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99 *ST东晶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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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ST东晶(00219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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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29 │*ST东晶(0021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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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29 │*ST东晶(002199):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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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08 │*ST东晶(00219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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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08 │*ST东晶(002199):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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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9:22 │*ST东晶(002199):关于独立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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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15:37 │*ST东晶(00219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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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ST东晶(00219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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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ST东晶(00219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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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ST东晶(00219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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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ST东晶(00219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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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晶(00219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86f2e3da-ad9d-4b1a-8d53-e2e447a4ff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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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29│*ST东晶(0021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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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信息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月 27日(星期二)下午 14时 30分。(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1月 27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27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2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海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5名,代表股份数 99,661,11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40.9383%。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名,代表股份数 65,114,98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26.747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 132名,代表股份数 34,546,12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14.1907%。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2
人,代表股份数 26,645,62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10.9454%。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邹佩垚律师、谢行军律师对本次股
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288,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1%;反对 3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1%;弃权 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6,273,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16%;反对 352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44%;弃权 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160464e1-e1ec-45a8-b383-58a588e3ff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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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16:29│*ST东晶(002199):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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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晶(002199):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8/4292ff67-57e3-499f-8cb3-ea53a61926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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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08│*ST东晶(002199):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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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
5年 3月 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6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
公司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 √
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溯
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
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
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
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3月 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
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预计 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约 33,000万元至 36,000万元,相关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
算结果,相关审计工作尚在持续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由于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
尚未审计完成,本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仍存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触及“经审计的
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2、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71f83333-b62e-41b3-bf6a-ce87139b49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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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08│*ST东晶(002199):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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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的 2025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包含 2025年度新增的电池级碳酸锂
业务收入,相关金额约 10,200万元,相关业务收入根据规定应扣除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数据以公司披
露的经审计的 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为准。
2、由于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尚未审计完成,本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仍存在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性投资。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 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本会计年度 上年同期
利润总额 -5,700 — -3,800 -7,345.34
比上年同期增长 22.40% — 48.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000 — -4,000 -7,345.34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8.32% — 45.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600 — -4,600 -7,909.78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16.56% — 41.84%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4 — -0.16 -0.30
股)
营业收入 34,000 — 37,000 21,719.30
扣除后营业收入 33,000 — 36,000 21,569.21
项目 本会计年度末 上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000 — 19,000 22,984.02
东的所有者权益
注: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上述表格中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
入包含公司 2025年度新增的电池级碳酸锂业务收入,相关业务收入根据规定应扣除的金额尚未经审计专项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最
终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为准。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与其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由于
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尚未审计完成,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系 2025年度新增电池级碳酸锂业务收入所致,相关金额约 10,200
万元。
2、202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处石英晶体元器件行业竞争激烈致使主要产品销售单价未有明显好转,导
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同时,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度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 2,000万元至 3,000万元。
3、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约为 500万元至 8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相关审计工作尚在持续进行中,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年年
度报告为准。
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
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3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年度出
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
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尚未审计完成,本次预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仍存在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因触及“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45c91760-5302-4bf1-8b33-353b811f3c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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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9:22│*ST东晶(002199):关于独立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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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傅宝善先生发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
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120260002号),因傅宝善先生涉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
本次立案系对傅宝善先生的个人调查,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傅宝善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职务,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
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c81ae5a7-4f2e-464e-b7c0-a189433e04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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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1 15:37│*ST东晶(00219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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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东晶,证券代码:002199)于 2026年 1月 7日、1月 8
日、1月 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以及公司向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浩天一意”)进行征询,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
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浩天一意及其实际控制人朱海飞先生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
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征询,浩天一意及其实际控制人朱海飞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经营业绩情况: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719.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25.37%;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45.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30%。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408.1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
升 12.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3.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2.1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5日、20
25年 10月 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
编号:2025062)。
3、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
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年 3月 2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5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等相关公告,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5年度财务核算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1.1条规定,
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公司将按照规定不迟于 2026年 1月 31日披露 2025年度业绩预告,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审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对浩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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