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65 红 宝 丽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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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26 │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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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26 │红 宝 丽(00216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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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8 │红 宝 丽(00216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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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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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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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37 │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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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3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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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3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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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3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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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32 │红 宝 丽(00216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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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26│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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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270e09ff-655b-424e-afb9-0794182d2f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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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26│红 宝 丽(00216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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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宝 丽(00216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e00b4cf5-b876-41ae-882d-c5b917cc19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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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8│红 宝 丽(00216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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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
401.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9.14%,存在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子公司泰兴化学尚未正式生产环氧丙烷产品,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正在根据运行数据进行调
整与优化,后期开车运行将逐步提升装置负荷。装置负荷逐步提升至设计要求仍需较长时间,存在因工艺调整、装置优化导致试生产
时间延长,何时能够稳定运行至达产达效,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红宝丽,证券代码:002165)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和 6 月
1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向第一大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近日,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平台,将公司列为“光刻胶”概念股,并出现了“光刻胶概念震荡反弹--6 月 11 日午后,红宝丽直
线拉升,在 2分钟内涨停”等传闻,引发投资者广泛讨论。公司对此高度关注,立即就相关情况展开核查,澄清如下:
公司主要从事环氧丙烷及其衍生品生产经营,包括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另外还有聚氨酯保温板
、二丙二醇等,环氧丙烷装置尚未正式生产环氧丙烷产品。公司所生产产品非光刻胶生产原料,与光刻胶没有关系。
4、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处于减持期;相关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3 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
东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6、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1.20 万元,较上
年同期减少 209.14%,经营业绩下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子公司泰兴化学尚未正式生产环氧丙烷产品,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正在根据运行数据进行调
整与优化,后期开车运行将逐步提升装置负荷。装置负荷逐步提升至设计要求仍需较长时间,存在因工艺调整、装置优化导致试生产
时间延长,何时能够稳定运行至达产达效,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f3d13dd-a3c4-4736-aefd-71a35da81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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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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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6 年 5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35,269,837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058,095.11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
配。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在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
动的,分配将按“分派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5,269,8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 29 号
咨询联系人:杨志平、缪佳月
咨询电话:025-57350997
传真电话:025-5735097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e9817ff-22d9-4087-9162-a260c7fe5d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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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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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出售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
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2024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截至 2024 年 5月 29 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799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09%,成交金额为人
民币 2,978.55 万元,成交均价为 3.728 元/股(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 30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2024-037)。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锁定期为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从二
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开始计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5年5月29日届满,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为7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5-03
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解除锁定后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售出公司股票数量为 7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9%。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分配和清算等工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于信息披露敏感期不得买卖股
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577033b-3459-4c57-b201-04dc25125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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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6:37│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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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投资”)的函
告,宝源投资因归还借款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06.0607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数(万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日 日期
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宝源 是 606.0607 4.34% 0.82% 2025 年 6 2026 年 5 南京银行股份
投资 月 13 日 月 25 日 有限公司高淳
支行
合计 - 606.0607 4.34% 0.82%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宝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3,972.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其中,已办理质押登记的股份为3,333万股,占其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3.85%,占公司总股本的4.53%。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解除质押登记通知;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4766b280-a12b-4783-a549-5250c4cf38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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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3│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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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4时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厅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
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0日 9:15-15: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865人,代表股份18,394.02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3,526.9837万股的25.016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4,982.762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37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7人,代表股份3,411.26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95%。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2,758,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4%;反对1,063,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1%;弃权1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724,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3%;反对1,097,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7%;弃权1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112,617股,同意32,897,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
374%;反对1,097,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6%;弃权1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2,763,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2%;反对1,050,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8%;弃权1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
%。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2,738,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68%;反对1,06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4%;弃权1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8
%。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112,617股,同意32,911,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
778%;反对1,06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44%;弃权1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8%。
5、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2,62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44%;反对1,18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3%;弃权1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
%。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制订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617,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7%;反对1,197,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0%;弃权1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
%。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112,617股,同意32,789,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
216%;反对1,197,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05%;弃权1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9%。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760,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5%;反对1,061,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9%;弃权1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112,617股,同意32,932,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
408%;反对1,061,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06%;弃权1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6%。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向股东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会情况、日常工作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等履职情况向大会进行了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李文君律师、孔莹萍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d9095fc-0f17-40d1-ba42-0ffeea6321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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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3│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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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3b474a2-cc02-4da5-aa95-147d729426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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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3│红 宝 丽(002165):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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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宝 丽(002165):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d185902-a38e-4d14-bd35-eceb9c11c2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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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32│红 宝 丽(00216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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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6)01150号《审计报告》,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4,852
,082.77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485,208.28 元 , 尚 余 130
,366,874.49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476,636,569.69 元,扣除已分配 2024 年度分配红利 29,410,793.48 元,实际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 577,592,650.70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467,782,952.21元]。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178,874,581.66 元,其中资本公积金 719,319,114.18 元。
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35,269,837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058,095.11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分配比例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2,058,095.11 51,468,888.59 51,468,888.59
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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