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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83(怡 亚 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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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83 怡 亚 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8 19:28 │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08 19:28 │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03 17:25 │怡 亚 通(002183):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 │2026-066) │ ├─────────┼──────────────────────────────────────────────┤ │2026-06-30 00:00 │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30 00:00 │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4 16:38 │怡 亚 通(002183):怡亚通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6-06-22 20:01 │怡 亚 通(00218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2 20:00 │怡 亚 通(002183):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6-22 20:00 │怡 亚 通(00218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 ├─────────┼──────────────────────────────────────────────┤ │2026-06-22 20:00 │怡 亚 通(002183):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担保公告 │ └─────────┴──────────────────────────────────────────────┘ ─────────┬──────────────────────────────────────────────── 2026-07-08 19:28│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7月8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 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 31 号怡亚通大厦 5楼 503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主持人:公司董事莫京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人,代表股东2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25,660,717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0.98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69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44,985,6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1345%。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699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470,646,3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1226%。其中,中小投 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69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56,532,06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1768%。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八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64,673,3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8.7309%;反对 5,820,3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2367%;弃权 15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0324%。 2、《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 464,592,3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8.7137%;反对 5,885,0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2504%;弃权 16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0359%。 3、《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为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中期票据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75,763,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2.1774%;反对 6,276,0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7.6358%;弃权 15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18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102,4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88.6267%;反对 6,276,0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1.1018%;弃权 15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的股份的 0.2715%。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为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中期票据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75,643,9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2.0324%;反对 6,338,3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7.7116%;弃权 2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25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9,983,2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88.4158%;反对 6,338,3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1.2120%;弃权 2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的股份的 0.3722%。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76,211,3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2.7227%;反对 5,719,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6.9583%;弃权 26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31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550,6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89.4195%;反对 5,719,1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0.1167%;弃权 26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的股份的 0.4638%。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22f137ae-7521-462b-9901-b2bc7950092d.PDF ─────────┬──────────────────────────────────────────────── 2026-07-08 19:28│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4804e42f-69cf-466f-8240-0e8343c2893f.PDF ─────────┬──────────────────────────────────────────────── 2026-07-03 17:25│怡 亚 通(002183):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2026 │-066) ─────────┴────────────────────────────────────────────────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3 怡亚 01 债券代码:148365 债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6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 7月 6日 兑付日:2026 年 7月 7日 摘牌日:2026 年 7月 7日 计息期间:2025 年 7月 7日至 2026 年 7月 6日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7 月 7 日支付自 2025 年 7月 7日至 2026 年 7月 6 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3 怡亚 01 4、债券代码:148365 5、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5.00 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为 3年固定利率债券 7、当前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内票面利率为 4.20% 8、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 9、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 10、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2、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23 怡亚 01”在本计息期内的票面利率为 4.20%,每 10 张“23怡亚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本息金额为人 民币 1,042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33.60 元;扣税后非 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42 元。 三、债权登记日、兑付日、摘牌日及最后交易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 7月 6日 2、兑付日:2026 年 7月 7日 3、债券摘牌日:2026 年 7月 7日 4、最后交易日:2026 年 7月 6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月 6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23 怡亚 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 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 31号怡亚通大厦 906 联系人:常晓艳 电话:0755-88393181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号楼 联系人:柏龙飞、杨浩杰 电话:0755-2395398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6dd0e913-d19c-49c5-a8e4-b19bc24b6fa5.PDF ─────────┬──────────────────────────────────────────────── 2026-06-30 00:00│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587e139-b4e1-4fea-9226-dbc3a5cf5dda.PDF ─────────┬──────────────────────────────────────────────── 2026-06-30 00:00│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 31 号怡亚通大厦 5楼 503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伟民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1人,代表股东1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25,660,617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0.98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63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13,797,45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9336%。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633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439,458,07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9217%。其中,中小投 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63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25,343,7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75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海产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关税保证保险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议案》 同意 431,846,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8.2679%;反对 7,40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6843%;弃权 2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0479%。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关税保证保险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 案》 同意 431,705,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8.2359%;反对 7,40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6843%;弃权 3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的股份的 0.0798%。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关税保证保险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议案》 同意 431,703,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8.2354%;反对 7,40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6843%;弃权 35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的股份的 0.0803%。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关税保证保险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 同意 431,695,8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8.2337%;反对 7,40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6860%;弃权 3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的股份的 0.0803%。 5、《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32,005,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8.3041%;反对 7,09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6141%;弃权 3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的股份的 0.0818%。 6、《关于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32,000,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8.3030%;反对 7,10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6167%;弃权 35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的股份的 0.0803%。 7、《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31,993,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8.3013%;反对 7,11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6184%;弃权 35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的股份的 0.0803%。 8、《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31,985,2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8.2995%;反对 7,1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6183%;弃权 36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的股份的 0.0822%。 9、《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431,969,9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8.2961%;反对 7,15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6278%;弃权 33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的股份的 0.0761%。 10、《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 432,128,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8.3321%;反对 6,96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5851%;弃权 36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的股份的 0.08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a0a224c4-89fc-4093-b817-d0e130a9e508.PDF ─────────┬──────────────────────────────────────────────── 2026-06-24 16:38│怡 亚 通(002183):怡亚通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怡 亚 通(002183):怡亚通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acb38c8-83f1-45bb-b86c-02f13b94782c.PDF ─────────┬──────────────────────────────────────────────── 2026-06-22 20:01│怡 亚 通(00218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2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八 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八家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怡 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长沙怡亚 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2、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经营计划,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 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的中期票据,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最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为公司 2026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中期票据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为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6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深圳市怡亚 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注册发行为准)或者“中期票据”(具体名称 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实际注册发行为准)提供担保,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 10.6 亿元金额内采取一次或多期的方式出具相 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或者中期票据发行期限来确定,具体以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关联董事马小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4、最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为公司 2026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中期票据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为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6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深圳市怡亚通 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实际注册发行为准)或者“中期票据”(具体名 称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实际注册发行为准)提供担保,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 13.6 亿元金额内采取一次或者多期的方式出 具相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或者中期票据发行期限来确定,具体以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关联董事马小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5、最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授信及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的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具体以签 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关联董事马小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6、最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8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 告》。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007d83d3-8056-42e0-8748-abe09ef8f173.PDF ─────────┬──────────────────────────────────────────────── 2026-06-22 20:00│怡 亚 通(002183):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关联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授信及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的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具体 以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2、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6.3.3 条之规定,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已于 2026 年 6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 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 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小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 屋围京基一百大厦 A座 6801-0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钢 注册资本 1,592,095.791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4 年 12 月 29 日 经营范围 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 自有物业租赁。 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近三年发展状况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处于发展阶段,截止 2026 年 03 月 31 日,实现营业总收入 39,212.06 万元,净利润-32,715.90 万元,未来业务发展前景良好。 3、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2025 年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4,590,485.19 资产总额 4,715,196.52 负债总额 1,873,935.76 负债总额 2,030,971.83 营业收入 175,809.18 营业收入 39,212.06 净利润 93,561.10 净利润 -32,715.90 净资产 2,716,549.43 净资产 2,684,224.69 资产负债率 40.82% 资产负债率 43.07% 4、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 .3.3 条之规定,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 2、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3、授信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4、授信利率:利率不超过 6.5%,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授信利率系双方自愿协商,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价格,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获取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加速开展业务、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 率和盈利能力。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披露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 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50,454,176.08 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以下审查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所开展的,体现了关 联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既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基于上述情况 ,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马小智先生应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7736923-1304-47e7-aef0-695c11f50879.PDF ─────────┬──────────────────────────────────────────────── 2026-06-22 20:00│怡 亚 通(00218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 怡 亚 通(00218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担保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731859a7-15d7-47ee-a1bc-dc914c659e01.PDF ─────────┬──────────────────────────────────────────────── 2026-06-22 20:00│怡 亚 通(002183):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担保公告 ─────────┴──────────────────────────────────────────────── 怡 亚 通(002183):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担保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fe1132d-72e5-4a95-b9ae-f1e5b52c4638.PDF ─────────┬──────────────────────────────────────────────── 2026-06-22 20:00│怡 亚 通(002183):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怡 亚 通(002183):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7d8e7492-93d8-4b48-be3c-d7315956fea1.PDF ─────────┬──────────────────────────────────────────────── 2026-06-22 19:59│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 31 号怡亚通大厦 5楼 503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主持人:董事李程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1人,代表股东1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81,200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0.00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95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4,067,65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969%。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951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44,148,85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000%。其中,中小投资 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95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 4,148,85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00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5,389,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80.1584%;反对 8,473,3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9.1926%;弃权 28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的 0.64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389,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80.1584%;反对 8,473,3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19.1926%;弃权 28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的 0.6489%。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2699c064-ed88-4893-a649-010d6635fc82.PDF ─────────┬──────────────────────────────────────────────── 2026-06-22 19:59│怡 亚 通(002183):关于召开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九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7月8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 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 31 号怡亚通大厦 5楼 5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 √ 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八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 √ 请为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中 期票据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 √ 为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或中期 票据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 1、提案 3、提案 4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 案 2、提案 5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涉及提案 3-5 的关 联股东需对相关提案回避表决。 提案 3-5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到百分之五,且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 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6年7月3日1 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证券事务部,邮编:518101。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吕品、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3911d0ae-6116-4d89-aff1-858b5f5de1c8.PDF ─────────┬──────────────────────────────────────────────── 2026-06-22 19:59│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 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5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公司 2026年 6月 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 2026年 6月 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4.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 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 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6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22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6月6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深 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5楼503会议室召 开,公司董事长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该现场会议由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李程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通知的公告》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003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5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06 7,6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69%。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951名,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44,148,8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00%。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95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148,8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000%。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相符,没有出现 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 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5,389,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584%;反对8,473,3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26%;弃权28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389,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158 4%;反对8,473,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26%;弃权286,5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9%。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1f5d7aa-1aa4-4ae0-b9d1-f4fc0fd7aa1c.PDF ─────────┬──────────────────────────────────────────────── 2026-06-12 18:46│怡 亚 通(002183):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2 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海产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申请 关税保证保险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海产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的 关税保证保险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2、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关税 保证保险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的关税 保证保险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3、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关 税保证保险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的关税保证保险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4、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申 请关税保证保险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的关税保证保险额度,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5、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及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 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6、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7、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一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 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8、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 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 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9、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盘活资产,公司拟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的融资租赁额度, 期限不超过两年。租赁物件权属、融资金额的支付方式、租金金额等各方权利义务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10、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做出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年修 订)》。 11、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2、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29 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 告》。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489314e-00a4-4ae5-be54-39feecca447c.PDF ─────────┬──────────────────────────────────────────────── 2026-06-12 18:45│怡 亚 通(00218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 怡 亚 通(00218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担保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68463130-0104-461a-8b4f-88d1c872f821.PDF ─────────┬──────────────────────────────────────────────── 2026-06-12 18:45│怡 亚 通(002183):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担保公告 ─────────┴──────────────────────────────────────────────── 怡 亚 通(002183):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担保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b4962dcd-23f7-4f2a-a983-0e5f27b6dcf8.PDF ─────────┬──────────────────────────────────────────────── 2026-06-12 18:44│怡 亚 通(0021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 怡 亚 通(00218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c9e8d7e-cfe6-476f-b7ba-06990be9f973.PDF ─────────┬──────────────────────────────────────────────── 2026-06-12 18:44│怡 亚 通(00218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怡 亚 通(00218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e6f6b783-5d9f-4f86-a474-1c14005b0776.PDF ─────────┬──────────────────────────────────────────────── 2026-06-12 18:43│怡 亚 通(002183):关于召开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八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 31 号怡亚通大厦 5楼 5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海产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 √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关税保证保险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银 √ 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关税保证保险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中 √ 银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关税保证保险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 向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关税保证保险额度,并由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 √ 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 √ 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 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 √ 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提案 1-8 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 9-10 属于股 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 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6年6月25日 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证券事务部,邮编:518101。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吕品、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fec96af-9c02-4255-ba6b-968b730e315d.PDF ─────────┬──────────────────────────────────────────────── 2026-06-08 18:32│怡 亚 通(002183):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 通控股”)函告,获悉怡亚通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第一 质 持 总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 押股份数 股份比 股本比 动人 量 例 例 深圳市怡亚通投 否 100,000,0 42.03% 3.85% 2025年6月 2026年6 深圳市投资控股 资控 00 19 月5 有 股有限公司 股 日 日 限公司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媒体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 2)。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 是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东或第一大股 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否 否 起始 到期 途 东及其一致行 比例 为 为 日 日 动人 限 补 售 充 股 质 份 押 深圳市怡 否 170,000,000 71.45% 6.55% 否 否 2026 2027 深圳市投 担保 亚通投资 股 年6月 年6月 资控股有 控股有限 5日 5日 限公司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怡亚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量 比 押 押 持 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股 例 前质押 后质押 股份比 股本比 份 股 份 份比例 股 股 例 例 限售和冻 份比例 限售和冻 份数量 份数量 结 结 数量 数量 深圳市怡亚 237,93 9.16% 37,000 207,00 87% 7.97% 0股 0% 0股 0% 通投 0, ,0 0, 资控股有限 399 00股 000股 公司 三、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a7e84be-3733-46e7-a4fb-732a249543a6.PDF ─────────┬──────────────────────────────────────────────── 2026-06-08 17:06│怡 亚 通(002183):怡亚通主体及相关债项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怡 亚 通(002183):怡亚通主体及相关债项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c6725c8d-02b1-40a1-9266-ef775b1a97a5.PDF ─────────┬──────────────────────────────────────────────── 2026-06-08 07:52│怡 亚 通(002183):说明公告 ─────────┴──────────────────────────────────────────────── 一、情况说明 2026 年 6月 4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怡亚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重磅|怡亚 通正式成为英特尔 2026 解决方案聚合商》(以下简称“公众号文章”)快讯,主要内容为公司获评“英特尔2026 官方解决方案聚 合商”,依托合作资质,公司分销英特尔芯片及英特尔体系下 OEM、ODM 定制成品。为保证投资者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该信息, 现就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并作出风险提示如下: 1. 公司本次获“英特尔 2026 官方解决方案聚合商”并非独家聚合商,截至目前,公司与英特尔无实际业务往来,公司后续开 展分销相关业务仍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分销和营销业务收入为 572.21亿元,同比减少 125.6 亿元,同比下滑 17.74%,毛 利率为 4%。公司业务 涉及分销品类较多,预计前述事项占营业收入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 此外,国际政治、经济、外交关系等因素可能影响合作的推进,如贸易 摩擦、地缘政治冲突等可能导致合作暂停或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有关风险。 二、风险提示 1. 公司股票价格在 2026 年 6月 5日当日波动较大,单日振幅达到 9.58%。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681.9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19 亿元,由 盈转亏。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相关业绩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664b5160-6620-4369-80f2-aa2397ea9d45.PDF ─────────┬──────────────────────────────────────────────── 2026-06-05 20:20│怡 亚 通(00218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本次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借款期限为12 个月,可提前还款 ,根据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按实际用款期间计算利息。 2、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 6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最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 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小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8 楼、19 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何建锋 注册资本 3,358,6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4 年 10 月 13 日 经营范围 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 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 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 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 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 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 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实际控制人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深投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如下: 2025 年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营业收入 27,790,378.86 营业收入 6,927,422.72 净利润 1,554,810.33 净利润 349,507.58 净资产 43,943,222.27 净资产 44,057,576.94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投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深投控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4、深投控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18亿元。 2、借款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到期银行流贷、银行承兑汇票和业务到期款。 3、借款期限:12个月。 4、借款利率:定价基准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浮动点数为减50个基点,目前为2.5 %。 5、借款担保:由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第三方以其拥有的股票、非上市公司股权、存货、经营性房地产、在建工程、 应收账款或其他依法可出质、抵押的资产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关联方或指定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深投控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利率按年化2.5%计算,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定价公允、合理。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借款的利率遵循市场化原则,低于目前公司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水平,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大力支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披露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深投控(包含与上述主体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 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6,733,718.24 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形成以下审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的支持,既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改善公司资金结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根据交易双方自愿 协商的结果,按实际用款期间计算利息,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价格公允。本次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 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我们 同意将该借款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马小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2315ead-86ed-4b48-8dfc-857b2c091cf0.PDF ─────────┬──────────────────────────────────────────────── 2026-06-05 20:18│怡 亚 通(00218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 31 号怡亚通大厦 5楼 5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提案 1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涉及提案 1的关联股 东需要对相关提案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到百 分之五,且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 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6年6月18日 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证券事务部,邮编:518101。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吕品、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1c63c395-9e41-4542-b55c-5d16571533f2.PDF ─────────┬──────────────────────────────────────────────── 2026-06-05 20:16│怡 亚 通(002183):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6 年 6月 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最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本次借款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18 亿元,借款期限为12 个月。 关联董事马小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最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22 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 告》。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c786f31-5632-4cff-932e-7091ae72c5d3.PDF ─────────┬──────────────────────────────────────────────── 2026-05-15 19:44│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 31 号怡亚通大厦 5楼 503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伟民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1人,代表股东1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25,660,617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0.98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6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06,278,86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6441%。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612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431,939,48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6322%。其中,中小投 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6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17,825,16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86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授信额 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29,498,3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9.4349%;反对 2,234,3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0.5173%;弃权 20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0479%。 2、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29,414,1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9.4154%;反对 2,314,6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0.5359%;弃权 2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0488%。 3、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授信额度,同时增加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 同意 420,298,8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7.3050%;反对 11,430,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 2.6463%;弃权 2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的 0.0487%。 4、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中银兴商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29,471,5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9.4286%;反对 2,259,1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0.5230%;弃权 20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0483%。 5、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联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加2026年度授信额度,同时增加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同意420,295,4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7.3042%;反对11,432,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2.6468%;弃权2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 份的0.04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3190b64-6970-4869-8074-89d1b6897175.PDF ─────────┬──────────────────────────────────────────────── 2026-05-15 19:44│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8d1855e-ec4e-44a7-bb4a-8baf8a81f794.PDF ─────────┬──────────────────────────────────────────────── 2026-05-08 19:19│怡 亚 通(00218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8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 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 31 号怡亚通大厦 5楼 503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伟民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人,代表股东2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36,581,157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1.4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67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11,583,9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8484%。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680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448,165,07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2570%。其中,中小投 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67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34,050,75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112%。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46,778,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9.6906%;反对 1,25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0.2795%;弃权 13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0299%。 2、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446,797,5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9.6949%;反对 1,24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0.2786%;弃权 1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0265%。 3、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446,803,9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9.6963%;反对 1,28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0.2863%;弃权 7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0174%。 4、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446,777,1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9.6903%;反对 1,24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0.2785%;弃权 13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0312%。 5、通过《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446,626,4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9.6567%;反对 1,4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0.3250%;弃权 8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0183%。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6.01 通过《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同意 437,598,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7.6422%;反对 10,355,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 2.3107%;弃权 2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的 0.0471%。 6.02 通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同意 437,602,2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7.6431%;反对 10,357,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 2.3111%;弃权 20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的 0.0458%。 6.03 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 437,593,4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7.6411%;反对 10,419,1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 2.3248%;弃权 15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的 0.0340%。 6.04 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 437,594,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7.6414%;反对 10,359,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 2.3116%;弃权 2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的 0.0471%。 6.05 通过《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 同意 437,597,3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7.6420%;反对 10,360,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 2.3118%;弃权 20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的 0.0462%。 6.06 通过《独立董事制度》 同意 437,594,1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7.6413%;反对 10,363,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 2.3125%;弃权 20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的 0.0462%。 6.07 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 446,728,1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9.6794%;反对 1,34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0.2995%;弃权 9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0211%。 7、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446,451,1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9.6176%;反对 1,6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0.3611%;弃权 9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02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336,8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4.9666%;反对 1,61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 4.7529%;弃权 9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可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的 0.280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0275010-564d-48f9-8415-2b79fc5d3c77.PDF ─────────┬──────────────────────────────────────────────── 2026-05-08 19:19│怡 亚 通(00218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怡 亚 通(00218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579038b-03cc-47ae-9024-7f29daea6a24.PDF ─────────┬──────────────────────────────────────────────── 2026-04-30 16:34│怡 亚 通(002183):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 怡 亚 通(002183):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a9ce727-e276-4371-9743-2a78256a6b0a.PDF ─────────┬──────────────────────────────────────────────── 2026-04-30 16:34│怡 亚 通(002183):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 怡 亚 通(002183):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27576ff-3919-49a0-ae5f-aa50d75d367a.PDF ─────────┬──────────────────────────────────────────────── 2026-04-30 00:00│怡 亚 通(00218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 怡 亚 通(002183):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担保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c8ea29e-30ad-45d1-b58b-2d5fdd789336.PDF ─────────┬──────────────────────────────────────────────── 2026-04-30 00:00│怡 亚 通(002183):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怡 亚 通(002183):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b90f92c-3320-4f30-b1b6-5b7638117ebb.PDF ─────────┬──────────────────────────────────────────────── 2026-04-30 00:00│怡 亚 通(002183):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 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 10月 28日及 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往来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电子元器件购销 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现因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 公司实际业务运作需要,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拟向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由原人民币 5亿元提升至人民币 10 亿元,同时公司为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也相应增加人民币 5亿元(含)。本次调整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往来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 亿元(含)。 本次除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外,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2、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3、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授信额度 ,同时增加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5年 12月 11日及 2025年 12月 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 2026 年 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8,88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 期限均不超过三年。现因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业务运作需要,拟在原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5,500 万元( 含)的基础上增加 500 万元(含)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其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也相应增加,本次调整后,公司2026 年度为控股子 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本次除调整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外,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4、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中银兴商贸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福建省中银兴商贸有限公司拟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的 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5、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联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加 2026 年度授信额度,同 时增加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月 11日及 2025 年 12月 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8,88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 期限均不超过三年。现因控股子公司河北联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业务运作需要,拟在原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含)的 基础上增加5,000万元(含),同时公司为其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也相应增加,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河北联怡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3,000 万元(含)。 本次除调整控股子公司河北联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外,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6、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最终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董事会于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 告》。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18c7430-d4a3-40ed-ae0b-fd87aede57f1.PDF ─────────┬──────────────────────────────────────────────── 2026-04-30 00:00│怡 亚 通(002183):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 31 号怡亚通大厦 5楼 5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向电子元 √ 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授信 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 √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 √ 加 2026 年度授信额度,同时增加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中银兴商贸有限公司向银行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联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增加 √ 2026 年度授信额度,同时增加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 提案 1-5 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 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6年5月12日 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证券事务部,邮编:518101。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吕品、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ef04e56-63d6-46e1-9583-40bffbb02b0b.PDF ─────────┬──────────────────────────────────────────────── 2026-04-28 19:46│怡 亚 通(00218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怡 亚 通(00218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36b1d7-1a14-4972-bd5a-da57040fb1cb.PDF ─────────┬──────────────────────────────────────────────── 2026-04-28 19:46│怡 亚 通(002183):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最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40d5097-9ce4-4b16-804d-b1c0e5bc184e.PDF ─────────┬──────────────────────────────────────────────── 2026-04-24 18:44│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 31 号怡亚通大厦 5楼 503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伟民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人,代表股东2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35,800,657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1.37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63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10,232,85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7964%。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636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446,033,5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1749%。其中,中小投 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63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31,919,19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291%。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橄榄石商业保理(中国)有限公司申请赊销信用额度,并由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32,908,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7.0575%;反对 12,970,7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 2.9080%;弃权 15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的 0.0345%。 2、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联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32,970,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7.0713%;反对 12,887,0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 2.8893%;弃权 17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的 0.0395%。 3、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商付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32,979,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7.0733%;反对 12,871,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 2.8857%;弃权 1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的 0.0410%。 4、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怡凯盛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42,077,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9.1130%;反对 3,768,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0.8450%;弃权 18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的 0.0420%。 5、通过《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同意442,346,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99.1735%;反对3,417,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的0.7662%;弃权2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的0.06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1e3f190-44c3-4695-8457-50b22a583bd4.PDF ─────────┬──────────────────────────────────────────────── 2026-04-24 18:44│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怡 亚 通(002183):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3ce19f6-ff45-4f8e-b54f-d7e5d23e41c6.PDF ─────────┬──────────────────────────────────────────────── 2026-04-17 00:30│怡 亚 通(002183):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怡 亚 通(002183):2025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561b871-ff1e-471a-9781-80ee506432bf.PDF ─────────┬──────────────────────────────────────────────── 2026-04-16 20:50│怡 亚 通(00218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怡 亚 通(00218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15aec51-7ab0-4984-9d2a-a49e671e3973.PDF ─────────┬──────────────────────────────────────────────── 2026-04-16 20:49│怡 亚 通(002183):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 ,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第三条 公 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 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 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 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使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如涉及事项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发布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发布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 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 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 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 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九条 公司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 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证券事务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互动易平台的问答回复。 第十一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事务部及其他相关人员,起草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相关内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完成相关内容的起草。 (三)内容审核。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如公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内 容,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内容发布。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内容经审核通过后,由证券事务部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 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71a3356-5f58-4bdb-93a5-8e5703a4f002.PDF ─────────┬──────────────────────────────────────────────── 2026-04-16 20:49│怡 亚 通(002183):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行为,加强对 公司财务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 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长、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 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中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会负责, 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 根据公司组织架构,在股份公司会计机构和区域财务部分别设置财务负责人并实行垂直管理。 第四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由总经理推荐,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推荐,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接受公司制定的相关人事制度管理。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上述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 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关系。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外 的其他职务。 第八条 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维护公司 、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能胜任本职工作; 2、财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财务会计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具有三年以上 大型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3、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方针、政策,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本公司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 导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控制管理能力。 4、具备较强的业务敏感性和良好的分析判断、决策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九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维护公司 、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能胜任本职工作; 2、财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或财务会计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并有主管一个 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三年以上经验; 3、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有关知识; 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财务软件; 5、具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 第十条 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曾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者; 3、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者; 4、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财务负责人者。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与处置、对外投资、企业并购、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 作出决策; 2、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监控机制,监督、检查下属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 合法性进行监督; 3、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 ,制定相应防患的制度、流程并推动执行; 4、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汇报工作,提出公司运作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分析; 5、主持财务工作队伍与人才梯队建设,对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6、根据董事长授权,负责组织编制和监督执行公司年度预算、资金计划等,对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 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7、负责拟定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及财务决策与制度的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讨论; 8、负责审核公司重要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负责,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工作; 9、根据公司项目投资意向,主持或参与对重大投资项目和经营活动的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财务风险控制,保证投资安全和 投资效果; 10、根据所辖部门业务工作要求,代表公司就所辖业务领域开展有关外部联络工作或处理有关重大业务事项,确保公司业务工作 形象与相关关系的维护。 第十二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报告工作,提出会计机构运作、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建议和分析; 2、协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组织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财务监督; 3、建立和完善的会计核算系统,组织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保管及存档,确保及 时提供真实客观的会计核算资料; 4、负责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并提交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审核,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负责,协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配合会计师事 务所组织公司报表审计工作;组织财务分析,提交财务分析报告,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5、协助编制公司年度财务决算议案和利润分配议案; 6、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提出对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和任免等方面的建议;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财政、税务、银行、证券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寻求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持; 8、管理会计机构人员日常工作的开展,指导、培训、激励,并监督检查工作绩效,确保财务工作计划的完成及工作的规范与素 质要求; 9、根据其他部门或职位的需要,提供本职位工作领域的协助与支持,保证协助其他部门或职位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行使财务决策参与权、财务收支审核权和财务监督控制权,会计机构负责人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 人的领导和授权下,行使以上的权限。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四条 每年度末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须接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会计机构负责人及区域财务负责人须接受 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和绩效目标的达成情况,考核结果运用于浮动工资、调薪、年终奖金、培训、职 业发展、调配等方面。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公司将视情形调换或重新指派。 第十六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经董事会 批准后离任。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者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自离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应负赔 偿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解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有权就被公司解聘的有关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八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进行 移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80a3719-1de6-4e59-b23f-78060ca4ed3d.PDF ─────────┬──────────────────────────────────────────────── 2026-04-16 20:49│怡 亚 通(00218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8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 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 31 号怡亚通大厦 5楼 503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 案》 6.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7) 6.01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6.02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6.0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6.0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6.05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 √ 6.06 《独立董事制度》 √ 6.0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 √ 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提案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 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6年5月6日1 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证券事务部,邮编:518101。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吕品、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怡亚通大厦9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569097b-ff09-4702-a38b-9c32971a52da.PDF ─────────┬──────────────────────────────────────────────── 2026-04-16 20:49│怡 亚 通(00218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因公司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作出附加转让价格、业绩考 核条件或者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 罚未满六个月的; (五)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 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六)本人因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七)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 1000 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七条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的本公司股份,按 100%自动锁定。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在 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 75%自动锁定;新增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解除限售的条件满足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委托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 第九条 在锁定期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依法享有的收益权、表决权、优先配售权等相关权益不受影响。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 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规定更长的禁止转 让期间、更低的可转让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他限制转让条件,并应当及时披露并做好后续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前十 五个交易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减持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 (二)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方式和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三)不存在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 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被人民法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强制执行的,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收到相关执行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披露内容应当包括拟处置股份数量、来源、方式、时间区间等。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导致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的,股份的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持续共同遵守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信息申报、披露与监管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 (三)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两个交易日内; (五)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以上申报信息视为相关人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将其所持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网站上公开下列内容: (一)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二)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核实相关人员违规买卖的情况、收 益的金额等具体情况,并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十九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 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 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从事因获 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 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 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相关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每季度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的, 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执 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e28256b-bc38-474c-ab7f-18139d386afe.PDF ─────────┬──────────────────────────────────────────────── 2026-04-16 20:49│怡 亚 通(00218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大梁) ─────────┴──────────────────────────────────────────────── 怡 亚 通(00218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大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5e92184-5838-4d57-8835-afba3a0f0938.PDF ─────────┬──────────────────────────────────────────────── 2026-04-16 20:49│怡 亚 通(00218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 怡 亚 通(00218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4d27fd7e-7569-4c30-bdac-80bd330a2cd3.PDF ─────────┬──────────────────────────────────────────────── 2026-04-16 20:49│怡 亚 通(002183):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 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二章 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三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 作出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第四条 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深圳证券 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本制度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公 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的, 公司可以向该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但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 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 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公司是 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第七条 董事会在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前,董事应当积极了解被资助方的基本情况,如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 等。董事会在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董事应当对提供财务资助的合规性、合理性、被资助方偿还能力以及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作 出审慎判断。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 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和公允性,以及董事会 对被资助对象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当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意见。 第九条 董事会在审议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除外)、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时,董事应当关注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是否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且条件同等,是否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以 及公司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十一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第三章 提供财务资助的操作程序 第十二条 提供财务资助之前,由财务管理中心做好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 等方面的风险调查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管理中心提供的风险评估进行审核,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三条 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后,财务管理中心办理提供财务资助手续、有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和有 关的其他事宜,做好对接受资助对象的后续跟踪、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被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 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五条 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经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章 提供财务资助的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充分披露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是否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由第三 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第十七条 对于已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还应当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并充分说 明董事会关于被资助对象偿债能力和该项财务资助收回风险的判断: (一)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限到期后未能及时还款的; (二)被资助对象或者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 力情形的;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八条 公司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申请、审批和管理上述财 务资助事项。违反以上规定提供财务资助,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内部处分,并可以解除其职务 ,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本制度第一条所述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 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依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时,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974da4ee-1e2e-481d-b10c-e5aca1d1c33b.PDF ─────────┬──────────────────────────────────────────────── 2026-04-16 20:49│怡 亚 通(002183):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修订) ─────────┴──────────────────────────────────────────────── 怡 亚 通(002183):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3f83d84-0112-45c4-bab1-c4346017f210.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怡 亚 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6832.PDF ─────────┬──────────────────────────────────────────────── 2026-04-17│怡 亚 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7/1225113836.PDF ─────────┬──────────────────────────────────────────────── 2025-10-30│怡 亚 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5165.PDF ─────────┬──────────────────────────────────────────────── 2025-08-28│怡 亚 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4094.PDF ─────────┬──────────────────────────────────────────────── 2025-04-29│怡 亚 通: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8382.PDF ─────────┬──────────────────────────────────────────────── 2025-04-10│怡 亚 通: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0/1223044798.PDF ─────────┬──────────────────────────────────────────────── 2024-10-30│怡 亚 通: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6606.PDF ─────────┬──────────────────────────────────────────────── 2024-08-20│怡 亚 通: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0/1220907975.PDF ─────────┬──────────────────────────────────────────────── 2024-04-27│怡 亚 通: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585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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