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68 *ST惠程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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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37 │*ST惠程(002168):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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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40 │*ST惠程(002168):关于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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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20:27 │*ST惠程(002168):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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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8:45 │*ST惠程(002168):关于2025年度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 │
│ │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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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23 │*ST惠程(00216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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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20 │*ST惠程(002168):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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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惠程(002168):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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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惠程(00216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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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惠程(00216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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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ST惠程(00216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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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9:37│*ST惠程(002168):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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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5年8月4日,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债权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
,不包含公司子公司。
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重庆五中院已经完成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经
公司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已聘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
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
2025 年 8月 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为顺利推进公司预
重整相关工作,公司债权人应于 2025年 9月 9日 24时前,向公司及辅助机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
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预
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会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年 9月 29日(星期一)下午2时 30分。
三、会议形式
1.本次会议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2.本次会议在“律泊智破会议系统”线上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召开网址为https://huiyi.lawporter.com/。参会人员可通过手
机浏览器或电脑网页打开“律泊智破会议系统”进行参会,会议登录账号为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密码为短信内 6位随机数字,会议
登录密码等具体事宜将由公司及辅助机构另行通知。
四、会议主要议程
1.辅助机构代表作《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工作进展报告》;
2.辅助机构代表作《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说明》;
3.辅助机构代表作《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财产状况的报告》;
4.审计机构代表作《审计机构工作情况说明》;
5.评估机构代表作《评估机构工作情况说明》。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申请人向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重庆五中院完成对公司
预重整的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续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
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如重整失败,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
2.如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6)。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5a6583d7-36bb-4650-8218-a444f3e258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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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8:40│*ST惠程(002168):关于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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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惠程(002168):关于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ac219e4d-b867-4409-96a0-6ff16bfa0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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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20:27│*ST惠程(002168):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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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
自2025年9月9日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
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次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惠程”,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3.本次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不涉及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惠程”
3.证券代码:002168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9月9日
5.股票交易停复牌情况:不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6.本次撤销其他风险警示(ST)后,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3 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少记 2019、2020 年
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虚增利润和资产,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
4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八项以及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9月 19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三、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一)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
2022 年 4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
案》,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分别于2022 年 4 月 30 日、9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及相关公告,
已对相关事项予以更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出具了《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2]第 11-00062 号)。
(二)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2024 年 8月29 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三)公司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列示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有关证券虚假陈述涉诉案件累计计提预计负债1,102.78 万元,公司将持续关注涉诉案件的进展情
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完全消除,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8 条关于撤销
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
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已核准公司提交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五、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5 年 4月,经公司聘请的大信审计确认,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5 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b5f17cf7-93a8-45ed-80e4-965d7fd0c4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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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8:45│*ST惠程(002168):关于2025年度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进展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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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1日、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本次授信额度预计的期
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
额度内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同时,为支持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的业务发展,
保障其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2025年度公司拟为重庆惠程未来的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
量授信担保、新增授信担保及存量续贷或展期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
(二)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
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同意2025年度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18,56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及新增授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其
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2日、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融资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700万元,由公司及间接控股股
东绿发实业集团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融建银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融建银”)以其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的房产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抵押合同》。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1.协议签署各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保证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贷款额度为7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
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
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保证合同》
1.协议签署各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保证人: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债务人: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贷款额度为7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
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
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三)《抵押合同》
1.协议签署各方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抵押人:中融建银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2.债务人: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抵押物:中融建银以其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的1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4.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贷款额度为700万元)
5.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物的费用、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
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抵押权人垫付款项日
期,下同)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
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债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债务履行分别计算,为自每期债务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抵押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后三年止。
抵押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 25,0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
额为 15,200 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11,98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 218.52%,公司对重庆惠程未来的剩
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9,800 万元。
2.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986.89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 236.8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发实业集团及其子公司绿发城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8,560 万元,本次接受
关联方担保后,担保发生额为 15,86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700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抵押合同》;
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e93afcce-b60e-47d6-a3af-0e581a973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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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1 19:23│*ST惠程(00216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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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惠程,证券代码:002168)的股票交易价格在2025年8月28
日、8月29日、9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沟通、致函询问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25年8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0),公司债权人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的申请,不包含公司子公司。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
民法院预重整与破产重整衔接工作规范(试行)》,重庆五中院已经完成对公司预重整的备案登记。经公司主要债权人同意,公司已
聘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辅助机构”)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公司及辅助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法治化、市场化
原则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8月24日17:00之前提交报名材料,并按公司及辅助机构要求向指定银行
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
经公司及辅助机构审查,截至报名期限届满,意向投资人已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已按期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且符合招募条件的
意向投资人共计3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视为1家)。公司及辅助机构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组织召开了重整
投资人遴选会。在重整投资人遴选会召开前,1家意向投资人放弃参加重整投资人遴选。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
经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中选重整投资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
中选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续辅助机构将组织公司与中选重整投资人开展重整投资协议的磋商与签订工作。具体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4.经核查,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
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5年8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有关公司经营情况,敬请投资者查阅前述公告
内容。
3.2025年8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69),前期因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项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现基于公司已就行政处罚所涉事项完成整改、自中国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且公司自查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本次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最终能否获得核准尚
存在不确定性。如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本次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仍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
简称仍为“*ST惠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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