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63 海南发展 更新日期:2025-08-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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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9:11 │海南发展(00216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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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9:07 │海南发展(002163):关于选举董事长暨对应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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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9:05 │海南发展(002163):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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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9:04 │海南发展(002163):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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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9:04 │海南发展(002163):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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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21 │海南发展(00216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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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8:05 │海南发展(002163):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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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海南发展(002163):关于控股子公司海控三鑫(蚌埠)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停窑减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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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7:47 │海南发展(002163):2025年第二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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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7:47 │海南发展(002163):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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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9:11│海南发展(00216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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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董事马珺女士代行董事长职责负责召集和
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对应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同意选举杨晓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以及对应补选由前任董事长担任的战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补选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杨晓强(召集人)、马东艳、马珺、祁生彪、周军审计委员会:孟兆胜(召集人)、李丽、林婵娟
提名委员会:李丽 (召集人)、杨晓强、刘红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红滨(召集人)、杨晓强、马珺、孟兆胜、李丽。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董事长暨对应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2.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晓强、马
珺、马东艳、林婵娟回避表决。
为稳妥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目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
币40,0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不高于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年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在合同
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7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9/5e221795-55d7-48b8-949c-7bcb284306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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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9:07│海南发展(002163):关于选举董事长暨对应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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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后,同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对应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选举董事杨晓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以及对应补选由前任董事长担任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后附杨晓强先生简历。
补选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杨晓强(召集人)、马东艳、马珺、祁生彪、周军审计委员会:孟兆胜(召集人)、李丽、林婵娟
提名委员会:李丽 (召集人)、杨晓强、刘红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红滨(召集人)、杨晓强、马珺、孟兆胜、李丽
董事马珺女士代行董事长职责的期限至公司本次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其代行董事长职责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
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9/3d701c36-1894-43be-ba3e-1fb26025ce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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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9:05│海南发展(002163):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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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向控股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南控股”)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不超过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融
资成本,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2.由于海南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规定,海南控股属于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晓强、马珺、马东艳、林婵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工作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0 条规定,公司已经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
所已同意豁免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7674746907
成立时间:2005-01-26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西路 9号省政府办公区会展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周军平
注册资本:1,572,807.89 万元
经营范围:海洋油气开发利用;热带农副产品开发;海洋水产品开发;汽车、旅游、玻璃、浆纸、医药、工业项目开发;非食用
盐加工;非食用盐销售;食盐生产;食盐批发;公路、港口、水利、城市供水、燃气、电力、环保项目开发;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
用权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投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
水力发电;非融资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办理参股、控股项目的投资业务;办理投资项目的资产管理;办理建设项目的咨询、策
划、论证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及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一般经
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海南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267,844,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规定,海南控股系公司关联法人。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452,509 21,372,019
负债总额 12,705,292 12,686,470
净资产 8,747,217 8,685,549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81,836 5,360,120
利润总额 8,957 5,873
净利润 3,893 -33,712
4.海南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海南控股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不超过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融
资成本,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趋势,海南控股为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不超过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
融资的融资成本,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以上定价将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发生其他各类关联交易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海南控股及其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共计 1,241.07 万元;向海南控股及其关联方采购
商品、接受劳务共计 654.59万元;金融服务关联交易共计 8.54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f4ec4a2b-6fd3-4086-9013-a093f37193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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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9:04│海南发展(002163):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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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
: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061号新保辉大厦17楼会议室
3.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马珺女士
6.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6人,代表股份 297,169,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6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9,061,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2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94 人,代表股份 18,107,3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5 人,代表股份 29,325,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217,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794人,代表股份 18,107,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3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姚继伟律师、刘家杰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899,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6%;反对3,074,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347%;弃权1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55,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492%;反对3,074,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52%;弃权19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6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姚继伟、刘家杰
3.结论性意见: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9/a6beef4c-0fc5-4880-8c87-978d34a3e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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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9:04│海南发展(002163):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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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2061 号新保辉大厦 17 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
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未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本所经办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
意见。本所经办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
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以及提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对本
次股东大会依法见证。在本所经办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于202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海控南海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8日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061号新保辉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由代为履行董
事长职责的公司董事马珺女士主持。
(三)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主持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签名册和相关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经本所
经办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279,061,98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267%。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经办律
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规定。
(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79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8,107,3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30%。以上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验证其身份。
三、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经办
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93,899,342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6%;反对 3,074,789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47%;弃权 195,200 股,占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055,072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492%;反对 3,074,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4852%;弃权 19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9/3d42c1a0-9335-4466-a521-95d91b4a6f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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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21│海南发展(00216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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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海控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 月 9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
战略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自 2025 年 5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不低于 10,0
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海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
金控”)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9,802,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88,952,408.54元(
不含交易费用)。近日,公司收到海南控股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金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金控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269,144,258 股,占总股本的 31.85%。
2、海南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金控在本次增持计划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
小股东利益,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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