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88 中天服务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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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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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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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中天服务(0021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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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中天服务(002188):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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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中天服务(00218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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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 │中天服务(002188):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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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5:59 │中天服务(0021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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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5:57 │中天服务(002188):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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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5:57 │中天服务(002188):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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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5:57 │中天服务(0021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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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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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10 月 09 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 1300 号中天钱塘银座 6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操维江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108,265,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430%。(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
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 1,424,200 股,下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13,687,3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027%。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表决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累积投票
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操维江先生为公司第 总表决情况 106,542,978 98.4088% 当选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1,964,687 87.414%
1.02 选举骆鉴湖女士为公司第 总表决情况 106,542,978 98.4088% 当选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1,964,687 87.414%
1.03 选举顾时杰先生为公司第 总表决情况 106,542,977 98.4088% 当选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1,964,686 87.414%
1.04 选举傅东良先生为公司第 总表决情况 106,542,977 98.4088% 当选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1,964,686 87.414%
1.05 选举徐振春先生为公司第 总表决情况 106,542,978 98.4088% 当选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1,964,687 87.414%
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吴晖先生为公司第七 总表决情况 106,542,977 98.4088%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1,964,686 87.414%
2.02 选举陈玉泉先生为公司第 总表决情况 106,542,977 98.4088% 当选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1,964,686 87.414%
2.03 选举赵东峰先生为公司第 总表决情况 106,542,978 98.4088% 当选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1,964,687 87.414%
提案 提案名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称 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股) 结果
(股) (股) (股)
非累积投票
3.00 《关于 总表决 108,24 99.982 18,500 0.017 700 0.00 0 通过
拟变更 情况 6,476 3% 1% 06%
会计师 其中, 13,668 99.859 18,500 0.135 700 0.00 0
事务所 中小股 ,185 7% 2% 51%
的议 东的表
案》 决情况
1、提案 1.00、提案 2.00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5人、独立董事 3人。经逐项表决操维江先生、骆鉴湖女士
、顾时杰先生、傅东良先生、徐振春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晖先生、陈玉泉先生、赵东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高杨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提案 3.00 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建春和许可出具了结论性意见:“中天服务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cb0aeefd-ce19-4328-8418-28a636f43c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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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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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b5a47316-146d-498f-8e04-cc9e03b518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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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中天服务(0021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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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最终
回购金额、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实际成交数据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详见2026年7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9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424,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比例为 0.44%,最高成交价为 4.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7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907,584.31 元。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1109d26e-160a-45d7-a053-c0096568f0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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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中天服务(002188):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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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
作的连续性,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以口头通知方式告知各位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
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与
会董事共同推举操维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操维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董事长操维江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即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四人:操维江(召集人)、骆鉴湖、赵东峰、徐振春;
(2)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吴晖(召集人)、陈玉泉、顾时杰;
(3)提名委员会委员三人:赵东峰(召集人)、陈玉泉、高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人:陈玉泉(召集人)、吴晖、傅东良。
以上各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傅东良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徐振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徐振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6038115 传真:0571-86038115
邮箱:stock002188@vip.163.com 邮编:31000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1300号中天钱塘银座4层419室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高杨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张晓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6038115 传真:0571-86038115
邮箱:stock002188@vip.163.com 邮编:31000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1300号中天钱塘银座4层419室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沈珍梅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e96a614a-39e8-45f0-9768-9523320a5f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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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中天服务(00218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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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6年10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操维江先生(董事长)、骆鉴湖女士、顾时杰先生、傅东良先生、徐振春先生、高杨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吴晖先生、陈玉泉先生、赵东峰先生。
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委员四人:操维江(召集人)、骆鉴湖、赵东峰、徐振春;
2、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吴晖(召集人)、陈玉泉、顾时杰;
3、提名委员会委员三人:赵东峰(召集人)、陈玉泉、高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人:陈玉泉(召集人)、吴晖、傅东良。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吴晖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 2026 年 9 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
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傅东良先生
2、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振春先生
3、财务总监:高杨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张晓艳女士
5、内部审计负责人:沈珍梅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批准,内部审计负责人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成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后提名。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及从业经验
,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1-86038115
传真号码:0571-86038115
电子邮箱:stock002188@vip.163.com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1300号中天钱塘银座4层419室
高杨先生的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简历附后。
三、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邵毅平女士、傅震刚先生、孔德周先生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毅平女士、傅震刚先生、孔德周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邵毅平女士、傅震刚先生、孔德周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d90af51a-6387-4175-afbb-c12eef02a6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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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中天服务(002188):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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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于 2026 年 10 月 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高杨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高杨先生将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高杨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f237f871-5e5c-4251-bcd1-4c9318ff95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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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5:59│中天服务(00218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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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 月 09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9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 1300 号中天钱塘银座 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1.01 选举操维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骆鉴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顾时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4 选举傅东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5 选举徐振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吴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陈玉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赵东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9 月 24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 1.00、提案 2.00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
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6 年 10 月 8日(星期四)8:30-16:00。
2、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 1300 号中天钱塘银座 4层 419 室中天服务,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
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10 月 8日下午 4: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
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 1300 号中天钱塘银座 4层 419 室中天服务董秘办
联系人:张晓艳 电 话:0571-86038115
电子邮箱:stock002188@vip.163.com 传 真:0571-86038115
5、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时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2cc6199b-cd75-4b39-a04c-30242c01bf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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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5:57│中天服务(002188):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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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
票制表决;
1.01 选举操维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选举骆鉴湖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 选举顾时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 选举傅东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5 选举徐振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操维江
先生、骆鉴湖女士、顾时杰先生、傅东良先生、徐振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计算。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
2.01 选举吴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 选举陈玉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 选举赵东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晖先生
、陈玉泉先生、赵东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24日刊登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3、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聘审计机构因其他审计项目被财政部处以警告、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等行政处罚,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正常有序
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9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于2026年10月9日下午2:3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9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6e7dd9fe-7c9b-4ad5-9943-70e237ab9e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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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5:57│中天服务(002188):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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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解聘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新聘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原因:公司原聘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因其他审计项目被财政部处
以警告、暂停经营业务 6个月等行政处罚。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聘任广东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东司农”或“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
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 房-2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 3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6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92 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3,057.51 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
40.14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
2026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8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3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建筑业(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审计收费 6,712.26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
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 2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
陈皓淳,201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
。近三年签署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陈凌燕
陈凌燕女士,201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6 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王倩玲
王倩玲女士,202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25 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
事务所项目经理。至今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
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凌燕、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倩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皓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陈凌燕、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倩玲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皓淳,均不存在违
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结合当前审计市场收费行情、业务协同安排等因素综合测算,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6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万元。本次定价在保障审计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实现审计成本的合理管控。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6年;2025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
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聘审计机构立信中联因其他审计项目被财政部处以警告、暂停经营业务 6 个月等行政处罚。为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正
常有序开展,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
、独立性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评估,我们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变更理由恰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
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3528837a-9abc-456f-ae25-7ef8c11b57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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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5:57│中天服务(0021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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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陈玉泉作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陈玉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e98be520-f2f6-4ad8-99c7-0ed6d4b31d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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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5:57│中天服务(0021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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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东峰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
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1ad6a9c8-c852-4021-bfd8-edd8952b54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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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5:57│中天服务(0021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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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赵东峰作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赵东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3183230d-5eed-4738-b14f-38583af53f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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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5:57│中天服务(00218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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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
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
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操维江先生、骆鉴湖女士、顾时杰先生、傅东良先生、徐振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晖先生、陈玉泉先生、赵东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晖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经股东
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计算。
二、其他说明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2、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晖先生、陈玉泉先生、赵东峰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不存在
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 6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 3家,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
4、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b225640c-411d-4fe9-af97-120987a5c0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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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5:57│中天服务(0021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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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玉泉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
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9e6e7da5-a33e-41d2-ae86-f85097a90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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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5:57│中天服务(00218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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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吴晖作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吴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404951a0-63af-4ca7-883b-f7e98d1ee1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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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5:57│中天服务(00218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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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晖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
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0a607398-7e24-4940-9762-ffdc3434bc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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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6:11│中天服务(0021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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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最终
回购金额、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实际成交数据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详见2026年7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8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424,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比例为 0.44%,最高成交价为 4.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7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907,584.31 元。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7593a985-c599-4d85-8d89-309d92b609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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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10│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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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1894f007-540f-4e26-9b77-8656ebd8b5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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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09│中天服务(002188):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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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董
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设有董秘办,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董秘办由董事会秘书
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
,应当就候选人符合下列情形作出说明,并予以披露: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
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期限已届满,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期限已届满;
(六)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未
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聘任。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
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七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参照本制度第四条执行。
第八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上市规则》任职条件、职务、工作表
现及个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董事会秘书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董事会秘书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相关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召开会议将
其解聘:
(一)不符合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情形;
(二)连续不能履行职责达到三个月以上;
(三)履行职责存在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产
生重大影响的。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的,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可以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
有关的情况,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的,公司应当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应当由董事
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者、董事、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之间的沟通联络,维持联络渠
道的畅通。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督促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的编制工作,督促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提供定期报告有
关内容,按照规定汇总形成定期报告草案;建议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
并披露;在职责范围内关注定期报告的重大异常情形并及时开展核实,发现问题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负责及时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照规定编制临时报告,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四)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负责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保管和报送工作。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维护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按照规定登记
、保管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六)及时汇集属于董事会、股东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保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发现公司的公司章程、组织机构设置和职权分配等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向董事
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发现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问题或者违法违规线索的,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八)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协调公司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资者、董
事、中介机构、媒体、证券监管机构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联络渠道的畅通。
(九)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澄清等符合规定的处理建议,督促董事会
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十)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获
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十一)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协
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十二)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
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证券交
易所报告。
(十三)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管理公司股东名册,每季度核实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
(十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为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
、资料,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或者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制定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将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嵌入公司日
常经营管理流程,确保董事会秘书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信息。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知悉重大事件、已披露事项进展等的,应当按照公司
规定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并通知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秘书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
行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通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应当及时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应当协调相关方配合董事会秘书履行
职责。董事会秘书仍然受到不当妨碍或者阻挠的,应当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董事会秘书履职定期评价及责任追究机制,设定与其职责相匹配的考核评价标准,发现董事会秘书未勤
勉尽责的,对其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及时更换董事会秘书。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泄露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
,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96596978-7c00-4f6f-8308-14d916dae6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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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08│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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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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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08│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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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3761680e-df43-457d-88f2-8b361e22ef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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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07│中天服务(002188):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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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天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1 号)核准,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4,565,28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295,998.76 元,扣除承销
保荐费人民币 3,716,981.13 元后,实际收到出资款人民币 163,579,017.63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764,150.95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162,814,866.68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51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 额
2026 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09,338,016.66
减:2026 年上半年使用金额 1,381,581.61
减:手续费 15.00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金 额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未到期) 100,00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 24,519.11
加:理财产品收益 1,411,225.07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9,392,164.2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天美好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开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本公司、募投项目主体、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以
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1 中天服务股份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33100100101201 2,433,624.53
有限公司 州分行 01446785
2 中天美好生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86021110000707 3,700,928.85
服务集团有限 州分行 886
3 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0300078801900 2,521,531.93
限公司杭州江河汇支行 000384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35559010010019 736,078.92
州城西支行 9827
合 计 9,392,164.23
注:另有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62,241.9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中联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中
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010号);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2025年度,公司完成上述置换。报告期无相关事项。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
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5年12月30日起12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0,0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在批准的额度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其他事项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物业管理市场拓展项目”“信息化与智能化升级项目”“人力资源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3月1
日延期至2028年3月1日。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未发现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或遗漏
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1d746fb0-ec55-437b-9b2a-ef399a8405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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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07│中天服务(00218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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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dabe9146-8400-4449-88ea-180dac95b6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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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07│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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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044daedb-98ca-4d63-99c3-68da7f218a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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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6:06│中天服务(002188):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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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 2026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6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保荐机构出具了《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 年 8月修订)》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等事项的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4e19613-28f4-40ef-9949-97ac01bcf4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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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6:56│中天服务(00218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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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最终
回购金额、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实际成交数据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详见2026年7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424,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比例为 0.44%,最高成交价为 4.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7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907,584.31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
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ca44b436-38c1-44d4-9c2e-9069f210e6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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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中天服务(00218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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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2、023、024)。根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交易日(即2026年7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94,578,291 28.91
2 蒋键 8,260,685 2.53
3 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前 7,500,000 2.29
海盛世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 浙江海洋力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 1.83
5 中麦控股有限公司 5,141,115 1.57
6 鲁俊涛 4,624,700 1.41
7 胡兴航 3,700,000 1.13
8 罗蓓文 3,500,039 1.07
9 林东升 2,160,900 0.66
10 金雷 2,100,000 0.64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比例(%)
1 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 60,013,002 23.32
2 鲁俊涛 4,624,700 1.80
3 罗蓓文 3,500,039 1.36
4 林东升 2,160,900 0.84
5 金雷 2,100,000 0.82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保 1,299,100 0.50
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7 骆建娟 1,230,600 0.48
8 葛跃进 1,181,005 0.46
9 楼胤 959,100 0.37
10 彭建文 833,600 0.32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的持股数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33a23af4-a3fa-4bd5-a737-c7c2a0fb0e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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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中天服务(00218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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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最终
回购金额、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实际成交数据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2、023、02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7月 31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1,424,2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为 0.435%,最高成交价为 4.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7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907,584.3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40f416c9-e1ad-4d44-a6c1-e2eb9328e7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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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46│中天服务(002188):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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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 2026年 7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及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完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推动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每股价格不超过7.00元(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公司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2.85万股
至214.2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44%至0.66%。最终回购金额、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实际成交数据为准。实施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为保证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acae73d1-ba58-4b56-b2b3-87914574e9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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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41│中天服务(002188):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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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5657c7f4-2ec4-4704-9f2d-9ce2295774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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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8:36│中天服务(002188):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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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9bf372f8-2451-40a1-871d-eb3be0067d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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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16:51│中天服务(00218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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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纪”)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 260 万股;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
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资金来源为上海天纪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天纪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上市公司股
票长期价值的认可,上海天纪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现将相关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名称: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天纪持有公司股份94,578,2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8.91%。
2、上海天纪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上海天纪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上市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区间:本次计划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 260 万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
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计划自上市公司披露本增持计划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上市公司股票存在
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等)。
6、本次增持不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仍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拟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
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主体将根
据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本增持计划如有变动将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天纪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bec3e314-f536-46ef-b75c-adc28567f5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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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7:01│中天服务(002188):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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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 2026年 7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参与认购杭州辉光日新三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基金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
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5/b11e92ab-aca8-48aa-8c92-5f8939c9c7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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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 17:00│中天服务(002188):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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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关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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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04│中天服务(00218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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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 18 日 9:15 至 15
: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1300号中天钱塘银座6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操维江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108,028,4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2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13,450,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11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467,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08%;反对 560,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19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89,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296%;反对 560,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6%;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7%。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467,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09%;反对 560,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1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89,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304%;反对 560,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提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467,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09%;反对 560,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1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89,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304%;反对 560,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提案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467,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09%;反对 560,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1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89,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304%;反对 560,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提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89,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304%;反对 560,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16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89,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304%;反对 560,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提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467,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09%;反对 560,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1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89,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304%;反对 560,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提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67,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09%;反对56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51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9,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304%;反对560,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0%。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为提案5.00的关联股东,故回避本提案的表决,回避表决股份94,578,291股
。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建春和许可出具了结论性意见:“中天服务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f8200b6-86b0-40d8-ac98-7910ee35ea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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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04│中天服务(00218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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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118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写字楼一座3楼,6-12楼
电话:0571 8790 1110 传真:0571 8790 1501http://www.tclawfirm.com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811号致: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服务”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中天服务2025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中天服务2025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中天服务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中天服务本次股东
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中天服务2025年度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中天服务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根据中天服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为:
1.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于2026年4月
27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操维江先生主持。
(四)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现场部分召开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星期一)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1300号中天钱塘银座6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题和相关事项已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与披露。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截至2026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
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46人,共计代表股份108,028,49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0257%。其中:
没有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6人,代表股份108,028,497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33.0257%。
通过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此处统计不含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共45人,代表股份13,450,20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119%。
本所律师认为,中天服务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
次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题
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本次股东会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要求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的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该议案对应的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进行计票、监票,并公告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股东会表决同意通过。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会议
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中天服务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无副本。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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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中天服务(002188):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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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 年 4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和会议议案,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 2026 年 4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ef4ecf2-cc51-42dc-9196-a8a20a2a91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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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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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b07e06e-6f73-4959-a10f-2e6ed70259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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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中天服务(002188):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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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出具的《国盛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更换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国盛证券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国盛证
券委派夏跃华先生和丁万强先生为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上述持续督导期已截止,但因公司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国盛证券仍需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夏跃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国盛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储伟先生接替担任
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2026 年 4月 30 日起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储伟先生简历附后。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储伟先生、丁万强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夏跃华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a49c1d9-732d-4eb6-a26c-45c6a3ced4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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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中天服务(002188):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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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
对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合并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确定了需要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
经测试,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4,319,870.46 元。具体如下:
类别 项目 计提金额(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131,674.6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88,195.81
合计 4,319,870.46
注:以上信用减值损失数据为公司财务部对截止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数据进行测算的结果,本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依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
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1)应收票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一 银行承兑票据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
组合二 商业承兑汇票 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一 内部关联方组合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
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组合二 账龄组合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一 内部关联方组合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
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组合二 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外的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
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应收款项融资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应收账款 应收一般经销商 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
商业承兑汇票 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4,319,870.46 元,将减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6 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 4,319,870.46 元,并相应
减少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末的资产净值。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
公司截至 2026 年 3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公司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审核意见:“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状况。本次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同意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ac6d3e6-6396-484e-a204-6a8759c1e7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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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中天服务(00218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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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0e7e150-23e1-4774-8a23-b6242ff766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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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中天服务(0021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孔德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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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事项及时发表审核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孔德周 先生: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2020 年 12 月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2004 年 8月至今,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教师;2012 年 10 月至今,中国残联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席
助理、副秘书长、顾问、顾问委员会主任。工信部、科技部等政府部门专家库成员,中国投资协会品牌投资推广中心顾问。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对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经自查,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所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召开了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本着对股东认真负
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并形成事前审查意见对外披露。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为畅通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渠道,本人主动公开个人联系邮箱,方便中小股东随时沟通交流。为精准把握投资者关切,本人及时关
注公司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投资者互动平台及各类媒体报道,多渠道收集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始终以专业、独立、客观的立场
履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5、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借助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契机,现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情况;同时利用空闲时间赴公司
及子公司项目现场开展实地调研与核查,现场履职时间共计 16 天。此外,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6、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的会议及办公场所,董事会秘书及董秘办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开展。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享有
同等知情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予以积极支持与配合,能够真实、完整、及时地提供相关信息
,认真答复问询、参与沟通讨论,充分听取并审慎研究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报告期内,未发生拒绝、阻碍、隐瞒相关信息或
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
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将关联交易管控作为履职重点,常态化开展关联人名单的核查与确认工作,确保关联主体界定清晰、无遗漏
。对于各类关联交易,均从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程序合规性及股东权益保护等维度,实施全面、严格的审核把关,全程保持独
立判断、客观履职,依法出具事前认可意见,严格监督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范执行,切实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3、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相关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遗漏,内部控
制体系健全有效,相关评价报告客观公允。
4、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重点审核了高级管理人员暨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与专业能力。经核查,拟聘任人员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无任职限制情形。提名委员会履行提名程序,建议聘任该等人员,确保聘任事项合法合规、程序规范。
5、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管理制度,未发生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灵活利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各类会议,保持与管理层、内审及审计机构的高频互动,确保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
项与财务动态、参与培训、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多方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对比同行业发展
情况,向公司提出建议,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责任和义务,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联系方式:
孔德周:461139537@qq.com。
独立董事(签字):孔德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26b8de6c-7b3f-4c99-85e7-3b5fa697a2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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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中天服务(0021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傅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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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任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依托
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傅震刚,男,中国国籍,1975 年出生,浙江大学金融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2 年 3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 年 1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1 年 6月-2016 年 5月,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
理;2016 年 5月-2017 年 8月,创新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7 年 9月至 2022 年 5月,浙江浙企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1 月-2025 年 1月,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5月至今,任浙江浙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22 年 6月至今,浙江浙企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10 月至今,杭州萧山浙企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20
20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就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所有会议本人均未缺席并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
审议了公司全年、半年度及季度的财务报告及相关内容和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
销资产、变更财务总监等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公司披露的董监高人员薪酬
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提名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对聘任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上述会议本人全程亲自出席,对各专门委员会
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对所审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
、沟通,并就会前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对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2、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高效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运行及财务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年度审计
专项会议,就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等关键内容充分沟通研讨、审慎发表意见。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年度述职工作中,主动公开个人联系邮箱,畅通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渠道;认真审阅投资者诉求与相关问题,密切关注市场
环境变化及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多渠道广泛听取和收集投资者意见。
4、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现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认真审查与了解
;同时专门安排时间对公司项目开展实地走访与现场调研,核查公司财务及业务运行情况,现场履职时间共计 17 天。此外,通过电
话、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非现场方式,及时跟进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展,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并就公司
经营发展相关事项提出意见与建议。
5、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场所等保障条件,董事会秘书及董秘办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对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予以积极支持与配合,就相关关注事项及时反馈说明,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未发生
拒绝、阻碍、隐瞒相关信息或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股东承诺履行、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募集资金使用、资
金占用及信息披露等关键事项,始终秉持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坚持独立判断、审慎履职,依法依规发表专业意见。主要内容如
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开展了审慎核查,重点关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性及对公司与股东利
益的影响。经核查,本人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审核意见。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与财务会计报告,并对相关财务信息予以审慎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对外披露的定
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此外,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经核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公司提交的风
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公允反映当期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的实际情况。
3、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
该事项予以审慎关注,认为相关聘任安排符合公司审计工作开展及规范治理要求,有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独立性。
4、聘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暨财务负责人,本人对该事项予以审慎审核,重点核查了拟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与
诚信状况,确认其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程序规范、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事项符合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公允。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管理制度,未发生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按时
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予以审慎核查,始终坚持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董事会决策中切实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联系方式:
傅震刚:461887391@qq.com。
独立董事(签字):傅震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89fbec53-77ea-4668-b8e9-9b04021b6b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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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中天服务(00218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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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模相适应,合理参照行业标准;
(二)权责利对等原则:薪酬标准与岗位价值、责任大小、履职成效相匹配;
(三)长期发展原则:薪酬体系与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持续稳健经营相契合;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奖惩机制紧密挂钩,奖罚分明。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
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标准及调整
第八条 董事的薪酬:
(一)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
(二)非独立董事
1、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实行津贴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根据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所任岗位
职责及公司对应该岗位现行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标准领取薪酬,同时给予非独立董事津贴。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所任岗位职责及公司对应该岗位现行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
核标准领取薪酬。
第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根据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建立不同的基本薪酬序列。
(二)绩效薪酬:是指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考核后发放的绩效奖金,绩效薪酬与绩效评价结果挂
钩,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利润目标完成率和岗位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是对其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
案。
第十一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不同发展阶段而不断变化,从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未来发展
需要。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所在地区行业平均水平、通胀水平、公
司盈利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等。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
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等的发放,并对相
关情形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三)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四)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五)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
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
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c2e72f36-8024-4114-8067-a0ab3b8df7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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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中天服务(0021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邵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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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邵毅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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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中天服务(0021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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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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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中天服务(00218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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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b2be2007-3979-4774-937d-09ca92f885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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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中天服务(00218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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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 年 4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董事骆鉴湖女士、独
立董事邵毅平女士、孔德周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操维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邵毅平女士、傅震刚先生、孔德周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
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 2026 年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6 年 4月 27 日的《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5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078,554.72 元,母公
司净利润 5,069,980.4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864,559,525.03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2,039,440,442.40 元。
鉴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拟定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详见2026 年 4 月 27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详见 2026 年 4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 2026 年 4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详见 2026 年 4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出具了《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 2026 年 4 月 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 2026 年 4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骆鉴湖、顾时杰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详见2026 年 4 月 27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出具了《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
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2026 年 4月修订)》详见 2026年 4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详见 2026 年 4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于 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 2:00 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
026-011)详见 2026 年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71974dda-0a07-4ba6-a2c4-c72f95a5af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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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中天服务(0021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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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55ee2924-5a03-43ba-9946-5ba6c2a8d8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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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5│中天服务(002188):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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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002188):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4f6db71a-4fdb-4c4d-a39d-d6a8ae901ff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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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中天服务: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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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238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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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中天服务: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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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3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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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中天服务: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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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7/1225180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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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中天服务: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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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84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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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中天服务: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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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02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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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中天服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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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48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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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中天服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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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2-26/12226385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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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中天服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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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中天服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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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7-27/1220739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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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中天服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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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0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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