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03 海亮股份 更新日期:2024-03-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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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海亮股份(002203):关于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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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近日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变更前后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
下:
变更前:
办公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
邮政编码:311814
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传 真:0575-87069031
电子邮箱:gfoffice@hailiang.com
变更后: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10楼
邮政编码:310051
联系电话:0571-86638381
传 真:0571-86031971
电子邮箱:gfoffice@hailiang.com
上述联系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8a8d55bb-a345-4764-ac29-fc5c66f7de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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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00:00│海亮股份(002203):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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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浙江
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3 号”文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 3,15
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31.50亿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799号”文同意,公司31.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海亮转债”,债券代码“128081”。
(三) 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1月2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5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
5年11月2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初始转股价格为9.83元/股。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2日起由9.83元/
股调整为9.76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021年6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3日起由9.76元/
股调整为9.69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30日起由9.69元/
股调整为9.62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2023年7月5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7月5日起由9.62元/股
调整为9.54元/股。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海亮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海亮转债”因转股减少58,069,000.00元(580,690张债券),转股数量为6,086,893股。截至2023年12月29
日,“海亮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2,702,373,200.00元,剩余债券数量为27,023,732张。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62,567,978 3.14 0 62,567,978 3.13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2,567,978 3.14 0 62,567,978 3.13
二、无限售流通股 1,929,664,607 96.86 6,086,893 1,935,751,500 96.87
三、总股本 1,992,232,585 100.00 6,086,893 1,998,319,478 100.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投资中心办公室投资者联系电话0575-87069033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海亮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3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海亮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3/900636f7-3707-4379-b192-af5376a998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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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 00:00│海亮股份(002203):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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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2023 年 11 月 24 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充分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铜箔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以
及满足产能扩充的迫切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海亮”)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共增资 330
,000 万元,其中战略投资者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创投新材料基金”)与工融金投(北京
)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工融金投”)分别向甘肃海亮增资 150,000 万元与 30,000万元,公司
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集团”)向甘肃海亮增资 40,000 万元,海亮股份向甘肃海亮增资 11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甘肃海亮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号
1 深创投新材料基金 150,000 35.05%
2 工融金投 30,000 7.00%
3 海亮集团 40,000 9.35%
4 海亮股份 208,000 48.60%
合计 428,000 1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月 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二、交易相关进展情况
近日,甘肃海亮已收到海亮股份、海亮集团、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和工融金投的全部增资款项,并完成了上述主体对甘肃海亮增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8/811b30f3-9f2a-46c4-b649-c6309a74ff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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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0:00│海亮股份(002203):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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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月 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000 万元,公开发
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 2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情请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
于 2023年 12月 5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中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 万元(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4,500万元)
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归还 4,500万元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4,500万元),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 24,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
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06/f36c1c3f-c3db-4e8c-83ac-89e66eef0d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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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5 00:00│海亮股份(002203):关于与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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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2、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3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创投
新材料基金”或“甲方”)基于良好信任和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并在产业、股权投资、新材料等领域各具优势,本着“平等互利、优
势互补、长期稳定、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深创投新材料基金决定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
。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性合作协议,在总裁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926Y12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资本:2,750,000万人民币
6、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 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 2903-01单元
7、成立日期:2020年 6月 28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
件后方可经营);非证券业务投资、股权投资、创业股权投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
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
可经营项目是:无。
二、协议的合作原则及主要内容
双方在产业、股权投资、新材料等领域各具优势,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长期稳定、共同发展”的原则,海亮股份与新材
料基金决定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
1、双方致力于在新材料领域进行深度合作。
2、双方致力于推动产业的绿色化、数字化转型。
(二)合作机制
1、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的原则,加强信息沟通,根据双方情况互相通报和交流发展规划、政策法
规、行业、有关项目进展等情况;并对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交流,积极协商解决。
2、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1)专家资源。双方在新材料领域均具有较为丰富的专家资源,均设有博士后工作站,定期交流,共同探讨相关课题研究,推
动新材料行业发展。
(2)投资资源。乙方将围绕其体系内或产业链上下游潜在投资机会,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产业分析、技术顾问
、退出渠道等各项支持和资源配置。助力甲方及其主要投资人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资金,共同促进有色新材
料转型升级。
3、建立高层领导沟通机制。双方根据需求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高层领导见面会,研究决定具体合作事项,协调推进合作中的重大
事宜。
(三)双方义务
1、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所涉意向及具体项目合作均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下依法推进,并按照法定程序并经各方内部有
权机构批准后予以落实。
2、 双方不得将与对方合作的相关内容及业务资料用于双方合作之外的其他用途,不得恶意利用合作中取得的对方内幕信息,不
得有损害对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任何行为。
(四)保证
1、双方保证,除另有规定,或除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必须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
手续;或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就本协议的内容向其他非关联第三方进行披露。
2、双方保证,对因本协议之执行而获得的所有对方提供的资料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公开信息除外)。除非获得资料提供方
的认可,或根据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或除因法律、法规、其他政策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向任何非关联第三方泄漏。
(五)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
2、本协议未经双方事先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提前终止或撤销本协议。
三、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深创投新材料基金是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指示设立,是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的特定投资载体,主
要承担以无机非金属及前沿新材料为主的新材料领域的投资任务,代表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在新材料领域内的布局和延伸。
本次双方合作将共同致力于在新能源材料领域进行深度合作,推动产业的绿色化转型。有助于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进一步获得发
展所需的重要产业资源,与战略投资者形成更强的协同效应,从而促进新能源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战略性框架协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协议签署对公司 2023年度业绩无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无持股变动情况。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25/e521a062-8c28-4211-85a2-003736f8a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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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5 00:00│海亮股份(00220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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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现就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本次增资的原因、交易方案等内容,认为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
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及资料
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邓川、刘国健、文献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24/83ba72c2-fb6d-46fd-95da-3da19f3181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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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5 00:00│海亮股份(00220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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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甘肃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工融金投(北京)新兴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可快速有效解决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助力产业建设,提升核心竞争
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事项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
独立董事:邓川、刘国健、文献军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24/7c2fd04e-8a5a-4793-bed2-ddb9c09222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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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5 00:00│海亮股份(00220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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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 11月 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
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年 11 月 24 日上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 67 号海亮科研大厦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表决监事 3人,实际表决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张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工融金投(北京
)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可快速有效解决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助力产业建设,提升核
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全资子公司甘肃海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
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引进战略投资者相关的<增资协议>及附件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协议及其附件的签署
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及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24/94f17a57-7548-4938-885c-60614c648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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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5 00:00│海亮股份(002203):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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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002203):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24/b7361916-39e7-4d65-93b7-f7c561c791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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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5 00:00│海亮股份(00220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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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00220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24/51b0b038-e189-419e-b58e-b85f41df9e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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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 00:00│海亮股份(002203):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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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海亮转债”将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按面值支付第四年利息,每 10 张“海亮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15.00元
(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3年 11 月 20日
3、除息日:2023 年 11 月 21日
4、付息日:2023 年 11 月 21日
5、“海亮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6、“海亮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1月 20 日,凡在 2023年11月 20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3 年11月 20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3 年 11 月 21 日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年 11月 21日公开发行了 31,500,000张可转债(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债券代码:128081)。根据《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
款的规定,在“海亮转债”的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公司将于 2023年 11月 21日支付第四年的利息。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
公布如下:
一、“海亮转债”基本情况
1、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2、债券代码:128081
3、可转债发行量:315,000万元(3,150 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315,000万元(3,150 万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19年 12月 16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19年 11月 21日至 2025年 11月 21 日
8、可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0年 5月 27日至 2025年 11月 21 日
9、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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