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94 武汉凡谷 更新日期:2023-09-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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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 00:00│武汉凡谷(002194):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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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鉴于激励对象周林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05 元/股,占回购注销前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 683,320,
806 股的 0.01%;本次注销完成后,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5,000 股调整为 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683,320,806 股
减少至683,285,806 股。
2、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时,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2、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通过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162,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6.05 元/股。
6、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登载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注销完成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由 118 名调整为 114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62,000 股调整为 3,077,000 股。
10、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
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114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8,500 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8,500
股。
12、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登载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5、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注销完成后,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1,538,500 股调整为1,416,000股,涉及的激励对象由 114名调整为107名,公司股份总数由 683,443,306股减少至 68
3,320,806 股。
16、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106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81,000 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000 股
。
18、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登载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激励对象周林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周林建先生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00 股。公司本次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35,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 683,320,806 股的 0.01%。本次注销完成后,剩余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0 股。
2、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 8.10 条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6.05
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 211,750 元。
(二)验资及回购注销手续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周林建先生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211,750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3WHAA2B0211)。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3 年9 月 18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83,320,806 股减少至 683,285,806 股。后续公
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174,652,596 25.56 35,000 174,617,596 25.56
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174,617,596 25.55 - 174,617,596 25.56
股权激励限 35,000 0.01 35,000 - -
售股
二、无限售条 508,668,210 74.44 - 508,668,210 74.44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683,320,806 100 35,000 683,285,806 100
四、备查文件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9-18/692fed09-8da4-462a-8db7-a3fd859d06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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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00:00│武汉凡谷(00219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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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14日、9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
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9-15/be0baef2-b228-452f-bec7-25a1acd8d9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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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00:00│武汉凡谷(002194):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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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月 12 日上午 9:30 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 4 号楼 3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董事澹台政融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贾雄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凡谷發展有限公司增资并在越南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凡谷發展有限公司 增 资 并 在 越 南 设 立 子 公 司 的 公 告 》
全 文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9-12/733c2468-2394-4abb-b402-bc8c2343b3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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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00:00│武汉凡谷(00219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凡谷發展有限公司增资并在越南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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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3 年 9 月 12 日,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九票赞同、
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凡谷發展有限公司增资并在越南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
业务拓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凡谷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凡谷”)增资 700 万美元,香
港凡谷此700 万美元增资款用于投资设立越南子公司越南贝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越南相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以下简称“越南贝铭”)。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事项涉及境外投资,尚需获得境内外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香港凡谷發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香港凡谷發展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Hongkong Fingu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3、注册资本:300 万美元
4、注册地址:Unit 390,3rd Floor,Peninsula Centre,67 Mody Road,TsimshatsuiEast,Kowloon,Hong Kong
5、注册日期:2016 年 4 月 12 日
6、经营范围:通讯、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管理、咨询、服务等。
7、股东及持股情况:公司持有香港凡谷發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40,482.81 1,792,575.49
负债总额 197,248.24 227,948.58
所有者权益 1,243,234.57 1,564,626.91
2022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3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05,755.00 1,905,850.55
净利润 1,116,223.63 329,799.70
(二)越南贝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香港凡谷拟设立子公司,即公司孙公司)
1、公司名称:越南贝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彭伟
4、注册地址:越南北宁省仙山工业园
5、注册资本:700 万美元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凡谷發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凡谷增资 700万美元,作为其投资越南贝铭的资金来源。
8、经营范围:通讯、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研制、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线路安装;电子产品的生产及批发兼零售;仪
器仪表、工业产品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的子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以越南相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际贸易格局演变加剧,为增强供应链弹性和韧性,公司海外客户纷纷调整其供应链策
略,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供应链中的物流和产能风险。鉴于目前公司产能主要集中在国内,同时,越南市场劳动力资源丰富,关税政
策优势明显,公司本次投资设立越南贝铭,可以更好地满足海外客户的多方面需求,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实现国际化运营,有
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海外市场占有率及整体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本次投资使用自有资金,越南贝铭为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和短期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本次投资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获得境内外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完成相关审批或备案及登记手续。
2、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越南的政策体系、法律法规、商业环境、文化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后续越南贝铭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管理、运
营和市场风险。
公司将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技术积累与运营经验,积极防范和应对
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9-12/8ad3ed9a-ff23-4130-bca2-5e4f33d98f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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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00:00│武汉凡谷(002194):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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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8月 30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激励对象周林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周林建先生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该部分股
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83,320,806 股减少至 683,285,806 股,注册资本将由 683,320,806 元减少至683,285,806 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5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人如逾期未向公司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0月14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彭娜、李珍
联系电话:027-81388855
邮政编码:430200
电子邮箱:fingu@fingu.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及清偿或担保要求。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08-30/4bf38f3d-8de6-4d46-88ca-ea174b19b2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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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00:00│武汉凡谷(00219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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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贾雄杰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2: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 4 号楼 3 楼 1 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8 人,代表股份 282,693,4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1.3705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280,354,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282%;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2,339,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9人,代表股份 2,339,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4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2,339,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副董事长孟凡博先生、董事澹台政融先生、独立董事马洪先生、独立董事唐斌先生通
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委派刘苑玲律师、黎亚琼律师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2,645,66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336,2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3%;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1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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