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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79(中航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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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79 中航光电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4 17:36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 ├─────────┼──────────────────────────────────────────────┤ │2026-06-18 00:02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调整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6-06-18 00:01 │中航光电(002179):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08 20:12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6-06-03 20:19 │中航光电(002179):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 ├─────────┼──────────────────────────────────────────────┤ │2026-05-28 19:51 │中航光电(002179):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9:02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08 18:46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4-24 20:01 │中航光电(002179):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4 20:01 │中航光电(00217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6-24 17:36│中航光电(002179):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 ─────────┴────────────────────────────────────────────────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b63e5695-6a25-4b7d-9d8b-8083b15cd1d7.PDF ─────────┬──────────────────────────────────────────────── 2026-06-18 00:02│中航光电(002179):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调整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一、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2026年 6月 16日,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工会《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 代表组组长会议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组织召开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组组长会议,选举王伟恒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 王伟恒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职工代表董事王伟恒先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六日至第八届董 事会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2026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 保障各专业委员会的正常、有序运转,经董事长建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新任委员的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前后的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人员调整前 人员调整后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刘永丽(召集人) 刘永丽(召集人) 于丽娜 于丽娜 常国亮 李子达 提名与法治委员会 于丽娜(召集人) 于丽娜(召集人) 刘永丽 刘永丽 李子达 王伟恒 其他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变,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 人员组成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李 森(召集人) 张 航 李子达 张 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杨银堂(召集人) 于丽娜 徐东伟 科技创新委员会 李 森(召集人) 张 航 杨银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e4970c7a-bbdc-4905-9c33-3250f785e804.PDF ─────────┬──────────────────────────────────────────────── 2026-06-18 00:01│中航光电(002179):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航光电(002179):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ded7414-b6e2-4b7c-a658-9f582ce2a627.PDF ─────────┬──────────────────────────────────────────────── 2026-06-08 20:12│中航光电(002179):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8日收到职工代表董事常国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 ,常国亮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职务。常国亮先生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审 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的原定任期为 2026年 1月 9日至 2029年 1月 9日。申请辞去前述职务后,常国亮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仍在控股子公司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常国亮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其辞职将导致公 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常国亮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董事会选举新任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填补其空缺 后生效。在此之前,常国亮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及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 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开展相关补选工作。 常国亮先生将按照《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国亮先 生持有公司股票 67,026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常国亮先生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离任董事股份 转让的规定。 常国亮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常国亮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dd7cc6b-ec55-4aa1-94ea-46e710f85689.PDF ─────────┬──────────────────────────────────────────────── 2026-06-03 20:19│中航光电(002179):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 为建立健全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经理层成员的薪酬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杠杆作用 ,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经理层成员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二)坚持公平公正。经理层成员薪酬水平体现岗位价值、岗位责任、管理难度、内部公平等。 (三)坚持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建立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促使经理层成员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紧密 联系。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的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 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岗位。 第四条 管理机构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董事会是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审批经理层成员薪酬发放方案。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经理层成员薪酬与考核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拟订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拟订经理层成员 当年薪酬发放方案。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五条 薪酬结构 (一)经理层成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等组成,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二)中长期激励包含任期激励、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任期激励与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在不超过任期内年 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其他中长期激励参照相关制度执行。 (三)经理层成员福利、履职待遇等,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 薪酬支付 公司应根据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合理拉开经理层成员薪酬差距,业绩贡献突出的其他经理层成员年薪可高于公司主要 负责人年薪的 90%,未完成业绩考核主要目标或履职表现一般的其他经理层成员年薪要相应调控,其他经理层成员平均年薪不高于主 要负责人的 90%。经理层成员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绩效年薪为 0,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任期激励收入为 0;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不得领取绩效年薪,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标准×岗位系数。 其中,岗位系数采取差异化设置,可根据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确定。其中,总经理岗位系数为 1,其他经理层成 员岗位系数在 0.6-0.9 之间确定。 经理层成员兼任多个职务的,按主要岗位职务确定其岗位系数。 (二)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绩效年薪=主要负责人绩效年薪标准×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兑现系数 单位领导班子 5 人及以上的,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兑现系数,至少分 3 档,副职最高最低系数差距至少拉开 0.15。 (三)任期激励 任期考核结束后,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任期激励=主要负责人任期激励标准×个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兑现系数 个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兑现系数参照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兑现系数设置。任期业绩贡献突出的其他经理层成员任期激励可高于 主要负责人的 90%,未完成任期业绩考核主要目标或履职表现一般的其他经理层成员任期激励要相应调控,其他经理层成员平均任期 激励不高于主要负责人的 90%。 第三章 薪酬发放与管理 第七条 薪酬计算 本办法中经理层成员薪酬均为税前工资,公司为经理层成员代扣代缴由其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 得税、企业年金等费用。 第八条 薪酬发放 经理层成员年薪的支付采用按月预支、年度结算的形式。具体为:每年年底前确定下一年度年薪预发标准,由任职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待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核定经理层成员的年薪水平,公司经理层成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 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九条 薪酬追索扣回 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中的薪酬追索和扣回。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 经理层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经理层违反法定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 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 第十条 退出管理 对退出人员,根据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和个人特长、工作经验,合理安排在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生产交付等领域工作岗位,充分 发挥作用。退出后,按照新入岗位薪酬分配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薪酬递延支付 公司经理层绩效薪酬按一定比例实施递延,支付进度与公司业绩考核等挂钩,递延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 3 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施行与解释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存在冲突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f656d767-a341-4c98-a1da-9745b3c93ba5.PDF ─────────┬──────────────────────────────────────────────── 2026-05-28 19:51│中航光电(002179):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5 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 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森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在李森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8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2026年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的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在提 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该 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获全票同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59ddbe64-e5f6-4425-a8e3-5be7046a79f3.PDF ─────────┬──────────────────────────────────────────────── 2026-05-18 19:02│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17,427,561股,其中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98,67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本数 为2,113,328,891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2,113,328,891股×0.55元/股=1,162,330,890.05元;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 红(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162,330,890.05元÷2,117,427,561股=0.5489353元/股(保 留小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489353元/股。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上述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已实施完成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上的股份较上述分配方案披露后增加28,600股,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98,670股,至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不会再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是以固定比 例的方式分配,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098,670.00股后的2,113,328,891.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5.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9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1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三)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01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 08*****611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 08*****970 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 4 08*****722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06*****276 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四)因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及公司第三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公司拟对剩余17,181,26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批准。公司将于债权人公告45天届满后开展17,181,264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工作,截至目前该股份尚未注销。根据公司《A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再进行分红。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2,113,328,891股×0.55元/股=1,162,330,890.05元;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 红(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162,330,890.05元÷2,117,427,561股=0.5489353元/股(保 留小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489353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亚琼 咨询电话:0379-63011075 传真电话:0379-63011077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58e883e-be80-45d1-992e-b019f57125b7.PDF ─────────┬──────────────────────────────────────────────── 2026-05-08 18:46│中航光电(002179):关于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关于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森,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副总经理王跃峰、郭建忠、汤振 、张宏剑及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王亚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森先生,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郭建忠先生、汤振先生、张宏剑先生及董事会秘 书、总会计师王亚歌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2026年5月7日—5月8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数量后总股本的0.0033%),增持总金额252.2072万元。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总经理李森先生,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 ,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郭建忠先生、汤振先生、张宏剑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王亚歌女士出具的《告知函》,上述人员于20 26年5月7日至5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中航光电股份,现将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森先生,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郭建忠先生、汤振先生、张宏 剑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王亚歌女士。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四)本次增持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 增持数量占总 占总股本剔除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股) 股本比例 回购股份比例 (元/股) (万元) 李森 董事长、总经理 2026年 5月 8日 13000 0.0006% 0.0006% 36.57 47.5350 梁国威 总法律顾问 2026年 5月 8日 10000 0.0005% 0.0005% 36.23 36.2274 王跃峰 副总经理 2026年 5月 8日 10000 0.0005% 0.0005% 36.39 36.3900 郭建忠 副总经理 2026年 5月 8日 10000 0.0005% 0.0005% 36.95 36.9498 汤振 副总经理 2026年 5月 7日 10000 0.0005% 0.0005% 36.60 36.6000 王亚歌 董事会秘书、 2026年 5月 7日 11000 0.0005% 0.0005% 36.59 40.2500 总会计师 2026年 5月 8日 张宏剑 副总经理 2026年 5月 8日 5000 0.0002% 0.0002% 36.51 18.2550 备注:上述增持均价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五)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实施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剔除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剔除 回购股份比例 回购股份比例 李森 董事长、总经理 566060 0.0267% 0.0268% 579060 0.0273% 0.0274% 梁国威 总法律顾问 137000 0.0065% 0.0065% 147000 0.0069% 0.0070% 王跃峰 副总经理 265221 0.0125% 0.0125% 275221 0.0130% 0.0130% 郭建忠 副总经理 259220 0.0122% 0.0123% 269220 0.0127% 0.0127% 汤振 副总经理 244838 0.0116% 0.0116% 254838 0.0120% 0.0121% 王亚歌 董事会秘书、 237216 0.0112% 0.0112% 248216 0.0117% 0.0117% 总会计师 张宏剑 副总经理 84500 0.0040% 0.0040% 89500 0.0042% 0.0042% (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森先生,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郭建忠先生、汤振先生、张宏剑先生及董 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王亚歌女士在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 形。 (七)上述增持主体本次增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增持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述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上述增持主体暂无后续增持计划,如有后续增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森先生,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郭建忠先生、汤振先生、张宏剑先生及董事会秘 书、总会计师王亚歌女士出具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28901e37-b7e9-4c4f-b8be-ee79dcf504fb.PDF ─────────┬──────────────────────────────────────────────── 2026-04-24 20:01│中航光电(002179):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20楼会议室(一)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 中董事张航、李子达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森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在2026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在李森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8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2024年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的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该议案在提 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086d457-5fb8-4296-9902-446d26be6cf9.PDF ─────────┬──────────────────────────────────────────────── 2026-04-24 20:01│中航光电(00217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中航光电(00217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5d5cca0-e5cf-4bda-a1f0-634596399390.PDF ─────────┬──────────────────────────────────────────────── 2026-04-23 20:59│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3 日 0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 6 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李森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78 人,代表股份1,104,388,5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1571%。其 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275人 ,代表股份 132,636,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640%。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779,803,94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827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1, 273 人,代表股份 324,584,6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3292%。 3.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02,917,17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668%;反对 1,086,03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0983%;弃权 385,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49%,该议案 通过。 公司 2025年在任的独立董事王秀芬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 2025年度述职,独立董事翟国富、鲍卉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会 ,委托独立董事王秀芬宣读 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细内容披露于 2026年 3月 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2,902,17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654%;反对 1,077,13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0975%;弃权 409,2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71%,该议 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3,076,32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812%;反对 1,042,33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0944%;弃权 269,9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44%,该议 案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1,324,2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06%;反对 1,042 ,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59%;弃权 269,9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35%。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2,857,66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614%;反对 1,114,63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1009%;弃权 416,2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3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77%,该议 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3,054,22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792%;反对 1,114,83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1009%;弃权 219,5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99%,该议 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关联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809,633,350股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 292,470, 96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2250%;反对 1,941,78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88%;弃权 342,4 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162%,该议案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352,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778%;反对 1,941 ,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40%;弃权 342,4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2%。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3,103,52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836%;反对 1,089,83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0987%;弃权 195,2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77%,该议 案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1,351,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11%;反对 1,089 ,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17%;弃权 195,2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2%。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在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所持 664,270 股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1,102,389,29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 8790%;反对 1,108,78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005%;弃权 226,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股),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5%,该议案通过。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2,805,70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567%;反对 1,359,24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1231%;弃权 223,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2%,该议 案通过。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3,016,275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757%;反对 1,144,88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1037%;弃权 227,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6%,该议 案通过。 (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思佳、杨淞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2d4751d-75df-4c81-b3ba-2daa94f10aa6.PDF ─────────┬──────────────────────────────────────────────── 2026-04-23 20:59│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64c8d72-c466-4ced-931e-8e4290fca842.PDF ─────────┬──────────────────────────────────────────────── 2026-04-23 20:56│中航光电(002179):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6年 4月 23 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1400 名激励对象部分因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及公司 2025年度业绩未 达到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等原因,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 》的有关规定,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17,181,264股,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7,181,264股,注册资本将减少 17,181,26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3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号 )。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 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 6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8:30-12:00,13:00-17:00;如通过现场方式申报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 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3、联系人:张斐然 4、联系电话:0379-63011079 传真号码:0379-63011077 电子邮箱:zhengquan@jonhon.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35ad3de-3c9d-4c72-ac32-6c77233dead4.PDF ─────────┬──────────────────────────────────────────────── 2026-04-23 20:56│中航光电(002179):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 50.9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4 月 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号)。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 50.9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50.14 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6月 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7日至 2026 年 3月 4日期间,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 ,098,67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936%,最高成交价为 38.04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34.84 元 /股,支付总金额为150,998, 290.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 50.14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拟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号),持有本公司股份 169,118,7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98%)的 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因经营管理需要,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约 0.33046%)。 截至 2025年 9月 29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河南投资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减持公司股份 6,999,993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约 0.33046%)。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0月 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号)。(二)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7号),持有本公司股份 118,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6%)的董事韩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日,韩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2月 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号)。 (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管理的“中航证券聚富优选 2号集合资管计划 ”,因终止清算原因,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等相关规定,自 2025 年 12月-2026年 2月期间减持其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公司股份 1,459,312股。 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本次回购计 划的提议人、公司其余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关于敏感期、交易时间及价格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 A股股份数量为 4,098,670股,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比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562,200 1.77% 20,923,810 0.9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80,708,850 98.23% 2,096,503,751 99.01%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0 0% 4,098,670 0.19% 三、总股本 2,118,271,050 100.00% 2,117,427,561 100.00% 备注:2026年 3月 5日,公司完成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843,489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总股本由 2,118,27 1,050股变更为 2,117,427,561股。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098,67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公司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 36 个月内授予完毕已回购股份,未授予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0870cd6-0d7a-4346-8520-94a3d0273f07.PDF ─────────┬──────────────────────────────────────────────── 2026-04-01 00:00│中航光电(00217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 .9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 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号)。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50.9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50.14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98,67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1936%,最高成交价为38.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8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50,998,290.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50.14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具体 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6844b137-a523-4ed7-ac54-02d6b09840db.PDF ─────────┬──────────────────────────────────────────────── 2026-03-30 19:32│中航光电(002179):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进展公告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1月9日召开的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12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号)。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公司已完成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 得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变更情况 序号 变更前 变更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1,827.1050 万元。 211,742.7561万元。 2 第二十四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第二十四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为 211,827.1050 万股,全部为普通 为 211,742.756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 经备案的《公司章程》详见 2025年 12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二、《营业执照》换发情况 公司新取得的《营业执照》所载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457748527 注册资本:贰拾壹亿壹仟柒佰肆拾贰万柒仟伍佰陆拾壹圆整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31日 法定代表人:李森 住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光缆制造;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56804b4-c598-46f5-8b4f-aaa821ee1368.PDF ─────────┬──────────────────────────────────────────────── 2026-03-28 00:31│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c801e4a-1eeb-4c3a-9e9e-37329ead802f.PDF ─────────┬──────────────────────────────────────────────── 2026-03-27 22:09│中航光电(002179):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89459d3-7b46-41f0-8a20-a71afa726ff1.pdf ─────────┬──────────────────────────────────────────────── 2026-03-27 20:40│中航光电(00217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 年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3 日 0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23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 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金杜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 6 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 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4.00 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6.00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非累积投票提 √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案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 非累积投票提 √ 规划的议案 案 8.00 关于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 非累积投票提 √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 案 制性股票的议案 9.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 √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案 10.00 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 √ 的议案 案 2、议案 1、2、3、4、5、6、7、8、9、10 已经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 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6 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号)、《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 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号)、《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号)、《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号 )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2026年度财务决算的具体内容详见 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王秀芬、翟国富、鲍卉芳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 4、议案 3、6、7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议案 6、8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6、议案 8、9 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30)(2)登记方式: ①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 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③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6年 4 月 21 日 17: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及信函登记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 6 号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2025 年度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471003 电 话:0379-63011079 0379-63011076 传 真:0379-63011077 联系人:赵丹 张斐然 2、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ab58963-56b1-40fc-87a8-77214621ba3f.PDF ─────────┬──────────────────────────────────────────────── 2026-03-27 20:39│中航光电(00217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航光电(002179):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40bdda6-5c5a-4389-afb0-aecee01de223.PDF ─────────┬──────────────────────────────────────────────── 2026-03-27 20:37│中航光电(00217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公司法定盈 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期初累计额为1,060,023,177.00 元,已达公司注册 资本的 50%,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161 ,521,950.25 元,母公 司 2025 年 实现 净 利 润 1,411,763,655.52 元 ,加 上 结 转未 分 配 利 润10,686,722,300.05 元, 减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减去 2025 年现金分红1,694,616,840.00 元,减去 2025 年任意盈余公积 419,732,417.65 元,2025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0,019,216,596.49 元,减去拟于 2026 年提取的任意盈余公 积 218,979,995.18 元 , 2025 年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为9,800,236,601.31 元。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拟制订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预 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5 元 (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4、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为 2,117,427,561股(含回购账户股份)。另外,因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 )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及公司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公司拟对剩余 17,181,264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如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则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 2,096,176,227 股(以当前公司总股本 2,117,427,561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 17,181,2 64股限制性股票以及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回购账户股份数 4,070,070 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1,152,896,924.85 元(含税 ),占 2025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3.34%。 5、2025 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070,070 股,回购股份已使用总金额为 149, 999,876.87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2025 年度拟定的现金分红和已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额为1,302,896,801.72 元,占本年度归属 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0.28%。 6、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两个月内实施。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52,896,924.85 1,694,616,840 1,271,796,837.6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161,521,950.25 3,354,288,683.06 3,339,290,323.66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1,633,837,055.22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0,019,216,596.49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119,310,602.45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2,951,700,318.99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4,119,310,602.45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备注:因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 (草案修订稿)》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扣除代为收取的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如上表所示,公司 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1,152,896,924.85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为 4,119,310,602.45元,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为1,740,038.40 元、2,417,857.28 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0042%,0.0057%,均低于 50% 。 四、风险提示 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bc322cce-31b4-407c-8c1a-1f81306b2319.PDF ─────────┬──────────────────────────────────────────────── 2026-03-27 20:36│中航光电(00217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秀芬) ─────────┴──────────────────────────────────────────────── 中航光电(00217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秀芬)。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bda234ac-ee5a-4ec2-ae57-69d536ea7428.PDF ─────────┬──────────────────────────────────────────────── 2026-03-27 20:36│中航光电(002179):公司章程(2026年3月) ─────────┴──────────────────────────────────────────────── 中航光电(002179):公司章程(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560d5b5-562e-442e-a9bd-82448e75174a.PDF ─────────┬──────────────────────────────────────────────── 2026-03-27 20:36│中航光电(00217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鲍卉芳) ─────────┴──────────────────────────────────────────────── 中航光电(00217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鲍卉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ddc63da-303b-427f-99d6-1408af86412d.PDF ─────────┬──────────────────────────────────────────────── 2026-03-27 20:36│中航光电(00217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翟国富) ─────────┴──────────────────────────────────────────────── 中航光电(00217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翟国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2d6f8c7-d180-4aad-a528-74dcf6aef1ea.PDF ─────────┬──────────────────────────────────────────────── 2026-03-27 20:36│中航光电(002179):董事履职评价与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履职评价与薪酬管理体系,构建公正透明的董事绩 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履职评价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履职评价,是指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 价。履职评价应当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立足职责、多维评价。 第三条 董事实施年度评价,每年评价一次。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公司董事履职评价相关工作,并将履职评价结果通报董事,董事对评价结 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做出维持或调整原评价结果的决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应当恪尽职守,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的考核内容包括履职的勤勉程度、履职能力 、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是否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是否损害公司利益、是否投入足够时间履行职责、是否积极参加董事会、董事 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等方面,独立董事还应对其独立性作出考核。 第六条 董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除按照本制度进行考核外,还需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评价。董事长、 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绩效评价。 第三章 评价结果的运用 第七条 公司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履职评价结果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 第八条 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股东会应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职工 代表董事,应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九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拟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董事的薪酬和津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 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本章节所称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董事,是指由非公司员工等外部人员担任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 外的其他职务。 (三)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原则;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中长期发展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四)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原则; (五)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 第十二条 董事薪酬和津贴发放范围: (一)内部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 ,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按照其所在岗位的员工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三)独立董事由公司发放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 保待遇等。 公司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参照公司董事长的管理要求及标准进行报销。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 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适当调整内部董事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 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 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 追回。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作出专项说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8c4bd33-d6c6-4693-9d64-c45ecb034c89.PDF ─────────┬──────────────────────────────────────────────── 2026-03-27 20:36│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年度报告 ─────────┴────────────────────────────────────────────────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9fbc62c-b5b7-40a8-8469-fe38ae2c331f.PDF ─────────┬──────────────────────────────────────────────── 2026-03-27 20:36│中航光电(002179):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3月) ─────────┴────────────────────────────────────────────────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 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 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和回复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 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 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 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 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六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 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七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发布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 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 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九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应当 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 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价格。 第十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 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 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归口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和组织 互动易平台的问答回复。 第十三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和组织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 关回复内容。 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子公司、各部门的提问,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 进行回复内容的起草,并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由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进行汇总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对于涉及各子公司 、各部门的提问,应经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批通过 的信息或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存在冲突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e1b06c4d-27e6-4157-884c-385758becfe4.PDF ─────────┬──────────────────────────────────────────────── 2026-03-27 20:36│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3092c49-4915-4078-8484-47beef3f602a.PDF ─────────┬──────────────────────────────────────────────── 2026-03-27 20:35│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68d8ad4-6e45-43b8-b220-8a3a6cf565ff.PDF ─────────┬──────────────────────────────────────────────── 2026-03-27 20:35│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内控审计报告 ─────────┴────────────────────────────────────────────────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内控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fc7b604d-efcd-4cfe-a862-d68c3744342d.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639a11d6-ea89-46c3-a651-f2303de2e1ef.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31cb40e-5e41-494a-8844-212edf7c7c98.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6269de4f-c581-4101-8111-360fd2f22c8a.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abb9f9a-fbc5-44fa-9af9-79cf0da3851f.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24da390-f38a-4f31-9d61-e26ebe44babe.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f0157c7-61c9-4ab8-ba0b-eb60bb419559.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对2026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 一、2026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和原则 2026年是公司实现“十五五”规划目标的开局之年,结合战略目标及市场环境变化综合研判后进行测算和编制,不断发挥预算计 划和管控作用,识别影响2026年目标完成的重要事项,查找与经营目标差异,真正实现事前算账,充分发挥预算保障年度经营目标实 现的作用。 二、编制范围 2026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参照2026年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关键客户、关键领域预计增长情况,根据母公司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翔通 光科技有限公司、中航光电华亿(沈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航光电精密电子(广东)有限公司、泰兴航空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中航光 电互连科技(南昌)有限公司等单位2026年财务预算编制而成。 三、基本假设 (一)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主要产品和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四)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 发生困难; (五)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六)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2026年度预算主要指标 公司2026年度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28亿元,同比增长6.61%;计划实现利润总额30亿元,同比增长11.49%。 五、特别提示 本报告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实际完成情况取决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 存在不确定性,《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fc51e6ed-a10c-4b0c-b115-8348991cca5b.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0c16591-0762-4ebb-95e5-74c4b2b4ac56.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关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中航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或“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监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2012年 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 22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 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业务收入:2024年度业务收入 15.75亿元,为超过 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 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亿元,收费总额 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开展2025 年度审计工作,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对大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情况 独立性方面,大信所审计人员未在本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与本公司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审计小组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审计工作中,大信所及其审计人员遵守了 独立性原则,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专业性方面,大信所审计小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保持了应有的 职业谨慎性。 (二)报告期内监督情况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委员会委员审阅大信所年度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 年报审计期间,委员会委员与大信所合伙人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 安排,并就委员会委员关注的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提醒大信所后续按计划时间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 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 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能够遵 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工作严谨,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91b020e6-3ac7-4a80-9206-bab8a5ef1bfe.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11月12日,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2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053人,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15.75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78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05亿元 2、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 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4、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0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麻振兴,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中航 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露,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于 2024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共计 1家,未 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于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最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 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21-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多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 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系按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 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6年审计费用预计为89万元 ,其中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一 致认为:经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与执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一致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 性。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就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f3d1aa6-3c98-452a-b4f1-1b5da2e54196.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航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大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子公司中航光电(洛阳)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富士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中航光电精密电子(广东)有限公司、泰兴航空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中航光电 华亿(沈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航光电互联科技(南昌)有限公司、深圳市翔通光科技有限公司、中航光电(上海)有限公司等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组织架构、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股东权益、经营业绩考核与评价、内部审计 、投资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业务外包、营运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生产业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筹融资管理、并购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信息传递 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营运资金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 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 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情形的。 缺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5% 错报≥资产总额的 3%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1%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 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需引起公司管理层关注。 缺陷 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 税前利润总额的 3%≤错报<5%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3%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1%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错报<1% (3)一般缺陷,是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缺陷 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 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3%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情况,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重要业务完全缺乏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内控审计部 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未遵循公认会计准则选 择应用会计政策;公司主要业务完全缺乏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0.25%。 (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05%≤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0.25%。 (3)一般缺陷: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资产总额的0.05%。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公司高管人员流失严重;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造成重大损失 ;使公司声誉及公司形象完全丧失,很难、甚至无法恢复的重大事项。 重要缺陷:公司违反行业规则或企业制度,形成较大负面影响和较大损失;公司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导致公司声誉及公司形 象受到局部的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可能持续时间较长,能消除但是比较难。 一般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4c41657-302e-4ad0-be13-4de4a6a526bb.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90c25a2-e661-486e-8b94-cfe08a4bcb52.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 本并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 表在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20 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实际情况,1400 名激励对象部分因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及公司 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等原因,拟回购注销 17,181,264股限制性股票,并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本内容进行修订,同时结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等规定,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备注 号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修订 211,742.7561 万元。 210,024.6297 万元。 2 第二十四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四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修订 211,742.7561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为 210,024.6297 万股,全部为普通 股。 3 第一百八十一条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 第一百八十一条 利润分配的决策 修订 序和信息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程序和信息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 原则: 调整原则: (一)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一)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有关规 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 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 讨论提出该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 报规划讨论提出该年度利润分配预 交股东会进行表决。董事会审议现金 案,并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董事 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 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 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 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 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 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 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 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 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 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 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会做出说明。如 并披露。 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 (二)公司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 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 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 分配预案。 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三)公司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 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 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 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表决权过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 半数通过。 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 (三)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 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 (四)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 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 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 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还应当对 红政策执行情况。如公司当年盈利但 调整或者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还应在定期报告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中说明原因及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 (四)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 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或计划安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 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 同时在召开股东会时,公司应当提供 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 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 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股东会表决。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 (五)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 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 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 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 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 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充分听取中 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的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 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 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上述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 2026年 3月 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029e2f2-df04-4653-9894-0ab2a21d2b82.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f32c0bdb-b6a1-400a-9ac2-82cca0ee9451.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中航光电(002179):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f4ddd40-bc91-4b3a-a168-b297a0ddb846.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中航光电(002179):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b06a539-fc18-499d-a25f-1d8d10e64a32.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e28dd97e-8ebb-4e76-b0a8-fc43598c0570.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为完善和健全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和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 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 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 容如下: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回报、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等因素的情况下, 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在保证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结合公司 经营资金需求,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第三条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 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实现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为进 一步提高公司质量,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除了现金分红方式,在法 律法规允许和公司发展所需情况下,可适时推出回购股份等其它分红方案。 (二)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三)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现现金分红不会 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 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利润分配应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五)利润分配的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并可根据 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考虑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六)利润分配的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时,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的 30%,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七)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八)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讨论提出该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会进行表决。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公司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还应 当对调整或者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 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 第四条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预计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 2.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条 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88cda64-00e7-4c71-b1f7-3a9b15dd2151.PDF ─────────┬──────────────────────────────────────────────── 2026-03-27 20:34│中航光电(002179):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619f0067-30c0-40e0-acab-475b0dd5593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中航光电: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9353.PDF ─────────┬──────────────────────────────────────────────── 2026-03-28│中航光电: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8/1225044952.PDF ─────────┬──────────────────────────────────────────────── 2025-10-30│中航光电: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6813.PDF ─────────┬──────────────────────────────────────────────── 2025-08-30│中航光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8246.PDF ─────────┬──────────────────────────────────────────────── 2025-04-29│中航光电: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1959.PDF ─────────┬──────────────────────────────────────────────── 2025-03-29│中航光电: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43981.PDF ─────────┬──────────────────────────────────────────────── 2024-10-30│中航光电: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8281.PDF ─────────┬──────────────────────────────────────────────── 2024-08-28│中航光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8835.PDF ─────────┬──────────────────────────────────────────────── 2024-04-27│中航光电: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228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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