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94 武汉凡谷 更新日期:2026-04-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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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42 │武汉凡谷(00219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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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04 │武汉凡谷(002194):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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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20:16 │武汉凡谷(00219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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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08 │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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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31 │武汉凡谷(00219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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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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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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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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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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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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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42│武汉凡谷(00219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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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孟庆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孟庆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凡
博先生、王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6 年 4月 14 日至 2026 年 7月 10 日,法定禁止
减持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498,57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
中:孟庆南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 9,970,41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592%);孟凡博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 8,528,160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2481%);王凯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 2,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927%)。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孟庆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身份/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 其中持有无限售
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孟庆南 公司控股股东、 43,923,967 6.4283% 43,923,967
实际控制人之一
孟凡博 公司控股股东、 34,112,641 4.9924% 8,528,160
实际控制人之一
致行动人 /公司
董事长
王凯 公司控股股东、 13,262,001 1.9409% 13,262,001
实际控制人之一
致行动人
注:孟庆南先生、王凯先生目前未在公司任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基于个人及其他产业投资资金需求考虑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转增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2026年 4月 14 日至 2026 年 7月 10 日,法定禁止减持
期间除外)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比例: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孟庆南 ≤9,970,414 ≤1.4592%
孟凡博 ≤8,528,160 ≤1.2481%
王凯 ≤2,000,000 ≤0.2927%
合计 ≤20,498,574 ≤3.0000%
注:(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2)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6,832,85
8 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13,665,716 股。
(二)本次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
通和转让。
履行情况: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已满三十六个月,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所持股份可以
上市流通和转让。
2、孟凡博先生作为董事的承诺
孟凡博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履行情况:孟凡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本次拟减持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综上所述,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履行了其所作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孟庆南先生
、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8
1,705,009 股,合计持股比例约为 41.2280%;如本次减持计划全部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及
其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1,206,435 股,合计持股比例约为 38.2280%。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孟庆南先生、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54d0adeb-11d1-4e49-8997-9189f4eb77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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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04│武汉凡谷(002194):关于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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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月20 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明先生的书面辞
职报告,李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明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
会届满,即至 2027 年 1月 11 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明先生的辞职不
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辞职生效后,李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明先生已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董事补选等相关后续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李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1、李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c16d162e-521b-49e8-92d0-5c6fda507e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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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20:16│武汉凡谷(00219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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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b79cef41-26f6-4ec2-9783-1a2b8b0f05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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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08│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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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0 ~ -1,000 5,324.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800 ~ -2,300 3,990.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20 ~ -0.0146 0.0779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
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射频器件行业市场竞争依然激烈,公司主要产品面临较大的客户降价压力,低毛利产品在公司整体产品中的占比持续
提高。同时,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大宗金属原材料价格在报告期内大幅上涨。
公司虽然积极采取降本增效措施,但仍然无法完全消化产品大幅降价及大宗金属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对利润的影响,导致报告期
内公司整体毛利率下滑,2025 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36a98fea-4615-4fef-8501-3091373535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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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21:31│武汉凡谷(00219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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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c33ca1ec-4198-4c3a-a49f-f030551486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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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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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d30ac90-3c88-4745-98ad-c3e917cb10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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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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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7805339-de62-495c-9c62-9e0b3ae7f7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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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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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3905aa5-39e1-4071-beb9-343e3f9ce3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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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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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84ee067-f763-4f8f-b4a9-43ca3e2ff9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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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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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 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八条 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深交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上市规
则》及本制度第五条执行。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上市规则》任职条件、职务、工作表
现及个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书。
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者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深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可以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交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制度第五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深交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者造成
重大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
息披露为止,但涉及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
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
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交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
披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
知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交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信息披露和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十六条 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
董事会秘书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
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交所报告。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深交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
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
应当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bac12c6-f260-4278-8753-ff3f690b0a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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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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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
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
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
易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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