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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67(东方锆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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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67 东方锆业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1 19:06 │东方锆业(002167):东方锆业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 │2026-04-21 19:01 │东方锆业(00216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 │2026-04-20 20:47 │东方锆业(00216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0 20:47 │东方锆业(0021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0 20:47 │东方锆业(002167):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 │2026-04-20 20:47 │东方锆业(002167):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 │2026-04-20 20:47 │东方锆业(002167):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0 20:47 │东方锆业(00216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6-04-20 20:47 │东方锆业(002167):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 │2026-04-20 20:47 │东方锆业(00216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 ─────────┬──────────────────────────────────────────────── 2026-04-21 19:06│东方锆业(002167):东方锆业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 东方锆业(002167):东方锆业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9f950ba-a91e-468a-8660-b2b7a8d6d761.PDF ─────────┬──────────────────────────────────────────────── 2026-04-21 19:01│东方锆业(00216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东方锆业(002167):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87fc6e9-01f1-4e2d-b9be-fff5621b6248.PDF ─────────┬──────────────────────────────────────────────── 2026-04-20 20:47│东方锆业(00216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锆业)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东方锆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的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东方锆业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6 年 4月 20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958931f-0f92-4900-b5f3-0108bfc29836.PDF ─────────┬──────────────────────────────────────────────── 2026-04-20 20:47│东方锆业(0021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东方锆业(00216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1b6b287-4edc-4066-bf1e-7dfd7fcb007c.PDF ─────────┬──────────────────────────────────────────────── 2026-04-20 20:47│东方锆业(002167):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以下简称东方锆业)2025年度财务报 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0日签发了华兴审字[2026]2501640001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东方锆业编制了后附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东方锆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东方锆业20 25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东方 锆业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 更好地理解东方锆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东方锆业披露2025年度报告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4875494-dc4b-4e98-8081-7c3f1a76ac8c.PDF ─────────┬──────────────────────────────────────────────── 2026-04-20 20:47│东方锆业(002167):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东方锆业(002167):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45c5949-2712-40d5-b0fc-6633ec0a795f.PDF ─────────┬──────────────────────────────────────────────── 2026-04-20 20:47│东方锆业(002167):关于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状况和公司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制订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任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整体薪酬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定薪方案执行。 (一)董事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前8万元/人/年,其津贴按月发放。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为公司的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 3、内部董事:董事长或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为公司的内部董事。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发放津贴。 (二)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基本年薪+绩效考核奖金+中长期超额利润奖励”结合的方式发放,实际领取的薪酬与其 绩效考核是否达标直接相关;其中:绩效考核奖金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和绩效考核奖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年薪标准: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基本年薪(含税)分别为:董事长96万 元;总经理84万元,常务副总经理60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高级54万元、中级48万元、初 级42万元。 2、绩效考核奖金为浮动部分,公司人资部门根据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性质、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评定后提出建议,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一定比例的绩效考核奖金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 3、中长期超额利润奖励,根据当年审计结果净利润超过当年预算净利润部分按照10%提取分三年发放,当年发放60%,次年发放3 0%,第三年发放10%。没有完成当年预算净利润指标的不予提取。 公司中长期超额利润奖励部分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考核提取。根据 高管人员岗位价值权重结合管理层级和业绩贡献,具体分配系数如下:董事长2.0,总经理1.6,常务副总经理1.4,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高级为1.3,中级为1.2,初级为1.0若一人身兼多职,其系数按较高者确定。可以预留部分奖励,作为其他高管及 其它优秀管理人员的奖励基金。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分配。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津贴)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津贴)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c31c696-b084-46ca-992c-0294361d3574.PDF ─────────┬──────────────────────────────────────────────── 2026-04-20 20:47│东方锆业(00216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乐昌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耒阳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澳洲东锆资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焦作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焦作市维纳 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沁阳东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锆系列制品及结构陶瓷制品生产销售,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为规范运作、法人治理、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投资、担保、交易、资产控制、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控制、行政人事、销售等各个方面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 要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内部监督与内部审计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 1、对外投资管理 为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的基本原则、投资的审批权限及审议程 序、投资事项研究评估、投资计划的进展跟踪及责任追究等,都做了明确规定。投资过程严格评估项目收益的可行性,重点考虑价格 的合理性和风险的可控性,通过严格的分级授权审批程序对重大投资实施全程监控,确保新项目获取安全、合法、审慎、有效。在报 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投资行为均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依据权责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 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并要求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要求一旦发生关联交易,关联方应尽快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 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3、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对外报送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规定进行,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同时,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内部信息报送及时,重大 信息披露前不会提前泄露。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重大过错和重大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 4、内部监督与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和监督的权限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 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审计委员会监督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重大事项。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 导下,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及内部检查工作,并配备了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执行综合审计、合规审计、经营效益审计等专项审计 或专项调查等业务,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效率,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内控工作质量的持续 改善与提高。对在审计或调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反映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改进和优化,以防范化解公司经营 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 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 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 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但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A、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B、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 陷; C、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919a266-e18e-473b-873b-76a0c2d2ca36.PDF ─────────┬──────────────────────────────────────────────── 2026-04-20 20:47│东方锆业(002167):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华兴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后, 公司认为华兴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 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19,714.90 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3,622.69 万元。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华兴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 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 进行沟通。经审计,华兴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项目合伙人:钟敏,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华兴执业,近三 年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新春,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执 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华兴执 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华兴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质量管理水平 华兴已严格遵循财政部颁发的新质量管理准则,并按照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构建了质量管理体系,修订了华兴所质量管理制度和 流程。新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运行情况良好,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审过程中,华兴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标准部及时咨询,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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