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90 成飞集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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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8 │成飞集成(00219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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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8 │成飞集成(00219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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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5 │成飞集成(00219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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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4 │成飞集成(00219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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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6 │成飞集成(00219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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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3 │成飞集成(0021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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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 │成飞集成(002190):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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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 │成飞集成(002190):关于成飞集成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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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2 │成飞集成(002190):关于选举董事长、各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管、证代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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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1 │成飞集成(002190):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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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8│成飞集成(00219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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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700 ~ -4,700 -1,492.08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349.04% ~ 215.00%
下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900 ~ -4,900 -1,536.59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349.05% ~ 218.89%
下降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868 ~ -0.1310 -0.0416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
1、本报告期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毛利大幅下降。一是汽车零部件业务降价和向客户快速返利影响收入和毛利;二是供应商降价
幅度较客户降价幅度低,导致原材料和成品件成本占比上升;三是从芜湖向安庆异地供货量大幅增加,导致运输费增长;四是去年子
公司集成瑞鹄进行了搬迁技改扩能,使折旧费大幅增加。
2、本报告期因参股公司浙江吉文集成车身技术有限公司大幅亏损,导致投资收益大幅减少。
3、本报告期因公司进行了组织机构调整和人员精简优化,同时子公司集成瑞鹄关停了模具业务,发生较多辞退成本,使得管理
费用增加。
4、本报告期公司销售回款周期变长,导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增加。
5、本报告期公司因汇率波动致使汇兑损失增加,使财务费用上升。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aaa8c9d-409b-4406-8be5-2bc3110d6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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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8│成飞集成(00219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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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6日 14:30在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号附 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表决,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6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6日 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99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85,309,72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358,729,343股的 51.657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83,249,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
083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97人,代表股份 2,059,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2%。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 597人,代表股份 2,059,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2%。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4,533,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5813%;反对 695,17
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3751%;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
网络投票)总数的 0.04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84,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2.33
57%;反对 695,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33.7468%;弃权 80,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3.9175%。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文泽雄律师、余东妮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4c7bf3e1-0968-4669-bc87-73b9aa14c1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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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8:05│成飞集成(002190):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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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四川成
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
进行见证。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文件和凭证资料;
5. 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
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
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23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经核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6月 16日下午 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号附 1号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6年 6月 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
0 和13:00-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99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185,309,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57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183,249,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8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
059,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2%。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本所律师和召集人共同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验证;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
证其身份。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了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4,533,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5813%;反对
695,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3751%;弃权 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435%。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
意 1,284,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2.3357%;反对695,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33.7468%;弃权 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含
网络投票)总数的 3.9175%。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5f6d31f3-9f29-4046-afd6-89d07a5bc0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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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4│成飞集成(00219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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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管理目标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具有市场
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提升组织竞
争能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及定义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一)外部董事,是指由非公司员工等外部人员担任的董
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外的其他职务,不负责执行层的事务,与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
履行外部董事职务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三)内部董事,是指由本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其他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
(二)坚持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
(三)坚持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是董事薪酬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批准董事薪酬方案。第五条 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是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向股东会说明。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负责本制度实施的管理机构,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二)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
(三)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作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按规定核算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并组织发放。
第八条 发展规划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按照本办法计算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津贴并组织发放。
第三章 薪酬和津贴标准与结构
第九条 成飞集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按以下标准确定:(一)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含津贴)
;
(二)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依据股东会确定的标准执行;
(三)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发放。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按照高级管理
人员标准确定。第十条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工作奖惩和任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不得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 50%。薪酬标准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所担任的职务以
及绩效考核等情况综合确定。
第十一条 基本年薪:根据目标总现金薪酬标准和基本年薪所占比例确定。第十二条 绩效年薪:与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相
联系的收入,根据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
第十三条 专项工作奖惩:根据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结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在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外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专项奖惩,计入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年度薪酬。
第十四条 任期激励: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任期综合业绩考核评价为不胜任的,不得领取任期
激励收入。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也不得领取任期激励收入;非因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本人在高级
管理人员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及贡献发放相应任期激励收入。
第四章 薪酬和津贴的支付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收入,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
用等由个人承担部分。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按月发放。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按照公司薪酬发放相关管理制
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的确定以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绩效考核评价
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八条 薪酬递延支付机制
公司实行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根据规定将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支付进度与风险防控、项目完结等挂钩,递延支付期限一般为 3 年。
第十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岗位变动的,自下发职务调整通知次月起,调整相关薪酬待遇。
第二十条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薪酬预支金额中代扣代缴
。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
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二十二条 薪酬调整
(一)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同时根
据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意见。
(二)若公司较上一年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业绩亏损时应当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三)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连续 2 年超过 95 分且个人经营业绩考核良好及以上,可视情况上调 1 个薪档或调增目标薪酬标准,
且目标薪酬增幅不得高于同期净利润及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增幅。
第二十三条 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一) 薪酬追索扣回触发条件
1、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上
市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如因发表不当言论、做出不当行为等导致公司声誉受损、 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以及其他公司认
为的触发条件, 应予以薪酬止付追索。
4、其他公司认为的触发条件。
(二) 薪酬止付追索额度
具体薪酬止付追索额度,由公司根据重大经济损失、重大不良影响严重程度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弥补应对措施的主动性
、有效性进行最终评判。
(三) 离职人员的薪酬止付追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或离职后因主观不当行为或不当言论等, 在离职后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
参照在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追索触发条件与额度执行。如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收到公司薪酬止付追索书面通知后一
个月内拒不全额退还应止付追索金额的,公司对其保留采用法律手段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
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有与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
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f529bf6e-a51d-4691-8927-72595638ac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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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6│成飞集成(00219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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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 2026 年 5月 1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召开。
(三)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人数 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 9人,其中蔡晖遒先生、王海先生、张琪奕先
生、陈斌波先生、王存斌先生和步丹璐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2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
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6月 1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号附 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决议;
3. 公司审计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e74eb6b-cb0b-4465-b77b-65d6ae68e3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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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3│成飞集成(0021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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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0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号附 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法》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5月 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指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二)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5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6:00)
(三)登记地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号附 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610091
传真:(028)874551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号附 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610091
联系人:邹江川、石菁
电话:(028)87455333转 6043、(028)87455333转 6315传真:(028)87455111
联系邮箱:stock@cac-citc.cn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13af777c-6533-438b-b355-ede4e38ce3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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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成飞集成(002190):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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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
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
梳理。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
管理的需要,拟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公司 2021年以来,围绕航品新都产业园的建设和模具制造能力的技改更新,新投资购置了国内外先进的数控加工自动化产线 3
条和龙门数控机床 12台,基于当时设备出厂参数和公司业务饱满度,将该等产线的折旧年限初始设定为 10年。
随着公司近几年投入资源加强了设备效能的智能化和精益化管理,公司在数控产线和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面积累了更加丰
富的经验,为延长机器设备使用寿命提供了充分的保障。第二,公司从成立以来共购置数控设备 83台,目前已报废清理的数控设备
有 8台,使用年限均超过 10年,平均使用年限为 21年。目前在用的数控设备中也有 20台设备使用年限已超过 14年,目前均能保持
稳定的正常使用状态。参考同行其他企业对同类设备有采用 14 年折旧年限的做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综合评估,对数控产
线和数控设备折旧年限统一变为14 年,其他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维持不变。
2.变更内容
资产类别 变更前折旧年限 变更后折旧年限
机器设备 10-14年 10-14年
本次变更仅就公司数控产线和数控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了变化调整,其他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维持不变,故变更前后公司机器设备
的折旧年限仍是 10-14年。
3.变更日期
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 2026年 5月 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
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 2025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测算(未经审计),假设折旧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本次变更后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
6年度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约465万元,相应增加公司 2026年度的利润总额 465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增加公司 2026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 462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 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信息为准。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影响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50%,也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50%,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根据公司发展实际
情况,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 2025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
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
盈亏性质改变,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与消耗规律所作出的审慎评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
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相关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c31d2b9-d521-4801-8908-8ecc365f8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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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成飞集成(002190):关于成飞集成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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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与消耗规律所作出的审慎评估。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
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相关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1880b118-3f3a-420a-b3ca-a659d8a937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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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2│成飞集成(002190):关于选举董事长、各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管、证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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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起至 2029年 5月 14日止),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石晓卿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石晓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1。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专门委员会 成员人数 组成人员
战略委员会 5 召集人:石晓卿
委 员:陈斌波、蔡晖遒、何君、王海
风控委员会 3 召集人:王存斌
委 员:步丹璐、张琪奕
审计委员会 3 召集人:步丹璐
委 员:王存斌、王海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3 召集人:陈斌波
委 员:步丹璐、刘岩
以上各委员会成员中陈斌波、王存斌、步丹璐为独立董事。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2。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何君先生
副总经理:谭波先生、祝云先生、刘探先生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程雁女士
其中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总会计师任职
资格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详见附件 3。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董事会决定聘任邹江川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邹江川先生简历及通讯方式详见附件 4。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b8c416c-724c-48ce-891d-12472175f1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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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01│成飞集成(002190):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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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26 年 5月 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年 5月 1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三)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人数 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 9人。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石晓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各委
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管、证代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各委
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管、证代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各委员会委员及
聘任高管、证代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 1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各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管、证代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刘芳旭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起至 2029年 5月 14日止)。刘芳旭女士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决议;
3. 公司审计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3ba63f5-a729-4a1b-a6df-01fefb8a05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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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9│成飞集成(00219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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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4日 14:30在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 666号附 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表决,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4 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0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83,948,34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358,729,343股的 51.277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83,249,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58,7
29,343股的 51.083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88人,代表股份 69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7%。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 188人,代表股份 69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7%。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 是否当选
1.01 蔡晖遒 183,608,931 是
1.02 何君 183,588,961 是
1.03 石晓卿 183,585,989 是
1.04 王海 183,588,798 是
1.05 张琪奕 183,583,908 是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
1.01 蔡晖遒 359,188
1.02 何君 339,218
1.03 石晓卿 336,246
1.04 王海 339,055
1.05 张琪奕 334,165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该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 是否当选
2.01 步丹璐 183,587,782 是
2.02 陈斌波 183,608,685 是
2.03 王存斌 183,586,553 是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名称 同意股份数
2.01 步丹璐 338,039
2.02 陈斌波 358,942
2.03 王存斌 336,810
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五位非独立董事、三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刘岩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符合“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文泽雄律师、余东妮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a10632a-67f8-40bd-9113-5981e62ee1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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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9│成飞集成(00219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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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四川成
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
项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文件和凭证资料;
5.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
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
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4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经核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
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4:30 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 号附 1 号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
、9:30-11:30 和13:00-15:00 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股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90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3,948,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7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3,249,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8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8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69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7%。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本所律师和召集人共同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验证;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
证其身份。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了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1.01 蔡晖遒
同意 183,608,931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9,188 股。
1.02 何君
同意 183,588,961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9,218 股。
1.03 石晓卿
同意 183,585,989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246 股。
1.04 王海
同意 183,588,79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9,055 股。
1.05 张琪奕
同意 183,583,908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4,165 股。
经审议,蔡晖遒、何君、石晓卿、王海、张琪奕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2.01 步丹璐
同意 183,587,782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8,039 股。
2.02 陈斌波
同意 183,608,685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8,942 股。
2.03 王存斌
同意 183,586,553 股。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6,810 股。
经审议,步丹璐、陈斌波、王存斌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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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成飞集成(002190):陈斌波-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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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陈斌波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成飞集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陈斌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e02b798-2f38-4e26-9fb8-312b05d0eb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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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成飞集成(002190):王存斌-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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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王存斌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成飞集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存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3600c90-b3cd-4aad-9662-b3e9382a70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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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成飞集成(00219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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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的各类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公司本次计提减值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
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83.92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3月 31日。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减值项目 2026年一季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81.63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18.87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9.2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76
小计 470.29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148.80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5.17
小计 113.63
合计 583.92
注:正数为计提减值损失,负数为冲回前期计提。
上述计提减值损失说明如下:
1.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重新计量减值损失,形成的损失准备增加或转回金
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6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根据信用风险计提减值损失 490.92万元,冲减应收款项
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55.80万元。其中,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 481.63万元,主要因 2026年一季度汽车
零部件业务回款较少,应收账款汽车零部件组合余额规模增大,同时平均账龄期有所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增加。
2.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26年一季度计提存货
跌价损失 148.80万元,主要系航空零部件产品存货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48.80万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6年一季度计提
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
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3月 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
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583.92万元,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3.94万元、减少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23.94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
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3a475b-a85b-423d-b147-9d14dcd8b643.PDF
─────────┬────────────────────────────────────────────────
2026-04-27 19:27│成飞集成(002190):步丹璐-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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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步丹璐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6794af-314d-44f2-b18a-8085498749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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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成飞集成(002190):步丹璐-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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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步丹璐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成飞集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
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步丹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360bbe3-4341-497d-9618-2119d13226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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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成飞集成(002190):王存斌-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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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存斌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cc97996-e2da-4196-a7ec-99122bd57c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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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成飞集成(00219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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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含 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
董事 3名,其中 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蔡晖遒先生、何君先生、石晓卿先生、王海先生、张琪奕先生(按姓氏拼音排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步丹璐女士、陈斌波先生、王存斌先生(按姓氏拼音排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均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步丹璐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 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
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 6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 3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情况
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同意推荐刘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通过之日(即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
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步丹璐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正式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c34b0c1-e356-49dc-bf81-559909d69b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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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成飞集成(002190):陈斌波-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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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陈斌波-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4ae517-ab37-4582-8ea7-6886c987e6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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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6│成飞集成(00219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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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三)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人数 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 9人。(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
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
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6 年公司人员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
案获得通过。
为匹配公司 2026年度业务经营对用工的需求,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组织效率、支持公司新战略落地
,公司计划 2026年实施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调整。(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5月 1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
月大道 666 号附 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请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25e5f13-6781-4b82-a591-343fdcf956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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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6│成飞集成(0021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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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3a5455-76a5-46f5-b037-ce00710967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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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4│成飞集成(0021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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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号附 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议案
1.01 蔡晖遒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何君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石晓卿 累积投票提案 √
1.04 王海 累积投票提案 √
1.05 张琪奕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案
2.01 步丹璐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陈斌波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王存斌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 1和议案 2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 5名和独立董事 3名。议案 1和议案 2表决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指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二)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6:00)
(三)登记地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号附 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610091
传真:(028)874551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号附 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610091
联系人:邹江川、石菁
电话:(028)87455333转 6043、(028)87455333转 6315传真:(028)87455111
联系邮箱:stock@cac-citc.cn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7e1161e-d894-408c-a140-768f1bcfbc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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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35│成飞集成(00219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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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42c75666-3365-447e-b897-6393890145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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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34│成飞集成(00219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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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d6be000c-2730-4f5b-8bc4-f94b64fb1c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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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6:46│成飞集成(00219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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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三)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 9 人。(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
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择机处置公司持有的部分股票资产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
议案获得通过。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释放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
,适时择机处置公司所持已流通上市的股票资产,处置成交金额总额不超过 1.6 亿元人民币。本次拟出售的股票资产未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10%;同时,拟出售股票资产公司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处置
出售不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本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的选择或确定,授权期限为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9 月4日止。
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3bd929b1-cd22-4ecc-9aab-e6397f5883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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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 18:32│成飞集成(002190):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并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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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已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计划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 时间:2026年 3月 26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2. 召开方式: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
3. 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即可参与交
流。
4. 公司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石晓卿先生,董事、总经理何君先生,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程雁女士,独立董事陈斌波先生。
如因行程安排有变,出席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3月 24日(星期二)15: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cac-citc.cn,或登
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问题征集页面提出问题,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1fec0bf7-3aae-40b5-a717-5880c4a09b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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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 00:30│成飞集成(002190):成飞集成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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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成飞集成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404dfa35-d789-458d-be4f-c5be5af00d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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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5│成飞集成(002190):容诚审字[2026]610Z0034号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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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容诚审字[2026]610Z0034号内控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b7d426d1-aa4b-449d-afa8-edd3ca9621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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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5│成飞集成(002190):容诚专字[2026]610Z0010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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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容诚专字[2026]610Z0010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321142e6-13af-4eae-9545-47621d4440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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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5│成飞集成(0021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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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09b6b834-e588-4e7e-8827-4a1a658e42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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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4│成飞集成(00219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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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4月 0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0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0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0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 666号附 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述职)
2.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2026 年度融资规模核定及授权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的议案
8.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 1至议案 8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3月 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3、公司独立董事陈斌波先生、王存斌先生和叶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4、上述议案 8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指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二)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7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6:00)
(三)登记地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号附 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610091
传真:(028)874551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 666号附 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610091
联系人:邹江川、石菁
电话:(028)87455333转 6048、(028)87455333转 6021传真:(028)87455111
联系邮箱:stock@cac-citc.cn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9d606358-9640-46e8-a929-a515b5f37a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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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4│成飞集成(0021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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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题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
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司共
计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叶勇 10 5 5 0 0 否 1
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缺席董
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本能按照实施细则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有效提
高公司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 2 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3次,审计委员会 7次,风
控委员会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次。
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了 3次会议,审议通过 5项议案;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参加了 7次会议,审议通
过 14项议案;作为风控委员会成员,参加了 3次会议,审议通过 4项议案;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 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6项议案
。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的情况详见第二部
分内容。
2、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在年报审计工作中,针对年审时间、人员安排、重点审计内容进行沟通,同意年审事务所的审计计划,确定将收入确认、应收账
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事项作为本年度重点审计项目。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
年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上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还通过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
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
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通过现场工作,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并通过公开信息和内部沟通等多种途径对公司及相关业务投资的日常信息关注了解。
七、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姓名:叶勇
电子邮箱:yy6103@126.com
独立董事:
叶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30e70a39-3862-40e9-8091-2c43879c8d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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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4│成飞集成(0021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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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斌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af3cc4e1-5a1c-445b-861e-f0d2ad0577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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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4│成飞集成(0021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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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存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b079115d-68d2-43a4-89bd-477777844e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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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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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525,585.61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
利润 435,663,830.08元,减本年派发的 2024 年度分配利润 0.00 元,截至 2025 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88,138,244.47元。
2.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在 2025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4,304,752.1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3,949,168.25 -75,089,589.85 13,528,329.98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67,517,858.8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88,138,244.4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304,752.1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5,170,142.7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304,752.12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2025年,母公司报表中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47,525,585.61元,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949,168.25
元。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
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根据《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因公司在 2025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2025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 2025年度拟不
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
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5484ccfd-d7e0-4e16-ad5d-2b1457704f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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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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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起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实际情况和
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及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
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融资成本及
环境等情况,建立持续、稳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通过合理、可行的制度性安排,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二、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高度重视对
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的合理资金需要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
见,合理平衡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关系,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 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 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条件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不超过当年合并报表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的50%;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若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或审计机构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当年可不进行现
金分红。
公司还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股利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前款所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系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或其他由于业务拓展的资金支出或投资预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或其他由于业务拓展的资金支出或投资预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10%;
(3)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
行中期分红。
(五) 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
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
的中期分红方案。
(六)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
求等事宜。
公司当期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董
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督
促其及时改正。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电话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现金分红总额低于
当年净利润 30%的,公司应当在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的同时,披露以下内容:(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3
)公司在相应期间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
提供了便利;(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应当在利润分配相关公告中披露上市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以及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七)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根据行业监管政策,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
资金需求,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
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
议。董事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同时,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决议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的,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
关股东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八) 分红政策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九) 利润分配时间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情况,至少每三年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进行重新审议和披露。
公司制定、修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五、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590d8049-ec8e-48f8-8de4-e89343dcc4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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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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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97d5ada3-ce90-4955-b7e6-ff55da1cc8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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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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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3年 4月 7日开始,至 2026年 4月 6日任期届满,目前公司换届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为保持董事
会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相应顺延,继
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在此期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按规定尽快选出新的董事并完成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c8a742a0-d836-4e56-a46a-7bb27095c0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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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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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773aefec-80ed-4b3f-bcdb-e4b1681f9b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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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成飞集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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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公司对容诚所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
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所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
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
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
管措施 12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共 2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容诚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现场负责
人及其他核心项目人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和行业审计经验。事务所投入足够的资源以确保项目组各级员工均具有必要的素质、专业
胜任能力和充足时间支持业务的执行。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
案。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容诚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
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相关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
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项目经理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由项目总监对重点底稿和审计报告执行第二层次复核,以
及由项目合伙人对重大风险领域底稿和审计报告执行第三层次复核。项目组内部三级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
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控;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完整、全面
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e759dff6-d782-4e7e-beac-4b86be2688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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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容诚专字[2026]610Z0012号财务公司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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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容诚专字[2026]610Z0012号财务公司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96ffe24a-4fe6-4018-8a1a-a648404a19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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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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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4e5653af-6dc9-495d-9d40-90f8ef1e4e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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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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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各类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公司本次计提减值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
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146.48 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
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减值项目 2025年计提减值损失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86.63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5.49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9.4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9.73
小计 550.35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564.94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1.19
小计 596.13
合计 1,146.48
注:正数为计提减值损失,负数为冲回前期计提。
上述计提减值损失说明如下:
1.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重新计量减值损失,形成的损失准备增加或转回金
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5年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根据信用风险计提减值损失 587.04万
元,冲减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5.49万元。其中,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 486.63万元,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31.19 万
元,主要因单个客户信用风险导致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增加 660.84 万元;同时因 2025 年工装模具回款情况较
好,应收账款工装模具组合余额规模减少、按账龄计算的迁徙率降低,导致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减少 143.02万元。
2.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损
失 564.94万元,主要系:(1)航空零部件产品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11.79万元;(2)工装模具暂停项
目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本期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53.15万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年计提大额资
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
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1,146.48万元,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92.9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ddff53e4-063e-43c4-b3ac-5ffa2a5363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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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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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对 2026 年整体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市场预测等各方面信息的综合分析判断,并坚持以市场研判为依据,以自身资源
为基础的原则,公司制订了2026 年度预算方案。
二、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
2、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无重大变化;
3、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政策变化的重大影响;
4、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6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测
1、营业收入:2026 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基本持平;
2、利润总额:2026 年计划实现利润总额较上年增长 0~100%。
四、风险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的管理控制指标,能否实现受新业务拓展进度、运营质量以及宏观经济环境与市场需求变化等
重大不确定性影响,不代表公司 2026 年度盈利预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ced382cd-df9f-4e36-8492-ee7901a6a5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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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成飞集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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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成飞集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6e54138d-c515-4b58-8680-66c78f3001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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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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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3ca2c7b8-6d50-4973-9d40-f2651ab478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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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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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199ead80-267d-4ca6-84fe-2f50e6430b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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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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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ca7a9e98-d9e7-4fef-ac94-193bf8ccb6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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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2│成飞集成(002190):2026年度融资规模核定及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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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集成(002190):2026年度融资规模核定及授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b0b6c873-434b-409a-a643-96b20f03a12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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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成飞集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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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57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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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成飞集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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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14/1225009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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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成飞集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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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34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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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成飞集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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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9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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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成飞集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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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成飞集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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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15/1222805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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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成飞集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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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72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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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成飞集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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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47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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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成飞集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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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9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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