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82 宝武镁业 更新日期:2025-11-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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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宝武镁业(002182):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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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宝武镁业(002182):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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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宝武镁业(00218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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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宝武镁业(00218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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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0 │宝武镁业(002182):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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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 │宝武镁业(00218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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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 │宝武镁业(00218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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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2 │宝武镁业(00218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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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2 │宝武镁业(00218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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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20:17 │宝武镁业(00218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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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宝武镁业(002182):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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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武镁业(002182):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58bc499b-a12b-4aa0-a0ec-fc58186151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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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宝武镁业(002182):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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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25 年 10 月 24 日,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拟转让持有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云海”)40%股权。
为保证参股子公司宜安云海股权转让之前生产经营所需周转资金,同时鉴于宜安云海部分银行授信额度到期需进行续贷,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参股子公司宜安云海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担保融资,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780.00 万元,公司持有宜安
云海40.00%的股权,即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9,912.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占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
6%。
根据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公告》,公司已决定转让所持宜安云海的股权
,股权转让的同时实现担保责任转移,由股权受让方承接担保责任。公司担保期限至宜安云海股权转让日或股权转让日前担保责任退
出日为止。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参股子公司宜安云海股权转让之前生产经营所需周转资金,同时鉴于宜安云海部分银行授信额度到期需进行续贷,宜安云
海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担保融资,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780.00 万元,本次担保融资由公司及宜安云海另一股东东莞宜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各自持有的股权比例共同提供担保。公司持有宜安云海 40.00%的股权,即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9,912.00万元。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 本次新增 新增担保额度 是否
方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前担保 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司最 关联
负债率 余额 近一期经审计 担保
净资产比例
公司 巢湖宜安 40.00% 66.15% 9,112.00 9,912.00 1.86% 是
云海科技
有限公司
上述授信额度仅为预计金额,具体金额将视实际经营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最大限额。
公司持有宜安云海 40.0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范乃娟同时担任宜安云海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
3条规定,宜安云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事项同时构成关联交易。
(二)程序履行情况
2025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本担保事项发表了审议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范乃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担
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陶红顺
4、注册资本:37,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 03月 16日
6、住所:合肥巢湖市夏阁镇竹柯村委会
7、经营范围:合金新材料研发;镁合金、铝合金轻质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公司对宜安云海的出资比例为 40.00%,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宜安云海的出资比例为 60.00%。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6月 30日 2024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4,575.83 65,336.50
负债总额 42,717.79 42,170.46
净资产 21,858.04 23,166.04
项目 2025年 1-6 月 2024年 1-12月
营业收入 16,856.26 26,247.02
利润总额 -1,637.34 -3,735.94
净利润 -1,509.53 -3,365.64
(四)信用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担保的目的和影响
为保证参股子公司宜安云海股权转让之前生产经营所需周转资金,公司按其持有宜安云海 40%股权比例为其提供 9,912万元的担
保额度,宜安云海另一股东宜安科技按其持股比例为宜安云海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公告》,公司已决定转让所持宜安云海的股权
,股权转让的同时实现担保责任转移,由股权受让方承接担保责任。公司担保期限至宜安云海股权转让日或股权转让日前担保责任退
出日为止。公司对宜安云海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
四、担保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担保期限至宜安云海股权转让日或股权转让日前担保责任退出日为止,具体担保种类、
方式、金额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宜安云海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2,523.0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占 2024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累计对
外担保总额为 40,740.00万元,占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9112万元,为公司对宜安云海的担保余额,占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保持公司参股子公司宜安云海股权转让之前的经营稳定,被担保方股东按持
股比例共同提供担保,我们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将此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时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宜安云海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保持公司参股子公司宜安云海股权
转让之前的经营稳定。本次为参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宜安
云海另一股东宜安科技同时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4e7230ea-aff2-4c65-a8b2-24ce176df9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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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宝武镁业(00218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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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武镁业(00218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608c8d53-05c1-4f08-a2eb-35e075b44b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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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宝武镁业(00218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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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武镁业(00218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dad13346-da15-47ea-bcce-bdd840fb16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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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0│宝武镁业(002182):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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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镁业”或“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云海”)4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挂牌转让”或“本次交易”),挂牌价格不低于11639.0005万元,挂牌
价格以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所涉及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5]273号)中的评估价值(评估价值以经中国宝武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为
依据。最终交易价格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相关规定和程序依据公开挂牌或竞价结果确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相关
程序及规定进行转让。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由于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无法确定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的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未来构成关联交易则将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审核程序。
3、本次股权转让将在产权交易机构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最终能否成交以及成交时间、成交价格、交易对方等均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受让方需承继宝武镁业为宜安云海提供的担保责任,本次股权转让为附担保责任转移条件的股权转让。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为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效率,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转让参股子公司宜安云海40%股权,根据国有
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股权。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宜安云海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
9,097.5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产权交易机构确认的实际成交价为准。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未确定,目前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
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未来构成关联交
易则将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审核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尚不明确,公司将根据产权交易机构相关规则公开征集交易对方,并根据本次交易事项
的进展情况,按照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813356305492
注册地址:合肥巢湖市夏阁镇竹柯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陶红顺
注册资本:37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6日
股权结构: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宝武镁业持股40%。经营范围:合金新材料研发;镁合金、铝合金轻质合金精密
压铸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6月31日
资产总额 66,870.18 65,336.50 64,575.83
负债总额 40,338.50 42,170.46 42,717.79
所有者权益总额 26,531.68 23,166.04 21,858.04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营业总收入 33,510.81 26,247.02 16,856.26
利润总额 -1,733.11 -3,735.94 -1,637.34
净利润 -1,380.15 -3,365.64 -1,509.53
权属情况说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为宜安云海40%的股权,该股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
或仲裁等情况,也不存在查封和冻结情况。标的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评估情况: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40%
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5]273号),评估基准日2025年3月31日,宜安云海账面净资产
22,756.29万元,评估值为29,097.50万元,增值额6,341.21万元,增值率27.87%;宜安云海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29,097.50万元,本次转让的宜安云海40%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1639.0005万元,最终以经中国宝武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四、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价格不低于11,639.0005万元,以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
让所持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5]273号)中的评估价值
为依据(以经中国宝武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最终价格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相关规定和程序依据公开挂牌或竞价结果确定。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转让宜安云海40%股权,交易对方暂不能确定,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最
终交易对手、成交价格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协议签订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转让所得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股权转让及相应担保责任转移之前,宝武镁业按持股比例40%为宜安云海提供的担保额控制在目前的担保余额9112万元之内
。宝武镁业公开挂牌转让宜安云海40%股权时,挂牌公告文件将做出担保责任转移相应安排,以下条件达成,股权转让才能生效,包
括但不限于:受让方须无条件承接宝武镁业的担保责任,受让方摘牌后尽快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承接担保责任;转让过程中,如宝武
镁业发生担保代偿,受让方须在股权交割前偿还宝武镁业代偿金额;受让方须经过担保贷款银行资信评估,银行同意由受让方承接担
保责任。本次股权转让以上述担保责任转移为必备前提。
为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挂牌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开挂牌程序、签署
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手续等),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
本次转让宜安云海40%的股权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效率,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同时,有利于
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加快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亦不会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将以公开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受让方、最终交易价格及完成时间尚无法确定,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5]273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bde5d3c-c659-4340-87f8-cd909ab713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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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宝武镁业(00218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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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5 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东屏街道开屏路 11 号,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10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提案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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