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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90(成飞集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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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190 成飞集成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1 00:00│成飞集成(002190):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4年 3 月 19 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 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 2024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举办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 时间:2024 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2. 召开方式: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3. 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即可参与交 流。 4. 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石晓卿先生,总经理黄绍浒先生,独立董事叶勇先生,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程雁女士。如因行 程安排有变,出席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3 月 26日(星期二)15: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cac-citc.cn, 或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前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问题征集页面提出 问题,公司将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0/4056e39d-16a8-4088-9273-a10c1d72cd5c.PDF ─────────┬──────────────────────────────────────────────── 2024-03-19 00:00│成飞集成(002190):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 成飞集成(002190):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a820db52-69ea-4e4c-9912-aae1001ee076.PDF ─────────┬──────────────────────────────────────────────── 2024-03-19 00:00│成飞集成(00219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成飞集成(00219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8/22a864b9-6947-482a-bd3c-ed8b4b1c8246.PDF ─────────┬──────────────────────────────────────────────── 2024-03-19 00:00│成飞集成(002190):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四川成飞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成立于 1985年 10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 院 7号楼 11层 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先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大华所是第一批由监管机构 颁发相关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上世纪 90年代国内首批获得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于 2020年首 批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大华所专业从业人员总数 8000余名,其中合伙人 270名、注册会计师 1 500余名。常年服务客户余 10000家,其中上市公司近 500家涉及多个行业及领域。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根据公司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4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按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工作且无异议。 二、2023年年审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大华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公司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步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3年 5月 12日,审计委员会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商定了公司 2023 年年审事务所选聘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会议决定选派一 名审计委员会委员代表对年审事务所的选聘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2023 年 7 月 5 日,杜林春同志代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加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现场评审会,对年审事务所选聘的全流 程进行了监督,认为整个选聘过程客观合理、公平公正。 2023年 7月 31日,审计委员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核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变更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023 年 11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就年度审 计事项开展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事件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进行了沟通。 2023 年 1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听取了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预审工作情况汇报,审计委员会对 下一步年审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 2024年 3月 1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与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就年审情况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按照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成飞集成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公正、公允的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的报表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7ef56c92-810d-4a6a-b68b-b647a016fcdd.PDF ─────────┬──────────────────────────────────────────────── 2024-03-19 00:00│成飞集成(002190):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5 日 9:15 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 号附 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事述职)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7.00 2024 年度融资规模核定及授权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4 年度提供担保预算的议案 √ 9.00 2024 年度投资计划 √ 说明: 1、上述议案 1、议案 3 至议案 9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 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陈斌波先生、王存斌先生和叶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拟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指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 (三)登记地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发展部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 号附 1 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邮编:610091 传真:(028)874551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 号附 1 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610091 联系人:刘林芳、石菁 电话:(028)87455333 转 6048/(028)87455333 转 6021 传真:(028)87455111 联系邮箱:stock@cac-citc.cn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8/7f8e0707-10b2-4c5d-afe3-e8c1dbe626b4.PDF ─────────┬──────────────────────────────────────────────── 2024-03-19 00:00│成飞集成(00219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 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陈斌波、王存斌、叶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 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f73098ef-44da-4b4d-a286-e85d269a39b3.PDF ─────────┬──────────────────────────────────────────────── 2024-03-19 00:00│成飞集成(002190):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斌波 ─────────┴────────────────────────────────────────────────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和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董 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陈斌波 7 1 6 0 0 否 2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项没有提出异议;但提出了希望经营层密切关注的事项;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从行业状况、市场风险、信息披露等角度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给出了专业意见和修改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本能按照实施细则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有效提 高公司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亲自参加了上述各次专门委 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 董事会提出了相关建议。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2023年12月25日,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投资计 划》。战略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就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进行了审议,经研究审议,认为该投资计划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的整体战 略布局,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制定,计划合理。 2、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三次会议:2023 年 4 月 7 日,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2023 年 7 月 28 日,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会计师的议案》;2023 年 12 月 26 日,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层领导干部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提名与薪 酬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对公司高层领导干部的薪酬进行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高层领导干部的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 企业规模、行业地位相适应。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一次会议:2023年12月22日,会议讨论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 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的情况详见第二部 分内容。 2、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在年报审计工作中,针对年审时间、人员安排、重点审计内容进行沟通,同意年审事务所的审计计划,确定将收入确认、应收账 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事项作为本年度重点审计项目。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 年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还通过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 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 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日。 前往成都青羊区本部、新都工厂、龙泉子公司集成吉文参与实地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提出建议如下: 1.在青羊区本部针对业务量不足并处于下滑状态的问题,提出了从 QCD 方面,重建竞争力的课题; 2.在新都工厂,针对新都工厂的特征,给出了深度绑定主要客户,提高客户满意度,并同时拓展同类客户的建议; 3.在子公司集成吉文,建议明确战略方向,并以此为基础,构建技术支持能力,资金支持能力。 通过现场工作,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并通过公开信息和内部沟通等多途径对公司及相关业务投资的日常信息关注了解。 七、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姓名:陈斌波 电子邮箱:bbchen@farasisenergy.com.cn 独立董事: 陈斌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5825e813-46fc-4898-9d99-7b0ebc4ff827.PDF ─────────┬──────────────────────────────────────────────── 2024-03-19 00:00│成飞集成(002190):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存斌 ─────────┴────────────────────────────────────────────────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和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董 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王存斌 7 1 6 0 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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