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58 汉钟精机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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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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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1 │汉钟精机(002158):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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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9 │汉钟精机(0021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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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8 │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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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8 │汉钟精机(002158):汉钟精机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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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28 │汉钟精机(00215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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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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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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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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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22 │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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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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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以公司当前总股本534,724,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40,625,862.5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34,724,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注】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9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4日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月 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2 HERMES EQUITIES CORP.
2 08*****071 CAPITAL HARVEST TECHNOLOGY LIMITED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 108 号 汉钟精机证券室
2、咨询联系人:吴兰
3、咨询电话:021-57350280 转 1131
4、咨询邮箱:amywu@hanbell.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4af694c2-f2b0-42e0-8fd2-cdfdd6ac48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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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51│汉钟精机(002158):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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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2026 年 5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2026年 5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0a9eacba-4ec1-43a2-977d-999a58e743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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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9│汉钟精机(00215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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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与公司战略发展、经营
业绩及个人履职效能相匹配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及公司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长)、董事会秘书;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与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量
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确保薪酬管理流程、决策程序、披露要求合法合规。
(二)激励约束原则: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核心业务指标及个人履职评价紧密挂钩,体现激励导向,强化风险约束,防范
短期行为。
(三)公平公正原则:薪酬水平综合考量行业均值、岗位价值、履职难度及个人贡献,确保内部公平、外部合理,避免利益输送
。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总额与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相适配,兼顾当期业绩与长期战略,支持公司创新发展和可持续
经营。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第六
条 公司管理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确定依据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方式,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
钩的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任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结构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承担的风险等确定,每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根据当年考核结果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绩效薪酬以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以及其绩效完成情况核定。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
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
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
薪酬水平变动情况、通货膨胀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调整方案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
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的核算与发放
第十四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公司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结合相关管理人员的述职,综合财务、管理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年度数据,
组织并完成绩效考核评定,确定相关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金额。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董事津贴按月发放。第十六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层担任具体岗
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
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错报等情形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
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或停止支付其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
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部分或全额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
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前述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e3c27a0-9c87-4be5-980d-d947910d93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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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8│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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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钟精机(00215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ecb8a51-0e67-4676-9c48-6bbf327485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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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48│汉钟精机(002158):汉钟精机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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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钟精机(002158):汉钟精机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32388152-661a-4ec6-b172-1002d2253e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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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28│汉钟精机(00215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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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汉钟精机、证券代码:002158)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5 月 6 日、5 月 7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原则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原则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2025 年度报告》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2,672.7
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0.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87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5.66%;基本每股收益 0.876
6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5.66%。2026 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8,863.3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58.2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0%;基本每股收益0.227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2、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相关事项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0841537-c668-4562-8fde-a666e37587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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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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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分配依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8,740,036.47 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836,460,371.54 元,扣除支付2024 年度股东现金分红 310,140,000.61 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 37,474,565.7
2 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957,585,841.6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791,295,121.91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1,791,295,121.91 元进行分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 534,724,139 股。
3、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
发展战略,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534,724,1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
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40,625,862.55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的51.3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
4、拟实施 2025 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5 年度累计分红总额:2025 年度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240,625,862.55
元(含税)。
(2)2025 年度,公司未实施过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
(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240,625,862.55 元和股份回购 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8,740,
036.47 元的 51.33%。
5、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其他说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总额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40,625,862.55 310,140,000.61 310,140,000.61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8,740,036.47 862,593,975.15 865,028,182.8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957,585,841.6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791,295,121.9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60,905,863.7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732,120,731.5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860,905,863.77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是 ?否
他风险警示情形
说明:公司 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 240,625,862.55 元,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860,905,863.77 元,占最近
三年(2023-2025 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117.59%,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以及公司的盈利水平
、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战略前提下,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 年
)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则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
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为 1,848,409,041.17 元、2,271,153,760.80 元
,分别占其总资产的30.62%、36.33%,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374be01-537e-424e-945d-6fa08a7527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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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22│汉钟精机(00215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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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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