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84 海得控制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3 20:24 │海得控制(002184):海得控制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11 18:16 │海得控制(00218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1 18:15 │海得控制(002184):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6-11 18:14 │海得控制(002184):海得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5-25 18:23 │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5 18:20 │海得控制(002184):海得控制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4 17:09 │海得控制(002184):海得控制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30 00:00 │海得控制(00218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30 00:00 │海得控制(00218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30 00:00 │海得控制(00218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
2026-07-13 20:24│海得控制(002184):海得控制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1,700 ~ 2,500 1,106.09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 53.69% ~ 126.02%
期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 -300 ~ -150 -592.98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 49.41% ~ 74.70%
期增长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83 ~ 0.0710 0.0314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数字化业务:受益于下游终端有效需求稳步修复,公司紧跟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变革浪潮,紧抓全社会产业数字化转
型战略窗口期,统筹优化整体经营布局。一方面,持续拓展新兴市场渠道、迭代升级产品矩阵;另一方面,公司对内落地数字化管控
平台、AI 赋能全流程运营管理体系,持续降本增效、深挖内部运营价值,报告期内整体业务呈现由传统赛道向新兴产业方向转变,
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比增长。其中,工业电气自动化业务在保持既有市占率的基础上实现量利齐升,本期以算力中心基础建设、船
舶制造及机械设备出口等行业为代表的产品配套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弥补了传统制造行业产能过剩,终端需求不足对业务收入的冲击
影响,营收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比稳步上行。工业信息化业务受国内基建及地方财政端压力等外部因素制约,公司传统优势行业需求承
压,收入端增长偏弱。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持续丰富自主产品的应用场景,依托数字化综合解决方案的交付能力,匹配海外新能源电
力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产能投资及有色冶金等行业对数字化、智能化系统的差异化需求,拓展以工业数字化基座建设为特征的行业
市场,整体业务的营收水平和盈利能力同比持平。
2、绿色化业务:大功率电力电子业务长期身处行业价格竞争激烈、增收不增利的行业环境,公司主动优化业务结构、推进内部
精益化管理。报告期该板块营收小幅回落,但产品盈利空间实现修复提升。近年来,伴随国内新能源产业投资热度持续攀升,市场竞
争日趋激烈,产业格局迎来深度洗牌。虽通过调整储能业务经营策略、整合内部资源逐步消化历史经营压力,但市场渠道拓展短板仍
制约板块增长。结合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审慎调整储能业务战略定位,优化资源配置方向。2025年 12月,因公司所持
海得智慧能源股权比例由 50.97%下降至 37.89%,根据会计准则、章程等条款,公司不再将海得智慧能源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受
该子公司出表因素影响,本期绿色化业务整体营收同比大幅下滑;剔除报表合并口径变动影响后,板块经营性亏损同比显著收窄。
综上,剔除海得智慧能源出表带来的营收、利润口径扰动,公司上半年整体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比实现双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
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6eac5d0d-6ba1-40d9-9f68-2e8fef08c1cc.PDF
─────────┬────────────────────────────────────────────────
2026-06-11 18:16│海得控制(00218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 7名,由公司董事长许泓先生主
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
其他方式,通知时限为提前两日。但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
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本次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
资者查阅。
公司暂不召开股东会,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另行发布。
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5607698-8605-4a20-9bec-ea6693fe5069.PDF
─────────┬────────────────────────────────────────────────
2026-06-11 18:15│海得控制(002184):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 12月,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得智慧能源”或“标的公司”)完成上一轮增资后,上海海得控制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或“海得控制”)不再控制海得智慧能源,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 11月 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因海得智慧能源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引入由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宜兴科产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合伙
设立的上海辰耀宜创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辰耀宜创”或“Pre-A+轮投资人”或“本轮投资人”)拟对海
得智慧能源进行增资,以人民币 5,000万元认购海得智慧能源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39.9564 万元。因行业短期盈利前景具有较大不
确定性,且公司正在逐步审慎调整储能业务战略定位,优化资源配置方向,故经决策,公司放弃相应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等权
利。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海得智慧能源的股权比例将由增资前的 37.89%变更为 36.66%,海得智慧能源仍为公司参股公司,不
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其他股东亦放弃相应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系海得智慧能源的
控股股东,海得智慧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相应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涉及上市公司因放弃权利导致
与其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谷水路 300号 A1分区西侧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MAC7D7D59L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
配件销售;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
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注册资本:22,198.6932万元
6、成立日期:2022年 12月 28日
7、法定代表人:郭孟榕
8、本次投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认缴金额 持股比例 认缴金额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8,410 37.89% 8,410 36.66%
2 郭孟榕 8,650 38.97% 8,650 37.71%
3 深圳海能投资科技合伙企业 1,500 6.76% 1,500 6.54%
(有限合伙)
4 重庆优博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 1,000 4.50% 1,000 4.36%
(有限合伙)
5 海宁海能科技合伙企业 1,200 5.41% 1,200 5.23%
(有限合伙)
6 深圳市智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438.6932 6.48% 1438.6932 6.2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辰耀宜创 0 0 739.9564 3.23%
合计 22,198.6932 100.00% 22,938.6496 100.00%
注 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注 2:以上股权结构信息以公司登记机关核
准的数据为准。
9、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孟榕先生系海得智慧能源的控股股东,海得智慧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拟放弃
本次增资相应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涉及上市公司因放弃权利导致与其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10、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完成。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得智慧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辰耀宜创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 1588 弄 499 号 304 室-6
成立日期:2026-04-21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
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系第三方投资机构辰耀宜创基于自身业务布局需要及对海得智慧能源的业务模式及细分应用领域的战略优势等诸多因素
的考量,该交易定价客观、公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本轮投资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万元(“增资款”)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39.9564万元
,增资款溢价部分 4,260.0436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本轮投资人按照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增资款。
1.2、违约责任
增资协议一经签署之后即应严格遵照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3、生效条件
协议经交易各方签名及/或加盖公章后成立。
2、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2.1、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东会是标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2、本次交易完成后,董事会成员不变,由 5 名成员组成,郭孟榕有权委派 3名董事(含郭孟榕,且郭孟榕担任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海得控制有权委派 1名董事,智数有权委派 1名董事,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2.3、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 1名监事,由海得控制提名委派,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标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
任监事。
2.4、交易完成后,各轮次投资人享有根据协议约定的相应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平等
待遇等权利。
2.5、违约责任
股东协议一经签署之后即应严格遵照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6、生效条件
协议经各方签名及/或加盖公章后成立,经海得控制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认定为关联交易,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是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及战略规划,并结合自身实
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此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海得智慧能源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人民币 614.48万元。
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方辰耀宜创与标的方海得智慧能源已就本次交易的款项支付、交割、特殊事项安排、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但标
的公司现处初创阶段,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产品研发、运营管理以及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存在
一定的市场风险及经营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投资事项及标的公司业务的进展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子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1ae0f6d5-7b9d-48bd-8e91-2e5385dd914e.PDF
─────────┬────────────────────────────────────────────────
2026-06-11 18:14│海得控制(002184):海得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下列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水平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七条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考
核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的具体事务。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收入组成,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第十条 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其在公司承担的管理
职责,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绩
效考核办法及其所对应的薪资标准和考核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并领取薪酬;除独立董
事外,其他外部董事除董事津贴外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批准,除此之外不
再享受其他薪酬待遇。
第十二条 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等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可不与公司经
营业绩挂钩。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调整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年度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依据相应岗位标准按月发放;绩效薪
酬按照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市场情况,可按月度、
季度、年度或任期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公司激励方案执行。第十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
评价为重要依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
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
贴按公司规定进行计算和发放。
第十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
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
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
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
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
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原《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于本制度生效之日废止。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39f3a6b-f847-48fe-a044-f05767401c6e.PDF
─────────┬────────────────────────────────────────────────
2026-05-25 18:23│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 5月 25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5日(星期一)下午 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号 1号楼 4楼报告厅召开;2026
年 5月 25日(星期一)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
6年 5月25 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许航律师和夏园强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7人,代表股份 144,549,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759%。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234人,代表股份 6,
395,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73%。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40,527,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33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7人,代表股份 4,021,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29%。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3,221,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10%;反对 1,115,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14%;弃权 2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6%。
2、《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43,223,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4%;反对1,108,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2%;弃权 2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504%。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43,492,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92%;反对 958,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631%;弃权 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338,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805%;反对 958,537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86%;弃权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9%。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460,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7%;反对 881,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6%;弃权 2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306,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9728%;反对 881,203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94%;弃权 20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78%。
5、《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224,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1%;反对1,230,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4%;弃权 9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
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69,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757%;反对 1,230,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434%;弃权 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08%。
6、《关于考核并发放公司 2025 年度董事浮动薪酬的议案》
其中,许泓先生、郭孟榕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许泓先生持股 76,850,924股,郭孟榕先生持有 59,391,380股
。
表决结果:同意 6,965,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507%;反对1,156,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62%;弃权 18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3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53,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224%;反对 1,156,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769%;弃权 18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07%。
7、《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217,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8%;反对 1,118,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41%;弃权 2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
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63,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788%;反对 1,118,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968%;弃权 2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44%。
8、《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193,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17%;反对1,285,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94%;弃权 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38,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910%;反对 1,285,6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35%;弃权 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55%。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207,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83%;反对3,326,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1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
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05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93%;反对 3,326,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161%;弃权 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6%。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50c3b85e-406c-41e8-94ec-a5a6d67131b4.PDF
─────────┬────────────────────────────────────────────────
2026-05-25 18:20│海得控制(002184):海得控制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许航律师、夏园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
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
时间、地点、内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
姓名等事项。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出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
了再次提示。
2、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
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网络投票的统计,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
投票代理人237人,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10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
理人227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144,549,4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0759%,其中现场参与表决
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140,527,4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330%,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
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4,021,9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29%。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3,221,08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10%;反对1,115,037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4%;
弃权213,3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
(二)《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43,223,08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24%;反对1,108,937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2%;
弃权217,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
(三)《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43,492,98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92%;反对958,537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1%;弃
权97,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38,66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3.4805%;反对958,537股,占
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4.9886%;弃权97,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5309%。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43,460,516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67%;反对881,20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6%;弃
权207,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306,1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82.9728%;反对881,203股,占
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3.7794%;弃权207,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2478%。
(五)《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43,224,08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31%;反对1,230,637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4%;
弃权94,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69,76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9.2757%;反对1,230,637股,
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9.2434%;弃权94,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4808%
。
(六)《关于考核并发放公司2025年度董事浮动薪酬的议案》;
同意6,965,578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507%;反对1,156,037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62%;弃
权185,5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53,56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9.0224%;反对1,156,037股,
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8.0769%;弃权185,5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9007%
。
(七)《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43,217,88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8%;反对1,118,937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1%;
弃权212,6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63,56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9.1788%;反对1,118,937股,
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7.4968%;弃权212,6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3.3244%
。
(八)《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143,193,08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17%;反对1,285,637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94%;
弃权70,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038,76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8.7910%;反对1,285,637股,
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0.1035%;弃权70,7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055%
。
(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141,207,937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6883%;反对3,326,482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13%;弃权15,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053,616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47.7493%;反对3,326,482股,
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52.0161%;弃权15,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2346%
。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本次会议议案(六)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八)和(九)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表决结果,前述议案获
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结论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ec503c7-9ded-40e3-80b9-d1a1739fdc66.PDF
─────────┬────────────────────────────────────────────────
2026-05-14 17:09│海得控制(002184):海得控制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根据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25 日(星期
一)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现将该次股东会有关的信息再次提示,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5 日 14: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8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 1号楼 4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
机构的议案》
6.00 《关于考核并发放公司 2025 年度董事浮动薪酬的议案》 √
7.00 《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
案》
2、特别提示: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3至议案 9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 8、议案 9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6相关股东将回避表决,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
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联系人:吴秋农 邱扬凡
联系电话:021-60572990 传真:021-60572990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1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7726318-e0e3-43ad-87e5-7dde1a056776.PDF
─────────┬────────────────────────────────────────────────
2026-04-30 00:00│海得控制(00218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海得控制(00218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90acf03-8e88-4f42-b6f2-37728a0acdee.PDF
─────────┬────────────────────────────────────────────────
2026-04-30 00:00│海得控制(002184):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
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17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 7名,由公司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
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 同 本 公 告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20c907f-191c-451d-b439-24b5cff3081f.PDF
─────────┬────────────────────────────────────────────────
2026-04-30 00:00│海得控制(00218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敬请投资者查阅。
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
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许泓先生、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郭孟榕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秋农先生
、独立董事邵晓玲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
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ef489b2-ed50-4310-999e-a9a25c3e9edb.PDF
─────────┬────────────────────────────────────────────────
2026-04-27 20:07│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003,934.90 元,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63,480,278.89 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65,521,587.6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129,001,866.55元,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 6,348,027.89元,扣减已分配股利 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22,653,838.66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35,190,837.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003,934.90 -222,743,512.13 117,305,337.91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11,863,518.90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122,653,838.66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35,190,837.0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2,480,703.0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35,190,837.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35,190,837.0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规划等,鉴于公司 202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负,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
所需。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
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按照规定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网络参与股东会决策的便利。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f1737ce-cadb-4346-8af0-44143376944a.PDF
─────────┬────────────────────────────────────────────────
2026-04-27 20:07│海得控制(002184):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 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
定。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众华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
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
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海得控制同行业客户共 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另有 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万元。
(2)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
律处分。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
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龚立诚,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晓琦,202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颋麟,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
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不含税人民币 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5万元;2026年度预计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为不含税人民币 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
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
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所有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众华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6103675-99a0-469a-8542-b7c85f0ee9ef.PDF
─────────┬────────────────────────────────────────────────
2026-04-27 20:07│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度述职报告(邵晓玲)
─────────┴────────────────────────────────────────────────
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度述职报告(邵晓玲)。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e13b4e-1e0b-4aa0-be29-75e90979c306.PDF
─────────┬────────────────────────────────────────────────
2026-04-27 20:07│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度述职报告(孟宪忠)
─────────┴────────────────────────────────────────────────
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度述职报告(孟宪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396e250-234a-4a49-b6ff-112a81bae459.PDF
─────────┬────────────────────────────────────────────────
2026-04-27 20:07│海得控制(002184):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海得控制(002184):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00040a7-aa07-453c-8559-aefd48bf65ff.PDF
─────────┬────────────────────────────────────────────────
2026-04-27 20:07│海得控制(002184):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
事宜》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
相关事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
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年 12月 31日各类资产进行全面
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8,616.80万元,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 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占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
(万元)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
的比例
一、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3,792.11 -46.24%
以“-”)
应收账款 -3,804.00 -46.39%
应收票据 -49.25 -0.60%
其他应收款 61.14 0.75%
二、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4,824.69 -58.83%
以“-”)
合同资产 -572.58 -6.98%
存货 -517.96 -6.32%
固定资产 -3,734.15 -45.54%
合计 -8,616.80 -105.08%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31日。
二、单项资产重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
,000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固定资产
账面余额 9,861.02
资产可收回金额 4,340.00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 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
计算过程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的依据
本次计提金额 3,734.15
(2025年 1月至 12
月)
累计计提金额 5,521.02
计提原因 公司判断该项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公司固定资产期末可收
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 2025年度固定资产减值计提额中,公司新能源业务共计提 3,734.15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固定资产减值计提额的 100.0
0%,其中,主要原因是 2018年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的云南省建水县畜光互补项目,受新能源光伏上网电价补贴政策落实以及预期可
再生能源补助收回时间延后等综合影响,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3,734万元。基于谨慎原则,对该项目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616.8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
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55.74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8,755.74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
测试后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公司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cef38c-0e8b-4f9b-91f5-86132ac35051.PDF
─────────┬────────────────────────────────────────────────
2026-04-27 20:07│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力)
─────────┴────────────────────────────────────────────────
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d0d19c0-83bf-46ce-9ab6-0575f996cb53.PDF
─────────┬────────────────────────────────────────────────
2026-04-27 20:07│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人,注册会计师共 343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
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第一次见面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听取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包括审计范围、审计项目的时间安排、沟通的时间安排
、关键审计事项等,委员们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2、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第二次见面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后需沟通的重大事项(如对公司会计实务重大方面的质量的看法、影响审计报告
形式和内容的情形、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执行应对措施的情况等)、本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经审计后简要财务报表变动分析、
关联方和重要关联方交易等内容进行沟通。
3、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bac4276-ae9b-4707-bb7e-37b50f99825c.PDF
─────────┬────────────────────────────────────────────────
2026-04-27 20:07│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a11a2de-fdf0-4faf-bafa-07a081003d31.PDF
─────────┬────────────────────────────────────────────────
2026-04-27 20:07│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af38904-d8f1-4c88-811b-3690a3878c09.PDF
─────────┬────────────────────────────────────────────────
2026-04-27 20:06│海得控制(00218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相关规定,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
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发行股票所有
发行对象均须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
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
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其他授权事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修订及变化、决定等确定、调整本次发行的时机、实施进度、发行数量和
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具体认购办法、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用途等。
2、聘请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
其他事宜。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
,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问询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递交、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
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等)。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6、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
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
8、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9、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0、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
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提前终止、撤销发行申请等。
11、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2、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
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及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68f978a-e446-49d5-bc2f-f7be5084ffcf.PDF
─────────┬────────────────────────────────────────────────
2026-04-27 20:06│海得控制(002184):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
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10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 7名,由公司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
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
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本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003,934.90 元,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63,480,278.89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65,521,587.6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129,001,866.5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6,348,027.89元,扣减已分配股利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2,653,838.66元。
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负,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2026年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本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2026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本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本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考核并发放公司 2025年度董事浮动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考核制度,结合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对公司董事长许泓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孟榕先生 20
25年度的工作业绩进行了考核与评定,确定了其 2025年度的浮动薪酬,并同意以此为依据发放上述人员2025年度的浮动薪酬。
关联董事许泓先生、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本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考核并发放公司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浮动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考核制度,结合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对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秋农先生 2025年度的工作
业绩进行了考核与评定,确定了其 2025年度的浮动薪酬,并同意以此为依据发放上述人员 2025年度的浮动薪酬。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本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未来连续的 12个月内向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
限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本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本次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预计与关联方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400.00万元。
关联董事许泓先生、郭孟榕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本次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海得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预计与关联方上海海得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不超过 1,150.00万元。
关联董事许叶峰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本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本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六、本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七、本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
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八、本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025 年度股东会定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8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543a6fe-9bba-4e3b-93a4-5b42e0c257c8.PDF
─────────┬────────────────────────────────────────────────
2026-04-27 20:06│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a016ae0-354c-4aaf-be37-df649e07f458.PDF
─────────┬────────────────────────────────────────────────
2026-04-27 20:06│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年度报告
─────────┴────────────────────────────────────────────────
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1a66c8-6ccc-4155-8394-0f97729b5ed8.PDF
─────────┬────────────────────────────────────────────────
2026-04-27 20:05│海得控制(00218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海得控制(00218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9e7e987-c05c-4ba6-ba8d-28afcf1a4aa7.PDF
─────────┬────────────────────────────────────────────────
2026-04-27 20:05│海得控制(00218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海得控制(00218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31f2cab-b415-4bd4-8c92-d06868114258.PDF
─────────┬────────────────────────────────────────────────
2026-04-27 20:05│海得控制(002184):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海得控制(002184):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0ca5aa-015d-4e3b-b170-e3118de9ddac.PDF
─────────┬────────────────────────────────────────────────
2026-04-27 20:05│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5e91c52-f768-491d-bfe8-0fadfe1afd7b.PDF
─────────┬────────────────────────────────────────────────
2026-04-27 20:05│海得控制(00218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
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
。
(四)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六)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审批权限:本投资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实施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资金投向的确定
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资产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
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要
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20cab4-8fe7-4ae6-aba0-356b10b29d07.PDF
─────────┬────────────────────────────────────────────────
2026-04-27 20:05│海得控制(00218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保障公司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在未来连续的 12个月内,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融资及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日常采购销售)所需事项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
相互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47,000.00万元(在有效期内的任意时点最大担保余额不得超过 47,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具体对外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名称 投资类型 持股比例 担保额度 2025年度末
资产负债率%
浙江海得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5,000.00 37.89
海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1% 15,000.00 47.59
成都海得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0% 2,000.00 50.42
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25,000.00 69.8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全资子公司
1、浙江海得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6年 9月 22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谷水路300号A3区
法定代表人:许泓
注册资本:人民币 5,500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系统、电气工业及电子工程系统、电子信息系统的研发、生产、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自有厂房出租。
关联关系:浙江海得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10,319.51 9,559.72
负债总额 3,113.35 3,622.3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1,781.59
流动负债总额 2,886.40 3,612.42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15,970.22 14,059.02
利润总额 536.56 192.88
净利润 488.34 231.21
2、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9年 1月 15日
注册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二环南路 1320号
法定代表人:郭孟榕
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工业自动化及信息的系统集成和相关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电气控制系统的生产销售;风力发电工程、太
阳能发电工程及节能工程的设计、咨询、安装、施工;风能发电设备的维护。
关联关系:浙江海得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2)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48,494.04 39,930.97
负债总额 31,619.81 27,896.0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93.99 5,560.40
流动负债总额 30,960.78 27,715.18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30,188.17 24,078.19
利润总额 -5,111.80 -2,883.77
净利润 -4,854.31 -4,839.29
(二)控股子公司
1、成都海得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 1月 27日
注册地点:成都高新区桂溪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郭孟榕
注册资本:人民币 5,2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
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软件销售;工业控制计算
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煤炭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关联关系:成都海得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
(2)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8,796.17 9,114.16
负债总额 4,393.81 4,595.0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2.80 -
流动负债总额 4,323.75 4,506.53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5,321.38 6,705.23
利润总额 8.33 150.51
净利润 37.74 116.79
2、海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 10月 31日
(1)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靖路 1831号 603-1室
法定代表人:许泓
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0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电气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系统集成;软件开发,
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配套及技术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关联关系:海得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 51%的控股子公司
(2)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 108,155.50 109,594.20
负债总额 53,788.68 52,151.2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011.22 0.21
流动负债总额 53,186.91 51,876.99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138,423.97 147,052.88
利润总额 3,276.22 4,110.11
净利润 2,501.10 3,076.0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在
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协商确定。
四、提供担保的原因和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持续投入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按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要求,为清晰各独立法人核算主体的责任
界面,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融资、项目履约等业务,由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日常业务的
正常开展。
2、上述被担保对象资产优良,具备较为充足的债务偿还能力,本公司作为上述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上
述子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预期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较强,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的利益。
3、本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公司具有充分掌握
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21,020.70 万元,占 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6.63
%。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已审批额度为人民币55,2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293.95
万元,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a60e84-e095-4610-9070-99c04c4ea07d.PDF
─────────┬────────────────────────────────────────────────
2026-04-27 20:05│海得控制(00218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海得控制(00218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a4aff9f-87f1-4fae-90e3-e7f1e77616f5.PDF
─────────┬────────────────────────────────────────────────
2026-04-27 20:04│海得控制(002184):海得控制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25 日(星期
一)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5 日 14: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8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 1号楼 4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
机构的议案》
6.00 《关于考核并发放公司 2025 年度董事浮动薪酬的议案》 √
7.00 《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8.00 《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
案》
2、特别提示: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 3至议案 9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 8、议案 9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6相关股东将回避表决,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
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
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联系人:吴秋农 邱扬凡
联系电话:021-60572990 传真:021-60572990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1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dc21d4d-4ad2-45c1-9f7e-6c1a6f044389.PDF
─────────┬────────────────────────────────────────────────
2026-04-27 20:04│海得控制(002184):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力、孟宪忠、邵晓玲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任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e9fa5d3-3f97-4ee7-ae3a-476243c41f60.PDF
─────────┬────────────────────────────────────────────────
2026-01-30 18:13│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度业绩预告
─────────┴────────────────────────────────────────────────
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86538ba8-e528-46bb-8068-7313a788b6a8.PDF
─────────┬────────────────────────────────────────────────
2026-01-05 16:45│海得控制(002184):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
海得控制(002184):浙江海得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ffba6aec-048a-4d1e-8350-c10f4aa5ce5a.PDF
─────────┬────────────────────────────────────────────────
2025-12-25 17:42│海得控制(002184):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海得控制(002184):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0eb15559-c19c-4159-be93-7492ae14ce7b.PDF
─────────┬────────────────────────────────────────────────
2025-12-16 18:13│海得控制(00218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年 12月 16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 1号楼 4楼报
告厅召开;2025年 12月 16日(星期二)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和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
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和夏园强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1人,代表股份 145,430,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26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227人,代表股份 7,272,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65%。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38,838,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531%。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6人,代表股份 6,592,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873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369,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0%;反对1,014,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5%;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10,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012%;反对1,014,35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484%;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4%。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3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21%;反对1,03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2%;弃权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99,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430%;反对1,031,35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22%;弃权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8%。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35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88%;反对1,03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2%;弃权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94,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770%;反对1,031,35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22%;弃权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8%。
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35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89%;反对1,03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2%;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94,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798%;反对1,031,35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22%;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0%。
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34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21%;反对1,040,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6%;弃权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84,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436%;反对1,040,75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14%;弃权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9%。
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郭孟榕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其持
股59,391,380股。
表决结果:同意84,95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82%;反对1,04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1%;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86,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11%;反对1,042,05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293%;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5%。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4a694b66-f711-48e1-aa6b-da90c6ce9ed4.PDF
─────────┬────────────────────────────────────────────────
2025-12-16 18:13│海得控制(002184):海得控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海得控制(002184):海得控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d923dd3d-dc07-4f7f-9942-44be2a774e5d.PDF
─────────┬────────────────────────────────────────────────
2025-11-28 18:39│海得控制(00218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审计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
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三)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五)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六)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根据需要对重大交易事项进行审核;
(七)审核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建
议;
(八)对内部审计人员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
(九)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内部审计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五)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六)公司重大交易事项审计报告;
(七)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内部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交易事项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五)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如下:
(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
责人的签字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四)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
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五)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六)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
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两名及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提议或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时召开。会议召开前五天须通知全体成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成
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成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部门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合理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以现场方式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
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成
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08a29bbd-a762-44e5-bbfc-e305395aac4c.PDF
─────────┬────────────────────────────────────────────────
2025-11-28 18:39│海得控制(002184):海得控制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5年 12月 16日(
星期二)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16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
025年 12月 0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号 1号楼 4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其附件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办法>的议案》
6.00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特别提示: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同时,议案 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议案 6相关股东将回避表决,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15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
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2025年 12月 15日(星期一)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
受电话登记;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吴秋农邱扬凡
联系电话:021-60572990 传真:021-60572990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号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1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e537db51-7a24-4f34-ac92-3a30d9ab01b6.PDF
─────────┬────────────────────────────────────────────────
2025-11-28 18:39│海得控制(00218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得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海得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公司应审
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本制度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
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
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七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管理与审批
第九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一部分,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
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十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审批程序如下:
(一)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认为特定信息属于需要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及时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文件及相关事项
资料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的部门或分子公司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董事
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复核,并向董事长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上述登记文件交由董事
会办公室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一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上海证监局和深交所。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不得随意扩大暂缓、
豁免事项的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
时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参照《股票上市规则》、证监会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执行
。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未按照《证券
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报送的报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利用暂缓、
豁免披露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
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未来新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冲突时,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等相关条款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4beec189-7a73-4146-a6f4-47e650159c54.PDF
─────────┬────────────────────────────────────────────────
2025-11-28 18:39│海得控制(002184):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海得控制(002184):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f45151ac-882b-4132-883e-69b9c736a254.PDF
─────────┬────────────────────────────────────────────────
2025-11-28 18:39│海得控制(002184):资产核销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核销标准和程序,加强财务监督,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政策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
收票据和短期有价证券等货币性资产,及预付账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
第二章 资产损失的确认
第四条 资产损失是指有确凿和合法证据表明该项资产的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失,已不能给企业带
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包括已计提和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发生的损失。
第五条 公司进行资产损失核销的处置,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在对资产损失认真清理调查的基础上,收集相关的证据。公司资产
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公司内部证据。
公司资产存在以下一种或者几种证据时,经确认后可以申请核销。
(一)现金、银行存款
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3、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
5、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
(二)预付、应收款项等坏账损失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8、公司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以及其他足以证明无法收回的
证据(如包括司法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
(三)固定资产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提供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报告;
2、公司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
3、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按国家相关规定强制淘汰或者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有相关国家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内部或者外部专门技
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4、 属于固定资产盘亏、丢失的,应有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以及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情况说明;涉及到责任人赔偿的,应有赔偿
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5、 属于固定资产毁损的,应有相关技术部门出具的无法修复或使用的鉴定报告;
6、 属于固定资产被盗的,应有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涉及责任赔偿的,应有赔偿责任
的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四)存货
1、属于存货盘亏、丢失的,应有存货盘点明细表以及存货盘亏、丢失情况说明;涉及到责任人赔偿的,应有赔偿责任的认定及
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2、属于存货毁损、霉烂变质、腐蚀生锈,性能缺陷或失效,存货年限大于3年且无再销售的市场价值,应有相关市场技术部门出
具的无法修复或使用的鉴定报告;
3、属于存货被盗的,应有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涉及责任赔偿的,应有赔偿责任的认
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五)无形资产
1、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已经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无形资产,应有公司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技术鉴定意见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的书面申明;
2、已经超过法律保护期限的无形资产,应提供法律保护期限的文件。
(六)在建工程
1、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
偿情况的说明等;
2、已经停建三年以上的在建工程,有确凿证据证明不会开工。
(七)对外投资,包括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
1、债务人、被投资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关闭、被解散或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失踪或者死亡等,应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
遗产清偿证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或查询证明以及追索记录等(包括司法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
录);
2、债务人、被投资单位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未能收回的债权、投资的,应出具债务人、被投资企业遭受重大自然灾
害或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赔偿证明、资产清偿证明等;
3、债务人、被投资单位因承担法律责任,其资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和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的,应出具法院裁定证明和资产清偿
证明;
4、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公司提出诉讼或仲裁的,经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债务人和担保人均无资产可执
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的,应出具人民法院裁定文书;
5、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公司提出诉讼后被驳回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的,或经仲裁机构裁决免
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应提交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证明,或仲裁机
构裁决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文件;
6、被投资单位连续三年以上停止经营并且没有恢复经营的计划,应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董事会决议等。
第三章 资产损失处理权限和程序
第六条 公司应在每年 10月 1日前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并组织资产主管部门、财务、审计、资产使用部门、技术部门等部门对
符合核销标准的资产以及其相关证据进行审核论证并形成专项报告。按《资产损失审批表》报批后核销;第七条 公司各资产使用部
门根据专项报告,填写《资产损失审批表》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公司财务部。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根据材料内容按以下权限提请相关部门审议(以下金额均为公司资产原值):
(一)核销单项 100万元(含)以下或年累计额 300万元(含)以下的资产损失,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二)核销单项 100-1,000万元(含)或年累计额 300万-2,000万元(含)的资产损失,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三)核销单项 1,000-3,000万元(含)或年累计额 2,000万-3,000万元(含)的资产损失,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核销单项 3,000 万元以上或年累计额 3,000 万元以上的资产损失,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章 资产损失处理权限和程序
第九条 审批完毕后公司资产所属核算主体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并参照公司财务制度对各项资产的损失进行正确的归集
、核算。
第十条 公司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
0万元人民币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章 已核销资产的后续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对各项核销的资产是“账销案存”,应加强跟踪管理,对涉及的所有相关资料应当备份保管。
第十二条 公司对核销的应收款项,除债务人死亡、破产等情形外,应积极追索,确保资产损失达最低化。
第十三条 公司对已核销的存货、固定资产,除已不具实物形态的以外,应继续承担实物保管责任,及时责成内部责任部门或者
委托外部机构,通过出租、转让、拍卖、销毁等经济、效率地处理。
第十四条 公司对已核销的投资,除被投资单位撤销、破产清算外,应积极谋求股权转让,最大限度的争取投资回收。
第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应在收到已核销资产的后续处置收入时及时入账,不得设立“账外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坐
收坐支”。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应与公司审计部配合,不定时地对各核算单位的资产管理\责任部门的后续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纠正其不规
范损失,防止资产流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未尽事宜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凡与现行及后续国家相关税务规定相抵触时,具体实际执行以国家相关
规定为准。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695c3e69-e405-46c0-8d6c-71da4497a601.PDF
─────────┬────────────────────────────────────────────────
2025-11-28 18:39│海得控制(00218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海得控制(002184):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93631e10-2161-431c-b100-cc9da98883b8.PDF
─────────┬────────────────────────────────────────────────
2025-11-28 18:39│海得控制(002184):内部审计制度
─────────┴────────────────────────────────────────────────
海得控制(002184):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2f5669be-135a-4178-a535-f7b71c675ef1.PDF
─────────┬────────────────────────────────────────────────
2025-11-28 18:39│海得控制(002184):子公司管理制度
─────────┴────────────────────────────────────────────────
海得控制(002184):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c1c732ad-d2fa-4668-9ab1-d4566126bcbb.PDF
─────────┬────────────────────────────────────────────────
2025-11-28 18:39│海得控制(002184):股东会议事规则
─────────┴────────────────────────────────────────────────
海得控制(002184):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45043954-dcab-4b16-928a-a9f120b402bc.PDF
─────────┬────────────────────────────────────────────────
2025-11-28 18:39│海得控制(00218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海得控制(00218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ec3e770f-0e58-4e76-9a15-1ea8fd2fd8c0.PDF
─────────┬────────────────────────────────────────────────
2025-11-28 18:39│海得控制(002184):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
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
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
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
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 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 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一)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 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 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 董事会认为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下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 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 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 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一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 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 通报批评;
(三) 调离岗位、降薪、停职、降职、撤职;
(四) 赔偿损失;
(五) 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288b56ec-26ef-4abf-b438-7c416c6092aa.PDF
─────────┬────────────────────────────────────────────────
2025-11-28 18:39│海得控制(002184):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稳
定经营,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
除外:
(一) 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他第三方应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充分担保。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
作出决议,并及时对外披露。公司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事项时,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当对该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对
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独立意见。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会审议:
(一)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二)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三)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四) 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第五条第一款和本条前款规定。
第七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由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
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条所称关联参股公司,是指由公司参股且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6.3.3条规定的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 除第七条规定情形外,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
由,公司是否已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相应担保。第九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被资助对
象应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原因以及是否已采取可行的补救措施,并充分说明董事会关于被资助对象偿债能
力和该项财务资助收回风险的判断。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第十条 公司在以下期间,
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一) 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
(二) 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时,应当在公告中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时,应当根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和时间期限,收取合理的资金占用费。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逾期未按要求还款及支付资金占用费的,须收取一定比例的逾期费用。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是公司负责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一)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前,财务部门应当做好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方
面的风险调查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部门提供的风险评估进行审核;
(二) 公司财务部门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手续;
(三) 财务部门负责做好被资助企业日后的财务状况跟踪、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内审部门负责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并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公司披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应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 公告文稿;
(二) 董事会决议和决议公告文稿;
(三) 与本次财务资助有关的协议
(四) 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如适用);
(五)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公司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包括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资金用途以及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审批程序;
(二) 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主要财
务指标(至少应当包括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等)以及资信情况等;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应当披露具体的关联情形;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况;
(三) 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是否提供担保。由第三方就财务资助
事项提供担保的,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四) 为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或者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披露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与公司
的关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未按出资比例向该控股或者参股子公司相应提供财务资助
的,应当说明原因以及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的理由;
(五) 董事会意见,主要介绍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
、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 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利益、风险和公允性,以及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偿还
债务能力的判断;
(六)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主要对财务资助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存在的风险等发表独立意见(如适用);
(七) 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八)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 对于已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公司还应当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已采取的补救措施及拟采取的措
施,并充分说明董事会关于被资助对象偿债能力和该项财务资助收回风险的判断:
(一) 被资助对象在约定资助期限到期后未能及时还款的;
(二) 被资助对象或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难、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
力情形的;
(三)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第十九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
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十条 公司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申请、审批和管理上述财
务资助事项。违反以上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警告处罚,并可以解除其
职务,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未经公司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74b53b7d-49df-41a9-8a2a-7f05be1ba8a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海得控制: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5525.PDF
─────────┬────────────────────────────────────────────────
2026-04-28│海得控制: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9767.PDF
─────────┬────────────────────────────────────────────────
2025-10-31│海得控制: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0353.PDF
─────────┬────────────────────────────────────────────────
2025-08-23│海得控制: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4906.PDF
─────────┬────────────────────────────────────────────────
2025-04-29│海得控制: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8540.PDF
─────────┬────────────────────────────────────────────────
2025-04-28│海得控制: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4076.PDF
─────────┬────────────────────────────────────────────────
2024-10-31│海得控制: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9564.PDF
─────────┬────────────────────────────────────────────────
2024-08-30│海得控制: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5512.PDF
─────────┬────────────────────────────────────────────────
2024-04-30│海得控制: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835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