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03 海亮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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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2 │海亮股份(002203):海亮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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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1 │海亮股份(002203):关于海亮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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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1 │海亮股份(002203):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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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9:46 │海亮股份(002203):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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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9:45 │海亮股份(002203):海亮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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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00 │海亮股份(002203):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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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海亮股份(002203):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海亮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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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海亮股份(002203):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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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 │海亮股份(002203):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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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 │海亮股份(002203):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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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2│海亮股份(002203):海亮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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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80,636,089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票不参与此次利润分配
。公司根据“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1,129,937 剔除已回购股份 80,636,089
股后的1,920,493,8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
920,493,848 股*0.18 元/股=345,688,892.64 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
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每 10股1.727468 元=345,688,892.64÷2,001,129,937 股*10 股,即每股 0.1727468
元(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27468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也不送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
形时,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并将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80,636,089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票不参与此次利润分配
。因此,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1,129,937剔除已回购股份 80,636,089股后的总股本 1,920,493,84
8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3、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海亮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2025年 6 月 23日至 2025年 7月 3日)已暂
停转股。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0,636,089.00 股后的 1,920,493,848.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
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6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74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 08*****419 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3 08*****095 Z&P ENTERPRISES LLC
4 08*****163 冯海良
5 01*****052 冯橹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 月 23日至登记日:2025年 7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股票除权除息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 345,688,8
92.64/ 2,001,129,937 *10=1.72746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727468 元/股。
2、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海亮转债,债券代码:128081)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海亮转
债”转股价格 9.37 元/股,调整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 9.20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4 日。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海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4)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 368号海亮科研大厦 10 楼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朱琳、章诗逸
咨询电话:0571-86638381
传 真:0571-86031971
八、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c80e0dc2-7534-4125-84af-e44bc2d7b5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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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1│海亮股份(002203):关于海亮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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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081
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恢复转股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4 日起恢复转股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海亮转债;债券代码:128081)于 2025年 6月 23日起暂停转
股。
根据规定,海亮转债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 7月 4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248f917f-70e5-4971-91eb-84f7750dc9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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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9:01│海亮股份(002203):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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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海亮转债”转股价格为:9.37 元/股
2、调整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为:9.20 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5 年 7 月 4 日
一、关于“海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海亮股份”)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 3,150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海亮转债,债券代码:128081),根据《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海亮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
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345,6
88,892.64 元,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
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
(即 2025 年 7 月 3 日)的公司总股本 2,001,129,93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80,636,089 股后的总股数,即 1,92
0,493,8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除息日为 20
25 年 7 月 4 日。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股利如下: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D=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345,688,892.64元/2,001,129,937 股=0.1727468 元/股。
综上,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海亮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计算过程如下:P1=P0-D=9.37
-0.1727468≈9.20 元/股(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海亮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9.37 元/股调整为 9.2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4 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17d51dde-cf19-4eee-8bd6-d2adc1f154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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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9:46│海亮股份(002203):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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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诚信国际”)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海亮转债”)进行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海亮转债”前次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
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时间为 2024年 6月 27日。
中诚信国际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出具了《浙江海亮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海亮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中诚信国际出具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52d005ef-f628-4161-bfbc-7357ccc095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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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9:45│海亮股份(002203):海亮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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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002203):海亮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346ccaa2-9815-4c21-918c-31156c689a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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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8:00│海亮股份(002203):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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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出售参股
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集团”)1.12%股权转让给金川集团。交易完成后,
本公司不再持有金川集团股份。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与金川集团签署《股份回购减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收到金川集团支付的第一期回购减资款312,119,911.05 元,即全部回购减资款的 30%。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2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二、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川集团股东回购减资事项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本次减资回购所涉及的全部审批及变更事
项均已办理完毕,金川集团将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按期支付后续回购款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工商登记变更通知书
2、产权变更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6a232907-2e85-4487-8de2-b81a38056d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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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海亮股份(002203):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海亮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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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81
2.债券简称:海亮转债
3.转股起止时间:2020年 5月 27日至 2025年 11月 21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 6月 23日至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5.恢复转股时间: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鉴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实施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附文)条款的规定,自2025 年 6 月 23 日起至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海亮转债;债券代码:128081)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a2f8bf97-ee61-4073-be8c-df06f1a667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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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海亮股份(002203):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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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7 日、2024年11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 13.29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
1日、2024 年 11月 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分别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
-07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 12月 10日,公司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并于同月 1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 2月 6 日,公司股份回购比例达到总股本 1%,并于 2025 年 2月 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1);
2025年 3月 3 日,公司股份回购比例达到总股本 2%,并于 2025 年 3月 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3);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3 日、2025 年 2 月 6 日、2025 年 3 月 4 日、2025年 4月 3日、2025 年 5月 8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披
露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收盘,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8,814,564股,占公司总股本 2.4428 %,最高成交
价格为 11.13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8.7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021,726.8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
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价格,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
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8,814,5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428%,回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
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
购完成之后 36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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