──────────────────────────────────────────────── 2026-04-24 16:19│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春燕) ─────────┴────────────────────────────────────────────────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春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8978a46-c1e4-4aad-9616-faad74415866.PDF ─────────┬──────────────────────────────────────────────── 2026-04-24 16:19│汉钟精机(002158):ESG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汉钟精机(002158):ESG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e139b94-0755-4e7d-971a-cb9df02d7e47.PDF ─────────┬──────────────────────────────────────────────── 2026-04-24 16:19│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仁辉) ─────────┴────────────────────────────────────────────────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仁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877963e-28dc-4164-824b-83ae6fc69431.PDF ─────────┬──────────────────────────────────────────────── 2026-04-24 16:17│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 的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 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商业银行资产池服 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 。开展资产池业务过程中质押担保所产生的共用额度,将形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 担保等情形,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 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本次资产池业务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 多种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总额不 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 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 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 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 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确保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 度为资产池中质押的票据额度,质押的票据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若票据到期不 能正常托收,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 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汇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资产池 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四、资产池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情况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 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合规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资产和待开应付资 产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5072c01-3f55-4256-87b8-c8bd74f43eb2.PDF ─────────┬──────────────────────────────────────────────── 2026-04-24 16:17│汉钟精机(00215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志华先生、魏 春燕女士、傅仁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周志华先生、魏春燕女士、傅仁辉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80abc4c-08de-49f0-bc2c-e6e635ddd69f.PDF ─────────┬──────────────────────────────────────────────── 2026-04-24 16:17│汉钟精机(002158):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专业性和独立性,工作勤勉尽责,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其出具的审计意见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52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 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 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其他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独立执行审计工作 。在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就其自身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重点审计 领域、风险判断和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此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还对 202 5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出具了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团队配置、审计方案制定与执行、审计质量管理机制、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方面的履职 表现均符合相应要求。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33eed7c-98f8-4185-946b-6a956b3fc091.PDF ─────────┬──────────────────────────────────────────────── 2026-04-24 16:17│汉钟精机(002158):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续聘的境内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在执行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审慎 的审计,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其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 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 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宏宇,2019 年 5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金晓静,2020 年 8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谋林,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宏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1 刘宏宇 2025 年 1月 14 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事由: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日 措施 委员会上海证券监 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十五 管专员办事处 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情况:出具警示函 签字注册会计师金晓静、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谋林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会 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的因素,双方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较上期无变化。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时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履 职能力以及考虑会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7cb6a3e-e30d-40be-bdbb-cf5c9d5a3886.PDF ─────────┬──────────────────────────────────────────────── 2026-04-24 16:17│汉钟精机(002158):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已于 2026 年 4 月 25日披露了《2025 年度报告》。为让广 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15:00-17:00 举行 2025 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余昱暄先生、副董事长柯永昌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及财务长邱玉英女士、独立董 事傅仁辉先生。 本次说明会将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之前通过访问 ht tps://eseb.cn/1xrHh4w2Gpq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dcb3586-597b-4bcc-ada9-0077dfd84be0.PDF ─────────┬──────────────────────────────────────────────── 2026-02-13 18:13│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业绩快报 ─────────┴────────────────────────────────────────────────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5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 2025 年度报告 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292,767.15 367,428.88 -20.32% 营业利润 52,409.94 101,202.01 -48.21% 利润总额 52,140.50 101,128.92 -48.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976.20 86,259.40 -45.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3,313.51 82,123.22 -47.26%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785 1.6132 -45.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99% 21.80% -10.81%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629,103.45 603,577.27 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37,367.80 422,002.75 3.64% 股本 53,472.41 53,472.41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8.18 7.89 3.68%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20.32%,主要系光伏行业处于深度调整阶段,整体开工率偏低,终端需求下滑,公 司应用于光伏领域的真空泵产品收入相应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45.54%,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及毛利率下滑所致。此外,受台 币兑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产生相应汇兑损失,进而影响 2025 年度整体盈利表现。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披露过 2025 年度经营业绩预计。 四、业绩泄漏原因和股价异动情况分析 不适用。 五、其他说明 不适用。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099a67a6-09af-4fa4-8857-10d1e3a59031.PDF ─────────┬──────────────────────────────────────────────── 2026-02-04 16:57│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子公司安徽汉扬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子公司安徽汉扬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46ebbeb8-c86f-4fb9-9f16-3c04b4e19967.PDF ─────────┬──────────────────────────────────────────────── 2026-01-26 17:32│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子公司浙江柯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柯茂节能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柯茂”)于 近日收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 533010275,发证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有效期三年。 二、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系浙江柯茂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 浙江柯茂自通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即 2025 年至 2027 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浙江柯茂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预计将会对其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 三、备查文件 浙江柯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53301027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43f8ee24-926b-43b6-a310-e8ad4f654034.PDF ─────────┬──────────────────────────────────────────────── 2025-12-22 16:12│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钟精机”或“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服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及 2025 年 5 月 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5-008、2025-020。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刘宏宇先生(项目合伙人)和张二勇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二勇先生工作调整,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金晓静女士接替张二勇先生作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宏宇先生(项目合伙人)和金晓静女士。 二、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金晓静,2020 年 8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金晓静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资料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2、 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eb8b65a8-a63c-4666-b8d9-cddab758a679.PDF ─────────┬──────────────────────────────────────────────── 2025-10-23 19:01│汉钟精机(002158):(2025-033)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发出,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77b75fa0-8aa5-4a18-9469-9c6f54cf0905.PDF ─────────┬──────────────────────────────────────────────── 2025-10-23 18:59│汉钟精机(002158):(2025-03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2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0 月 16 日 3、 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 8289 号 4、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余昱暄先生 6、 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 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7、 会议通知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项目 股东类型 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 占公司有表决 (股) 权股份总数比 例(%)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24 330,295,177 61.7693%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 190 6,742,091 1.2609% 议的股东 合计 214 337,037,268 63.0301%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4 6,965,791 1.3027%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 190 6,742,091 1.2609% 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出 议的股东 席情况 合计 204 13,707,882 2.5635% 注:上表合计数若有尾数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1弃权 表决票数(股) 336,989,470 24,100 23,698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858% 0.0072% 0.0070% 注 1:因未投票默认为弃权,下文亦同。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333,000,942 4,020,328 15,998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8.8024% 1.1928% 0.0047%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333,000,942 4,020,328 15,998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8.8024% 1.1928% 0.0047%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332,994,942 4,020,328 21,998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8.8006% 1.1928% 0.0065%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332,987,242 4,020,328 29,698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8.7983% 1.1928% 0.0088%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332,994,842 4,020,328 22,098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8.8006% 1.1928% 0.0066%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332,994,942 4,020,328 21,998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8.8006% 1.1928% 0.0065%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332,994,942 4,020,328 21,998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8.8006% 1.1928% 0.0065%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332,993,942 4,020,328 22,998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8.8003% 1.1928% 0.0068%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 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ec97103d-3a2a-4f91-ad32-ba9749a5d723.PDF ─────────┬──────────────────────────────────────────────── 2025-10-23 18:59│汉钟精机(002158):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汉钟精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 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 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下午15点00分在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89号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余 昱暄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14人,代表股份337,037,268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301%。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36,989,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58%; 反对2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2%; 弃权23,6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70%。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33,000,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8024%; 反对4,020,3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928%; 弃权15,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7%。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33,000,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8024%; 反对4,020,3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928%; 弃权15,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7%。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332,994,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8006%; 反对4,020,3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928%; 弃权21,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5%。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32,987,2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7983%; 反对4,020,3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928%; 弃权29,6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8%。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32,994,8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8006%; 反对4,020,3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928%; 弃权22,0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6%。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融资与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332,994,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8006%; 反对4,020,3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928%; 弃权21,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5%。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同意332,994,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8006%; 反对4,020,3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928%; 弃权21,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5%。 (九)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32,993,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8003%; 反对4,020,3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928%; 弃权22,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68%。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上述第1项-第3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4项-第9项议 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负 责 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 经办律师 臧 欣 成 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dde1c3b9-4908-4f5d-ba6a-8f9dda5147b7.PDF ─────────┬──────────────────────────────────────────────── 2025-10-23 18:59│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a41c327f-8e6d-4014-af2e-4ea7016c94df.PDF ─────────┬──────────────────────────────────────────────── 2025-10-23 18:57│汉钟精机(002158):(2025-03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月 22 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柯永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报 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柯永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柯永昌先生的 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名、独立董事 3名。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民主表决,同意选举柯永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 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柯永昌先生书面辞任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61a94543-f77b-49a0-8896-4a7941b75cbe.PDF ─────────┬──────────────────────────────────────────────── 2025-09-30 00:00│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 2 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股东会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 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0 月 16 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 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 828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5.00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审议关于修订《融资与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9.00 审议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9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25 年 9月 30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 1、2、3 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含)同意。 3、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中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 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证券公 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10月22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室,信函上须注 明“股东会”字样。) 2、 登记时间 2025 年 10 月 22 日 9:00—11:30、14:00—16:30 3、 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 8289 号公司证券室,邮编:201501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电话:021-57350280 转 1005 或 1131 传真:021-57351127 邮箱:amywu@hanbell.cn 、IR@hanbell.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 特此通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4f4e56ad-25ba-4ad5-aadd-4b2f71c2628c.PDF ─────────┬──────────────────────────────────────────────── 2025-09-30 00:00│汉钟精机(002158):《长期股权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一)对子公司的投资; (二)对联营公司的投资; (三)对合营公司的投资; (四)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重点关注涉及长期股权投资业务的风险: (一)投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投资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投资项目未经科学、严密的评估和论证,可能因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 (四)投资项目执行缺乏有效的管理,可能因不能保障投资安全和投资收益而导致损失。 (五)投资项目处置的决策与执行不当,可能导致权益受损。 第四条 长期股权投资内部控制基本要求: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可靠,支持投资建议和可行性的依据与理由应当充分恰当,投资合同或 协议的签订应当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 (三)投资实施方案应当科学完整,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应当全面及时,投资收益的确认应当符合规定,投资权益证书的管理 应当严格有效,计提投资减值准备的依据应当充分恰当。 (四)投资处置的方式和程序应当明确规范,与投资处置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凭证记录应当真实完整。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 监控。 投资业务不相容岗位应当包括: (一)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二)投资的决策与执行。 (三)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四)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第六条 公司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金融、投资、财 会、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七条 公司的投资授权和审核批准按照公司制定的《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投资业务。 第八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类型制定相应的业务流程,明确投资中主要业务环节的责任人员、风险点和控制措施等。 公司应当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投资业务各环节的开展情况。公司应当明确各种与投资业务相关文件资料的取得、归 档、保管、调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三章 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控制 第九条 公司应当对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环节的控制,对投资项目建议书的提出、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等做出明确 规定,确保投资决策合法、科学、合理。 公司因发展战略需要,在原投资基础上追加投资的,仍应严格履行控制程序。第十条 公司应当编制投资项目建议书或投资效益 分析报告,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与论证,对被投资公司资信情况进行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并关注被投资公司管理 层或实际控制人的能力、资信等情况。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应当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 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等做出评价。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重大 投资项目,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 第十三条 对公司经股东会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应按照职责分工和审批权限,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重大的投资项目,应 当根据公司章程及《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应权限,报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公司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审查时,应当关注下列内容: (一)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调控政策,是否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和投资的总体要求,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 (二)拟订的投资方案是否可行,主要的风险是否可控,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公司是否具有相应的资金能力和项目监管能力。 (四)拟投资项目的预计经营目标、收益目标等是否能够实现,公司的投资利益能否确保,所投入的资金能否按时收回。 第十四条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对所属公司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时,应当采取总额控制等措施,防止所属公司分拆投 资项目、逃避更为严格的授权审批的行为。 第四章 投资执行控制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制定投资实施方案,明确出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及责任人员等内容。投资实施方案及方案的变更,应当 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掌握被投资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定期 组织投资质量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和有关规定向被投资公司派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针对派驻被投资公司有关人员的适时报告、业绩考评与轮岗制度。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收益的控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对投资收益进行核算。 对于被投资单位以股票形式发放的股利,应及时更新账面股份数量。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有关权益证书的管理,指定专 门部门或人员保管权益证书,建立详细的记录。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接触权益证书。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与投资管理部门和人 员清点核对有关权益证书。 被投资公司股权结构等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取得被投资公司的相关文件,及时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反映股权变更对本公司 的影响。 第二十条 公司应设置投资备查登记簿,记载被投资单位基本情况、动态信息、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 值信息、历年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发放股票股利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与被投资公司核对有关投资账目,保证投资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项目减值情况的定期检查和归口管理,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审批程序,按照公司资产减值内 部控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投资处置控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处置环节的控制,对投资收回、转让、核销等的决策和授权批准程序做出明确规定。 第二十四条 投资的收回、转让与核销,应当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对应收回的投资资产,要及时足额收取。 转让投资,应当由相关机构或人员合理确定转让价格,并报授权批准部门批准;必要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评 估。 核销投资,应当取得因被投资公司破产等原因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认真审核与投资处置 有关的审批文件、会议记录、资产回收清单等相关资料,确保资产处置真实、合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投资项目后续跟踪评价管理,对公司的重要投资项目和所属公司超过一定标准的投资项目,有重点地 开展后续跟踪评价工作,并作为进行投资奖励和责任追究的基本依据。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87cde3ae-9f2c-4681-a7f0-a9403ffff43d.PDF ─────────┬──────────────────────────────────────────────── 2025-09-30 00:00│汉钟精机(0021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9月) ─────────┴──────────────────────────────────────────────── 汉钟精机(0021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6dda0e44-49dd-477a-ab60-0ce82adfbbfd.PDF ─────────┬──────────────────────────────────────────────── 2025-09-30 00:00│汉钟精机(00215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的整理及准备、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 等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确定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等进行检查。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须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 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主任委员(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其中一名委员代为履行召集人职责, 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日发出会议通知。情况紧 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主任委 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过半 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该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 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 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 行。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 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工作细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9a99afa7-6db3-4efe-9529-a7e599e76f5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汉钟精机: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5841.PDF ─────────┬──────────────────────────────────────────────── 2026-04-25│汉钟精机: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5849.PDF ─────────┬──────────────────────────────────────────────── 2025-10-24│汉钟精机: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8758.PDF ─────────┬──────────────────────────────────────────────── 2025-08-29│汉钟精机: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3061.PDF ─────────┬──────────────────────────────────────────────── 2025-04-26│汉钟精机: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3161.PDF ─────────┬──────────────────────────────────────────────── 2025-04-26│汉钟精机: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3159.PDF ─────────┬──────────────────────────────────────────────── 2024-10-26│汉钟精机: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787.PDF ─────────┬──────────────────────────────────────────────── 2024-08-24│汉钟精机: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57919.PDF ─────────┬──────────────────────────────────────────────── 2024-04-27│汉钟精机: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331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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