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62 悦心健康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3 15:47 │悦心健康(00216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6-22 17:24 │悦心健康(00216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2 17:24 │悦心健康(00216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04 19:01 │悦心健康(00216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4 19:00 │悦心健康(002162):关于与关联方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共同收购斯米克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75% │
│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6-04 18:59 │悦心健康(00216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1 17:36 │悦心健康(00216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1 17:34 │悦心健康(00216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1 17:34 │悦心健康(00216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1 17:32 │悦心健康(002162):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
2026-06-23 15:47│悦心健康(00216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接到控股股东 CIMICINDUSTRIAL INC.(中文名称:斯米克工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斯米克工业”)函告,获悉斯米克工业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解除质押数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 解除日 质权人
股股东或 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斯米克工业 是 100,000,000 29.05% 10.87% 2021 年 8 2026 年 6 上海农村
月 18 日 月 22 日 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斯米克工业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 ) 股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和 比例 结数量
冻结、
标
记数量
斯米克工 344,206,16 37.43% 200,000,000 100,000,000 29.05% 10.87% 0 0 0 0
业 4
三、其他说明
斯米克工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斯米克工业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公司将持续关注斯米克工业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斯米克工业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9650609c-ee3b-4e8e-b21b-7cc86d5b5fe2.PDF
─────────┬────────────────────────────────────────────────
2026-06-22 17:24│悦心健康(00216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2 日 14:4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 日 9:15—15:00 时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 2121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余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83名,代表股份504,931,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017%。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7名,代表股份500,048,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08%;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246名,代表股份4,882,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9%。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78名。代表股份26,325,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24%。其中
:通过现场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2名,代表股份21,442,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1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246名,代表股份4,882,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0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4、公司聘请的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审议《关于与关联方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共同收购斯米克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持股344,206,164股)、太平洋数码有限公司(持股61,607,356股)、上
海金曜斯米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0,000,000股)、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持股22,725,000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对于本
议案,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392,978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25,417,778 96.3051 904,500 3.4270 70,700 0.267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25,350,172 96.2956 904,500 3.4358 70,700 0.2686
审议结果:通过。
(三)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斯米克工业有限公司、太平洋数码有限公司、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上海金曜斯米克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已经回避表决;同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李志强、张博文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f8fc25a5-7f9d-4a13-93ec-cc240a2e2129.PDF
─────────┬────────────────────────────────────────────────
2026-06-22 17:24│悦心健康(00216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2
2日下午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 212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李
志强律师、张博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或“经办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股东会表决程序等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以及股东会表决程序的合
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
网上刊登了《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
通知》包括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股东会届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会议时间、会议的召开
方式、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登记时间、登记地点、登记方式、会议联系方
式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备查文件及附件。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现
场会议按照《会议通知》内容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
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开通知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布,公司发出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由公司副董事长余璟先生主持。基于上述,本所认
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指“股东及/或股东代表”,以下同)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7人,代表股份 500,048,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708%。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具有合法
有效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列席会议的人员
经审核,除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外,现场列席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任律师等,该等人
员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3、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召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四、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
经审核,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了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除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外,还可以采取网络投
票的方式表决。在本次股东会会议上,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以及重复投票的处理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网络投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
网上刊登了《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上述《会议通知》对本次股东会的网络
投票事项进行了详细公告。
4、网络投票的表决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经审核,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6 人,代表股份 4,882,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09%。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
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网络投票的公告、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的统计均
合法有效。六、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83人,代表股份 504,931,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017%。其中,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表共278人,代表股份
26,325,3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24%。本次股东会经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是否 是否涉及 是否 经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果 是否对
通过 关联股东 特别 中小投
回避 决议 资者单
议案 独计票
1.00 《关于与关联方上 是 是 否 同意占比(%) 96.3051 是
海斯米克有限公司
共同收购斯米克健
康科技(上海)有 同意(股) 25,417,778
限公司 75%股权暨 反对(股) 904,500
关联交易的议案》 弃权(股) 70,700
七、结论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d5e5f82f-ea90-4c38-b1c7-0854ba96e845.PDF
─────────┬────────────────────────────────────────────────
2026-06-04 19:01│悦心健康(00216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 年 6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
知,并于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6月 4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恒南路 1288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李慈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共同收购斯米克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康养产业链中的业务布局,在保持轻资产康养运营主业定位的基础上,强化养老科技、智能硬件适配及重资
产项目协同落地等能力,经各方充分协商,公司联合斯米克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现有股东上海斯米
克有限公司,共同受让标的公司股东上海悦心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75%全部股权:本次拆分受让比例为公司受让 36
%标的公司股权,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受让 39%标的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叠加其原持有的 25%标的公司股权,合计持有标的公司 64%股权,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36%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各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均未实缴,标的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生产
经营活动,无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债权、经营性负债及对外担保、借款等事项。基于标的公司当前资产、负债及经营状况,经
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 75%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 0元,其中公司受让 36%股权对应交易对价为 0元。公司受让上述股权后,将按照
标的公司章程约定承担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 万元的认缴出资义务,出资进度根据标的公司实际经营需求逐步到位。
鉴于交易对方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上海悦心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慈雄、宋源诚、余璟、陈超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包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
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超过 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
《关于与关联方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共同收购斯米克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1)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6月 22 日下午 2:40 在上海市闵行区三鲁公路 212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上述需要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2a09823-3001-4deb-a81a-9b8898057da1.PDF
─────────┬────────────────────────────────────────────────
2026-06-04 19:00│悦心健康(002162):关于与关联方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共同收购斯米克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75%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悦心健康(002162):关于与关联方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共同收购斯米克健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3be25ba0-89b7-445d-9588-e00bde558bfc.PDF
─────────┬────────────────────────────────────────────────
2026-06-04 18:59│悦心健康(00216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2 日 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