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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59(三特索道)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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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59 三特索道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00:00│三特索道(0021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广明)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实施了换届选举,自 2023 年 8 月 14 日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 2023 年本人任期 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基本情况 刘广明先生:1967年 7月出生,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蔚观红奇(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青旅红奇(横琴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兼任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蓝筹天合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 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凯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上海凯石丰明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年在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5次董事会和 2次股东大会,未出现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3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3 年任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大会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次数 刘广明 5 2 3 0 0 否 2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在 2023 年任期内,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16 日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外籍员工合作代表提供借款暨财务资 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 4月 6日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子公司贵州三特梵净山旅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 2 年度补缴税款对公司财务影响的会计处理事项以及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7 月 28 日,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在 2023 年的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战略委员会,本人仅在 战略委员会里任职。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沟通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就公司 2022年年报工作开展两次独立董事工作会议,与公司年审会计师深入沟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 安排提出建议,并认真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工作汇报,督促其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 规定编制、出具审计报告,以保证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如期披露。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3 年任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通过参加股东大会 直接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并通过会谈、 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2023年任期内共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1天 。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 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 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 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 事项如下: (一) 定期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 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 提名董事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爱强先生、王栎栎先生、袁疆 先生、方爱玲女士、彭岗先生、高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娴灵女士、占美松先生、陈真先生为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 年 8 月 14 日,上述人员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任期三年。 本人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 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4c46817b-ad58-4de3-a315-25b9fa2941d3.PDF ─────────┬──────────────────────────────────────────────── 2024-04-24 00:00│三特索道(0021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占美松) ─────────┴──────────────────────────────────────────────── 三特索道(0021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占美松)。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5d68e886-9600-4859-9097-204c43792744.PDF ─────────┬──────────────────────────────────────────────── 2024-04-24 00:00│三特索道(0021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娴灵)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职务,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 本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基本情况 陈娴灵女士:1970年 1月出生,法学博士,执业律师。现任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 会理事、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4次董事会,未出现缺席或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3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 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3 年任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 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大会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次数 陈娴灵 4 2 2 0 0 否 0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在 2023 年任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8 月 14 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28 日,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在 2023 年本人的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战略委员会和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娴灵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1 1 0 0 审计委员会委员 4 4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的沟通情况 2023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3 年任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并通过会谈、 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2023 年任期内共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4 天 。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 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 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 要求,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 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 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泉为公司总裁,袁疆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彭岗为公司 总会计师,郭大陆、邢福承、曹正为公司副总裁,韩文杰为公司总经济师,舒本道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 。本人对拟任高管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 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 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0632df4f-8fba-458a-be38-ab0b8d7f5098.PDF ─────────┬──────────────────────────────────────────────── 2024-04-24 00:00│三特索道(002159):中审众环关于三特索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特索道公司”)2023 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 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三特索道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三特索道公司 2023 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编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三特索道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向红艳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22日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 了 2023 年度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本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 一、公司简介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前身系武汉市三特电气研究所。1989 年经武汉市经济体 制改革委员会《关于武汉市三特电气研究所试行股份制的批复》(武体改[1989]31 号文)、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武银管[1989 ]126 号文)批准,同意武汉市三特电气研究所试行股份制,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 500.00 万股,其中:原有企业股 2 万股,个人股 18 万股,此次发行企业股 184.30 万股,个人股 295.7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股票按面值等价发行。发行完成后注册 资本为 500.00 万元。公司更名为武汉市三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1991 年 11 月,公司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1991]98 号文)、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武银管[1991]138 号文)批准同意公 司增发股票 1,153.7 万股,其中:国家股 3.4 万股,企业股 306 万股,个人股 844.3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此次股票 按面值等价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的注册资本为 1,653.7 万元,公司更名为武汉三特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3 年 3 月,公司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1993]26 号文)、武汉市证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武证办[1993]1 1 号文)批准同意公司股东大会 1992 年度分红送股方案,即以 1992 年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送红股 0.833 股,公积金转增 2.167 股,计送转股 496.11万股。同意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850.19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3 元。此 次送、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国家股 4.42 万元,占总股本的 0.09%;法人股 2,911.18 万元,占总股本的 58.22%;个人股 2,084.4 万元,占总股本的41.69%。公司更名为武汉三特企业(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993 年 12 月,公司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247 号文)《关于同意武汉三特企业(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化股份 制试点的批复》,同意公司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试点。1996 年公司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经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三特企业公司股份有限公司。1998 年 4 月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依照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公司章程,并决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 年 5 月公司完成 此项变更。2007 年 8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99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 00.00 万股,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万元。 2008 年 5 月,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由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人民币 4,000.00 万元,变更后的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 万元。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11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 发的42000000000397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 年 8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76 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66.6666 万股,此次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普通股 13,866.6666 万元。 2020 年 9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36 号”文批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3,863.4659 万股,此次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普通股 17,730.1325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7,301,325.00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77,301,325.00 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 2019 年 8 月,公司与武汉卡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沃旅游”)、武汉花马红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马 红”)签订了《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业绩承诺协议》,以 自有资金总计 28,000 万元的价格收购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海洋公园”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 同时,卡沃旅游及花马红对东湖海洋公园未来三年业绩作出承诺并承担足额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卡沃旅游及花马红承诺标的公司 202 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实现的经常性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780 万元、3,440 万元和 4,280 万元,三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 于 10,500 万元。若标的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达到或超过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 90%时,卡沃旅游及花马红当年无需履行补偿责任, 反之,则对当年业绩承诺金额与当年实现净利润之差额的 80%给予现金补偿。 2020 年 1 月以来,全国旅游行业受外部环境影响,受到较大冲击,海洋公园公司自 2020年 1 月闭园停业,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从而未完成 2020 年度业绩承诺相关要求。鉴于标的公司未实现 2020 年度业绩承诺相关要求系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拟调整业绩 承诺方案。 2021 年 6 月,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业绩承诺调整方案如 下:“经与业绩承诺方协商,拟将《业绩承诺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限向后顺延一年,即: 1、原业绩承诺期限为 2020、2021、2022 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现调整为 2021、2022、2023 三个连续会计年度。 2、原业绩承诺金额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不低于 2,780 万元、3,44 0 万元、4,280 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0,500万元,现调整为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分别不低于 2,780 万元、3,440 万元、4,280 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0,500 万元。 3、《业绩承诺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三、业绩实现情况 项目 2023 年度 业绩承诺金额(万元) 4,280.00 实现金额(万元) 1,839.40 差额(万元) 2,440.60 实现率(%) 42.98% 注:业绩承诺金额与实现金额均为武汉龙巢东湖海洋公园有限公司个别报表层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海洋公园公司未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82629f64-fa06-4c2b-9e31-4d8dc68f1661.PDF ─────────┬──────────────────────────────────────────────── 2024-04-24 00:00│三特索道(00215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三特索道(00215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5c7a769e-ec61-4df8-a043-3902808b8c1b.PDF ─────────┬──────────────────────────────────────────────── 2024-04-24 00:00│三特索道(002159):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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