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75 *ST东智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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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26 │*ST东智(002175):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股份暨终止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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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8 │*ST东智(002175):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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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东方智造(002175):关于调整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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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 │东方智造(00217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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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 │东方智造(00217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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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 │东方智造(002175):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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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 │东方智造(002175):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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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 │东方智造(00217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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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 │东方智造(00217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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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 │东方智造(002175):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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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26│*ST东智(002175):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股份暨终止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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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月 15 日,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技术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高新”)及实际控制人李斌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科翔高新、李斌先生与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现代物流”)、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科技”)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以及科翔高新及李斌先生签署的《关于东方智造之表决权放弃承诺函》所涉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
项终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及实际控制人李斌先生与现代物流及现代物流全资子公司物流科技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科翔高新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现代物流及物流科技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8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4.33%。其中,现代物流拟受让 119,1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33%;物流科技拟受让 63,840,000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5.00%。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4.00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 732,000,000 元。
同日,科翔高新及李斌先生签署《关于东方智造之表决权放弃承诺函》,科翔高新承诺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完
成之日起,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2,210,0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7%)对应的表决权以及后续新股份(如
有)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及《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及控制权变更事项的终止情况
2026 年 5月 15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科翔高新及实际控制人李斌先生出具的《告知函》,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条件发生变化,
且经多次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及相关控制权变更事项已无法继续推进。科翔高新已于2026年 5月 15日向广
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发出《关于解除〈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的通知函》,通知解除《股份
转让协议》。自前述通知函送达之日起,《股份转让协议》解除,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及控制权变更事项相应终止,《股份转让协
议》不再继续履行,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科翔高新及李斌先生签署的《关于东方智造之表决权放弃承诺函》系以《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为前提。
因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终止,标的股份未完成过户,该表决权放弃安排亦不再实施。
三、本次终止股份协议转让及控制权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股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各方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终止股份协议转让及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翔高新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斌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正常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翔高新持有公司 245,210,04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1%。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后,科翔高新持
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科翔高新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斌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因《股份转让协议》《关于东方智造之表决权放弃承诺函》终止执行,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同步失效。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及李斌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b033672e-9612-4871-912b-0a2d3d3e0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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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8│*ST东智(002175):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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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价异常波动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2026 年 4月 30 日、2026 年 5月 6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无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说明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控股股东科翔高新及实际控制人李斌先生与广西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广西桂物物流科技有限
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根据已披露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及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国资主管部
门审批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等程序。公司已就相关事项与控股股东保持沟通,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控制权交易事项仍处
于双方沟通磋商阶段,未涉及对协议变更签署补充协议、执行协议(支付股权款、质押股票)、国资委批复结果以及终止协议等需履
行披露的节点。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da411a6-630a-423a-9ac5-06bfdfb7b8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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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东方智造(002175):关于调整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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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拟定于 2026 年 5月 9日(星期六)下午 15:00-16:00 举办 2025 年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鉴于 2026年 5月 9日为非交易日,为方便各位投资者积极参与,现将举行业绩说明会时间变更为 2026 年 5
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6:00-17:00。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
司经营情况,公司现定于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6:00-17:00 举办 2025 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生产
经营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
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宋琪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陈斌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彭敏女士、独立董事罗旖旎女
士、财务总监陈伟先生、董事会秘书姜苏莉女士(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访问 htt
p://irm.cninfo.com.cn 进入公司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512414a-27ca-4375-aa4c-e88756d83e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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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东方智造(00217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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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00217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ab800a6-179a-4ea4-99a0-1dd5929de9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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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东方智造(00217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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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融资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
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董事会将在年度股东会授权的有效期内选择合适时机向特定对象询价发
行,在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
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
、法规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董
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授权董事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
象及其他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时机等;
(三)授权董事会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完善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四)授权董事会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
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延期实施
或撤销发行申请,或者按照新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修
改及执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如国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
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报和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批准、签署、执行、完成
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所有申报文件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
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八)授权董事会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程序,并按照监
管要求处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须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63598ce-9579-4d5f-811b-bf0f55fede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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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东方智造(00217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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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00217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a38a2b-e1e6-441d-bdfe-367096f70c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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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东方智造(002175):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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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002175):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1d1e75-1431-4b73-81cc-21536df276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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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1│东方智造(00217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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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智造(00217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affe844-171d-471d-8817-cd0ba49bcf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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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0│东方智造(00217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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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孚机械”)实
际经营需要,预计 2026 年度赛孚机械与南通市兴忠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兴忠”)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
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定制釜、塔、罐、换热器等化工设备)及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安装和维修服务),预计 2026 年度关联交易总
金额不超过 2,150.00 万元。
上述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本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 联 交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或 截至披露日已 上年发生
易内容 价原则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 南通市兴忠销 销 售 商 根据市场价 2,000.00 0.00 0.00
产品、商品 售有限公司 品 格确定
向关联人提供 南通市兴忠销 提 供 劳 根据市场价 150.00 0.00 0.00
劳务 售有限公司 务 格确定
合计 2,150.00 0.00 0.0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公司与南通兴忠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市兴忠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 5月 15 日
注册地址: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社区 15 组
法定代表人:钱小进
注册资本:4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南通兴忠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894.00 万元,净资产为 553.40 万元,营业
收入为 15,406.70 万元,净利润为-66.10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实控人李斌先生控制的企业如皋市金玺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36%股权,并委派科翔高新技
术发展有限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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