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93 如意集团 更新日期:2025-08-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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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20:32 │如意集团(002193):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的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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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20:31 │如意集团(00219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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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20:30 │如意集团(00219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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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33 │如意集团(002193):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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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38 │如意集团(00219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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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34 │如意集团(002193):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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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8:12 │如意集团(002193):关于召开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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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7:52 │如意集团(002193):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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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如意集团(002193):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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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如意集团(00219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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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20:32│如意集团(002193):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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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
局”)《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4号)、《关于对邱亚夫等
九名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提出公司存在营业外收入不符合确认条件
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问题。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
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收悉决定书后,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组织所有董监高认真学习,并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逐一对照决定书内容,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相关的责任负责人
。
一、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问题描述: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披露了因债务豁免确认10,427.38万元营业外收入的情况。经进一步核查,上述营业
外收入不符合确认条件,导致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
三条的规定。
2.2025年 1 月 25日,公司披露《2024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 620万元至 910 万元。2025
年 4月 17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生盈亏性质变化且为大额亏损。公司
《2024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3.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科技)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邱亚夫等存在向第三方共同借款的情
况,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对共同借款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海南恒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恒意)为如意科技
间接控制的法人,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海南恒意发生的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制规则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决定书的认定,对已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
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并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2.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随着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评估工作的推进,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深入沟通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和《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正。公司及相关人员深刻吸取教训,对于复杂的财务问题,及时与专业顾问或监管部门沟通,寻
求指导。在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财务顾问或咨询机构,引入第三方的专业意见和经验,提高财务核算和财务预测的专业性及准确性
。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核算的准确性;针对可能影响年度业绩的重点科目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成本、
信用减值损失等,优化核算指引,提高财务数据质量。后续公司加强财务部门内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沟通效率加强与各相关
方的沟通,在工作中及时就重要会计事项做出预判、安排和部署,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制定
处理方案,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全面
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规范关联方的审议程序,强化对关联方的核查落实工作,定期要求控股股东提供关联
方清单,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整改负责人:董事长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部
整改完成时间:整改完成,今后持续规范
二、整改总结
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完善公司的内控和管理体系,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另一方面,公司也
会全面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责任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所有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能
够理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内部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
措施,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4/641526f8-baf2-4c9d-9300-7051f16f05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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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20:31│如意集团(00219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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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1日以电子邮
件或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9名。董事长邱晨冉,董事苏晓、代兴海、张贝贝、孟霞、徐长瑞、杜永
忠、刘奎东、卢浩然共9人到现场、通过视频或电话参加了会议。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晨冉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董事代兴海对本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由于整改报告的措施沟通不充分,需要对相关事项进一步了解和判断,为审慎起见对
本议案予以弃权。
《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详见2025年8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4/d6adfbf8-659e-4425-9b85-08288812ff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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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20:30│如意集团(002193):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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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5年 8月 1日以电
子邮件或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名,监事韩耀武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监事会,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监事 2名。监事会主席王银,监事
翟孟强 2人到现场参加了会议。
4、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银先生召集和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的整改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推动公司进
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详见2025 年 8 月 15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4/9dcceb6c-9c42-40e2-a6d5-d6d9285f6c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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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33│如意集团(002193):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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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 - 2025年 6月 30 日
(二)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7,800万元–10,750万元 亏损:4,669.52万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加 67.04%-130.22%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7,700万元–10,650万元 亏损:4,593.07万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加:67.64%-131.87% 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0元/股–-0.41元/股 亏损:-0.18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计提的折旧、减值等非现金支出压低账面利润,加
之受美国关税政策及供应链转移等因素影响,消费市场需求低迷,终端价格竞争力削弱,公司订单量未达预期,营业收入及利润较上
年有所降低。上述因素虽然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但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c2624243-f012-49c1-a55a-f891c67218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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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38│如意集团(00219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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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21日上午0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晨冉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5人,代表股份数为70,824,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618%。其中
: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数为69,730,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43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数为1,094,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18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1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094,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18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或列席会议方式包含视频方式。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0,640,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1%;反对164,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3%;弃权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0,640,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1%;反对164,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3%;弃权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3.《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0,650,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5%;反对15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9%;弃权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0,652,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3%;反对15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9%;弃权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22,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338%;反对155,001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85%;弃权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77%。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643,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6%;反对164,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3%;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13,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117%;反对164,501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63%;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0%。
6.《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如意毛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0,514,665 股;山东如意毛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山东如
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0,280,000 股;上述公司为公司关联股东,合计持有 50,794,665 股,审议
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9,855,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78%;反对15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8%;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20,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420%;反对155,001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85%;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95%。
7.《2025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661,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9%;反对144,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3%;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931,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468%;反对144,001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37%;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95%。
8.《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622,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5%;反对182,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7%;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92,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300%;反对182,501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705%;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95%。
9.《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603,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73%;反对203,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8%;弃权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73,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671%;反对203,801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161%;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冠、侯镇山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23e37337-aefe-4b19-8f77-be3c2918af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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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34│如意集团(002193):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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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
通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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