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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85(华天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185 华天科技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06 00:00│华天科技(002185):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 2024 年 1 月1 日至 2024 年 3 月 4 日期间,获得的政府补助 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获得补 提供补助 获得补助的 收款时间 补助 补助金 补助类型 补助依据 会计 助的主 的主体 原因或项目 形式 额(万 处理 体 元) 天水华 甘肃省科学 2023 年度第 2024/1/29 现金 375.00 与 资产相关 甘科计 递延 天科技 技术厅 十六批省级科 收益 股份有 技计划 (科技 [2023]31 号 限公司 重大专项)项 目补助 天水市财政 2022年中央财 2024/2/22 现金 350.00 与 资产相关 天财综 递延 局 政城镇保障性 收益 安居工程补助 [2022]20 号 华天科 宝鸡市工业 2023年省级中 2024/1/30 现金 200.00 与 收益相关 宝市工信发 其他 技(宝 和信息化局 小企业发展专 [2023]264 收益 鸡)有 号 限公司 项资金 广东韶 韶关高新技 高新区产业发 2024/2/5 现金 2,000.00 与 收益相关 关于组织申 其他 华科技 术产业开发 展扶持资金 报韶关高新 收益 有限公 区管理委员 区电子信息 司 会 制造业重点 展方向重大 投资项目扶 持资金的通 知 华天科 昆山经济 转型升级创新 2024/2/1 现金 2,160.00 与收益相关 政府协议 其他 技(昆 技术开发区 发展财政扶持 收益 山)电 经济发展 专项资金 子有限 促进局 获得补 提供补助 获得补助的 收款时间 补助 补助金 补助类型 补助依据 会计 助的主 的主体 原因或项目 形式 额(万 处理 体 元) 公司 昆山市工 2022 年度苏 2024/2/28 现金 440.00 与收益相关 苏财工 其他 业和信息 州市工业企 [2023]100 收益 化局 业有效投入 号 奖励 华天科 南京浦口经 扶持资金 2024/2/6 现金 2,000.00 与 收益相关 政府协议 其他 技(南 济开发区管 收益 京)有 理委员会 限公司 南京市浦口 2023年工业企 2024/3/1 现金 1,000.00 与 收益相关 浦工信发 其他 区工业和信 业重大设备技 收益 息化局 改项目奖补 [2024]2 号 华天科 南京市浦口 2023年工业企 2024/3/1 现金 736.00 与 收益相关 浦工信发 其他 技(江 区工业和信 业重大设备技 收益 苏)有 息化局 改项目奖补 [2024]2 号 限公司 其他单 - - 2024/1/1/- 现金 267.95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笔 100 2024/3/4 或与资产相 收益 万元以 关 或递 下的补 延收 助合计 益 合 计 与收益相关 8,703.95 与资产相关 825.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与收益相关的补助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1.54%,与资产相关的补助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05%。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相关,但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人 民币 825.00 万元(未经审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 8,703.95 万元(未经审计)。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按照规定将补助资金冲减相关资产账 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及子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公司及子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 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的,将对 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 8,703.95 万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影响约为人民币 5,715.59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三、备查文件 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及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6ef4c011-bff2-49a3-a455-ec1714def26d.PDF ─────────┬──────────────────────────────────────────────── 2024-02-02 00:00│华天科技(002185):关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成员之一肖胜利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肖胜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成员之一肖胜利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 2,5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4%(以下简称“本次增持”)。 肖胜利先生不排除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2 月 1 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成员之一肖 胜利先生的通知,肖胜利先生已增持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成员之一肖胜利先生。 2、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增持前,肖胜利先生持有公司376,6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18%。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十二个月内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情况:肖胜利先生在本次公告前的十二个月内无增持股份计划。 4、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的减持情况:肖胜利先生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 本次增持情况 2024 年 2 月 1 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肖胜利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 12,5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4%。 增持完成后,肖胜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89,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21%。 肖胜利先生承诺,其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后续增持计划 肖胜利先生不排除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有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肖胜利先生将及时通知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 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肖胜利先生《关于增持华天科技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1/fc645e45-dc3b-4a93-bb2c-3f42a7837fc1.PDF ─────────┬──────────────────────────────────────────────── 2024-01-31 00:00│华天科技(002185):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华天科技(002185):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c6cca46e-0999-4fc6-8b0c-e2145861cdad.PDF ─────────┬──────────────────────────────────────────────── 2024-01-30 00:00│华天科技(002185):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0,000万元-28,000万元 盈利:75,394.54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3.47%-62.86%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38,000万元-30,000万元 盈利:26,406.47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243.90%-213.6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624元/股-0.0874元/股 盈利:0.235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 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本报告期公司封装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同时,由于公司规模不断扩大,折旧费用同比增加,导致公司 2 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9/a9c6786f-91aa-4252-bd2a-143b50913657.PDF ─────────┬──────────────────────────────────────────────── 2024-01-24 00:00│华天科技(00218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 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电子集团”)计 划自 2023 年 10 月 24 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12,000 万元人民币。 目前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截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下午收市,华天电子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 14,562,466 股,增持金额合计 119,961,444.89 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华天电子集团持有公司 702,569,542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1.92%。 3、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前的十二个月内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情况:华天电子集团自 2022 年 8 月 2 日起六个月内计 划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前次增持计划”)。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次增持计划实 施完成,华天电子集团增持金额合计 50,801,357.50 元。 4、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前六个月的减持情况:华天电子集团在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 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华天电子集团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2,000 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华天电子集团将基于对本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实施增持。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24 日起六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 顺延。 5、本次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相关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详细内容见 2023 年 10 月 25 日、2023 年 10月 30 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及刊登于《证券时报》的 2023-027 号、2023-029 号、2023-047 号公司公告。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实施增持计划的 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截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下午收市,华天电子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14,562,466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5%。华天电子集团本次增持金额合计 119,961,444.89 元。 华天电子集团目前共持有 717,132,00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38%。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华天电子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实施情况书面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4/aaaa6dc3-3304-4d19-b451-1ae2ab0933e0.PDF ─────────┬──────────────────────────────────────────────── 2024-01-10 00:00│华天科技(00218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天科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 华天科技(00218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天科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0/4af85686-37e9-4b7b-8737-7715b563fcff.PDF ─────────┬──────────────────────────────────────────────── 2024-01-10 00:00│华天科技(002185):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 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4、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罗华兵、张玉明、张利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9/48f31bce-eabe-4d01-8972-173bade7fd8a.PDF ─────────┬──────────────────────────────────────────────── 2024-01-10 00:00│华天科技(00218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以电 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 2024 年 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除上述调 整外,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80名调整为2,728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3,528 万份调整为23,138万份。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1 月 9 日,行权价格为 7.26 元/份,向 2,728 名激励对象授予23,138 万份股票 期权。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9/e4889903-9087-4754-8871-0bf73bddb446.PDF ─────────┬──────────────────────────────────────────────── 2024-01-10 00:00│华天科技(00218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天科技(00218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9/4daa7d1d-43bd-4027-9dc2-6ba7be8a27aa.PDF ─────────┬──────────────────────────────────────────────── 2024-01-10 00:00│华天科技(002185):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除上述调整外,20 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监事会同意公司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80名调整为2,728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3,528 万份调整为23,138万份。 二、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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