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73 创新医疗 更新日期:2025-05-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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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21 │创新医疗(0021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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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0 │创新医疗(00217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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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9:16 │创新医疗(0021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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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37 │创新医疗(002173):关于召开2024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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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 00:31 │创新医疗(002173):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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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7:52 │创新医疗(00217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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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7:52 │创新医疗(00217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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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7:52 │创新医疗(002173):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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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7:52 │创新医疗(00217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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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7:52 │创新医疗(00217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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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21│创新医疗(0021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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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0021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989a468a-f753-40c6-9b4d-cd6cbb9868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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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0│创新医疗(002173):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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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002173):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3946746d-b077-406e-97d9-66f462af79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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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9:16│创新医疗(0021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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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0021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30a0e837-9cc5-4982-a672-bb1981778c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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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37│创新医疗(002173):关于召开2024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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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医疗”或“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为做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同时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举行 2024 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4月 23日(星期三)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 98 号迪凯城星国际 A 座34楼创新医疗杭州分公司会议室
二、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参会,保证活动规范有序,本次业绩说明会主要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预登记时间截止至 2025年
4月 18日 12:00。敬请有意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将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以及相关问题等信息发送至公司邮
箱(cxyl002173@126.com)进行预登记。
因场地限制,公司将适当限定现场参会人数。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陈海军先生、董事游向东先生、总裁马建建先生、董事会秘书郭立丹女士。同时,公司还邀请了参股企业全诊医学董
事长薛翀先生参加本次会议,介绍交流全诊 AI医疗大模型的业务发展情况。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5-87160891
电子邮箱:cxyl002173@126.com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参与本次现场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cf742e1c-b1b4-40eb-ac8b-98e6099ea3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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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 00:31│创新医疗(002173):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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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002173):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66ddd12d-c5b6-4101-a437-912017c50c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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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7:52│创新医疗(00217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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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
着对公司负责、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的表决程序、公
允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
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会议日期 决议事项
1 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十一次会议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
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意见》
2 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二次会议
3 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0 日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十三次会议
4 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四次会议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进
一步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以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切身利益为
根本,一直致力于公司的合规经营管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
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相对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和执行。公
司 2024 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审批的范围之内,均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董事会《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
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有效执行了各项制度,不存在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的情形。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在生产
、经营、发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错误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的同时,保证了信息的真实、合法、完
整。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
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同时不断加强对内幕信息的防范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重大差错,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
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勤勉履行监督职能,密切关
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监事会成员将通
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检查财务资料、实地考察、与股东职工交流等多种方式发挥监事会职能,督促公司规范
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d926a520-e8cf-440c-ba5a-7e2c0c4cf8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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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7:52│创新医疗(00217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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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公布了《解释第 17 号》,该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
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
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4年 12月 6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8号》,该解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
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解释第 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
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
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3)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
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
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 17 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
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
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
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
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 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
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首次执行
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二)根据《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
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
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根据《解释第 18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
》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
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86e60df1-59f0-4c41-ae44-520ece5591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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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7:52│创新医疗(002173):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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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002173):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39e430ee-23ed-4f3d-b785-9423f661c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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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17:52│创新医疗(00217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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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齐齐
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
福恬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悦润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浙江鸿润医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
主要业务包括综合医疗服务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子公司管理、重要
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筹资、固定资
产、成本与费用、人力资源、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固定资
产投资决策、对外担保决策、重大合同签署、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
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
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
入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
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但小于2%则认定为重
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错报;
(3)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
督无效;
(4)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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