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78 延华智能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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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8:52 │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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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4 │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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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 │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完成补选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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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 │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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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0 │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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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43 │延华智能(002178):上市公司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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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43 │延华智能(00217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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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43 │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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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43 │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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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43 │延华智能(00217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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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8:52│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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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f71a5da7-450c-4141-97c9-9b78779a34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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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4│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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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a0350c8-c1c3-427b-9099-db70a69b7b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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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完成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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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完成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b2274564-485a-4632-bc55-160e6dec4d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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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2│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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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09931a42-631f-4601-b0fc-c79587cec0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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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9:30│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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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ec37ece8-74ec-4c00-9af5-1bca8dcedd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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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43│延华智能(002178):上市公司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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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上市公司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2e2b65fd-0485-4597-bcb8-7a60326e9f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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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43│延华智能(00217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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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57612845-edd0-40d9-b286-c26e68e563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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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43│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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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326d298d-b746-4ebb-9aa1-ca930ce7d0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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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43│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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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3e557811-8d05-4bde-b305-0f655a59ba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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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43│延华智能(00217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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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7eda2ea8-e3cb-4937-9e2f-97a506480f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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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43│延华智能(002178):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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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c9c8d9bd-b5fa-4b8a-996a-b9ff29f92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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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41│延华智能(00217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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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
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三)15:0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
事 7 人(其中 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长胡新宇先生因工作时间冲突,委托副董事长潘志先生代为出席会议)。本次会
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潘志先生主持,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
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 1/2 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
资者查阅;《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本期计提金额合计人
民币653.23 万元,本期转回金额合计人民币 887.33 万元。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 1/2 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e4e6a2cf-3bc2-4c77-85fe-d0bdcfe6f6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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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20:40│延华智能(002178):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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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aa6b85dc-4ea9-41e1-93f4-cbc609d0b6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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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延华智能(002178):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普陀延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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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上海普陀延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同意清算并注销控股子
公司上海普陀延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小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上海普陀延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延华小贷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上海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予以登记。
本次注销完成后,延华小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455a2ec3-7cc9-416d-8458-d500cd967a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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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8:56│延华智能(00217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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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7 日以电
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星期二)14: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新宇先生主持,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财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苏燕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苏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苏燕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因此苏燕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苏燕女士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
)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融津投”)提名的董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华融津投向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梅艳女士(
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填补本次董事辞职产生的董事会席位空缺,并接替苏燕女士原在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核同意将黄梅艳女士作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黄梅艳女士将正式就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
将接任苏燕女士原担任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 1/2 以上同意。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 事 的 公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定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17 楼多功能报告厅以
现场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8 月 20 日。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 1/2 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4acc94e1-f241-4380-a636-38ed5683e1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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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8:54│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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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e52d0438-269c-45b5-9907-bbb448fb08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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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8:52│延华智能(002178):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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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苏燕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苏燕女士因达到法
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辞职后苏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其将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离职工作交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燕女士未
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苏燕女士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7 年 6 月 5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苏燕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苏燕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
。在此期间,苏燕女士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
苏燕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其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苏燕女士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融津投”)提名的董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
的正常进行,现华融津投向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梅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填补本次董事辞职产
生的董事会席位空缺,并接替苏燕女士原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黄梅艳女士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等进行核查,认为黄梅艳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将黄梅艳女士作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选举黄梅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黄梅艳女士将正式就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
将接任苏燕女士原担任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4b834bf6-198f-4743-85ae-28c0265149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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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10│延华智能(002178):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设立重庆分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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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或“延华智能”)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设立重庆分公司的议案》。因业
务开展需要,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电医星”)在重庆市设立重庆分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控股子公司开设分公司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设立重庆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分公司名称: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分公司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翠柏路 101 号天安数码城云谷2 栋(暂定,以最终注册地址为准)
3、分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及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服务和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
配件、网络设备和办公用品及耗材、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暂定,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
4、分公司负责人安排:陈铃(暂定,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
以上相关信息均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后的内容为准。
二、设立重庆分公司对成电医星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设立重庆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电医星可拓展重庆区域医疗信息化市场、满足客户本地化服务要求,通过分公司补齐服务短
板,构建竞争优势。
分公司的成立将有助于提升成电医星在重庆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吸引更多潜在客户;成电医星可凭借本地化团队实现快速响应、
深度合作和降低实施运维成本,为客户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设立分公司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照规定程序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尚需取得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2、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子公司相关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签署和申报
与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以及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
3、分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属地化管理、市场环境变化等潜在风险。公司将强化管理协同,做好风险防范与应对。分公司
设立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
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07d6aefb-8ad9-4127-8020-369c097e41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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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7│延华智能(002178):关于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海南智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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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或“延华智能”)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海南智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清算并
注销控股子公司海南智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智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海南智城事宜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清算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海南智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056386803E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4 日
6、法定代表人:胡黎明
7、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崖城创意产业园区内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舞台工程施工;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出口监管仓库经营;建筑智能化工
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办公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音响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9、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持股占比
(万元) (万元)
1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00 4,500 75%
2 上海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80 780 13%
3 金雨茂物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20 720 12%
总计 6,000 6,000 100%
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海南智城 75%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业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海南智城 13%的股权,海南智城为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10、海南智城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4/12/31 2025/12/31 2026/6/30
资产总额 3,110.37 2,065.27 1,861.78 1,835.16
负债总额 153.11 421.22 254.95 253.82
所有者权益 2,957.26 1,644.05 1,606.82 1,581.33
项目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00 -525.49 267.32 0.00
利润总额 -173.40 -1,313.21 -37.22 -25.49
净利润 -173.40 -1,313.21 -37.22 -25.49
注 1:表格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分项数据与合计数尾差。
注 2: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1-6 月数据尚未审计。
11、截至目前,上市公司与海南智城的相关账务往来情况如下:上市公司对海南智城存在项目应付账款,目前为根据项目进度暂
估的应付款项,由于项目尚未完成结算,最终将以结算结果为准;
上市公司对海南智城存在其他应付款约 1,475.98 万元,为上市公司与海南智城之间的往来款。
二、拟清算并注销海南智城的原因
近年来,海南智城业务开拓推进不及预期,在岗人员规模缩减、业务规模逐步收缩。持有海南智城 12%股份的股东提出由上市公
司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双方未能就股权处置方案达成一致;该股东另以上市公司对海南智城存在应付款项为由提起代位权诉讼,
目前相关争议仍在司法审理阶段。
为妥善化解相关事项、精简低效资产、优化集团整体资产结构,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拟对海南智城实施
清算、注销。
三、清算并注销海南智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清算注销事项预计对公司的财务影响:海南智城清算、注销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将发生相应变化。本次对海南智城的清算注销预计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影响不会达到股东会审议的标准。本次清算注销预计不会对公司
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清算注销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将根据后续清算实际结果确定,具体对当期利润的影响将依据清算进度和结果,最终影
响数据以年审会计师的意见为准。
2、本次拟清算注销事项涉及相关人员安置,公司将严格按照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妥善完成人员安置。
3、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海南智城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的情形;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
利能力产生影响。
4、本次清算并注销海南智城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规定,妥善办结在执行项目、清理债权债务、税务
清缴等遗留事项,待所有未了事务处置完毕后,规范推进清算、清税、工商注销等全流程工作,确保清算与注销各环节合规有序。
四、相关程序
控股子公司海南智城的清算注销事宜,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范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海南
智城清算、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机构签署清算及注销所需全部文件,与海南智城股东签署相关配套文件;在董事会
授权范围内,对前述事项的未尽、未决事宜作出决策,并依法全程办理各项清算、注销手续。
五、风险提示
1、鉴于本次海南智城清算注销需先行办结存量项目处置、债权债务清理、税务核验等多项前置未了事项,整体流程环节多、周
期存在不可预判性,税务与工商审核流程、相关方配合情况均会影响整体推进节奏。若自行清算无法推进,公司可能通过其他途径(
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等),相应将拉长办理周期,本次清算注销存在推进受阻、延期甚至无法完成注销的风险
。
2、公司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c6ea6491-2374-4016-8c70-533129fbaa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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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7│延华智能(002178):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分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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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或“延华智能”)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分公司的议案》,为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公司
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公司将注销合肥分公司、海南分公司、盐城开发区分公司、南京分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分公司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70987752
2、成立日期:2012 年 06 月 05 日
3、营业场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波路拓基城市广场 5#806号
4、负责人:刘慧君
5、经营范围: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
(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200069699358T
2、成立日期:2013 年 08 月 07 日
3、营业场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 123 号阳光金融广场1309 室
4、负责人: 张彬
5、经营范围:楼宇智能化工程,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楼宇智能化,计算机专业四技服
务,承包境外建筑智能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境外建筑智能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
境外建筑智能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建筑智能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金属材
料、建材、机电产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计算机及配件,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卫生电视系统
的设计、安装和调试。
(三)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分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91MA20GHYE5N
2、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26 日
3、营业场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 5 号 6 幢 2-606室
4、负责人:刘慧君
5、经营范围:从事总公司安排的下列业务:工程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系
统集成,智能化、信息化与节能的设备与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7971036636
2、成立日期:2006 年 12 月 22 日
3、营业场所:南京市秦淮区砂珠巷小区 02 幢 1906 室
4、负责人: 刘慧君
5、经营范围:承接公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销分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划注销四家分公司,系结合各分支机构历史经营成效、当前业务现状及集团中长期经营规划综合研判后作出的安排。注销
闲置分支机构能够精简冗余组织架构,减少无实质经营分支机构的固定管理成本,进一步提升集团整体管理与业务运转效率。
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
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分公司注销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规定,妥善办结在执行项目、清理债权债务、税务清缴等遗
留事项,待所有未了事务处置完毕后,规范推进清算、清税、工商注销等全流程工作,确保清算与注销各环节合规有序。
2、注销分公司事宜需按照规定程序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最终注销结果以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3、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办理注销的相关事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
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251f41e9-bdda-4e04-9601-4100bc3bc6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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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8:06│延华智能(00217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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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以
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一)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新宇先生主持,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财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设立重
庆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电医星”)因业务开展需要,将设立重庆分公司。分公司
的成立将有助于提升成电医星在重庆地区的品牌影响力,吸引更多潜在客户;成电医星可凭借本地化团队实现快速响应、深度合作和
降低实施运维成本,为客户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本次控股子公司开设分公司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
董事会审批范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子公司相关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签署和申报与本
次设立分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以及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 1/2 以上同意。
《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设立重庆分公司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分公司的议案》
为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公司将注销合肥分公司、海南分公司、盐城开发区分公
司、南京分公司。
本次注销分公司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注销的相关事宜
。实施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规定,妥善办结在执行项目、清理债权债务、税务清缴等遗留事项,待所有未了事
务处置完毕后,规范推进清算、清税、工商注销等全流程工作,确保清算与注销各环节合规有序。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 1/2 以上同意。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分公司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海南智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的议案》
近年来,海南智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智城”)业务开拓推进不及预期,在岗人员规模缩减、业务规模逐步
收缩。持有海南智城 12%股份的股东提出由上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双方未能就股权处置方案达成一致;该股东另以上市公
司对海南智城存在应付款项为由提起代位权诉讼,目前相关争议仍在司法审理阶段。
为妥善化解相关事项、精简低效资产、优化集团整体资产结构,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对海南智城
实施清算、注销。
后续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规定,妥善办结在执行项目、清理债权债务、税务清缴等遗留事项,
待所有未了事务处置完毕后,规范推进清算、清税、工商注销等全流程工作,确保清算与注销各环节合规有序。
鉴于本次子公司清算注销需先行办结存量项目处置、债权债务清理、税务核验等多项前置未了事项,整体流程环节多、周期存在
不可预判性,税务与工商审核流程、相关方配合情况均会影响整体推进节奏。若自行清算无法推进,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其他途径(
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等),相应将拉长办理周期,本次清算注销存在推进受阻、延期甚至无法完成注销的风险
。
根据测算,本次注销预计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影响不会达到股东会审批的标准。
本次清算注销事宜,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范畴。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海南智城清算、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相关机构签署清算及注销所需全部文件,与海南智城股东签署相关配套文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前述事项的未尽、未决事宜作
出决策,并依法全程办理各项清算、注销手续。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 1/2 以上同意。
《关于清算并注销控股子公司海南智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公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f9d31112-7f15-4eeb-abd9-b3c63238a2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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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33│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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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750 万元–1,500 万元 盈利:538.4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000 万元–1,800 万元 亏损:1,082.8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105 元/股–0.0210 元/股 盈利:0.0076 元/股
营业收入 15,000 万元–19,500 万元 21,690.94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4,500 万元–19,000 万元 21,375.50 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
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部分区域市场业务拓展不及预期、部分存量项目于报告期内陆续进入收尾或结算阶段、部分
新增业务暂未形成规模化产值,多重因素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滑。
报告期内,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收益同比有所下降,2025 年上半年原控股子公司医星科技增资扩股引
入投资者,上市公司所持其股权被稀释,对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由此确认投资收益,本期无同类处置事项
;同时,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经营持续承压,对当期利润造成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后,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 400 万元,主要来源于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本期因诉讼执行等收回款项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持有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政府补助
等。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
体数据以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67a7ccd-05c0-476c-937a-2696e69f0d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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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56│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续贷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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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智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延华”)的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此前东方延华于 2025 年 6 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以下简称“贷款方”)贷款 1,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由公司及第三方担保机构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
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融资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市融资担保中心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
担保。
现原贷款将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到期,东方延华将向贷款方申请续贷 1,000 万元,由公司及市融资担保中心继续分别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市融资担保中心此次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东方延华提供总额不
超过 8,000 万元的担保。实际办理中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
见2026年 4月23日、2026年 5 月 20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06 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189 号 C122 室
4、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5、注册资本:3,000 万元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通用设备
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云计
算装备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93.6%的股份、自然人余裕持有其 3.6%的股份、上海睿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2.8%的股份。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度数据已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数据尚未审计):
单位:万元
2025/12/31 2026/3/31
资产总额 23,261.99 22,151.17
负债总额 11,694.84 10,877.6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442.08 5,800.40
流动负债总额 11,519.84 10,790.19
所有者权益 11,567.15 11,273.48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396.47 1,305.18
利润总额 83.18 -320.73
净利润 114.46 -293.66
9、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东方延华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拟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贷款本金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2、借款期限:一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
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
借款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公司最终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五、公司拟出具反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鉴于东方延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贷款的 1,000 万元,委托市融资担保中心对贷款本金的 85%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即担保金额为 850 万元),东方延华出具了委托担保承诺书,作出了相关承诺;对此公司将向市融资担保中心出具
无条件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就东方延华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向市融资担保中心提供信用反担保,公司承担
反担保的保证责任。
1、公司承担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市融资担保中心为东方延华承担担保责任,代东方延华向贷款方偿还债务之日起
叁年。
2、公司与东方延华同属第一债务人,市融资担保中心无须先向东方延华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其他反担保措施,而有权直接向公司
追偿。公司保证在东方延华未履行债务时立即无条件清偿东方延华欠付市融资担保中心的全部款项。
3、因公司同时为东方延华的贷款向贷款方提供担保责任,如公司先予市融资担保中心代东方延华向贷款方偿还债务的,公司保
证不向市融资担保中心追偿,并放弃行使可能影响或损害市融资担保中心权益的一切权利。
4、反担保保证的范围为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约定的债务人东方延华应向市融资担保中心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市融资担保中心
因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为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等费用。公司承诺如债务人东方延华未履行或未完
全履行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约定的对市融资担保中心负有的义务和责任,公司保证无条件立即向市融资担保中心支付债务人应付款项。
5、若东方延华与市融资担保中心变更委托担保承诺书或者东方延华与贷款方变更借款合同,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反担保保函仍
然有效。公司保证按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承担连带反担保责任及履行相应的义务。
反担保函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公司最终出具的反担保函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东方延华提供不超过 8,000.00 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东方延华
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4,790.00 万元,对东方延华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下同)为 3,996.25 万元,本次
为东方延华1,000.00 万元续贷提供担保,办理续贷后东方延华将结清对贷款方原1000.00 万元的贷款。公司对东方延华的担保金额
为 4,790.00 万元,公司对东方延华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3,21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7,294.76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16.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5,991.01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68%。以上数据包含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东方延华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七、其他
1、东方延华的其他参股股东余裕(持股 3.6%)、上海睿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8%)将按其出资比例对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
提供反担保,并与上市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2、本次被担保人东方延华将对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并与上市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
3、东方延华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东方延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备一定的控制能
力,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042bf26-6953-428b-b5af-883ea14b6a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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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50│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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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智能”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延华”)的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东方延华此前分别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 1,000 万元贷款、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 1,500 万元贷
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现南京银行的贷款已到期并还清,东方延华将向南京银行申请990 万元贷款;北京银行的贷款即将到期,东方延华将依约结清贷
款,现东方延华将向北京银行申请 1,000 万元贷款。公司将对上述两笔贷款共计 1,99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东方延华提供总额不
超过 8,000 万元的担保。实际办理中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
见2026年 4月23日、2026年 5 月 20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06 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189 号 C122 室
4、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5、注册资本:3,000 万元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通用设备
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云计
算装备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93.6%的股份、自然人余裕持有其 3.6%的股份、上海睿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2.8%的股份。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度数据、2026 年第一季度数尚未审计):
单位:万元
2025/12/31 2026/3/31
资产总额 23,261.99 22,151.17
负债总额 11,694.84 10,877.6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442.08 5,800.40
流动负债总额 11,519.84 10,790.19
所有者权益 11,567.15 11,273.48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396.47 1,305.18
利润总额 83.18 -320.73
净利润 114.46 -293.66
9、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东方延华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南京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
1、被担保主债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依据其与东方延华签订的主合同为东方延华办理的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
限于办理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
外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南京银行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为东方延华办理的包括但不限于保函、汇票承兑、汇票保贴、汇票贴现、信
用证、衍生品等授信业务,南京银行于债权确定期间之后实际发生垫款的,亦属于被担保主债权。本次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的最高
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90 万元。
2、债权发生期间:一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被担保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东方延华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南京
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5、保证期间:贷款合同项下东方延华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南京银行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延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若南京银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
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二)与北京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
1、被担保主债权及保证范围:东方延华与北京银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以及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
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贷款方的债
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2、借款期限:1 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
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公司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
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公司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
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公司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东方延华提供不超过 8,000.00 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东方延华
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4,300.00 万元,对东方延华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下同)为 3,296.25 万元,此次
对东方延华共计1,99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后,东方延华将结清对北京银行原1,500.00 万元的贷款。公司对东方延华的担保金额
为 4,790.00 万元,公司对东方延华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3,21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7,294.76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16.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5,991.01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68%。以上数据包含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东方延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其他
1、东方延华的其他参股股东余裕(持股 3.6%)、上海睿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8%)将按其出资比例对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
提供反担保,并与上市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2、本次被担保人东方延华将对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全额反担保,并与上市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
3、东方延华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东方延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备一定的控制能
力,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延华智能签署的保证合同;
2、东方延华及其参股股东签署的反担保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5dcbf2e-5b13-4985-b09e-85c028883d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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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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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f09cbdc-ef7f-4a13-a801-556fe8fe28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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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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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ae51f59-0d50-4017-b276-0ad86f73a7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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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02│延华智能(002178):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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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16:30 在全景网举
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
ir.p5w.net)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胡新宇先生、独立董事张照东先生、独立董事马晓鲁女士、独立董事刘荣女士、总裁
兼财务总监黄慧玲女士、执行总裁王翔宇先生、执行总裁及董办主任唐文妍女士、副总裁张泰林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垒宏先生、财务
副总监唐秋结女士等。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 ( 星 期 四 )15:00 前 访 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
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b5a0bfc-d746-44ee-bc3e-b626486c87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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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延华智能(002178):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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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本期计提金额合计人民币 176.63 万元,本
期转回金额合计人民币 488.18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计 本期转 本期转销 其他变 期末余额
提金额 回金额 金额 动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准 30.65 - 12.55 - - 18.10
备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 16,967.18 135.04 448.13 - 188.94 16,843.03
备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 6,327.30 31.50 18.44 - - 6,340.36
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1,089.54 - 7.80 23.43 - 1,058.31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5,802.08 10.09 1.26 206.51 -188.9 5,415.46
4
合计 30,216.75 176.63 488.18 229.94 - 29,675.26
注 1:上述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注 2:其他变动为单项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2026 年 3 月 31 日。
二、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科目名称:应收票据
账面余额:203.80 万元
账面价值:185.70 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本公司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票据,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
依据如下:应收票据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评级较低的银行
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外
对于划分为组合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本期计提金额:0 万元
本期转回金额:12.55 万元
计提原因:基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计提减值损失
2、科目名称: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40,824.06 万元
账面价值:23,981.03 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本公司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账款,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
依据如下:应收账款组合 1: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 2: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 2 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预计无法收回、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本期计提金额:135.04 万元
本期转回金额:448.13 万元
计提原因:基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
3、科目名称: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额:12,148.36 万元
账面价值:5,808.00 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
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确定的组合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合并范围内公司往来
组合 2:低风险组合 国库退税、未到期保证金及押金、代收代付等风险较
低项目
组合 3:账龄组合 具有相同或类似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
对于划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预计无法收回、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其他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本期计提金额:31.50 万元
本期转回金额:18.44 万元
计提原因:基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
4、科目名称:存货
账面余额:5,431.16 万元
账面价值:4,372.86 万元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
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本期计提金额:0万元
本期转回金额:7.80 万元
计提原因: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5、科目名称:合同资产
账面余额:27,987.01 万元
账面价值:22,571.55 万元
本公司对除单项认定的合同资产,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
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已完工未结算款 根据业务性质,已完工未结算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
风险
组合 2:质保金 未到期的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预计无法收回、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
等的合同资产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本期计提金额:10.09万元
本期转回金额:1.26万元
计提原因:基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76.63 万元,转回金额合计 488.18 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增加 20
26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79.37 万元,相应增加 2026 年第一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179.37 万元。
本次计提和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
依据充分,且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
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9db9158-09a2-4f5a-8300-d4c98ff138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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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延华智能(00217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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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
、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二)15:0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新宇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 1/2 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
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本期计提金额合计人民币 176.63 万元,本
期转回金额合计人民币 488.18 万元。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 1/2 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b2584e5-3f18-41e0-86e1-df06c38cd2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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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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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b00b346-0081-403b-a8c7-eabb786567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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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1│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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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0a7129f-89a1-4f72-b57c-a84791a419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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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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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1b33f10-677d-4070-9972-f76f51c010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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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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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892fc90-788b-456f-9e7e-ab67e1b80f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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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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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5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模板
附后)。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17 楼多功能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预计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8.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9.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3)
9.01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9.03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议案 1 至议案 9 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议案 8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逐项表决,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关于 2026 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关于预计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关于 202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第九项议案的三项子议案对应修订后的制
度全文于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4、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
查阅。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9:0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五)登记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
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其它事项
1、公司会议联系人:唐文妍、王垒宏
电话:021-61818686*309
传真:021-61818696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7 楼
邮编:20006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3322966-dfab-4945-b607-d6ac79ffc9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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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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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优化公司薪酬管理体制,有效调动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
益的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 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
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
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纳入预算管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决定程序如下: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经营指标预测,系统编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预算;在预算执行周期内,结合关键业绩指标
达成进度,动态优化调整人员配置,并实施绩效薪酬、奖金等计提比例的弹性管控。
(二)公司基于经审计的年度经营成果,科学核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总额分配方案。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度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
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
酬或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度发放。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其签署的劳动合同,并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根据其综合工作能力
、履职情况、承担目标责任等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薪酬。
第八条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根据职责范围、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
绩效薪酬,包括绩效工资、专项激励和奖金。其中,绩效工资与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挂钩,季末或年终根据当期考核结果统算兑
付。专项激励和奖金以公司制定的考核激励方案为依据,根据个人年度考核及考评结果进行具体核定及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下列原则发放:
(一)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二)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
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
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地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如发生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发放或者追回已发放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一)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失职、渎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财务舞弊、重大风险事件等,给公司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与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冲突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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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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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方案等研究的问题应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形成提案。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对有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如有必要可将书面建议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形
成决议后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2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
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限。公司应当保存前述会议资料10年。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
名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
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委员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公司向委员提供的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9470e7d-ee15-455e-9292-35417569be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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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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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或解聘的建
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在披露董事候选人情况时, 应当同步披露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的审核意见。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当充分
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
、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集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简历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公司应当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召开前,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前款的规定披露相关内容,并将所有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报送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慎判断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并有权提出异议。
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公司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2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和信息,经全体委员
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限。公司应当保存前述会议资料10年。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
员(独立董事)主持。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主任委员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
该事项,主任委员应当予以采纳。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
定。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
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公司向提名委员会提供的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346114e-a786-477b-825c-2d6adaf50e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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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度独立董事(张照东)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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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
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履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张照东,中国国籍,有中国香港居留权;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现为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厦门大学法学院
实践教学导师,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本人还担任泉州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厦门市劳动关系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厦门/福
州/泉州等多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本人具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2024 年 6 月起担任延华智能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在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召集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故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
的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会,其中通讯方式参加 1 次、请假未出席 1 次。
本报告期参加董事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7 0 7 0 0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1 次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议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
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其中,参与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宜,确保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合规;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相关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力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确保定期报告等相关工作合法合规;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确保相关聘任工作的合规进行。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
事会以及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共计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审议相关议案与重要事项,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与规范
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持续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年度审计事务所保持沟通,针对全年审计规划、各期财务数据涉及的重要事项开展
积极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为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本人与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除此之外,日常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的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积极予以回复和反馈。
本人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
公正的审议表决。在审议表决议案事项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
、了解具体情况。
3、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设立专属履职场所。本人行使监督职责过程中,董事会其他成员、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展
现出高度协同性,依托专业化履职保障体系为本人合规行使法定职权提供必要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四期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
应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关联方进行了定义、
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交易决策、回避措施、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
交易的公允性提供了制度支持。
3、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
规定,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理财事项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审批额度范围内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及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履职中平衡监督与支持的双重角色,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守诚信勤勉准则与独立监督立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9083059-539d-4b4f-b05d-6f8e1845e4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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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及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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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募集资金专项存放及使用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7ef0473-be64-4cbe-baca-bc69fea977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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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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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同时审计委员会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应法定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专业会计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内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
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时,内部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职权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四)负责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
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
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有权向公司股东会提出提案。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将在作出董事
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审计委员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
审计委员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委员会提出请求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
同意。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决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审计委员会应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及
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对于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将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会议所必
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
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决策前应当认真审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报告: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有关资料及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
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和信息,经全体委员一致
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限。公司应当保存前述会议资料10年。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主任委员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
该事项,主任委员应当予以采纳。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
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
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
第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
规定。
第二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公司向审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第三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af9c9a1-4bdb-4b56-b538-dce88a8c36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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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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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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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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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裁助理。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协助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
等;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考评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如有必要,可以委托第
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公司提供相关资料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参考: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工作业绩指标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限。公司应当保存前述会议资料10年。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
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主任委员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
该事项,主任委员应当予以采纳。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
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
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公司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的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63e98eb-67d0-4f7f-8680-eec6299eaa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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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度独立董事(刘荣)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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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
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履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刘荣,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具有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资格;曾任天津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11 年 10 月至今任天津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外部兼职包括泰
达控股集团外部董事、天津国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津南村镇银行独立董事、天津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天津市财政局政
府会计咨询专家。2024 年 6 月起担任延华智能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在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召集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故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
的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会,均以通讯方式参加。
本报告期参加董事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7 0 7 0 0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 2 次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认真审议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
议,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其中,主持并召开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宜,确保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合规;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相关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力会计师事务所
在公司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确保定期报告等相关工作合法合规;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确保相关聘任工作的合规进行。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
事会以及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共计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审议相关议案与重要事项,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与规范
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持续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年度审计事务所保持沟通,针对全年审计规划、各期财务数据涉及的重要事项开展
积极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为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本人与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除此之外,日常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的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积极予以回复和反馈。
本人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
公正的审议表决。在审议表决议案事项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
、了解具体情况。
3、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设立专属履职场所。本人行使监督职责过程中,董事会其他成员、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展
现出高度协同性,依托专业化履职保障体系为本人合规行使法定职权提供必要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四期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
应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关联方进行了定义、
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交易决策、回避措施、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
交易的公允性提供了制度支持。
3、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
规定,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理财事项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审批额度范围内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及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履职中平衡监督与支持的双重角色,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守诚信勤勉准则与独立监督立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43b20e8-297b-4427-ad5d-51d857220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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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度独立董事(马晓鲁)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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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
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履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马晓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与经济学双学士学位。福建晓真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律师事务所
主任,拥有超过 15 年法律专业服务经验,担任多家政府机构、医疗机构、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金融交易、金融合同纠
纷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的司法实践经验。2024 年 6 月起担任延华智能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在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召集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
有效,故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
的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 2 次股东会,其中现场方式参加 1 次、通讯方式参加 1 次。
本报告期参加董事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7 0 7 0 0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以现场方式参加 1 次、通讯方式参加 1 次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了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
事会以及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
2025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共计主持并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审议相关议案与重要事项,持续关注公司经营
与规范运作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持续与公司内审部门及年度审计事务所保持沟通,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
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为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 15 个工作日。本人与
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除此之外,日常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的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积极予以回复和反馈。
本人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
公正的审议表决。在审议表决议案事项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询问
、了解具体情况。
3、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设立专属履职场所。本人行使监督职责过程中,董事会其他成员、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展
现出高度协同性,依托专业化履职保障体系为本人合规行使法定职权提供必要支撑。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四期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
应报告期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关联方进行了定义、
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交易决策、回避措施、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
交易的公允性提供了制度支持。
3、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
规定,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理财事项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审批额度范围内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及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履职中平衡监督与支持的双重角色,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恪守诚信勤勉准则与独立监督立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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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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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bf9b78b-4abf-4c9b-9e83-c1edb4b2f0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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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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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本条前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独立董事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将会议内容书面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因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召开会议的,
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期限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
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通讯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或其他电子通信方式(如视频、电话等)
召开。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必要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聘请专业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
确认。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a0a0b0f-139d-41cf-bcc9-356c1f3a83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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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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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分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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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延华智能(00217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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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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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2│延华智能(00217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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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1d2138e-4357-4d7f-aea7-c37d559d8d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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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2│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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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f92ae6f-4e4d-4046-a06a-15753754ccc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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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延华智能: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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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延华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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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延华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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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延华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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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延华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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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延华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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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延华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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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延华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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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延华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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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延华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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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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