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94 武汉凡谷 更新日期:2026-05-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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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1 │武汉凡谷(00219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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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 │武汉凡谷(00219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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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 │武汉凡谷(00219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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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 │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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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 │武汉凡谷(00219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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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 │武汉凡谷(002194):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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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 │武汉凡谷(002194):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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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 │武汉凡谷(002194):关于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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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 │武汉凡谷(002194):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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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 │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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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1│武汉凡谷(00219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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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7b97ef0-4e7c-4218-9c08-01b723488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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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武汉凡谷(002194):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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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5年度网
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
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孟凡博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波先生、财务总监范志辉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秘书彭娜女士、独立董事卢彦勤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203204-0c07-40e5-83c6-60fa1f459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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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武汉凡谷(00219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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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5c5184f-1f36-4bc7-81d5-995ea3e750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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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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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5484680-9059-49fc-9193-96b5b82ec7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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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武汉凡谷(00219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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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
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
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
为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
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5 年 4月 28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营业收入
扣除事项和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信永中和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审计
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相关工作,并出具了客观、完整、准确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b4837e-ad60-46c5-847f-d01ca225c6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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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武汉凡谷(002194):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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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2026 年 4月 27日,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
所”或“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
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
为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
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8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波琴女士,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2 年开始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陈瑜女士,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
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功业先生,201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
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的上市公司为 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
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以五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已按照相关规定向财政部、证监会备案,其具
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养,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相关工作
,并出具了客观、完整、准确的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
中和担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八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
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度审计费
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ec15350-7623-4e1a-9b0a-fad4cbbe3a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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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武汉凡谷(002194):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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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7eec1cd-9b78-4169-b869-1f36f9f4f2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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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武汉凡谷(002194):关于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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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关于计提2026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aa164d-ddd3-4aa6-9354-02cdb8213c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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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武汉凡谷(002194):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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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生效日期
2025 年 12 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
),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
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
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46f750-1848-4f52-b654-5efcfb7533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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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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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97217d1-bf53-473b-b604-75516dfc99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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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6:32│武汉凡谷(00219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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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
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
为500 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偿
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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