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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77(御银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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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77 御银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00:00 │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7-01 00:00 │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 ├─────────┼──────────────────────────────────────────────┤ │2026-05-25 16:37 │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 │ ├─────────┼──────────────────────────────────────────────┤ │2026-05-18 18:49 │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8:49 │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3 19:45 │御银股份(00217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 │2026-04-23 17:15 │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3 17:14 │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3 17:14 │御银股份(00217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修订) │ ├─────────┼──────────────────────────────────────────────┤ │2026-04-23 17:14 │御银股份(00217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 └─────────┴──────────────────────────────────────────────┘ ─────────┬──────────────────────────────────────────────── 2026-07-10 00:00│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或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东及其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动人 杨文江 是 9,600,000 9.23% 1.26% 2025年7月8日 2026年7月8日 中泰证券(上 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本次解除质押后)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结、标记数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杨文江 104,041,521 13.67% 21,450,000 20.62% 2.82% 21,450,000 100% 56,581,141 68.51%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为杨文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锁定股。表 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杨文江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文江先生 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aa96aece-daf2-4f1a-bb04-380858cc7b37.PDF ─────────┬──────────────────────────────────────────────── 2026-07-01 00:00│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 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9086cae-57a7-4fd8-a21d-2acb576b332b.PDF ─────────┬──────────────────────────────────────────────── 2026-05-25 16:37│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2日、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近日,公司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25ebd95f-0eb2-40e1-9b14-b87b075b89eb.PDF ─────────┬──────────────────────────────────────────────── 2026-05-18 18:49│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e4323f9-9174-4265-b241-8cdc4e44161c.PDF ─────────┬──────────────────────────────────────────────── 2026-05-18 18:49│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faeb2cf-f90d-4ea5-a4b5-14b77644d6fd.PDF ─────────┬──────────────────────────────────────────────── 2026-04-23 19:45│御银股份(00217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 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9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 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议案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鉴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此前于 2025年 4月 21日、2025 年 5月 16 日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期限届满,为持 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9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 用期限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总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合理利用闲置 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90,000 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 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5、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具 体品种的期限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视具体情况而定。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 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 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账户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加强委托理财业务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产品进行投资,严控投资风险,确保资金 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cb22a56-0a8d-46ce-9d26-566fb70187c7.PDF ─────────┬──────────────────────────────────────────────── 2026-04-23 17:15│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72adb2d-dec7-44f2-9bb2-dfdef69a01ce.PDF ─────────┬──────────────────────────────────────────────── 2026-04-23 17:14│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 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现场投票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现场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 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出席股东会。 (3)公司聘请的律师。如律师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会。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与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考核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2、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提案8.00、9.00、10.00采取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 余提案均以普通决议审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会提案4.00至10.0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5月15日8:30-11:30,14:00-17:0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5日17:00 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34号9楼证券部,邮政编码:510663,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 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 话登记。 5、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穗娟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电子邮箱:zqb@kingteller.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6a39a8a-123c-4128-9738-7f1d94506d4c.PDF ─────────┬──────────────────────────────────────────────── 2026-04-23 17:14│御银股份(00217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修订) ─────────┴────────────────────────────────────────────────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御 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及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连续两次未能亲 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的委员,视为未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对该委员予以撤换。 第三章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 行披露。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在披露董事候选人情况时,应当同步披露提名委员会的 审核意见。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第十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聘建议。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四章 提名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 选人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十三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五章 提名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 )主持。 第十五条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采用签署表决方 式。 第十六条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决议,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并且该决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b31e367-fad5-4161-9483-511aef3f05e1.PDF ─────────┬──────────────────────────────────────────────── 2026-04-23 17:14│御银股份(00217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 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 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其中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必要时应当提出辞任。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提 出辞任的,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对任何与其辞任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 董事辞任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如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 士、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除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 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外,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 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 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有关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建议。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 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移交完成后,离职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离职交接相关文件。 第八条 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 告。 第九条 公司应当对离职董事是否存在未尽义务、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审查。如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增持计划等)及其他未尽事宜,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如其 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妥善做好工作交接或者依规接受离任审计,明确保障承诺履行、配合未 尽事宜的后续安排。 第四章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3年内 仍然有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并应当严格履 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争等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公司股份 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前述赔偿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五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 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 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第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a288c42-e063-47ad-a3d7-240d6ac73a89.PDF ─────────┬──────────────────────────────────────────────── 2026-04-23 17:14│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 ─────────┴──────────────────────────────────────────────── 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7993629-73c8-4565-87c9-c9feaef8cb61.PDF ─────────┬──────────────────────────────────────────────── 2026-04-23 17:14│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维彬) ─────────┴──────────────────────────────────────────────── 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维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50fdb70-8cfa-4839-90ba-cfa4288e87a4.PDF ─────────┬──────────────────────────────────────────────── 2026-04-23 17:14│御银股份(00217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 ─────────┴──────────────────────────────────────────────── 御银股份(00217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88f73c6-e5aa-4ece-9f24-83a8eb26212d.PDF ─────────┬──────────────────────────────────────────────── 2026-04-23 17:14│御银股份(00217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 ─────────┴──────────────────────────────────────────────── 御银股份(00217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40d3a26-bc53-4b16-90cf-926182acfe0e.PDF ─────────┬──────────────────────────────────────────────── 2026-04-23 17:14│御银股份(00217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6年修订) ─────────┴──────────────────────────────────────────────── 御银股份(002177):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1e570e4-0a35-4f15-ab76-df433cf2d6f4.PDF ─────────┬──────────────────────────────────────────────── 2026-04-23 17:14│御银股份(00217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 御银股份(00217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8d8df56-f7c1-4cd5-a698-edbf979df327.PDF ─────────┬──────────────────────────────────────────────── 2026-04-23 17:14│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蕾) ─────────┴──────────────────────────────────────────────── 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蕾)。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7f7f351-2547-470c-9ebf-bb743f5ef821.PDF ─────────┬──────────────────────────────────────────────── 2026-04-23 17:12│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fe36f45-2a75-4cb7-9c63-c864644726fa.PDF ─────────┬──────────────────────────────────────────────── 2026-04-23 17:12│御银股份(00217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 947,599.96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819,069,163.61 元。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14,149.12元。公司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57,794,333.30元,减 去本年度已实际派发现金股利合计 5,328,317.89 元(其中包括 2024 年度现金股利 761,186.61 元,以及 2025 年第一季度、半年 度和第三季度现金股利总计4,567,131.28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可供分配利润 643,051,866.29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均已 实施,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二)2025年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6 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 案的议案》。根据该授权,公司董事会后续分别于 2025 年 5月 16 日、8月 18 日和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第 九次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上述三项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 4,567,131.28元。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567,131.28 761,186.61 10,656,670.8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947,599.96 10,906,913.40 15,448,735.6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19,069,163.6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43,051,866.2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5,984,988.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3,101,083.0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5,984,988.78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2025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在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本着保 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维护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与持续性,经审慎研究,2025 年度的利润分 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 2024 年、2025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9.02 亿元、9.35亿元,其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52.29%、54.07%。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2025 年度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资金储备。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日常运营与业务拓展,巩 固市场优势及支持外延并购战略,为公司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通过优化资金配置,公司将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 的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4、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好业 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适时实施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多渠道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咨询电话、互动易平台等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建议和 诉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参与决策的权利。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322afac-b278-4e6f-8bd4-a726e6a04548.PDF ─────────┬──────────────────────────────────────────────── 2026-04-23 17:12│御银股份(002177):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有关规定,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月16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持续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水平 ,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 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证券投资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4月 23日公司于巨潮 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2025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证 证券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 期初 本期公 计入权 本期购买金 本期出售金 报告期损 期 资 券 代 本 账 允价 益的 额 额 益 末 金 品 码 面价 值变动 累计公 账 来 种 值 损益 允价 面 源 值变动 价 值 基 YC0I 随鑫益 10 50,000,000 - - - 50,000,000 50,698,082 698,082. - 自 金 1B 号 .00 .00 .19 19 有 资 金 基 YC0A 周周随鑫 1 50,000,000 - - - 50,000,000 50,084,465 84,465.3 - 自 金 66 号 .00 .00 .38 8 有 资 金 基 GF66 随鑫益 50,000,000 - - - 50,000,000 50,441,643 441,643. - 自 金 87 .00 .00 .84 84 有 资 金 基 AXGY 百瑞信托安 50,000,000 - - - 50,000,000 50,009,070 9,070.58 - 自 金 03 鑫广 .00 .00 .58 有 悦 3号 资 金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 - - - - - - - - -- 券投资 合计 200,000,00 0.00 0.00 0.00 200,000,00 201,233,26 1,233,26 0.0 -- 0.00 0.00 1.99 1.99 0 三、公司关于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 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对相关投资事项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监控、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作出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管控力度,防范和控制公司投资风险。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执行,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董事会对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明确了证券投资范围和流程,加强了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 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d30d275-5262-4e37-a8c7-046c1de25712.PDF ─────────┬──────────────────────────────────────────────── 2026-04-23 17:12│御银股份(00217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公 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依据会计政策进行了减值计提。 2、公司2025年度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其报告期间、涉及的资产范围及总金额如下:本次计提拟计入2025年度,对相关资产 拟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8,814,270.50元(损失以“-”号填列)。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5年度计提金额(元) 1、信用减值准备(损失以“-”号填列) 780,943.54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40,664.3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40,279.24 2、资产减值准备(损失以“-”号填列) -9,595,214.04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7,320,969.7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274,244.32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合计 -8,814,270.50 注:上述表格的“元”均指人民币元,数据如有尾差,因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经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盘点清查和专业人员鉴定,本次核销处理的资产属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已无使用价值的材料、旧机, 无法维修的电子设备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核销处置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合计47,172.50 元,已计提信用减值准备47,172.50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0.00元。本次报废处置的存货账面余额合计1,873,200.97元,已计 提跌价准备1,873,200.97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0.00元;本次累计报废固定资产原值30,073.33元,累计折旧26,928.17元,净 值3,145.16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3,145.16元;本次累计报废无形资产原值38,529,403.58元,累计摊销25,853,414.91元, 净值12,675,988.67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2,675,988.67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0.00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计提应收项目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项目,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公司计提应收及其他应收信用 减值损失 780,943.54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本期未计提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三)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他非流 动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 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 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公司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7,320,969.72元,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274,244.3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8,817,415.66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真实反映企业财务 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基 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 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b67ef0e-d87a-4d27-bc57-2b724b3c943e.PDF ─────────┬──────────────────────────────────────────────── 2026-04-23 17:12│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 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 12月,与原主 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 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 B座 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 恭先生。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185人。2025年度,华兴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 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游泽侯,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开始在本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了星源材质、华特气体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张勇,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申菱环境、华特气体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 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宇瞳光学、比音勒芬、生益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前述项目合伙人游泽侯、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三)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 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 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 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当对重要的审计 工作底稿逐页复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 签发报告复核:报告签发人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并批准签发审计报告。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 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 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 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 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营业收入、应收账款、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 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 目负责合伙人由注册会计师担任。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 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 导致的民事诉讼。 八、总体评价 经评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执行、人力及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能够 满足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59c57d1-d9fa-4a6b-9bc9-20e98dfc6173.PDF ─────────┬──────────────────────────────────────────────── 2026-04-23 17:12│御银股份(00217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 ─────────┴──────────────────────────────────────────────── 我们接受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银股份”或“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御银股份 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华兴审字[2026]2501378001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御银股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御银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御银股 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御银 股份实施于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 了更好地理解2025年度御银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编制单位: 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 业 小计 前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 及附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 州御银 技股份 司 公司 202 5 度 性资金 州御银科 股份有限公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 上 上市公司 202 5 年期 202 5 年度占 称 市公司的 关 核算的会 占 资金余 用 202 联关系 计科目 额 金 计发生 用 (不含 息 息)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与 上 上市公司 202 5 年期 202 5 年度占 市公司的 关 核算的会 占 资金余 用 202 计发生 用 联关系 计科目 额 息 息) 3 用及其他关联 年度占 2025 年度偿 金的利 还累计发生 (如有) 金额 年度占 2025 年度偿 金的利 还累计发生 (如有) 金额 控股 杨文 粤心安物 控股 股东 他应 30.00 1.30 实际 东、 理有限公 本公 控股 0.80 及其 制人 股东 股公 收账款 广州 属企 业管 司 御银自动 司的 股子 收账款 1 24.64 广州 机技术有 公 司 柜员 子 司 限公 御商信息 子 司 收账款 0.59 广州 限公司 科技 同位素智 广州 上市 能科 技有限公 子 司 收账款 23.52 司 十方软件 子 司 收账款 4.01 广州 限公司 司的 科技 子公 及其 广东 小炬人创 子 司 收账款 3 2,476.94 18,8 94.85 附属 企业 业园 限公司 子 司 他应 40.00 广州 御银自动 柜员 机科技有 限公 广东 小炬人创 子 司 他应 54.00 1 00.00 业园 限公司 子 司 2,931.47 22,8 45.00 广州 御银智能 他应 科技 限公司 北京 广粤科技 子 司 他应 2,161.00 4 30.00 有限 司 30.00 2.10 124.64 0.56 22.36 2.64 94.85 24,055.00 3,670.00本 公 广州 御银自 动 柜员 机技术 有 限公 技 广州 青创科 其他关联 方 企业 孵化器 有 及其附属 企 限公 业 李克 总计 6 年 4 月 22 日 第 已于 202 人: 法定代 其他应收 子公司 55,022.89 1,150.00 4,960.00 款 公司参股 应收账款 0.66 77.31 77.36 的企业 键管理人 其他应收 10.00 10.00 20.00 员 款 92,687.76 43,301.22 33,059.51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公司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249952e-f0aa-4ac4-ae2c-c9968765080c.PDF ─────────┬──────────────────────────────────────────────── 2026-04-23 17:12│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 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 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御新软件有限公司、广州御银自动柜员机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御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御 银自动柜员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成智合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御新智合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小炬人创业园有限公司、广州同位素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十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御联软件有限公司、广州御银产业园有限公司、广州御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 京广粤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御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创芯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御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重要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的内部控 制、信息披露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 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1 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2%; 2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2%≤错报<营业收入的4%; 3 重大缺陷:营业收入的4%≤错报。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1 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 2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2%; 3 重大缺陷:资产总额2%≤错报。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③外部审计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 内未加以改正; ⑤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定量标准以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1 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2%; 2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2%≤错报<营业收入的4%; 3 重大缺陷:营业收入的4%≤错报。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1 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 2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2%; 3 重大缺陷:资产总额2%≤错报。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积极落实整改完成,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公司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 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针对报告期内发 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积极落实整改完成,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公司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 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杨文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91f7aa3-394f-4945-bd97-eb2362b63f3f.PDF ─────────┬──────────────────────────────────────────────── 2026-04-23 17:12│御银股份(00217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 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 12月,与原主管 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 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座 7-9楼, 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 332名,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 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游泽侯,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开始在 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星源材质、华特气体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年,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申菱环境、华特气体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宁宇妮,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 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宇瞳光学、比音勒芬、生益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游泽侯、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游泽侯、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宁宇妮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 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 费用为30万元);关于2026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有关规定和标 准,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 录、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适格 资质和业务水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量、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及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ffcdd04-15b4-4992-9ef9-c0a12dd164c4.PDF ─────────┬──────────────────────────────────────────────── 2026-04-23 17:12│御银股份(00217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州御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委员会工作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朱维彬先生、郑蕾女士及董事梁行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朱 维彬担任。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张华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名郑蕾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其任职。其后,郑蕾女士被增补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委员会人员结构符合监管及公司制度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2025 年 1 月 20 日 与负责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进场前 第一次会议 初步沟通;审议通过《审计部 2024 年第四季度审计 工作报告》《审计部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5 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2025 年 2 月 24 日 审议通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与治理层的沟通函 1》 第二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2025 年 4 月 18 日 审议通过《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与治理层的沟通函 2》 第三次会议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董事会提交 2024 年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 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向董事会提交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部 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2025 年 4 月 30 日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第四次会议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2025 年 5 月 16 日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第五次会议 案》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2025 年 8 月 7 日 审议通过《向董事会提交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六次会议 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计部 2025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审议通过《向董事会提交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第七次会议 案》《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计部 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与监督。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及在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 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 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积极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部门有效运作,及时与内部审计部门就具体审计项目执行情况、重点工作、审计发现及落实情况进行了讨论与分析,切实提升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建设。 (四)监督和指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评价工作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 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对担任审计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审查,并就公 司审计有关事项,听取会计师的工作安排及其审计中关注的事项,并提出了审计工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审计机构出具年度审计报 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会计师的意见,并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与讨论,履行了协助公司审 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 责,秉承客观公正、独立严谨的原则,在公司财务管理、定期报告披露、关联交易、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等方面认真履行 了监督职责,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为公司规范治理、财务信息真实披露、内控体系有效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责,扎实履职,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专业职能,推动公司合 规与稳健运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朱维彬、郑蕾、梁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498299a-f706-4335-891c-94d23451050b.PDF ─────────┬──────────────────────────────────────────────── 2026-04-23 17:12│御银股份(00217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5年 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11日(星 期一)15:30至17:00举办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公司董事长杨文江先生,董 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谭骅先生,财务总监陈国军先生,董事梁行先生,独立董事朱维彬先生,独立董事郑蕾女士将在网上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 “互动易 ”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 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e279959-6ea9-466b-b755-a189011d6a80.PDF ─────────┬──────────────────────────────────────────────── 2026-04-23 17:12│御银股份(00217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 御银股份(00217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136d400-730c-48ac-bc43-bc7fca7f6080.PDF ─────────┬──────────────────────────────────────────────── 2026-04-23 17:12│御银股份(002177):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御银股份(002177):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879664c-cf82-44bc-b543-d518bbb351f8.PDF ─────────┬──────────────────────────────────────────────── 2026-04-23 17:12│御银股份(002177):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维彬、郑蕾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朱维彬、郑蕾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3b1ccaa-fcc1-4e4b-ba96-77a2f0214f79.PDF ─────────┬──────────────────────────────────────────────── 2026-04-23 17:11│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149925d-0465-4e98-b053-baa0880609d5.PDF ─────────┬──────────────────────────────────────────────── 2026-04-23 17:11│御银股份(00217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御银股份(00217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110ca30-35e4-4a46-bdb2-08193f137e22.PDF ─────────┬──────────────────────────────────────────────── 2026-04-23 17:11│御银股份(00217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御银股份(00217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178a290-7ec5-4fd4-8fb3-e18cc7c20fc9.PDF ─────────┬──────────────────────────────────────────────── 2026-04-23 17:11│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年度报告 ─────────┴──────────────────────────────────────────────── 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645bcc0-a140-4dfa-86c3-201fa08f2eac.PDF ─────────┬──────────────────────────────────────────────── 2026-04-23 17:10│御银股份(00217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银股 份”)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御银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88e1468-1c4b-41c5-b77b-b1a23a613eb0.PDF ─────────┬──────────────────────────────────────────────── 2026-04-23 17:10│御银股份(002177):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有关 要求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我们的责任是对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 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责任方有关人员和对有关数据 实施分析,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我们认为,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5年度 说明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51,281.66 的冲销部分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2,540.46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4,224,221.06 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 损益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7、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 资产损失 8、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61,503.27 9、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当期净损益 1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12、债务重组损益 13、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 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14、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 生的一次性影响 15、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 付费用 16、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 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19、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20、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1、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83,838.73 项 目 2025年度 说明 2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3,249.65 减:非经常性损益相应的所得税 1,177,712.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的净利润 4,716,359.44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增值税减免。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94072a8-9b73-4008-ac92-387499145a79.PDF ─────────┬──────────────────────────────────────────────── 2026-04-23 17:09│御银股份(002177):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 ─────────┴──────────────────────────────────────────────── 御银股份(002177):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ca5e730-5138-4528-9c8d-2e103f250974.PDF ─────────┬──────────────────────────────────────────────── 2026-04-23 17:09│御银股份(002177):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负责对公司 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分别负责、配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 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当年工资总额。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 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 ,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 1、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按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按第十条执行。 2、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按其所任具体职务领取相应岗位薪酬,不另计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以外不再对其另行发放薪酬。 独立董事与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年度薪酬。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如公司亏损,则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三条 领取津贴的董事,其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 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 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绩效评价应以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数据为依据。第十五条 公司的薪酬标准均为税 前金额,由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等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若自愿放弃领取薪酬,应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声明,经公司确认后执行。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约束机制与止付追索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修改,修订本制度,报股东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445979b-f7b1-40a7-8b9c-9c93a4d97dee.PDF ─────────┬──────────────────────────────────────────────── 2026-02-10 17:50│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完成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御新智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新智合”)将名下位于北京 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 69号院 2号楼 10层三单元 1001房屋及其所属地下车库-1 层 031 车位、-2 层 151 车位出售给毛超,交易价 格共计为人民币 2,823.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 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交易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御新智合已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并与交易对方办理完毕上述房产的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已完成 。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配置,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交 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最终数据将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16c0d1dd-055f-460a-b577-91694e780cef.PDF ─────────┬──────────────────────────────────────────────── 2026-01-10 00:00│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御新智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新智合”)拟将名下位于北 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 69号院 2号楼 10层三单元 1001房屋、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 69 号院 1-5号楼地下车库-1层 031 车位( 以下简称“车位 1”)及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 69号院 1-5号楼地下车库-2层 151车位(以下简称“车位 2”)(以下合称“标 的资产”)出售给毛超(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格共计为人民币 2,823.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宜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包括不限于交易协议签署等。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毛超 住所:吉林省松原市******** 身份证号码:22070219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相应履约能力。毛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 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资产 资产类别 权利人 权证编号 所在地 建筑面积 名称 房产 投资性房 御新智合 京(2017)朝不动 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69 446.38平方米 地产 产权第0094086号 号院2号楼10层三单元1001 车位1 投资性房 御新智合 京(2021)朝不动 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69 53.34平方米 地产 产权第0001973号 号院1-5号楼地下车库-1层031 车位2 投资性房 御新智合 京(2021)朝不动 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69 53.34平方米 地产 产权第0003338号 号院1-5号楼地下车库-2层151 标的资产中房产及车位2正处于出租状态,对本次交易不存在影响。除此之外,该标的资产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 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标的资产的主要财务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房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账面原值为31,188,106.28元,账面净值为24,784,988.75元 ,减值准备108,768.19元,账面价值为24,676,220.56元,包含房屋所在土地使用权价值。 (三)标的资产评估内容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资产出具的《北京御新智合科技有 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69号院2号楼10层三单元1001的住宅和151号车位、031号车位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中锋评报字【2026】第40003号),经采用市场法评估,本次交易涉及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2,822.9 2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出卖方:北京御新智合科技有限公司 买受方:毛超 居间方:北京丽兹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二)房屋、车位基本情况 1、房屋情况 房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69号院2号楼10层三单元1001房(不动产权证书号: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94086号),该 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 2、车位情况 车位1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69号院1-5号楼地下车库-1层031(不动产权证书号: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0001973号); 车位2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69号院1-5号楼地下车库-2层151(不动产权证书号: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0003338号)。 (三)房屋租赁、居住权及其他情况 1、房屋已出租,租赁期限至2026年8月31日,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车位1租赁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车位2租赁期限至2026年8月31日; 3、房屋未设立居住权、未登记户籍、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次交易价款总和(含车位)共计为人民币2,823.00万元,其中房屋价格为2,723.00万元、车位1价格为人民币51.00万元、车位 2价格为人民币49.00万元。支付期间主要约定为: (1)认购定金共计人民币200.00万元,交易协议签署当日支付予出卖人。 (2)过户前首笔款合计289.00万元,于办理标的资产转移登记手续前三个工作日支付至监管账户,于取得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当日支付给出卖人。 (3)购房款人民币2,314.00万元,买受人于办理完该房屋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后以银行贷款形式支付给出卖人。如买受人改为 全款购买或不能足额获批贷款,买受人应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前三日将差额汇入监管账户,于买受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当日支 付给出卖人。 (4)购房款人民币20.00万元,买受人于办理完毕该房屋物业交接手续后当日支付给出卖人。 (五)买卖双方承担税费 1、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为:承担本次交易过程中的全部税费款。 2、出卖人承担的税费为:不承担本次交易过程中的任何税费款。 (六)主要违约责任 1、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之日止,因出卖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将列入合同附件一中该房屋的装修 装饰、附属设施设备及家具家电等损坏或未交付的,应按该物品在合同签订当日所对应的实际价值向买受人补偿。出卖人不得拆除房 屋内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或拆除后影响正常生活使用的物品,否则应向买受人赔偿实际损失。 2、出卖人有发生房屋被查封或者限制转让而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逾期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超过三十天、拒 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买受人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等约定的根本违约情 形的,买受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面解除合同,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自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 价款总和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且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购房款(包含但不限于已监管资金解冻至买受人账户),居间方收取买受人 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出卖人直接赔付买受人。 3、买受人有发生拒绝购买该房屋、逾期履行付款义务超过三十天、逾期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超过三十天等约定的根本违约 情形的,出卖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面解除合同,出卖人选择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自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按 照价款总和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向出卖人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冲抵违约金,多退少补;居间方收取买受人的所有费用 不予退还。 4、因出卖人或买受人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还应当补充赔偿。 (七)不动产登记 出卖人和买受人同意于2026年2月10日前,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如因买卖双方任一方原因未能 于前述日期前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的,则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之日止,按日计算向对方支 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八)房屋交付 出卖人收到全部购房款(除物业交割款外)后2个工作日内。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及人员安置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 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核心业务和实施战略布局。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目的是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本次交易预计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增加公司未来净利润约278.0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3、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御新智合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处置涉及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北路69号院2 号楼10层三单元1001的住宅和151号车位、031号车位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db14dabf-9e3c-48d6-b915-62c174a03986.PDF ─────────┬──────────────────────────────────────────────── 2026-01-10 00:00│御银股份(00217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1月 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1月 9日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由董事长杨文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6dec6432-e81a-4143-a51e-d742dbfc5b76.PDF ─────────┬──────────────────────────────────────────────── 2026-01-04 15:36│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通知,获悉其将 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延期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原质押 延期后 质权人 质押 股东或第一 购回数量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始日 到期日 质押到 用途 大股东及其 (股)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期日 一致行动人 比例 比例 押 杨文江 是 7,050,000 6.78% 0.93% 是 否 2025年 7 2025年12 2026年 6 华安证券 个人 月 7日 月 31 日 月 30日 股份有限 融资 公司 需求 注:上表中限售股为担任公司董事的锁定股。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杨文江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延期购 本次延期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比 回前质押股 购回后质 所 司 况 例 份数量(股 押股份数 持股 总股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量(股) 份 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冻结数量 比例 记 比例 (股) 数量(股 ) 杨文江 104,041,52 13.67 31,050,000 31,050,00 29.84 4.08% 31,050,00 100% 55,222,33 75.66% 1 % 0 % 0 1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为担任公司董事的锁定股。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 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文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04,041,5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7%;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34, 773,866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3.42%;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9,267,655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66.58%。杨文江先生累计已质押 31,0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9.84%,占公司总股本的 4.08%。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系对前期股份质押的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 2、杨文江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3、杨文江先生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业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6bd39a1a-adec-4cba-85b9-f38658ff7e19.PDF ─────────┬──────────────────────────────────────────────── 2025-12-30 16:32│御银股份(00217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御银股份(00217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313e27fc-6b85-4832-80ac-380285afffa3.PDF ─────────┬──────────────────────────────────────────────── 2025-12-04 16:57│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7194e633-fbfd-436a-afac-799cf86c0d15.PDF ─────────┬──────────────────────────────────────────────── 2025-11-18 19:46│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的通知,获悉杨文江先生将 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一致行动人 押 杨文江 是 14,400,000 13.84% 1.89% 是 否 2025 年 2026 年 中 泰 证 券 偿还债 11 月 17 11月 17 (上海)资 务、日 日 日 产管理有限 常经营 公司 周转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文江先生所持股份的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 股 数 持 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后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量 比例 前质押股 质押股份数 所 持 司 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股) 份 数 量 量(股) 股 份 股 本 限售和冻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股) 比例 比例 结、标记数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杨文江 104,041,52 13.67% 16,650,000 31,050,000 29.84% 4.08% 31,050,000 100% 55,222,331 75.66% 1 合计 104,041,52 13.67% 16,650,000 31,050,000 29.84% 4.08% 31,050,000 100% 55,222,331 75.66% 1 注:上述表中限售股、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为担任公司董事锁定股。表格中如出现 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截至公告披露日,杨文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4,041,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7%;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4,773,86 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3.42%;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9,267,655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 6.58%。累计已质押31,0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9.84%,占公司总股本的4.08%。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40e85d81-61a6-4e4f-a6f5-e2a3226fc8b3.PDF ─────────┬──────────────────────────────────────────────── 2025-11-11 16:02│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d3aa5652-434c-41fb-930c-642b499c0d28.PDF ─────────┬──────────────────────────────────────────────── 2025-10-30 16:34│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御银股份(00217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70fe9259-6dc7-422c-b57d-e6ffaf6c45d9.PDF ─────────┬──────────────────────────────────────────────── 2025-10-30 16:32│御银股份(002177):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总经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文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辞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后仍担任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文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文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04,041,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7%,不存在 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谭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谭骅先生的辞职报告 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对杨文江先生在担任总经理,谭骅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谭骅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 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或经理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谭骅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后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 机关的要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章变更等工商登记备案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c4ec3d4-e044-470d-8539-ebdf4af4afaa.PDF ─────────┬──────────────────────────────────────────────── 2025-10-30 16:32│御银股份(002177):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 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故本次议案无需再提请股 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691,105.89 元 ,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820,857,423.70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654,772,650.95元。根据 利润分配应当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54,772,650 .95元。 为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经董事会审议,拟定 2025年第三季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761,191,294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0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 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761,191,294股,本次拟分配现金股利金额 1,522,382.58元(含税),占 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3.02%。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若出现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 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决策程序 1、股东会审议情况 2025年 5月 16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 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5年中期(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状况及未来的 资金需求等因素,合理平衡了股东当期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之间的关系,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盈利水平及现金流状况,现金分红比例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经营需 要、发展规划以及对投资者回报的基础上制定。该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4b81eada-6f43-449d-9784-f36377b0bf24.PDF ─────────┬──────────────────────────────────────────────── 2025-10-30 16:31│御银股份(00217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御银股份(00217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5544f8ea-c183-4275-ace8-a1dc94a7eb9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御银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582.PDF ─────────┬──────────────────────────────────────────────── 2026-04-24│御银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592.PDF ─────────┬──────────────────────────────────────────────── 2025-10-31│御银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0111.PDF ─────────┬──────────────────────────────────────────────── 2025-08-20│御银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7278.pdf ─────────┬──────────────────────────────────────────────── 2025-04-23│御银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2331.PDF ─────────┬──────────────────────────────────────────────── 2025-04-23│御银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2313.pdf ─────────┬──────────────────────────────────────────────── 2024-10-30│御银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273.PDF ─────────┬──────────────────────────────────────────────── 2024-08-17│御银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7/1220891651.PDF ─────────┬──────────────────────────────────────────────── 2024-04-25│御银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936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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