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86 全 聚 德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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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 │全 聚 德(00218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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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4 │全 聚 德(00218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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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 │全 聚 德(002186):董事会第十届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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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 │全 聚 德(002186):全聚德章程(2026年4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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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 │全 聚 德(00218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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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2 │全 聚 德(002186):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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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 │全 聚 德(00218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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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 │全 聚 德(00218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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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 │全 聚 德(002186):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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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 │全 聚 德(00218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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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全 聚 德(00218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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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聚 德(00218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d222689-88e2-463e-acf0-b6b4ccdced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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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4│全 聚 德(00218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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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十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5月15 日下午 2:00 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6 年 5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 217 号公司 51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品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制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该述职为年度股东会的一个议程,不作为议案审议。
2.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十届六次会议、董事会第十届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刊登的董事会第十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第十届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与第 6 项议案相关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回避对议案的表决,该等股东就第 6项议案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 11 项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单独计票提示: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持股 5%以下(不含)的中小
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9:30-18:00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 217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07 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
8:00 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在信函和邮件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及联系电话,
以便联系。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办理签到,
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 217 号
(2)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407 室) 邮编:100051(3)联系电话:010-83156608 传真:010-63048990
(4)联系人:闫燕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十届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第十届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dafc707-4876-46da-8af8-253be1dd96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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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1│全 聚 德(002186):董事会第十届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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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十届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0日以书面形式或电
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6年4月23日上午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吴金梅董事长主持,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董事
8人,实际参加董事 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12)刊登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6-13)刊登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751d3d4-3df4-4213-9524-b773049a9f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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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全 聚 德(002186):全聚德章程(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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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聚 德(002186):全聚德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0b3fff0-285f-4a2a-aff3-4917123671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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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全 聚 德(00218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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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聚 德(00218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35dbff0-3d85-4c08-9a36-0e0d52d1b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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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2│全 聚 德(002186):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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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聚 德(002186):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f412d84-c4ca-486a-a2b7-23af11889c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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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全 聚 德(00218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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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066.20 万元,母公司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 29,950.55 万元。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日召开董事会第十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
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7,751,651.8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768,033.9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滚存未分配利
润 299,505,506.23 元,合并报表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150,661,965.52 元。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15,367,807.9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751,651.84 34,130,944.17 60,039,528.22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50,661,965.52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299,505,506.23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367,807.9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33,974,041.41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367,807.9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合并报表
规则》第 9.8.1 条第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九)项规定的可能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情形
公司于 2024 年 3月 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数量
为 1,542,367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50%。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08,463,955 股变更为306,921,588 股。公司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30,846.3955 万元变更为 30,692.1588万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3月 5日办理完成,具体情况详见公告全文。
2.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
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
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董事会第十届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148e2a9-4df7-4b58-988d-9ac36e19c1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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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2│全 聚 德(00218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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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中国全聚德(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1301173Y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11010170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用中审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所对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
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亚太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研
判、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审亚太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亚太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核,认为其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
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亚太所关
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
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在公
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
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国全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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