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79 中航光电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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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46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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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 │中航光电(002179):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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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 │中航光电(00217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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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9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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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9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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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6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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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6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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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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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32 │中航光电(002179):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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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00:31 │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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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46│中航光电(002179):关于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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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森,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副总经理王跃峰、郭建忠、汤振
、张宏剑及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王亚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森先生,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郭建忠先生、汤振先生、张宏剑先生及董事会秘
书、总会计师王亚歌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2026年5月7日—5月8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6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3%(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数量后总股本的0.0033%),增持总金额252.2072万元。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或“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总经理李森先生,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
,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郭建忠先生、汤振先生、张宏剑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王亚歌女士出具的《告知函》,上述人员于20
26年5月7日至5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中航光电股份,现将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森先生,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郭建忠先生、汤振先生、张宏
剑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王亚歌女士。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四)本次增持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时间 增持数量 增持数量占总 占总股本剔除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股) 股本比例 回购股份比例 (元/股) (万元)
李森 董事长、总经理 2026年 5月 8日 13000 0.0006% 0.0006% 36.57 47.5350
梁国威 总法律顾问 2026年 5月 8日 10000 0.0005% 0.0005% 36.23 36.2274
王跃峰 副总经理 2026年 5月 8日 10000 0.0005% 0.0005% 36.39 36.3900
郭建忠 副总经理 2026年 5月 8日 10000 0.0005% 0.0005% 36.95 36.9498
汤振 副总经理 2026年 5月 7日 10000 0.0005% 0.0005% 36.60 36.6000
王亚歌 董事会秘书、 2026年 5月 7日 11000 0.0005% 0.0005% 36.59 40.2500
总会计师 2026年 5月 8日
张宏剑 副总经理 2026年 5月 8日 5000 0.0002% 0.0002% 36.51 18.2550
备注:上述增持均价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五)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实施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剔除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剔除
回购股份比例 回购股份比例
李森 董事长、总经理 566060 0.0267% 0.0268% 579060 0.0273% 0.0274%
梁国威 总法律顾问 137000 0.0065% 0.0065% 147000 0.0069% 0.0070%
王跃峰 副总经理 265221 0.0125% 0.0125% 275221 0.0130% 0.0130%
郭建忠 副总经理 259220 0.0122% 0.0123% 269220 0.0127% 0.0127%
汤振 副总经理 244838 0.0116% 0.0116% 254838 0.0120% 0.0121%
王亚歌 董事会秘书、 237216 0.0112% 0.0112% 248216 0.0117% 0.0117%
总会计师
张宏剑 副总经理 84500 0.0040% 0.0040% 89500 0.0042% 0.0042%
(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森先生,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郭建忠先生、汤振先生、张宏剑先生及董
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王亚歌女士在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
形。
(七)上述增持主体本次增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增持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述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上述增持主体暂无后续增持计划,如有后续增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森先生,总法律顾问梁国威先生,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郭建忠先生、汤振先生、张宏剑先生及董事会秘
书、总会计师王亚歌女士出具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28901e37-b7e9-4c4f-b8be-ee79dcf504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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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中航光电(002179):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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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20楼会议室(一)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4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
中董事张航、李子达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森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在2026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在李森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8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2024年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的表决,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该议案在提
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086d457-5fb8-4296-9902-446d26be6c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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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中航光电(00217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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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00217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5d5cca0-e5cf-4bda-a1f0-634596399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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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9│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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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3 日 0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 6 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李森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78 人,代表股份1,104,388,5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1571%。其
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275人
,代表股份 132,636,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640%。
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779,803,94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827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1,
273 人,代表股份 324,584,6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3292%。
3.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02,917,17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668%;反对 1,086,03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0983%;弃权 385,3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49%,该议案
通过。
公司 2025年在任的独立董事王秀芬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 2025年度述职,独立董事翟国富、鲍卉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股东会
,委托独立董事王秀芬宣读 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详细内容披露于 2026年 3月 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2,902,17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654%;反对 1,077,13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0975%;弃权 409,2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71%,该议
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3,076,32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812%;反对 1,042,33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0944%;弃权 269,9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44%,该议
案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1,324,2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06%;反对 1,042
,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59%;弃权 269,9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35%。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2,857,66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614%;反对 1,114,63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1009%;弃权 416,2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3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377%,该议
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3,054,22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792%;反对 1,114,83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1009%;弃权 219,5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99%,该议
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关联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809,633,350股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 292,470,
962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2250%;反对 1,941,78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6588%;弃权 342,4
8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162%,该议案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352,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778%;反对 1,941
,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40%;弃权 342,48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2%。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3,103,52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836%;反对 1,089,83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0987%;弃权 195,2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77%,该议
案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1,351,4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311%;反对 1,089
,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17%;弃权 195,2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2%。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在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所持 664,270 股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1,102,389,29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
8790%;反对 1,108,78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1005%;弃权 226,2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00股),
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5%,该议案通过。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2,805,708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567%;反对 1,359,247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1231%;弃权 223,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2%,该议
案通过。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3,016,275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757%;反对 1,144,88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0.1037%;弃权 227,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0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06%,该议
案通过。
(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思佳、杨淞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2d4751d-75df-4c81-b3ba-2daa94f10a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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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9│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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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002179):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64c8d72-c466-4ced-931e-8e4290fca8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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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6│中航光电(002179):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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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 3月 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6年
4月 23 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1400 名激励对象部分因离职、职务下降而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范围及公司 2025年度业绩未
达到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等原因,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草案修订稿)
》的有关规定,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17,181,264股,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7,181,264股,注册资本将减少
17,181,26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3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号
)。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
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浅井南路 6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与证券事务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8:30-12:00,13:00-17:00;如通过现场方式申报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
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3、联系人:张斐然
4、联系电话:0379-63011079
传真号码:0379-63011077
电子邮箱:zhengquan@jonhon.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35ad3de-3c9d-4c72-ac32-6c77233dea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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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56│中航光电(002179):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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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 50.9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4
月 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号)。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 50.9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50.14 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6月 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7日至 2026 年 3月 4日期间,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
,098,67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936%,最高成交价为 38.04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34.84 元 /股,支付总金额为150,998,
290.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 50.14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拟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号),持有本公司股份 169,118,7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98%)的
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因经营管理需要,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约 0.33046%)。
截至 2025年 9月 29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河南投资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减持公司股份 6,999,993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约 0.33046%)。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10月 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号)。(二)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7号),持有本公司股份 118,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6%)的董事韩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0日,韩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2月 11日披露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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