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92 融捷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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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7 │融捷股份(002192):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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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44 │融捷股份(00219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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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44 │融捷股份(00219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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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8:11 │融捷股份(002192):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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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7:59 │融捷股份(00219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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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7:59 │融捷股份(0021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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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7:59 │融捷股份(002192):《公司章程(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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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7:59 │融捷股份(00219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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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7:57 │融捷股份(002192):《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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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7:56 │融捷股份(00219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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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7:47│融捷股份(002192):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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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近日,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集团”)出具的《关于完成增持计划的告知函》,融捷集团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完成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融捷集团计划自 2025 年 4 月 12 日起 6 个月
内,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 万元,不
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融捷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61,857,9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231%,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 6 月 17 日、6 月 20 日、7 月 12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增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对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
进展进行了公告。前述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截至 2025 年 8 月 7 日,融捷集团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085,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32
%,累计增持金额为 6,000.07 万元(含交易费用),已完成了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前持有股份 已增持股份 增持后持有股份
融捷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集团 比例 比例 比例
61,857,992 23.8231% 2,085,549 0.8032% 63,943,541 24.626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及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融捷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长虹女士的增持计划尚未结束,公司将严格依照信息披
露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融捷集团出具的《关于完成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9/22f32316-fa18-4c29-ace3-c5bda4c1d8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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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44│融捷股份(00219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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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4:00 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互联网投票时间
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15-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45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
6、会议召集、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 占公司有表决权
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股份数量(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现场出席 3 65,381,141 25.1800%
网络投票 326 2,939,657 1.1321%
合计 329 68,320,798 26.3121%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现场股东大会。
3、见证律师出席情况: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提案均应当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
(二)提案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已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意见类型 表决结果(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同意 66,716,242 97.6514%
反对 1,545,856 2.2627%
弃权 58,700 0.0859%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意见类型 表决结果(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同意 66,710,042 97.6423%
反对 1,582,756 2.3167%
弃权 28,000 0.041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意见类型 表决结果(股)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同意 66,710,042 97.6424%
反对 1,563,856 2.2890%
弃权 46,900 0.06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陈涵涵律师、卢润姿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
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1e3f421c-bcf1-4947-8f16-70dc42d9be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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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44│融捷股份(00219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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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陈涵涵律
师、卢润姿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
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已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
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经核查,上述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
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网络投票程序和时间安排、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姓名等事项。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16:00 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45 层公
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2.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7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根据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29人,代表股份68,320,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12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人,代表股份65,381,1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80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26 人,代表股份2,939,6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21%。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由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股东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22 日下午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除了上述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外,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人员均具备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资格合法有效
。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提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提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并在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计票、监票后,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据。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6,716,242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514%;反对 1,545,856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27%;弃权 58,70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
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9%。
表决结果:该提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66,710,042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23%;反对 1,582,756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67%;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
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0%。
表决结果:该提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66,710,042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24%;反对 1,563,856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90%;弃权 46,90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
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6%。
表决结果:该提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上述提案获得了参
与表决的公司股东有效表决通过。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7a394437-f4d7-4099-b4e4-f1c109a931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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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8:11│融捷股份(002192):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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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长虹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近日,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长虹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金额达到增持计划最低金额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张长虹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
,以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
置价格区间,张长虹女士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关于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张长虹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31,4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3%,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 1,000 万元(含交易费用),已达到增持计划最低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张长虹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增持股份情况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增持股份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张长虹 2,775,117 1.07% 331,400 0.13% 3,106,517 1.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尚未届满,张长虹女士将结合投资计划和市场情况考虑是否继续增持,并将严格依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张长虹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金额达到增持计划最低金额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74c4f63f-1cb0-47a8-b371-e1a9d7dbda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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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7:59│融捷股份(00219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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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002192):《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2/24fed77a-f384-4e90-bbb0-46c16bef0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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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7:59│融捷股份(00219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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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经公司于 2025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2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该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45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编码如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及相关临时公告。
3、特别说明
以上提案均属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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