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76 江特电机 更新日期:2025-04-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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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9 │江特电机(0021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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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9 │江特电机(0021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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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6:10 │江特电机(00217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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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21 │江特电机(00217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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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20 │江特电机(002176):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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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20 │江特电机(00217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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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9 │江特电机(002176):江特电机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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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9 │江特电机(002176):江特电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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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8 │江特电机(00217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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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15:55 │江特电机(00217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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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9│江特电机(0021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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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春晖先生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50 人,代表股份 246,642,5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0,885,5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5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48 人,代表股份 35,757,0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48 人,代表股份 35,757,0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48 人,代表股份 35,757,0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5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5,395,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00%;反对 10,116,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16%;弃权 1,130,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10,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465%;反对 10,116,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918%;弃权 1,130,5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1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352,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0%;反对 3,8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574%;弃权 1,449,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8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66,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044%;反对 3,8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23%;弃权 1,449,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赵垯全律师、王念慈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经见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9b298426-d57e-4229-a326-8309333db5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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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7:49│江特电机(0021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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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
律顾问协议》,本所律师受聘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本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及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事项进行核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
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本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本
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见证了本次会议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根据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3 月 11 日发布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
经验证,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会议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
次会议,并已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 日下午 14:30 在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 581 号公司办公楼 5 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通知内容,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春晖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4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根据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签名册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出席公司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均为截止 2025 年 3月 2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或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10,885,5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590%。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汇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5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246,642,5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546%。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现场表决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束后,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
表决结果。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不涉及相关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的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按《规则》《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和监票,并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
计,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本次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5,395,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00%;反对 10,116,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16%;弃权 1,130,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584%。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4,510,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5465%;反对 10,116,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918%;弃权 1,130,54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17%。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1,352,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50%;反对 3,8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74%;弃权 1,449,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8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0,466,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204
4%;反对 3,84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423%;弃权 1,449,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33%。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按《规则》《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和监票,并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
计。经表决,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本次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会议主持人签名,会议决议由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董事签
名。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
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03a53b6c-b248-454d-96da-a6468ce822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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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16:10│江特电机(00217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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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00217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5/44c6c651-63cb-457a-b944-38528c36df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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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21│江特电机(00217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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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10日 14: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董事长胡春晖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名,公司
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回避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回避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回避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回避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回避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回避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0/a69ba336-51f2-423b-8b28-091be3738f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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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20│江特电机(002176):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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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 月 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等值 5亿元人民币额度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远期结
售汇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存在部分境外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
率波动风险,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基本情况
1、拟开展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
度。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开展情况和实际需要负责具体实施远期结
售汇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交易机构、审批日常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2、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币种与金额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亿元。
4、交易对手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 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
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
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头寸等财务状况,
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
其交易规模。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
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受国际政治、经济政策等因素影响,近几年汇率波动较为频繁,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
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工具提前锁定汇率,能更好
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远期结
售汇管理制度》,对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了相关规定,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
制措施可行有效。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0/9dc10729-261d-46e9-a0da-199dcf3f4f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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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20│江特电机(00217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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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00217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0/cf920223-f62e-4969-ae03-7d2a54d3af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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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9│江特电机(002176):江特电机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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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002176):江特电机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1/ad59dfc1-f6b0-43b7-b6a4-bb93e56977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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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9│江特电机(002176):江特电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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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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