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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78(延华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178 延华智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3 00:00│延华智能(002178):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洪芳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洪芳芳女士因连续任职时间满六年,申请辞去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洪芳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洪芳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洪芳芳女士的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规定,洪芳芳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日生效。在此期间,洪芳芳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于日前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注函,对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表示关注,公司将尽快推进换届事宜,并及时披露相关工作进展。 洪芳芳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 用,公司董事会对其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3/f95a1014-420b-4455-b493-68e2a8487566.PDF ─────────┬──────────────────────────────────────────────── 2024-03-23 00:00│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公司部分债权回收进展暨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公司部分债权回收进展暨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3/c3f4082b-cb3c-4e09-bb7c-dd6788400ec4.PDF ─────────┬──────────────────────────────────────────────── 2024-03-20 00:00│延华智能(002178):2024-03-20关注函 ─────────┴──────────────────────────────────────────────── 关于对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42 号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1月 12日,你公司股东大会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你公司《公司章程》,你公司董事、 监事的任期均为三年,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存在超期任职的情形。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完成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的换届选举工作。 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尽快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积极维护各方股东合法权益,及时披露相关工作 进展,确保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工作的稳定性。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E59B2204B3FCC99FB058987143F.pdf ─────────┬──────────────────────────────────────────────── 2024-02-02 00:00│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智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电医星”)的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公司对其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申请续贷的 3 ,300 万元最高债权额,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 月 18日、2023年 5月 12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对成电医星提供不超过 5,000万元的担保。实际办理中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担 保/反担保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月 19 日、2023 年 5月 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 fo.com.cn) 的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 围内,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 7 月 13日 3、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科东四路 11号 5栋 4 号 4、法定代表人:龚保国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及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服务和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配件、 网络设备和办公用品及耗材、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五金交电。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75.24%的股份、四川省国投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24.76%。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2 年度数据经审计,2023年度数据未审计,仅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数据,可能和最终的 审计数据存在偏差,以最终审计数据为准): 单位:万元 2022/12/31 2023/12/31 资产总额 36,048.39 35,986.47 负债总额 21,486.61 20,771.7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03.99 3,504.22 流动负债总额 21,480.70 20,771.79 所有者权益 14,561.78 15,214.68 2022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12,593.57 17,021.91 利润总额 -2,282.58 947.22 净利润 -1,873.78 652.90 9、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成电医星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拟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 在人民币 3,300万元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内,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向成电医星发放授信而发生的 一系列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票据贴现、商票保贴、押汇、保理、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银行业务。 2、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4 年 2 月起三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范围:贷款方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贴债权余额、押汇债 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或其它债权余额,包括授信本金和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 偿金、债务人应向贷款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和贷款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成电医星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成电医星 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4,800 万元,对成电医星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下同)为 3,500 万元,此次对成电 医星 3,300万元的续贷继续提供担保后,公司对成电医星的担保金额仍为 4,800万元,公司对成电医星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2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2,898.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819.75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65% 。以上数据包含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成电医星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六、其他 成电医星的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成电医星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成电 医星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备一定的控制能力,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d94648c9-4190-4209-b2ee-b41584fc376d.PDF ─────────┬──────────────────────────────────────────────── 2024-01-31 00:00│延华智能(002178):2023年度业绩预告 ─────────┴──────────────────────────────────────────────── 延华智能(002178):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ced9aa67-4908-48bb-96cf-e82cc215fbe6.PDF ─────────┬──────────────────────────────────────────────── 2024-01-08 00:00│延华智能(00217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延华智能,股票代码:002178)股 票于2024 年 1 月 4 日、2024 年 1 月 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日常的经营情况正常、管理有序,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津投” )核实,具体回复如下: (1)华融津投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华融津投不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年 1月 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6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并关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8/8ea0e953-dcd1-413f-91ab-0747aaf35dbb.PDF ─────────┬──────────────────────────────────────────────── 2024-01-06 00:00│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公司相关诉讼进展情况暨收到终结执行程序裁定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诉讼背景:参股公司北京泰和康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未达标,业绩补偿承诺人中汇乾鼎未履行相应补偿义务,故 公司起诉中汇乾鼎。 2、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4、涉案的金额:股权转让款 184,500,000 元及按年化 12%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费的总和,违约金等。 5、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暂无法准确判断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遵循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处理诉讼事项的一致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结果尚待确认。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2 年 8 月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 院通知,公司作为原告与被告北京中汇乾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乾鼎”)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立案,案号为:( 2022)京 03 民初 508号。对此公司于 2022年 8月 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相关诉讼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2023年 9月 5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京 03 民初 508 号),判令被告中汇乾 鼎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1.845 亿元及按年化 12%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对此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相关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3、上述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判决内容,公司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中汇乾鼎以上海市闵行区的八家公司 100%股权(该八家公司持有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八套不动 产)抵偿部分债务。转让完成后,延华智能将通过全资子公司琦昌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持有上述八家公司的 100%股权,进而 持有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八套不动产。对此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相关诉讼进展情况暨部分债权回收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9)。 二、公司收到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的执行裁定书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三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3>京 03执 1784号之一),公司诉讼保全申请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北京 泰和康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5%的股权,系轮候查封,北京三中院不具备处置条件。被执行人名下无其它银行存款、无不动产、无 机动车辆、无对外投资,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新的财产线索。法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定如下:1、终结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京 03 执 1784 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2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 三、本次终结执行程序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中汇乾鼎持有的泰和康 55%股权已经质押给公司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公司依法享有该部分股权拍卖、变卖等的优先受偿权。暂 无法准确判断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 公司处理诉讼事项的一致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结果尚待确认。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后,后续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公司亦可参与首封法院 对中汇乾鼎持有的泰和康股权拍卖、变卖等的优先分配。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案件的进展情况,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 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2023>京03执1784号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6/1abd158d-b421-4ca7-8d13-b518c8d5de56.PDF ─────────┬──────────────────────────────────────────────── 2024-01-06 00:00│延华智能(002178):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延华智能(002178):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6/3718bdba-2045-46dc-b78b-6610bc4911db.PDF ─────────┬──────────────────────────────────────────────── 2024-01-05 00:00│延华智能(002178):关于对延华智能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 关于对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 1255 号 6 楼 602 室; 龚保国,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慧玲,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时任财务总监; 曹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唐文妍,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60号),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 年 10月 31日,公司与北京中汇乾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乾鼎)、北京泰和康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和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收购中汇乾鼎持有的泰和康 45%的股份。公司将对泰和康的投资列示于“长期股权投 资”科目。2019 年至 2021 年,泰和康为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培)授权的经销商,泰和康 90%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 于雅培相关销售收入。2022年上半年,泰和康与雅培的合作显著异常且二者未来是否能继续合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泰和康 2022年 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公司在不晚于 2022年半年报披露前知悉泰和康上述合作异常情况,但未在 2022年半年报中对相应的长期 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第十八条、《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 —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第六条以及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公司 2022年半年报、2022 年三季报利 润总额增加 5,191.14 万元。 公司在 2022 年半年报中未能完整、准确披露参股公司北京泰和康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致使投资者无法了解到泰和康业绩下滑 原因的全貌。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的规定。 — 2 — 公司董事长龚保国、总裁兼时任财务总监黄慧玲,财务总监曹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1.4 条、第 2.1.2 条和第 4.3.1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唐文妍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1.4条、第 2.1.2条、第 4.3.1条和第 4.4.2条的规定, 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13.2.3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号——纪律 处分实施标准》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龚保国、总裁兼时任财务总监黄慧玲、财务总监曹磊、董事会秘书唐文妍给 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 月 5 日抄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上海证监局。— 4 — 深圳证券交易所办公室 2024年 1月 5日印发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zqjghj/sup_jghj_00018CD91BDEFC3FD8E79B3BA7BCC23F.pdf ─────────┬──────────────────────────────────────────────── 2023-12-27 00:00│延华智能(002178):关于转让子公司咸丰智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鉴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智能”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咸丰智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咸丰智城”)成立至今的盈利情况不佳,项目回款不及预期,维系日常经营及后续工程需公司提供较大的资金支持,继续 持有咸丰智城股份短期内对公司无法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公司拟以 1,683.75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 90%咸丰智城股权转让给武汉祺联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咸丰智城9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咸丰智城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办理 相关股权转让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祺联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洪山区珞瑜路 1 号鹏程国际 1 栋 A单元 22层 A-2213号 法定代表人:杨飞宇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558407248K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 经济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赛事策划等。 主要股东:自然人股东杨飞宇持股 58.40%,自然人股东许春莲持股 41.6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12/31(经审计) 2023/09/30(尚未审计) 资产总额 1,100.33 3,593.94 负债总额 562.25 615.7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00.6 608.25 流动负债总额 61.65 7.53 所有者权益 538.08 2,978.16 2022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9月(尚未审计) 营业收入 4,556.05 1,298.54 利润总额 137.36 42.19 净利润 133.93 40.18 交易对手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 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交易对手方武汉祺联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咸丰智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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