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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65(红 宝 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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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65 红 宝 丽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28 17:17 │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03-25 17:33 │红 宝 丽(00216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3-12 15:47 │红 宝 丽(0021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公告 │ ├─────────┼──────────────────────────────────────────────┤ │2025-02-13 18:14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2-13 18:14 │红 宝 丽(0021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2-07 15:59 │红 宝 丽(00216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2-07 15:57 │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 ├─────────┼──────────────────────────────────────────────┤ │2025-01-15 16:33 │红 宝 丽(002165):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15 16:01 │红 宝 丽(00216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15 16:00 │红 宝 丽(002165):关于授权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 └─────────┴──────────────────────────────────────────────┘ ─────────┬──────────────────────────────────────────────── 2025-03-28 17:17│红 宝 丽(002165):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投资”)的函 告,宝源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060万股无限售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宝源投资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南京分行”)于2025年3月26日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和《股票质押合同》,宝源投资以持有的公司1,060万股无限售股向宁波银行南京分行质押融资。双方已于2025年3月27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了宝源投资持有的公司1,060万股无限售股的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对应融资借款到 期日期,质押权利到期日为2026年3月28日。 具体如下: 股 是否为 质押 本次质 占公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开 质押到 质权 用途 东 第一大 股数 押占其 司总 限售股 补充质 始日期 期日 人 名 股东及 (万 所持股 股本 (如是, 押 称 一致行 股) 份比例 比例 注明限 动人 售类型) 宝 是 1,060 7.33% 1.44% 否 否 2025 年 2026 年 宁波 融资 源 3 月 27 3 月 28 银行 投 日 日 股份 资 有限 公司 南京 分行 合 - 1,060 7.33% 1.44% - - - - 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持股数量 持 股 本次质 本 次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万股) 比例 押前质 质 押 所 持 司 总 情况 情况 押股份 后 质 股 份 股 本 已 质 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数 量 押 股 比例 比例 股 份 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 万 份 数 售 和 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股) 量(万 结、标记 比例 结数量 股) 数量 宝源 14,458.40 19.66 6,921. 7,981 55.20 10.86 0 0 0 0 投资 % 57 .57 % % 合计 14,458.40 19.66 6,921. 7,981 55.20 10.86 0 0 0 0 % 57 .57 % %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 2、宝源投资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3,704万股,占宝源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比例25.6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4%, 对应融资余额为6,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7,981.57万股(包括本次质押在内),占宝源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比 例55.2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86%,对应融资余额为13,000万元。其股份质押的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积累、投资收益、其他金 融机构借款及其他来源等。 3、宝源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亦不存在用于解决上述情形的 情况。 4、宝源投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宝源投资会关注债务的到期情况,及时筹备资金偿 还债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宝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45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6%,其中,已办理质押登记的股份为7,981.57 万股(含本次质押在内),占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5.20%,占公司总股本的10.86%。其中本次质押融资归还借款且办理完毕解质押手 续后,宝源投资融资质押比例为47.41%,占公司总股本9.32%。 三、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股票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c15a9e9a-ead0-49aa-a836-40e6562943a1.PDF ─────────┬──────────────────────────────────────────────── 2025-03-25 17:33│红 宝 丽(00216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红宝丽,证券代码:002165)于 3 月 21 日、3 月 24 日和 3 月 2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向第一大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环氧丙烷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进展情况:该技改项目已于2023年3月经政府主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且已取得环评批复、能评批复、安评批复以及完成总平面图审查等手续办理工作。同时,项目已完成了工艺包设计、初步设计,土建 结构、设备布置、工艺管道及仪表等详细设计工作基本完成;老装置加固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完成相应加固工程施工;设备与材 料采购完成,设备已陆续交货进场,等,项目建设在抓紧推进中。项目预计2025年底进入试生产阶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于2 025年1月16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司不存在应修正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将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截至本公告日 ,相关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5/81c4007a-1e49-4e59-8931-f9cfb4bd9650.PDF ─────────┬──────────────────────────────────────────────── 2025-03-12 15:47│红 宝 丽(00216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公告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月 1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4年 8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议案,同意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5亿元(含)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 期限为 12 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到 期后,或期间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申购主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预计年化 起始 到期 实际收益 体 (万元) 收益率 日期 日期 (万元) 红宝丽集 中国银河 “银河金鼎”收 本金保障浮 3,000 1.90%-4. 2024. 2025. 29.59 团股份有 证券股份 益凭证 4749 动收益型 40% 09.13 03.11 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期-鲨鱼鳍看涨 合 计 3,000 注:到期赎回资金已划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含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申购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预计年化 起始 到期 实际收益(万 主体 (万元) 收益率 日期 日期 元) 上海浦东 利多多公司稳利 保本浮动收 7,000 1.10%-2. 2024. 2024. 已到期,取得 发展银行 24JG3470 期(3 益型 45% 09.18 12.18 收益 39.38 股份有限 个月早鸟款)人民 公司南京 币对公结构性存 高淳支行 款 中国银河 “银河金鼎”收益 本金保障浮 3,000 1.90%-4. 2024. 2025. 已到期,取得 证券股份 凭证 4749 期-鲨鱼 动收益型 40% 09.13 03.11 收益 29.59 有限公司 鳍看涨 世纪证券 世纪证券保本固 本金保障型 10,000 2.00% 2024. 2025. 未到期 有限责任 定收益凭证“世纪 09.20 08.26 公司 稳盈”49 号 首创证券 首创证券创盈 86 本金保障型 5,000 2.20% 2024. 2025. 未到期 股份有限 号收益凭证 10.18 08.26 公司 三、备查文件 1、相关理财产品赎回业务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9b535bf0-1285-4c2f-90b8-c7e38640b766.PDF ─────────┬──────────────────────────────────────────────── 2025-02-13 18:14│红 宝 丽(0021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6日和2025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14时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厅 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 9:15-15: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 事长芮敬功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500人,代表股份 19,691.18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73,526.9837万股的 26.7809%,其中,现场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 12,350.27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9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9人,代表股份 7,340.90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840%。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1、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975,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5%;反对793,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0%;弃权1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2、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598,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29%;反对1,15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41%;弃权1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0%。 3、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843,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75%;反对87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5%;弃权1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1%。 其中,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6,409,179 股,同意 35,340,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7.0658%;反对 879,1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46%;弃权 18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柏德凡律师、孔莹萍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d7f9645f-48f5-468f-8f0c-61d87cfc8a43.PDF ─────────┬──────────────────────────────────────────────── 2025-02-13 18:14│红 宝 丽(0021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红宝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 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 5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的相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并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一并公告。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5 年 1 月 16 日、2025 年 2 月 8 日在指定媒体及网站上发布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上述通知中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参加人员、会议审议事项、参会股东登记 办法等事项予以明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上述行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 14 时在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 29 号公司会议厅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没有股东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内容与上述会议通知一致。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3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和召开 程序合法。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3,502,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 79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3,409,079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9.9840%。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6,911, 8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809%,其中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48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6,409,179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4.9518%。 经核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截止至 2025年 2 月 7 日 15:00 时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现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及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的股东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为: 1、《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于《会议通知》中的议案按照会议议程进行了审议并按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没有对股东大会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 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 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在现场会议表决前宣布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现场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参加了表决投票的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计票人、监票人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975,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45%;反对 793,6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4030%;弃权 1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4%。 2、审议《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598,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329%;反对 1,150,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5841%;弃权 1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30%。 3、审议《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843,4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575%;反对 879,1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4465%;弃权 18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340,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658%;反对 879,13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46%;弃权 18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196%。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没有对股东大会通知未列 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 会所审议议案已获得《公司章程》要求的表决权通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本次股东大 会完成了会议议程,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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