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86 全 聚 德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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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9:01│全 聚 德(002186):董事会第九届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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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聚德”)董事会第九届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3
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下午 4:00 在公司 517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由吴金梅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如下:吴金梅女士(主任委员)、郭芳女士、周延龙先生、石磊女士。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7/2704de2d-b258-4132-9c39-4bdecdf14d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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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8:59│全 聚 德(002186):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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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全部议案实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
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6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6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6日上午 9:15至 2024 年 11月 6 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 217号公司 517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金梅女士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39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41,938,5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6.24
59%。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9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087,0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309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4,691,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
.884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3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247,0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
361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0,795,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4%;反对 1,052,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6%;弃权 9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943,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66
4%;反对 1,052,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524%;弃权 9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2%。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续聘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164,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409%;反对 3,678,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15%;弃权 9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76%。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312,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43
9%;反对 3,678,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015%;弃权 9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4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李丽、霍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7/9ca36579-f728-425e-bcbd-49417edb33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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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8:59│全 聚 德(002186):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全聚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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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聚 德(002186):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全聚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c968cb47-dd74-4580-ad86-88fb9a783a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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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全 聚 德(00218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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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
,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6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3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
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
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 217 号公司 5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会议议案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包含本次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六次会议、第九届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2024 年 10 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第九届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21)、《关于公司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24)、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26)。
3、特别强调事项
单独计票提示: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持股 5%以下(不含)的中小投资
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月 4日(星期一)上午 9:30-下午 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 217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407 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盖公
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
24年 11月 4日)。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及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
件,以便签到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 217号
(2)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407室) 邮编:100051
(3)联系电话:010-83156608 传真:010-63048990
(4)联系人:狄小路
六、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六次会议决议、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383fa9ff-5a88-4ce9-96da-043cb64e5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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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全 聚 德(002186):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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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聚 德(002186):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f72a3cf7-93e7-48d1-ab2f-6eb8bc870b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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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全 聚 德(002186):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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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
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下午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吴金梅董事长主持,本次通讯
表决应参加董事 6人,实际参加董事 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27)刊登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石磊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项议案已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次补选候选人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4-28)刊登于 2024 年10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4ccb57db-acd1-43be-9e2c-5daaa6ba2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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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全 聚 德(002186):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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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10 月 18 日收到董事卢长才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卢长才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卢长才
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卢长才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全聚德(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卢长才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卢长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卢长才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之间无任何意见分歧,亦
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公司董事会对卢长才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付出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0d72170b-192e-4ff4-b273-477623070d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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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00:00│全 聚 德(002186):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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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浦军召集并主持。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独立董事 3人,实际参加通讯表
决的独立董事 3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拟提交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十六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 年半年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 年半年度)》充分反映了北京首都
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
度等措施均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基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 年半年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
九届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金梅、卢长才、郭芳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0/88441e16-ad75-4d95-871e-da2fcfa095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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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00:00│全 聚 德(002186):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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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致同所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需要,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4 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事宜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就该授权事宜无须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综合确定。
二、致同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亿元;2023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奚大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杰,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艳,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
2.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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