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002165(红 宝 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165 红 宝 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3 17:23 │红 宝 丽(00216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3 17:22 │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7-10 00:00 │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 │2026-06-12 19:26 │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6-12 19:26 │红 宝 丽(00216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6-06-11 18:18 │红 宝 丽(00216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6-10 00:00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30 00:00 │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 │2026-05-26 16:37 │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5-20 18:43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6-07-13 17:23│红 宝 丽(00216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 500 万元 – 1,000 万元 盈利:2,438.93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 1,500 万元 – 2,000 万元 亏损:617.06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0.0068 元/股 - 0.0136 元/股 盈利:0.0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积极开拓产品国内外市场,主产品销售总量增长;主原料环氧丙烷采购价格受国际形势影响大幅波动上涨后回落, 环氧丙烷采购成本同比上涨超 23%,加上有关辅助材料价格同比上涨,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随着二季度营收增长,期末应收款项增 加,计提坏账准备增多;人民币兑美元升值,汇兑损失增加等,以致实现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6 年半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数据请以公司 后续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d88a2fb8-8325-44d0-bf66-57f15d0d91ae.PDF ─────────┬──────────────────────────────────────────────── 2026-07-13 17:22│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投资”)的函 告,宝源投资因归还借款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07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数(万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日 日期 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宝源 是 607 4.36% 0.83% 2025 年 7 2026 年 7 南京银行股份 投资 月 15 日 月 10 日 有限公司高淳 支行 合计 - 607 4.36% 0.83%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比 累计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股) 例(%) 被质 其所持 公司总 押股 股份比 股本比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股 份数 例(%) 例(%)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份比例 量 结、标记合 比例 冻结合计 (股) 计数量(股) 数量(股) 宝源投 139,314 18.95% 31,26 22.44% 4.25% 0 0.00% 0 0.00% 资 ,800 0,000 芮敬功 6,480,3 0.88% 0 0.00% 0.00% 0 0.00% 0 0.00% 14 芮益民 1,258,8 0.17% 0 0.00% 0.00% 0 0.00% 0 0.00% 10 合计 147,053 20.00% 31,26 21.26% 4.25% 0 0.00% 0 0.00% ,924 0,000 注:上表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未包括董事高管根据规定锁定股数。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宝源投资所持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解除质押登记通知;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08d5c944-6478-40e3-951b-7ab8b78db69d.PDF ─────────┬──────────────────────────────────────────────── 2026-07-10 00:00│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投资”)函告 ,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400 万股无限售股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是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所持 司总 限售股 否 起始 到期 途 第一大股 (股) 股份 股本 (如 为 日 日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是,注 补 致行动人 (%) (%) 明限售 充 类型) 质 押 宝源 是 4,000,000 2.87% 0.54% 否 是 2026 2027 招商证 融资 投资 年 07 年 03 券股份 月 08 月 18 有限公 日 日 司 合计 —— 4,000,000 2.87% 0.54%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 押股份 押股份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股) (股) (%) (%)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 (股) (%) 宝源投 139,31 18.9 33,330, 37,330, 26.80 5.08% 0 0.00% 0 0.00% 资 4,800 5% 000 000 % 芮敬功 6,480, 0.88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314 % 芮益民 1,258, 0.17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810 % 合计 147,05 20.0 33,330, 37,330, 25.39 5.08% 0 0.00% 0 0.00% 3,924 0% 000 000 %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宝源投资所持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5ee5e792-b1b3-41fb-a283-d60f398fdd45.PDF ─────────┬──────────────────────────────────────────────── 2026-06-12 19:26│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 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270e09ff-655b-424e-afb9-0794182d2f10.PDF ─────────┬──────────────────────────────────────────────── 2026-06-12 19:26│红 宝 丽(00216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红 宝 丽(00216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e00b4cf5-b876-41ae-882d-c5b917cc197c.PDF ─────────┬──────────────────────────────────────────────── 2026-06-11 18:18│红 宝 丽(00216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 401.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9.14%,存在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子公司泰兴化学尚未正式生产环氧丙烷产品,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正在根据运行数据进行调 整与优化,后期开车运行将逐步提升装置负荷。装置负荷逐步提升至设计要求仍需较长时间,存在因工艺调整、装置优化导致试生产 时间延长,何时能够稳定运行至达产达效,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红宝丽,证券代码:002165)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和 6 月 1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向第一大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近日,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平台,将公司列为“光刻胶”概念股,并出现了“光刻胶概念震荡反弹--6 月 11 日午后,红宝丽直 线拉升,在 2分钟内涨停”等传闻,引发投资者广泛讨论。公司对此高度关注,立即就相关情况展开核查,澄清如下: 公司主要从事环氧丙烷及其衍生品生产经营,包括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另外还有聚氨酯保温板 、二丙二醇等,环氧丙烷装置尚未正式生产环氧丙烷产品。公司所生产产品非光刻胶生产原料,与光刻胶没有关系。 4、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处于减持期;相关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3 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 东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6、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1.20 万元,较上 年同期减少 209.14%,经营业绩下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子公司泰兴化学尚未正式生产环氧丙烷产品,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正在根据运行数据进行调 整与优化,后期开车运行将逐步提升装置负荷。装置负荷逐步提升至设计要求仍需较长时间,存在因工艺调整、装置优化导致试生产 时间延长,何时能够稳定运行至达产达效,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f3d13dd-a3c4-4736-aefd-71a35da81935.PDF ─────────┬──────────────────────────────────────────────── 2026-06-10 00:00│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6 年 5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35,269,837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058,095.11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 配。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在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 动的,分配将按“分派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5,269,8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 29 号 咨询联系人:杨志平、缪佳月 咨询电话:025-57350997 传真电话:025-5735097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e9817ff-22d9-4087-9162-a260c7fe5d07.PDF ─────────┬──────────────────────────────────────────────── 2026-05-30 00:00│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出售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 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2024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截至 2024 年 5月 29 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799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09%,成交金额为人 民币 2,978.55 万元,成交均价为 3.728 元/股(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 30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2024-037)。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锁定期为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从二 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开始计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5年5月29日届满,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为7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5-03 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解除锁定后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售出公司股票数量为 7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9%。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分配和清算等工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股票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于信息披露敏感期不得买卖股 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577033b-3459-4c57-b201-04dc25125783.PDF ─────────┬──────────────────────────────────────────────── 2026-05-26 16:37│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投资”)的函 告,宝源投资因归还借款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06.0607万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一 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数(万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日 日期 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宝源 是 606.0607 4.34% 0.82% 2025 年 6 2026 年 5 南京银行股份 投资 月 13 日 月 25 日 有限公司高淳 支行 合计 - 606.0607 4.34% 0.82%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宝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3,972.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其中,已办理质押登记的股份为3,333万股,占其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3.85%,占公司总股本的4.53%。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解除质押登记通知;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4766b280-a12b-4783-a549-5250c4cf3881.PDF ─────────┬──────────────────────────────────────────────── 2026-05-20 18:43│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4时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厅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 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0日 9:15-15: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865人,代表股份18,394.02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3,526.9837万股的25.016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14,982.762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37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7人,代表股份3,411.26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95%。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2,758,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4%;反对1,063,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1%;弃权1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724,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3%;反对1,097,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7%;弃权1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112,617股,同意32,897,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 374%;反对1,097,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6%;弃权1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2,763,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2%;反对1,050,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8%;弃权1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 %。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2,738,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68%;反对1,06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4%;弃权1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8 %。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112,617股,同意32,911,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 778%;反对1,065,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44%;弃权13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78%。 5、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2,623,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44%;反对1,18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3%;弃权1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3 %。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制订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617,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7%;反对1,197,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0%;弃权1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 %。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112,617股,同意32,789,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 216%;反对1,197,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05%;弃权1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9%。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760,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85%;反对1,061,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9%;弃权1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4,112,617股,同意32,932,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 408%;反对1,061,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06%;弃权1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6%。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向股东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会情况、日常工作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等履职情况向大会进行了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李文君律师、孔莹萍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d9095fc-0f17-40d1-ba42-0ffeea632126.PDF ─────────┬──────────────────────────────────────────────── 2026-05-20 18:43│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3b474a2-cc02-4da5-aa95-147d72942641.PDF ─────────┬──────────────────────────────────────────────── 2026-04-23 00:33│红 宝 丽(002165):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 ─────────┴────────────────────────────────────────────────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d185902-a38e-4d14-bd35-eceb9c11c26e.pdf ─────────┬──────────────────────────────────────────────── 2026-04-22 20:32│红 宝 丽(00216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6)01150号《审计报告》,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4,852 ,082.77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485,208.28 元 , 尚 余 130 ,366,874.49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476,636,569.69 元,扣除已分配 2024 年度分配红利 29,410,793.48 元,实际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 577,592,650.70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467,782,952.21元]。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178,874,581.66 元,其中资本公积金 719,319,114.18 元。 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35,269,837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058,095.11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分配比例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2,058,095.11 51,468,888.59 51,468,888.5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336,443.93 58,495,396.49 38,283,451.4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67,782,952.21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77,592,650.70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24,995,872.2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8,038,430.6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24,995,872.29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是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 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方案实施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ee083d0-ce8d-4f62-af4a-a3d34b854894.PDF ─────────┬──────────────────────────────────────────────── 2026-04-22 20:32│红 宝 丽(002165):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8日下午15:00-17:00 (星期五)举办 2025 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 “互动易”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 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15:00-17:00 2、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3、召开方式:网上互动方式 4、公司出席人员:公司总经理芮益民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玉生先生、独立董事张军先生、总会计师陈洪明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下方“互动易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入“云访谈”的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b75178f-e472-4f56-988f-0ff62778cc7a.PDF ─────────┬──────────────────────────────────────────────── 2026-04-22 20:32│红 宝 丽(002165):红宝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红 宝 丽(002165):红宝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19a37ee-7a6a-427b-9adf-4d241b006f21.PDF ─────────┬──────────────────────────────────────────────── 2026-04-22 20:32│红 宝 丽(002165):关于子公司聚氨酯公司聚醚多元醇产品工艺升级项目的公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聚 氨酯公司聚醚多元醇产品工艺升级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环氧丙烷及其衍生品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特种聚醚、异丙醇胺系列产品,及新兴材料高阻燃聚氨酯保温板产品的 研发、生产与销售。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简称“聚氨酯公司”)是公司硬泡聚醚生产基地,地处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长芦 片区,被授予南京市首批“无废工厂”称号。聚氨酯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顺应市场对环保型发泡剂体系(烷烃类 HCs)聚醚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丰富产品线并提升自动化水平,聚氨酯公司拟投资建 设“聚醚多元醇产品工艺升级项目”。本项目计划拆除半闲置设备,新建一条单体聚醚生产线,全部自用于生产下游产品;增加环保 型组合聚醚多元醇产能;新建一条环戊烷/异戊烷组合聚醚生产线,并利用原装置生产组合聚醚;新建一条二丙二醇及系列联产品生 产线;配套改造与新建储罐、卸车与装车平台等。本项目总投资 5,959.38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564.6 万元。经测算,本项目完 全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39,509.28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 1,294.30 万元。 二、项目投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必要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聚氨酯硬泡产业化应用技术为立足点,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生物基聚醚多元醇替代技术开发,淘汰 ODS( 即消耗臭氧层物质),开展节能减排,开发了节能环保型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系列产品,在国内家电冰箱(柜)市场,红宝丽的硬泡 组合聚醚产品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积聚了行业资源。 本项目将进一步扩大聚醚产品品类及产能,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提升装置效能,是公司未来巩固市场地位、增加应用门类、保障 客户供应、扩大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的有力保障。 (二)可行性 1、行业发展趋势 根据欧盟新规,自 2026 年起,出口欧盟的家用冰箱将禁用含氟发泡剂。环戊烷/异戊烷组合聚醚作为理想的环保替代品;在消 费需求不断释放的带动下,中国冷链物流行业保持稳步增长,市场规模和基础设施持续扩容。冰箱(柜)行业发展、冷链基础设施的 建设直接拉动聚氨酯硬泡需求,为项目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二丙二醇市场前景良好,二丙二醇(DPG)作为高附加值精细化 学品,广泛应用于聚氨酯多元醇、不饱和聚酯树脂、增塑剂、化妆品、个人护理、香精香料等领域。 2、企业现有基础 红宝丽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在聚氨酯硬泡领域,开发降本多元醇、混合发泡的新产品。本项目采用的聚醚生产技术成熟可靠,在 冰箱(柜)、冷藏集装箱市场积累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资源,为新增产能的市场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二丙二醇采用绿色清洁生 产工艺,产品纯度高,已形成一定的市场。 3、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聚氨酯公司聚醚多元醇产品工艺升级项目已取得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立项备案,《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已完成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公示。 三、项目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名称: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100 万元人民币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项目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道路货物运输(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罐区南路108号 6、资产状况: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聚氨酯公司资产总额为 83,543.26万元,净资产 55,048.72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 29,236.80 万元,净利润 1,309.61万元。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该项目建设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聚醚多元醇产品工艺升级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 (1)组合灌装线装置,调整物料配比和运行时间,产能提升 1万吨,即增加 1万吨/年环保型组合聚醚产量; (2)特种聚醚装置拆除原有 1万吨大单体连续线,利用空地,增加管式反应器等建设聚醚连续法生产线,年产能 0.9万吨(自 用); (3)新上一条环戊烷/异戊烷组合聚醚生产线,利用原装置复配生产组合聚醚,新增年产能 1万吨:新建 1条二丙二醇及系列联 产品生产线,新增产能 1.15万吨,其中 1万吨二丙二醇、0.12万吨三丙二醇、0.03万吨丙二醇聚醚多元醇(自用); (4)其他:储罐改造及新建储罐;增加卸车鹤位;改建联合装车平台;新建甲类仓库等。 本项目无需新征用地,利用聚氨酯公司部分配套公用工程。 3、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 12 个月(含可研编制、备案、环评等阶段),预计 2026 年 4季度项目中交。 4、项目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 5,959.3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564.6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可研估算金额(万元) 占项目总资金比例 1 设备购置费 1,832.19 30.74% 2 主要材料费 377.51 6.33% 3 安装工程费 472.5 7.93% 4 建筑工程费 252.00 4.23% 5 其它费用 630.39 10.58% 6 流动资金 2,394.78 40.19% 合 计 5,959.38 100.00% 5、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6、经济效益:本项目实施后,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39,509.28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 1,294.30万元,总投资收益率 21.7%,项 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19%(税后)。 五、 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及投资风险 聚氨酯公司聚醚多元醇产品工艺升级项目,采用的生产技术成熟、可靠,控制方案先进,具有良好的节能环保效益、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通过实施该项目,将增加环保型聚醚产品线,满足市场对环保型聚醚的迫切需求;同时扩大高附加值新品规模,有利于提 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聚氨酯行业的地位。 投资风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会给本项目建设进程及运营带来一定的影响;项目建成营运后,可能面临经营 环境变化、成本降低不达效、安全环保等风险,公司将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早日竣工达效。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c53eb4f-0b07-4307-aa5d-81aa9e7327d6.PDF ─────────┬──────────────────────────────────────────────── 2026-04-22 20:32│红 宝 丽(00216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意 │见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对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或“公司”)20 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天衡专字(2026)00681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有解决措施,对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所做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就泰兴基地项目 运营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持续提升装置运营效率,尽早消除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及其影响,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05be04c-b757-46ec-a23a-4d84eb4ea380.PDF ─────────┬──────────────────────────────────────────────── 2026-04-22 20:32│红 宝 丽(002165):关于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暨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评估报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 一、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郭澳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人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 报酬的议案》,建议公司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年报审计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 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还有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外还 包括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说明。 1、会计师审计情况 公司与天衡所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以及审计计划,天衡所委派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等进行了审计。天衡所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董事 会和管理层,以及独立董事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红宝丽项目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带强 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 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审计委员会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对年审会计师监督情况 1、监督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4月 11 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 支付报酬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天衡所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多年,每年均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拥有一批较高职业素质的会计师队伍,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执业严谨,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具有执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多年的经验,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建议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衡所之红宝丽项目组负责人进行年报审计预沟通,对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 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出具报告时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审计督促。审计委员会审阅了财务报表,同意提交年审会计师审计。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 审计进程,诸如审计中遇到的问题与存在的困难、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根据审 计情况完善财务报表,督促要求年审会计师在确保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质量前提下,按时完成审计计划,并提交审计报告初 稿。 (4)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就重大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公司年度各项 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2026年 4月 14日,公司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情况进行见面会,就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 况,公司独立董事向年审注册会计师询问,该等问题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产生的影响,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包括内部控制 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等。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公司管理层听取建议,财务部对此也进 行了调整与完善。 (5)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月 14日召开会议,(1)审阅了公 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各项 收入、支出合理,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情况,认可初步审计意见。认可内控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意见。同意将此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及审计意见等提交公司董事 会编写 2025 年年度报告;(2)就公司 2026 年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提出了建议等。 2、审计工作总结。在公司 2025 年报审计中,天衡所之红宝丽项目组遵循审计原则及执业规范,勤勉尽职,按照《审计业务约 定书》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按时完成审计相关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天衡所对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是恰当的。 审计报告(初稿)出来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并将审计报告(初稿)提交公司董事会作为编制 2025 年年度 报告的依据。2026 年 4月 21日,天衡所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等,2026 年 4月 23日,公司披露了 2 025 年年度报告。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 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性。 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忠实勤勉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并指导内审工作,有效 协调监督外部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质量,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1a26bd6-6728-4338-ad33-9a8efbf5f8bc.PDF ─────────┬──────────────────────────────────────────────── 2026-04-22 20:32│红 宝 丽(002165):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计提减值 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 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2025 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判断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于难以收回或部分较长账龄的呆滞应收 款项、其他应收款,及成本较高的存货确定为 2025 年度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审慎确认、 调查取证后,确认已实际形成损失或预计未来无法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予以核销。 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核销/转销 其他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610,245.33 261,689.99 1,871,935.32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0,589,944.04 -2,082,001 -38,895. -0.45 38,469,046.79 .71 99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 25,384,953.25 -1,130,581 -2,466.1 24,251,906.07 备 .05 3 存货跌价准备 51,084,392.81 20,562,540 1,225,075 70,421,858.54 .90 .17 合计 118,669,535.43 17,611,648 -41,362. 1,225,074 135,014,746.72 注:存货跌价准备中包含泰兴公司拆除设备减值 17,550,365.44 元。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项目 本期计提(单 依据 原因 位:元) 应收票据及应 -1,820,311.72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按资产的账龄组合法计提 收账款坏账准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坏账准备; 备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 其他应收款坏 -1,130,581.05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账准备 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20,562,540.90 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 存货期末成本高于市价 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 (泰兴公司拆除设备价值 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贬损、聚氨酯价格低于成 本) 合计 17,611,648.13 报告期,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存货等,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 1,761.16 万元。 2、本次核销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审 慎确认、调查取证后,确认已实际形成损失或预计未来无法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予以核销。本报告期对部分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并已经出售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存货跌价准备 122.51 万元。 二、本次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1,761.16 万元,影响利润总额 1,761.16万元,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减少公司 2025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335.82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35.82 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事项遵 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的,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四、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fa1b648-1470-4f1c-bf0e-1ebd8269d0f4.PDF ─────────┬──────────────────────────────────────────────── 2026-04-22 20:32│红 宝 丽(002165):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订2026年薪酬方案的的公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中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薪酬方案需提请公司 202 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与其工作绩效挂钩,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以及长期激励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等。年终考核绩效薪酬,依据《董事长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和《公司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等,考核的年终绩效在下年度发放。 在公司任职非高管的董事因兼任利润中心的负责人,其年终绩效按照《业务单元利润中心绩效考核暂行规定》考核发放。独立董事津 贴系固定津贴,根据股东会决议发放。 一、年度薪酬实际发放 2025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计 901.42 万元。其中: 1、董事薪酬 姓名 职务 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万元) 芮敬功 董事长 108.68 芮益民 董事、总经理 95.81 芮益华 董事、副总经理 101.36 王玉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 68.97 张 书 董事 111.70 孔维来 董事 92.08 非独立董事小计(1) 578.60 余新平 9.05 张 军 9.05 仇向洋 9.05 独立董事津贴小计(2) 27.15 2、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姓名 职务 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万元) 陶梅娟 副总经理 78.75 吴一鸣 副总经理 71.28 陈洪明 总会计师 68.97 邢益辉 总工程师 76.67 小 计(3) 295.67 说明:董事、高管人员 2025 年度整体薪酬合计 901.42 万元,按同口径计算较上年下降6.69%。 详见公司《2025 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二、2026 年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标准、以及公司薪酬政策、考核制度考核领取薪酬,并享受 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公司福利待遇等。 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两名董事兼任利润中心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酬依据《业务单元利润中心绩效考核暂行规定》 考核评定;董事长绩效薪酬依据公司有关薪酬政策与《董事长薪酬及绩效管理办法》考核评定。 2、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如有),不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3、独立董事按公司股东会决议领取固定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担任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政策、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分管领域目标完成情况和个 人综合评价等为考核基础考核评定,并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公司福利待遇等。 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基本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因素确定,并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 《公司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考核发放。等等。 (三)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政策按月发放,年终绩效薪酬待审计报告 披露后发放完毕;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税负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3cbcf61-5f99-433f-81da-3a1731e14a01.PDF ─────────┬──────────────────────────────────────────────── 2026-04-22 20:32│红 宝 丽(002165):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 郭澳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85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338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人 2025年度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49,572.28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92家 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8,338.18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8家 删除[缪佳月]:(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5 年末余额) 2,182.91 万元 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4.近三年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无 (3)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7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2 次。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涉及 4 人)、监督 律处分的总体情况 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 措施 5 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处分 3 次 (涉及 6 人)。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何时成 何时开 何时开 何时开始 是否 近三年签署 组成 为注册 始从事 始在本 为本公司 从事 或复核上市 员 会计师 上市公 所执业 提供审计 过证 公司审计报 司审计 服务 券服 告情况 务业 务 项目合 1995 年 2000 年 2000 年 2023 年 无 是 日海智能、 伙人/ 海锅股份、 签字注 纽威数控、 册会计 海澜之家、 师 宁波韵升 签字注 2017年 2015年 2017年 2015年 无 是 红宝丽、同 册会计 力日升 师 质量控 2013年 2010年 2013年 2023年 无 是 红宝丽、赛 制复核 伍技术、南 人 方精工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陆德忠最近三年因同一事项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自律处分一次,未受刑事处罚。除此以外,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 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95 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合计105 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是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 则与天衡所协商确定的。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 和审查,认为天衡所拥有一批较高职业素质的会计师队伍,具有执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资质与经验,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在对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会计师执业严谨,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 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66482cf-fb36-4062-ae68-47d518135bb3.PDF ─────────┬──────────────────────────────────────────────── 2026-04-22 20:32│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f548a91-e593-4213-a5d5-1ebd3d01b520.PDF ─────────┬──────────────────────────────────────────────── 2026-04-22 20:32│红 宝 丽(00216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或“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就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如下: 一、2025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4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 郭澳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85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338 人 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人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49,572.28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92 家 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8,338. 18 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5 年末余额) 2,182.91 万元 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 4.近三年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无 (3)诚信记录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7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 人)、监督 总体情况 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处分 3 次(涉 及 6 人)。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 何时成 何时开 何时开 何时开始 是否 近三年签署 组成 为注册 始从事 始在本 为本公司 从事 或复核上市 员 会计师 上市公 所执业 提供审计 过证 公司审计报 司审计 服务 券服 告情况 务业 务 项目合 1995 年 2000 年 2000 年 2023 年 无 是 日海智能、 伙人/ 海锅股份、 签字注 纽威数控、 册会计 海澜之家、 师 宁波韵升 签字注 2017 年 2015 年 2017 年 2015 年 无 是 红宝丽、同力 册会计 日升 师 质量控 2013年 2010年 2013年 2023年 无 是 红宝丽、赛伍 制复核 技术、南方精 人 工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陆德忠最近三年因同一事项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自律处分一次,未受刑事处罚。除此以外,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 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 报酬的议案》,建议公司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 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审计;还有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外还 包括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说明。 公司与天衡所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以及审计计划,天衡所委派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等进行了审计。天衡所就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董事 会和管理层,以及独立董事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红宝丽项目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向公司董事会及审 计委员会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等。 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6 年 4月 23日,公司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专业能力,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准与工作效率,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1daef82-1bff-4b93-88a1-e3d5e4ffa072.PDF ─────────┬──────────────────────────────────────────────── 2026-04-22 20:32│红 宝 丽(002165):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 红 宝 丽(002165):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7a133de-231b-4c36-a7b4-1dddbd75091a.PDF ─────────┬──────────────────────────────────────────────── 2026-04-22 20:32│红 宝 丽(00216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红 宝 丽(00216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b85119b-4519-493c-bd2f-f76a3c30b7e0.PDF ─────────┬──────────────────────────────────────────────── 2026-04-22 20:31│红 宝 丽(00216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红 宝 丽(00216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152e28b-5d80-41f2-ad26-e32b661dc1db.PDF ─────────┬──────────────────────────────────────────────── 2026-04-22 20:31│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年度报告 ─────────┴────────────────────────────────────────────────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0ee1765-3e43-445c-a418-abc1b10f481b.PDF ─────────┬──────────────────────────────────────────────── 2026-04-22 20:31│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fb785ef-e123-417c-80a6-3d9abf7fe488.PDF ─────────┬──────────────────────────────────────────────── 2026-04-22 20:31│红 宝 丽(002165):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2026 年 4月 21 日在公司综合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名,实际参会董事 9名。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逐项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有关内容。本报告需提请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余新平先生、张军先生、仇向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独 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9,105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2.39%;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经营条件,2026 年度经营目标及要求 :围绕发展战略,加大投入和产品市场开发,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聚氨酯和异丙醇胺产业规模;抓好环氧丙烷装置试生产管理,提 升运营效率和产业链价值;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开源节流,控制生产成本和费用,不断提质创效。(说明:2026 年预算不代表公 司对业绩承诺,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6)01150 号《审计报告》,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44,85 2,082.77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485,208.28 元 , 尚 余 13 0,366,874.49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476,636,569.69 元,扣除已分配 2024 年度分配红利 29,410,793.48 元,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577,592,650.70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467,782,952.21 元]。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178,874,581.66 元,其中资本公积金 719,319,114.18 元。 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35,269,837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058,095.11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分配比例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确认。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天衡专字(2026)00664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关公 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确认。公司财务审计 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衡专字(2026)00665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 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确认。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 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绩效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订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制订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绩效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 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制订 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详 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订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绩效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票 十二、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修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绩效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相关公告详见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确认。公司财务 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衡专字(2026)00681 号专项说明。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 cn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确认。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 司 续 聘 2026 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相 关 公 告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通过了《公司关于聚氨酯公司聚醚多元醇产品工艺升级项目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通过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一季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定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公司关于召 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485ec69-175b-417e-92b6-21aa9aeebb8f.PDF ─────────┬──────────────────────────────────────────────── 2026-04-22 20:30│红 宝 丽(00216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 丽股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红宝丽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红宝丽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陆德忠 中国·南京 2026 年 4月 21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晨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0b07d56-2517-400a-96c6-5eb980d8d1f0.PDF ─────────┬──────────────────────────────────────────────── 2026-04-22 20:30│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止的《关于募 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5]480 号)的相关规定,编 制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是红宝丽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红宝丽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 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红宝丽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作出了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我们认为,红宝丽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红宝丽股份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 况。本鉴证报告仅供红宝丽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陆德忠 中国·南京 2026 年 4月 21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晨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bfa1248-b4f8-412a-b43f-0a097fccf4b1.PDF ─────────┬──────────────────────────────────────────────── 2026-04-22 20:30│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94c627c-90b0-489e-9330-29eeb5247a3c.PDF ─────────┬──────────────────────────────────────────────── 2026-04-22 20:30│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64686d6-9ab3-4659-b3f1-9635c4e469ab.PDF ─────────┬──────────────────────────────────────────────── 2026-04-22 20:30│红 宝 丽(002165):出具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股份”)委托,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6)01150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 2025 年修订)、《监管规则使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现对出具上 述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 1”所述,红宝丽股份子公司泰兴化学PO技改工程项目 主要生产大宗化工产品环氧丙烷,截止2025年末,工程累计账面投入 90,407.41 万元,投资金额重大。截至本审计报告日,该项目 处于试生产阶段。 该项目从试生产到正式投产尚需经历一定周期的检验与验证,受制于该项目未来达产达效运营状态,市场利率变动及环氧丙烷等 大宗化工产品国内外市场价格波动等内、外部因素的影响,该项目未来运营状态将对公司后续经营利润的实现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及重 大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 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 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 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认为在审计报告沟通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强调事项段所述的事项在财务报表附注 中已披露,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的事项不存在重大错报,不存在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情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 中作出充分披露。 因此,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影响公司报告期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四、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说明 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五、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审计中使用的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相关情况如下: 选取的基准: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绝对值 使用的百分比:5% 选取依据:根据本年度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绝对值,考虑重要性水平的基础。计算结果:人民币 150.00 万元。 六、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红宝丽股份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陆德忠 中国·南京 2026 年 4 月 21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晨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2a77fee-24d7-4edb-a358-0423b6b2dba4.PDF ─────────┬──────────────────────────────────────────────── 2026-04-22 20:30│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6)01150 号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相关指南”)的相关规定,红宝丽股份编制了后附的《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 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红宝丽股份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情况表进行 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我们将上述情况表与红宝丽股份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 核过程中对红宝丽股份营业收入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表执行额外的审核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 地理解红宝丽股份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红宝丽股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陆德忠 中国·南京 2026 年 4 月 21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晨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ea56cb9-4e9f-4366-852c-b8a63d72718a.PDF ─────────┬──────────────────────────────────────────────── 2026-04-22 20:30│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4800dcd-204e-485e-942d-22518f6e8022.PDF ─────────┬──────────────────────────────────────────────── 2026-04-22 20:29│红 宝 丽(00216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0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 29 号公司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关于 2025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0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 6.00 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及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订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审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机构的议案 上表中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0-15:00)。2、登记地点: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 29 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设在公司证券部内),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 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6、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 29 号 邮政编码:211300 电话:025-57350997 传真:025-57350977 联系人:杨志平、缪佳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7e590ee-7b12-4617-9858-afdfedeb5389.PDF ─────────┬──────────────────────────────────────────────── 2026-04-22 20:29│红 宝 丽(00216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1 目的 为了满足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公正地评价 考核公司高管人员的绩效。现依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工作 规则》等相关文件制度,特制定《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 3 名词与术语 3.1 高管人员:指《公司章程》中载明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3.2 绩效:指一定时期内高管人员的工作表现,包括:行为、态度、专业能力等对工作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结果。 3.3 绩效管理:指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长、中、短期战略目标的进展,高管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规则,职业能力与综合素养等 方面确定绩效指标,采用科学的考评方法,对高管人员进行定量与定性的评价,将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以促进考核对象下 一步绩效改进。 4 职责 4.1 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战略目标与战略规划,董事长批准公司发展方向和长、中、短期战略目标,与高管人员 签订《目标责任状》。4.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董事长负责处理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申 (投)诉。 4.3 总经理负责其他高管人员的绩效面谈与绩效辅导工作,并审核绩效考核结果;负责对公司年度《目标责任状》中的目标分解 与落实工作,批准公司年度《各部门、子公司关键绩效计划》,负责对公司年度目标与绩效指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与改进。 4.4 各高管人员负责所管辖部门、子公司或业务范围内的目标分解与落实工作,审核公司年度《各部门、子公司关键绩效计划》 ,负责对所管辖的目标与绩效指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与改进。 4.5 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受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托,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目标责任状》和《各部门、子公司关键绩 效计划》,并对公司年度目标与绩效指标的达成情况进行监视和测量。 4.6 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高管人员各岗位能力素质模型,确定高管人员各岗位年度经营贡献奖评价分配系数;负责设计高管人员 综合能力与职业素养的评价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评价方案。 4.7 财务部负责公司年度效益指标的核算,以及高管人员年度经营贡献奖的资金预算与奖励兑现。 4.8 按照本管理办法考核的高管人员绩效结果,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5 绩效管理内容 5.1 绩效原则 5.1.1 结果导向原则。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高管人员所管辖的部门、子公司或业务的达成情况,以工作业绩、过程控制为导 向,对高管人员的实际工作绩效与成果实施评价。 5.1.2 客观公平原则。依据高管人员的岗位职责与工作业绩,采取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的方法实施评价。 5.2 绩效周期及考核频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年度作为一个绩效周期,即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分为季度考核评价 与年度考核评价。5.3 绩效薪酬构成 5.3.1 绩效薪酬分为季度绩效薪酬、年终绩效薪酬或年度经营贡献奖,根据公司当年经营指标实现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 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考核确定;5.3.2 季度绩效薪酬之和与基本薪酬的基数关系是 1:1,季度绩效薪酬于次季度初根据上季度公司关键 绩效指标的考评结果核定,并采用递延按月平均发放的方式预发,年终结合履职情况予以调整;年终绩效薪酬以季度绩效薪酬基数总 和的一半为基准,结合公司全年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确定;年度经营贡献奖则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分管领域目标 完成情况和个人综合评价得分等为考核基础。年终绩效薪酬与年度经营贡献奖采用孰高不重复为原则予以考核计发;5.3.3 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5.4 年度经营贡献奖资金来源 按照考核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奖励资金,作为公司高管人员的年度经营贡献奖的资金来源。 5.5 年度经营贡献奖计算方法 5.5.1 高管人员年度经营贡献奖提取总额=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年度战略目标考评得分。 注:高管人员年度经营贡献奖提取总额增长幅度不超过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5.5.2 考核对象年度经营贡献奖: (1)总经理年终经营贡献奖=高管人员年度经营贡献奖提取总额×分配系数α(2)其他高管人员年终经营贡献奖=【年终经营贡 献奖提取总额×分配系数β×60%×(个人基本薪酬÷同层级人员基本薪酬之和)+年终经营贡献奖提取总额×分配系数β×40%×分 管部门/子公司年度目标考核得分÷同层级人员年度目标考核得分总和】×个人综合评价对应的绩效加权系数 注:1、分配系数α+β=1,其中:α的取值参照上年分配取值和高管人员人数,以及总经理个人年度绩效(《目标责任状》考核 得分与综合能力与职业素养考核结果对应的绩效系数之乘积),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2、分管部门/子公司年度目标考核得分:指由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对《各部门、子公司关键绩效计划》考核后得出的相应分值 。 3、个人综合评价对应的绩效加权系数:指人力资源部根据高管人员综合能力与职业素养评价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考评,评价得 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绩效系数分别为:1.3、1、0.9和0-0.75。 5.6 绩效管理流程 5.6.1 绩效目标设定 5.6.1.1 公司年度目标设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由公司总经理组织设定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并形成《目标责任状》,提交 董事会讨论确定,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5.6.1.2 部门/子公司年度绩效目标设定。根据公司年度《目标责任状》,由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各部门、子公司展开和分解 ,形成《各部门、子公司关键绩效计划》,报分管高管人员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6.2 绩效评价 5.6.2.1 绩效自评。绩效考核对象根据人力资源部设计的综合能力与职业素养评价方案,以及分管部门/子公司/业务年度工作的 开展与取得的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并得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之一的自评结果。 5.6.2.2 绩效复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目标达成率、人力资源部提交的高管人员综合能力与职业素养综合 评价结果、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提交的《各部门、子公司关键绩效计划》考核评价结果,组织对绩效考核对象的自评结果进行复评。 5.6.2.3 例外考核。 a)重大贡献:在考核周期内,高管人员所管辖的部门/子公司/业务运行过程中,取得突出成效,对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形成重大支 撑,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可给予考核对象一次性奖励。 b)重大过失:在考核周期内,高管人员所管辖的部门/子公司运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群体事件等事故,或所管辖的部 门/子公司/业务出现重大差错的结果,造成公司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品牌信誉等造成有形或无形损失的,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讨论,可给予考核对象一次性处罚。 c) 例外考核不受激励总额限制。 5.6.3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5.6.3.1 年度经营贡献奖。根据高管人员的绩效评价结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核算高管人员的年度经营贡 献奖。 5.6.3.2 绩效面谈。总经理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负责与高管人员进行绩效面谈,以促进考核对象的绩效提升。 5.6.3.3 绩效改进。高管人员在考核期间开展述职报告与自我评价,并根据总经理绩效面谈和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方向或改 进空间,制订绩效改进计划报总经理,并实施改进。绩效改进计划的实施结果与淘汰机制相结合,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职位升降 等挂钩,保证考核激励机制的有效性。 5.6.4 绩效考核申(投)诉 5.5.4.1 考核对象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 5个工作日内,对存在的分歧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提出申(投)诉,由董事长负责对高 管人员申(投)诉问题进行口头回复。必要时,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考核对象提出的申(投)诉问题进行 核查,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 5.6.4.2 考核对象提出的考核申(投)诉的同时,必须提供具体的事实依据。6 附加说明 6.1 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由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起草、解释。 6.2 本管理办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6.3 本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发展要求而修订,并履行本管理办法第 6.2 条后发布实施。 6.4 本办法实施后,原《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绩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1cbff50-5821-46b7-8c78-0c07acd21924.PDF ─────────┬──────────────────────────────────────────────── 2026-04-22 20:29│红 宝 丽(0021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仇向洋 ─────────┴──────────────────────────────────────────────── 2025 年度,本人(仇向洋)作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及时跟踪了解公司业 务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关注公司发展,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与公司管理层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事前获取会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事中认真审议会议事项,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有利于董事会科学决策;督促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听取股东意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 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履行职责;与会计师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进行沟通,保障了年报的披露质量, 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仇向洋),中国国籍,教授。现任江苏省城市发展研究院理事长。于 2024 年 2月 2日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电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投票情况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会议次数 席会议 仇向洋 7 7 0 0 无 本人对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 2、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四次,战略委员会一次,提名委员会一次。本人作为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均按时主持或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就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综合授信、对外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项目建设与规划等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战略委员会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仇向洋 4 1 1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4、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议 4次,为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 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出席。 本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地判断, 行使表决权,关注审议的重大事项,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5、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内部审计年度计划制订与执行、季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人员培训等进行交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技能提升;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等相关问题进 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障了年报质量。 6、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高层人员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参加公司股东会,与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交流,了解其需求。 同时,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7、现场工作情况 本年度,本人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勤勉尽责,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 19日,涉及内容包括参加董事 会会议、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会计师年报事项交流、战略讨论、培训、调研等。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对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该事项属于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 司与关联企业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会议之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讨论。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 、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公司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提 请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包括财务负责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红宝丽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 尽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并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以推动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仇向洋电子邮箱:zc5057@126.com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仇向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59347f4-7ca1-4a2a-833e-f0d65b55f972.PDF ─────────┬──────────────────────────────────────────────── 2026-04-22 20:29│红 宝 丽(0021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军 ─────────┴──────────────────────────────────────────────── 2025年度,本人(张军)作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及时跟踪了解公司业务经 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关注公司发展,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股东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事前获取会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事中认真审议会议事项,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有利于董事会科学决策;督促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听取股东意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培 训,提高履职能力;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履行职责,与会计师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进行沟通,保障了年报的披露质量,促 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军),中国国籍,工学博士,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南京汇君高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于 2022 年 8月 5日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投票情况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会议次数 席会议 张 军 7 6 0 0 无 本人对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 因出差缺席会议 1次,履行了请假手续。 2、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绩效与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一次,战略委员会一次。本人作为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均按时主持或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就项目建设与规划、募集资金项目延迟调整、高管薪酬等议案 ,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姓 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战略委员会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张 军 1 1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4、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议 4次,为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 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因出差,未出席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本年度,本人按时出席专门委员会,因出差请假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议各一次,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地判断,行使表决权,关注审议的重大事项,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 提出异议。 5、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职能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年审会计师举行见面会,就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 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障了年报质量。 6、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高层人员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参加公司股东会,与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交流,了解其需求。 同时,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本人参加 2024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维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7、现场工作情况 本年度,本人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勤勉尽责,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 16日,涉及内容包括参加董 事会会议、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会计师年报事项交流、战略讨论、培训、调研等。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对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该事项属于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 司与关联企业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会议之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讨论。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 、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作为薪酬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公司董事长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薪酬分配方案,同意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请公 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红宝丽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 尽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并与公司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以推动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 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张军电子邮箱:zhangjun@njtech.edu.cn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 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942e771-1d92-4087-87d0-e06b50bd0b0f.PDF ─────────┬──────────────────────────────────────────────── 2026-04-22 20:29│红 宝 丽(00216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余新平 ─────────┴──────────────────────────────────────────────── 2025 年度,本人(余新平)作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及时跟踪了解公司业 务经营情况、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关注公司发展,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事前获取会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事中认真审议会议事项,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有利于董事会科学决策;督促董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听取股东意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 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履行职责,与会计师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进行沟通,保障了年报的披露质量 ,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余新平),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副教授,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现任江苏天信咨询集团董事长、南京天启财务顾问 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22 年 8月 5日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投票情况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会议次数 席会议 余新平 7 7 0 0 无 本人对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 2、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四次,绩效与薪酬委员会一次,提名委员会一次。本人作为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按时主持或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就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综合授信、对外担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换届等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 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战略委员会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余新平 4 1 1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4、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议 4次,为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 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均出席。 本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地判断, 行使表决权,关注审议的重大事项,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5、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内部审计年度计划制订与执行、季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人员培训等进行交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技能提升;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等相关问题进 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保障了年报质量。 6、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高层人员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参加公司股东会,与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交流,了解其需求。 同时,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7、现场工作情况 本年度,本人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勤勉尽责,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 19日,涉及内容包括参加董事 会会议、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会计师年报事项交流、培训、调研等。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 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对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该事项属于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 司与关联企业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会议之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讨论。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 、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公司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会选举。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提 请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包括财务负责人。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作为薪酬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公司董事长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薪酬分配方案,同意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请公 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红宝丽第十届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 尽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并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以推动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余新平电子邮箱:yxinping@torchcpa.com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新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943f2e3-fc4a-4484-92c8-cbdb541b7482.PDF ─────────┬──────────────────────────────────────────────── 2026-04-22 20:29│红 宝 丽(002165):独立董事独立性之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 余新平、张军、仇向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已就履职独立性进行了认真自查,公司董事会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认为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371d0a3-085b-4244-8845-bde0842ed906.PDF ─────────┬──────────────────────────────────────────────── 2026-04-22 20:29│红 宝 丽(00216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红 宝 丽(00216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8d1106e-92fc-44e1-8089-bf0b5dc150e9.PDF ─────────┬──────────────────────────────────────────────── 2026-04-02 21:11│红 宝 丽(002165):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红 宝 丽(002165):第一大股东与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a0a985d3-49a3-4446-847e-92758d011529.PDF ─────────┬──────────────────────────────────────────────── 2026-03-24 15:47│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3f10f467-73f5-41a8-bc53-f253afb88576.PDF ─────────┬──────────────────────────────────────────────── 2026-03-20 00:00│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投资”)的函 告,宝源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950万股无限售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情况 宝源投资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26年3月11日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宝源 投资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950万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初始质押融资。近日,宝源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950万股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初 始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购回交易日为2027年3月18日。具体如下: 股 是否为 质押 本次质 占公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开 质押到 质权 用途 东 第一大 股数 押占其 司总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期 期日 人 名 股东及 (万 所持股 股本 (如是, 押 称 一致行 股) 份比例 比例 注明限 动人 售类型) 宝 是 950 6.65% 1.29% 否 否 2026 年 2027 年 招商 融资 源 3 月 18 3 月 18 证券 投 日 日 资 合 - 950 6.65% 1.29% - - - - 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持股数量 持 股 本次质 本 次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万股) 比例 押前质 质 押 所 持 司 总 情况 情况 押股份 后 质 股 份 股 本 已 质 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数 量 押 股 比例 比例 股 份 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 万 份 数 售 和 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股) 量(万 结、标记 比例 结数量 股) 数量 宝源 14,292.68 19.44 4,049. 4,999 34.98 6.80% 0 0 0 0 投资 % 0607 .0607 % 合计 14,292.68 19.44 4,049. 4,999 34.98 6.80% 0 0 0 0 % 0607 .0607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292.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4%,其中,已办理质押登记的股份为4,999.060 7万股(含本次质押在内),占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4.98%,占公司总股本的6.80%。 三、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ecdab959-01a8-46e9-b68b-a3f9924ba9cd.PDF ─────────┬──────────────────────────────────────────────── 2026-02-24 18:46│红 宝 丽(00216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高级管理人员陶梅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陶梅娟女士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244,1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在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前提下,计划减持红宝 丽股份不超过310,000股。 陶梅娟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不超过 0.04%。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宝丽”)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陶梅娟女士提交的《关于减持红宝丽部分 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陶梅娟 高级管理人员 1,244,154 0.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系红宝丽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进行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 股。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3月19日至 2026 年 6月 18日(根据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数量及比例: 陶梅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44,154 股。计划在获批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3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0.04%。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陶梅娟女士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陶梅娟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 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陶梅娟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进行转让,也 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陶梅娟女士承诺:除前条1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日,陶梅娟女士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综述,陶梅娟女士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况,并将严格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8 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红宝丽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d2b386b8-3133-41fa-bb6d-7b236bee2fbc.PDF ─────────┬──────────────────────────────────────────────── 2026-02-01 15:33│红 宝 丽(00216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红 宝 丽(00216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adafa42c-dec8-4246-b88b-c894ac2a9f34.PDF ─────────┬──────────────────────────────────────────────── 2026-01-30 18:19│红 宝 丽(00216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召开有关的文 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并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 。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1月 13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1 月 14 日在指定媒体及网站上发布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上述通知中就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参加人员、会议审议事项、 参会股东登记办法等事项予以明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上述行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1月 30 日下午 2时在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 29号公司会议厅召开。本次 股东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没有股东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内容与上述会议通知一致。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年 1月 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年 1月 30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和召开程序 合法。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1.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2,932,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9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2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3,664,01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85%。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23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86,596, 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780%,其中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1,2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3,664,0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85%。 经核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截至 2026年1月 26日 15:00时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现场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及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的股东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有 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会议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审议表决的议案为: 1. 《公司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3. 《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对于《会议通知》中的议案按照会议议 程进行了审议并按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没有对股东会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 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二)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在现场会议表决前宣布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次股东会 会议现场由 2名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参加了表决投票的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计票人、监票人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公司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6,236,6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0%;反对 182,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弃权 1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952%。 2. 审议《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6,065,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2%;反对 320,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7%;弃权 2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31%。 3. 审议《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6,108,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3%;反对 258,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3%;弃权 2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35%。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没有对股东会通知未列明的 事项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按《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股东会所审议议案已 获得《公司章程》要求的表决权通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完成了会议议程, 没有股东提出新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761838bc-fe54-47c1-937c-697e20437850.PDF ─────────┬──────────────────────────────────────────────── 2026-01-30 18:19│红 宝 丽(00216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红 宝 丽(00216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91857807-3aa8-4064-b15a-eef47b598ed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3│红 宝 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2414.PDF ─────────┬──────────────────────────────────────────────── 2026-04-23│红 宝 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2428.PDF ─────────┬──────────────────────────────────────────────── 2025-10-25│红 宝 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1107.PDF ─────────┬──────────────────────────────────────────────── 2025-08-22│红 宝 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2858.PDF ─────────┬──────────────────────────────────────────────── 2025-04-23│红 宝 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2985.PDF ─────────┬──────────────────────────────────────────────── 2025-04-23│红 宝 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2979.PDF ─────────┬──────────────────────────────────────────────── 2024-10-26│红 宝 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8915.PDF ─────────┬──────────────────────────────────────────────── 2024-08-15│红 宝 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5/1220871080.PDF ─────────┬──────────────────────────────────────────────── 2024-04-20│红 宝 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69214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