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66 莱茵生物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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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6 │莱茵生物(00216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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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5 │莱茵生物(002166):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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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20:14 │莱茵生物(00216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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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20:14 │莱茵生物(00216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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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55 │莱茵生物(002166):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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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7:45 │莱茵生物(00216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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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7:44 │莱茵生物(00216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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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9:15 │莱茵生物(002166):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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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9:14 │莱茵生物(00216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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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9:12 │莱茵生物(002166):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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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6│莱茵生物(00216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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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生物(00216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1de3431d-bb2b-4170-a6a7-cb1f6b3294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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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8:15│莱茵生物(002166):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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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生物(002166):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5b7f1c55-ac37-4332-8741-bbcee685db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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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20:14│莱茵生物(00216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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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下午15:00,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7日(星期二)。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
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5 名,代表股份 290,876,0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623%,其中出席现
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90,024,0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461%;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851,9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2%。公司第六届全体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七届董事、监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由代行董事长谢永富先生主持,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
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即公司总股本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的持股数量的股份。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本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经公司具有提名权的股东秦本军先生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永富
先生、郑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白昱先生、周
信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本次股东会审议,本提案项下各项子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审议《关于选举谢永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63,241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8,073,64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7671%。
1.02、审议《关于选举白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63,203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8,073,61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7669%。
1.03、审议《关于选举周信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63,213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8,073,621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7670%。
1.04、审议《关于选举郑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63,207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8,073,61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767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本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经公司具有提名权的股东姚新德先生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若晨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红玉女士、李雷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本次股东会审议,本提案项下各项子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审议《关于选举王若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63,210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8,073,618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7670%。
2.02、审议《关于选举刘红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63,218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8,073,626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7670%。
2.03、审议《关于选举李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63,191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8,073,59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766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本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监事会提名李元元先生、王雪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经本次股东会审议
,本提案项下各项子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审议《关于选举李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63,209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8,073,617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7670%。
3.02、审议《关于选举王雪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463,201股,占出席会议且对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8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18,073,609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766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永富先生、白昱先生、周信忠先生、郑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候选人王若晨先生、刘红玉女士、李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李元元先生、王
雪婷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7fc03148-1f02-413d-9fd0-b23d9440a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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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20:14│莱茵生物(00216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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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生物(002166):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7db06b95-ec5c-41f1-a331-c51be4f23c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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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55│莱茵生物(002166):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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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公司
于2024年6月3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50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3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7,992,071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8%,最高成交价 7.00 元/股,最低成交价 5.9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9,955,093.26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函的承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2、该笔贷款的有效批准机构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3、贷款期限:三年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
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通知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积极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充分利
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积极推进公司股票回购方案的实施。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
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签署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7a39d175-84cd-4136-a5da-2ade116fae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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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7:45│莱茵生物(00216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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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生物(00216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ef6b7244-93a0-4f52-a2cf-4cafa06761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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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7:44│莱茵生物(00216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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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生物(00216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6e96bf2b-dc53-4641-9497-31d626cacc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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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9:15│莱茵生物(002166):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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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
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公司全体高管及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元元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因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具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
名李元元先生、王雪婷女士作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新任监事的任期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监事对两名监事会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雪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责。第七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7/3019baa9-9f5a-482b-b75d-d5c93abc1e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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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9:14│莱茵生物(00216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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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6 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12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以及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23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
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七届董事、监事候选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 19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具体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
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审议《关于选举谢永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提案》
1.02 审议《关于选举白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 √
案》
1.03 审议《关于选举周信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提案》
1.04 审议《关于选举郑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 √
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审议《关于选举王若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 √
案》
2.02 审议《关于选举刘红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 √
案》
2.03 审议《关于选举李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 √
案》
3.00 审议《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 应选人数2人
案》
3.01 审议《关于选举李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
3.02 审议《关于选举王雪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的提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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