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94 武汉凡谷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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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武汉凡谷(002194):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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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3月 3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公司章程》的
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下午 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 4 号楼 3 楼 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
4.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公司计提 2023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薪酬的预案》
8.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 √
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 √
规划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30 日登载于《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提案 10.00 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 5.00、6.00、7.00、8.00、9.00、10.00、11.00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
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晓川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斌先生、卢彦勤女士、马洪先生(已离任)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
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
邮政编码:430200
电话:027-81388855
传真:027-81383847
邮箱:fingu@fingu.com
联系人:彭娜、李珍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05eef5cb-ba0c-4645-b1c5-58284724c1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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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武汉凡谷(00219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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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30/71a6845d-dd9f-43d6-97ec-07d179faed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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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武汉凡谷(002194):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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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f5c55f4b-7844-465e-98bd-bfa3ab4a06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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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武汉凡谷(00219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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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30/492f4e61-8351-45dc-8366-e53440d0c2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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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武汉凡谷(002194):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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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30/578bfc51-0eb7-4a1e-a597-bab7c5b15c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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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武汉凡谷(00219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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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84,149,516.07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47,261,417.92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85,514,268.7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 10%计提法定公积金 14,726,141.79 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利润 204,983
,991.80 元,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 613,065,553.08 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金额为 632,794,211.51 元,根据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613,065,553.08 元。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与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
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以最新
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注:以公司现时总股本 683,285,806 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1,994,296.72 元(含税)。】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同时兼顾
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
-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
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
性,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
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c1f64820-9355-434c-ac55-2a8987da0d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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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武汉凡谷(00219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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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c7365df8-2f65-4b06-8bb4-714912c529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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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武汉凡谷(002194):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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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15:00-17:00时在“约调研”小程序
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贾雄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李明先生、财务总监范志辉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彭娜女士、独立董事卢彦勤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3d735436-c02a-4f91-a825-e3bea42f72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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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武汉凡谷(002194):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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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dea3b511-48b6-493f-9b84-b10a7064c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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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武汉凡谷(002194):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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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现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 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在综合考虑行业所处特点、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以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
则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据此制定一定期间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划,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
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
实合理因素。
(三)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
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
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5%,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
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当年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第 3 点规定执行。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
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本章程、实际盈利情况、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现金流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
等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
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发生下列情形的,公司可对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
负数时,公司可适当降低前述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当年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等情形。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
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监事会发表
明确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存在公司的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在利润分配时扣减该股东可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七)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
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以
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
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八)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发现董
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四、规划其他事宜
1、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2、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3、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7f6e65d9-2ffe-45b3-ac54-835f4a6e19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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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武汉凡谷(002194):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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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7a724726-03d5-42a3-b658-c7d655904f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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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武汉凡谷(002194):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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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6686a287-9894-488a-8a50-95186baf00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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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武汉凡谷(002194):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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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002194):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9/6c660679-426f-4dac-bed7-83dc07e3d8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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