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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69(智光电气)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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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69 智光电气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8:18 │智光电气(00216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0 00:00 │智光电气(00216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5 16:20 │智光电气(00216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1 16:32 │智光电气(002169):智光电气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2 18:32 │智光电气(002169):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6-05-22 18:31 │智光电气(00216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8:30 │智光电气(002169):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18:28 │智光电气(002169):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5-08 16:10 │智光电气(00216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5-06 19:29 │智光电气(002169):智光电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6-07-14 18:18│智光电气(00216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年初至本报告期末业绩预告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3,600 万元–5,400 万元 亏损:5,515.06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65.28% -197.9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 盈利:3,400 万元-5,100 万元 亏损:5,510.40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61.70%-192.5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460 元/股–0.0690 元/股 亏损:0.0715 元/股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对比去年同期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半年收入对比去年同期增长较多,对应的毛利额也增长较多。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400587e-3c69-4948-abde-1940e524b66c.PDF ─────────┬──────────────────────────────────────────────── 2026-07-10 00:00│智光电气(00216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光电气”)分别于2026 年 4月 13 日、2026 年 5 月 6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6.5 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授信总额度内,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可以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申请,且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授信有效期内,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 环使用。同意公司为其控股子(孙)公司申请 2026 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5 亿元(含本数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 及保证期间按照控股子(孙)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合同约定为准,担保可分多次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2026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上述授信与担保事项,与各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详情如下: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申请贷款及开立保函合计提供人民币 3,199.7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电气 技术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 1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智 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 12,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 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光 大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 额保证协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 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 担保总额 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 广州智光储能 广州智光电气 3,199.70 保证担保 自借款期限届满 份有限公司广州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或者债权人履行 粤秀支行 担保义务之次日 起三年 中国工商银行股 广州岭南电缆 广州智光电气 1,000.00 保证担保 自借款期限届满 份有限公司广州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之次日起三年 粤秀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广州智光电气 广州智光电气 12,000.00 保证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份有限公司广州 技术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满之日起三年 开发区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广州智光储能 广州智光电气 12,000.00 保证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限公司广东省分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满之日起三年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广州智光储能 广州智光电气 20,000.00 保证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限公司广州分行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满之日起三年 中国光大银行股 广州岭南电缆 广州智光电气 5,000.00 保证担保 履行债务期限届 份有限公司广州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满之日起三年 分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 广州智光储能 广州智光电气 10,000.00 保证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限公司广州分行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保余额为401,851.1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1.2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9,846.2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97%。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fc93effb-8f5f-4823-800b-2efa61fe7ff5.PDF ─────────┬──────────────────────────────────────────────── 2026-06-05 16:20│智光电气(00216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光电气” )分别于 2026年 4月 13 日、2026年 5月 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86.5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授信总额度 内,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可以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申请,且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在授信有效期内,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使用。同意公司为其控股子(孙)公司申请 2026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5 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控股子(孙)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合同约定为准,担保 可分多次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 日、2026 年 5 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上述授信与担保事项,与各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详情如下: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申请开立保函提供人民币 1,471.68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申请贷款及开立保函合计提供人民币 1,322.94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孙公 司广州华跃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 “农业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智光储能向农业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人民币48,300.00 万元项目 贷款额度;公司与农业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 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 72,8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智光储 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跃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广东智有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申请授信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 担保总额 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广州智光储能科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 1,471.68 保证担保 自债权人履行担 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保义务之次日起 三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广州岭南电缆股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 1,322.94 保证担保 自借款期限届满 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或者债权人履行 担保义务之次日 起三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广州华跃电力工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 500.00 保证担保 自借款期限届满 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程设计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之次日起三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广州智光储能科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 48,300.00 保证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满之日起三年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智光储能科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 72,800.00 保证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广州分行 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满之日起三年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智光电气技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 12,000.00 保证担保 债务履行期届满 深圳分行 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之日起三年 广州智光储能科 技有限公司 广州岭南电缆股 份有限公司 广州华跃电力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 广东智有盈能源 技术有限公司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保余额为396,935.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 39.4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8,202.8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40%。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cb8b9b9b-d134-4638-8008-2fbbb51d626b.PDF ─────────┬──────────────────────────────────────────────── 2026-06-01 16:32│智光电气(002169):智光电气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 0.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8日(星期一) 3.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月 9日(星期二)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6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 782,704,0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 款 0.1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本次实施的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公司将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4.本次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星期一);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9日(星期二)。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62 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 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89号; 咨询联系人:熊坦、邱保华; 咨询电话:020-83909300; 传真电话:020-8390922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c7e25c0-e105-4e7e-984a-82c0270c554f.PDF ─────────┬──────────────────────────────────────────────── 2026-05-22 18:32│智光电气(002169):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 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光电气”)于2022年10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同意实施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 、 2022 年 11 月 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的议案》,对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持有份额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 的17,960,593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1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28%。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 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确认。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5月8日届满。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确认。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 稿)》,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于2025年5月8日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情况 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考核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三个 2025年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考核期 (1)2025年度经审计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不低于 1.5 亿元; (2)2025 年度每 10 股现金分红不低于 0.6 元。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股权登记日时,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本年 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考核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达标。 (二)个人绩效考核 考评结果(S) 合格及以上 不合格 解锁系数 1.0 0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2025年的绩效考核结果,全体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故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第三个锁定期的解锁系数均为1.0。 以上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已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确认。 综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规定,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总数的40%,解锁股份数量为718.451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0.92%。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后的后续安排 (一)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召开会议决定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权益、收益分配的 方案,并择机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解锁的公司股票,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有的权益份额进行分配。 (二)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c56fea6-484e-492f-a370-8bae6f0e3cd9.PDF ─────────┬──────────────────────────────────────────────── 2026-05-22 18:31│智光电气(00216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8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 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喜先生主持,应 出席会议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董事李永喜、姜新宇、吴文忠参与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于 2 026 年 5月 8日届满。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的《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时,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 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考核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达标。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2025年的绩效考核结果,全体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故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第三个锁定期的解锁系数均为1.0。 综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规定,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比例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总数的40%,解锁股份数量为718.451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0.9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4fa00b3-81e7-4da0-868f-1da0e0de30df.PDF ─────────┬──────────────────────────────────────────────── 2026-05-22 18:30│智光电气(002169):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智光电气(002169):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f8c81a98-0db1-44b7-becf-09249b111950.PDF ─────────┬──────────────────────────────────────────────── 2026-05-20 18:28│智光电气(002169):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光电气”)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18 日、5月 19 日、5 月 20 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6.5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 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 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 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 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591abc0-1539-4911-81c0-7e5ecab37d43.PDF ─────────┬──────────────────────────────────────────────── 2026-05-08 16:10│智光电气(00216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光电气” )分别于 2026年 4月 13 日、2026年 5月 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86.5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授信总额度 内,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可以视盈利和偿债能力情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申请,且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在授信有效期内,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使用。同意公司为其控股子(孙)公司申请 2026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5 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控股子(孙)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合同约定为准,担保 可分多次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 日、2026 年 5 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上述授信与担保事项,与各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详情如下: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广州粤秀支行申请贷款提供人民币 4,6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岭南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 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 担保总额 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 广州智光储能 广州智光电气 4,620.00 保证担保 自借款期限届满 份有限公司广州 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之次日起三年 粤秀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广州岭南电缆 广州智光电气 3,000.00 保证担保 债务履行期限届 份有限公司广州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满日后三年 开发区分行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保余额为358,393.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 25.9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746.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4%。 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089e7fe-d387-419f-92da-05df9104a003.PDF ─────────┬──────────────────────────────────────────────── 2026-05-06 19:29│智光电气(002169):智光电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智光电气(002169):智光电气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a7fe510-c59e-4957-a5ab-930f64316ba4.PDF ─────────┬──────────────────────────────────────────────── 2026-05-06 19:29│智光电气(00216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智光电气(00216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89e16e82-08e1-4371-8ec5-54b68797b225.PDF ─────────┬──────────────────────────────────────────────── 2026-05-05 17:01│智光电气(00216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之核查意见 ─────────┴──────────────────────────────────────────────── 智光电气(00216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5f584653-b0f3-417c-b912-c7682c435120.PDF ─────────┬──────────────────────────────────────────────── 2026-05-05 17:01│智光电气(00216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 智光电气(00216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 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40cd789e-301b-42c1-bd03-095dc3a7f102.PDF ─────────┬──────────────────────────────────────────────── 2026-05-05 17:01│智光电气(002169):智光电气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 智光电气(002169):智光电气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21035d31-5c8c-428b-bff2-8225cdea3284.PDF ─────────┬──────────────────────────────────────────────── 2026-04-28 18:51│智光电气(00216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开制造) ─────────┴──────────────────────────────────────────────── 智光电气(00216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开制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02f9864-b45c-4153-88c3-5c4cd262c335.PDF ─────────┬──────────────────────────────────────────────── 2026-04-23 19:07│智光电气(002169):关于获得客户订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 智光电气(002169):关于获得客户订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6d0e959-3981-404b-902b-1dd893b816ea.PDF ─────────┬──────────────────────────────────────────────── 2026-04-21 16:22│智光电气(002169):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7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7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oJqfLj1Di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 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等 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27 日(星期一)15:00-17:0 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7 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 李永喜,总裁 姜新宇,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吴文忠,董事会秘书 熊坦,独立董事 陈小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 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 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oJqfLj1Di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熊坦 邱保华 电话:020-83909300 邮箱:qiubh@gzzg.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7ef11c1-7504-4f3b-8416-b1ba22b94c04.PDF ─────────┬──────────────────────────────────────────────── 2026-04-21 16:21│智光电气(00216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智光电气(00216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89f0680-4da9-4c2f-85d7-1755ad27b705.PDF ─────────┬──────────────────────────────────────────────── 2026-04-15 20:53│智光电气(002169):智光电气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智光电气(002169):智光电气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cb877101-4cdd-4f9a-9a02-22a681fbc913.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 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 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所列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38c8f22-9077-4530-bdcc-abf5c401f975.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 ,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指引要求,经综合考虑公司 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并在综合分析公司的经营现状、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 ,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三年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及债 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订的原则 公司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持续、稳定 及积极的分红政策。公司原则上将采取以股票和现金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本规划。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若公司增长快速,在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 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 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三)现金分红的时间及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 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第 3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监督和披露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债务偿还能力、发展规划及下阶段资金需求,在符合《公司章程 》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调整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应结合具体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债务偿还能力、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后 ,研究论证下一周期的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各期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并提出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较大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环境发生 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会提案 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07b6d53-7225-425a-92e4-63984bc01600.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声明与承诺 ─────────┴──────────────────────────────────────────────── 鉴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拟交易对方,现谨就本企业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及相关事宜作如下不可撤销的声明与承 诺: 1、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企业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 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本企业关于就本次交易提供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且需要赔偿相关投资者损失,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可以自愿依法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偿安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61f3e2dd-ed14-45d5-a67d-f071e4fd74ad.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说明 ─────────┴────────────────────────────────────────────────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说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 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 2025年 10月 17 日披露了《智 光电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下称“本次交易预案”)。2026 年 4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光电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 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与前次预案方案相比,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调整: 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湾创科(广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交易标的由智光储能 33.18%股权调整为 27.18%股权。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方案未发生其他调整。 二、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 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号》提出适用意见如下: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 大调整: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 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 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 分之二十;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三)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 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 综上,上述交易方案调整未增加交易对方,仅导致交易对方减少,交易对方调减对应标的资产份额(6%)占原交易资产份额(标 的公司股权 33.18%)的比例未超过 20%,不涉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上述交易方案调整情况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 4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4e48c16-3321-4814-a4ea-c80d7a2b5f32.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 ,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 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 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71c5acf-6363-4410-a0b8-33d7d183473a.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公司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 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6年 4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6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等。本次交易最终是否审议通过、相关程序履行完毕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内容为准。因本次交易的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553458bb-527f-4078-8c74-7541f2320aa6.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交易标的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 5号)的要求,我们对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能科技”或“公 司”)2024年-2025年的业绩真实性进行了审慎核查,汇报如下。 我们对储能科技2024年-2025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6]25012300010号)。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已对储能科技2024年-2025年业绩真实性予以了关注,并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的风险领域进行了识别,将储能科技收入确认方面假定为具有舞弊风险 ,将重大交易评估为具有特别风险,并采取了特别的应对措施。经审计,我们未发现收入确认、成本结转、费用确认、重大交易存在 异常,以及存在调节会计利润以符合或规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39f6888-bce2-49ca-9fa7-8124ca99e053.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 │条及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 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 断,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的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权,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ea1b50d-bf48-4edb-ac19-a5093afde8b7.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 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7b8cbe7-08a3-47af-86da-b41716b8ab16.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适用《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规定 │的说明 ─────────┴──────────────────────────────────────────────── 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适用《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规定的说明。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f271f3b-6bbb-4b5e-ad29-bc898bafbffc.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广发证券关于智光电气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及行业等相关事项核对表 ─────────┴──────────────────────────────────────────────── 智光电气(002169):广发证券关于智光电气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及行业等相关事项核对表。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3916a14-dbb5-465f-848d-f31aa00c892e.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 ,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一、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情况 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已于 2025年 9月 2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5 年 8月 29 日)至停牌 前最后 1个交易日(2025 年 9月 26日)的收盘价格及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如下: 项目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最后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5 年 8 月 29 日) (2025 年 9 月 26 日)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6.68 8.03 20.21% 深证成指(399001.SZ) 12,696.15 13,209.00 4.04% 万得电气设备行业指数 8,316.85 9,478.58 13.97% (882210.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16.17%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6.24% 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之日前 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波动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 动。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12af1e5-4e74-4f98-94a6-ab0784b6864a.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 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国开制造业转型升 级基金(有限合伙)预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5.0809%,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9849904-04e1-4555-bcb2-603f32099aaa.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 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经审慎分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 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 5、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668763a2-aafd-4f48-86d6-fe004109dcf0.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 ,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 了论证与核查,并作出审慎判断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 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 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拥有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存在限制或 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且不 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 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bfd2b8e-d9f6-4572-953c-52e7b9604cae.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上市公司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声明与承诺 ─────────┴──────────────────────────────────────────────── 鉴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现谨就本公司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及相关事宜作如下不可撤销的声明与承诺: 一、本公司承诺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 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六、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b97b706-34de-4a26-923d-78ef528a4b70.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的说明 ─────────┴────────────────────────────────────────────────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的说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 ,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少 数股东股权涉及的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联评报字[2026]第 1051号) ),智光储能 27.18%的评估值为 77,567.06万元。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智光储能 27.18%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77,567.06万元。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号:华兴审字[2026]25012300010号)及上 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标的资产相关财务指标占公司 2025年度财务指标的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与 资产净额与 营业收入 交易金额孰高 交易金额孰高 智光储能 27.18%股权 97,845.75 77,567.06 56,890.68 上市公司对应财务数据 997,506.91 284,595.58 382,241.43 占比 9.81% 27.26% 14.88% 根据上述指标测算,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收入指标占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均未能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个月,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不会发生变更,本 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综上,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9e5f986-5f39-41ea-868b-fbba2603e82b.PDF ─────────┬──────────────────────────────────────────────── 2026-04-15 20:52│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 智光电气(002169):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f080a4e-6a7a-4143-8f0d-a07f05442a3c.PDF ─────────┬──────────────────────────────────────────────── 2026-04-15 20:51│智光电气(002169):公司关于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 有限合伙)等 9名投资者持有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27.1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76,391,71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 7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李永喜 姓名 李永喜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1061964******** 住所及通讯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卢洁雯 姓名 卢洁雯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1021970******** 住所及通讯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10-17 营业期限 长期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 51号自编 1栋 2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 51号自编 1栋 205 室 法定代表人 李永喜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31579351U 经营范围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总部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 可审批项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投资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20年 5月 26日 营业期限 长期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号院 2号楼 1至 16 层 01内六层 611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 3号院 2号楼 1至 16 层 01内六层 61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李洪影) 总出资额 5,0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MA01RGUR0C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等 9名投资者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 27.18%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2026年 4月 14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金誉实业 152,181,808 19.44% 152,181,808 16.99% 李永喜 13,241,786 1.69% 13,241,786 1.48% 卢洁雯 10,968,116 1.40% 10,968,116 1.22% 小计 176,391,710 22.54% 176,391,710 19.70% 国开制造业转 - - 45,483,135 5.08% 型升级基金(有 限合伙) 公司总股本 782,704,094 100% 895,183,261 1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金誉实业,实际控制人为李永喜。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金誉实业,实际控制人仍为 李永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或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取得前述批准及具体取得时间存 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53f79db-94cb-4fc3-b876-a77534c2dece.PDF ─────────┬──────────────────────────────────────────────── 2026-04-15 20:51│智光电气(00216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智光电气(00216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0479909-885a-4937-80e0-ebafc57e8d58.PDF ─────────┬──────────────────────────────────────────────── 2026-04-15 20:50│智光电气(002169):智光电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法律意见书 ─────────┴──────────────────────────────────────────────── 智光电气(002169):智光电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c1857641-fdbd-4cb4-b48f-501649cc407c.PDF ─────────┬──────────────────────────────────────────────── 2026-04-15 20:50│智光电气(002169):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 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智光电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 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在筹划及操作本次交易事宜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 定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持续贯穿于本次交易的过程始终,具体情况如下: 1、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自各方进行初步磋商起,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 人员范围; 2、上市公司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证券; 3、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签署保密协议; 4、上市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 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同时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本次交易筹划之初,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上市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已及时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综上所述,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 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150ad34-92be-44d6-adfe-0ca9866114cc.PDF ─────────┬──────────────────────────────────────────────── 2026-04-15 20:50│智光电气(002169):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 │的意见》...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智光电气在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 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本次交易中,广发证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智光电气聘请广发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 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聘请中联资产 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为本次交 易提供申报材料制作支持及底稿电子化制作等服务。 经核查,除上述聘请外,智光电气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智光电气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评估机构等上述第三方机构以外,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e6a6c7d-c563-497f-85be-4515bf56e6c6.PDF ─────────┬──────────────────────────────────────────────── 2026-04-15 20:50│智光电气(002169):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 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作为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如下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 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 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 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 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数字能源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综合能源技术研究与服务,具体包括:储能 PCS/BMS/EMS 及储 能系统集成,高压变频设备、高压无功补偿设备、配网中性点接地装置、新能源并网测试车等高压大功率电力电子柔性装备,电力电 缆产品,微网与分布式能源、光储充一体化等综合能源服务解决方案。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均为“C制造业”之“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均为“1新一代信息技 术产业”之“1.3电子核心产业”之“1.3.4高端储能”。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所 处行业均为“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2电子核心产业”之“1.2.3高端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电力装备”、“新能源” 产业,属于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均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 下游并购。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个月,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不会发生变更,本 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智光储能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五、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503275a-6832-462d-bb44-9aeb37f4b083.PDF ─────────┬──────────────────────────────────────────────── 2026-04-15 20:50│智光电气(002169):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智光电气(002169):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78853195-b1eb-4f37-96d5-6694cfb8d08a.PDF ─────────┬──────────────────────────────────────────────── 2026-04-15 20:50│智光电气(002169):本次重组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和《深交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 ─────────┴────────────────────────────────────────────────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 的核查意见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八条所列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57163c53-828e-47a2-832d-8a35e152bc48.PDF ─────────┬──────────────────────────────────────────────── 2026-04-15 20:50│智光电气(002169):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十二个月内对与本次交易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购买、出售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 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ae453761-96d0-4689-b31e-0b428b12e162.PDF ─────────┬──────────────────────────────────────────────── 2026-04-15 20:50│智光电气(002169):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 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作为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依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少 数股东股权涉及的广州智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联评报字[2026]第 1051号) ),智光储能 27.18%的评估值为 77,567.06万元。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智光储能 27.18%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77,567.06万元。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号:华兴审字[2026]25012300010号)及上 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标的资产相关财务指标占公司 2025年度财务指标的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与 资产净额与 营业收入 交易金额孰高 交易金额孰高 智光储能 27.18%股权 97,845.75 77,567.06 56,890.68 上市公司对应财务数据 997,506.91 284,595.58 382,241.43 项目 资产总额与 资产净额与 营业收入 交易金额孰高 交易金额孰高 占比 9.81% 27.26% 14.88% 根据上述指标测算,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收入指标占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均未能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个月,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不会发生变更,本 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 国开制造预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5.0809%,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ae73c75-e269-46f8-b8e4-5ec9302ed65e.PDF ─────────┬──────────────────────────────────────────────── 2026-04-15 20:50│智光电气(002169):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第... ─────────┴──────────────────────────────────────────────── 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 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作为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 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 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拥有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存在限制或 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且不 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80c08e1-342a-4c2f-89b9-d3cf5d85d5ef.PDF ─────────┬──────────────────────────────────────────────── 2026-04-15 20:50│智光电气(002169):本次重组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光储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 交易提示性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或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累计涨跌幅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提示性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情况 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已于 2025年 9月 2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5 年 8月 29 日)至停牌 前最后 1个交易日(2025 年 9月 26日)的收盘价格及同期大盘及行业指数如下: 项目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最后 1 个交易日 涨跌幅 (2025 年 8 月 29 日) (2025 年 9 月 26 日) 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6.68 8.03 20.21% 深证成指(399001.SZ) 12,696.15 13,209.00 4.04% 万得电气设备行业指数 8,316.85 9,478.58 13.97% (882210.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16.17%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6.24% 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披露之日前 20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波动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 动。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 幅均未达到 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1c49c18-5e4f-43c6-b9ca-041ae90250d0.PDF ─────────┬──────────────────────────────────────────────── 2026-04-15 20:50│智光电气(002169):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电气”、“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智 光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储能”、“标的公司”)27.18%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 2025年 10月 17 日披露了《智 光电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下称“本次交易预案”)。2026年 4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光电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 成重大调整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 项进行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与前次预案方案相比,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调整: 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湾创科(广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出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交易标的由智光储能 33.18%股权调整为 27.18%股权。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方案未发生其他调整。 二、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 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号》提出适用意见如下: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 大调整: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 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 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 分之二十;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三)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 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 综上,上述交易方案调整未增加交易对方,仅导致交易对方减少,交易对方调减对应标的资产份额(6%)占原交易资产份额(标 的公司股权 33.18%)的比例未超过 20%,不涉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上述交易方案调整情况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 4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5号》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c2828da0-2847-487f-86eb-876d0591f2a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2│智光电气: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34484.PDF ─────────┬──────────────────────────────────────────────── 2026-04-15│智光电气: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3142.PDF ─────────┬──────────────────────────────────────────────── 2025-10-29│智光电气: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0192.PDF ─────────┬──────────────────────────────────────────────── 2025-08-23│智光电气: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5387.PDF ─────────┬──────────────────────────────────────────────── 2025-04-24│智光电气: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9029.PDF ─────────┬──────────────────────────────────────────────── 2025-04-24│智光电气: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8935.PDF ─────────┬──────────────────────────────────────────────── 2024-10-31│智光电气: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1275.PDF ─────────┬──────────────────────────────────────────────── 2024-08-29│智光电气: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3855.PDF ─────────┬──────────────────────────────────────────────── 2024-04-29│智光电气: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143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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