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70 芭田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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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00:00│芭田股份(002170):关于公司小高寨磷矿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获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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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4 月 25 日,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简称“
贵州芭田”)与贵州省矿权储备交易局(以下简称“矿权储备交易局”)签订了《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勘探探矿权挂牌成交确认
书》及《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勘探探矿权出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对外投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14-21)。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取得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的《采矿许可证》。
一、小高寨磷矿建设项目简介
贵州芭田小高寨磷矿于2020年5月26日获得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颁发了小高寨磷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5200002020056110149908)
,开采矿种:磷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90 万吨/年;矿区面积 1.1172 平方公里;有效期限:2020 年 5 月至 2040
年 5月;开采深度:由 930 米至 545 米标高,矿区范围共由 10 个拐点圈定。(生产规模供参考,以行业主管部门核准规模为准。
)
贵州芭田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向贵州省应急管理厅提交《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建设项目简介如下:
瓮安县小高寨磷矿为新建矿山,原来是按照年产 90 万吨建设规模进行设计,现在因公司自身新建项目对磷矿石的需求和市场发
展需要,设计规模变更为年产 200 万吨进行设计建设,属于重大变更项目。根据《贵州省企业投资备案证明》(瓮安县发展和改革
局,有效期至:2024 年 8 月 12 日),瓮安县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小高寨磷矿,建设年产磷矿原矿 200 万吨(开采方式:
地下开采)。故小高寨磷矿设计生产建设规模由 90 万t/a 扩大为 200 万 t/a。因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扩大导致矿井开拓开采系统、
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各大系统均发生变化,属于重大变更,故原《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等需重新设计审查。
二、本次小高寨磷矿安全设施(重大变更)批复情况
贵州芭田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获得《省应急厅关于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小高寨磷矿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审查的
批复》(黔非煤项目安设审字[2024]13 号),内容如下: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经审查,现就你单位提交的《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小高寨磷矿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
(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批复如下:
1、《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内容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
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68 号)的规定,同意《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
2、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进行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要符合国家规定,要加强工程建设期间
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作业安全,确保建设工程符合《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要求。
3、你公司在建设期间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或者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报我厅
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落款时间 2024 年 3 月 22 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小高寨磷矿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获得批复,小高寨磷矿获批生产建设规模从 90万吨/年增加至 200万吨/年,获批建
设、开采规模的扩大,有利于公司扩大和完善上下游产业,进一步推进磷化工一体化战略,形成从磷矿、磷精矿、高纯磷酸(盐)的
磷化工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产业链,实现富矿多开采和磷资源的高效利用。
四、备查文件
1、《省应急厅关于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小高寨磷矿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审查的批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8927c070-b943-44cc-bdca-a88ae47ba3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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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00:00│芭田股份(002170):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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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5/33cae2a2-627d-45f2-8624-e485a6c25b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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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芭田股份(002170):2023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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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79c45a12-d206-4ba9-b47d-446e30c4d8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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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00:00│芭田股份(002170):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芭田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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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芭田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19/e49996b1-0ee6-4488-9a39-b61be2d13b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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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00:00│芭田股份(00217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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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相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需回购注销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3-4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36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360,00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
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具体
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具体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 63 号联合总部大厦 30 楼证券法务部
2、申报期间:2023年 12月 19日至2024年 2月 1日,工作日的 8:30-12:00和14:00-18:00。
3、联系人:旷隆威
4、联系电话:0755-26951598,传真:0755-26584355,邮箱:zqb26584355@163.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18/169b5513-b7e1-4aa4-998d-7e85027898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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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00:00│芭田股份(002170):芭田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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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9:15—2023年12月18日下午15:00时的
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会议室。
5、主持人:黄培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 人,代表股份 302,344,0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889,908,627 股的 33.9747%。其
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持股在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共 12 名,代表股份 5,804,85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889,908,627 股的 0.652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296,539,2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889,908,627 股的 33.322
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804,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89,908,627 股的 0.6523
%。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0,543,06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60%;729,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12%;42,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033,0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86.7042%;反对 729,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2.5636%;弃权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7321%
。
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01,572,2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7%;771,8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3%;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033,0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86.7042%;反对 77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3.29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99,746,51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09%;2,597,55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9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20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55.2521%;反对 2,597,55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44.74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299,746,51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09%;2,597,55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9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20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55.2521%;反对 2,597,55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44.74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01,443,86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3%;900,2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904,6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84.4923%;反对 900,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5.5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0,543,06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60%;729,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12%;42,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033,0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86.7042%;反对 729,3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2.5636%;弃权 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7321%
。
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综上,本次会议审议的第 1-2 项议案经参与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有效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 3-6 项议案经参与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的有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19/0bf283b3-a059-4105-b53e-606b76c2b5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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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00:00│芭田股份(002170):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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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18/25ad1bab-4381-4852-b3d0-194f4abf4c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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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00:00│芭田股份(00217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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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2、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3、联系邮箱:zqb26584355@163.com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1、保荐代表人:黄倩、李高超
2、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3、联系电话:0755-28777959
4、联系邮箱:caizeyu@ztfsec.com;huangqian@ztfsec.com;ligaochao@ztfsec.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18/33513ea0-4d20-42a7-92da-8d9bb46958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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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00:00│芭田股份(002170):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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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考虑到公司与原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或“中喜所”)的聘期已满,且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久安会计师事务所”或“久安所”),并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
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久安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1 年 3 月 15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 008 号创维大厦 C902首席合伙人:何新苗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32 人,其中 2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13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79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560 万元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97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 万元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涉及人员 2 名,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
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徐大为,男,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从事审计工作,2016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1年10
月至2021年8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8月至今就职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领军,男,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就职于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2002年成为执业注
册会计师,2020年8月至2023年6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7月至今就职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燕,女,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从事审计工作,2011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3月至2017年1
2月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5月至2022年5月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5月至今
就职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徐大为因执行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报审计项目,于2022年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
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久安会计
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
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
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2年度,中喜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考虑到公司与原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聘期已满,且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并
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久安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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